第一百二十四章 失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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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飒先是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后脸上惊愕的表情瞬间平复,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根香烟就背对着我说道:“为什么要救你吗?”
“对,你一开始不是想要拿走我的眼睛吗?那天晚上,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面,林大叔到底跟你说了什么,你别跟我说把我的眼睛给你之类的话,我根本不相信,我的眼睛是我自己的,而且林大叔说过,只要我的眼睛出了眼眶,这眼睛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眼睛,对你更没有什么用,难道不是吗?”我说道。
“原来你都已经猜到了,果然……林风还是小瞧你了,这段时间,我发现你都在扮猪吃老虎,其实很多事情,你心里清楚,只是不说出来而已,对不对?”杨飒看着我淡淡的说道。
我微微一笑,随即点了点头,走到了杨飒的背后勾勒了一下:“其实很多事情我还不知道,比如,你和林大叔的交易到底是什么,还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具尸体,应该不是我动手的吧?”
我相信自己,比相信任何一个人都要相信,在村子里面的那几年,我的确是村霸,方圆百里的人们都怕了我,甚至可以用的上市臭名昭著来形容,而我心里也很明白,我不是一个好人,但去了表姐那边,让我的心里改变了很多,我看惯了人世冷暖,也尝过了那些家属因为不舍得自己的亲人进入火葬场的声嘶力竭,甚至当殡仪馆执意要将尸体烧毁,那些家属对我的暴打,我都忍下来了,这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爷爷的那一句话?做人要隐晦,只有隐忍不发,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才会松懈。
当然,我也不可以说是一个坏人,毕竟我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说农村长大的小孩要比城市里面的早熟,其实他们说的一点都没错,表姐的异常,我发现的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还有林笑的父亲,第一次凑我的时候招招下狠手,看上去打的凶残,其实也没有打中要害,这些我都知道,可那又怎么样?我只能让一切顺其自然。
杨飒叹了一口气,而后将一面镜子递给了我:“你自己看看你现在的这张嘴脸,我是真的不认识你了,既然你想知道,我告诉你也无妨,对,我和林风的确有交易,但是这交易与你无关,而是和世宗有关,至于交易的内容是什么,我想你应该也知道,世宗现在正在日益崛起,而你身为世宗的少主,自然能够给我带来我想要的东西,比如说我背上的这一颗九世还魂草。”
“九世还魂草,我也听老人们说过,活人吃了他,能够强身健体,而死人吃了它,魂魄即可召回,可是这种东西却从来都没有人见过,更别说吃过了,莫非……真有这种东西?”我看着杨飒说道。
杨飒很肯定的点了点头,并且将口袋里面的一本古书放到了我的面前:“相传这种草药是神农大人当年在一处极其险峻的山崖岩壁之上采得,外形如草,色绿,味微苦,回味之甘甜,试于尸身,不腐不烂,衹有起死回生之功效,乃生死伦常,不得违背,既无归用,这就是这一本医书之上记载的东西,我想我的还魂丹如果加上这一味草药,很可能就会帮助那些人寻找到魂魄,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听完了他所说的话,我冷笑了一下,随即将手上的那一本医术啪的一声扔在了桌子之上:“既然你已经知道我所了解的事情,那么我也希望你听听我的想法,你复活谁,不管我的事,我也不想管,对,我承认,如果你研制出了那种还魂丹,你的确是可以扬名立万,甚至如你所说,这个世界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时候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是无所谓,只要你不动我身边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没有关系,但你不要让我知道你还想要在我身上动什么歪脑筋,虽然林大叔严令禁止我使用禁咒,但是我想到了危急关头,他应该也不会怪我的吧?”
自从爷爷死后,我的心里面一直就藏了很多东西,那些知道的事情佯装不知道,那些不知道的事情,却又要装作很感兴趣,我是人,我也会累,我并不是那么爱笑,爱闹的一个人,更多的时候,我只想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面什么都不做。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咚咚咚”的敲响,我眼色一变,将桌子上面的那一本古籍直接就丢到了杨飒的手中,随后转身开门。
“嘿嘿,沈大哥,这是我为你们做的早饭,你们慢慢吃,不够我家还有的,对了,诺,这是我给你重新缝好的衣服,你穿上试试,合不合身?”
