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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104章 你不曾发现我笑中还有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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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谦骨节鲜明的手指一搭一搭的敲击着方向盘。
抬起头,他盯着前方那只跑得比兔子还快的乌龟。
深邃的双眸透出难得的温和,俊雅的脸庞也浮现起淡淡的笑意。
郝萌拿出自己当年短跑冠军的速度,奋力追赶上了那辆公交车。
投下了硬币之后,她朝车厢里走进去。
她习惯坐在后排,于是上了车后直往后排的位置走去。
眼眸不经意的抬起时,却看到了不远处一辆灰色轿车里,那张熟悉的脸。
郝萌呆愣在原地,可是陆之谦仿似没有看到她般。
恰巧调转了车头,朝另外一个方向开。
两辆车朝相反的方向驶离,郝萌的目光却一直忘记收了回来。
好半天,车厢里才有人好心的提醒她:
“小姐,后面有金子吗?你已经看了十几分钟了。”
郝萌方觉得自己行为太过诡异,转过头来的时候,发现眼睛湿湿的。
虽然才远远的看了一眼,但是他看起来比起之前,好像又瘦了。
*
陆之谦一边开着车子,一边忍不住发笑。
刚刚又见识到乌龟的短跑冲刺速度。
他还记得,郝萌是个体育白*痴,什么运动都不会,偏偏短跑速度惊人。
小学举办田径比赛的时候,郝萌被拖去做备胎。
不料郝萌竟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在那一次短跑中,一跑成名,小小年纪便跑赢了众多高年级男生。
后来,郝萌被体育老师当做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推荐到了市里参加短跑比赛,同样获得不俗的成绩。
那个时候,陆之谦总喜欢将郝萌这一跑成名的荣耀归结在自己头上,语重心长的对她说:
“萌萌啊,你不能忘恩负义呀,要不是我天天在后面追着说要揍你,你觉得你能爆发出你短跑的潜力么?你觉得你能一战成名么?”
陆之谦想到眼角有些酸,握着方向盘的手也不由地握紧。
又一次倒转了车头,好久没有回别墅了,他决定回去看看。
陆之谦已有两个月没有回别墅了。
林凡依旧像以往一样,每天来别墅里收拾打扫。
听到车子的声音时,林凡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
恭敬的站在门口里迎接陆之谦。
关于陆之谦这两个月的遭遇,她已经从网络上得知。
再一次见到陆之谦安然无恙的站在眼前,她有些激动的偷偷攥紧了衣服下的手。
陆之谦越过她的脸,直接望向房内。
“郝萌有回来过么?”
林凡身子一怔,摇了摇头。
“先生,小姐自从那日离开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过。”
陆之谦眼眸眯了眯,声音仿佛有些失落:
“她走的时候有没有说有东西要给我?”
林凡想起那个被她收在柜子里的男式服装袋,眸底划过一抹光,摇摇头。
“小姐什么都没有交代便走了,先生说的是什么东西?”
陆之谦剑眉一蹙,眸色倏尔有些黯淡,“没什么。”
说完,他长腿迈开,径直走入房里,一边走,一边吩咐林凡,“你先回去吧。”
*
陆之谦推开郝萌住过的房间。
一眼就望到了那一扇与往常不同的落地玻璃窗户。
上面贴着白色的明纸。
这是郝萌的做法。
陆之谦走进落地窗户,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那白色的明纸。
因为这层明纸的关系,外面的景物显得有些模糊,他的大脑仿佛也一下子变得不清醒了。
有人说,如果人的眼睛瞎了,耳朵自然会灵敏一些。
他忽然觉得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因为他听到郝萌在他耳边说,一遍遍的说着同一句话。
她的声音似乎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阿谦,我在家里带了一些明纸给你,你把这些明纸贴在你书房的窗户上,以后下雪天,你在书房里写字不用开灯也会很亮堂!还可以顺便省电呢。”
此后,陆之谦的书房窗户里总是贴着一层明纸,母亲撕了他便重新贴上,再撕了他便再贴上。
这个习惯一直保留至今,就连他办公室的窗户也贴着。
下雪天的时候,办公室常常暗得看不清字。
秘书小姐要给他开灯,陆之谦却总是坚持说,贴了明纸就会亮。
*
郝萌回到了家中,郝容丽问她表妹为什么没有回来。
郝萌将表妹有事要出去的话转告给郝容丽。
郝容丽见天还在下雨,女儿还没有回来,有些担心的打了李冰儿的手机。
