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找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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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他叫柠檬,他今年也十二岁,”雷纳蹲下来与安迪视线平齐,他的脸上写满自豪,“他曾经救过一个被疯狗追咬的女孩,他之前也被那只狗咬过,所以他怕狗怕得要命,但当他听到那个女孩的哭叫声之后,他扑上去死命抱住了那只狗,不管它怎么挣扎、怎么咬他,他都没有放手,最后,当我赶到他身边的时候,他的手还一直保持着勒狗的形状。后来我问他为什么那么勇敢,是不是喜欢那个小姑娘,他说不是,他是在给那只狗慈悲,不让它再伤害其他人,不使它的灵魂遭到永远的湮灭。”雷纳盯着安迪的眼睛,“卡特现在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你也只是在给他慈悲。”
安迪有些动摇了,“你的弟弟,他真的什么都不怕?”
“他不是不怕,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他必须那么作。”
“可我还是不敢。”
“想想你的父母,还有你那个马僮朋友,”雷纳无奈,只好使出最后一招,“他们都死在谁的手里?”
“泰伦斯!”安迪终于愤怒起来。
“差不多。”雷纳点点头,“只有凡妮莎公主能帮你报仇,如果卡特不死,公主就没有统领盛夏之国的资格,你父母的仇会像贪狼星那样可耻地挂在最高的天空,永远无法从月亮旁边抹去!”
安迪抹了一把眼泪,接过雷纳的匕首,扭头朝来时的路跑去。
望着男孩的背影,雷纳像吞了只苍蝇一样难受。我在干什么?教唆一个孩子杀人!
上帝啊!
愿我的灵魂永堕地狱,愿我的爱人永世平安!
****************
凡妮莎已经翻遍了所有抽屉和书架,连羊皮卷轴里、纸草册页底下都找过了,狱卒能放禁魔石钥匙的地方就那几个,除非当时有泰伦斯的特殊交代,否则钥匙绝对不会离开这个小房间。
这是一个月以来凡妮莎为自己找到的第四次进入狱卒房间的机会,太过频繁的出现在此处必定会引起泰伦斯的注意,布兰特此刻正被囚禁在王宫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然而凡妮莎依然选择先找钥匙而非王子,因为他清楚地知道打开禁魔石才是他们逃出生天的法门,只找到那个蠢货是没用的。
可是钥匙究竟被藏在哪里呢?凡妮莎觉得自己快要失去耐心了,这间小小斗室的每块砖都被自己敲了一遍,所有从大周学来的机括暗格的解法都用过,可就是找不出狱卒放特殊钥匙的那个格间。
时间不多了,凡妮莎看看半边太阳已被群山咬住,眠龙城里炊烟四起,再过一刻钟,换班的狱卒就会来上岗,这是最后的机会,抓不住的话天知道还要等多久。
要冷静,凡妮莎对自己说。停一停,想一想,自己之前是否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想到这里,公主转身坐在石桌后的椅子里,认真思索起来:禁魔光环由禁魔石触发,而禁魔石由魔法触发,那么钥匙是由什么触发的呢?古往今来烈炎国也释放过不少囚犯,他们当中肯定有不少花不起钱打点狱卒的,那么他们的钥匙是怎么找到的呢?肯定有一个秘决是狱卒之间世代相传绝不外流的,如果他们能想到,那我为什么不能。回到钥匙的配对问题上,既然它可以离开自己的锁心很远,又能被人主动找到,说明它并非绑定在禁魔石上,而应该绑定着囚犯身上的某样东西!
凡妮莎为自己的这个发现惊喜不已,他沿着这个线索走下去:是啊,当初发明禁魔石的人也许根本没有多花心思在开锁的问题上,他们只消将配对条件指定在一个出人意料的地方就可以了。凡妮莎兴奋得站起来直搓手。那么,是血液、毛发、还是脖子上的纹路?抑或肤色、指纹、双眼瞳孔的距离?
公主沮丧地发现问题进行到此处又遇到了死角,因为以上列举的可能都要通过囚犯亲身试验才能找出对应的钥匙。不过也有令人欣喜的地方,那就是否定了所有可能性。因为假如配对钥匙的方法是以上其中一种的话,囚犯就会知道找到自己钥匙的方法,那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呢。所以,狱卒对囚犯的钥匙配对一定是在囚犯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的,压根儿不需要血液、毛发和指纹,更不会在出狱前给犯人测量瞳距。哈,自己又绕回最初的原点了。
究竟是什么呢?