“小曼,我们这才来了几天,你就那么忙里忙外的,一会儿你阿妈得说你了,快点回去吧,照顾好你阿妈,一会儿我会让杨飒过去给你阿妈看病的。”
小曼是我在这个村子里面第一个认识的小女孩,她今年十九岁,按理来说,十九岁的小孩在城市里面应该读书的,可是小曼非常懂事,家里面没有钱,村子里面也没有什么私塾能够提供小曼学习的,所以小曼每天十点多都会偷偷地去隔壁村子里面看着那些学生们读书,而自己,则是站在门外默默地听课。
小曼的母亲患有一种名叫失魂症的一种怪病,据杨飒介绍,患有这种病症的人,会无时不刻的不丢掉自己的魂魄,而剩下来的躯体,还是会自动行走,但和行尸走肉并没有分别,当我听到小曼她母亲的事情之后,我毅然决然的请求杨飒帮忙,而对于杨飒这种巫医来说,失魂症,并不是什么不能治疗的大病。
“真的吗?真的是太谢谢了,我妈最近又开始到处乱走,叫她她也不理我,我是真的担心再这样下去,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看不到我妈这可怎么办。”小曼开心的拉着我的手,兴奋的说道。
我微微一笑,随后就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杨飒来到了小曼家中,这已经是我来的第二次了,小曼的家就是普通的茅草屋,周围都是一些树虫,这在山上是非常多见的事情,只要没有蛇,那老子就无所谓。
杨飒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小曼母亲的身体状况,各方面都还算不错,就是血压有些高了,如果能够找到她的魂魄,或许还能救她一命,不过杨飒也说了,要治疗失魂症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她的魂魄死死的封印在肉身里面,可这一种办法在她母亲活着的时候还好说,要是死了,恐怕就连阴间的人,都很难把她和肉身分离,一旦肉身腐烂或者烧毁,这魂魄就会灰飞烟灭。
我点了点头,转身拉着小曼来到了茅草屋的外围,将杨飒跟我说的这件事情告诉了小曼,我想,如果小曼同意的话,我就可以和杨飒一起着手寻找她母亲的魂魄了。
可当我说完这些解释之后,小曼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虽然这里是山头,他们信奉有神的存在,但是鬼魂一说,只有老一辈的人还在敬仰,至于年轻一辈的人,更多的,只是每天早上祈求山神今年会风调雨顺罢了,我也能理解,小曼也没有遇到过魂魄,这一下子给她解释那么多关于魂魄的事情,肯定也是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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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飒先是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后脸上惊愕的表情瞬间平复,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根香烟就背对着我说道:“为什么要救你吗?”
“对,你一开始不是想要拿走我的眼睛吗?那天晚上,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面,林大叔到底跟你说了什么,你别跟我说把我的眼睛给你之类的话,我根本不相信,我的眼睛是我自己的,而且林大叔说过,只要我的眼睛出了眼眶,这眼睛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眼睛,对你更没有什么用,难道不是吗?”我说道。
“原来你都已经猜到了,果然……林风还是小瞧你了,这段时间,我发现你都在扮猪吃老虎,其实很多事情,你心里清楚,只是不说出来而已,对不对?”杨飒看着我淡淡的说道。
我微微一笑,随即点了点头,走到了杨飒的背后勾勒了一下:“其实很多事情我还不知道,比如,你和林大叔的交易到底是什么,还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具尸体,应该不是我动手的吧?”