李冰儿的电话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郝容丽见天色愈来愈暗,愈发担心起来。
满腹的不满无处可发泄,便尽数发泄在郝萌身上。
郝容丽将所有煮好的菜打包起来放入冰箱,说要等冰儿回来再吃。
郝萌不好意思说自己好饿,只好先去洗澡。
洗好澡之后,郝萌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表妹却还是没有回来。
看来今晚是不会有饭吃了。
郝萌只好一个人回房间,取出李莫愁给她的冻疮膏,轻轻的抹在脸上后,便缩进了被子里。
因为肚子很饿,郝萌一直睡不着,便习惯性的拿起陆之谦给她的手机上网。
郝萌最近总是将手机铃声的音量调到最大,想着要是陆之谦给她打电话,她也可以第一时间接到。
可是等了好多天,也等不到半个电话。
以前陆之谦一天几个电话轰炸她的时候,她只希望手机永远都不响。
如今陆之谦再也不打她电话的时候,她却日日夜夜盼着手机响起。
如今手机的唯一功能,似乎也只有上上网了。
郝萌点开了搜索的页面,像往常一样输入了“陆之谦”三个字。
很快就有关于陆之谦的各种小道信息。
郝萌也是通过这两个月三年上网才得知,陆之谦竟然做过那么多件大事。
若是将这些事情列出来,大抵都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陆之谦二十岁便在麻省理工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此后又在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荣盛博士。
这样的学历,再加上他的才华,以及陆氏本来就根深叶茂。
回国后,他就依靠收购濒临倒闭企业,获得人生第一桶金。
市场上,陆之谦有“金手指”的美誉,商场上的人说他可以点石成金,但凡他收购的公司,只要经过他一指点,立即就能起死回生。
待那濒临倒闭的企业扭转乾坤后,他便趁机低价吸纳,待得转危为安,他便又为RM引进一大笔资产,再一次疯炒房地产。
因此,RM集团股价节节攀升,陆之谦的手腕实在功不可没。
早年他的这些手段还隐蔽些,如今网络无孔不入。
陆之谦的这些敛财手段,便被商业小报各种美化夸张抑或是丑化诋毁,展现在众人的眼前。
郝萌每次看着这些事迹时,总是觉得里面说的陆之谦并不是自己认识的陆之谦。
原来对一个人愈发的深入了解之后,才愈发觉得他是如此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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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大家阅读愉快!有亲耐滴觉得小熊最近废话多,可是大家觉得完全没有铺垫滴文文真的会好看么?
陆之谦骨节鲜明的手指一搭一搭的敲击着方向盘。
抬起头,他盯着前方那只跑得比兔子还快的乌龟。
深邃的双眸透出难得的温和,俊雅的脸庞也浮现起淡淡的笑意。
郝萌拿出自己当年短跑冠军的速度,奋力追赶上了那辆公交车。
投下了硬币之后,她朝车厢里走进去。
她习惯坐在后排,于是上了车后直往后排的位置走去。
眼眸不经意的抬起时,却看到了不远处一辆灰色轿车里,那张熟悉的脸。
郝萌呆愣在原地,可是陆之谦仿似没有看到她般。
恰巧调转了车头,朝另外一个方向开。
两辆车朝相反的方向驶离,郝萌的目光却一直忘记收了回来。
好半天,车厢里才有人好心的提醒她:
“小姐,后面有金子吗?你已经看了十几分钟了。”
郝萌方觉得自己行为太过诡异,转过头来的时候,发现眼睛湿湿的。
虽然才远远的看了一眼,但是他看起来比起之前,好像又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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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谦一边开着车子,一边忍不住发笑。
刚刚又见识到乌龟的短跑冲刺速度。
他还记得,郝萌是个体育白*痴,什么运动都不会,偏偏短跑速度惊人。
小学举办田径比赛的时候,郝萌被拖去做备胎。
不料郝萌竟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在那一次短跑中,一跑成名,小小年纪便跑赢了众多高年级男生。
后来,郝萌被体育老师当做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推荐到了市里参加短跑比赛,同样获得不俗的成绩。
那个时候,陆之谦总喜欢将郝萌这一跑成名的荣耀归结在自己头上,语重心长的对她说:
“萌萌啊,你不能忘恩负义呀,要不是我天天在后面追着说要揍你,你觉得你能爆发出你短跑的潜力么?你觉得你能一战成名么?”