这时,一阵好闻的炸鳕鱼味从开着的窗户传过来,那是城堡厨房正在为王室准备的晚餐,闭上眼睛,凡妮莎还闻到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的味道,其他厨师正在忙着今晚餐桌上的主菜——柴火烤乳猪,猪嘴里塞了芜箐、豌豆和各种水果,他甚至能分辨得出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的气味差别。
有了!就是这个!
凡妮莎猛地睁开眼睛——气味!钥匙是靠囚犯的气味与禁魔石配对的!
他狂喜地关紧窗户,在小房间里像狗一样四下闻嗅,最后,终于在桌面下的角落里找到了一袋混合着羊皮卷轴、未使用的禁魔石和不知属于谁的钥匙的纸袋,他的鼻子停留在一张羊皮纸上,那里,有着弓箭手身上淡淡的阳光般的味道。
公主将手伸向羊皮纸,手指奇迹般地进入羊皮纸的内部,那里似乎有着一个狭小的空间,正好能容纳一把形状怪异的钥匙!
就是它!那熟悉的气味像一缕混有清晨露珠清香的阳光,它勾起了凡妮莎对雷纳的向往与思恋,仿佛钥匙的主人正站在自己面前。快了,我保证!
接下来,布兰特的就更加容易了,尽管变成男人之后凡妮莎对布兰特半点意思都没有,但不能否认,银发王子的身上有种大海般令人折服的气魄,味道也极其相似,即便在宫廷厨房炭烤七腮鳗的香味之中也不难发现他的气味。
凡妮莎将两把钥匙往鞋底里一藏,转身闪出门外,刚拐过走廊尽头的楼梯拐角,换班的狱卒就打开了看守房的石门。
凡妮莎贴在石壁上喘了口气,一切都刚刚好。布兰特,我来了,这回轮到我救你了,大块头。
!!
“我的弟弟,他叫柠檬,他今年也十二岁,”雷纳蹲下来与安迪视线平齐,他的脸上写满自豪,“他曾经救过一个被疯狗追咬的女孩,他之前也被那只狗咬过,所以他怕狗怕得要命,但当他听到那个女孩的哭叫声之后,他扑上去死命抱住了那只狗,不管它怎么挣扎、怎么咬他,他都没有放手,最后,当我赶到他身边的时候,他的手还一直保持着勒狗的形状。后来我问他为什么那么勇敢,是不是喜欢那个小姑娘,他说不是,他是在给那只狗慈悲,不让它再伤害其他人,不使它的灵魂遭到永远的湮灭。”雷纳盯着安迪的眼睛,“卡特现在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你也只是在给他慈悲。”
安迪有些动摇了,“你的弟弟,他真的什么都不怕?”
“他不是不怕,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他必须那么作。”
“可我还是不敢。”
“想想你的父母,还有你那个马僮朋友,”雷纳无奈,只好使出最后一招,“他们都死在谁的手里?”
“泰伦斯!”安迪终于愤怒起来。
“差不多。”雷纳点点头,“只有凡妮莎公主能帮你报仇,如果卡特不死,公主就没有统领盛夏之国的资格,你父母的仇会像贪狼星那样可耻地挂在最高的天空,永远无法从月亮旁边抹去!”
安迪抹了一把眼泪,接过雷纳的匕首,扭头朝来时的路跑去。
望着男孩的背影,雷纳像吞了只苍蝇一样难受。我在干什么?教唆一个孩子杀人!
上帝啊!