我相信自己,比相信任何一个人都要相信,在村子里面的那几年,我的确是村霸,方圆百里的人们都怕了我,甚至可以用的上市臭名昭著来形容,而我心里也很明白,我不是一个好人,但去了表姐那边,让我的心里改变了很多,我看惯了人世冷暖,也尝过了那些家属因为不舍得自己的亲人进入火葬场的声嘶力竭,甚至当殡仪馆执意要将尸体烧毁,那些家属对我的暴打,我都忍下来了,这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爷爷的那一句话?做人要隐晦,只有隐忍不发,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才会松懈。
当然,我也不可以说是一个坏人,毕竟我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说农村长大的小孩要比城市里面的早熟,其实他们说的一点都没错,表姐的异常,我发现的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还有林笑的父亲,第一次凑我的时候招招下狠手,看上去打的凶残,其实也没有打中要害,这些我都知道,可那又怎么样?我只能让一切顺其自然。
杨飒叹了一口气,而后将一面镜子递给了我:“你自己看看你现在的这张嘴脸,我是真的不认识你了,既然你想知道,我告诉你也无妨,对,我和林风的确有交易,但是这交易与你无关,而是和世宗有关,至于交易的内容是什么,我想你应该也知道,世宗现在正在日益崛起,而你身为世宗的少主,自然能够给我带来我想要的东西,比如说我背上的这一颗九世还魂草。”
“九世还魂草,我也听老人们说过,活人吃了他,能够强身健体,而死人吃了它,魂魄即可召回,可是这种东西却从来都没有人见过,更别说吃过了,莫非……真有这种东西?”我看着杨飒说道。
杨飒很肯定的点了点头,并且将口袋里面的一本古书放到了我的面前:“相传这种草药是神农大人当年在一处极其险峻的山崖岩壁之上采得,外形如草,色绿,味微苦,回味之甘甜,试于尸身,不腐不烂,衹有起死回生之功效,乃生死伦常,不得违背,既无归用,这就是这一本医书之上记载的东西,我想我的还魂丹如果加上这一味草药,很可能就会帮助那些人寻找到魂魄,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听完了他所说的话,我冷笑了一下,随即将手上的那一本医术啪的一声扔在了桌子之上:“既然你已经知道我所了解的事情,那么我也希望你听听我的想法,你复活谁,不管我的事,我也不想管,对,我承认,如果你研制出了那种还魂丹,你的确是可以扬名立万,甚至如你所说,这个世界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时候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是无所谓,只要你不动我身边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没有关系,但你不要让我知道你还想要在我身上动什么歪脑筋,虽然林大叔严令禁止我使用禁咒,但是我想到了危急关头,他应该也不会怪我的吧?”
自从爷爷死后,我的心里面一直就藏了很多东西,那些知道的事情佯装不知道,那些不知道的事情,却又要装作很感兴趣,我是人,我也会累,我并不是那么爱笑,爱闹的一个人,更多的时候,我只想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面什么都不做。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咚咚咚”的敲响,我眼色一变,将桌子上面的那一本古籍直接就丢到了杨飒的手中,随后转身开门。
“嘿嘿,沈大哥,这是我为你们做的早饭,你们慢慢吃,不够我家还有的,对了,诺,这是我给你重新缝好的衣服,你穿上试试,合不合身?”
“小曼,我们这才来了几天,你就那么忙里忙外的,一会儿你阿妈得说你了,快点回去吧,照顾好你阿妈,一会儿我会让杨飒过去给你阿妈看病的。”
小曼是我在这个村子里面第一个认识的小女孩,她今年十九岁,按理来说,十九岁的小孩在城市里面应该读书的,可是小曼非常懂事,家里面没有钱,村子里面也没有什么私塾能够提供小曼学习的,所以小曼每天十点多都会偷偷地去隔壁村子里面看着那些学生们读书,而自己,则是站在门外默默地听课。
小曼的母亲患有一种名叫失魂症的一种怪病,据杨飒介绍,患有这种病症的人,会无时不刻的不丢掉自己的魂魄,而剩下来的躯体,还是会自动行走,但和行尸走肉并没有分别,当我听到小曼她母亲的事情之后,我毅然决然的请求杨飒帮忙,而对于杨飒这种巫医来说,失魂症,并不是什么不能治疗的大病。
“真的吗?真的是太谢谢了,我妈最近又开始到处乱走,叫她她也不理我,我是真的担心再这样下去,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看不到我妈这可怎么办。”小曼开心的拉着我的手,兴奋的说道。
我微微一笑,随后就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杨飒来到了小曼家中,这已经是我来的第二次了,小曼的家就是普通的茅草屋,周围都是一些树虫,这在山上是非常多见的事情,只要没有蛇,那老子就无所谓。
杨飒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小曼母亲的身体状况,各方面都还算不错,就是血压有些高了,如果能够找到她的魂魄,或许还能救她一命,不过杨飒也说了,要治疗失魂症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她的魂魄死死的封印在肉身里面,可这一种办法在她母亲活着的时候还好说,要是死了,恐怕就连阴间的人,都很难把她和肉身分离,一旦肉身腐烂或者烧毁,这魂魄就会灰飞烟灭。
我点了点头,转身拉着小曼来到了茅草屋的外围,将杨飒跟我说的这件事情告诉了小曼,我想,如果小曼同意的话,我就可以和杨飒一起着手寻找她母亲的魂魄了。
可当我说完这些解释之后,小曼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虽然这里是山头,他们信奉有神的存在,但是鬼魂一说,只有老一辈的人还在敬仰,至于年轻一辈的人,更多的,只是每天早上祈求山神今年会风调雨顺罢了,我也能理解,小曼也没有遇到过魂魄,这一下子给她解释那么多关于魂魄的事情,肯定也是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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