陆之谦想到眼角有些酸,握着方向盘的手也不由地握紧。
又一次倒转了车头,好久没有回别墅了,他决定回去看看。
陆之谦已有两个月没有回别墅了。
林凡依旧像以往一样,每天来别墅里收拾打扫。
听到车子的声音时,林凡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
恭敬的站在门口里迎接陆之谦。
关于陆之谦这两个月的遭遇,她已经从网络上得知。
再一次见到陆之谦安然无恙的站在眼前,她有些激动的偷偷攥紧了衣服下的手。
陆之谦越过她的脸,直接望向房内。
“郝萌有回来过么?”
林凡身子一怔,摇了摇头。
“先生,小姐自从那日离开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过。”
陆之谦眼眸眯了眯,声音仿佛有些失落:
“她走的时候有没有说有东西要给我?”
林凡想起那个被她收在柜子里的男式服装袋,眸底划过一抹光,摇摇头。
“小姐什么都没有交代便走了,先生说的是什么东西?”
陆之谦剑眉一蹙,眸色倏尔有些黯淡,“没什么。”
说完,他长腿迈开,径直走入房里,一边走,一边吩咐林凡,“你先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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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谦推开郝萌住过的房间。
一眼就望到了那一扇与往常不同的落地玻璃窗户。
上面贴着白色的明纸。
这是郝萌的做法。
陆之谦走进落地窗户,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那白色的明纸。
因为这层明纸的关系,外面的景物显得有些模糊,他的大脑仿佛也一下子变得不清醒了。
有人说,如果人的眼睛瞎了,耳朵自然会灵敏一些。
他忽然觉得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因为他听到郝萌在他耳边说,一遍遍的说着同一句话。
她的声音似乎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阿谦,我在家里带了一些明纸给你,你把这些明纸贴在你书房的窗户上,以后下雪天,你在书房里写字不用开灯也会很亮堂!还可以顺便省电呢。”
此后,陆之谦的书房窗户里总是贴着一层明纸,母亲撕了他便重新贴上,再撕了他便再贴上。
这个习惯一直保留至今,就连他办公室的窗户也贴着。
下雪天的时候,办公室常常暗得看不清字。
秘书小姐要给他开灯,陆之谦却总是坚持说,贴了明纸就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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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萌回到了家中,郝容丽问她表妹为什么没有回来。
郝萌将表妹有事要出去的话转告给郝容丽。
郝容丽见天还在下雨,女儿还没有回来,有些担心的打了李冰儿的手机。
李冰儿的电话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郝容丽见天色愈来愈暗,愈发担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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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萌最近总是将手机铃声的音量调到最大,想着要是陆之谦给她打电话,她也可以第一时间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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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萌点开了搜索的页面,像往常一样输入了“陆之谦”三个字。
很快就有关于陆之谦的各种小道信息。
郝萌也是通过这两个月三年上网才得知,陆之谦竟然做过那么多件大事。
若是将这些事情列出来,大抵都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陆之谦二十岁便在麻省理工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此后又在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荣盛博士。
这样的学历,再加上他的才华,以及陆氏本来就根深叶茂。
回国后,他就依靠收购濒临倒闭企业,获得人生第一桶金。
市场上,陆之谦有“金手指”的美誉,商场上的人说他可以点石成金,但凡他收购的公司,只要经过他一指点,立即就能起死回生。
待那濒临倒闭的企业扭转乾坤后,他便趁机低价吸纳,待得转危为安,他便又为RM引进一大笔资产,再一次疯炒房地产。
因此,RM集团股价节节攀升,陆之谦的手腕实在功不可没。
早年他的这些手段还隐蔽些,如今网络无孔不入。
陆之谦的这些敛财手段,便被商业小报各种美化夸张抑或是丑化诋毁,展现在众人的眼前。
郝萌每次看着这些事迹时,总是觉得里面说的陆之谦并不是自己认识的陆之谦。
原来对一个人愈发的深入了解之后,才愈发觉得他是如此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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