愿我的灵魂永堕地狱,愿我的爱人永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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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妮莎已经翻遍了所有抽屉和书架,连羊皮卷轴里、纸草册页底下都找过了,狱卒能放禁魔石钥匙的地方就那几个,除非当时有泰伦斯的特殊交代,否则钥匙绝对不会离开这个小房间。
这是一个月以来凡妮莎为自己找到的第四次进入狱卒房间的机会,太过频繁的出现在此处必定会引起泰伦斯的注意,布兰特此刻正被囚禁在王宫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然而凡妮莎依然选择先找钥匙而非王子,因为他清楚地知道打开禁魔石才是他们逃出生天的法门,只找到那个蠢货是没用的。
可是钥匙究竟被藏在哪里呢?凡妮莎觉得自己快要失去耐心了,这间小小斗室的每块砖都被自己敲了一遍,所有从大周学来的机括暗格的解法都用过,可就是找不出狱卒放特殊钥匙的那个格间。
时间不多了,凡妮莎看看半边太阳已被群山咬住,眠龙城里炊烟四起,再过一刻钟,换班的狱卒就会来上岗,这是最后的机会,抓不住的话天知道还要等多久。
要冷静,凡妮莎对自己说。停一停,想一想,自己之前是否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想到这里,公主转身坐在石桌后的椅子里,认真思索起来:禁魔光环由禁魔石触发,而禁魔石由魔法触发,那么钥匙是由什么触发的呢?古往今来烈炎国也释放过不少囚犯,他们当中肯定有不少花不起钱打点狱卒的,那么他们的钥匙是怎么找到的呢?肯定有一个秘决是狱卒之间世代相传绝不外流的,如果他们能想到,那我为什么不能。回到钥匙的配对问题上,既然它可以离开自己的锁心很远,又能被人主动找到,说明它并非绑定在禁魔石上,而应该绑定着囚犯身上的某样东西!
凡妮莎为自己的这个发现惊喜不已,他沿着这个线索走下去:是啊,当初发明禁魔石的人也许根本没有多花心思在开锁的问题上,他们只消将配对条件指定在一个出人意料的地方就可以了。凡妮莎兴奋得站起来直搓手。那么,是血液、毛发、还是脖子上的纹路?抑或肤色、指纹、双眼瞳孔的距离?
公主沮丧地发现问题进行到此处又遇到了死角,因为以上列举的可能都要通过囚犯亲身试验才能找出对应的钥匙。不过也有令人欣喜的地方,那就是否定了所有可能性。因为假如配对钥匙的方法是以上其中一种的话,囚犯就会知道找到自己钥匙的方法,那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呢。所以,狱卒对囚犯的钥匙配对一定是在囚犯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的,压根儿不需要血液、毛发和指纹,更不会在出狱前给犯人测量瞳距。哈,自己又绕回最初的原点了。
究竟是什么呢?
这时,一阵好闻的炸鳕鱼味从开着的窗户传过来,那是城堡厨房正在为王室准备的晚餐,闭上眼睛,凡妮莎还闻到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的味道,其他厨师正在忙着今晚餐桌上的主菜——柴火烤乳猪,猪嘴里塞了芜箐、豌豆和各种水果,他甚至能分辨得出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的气味差别。
有了!就是这个!
凡妮莎猛地睁开眼睛——气味!钥匙是靠囚犯的气味与禁魔石配对的!
他狂喜地关紧窗户,在小房间里像狗一样四下闻嗅,最后,终于在桌面下的角落里找到了一袋混合着羊皮卷轴、未使用的禁魔石和不知属于谁的钥匙的纸袋,他的鼻子停留在一张羊皮纸上,那里,有着弓箭手身上淡淡的阳光般的味道。
公主将手伸向羊皮纸,手指奇迹般地进入羊皮纸的内部,那里似乎有着一个狭小的空间,正好能容纳一把形状怪异的钥匙!
就是它!那熟悉的气味像一缕混有清晨露珠清香的阳光,它勾起了凡妮莎对雷纳的向往与思恋,仿佛钥匙的主人正站在自己面前。快了,我保证!
接下来,布兰特的就更加容易了,尽管变成男人之后凡妮莎对布兰特半点意思都没有,但不能否认,银发王子的身上有种大海般令人折服的气魄,味道也极其相似,即便在宫廷厨房炭烤七腮鳗的香味之中也不难发现他的气味。
凡妮莎将两把钥匙往鞋底里一藏,转身闪出门外,刚拐过走廊尽头的楼梯拐角,换班的狱卒就打开了看守房的石门。
凡妮莎贴在石壁上喘了口气,一切都刚刚好。布兰特,我来了,这回轮到我救你了,大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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