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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赏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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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雪,镜子,苹果》作者:[美] 尼尔·盖曼

    ※ ※ ※ ※ ※ ※

    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怪物。谁都不知道。她在出生时害死了她母亲,可是光凭这一点就来指责她,理由肯定不够充分。

    大家都称我为智者,而我根本谈不上聪明智慧,因为,我只是透过池塘平静的水面,或者从我那面冷冰冰的镜子里,才看到一些未来之事的零碎影像。要是我果真聪明,就不会去试着改变未来。要是我果真聪明,在遇到她以前,或者在得到他以前,我真该杀了我自己。

    一个聪明人,一名女巫,随他们怎么去说吧,我还梦见过他的脸,而且,我活到现在,总能看见他浮现在水面上的倒影:在那天他骑马过桥打听我的名字以前,十六年来,我一直在梦里看到他。他把我扶上一匹高头大马,我俩骑着马往我那间小茅屋而去。他那头金发遮在我的脸上。他要走了我身上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个国王理应享有的。

    晨光中他的胡须呈铜红色。并不因为他是国王我才了解他的,事实上国王们什么样,那时我还毫无头绪呢,我只是把他当作我的情人去了解的。从我身上他拿走了所有他想要的——国王们拥有这种特权,可是第二天他又回到了我身边,自那晚以后,他的胡子更红了,头发金光灿灿的,眼睛仿佛碧蓝的夏空,皮肤染上一层成熟小麦才有的浅棕。

    他女儿还是个小孩儿:我进宫时,她还不到五岁大。一幅小公主亡母的肖像挂在她居住的塔楼里:一位高挑女子,头发像黑森林那么黑,棕栗色的眼珠。血管里流着和她脸色苍白的女儿不一样的血。

    小姑娘不和我们一起用餐。

    我不知道她在宫中哪个地方吃饭。

    我有我的寝宫。国王——我的丈夫,也有自己的寝宫。要是需要他会派人来叫我,我就去见他,取悦他,与他共享欢娱。

    我在宫里住了几个月以后,有天晚上,她来到我的寝宫里。她六岁。我正在油灯下绣花,冒出的灯烟和颤动的光线,使我不时眯缝起两眼。我一抬头,见她站在那儿。

    “小公主吗?”

    她一言不发,那对眼珠像煤炭那么黑,像她的头发那么黑,她的嘴唇比鲜血更红。她抬起头,望着我笑了。她的牙齿似乎很尖,就是在灯下看也是这样。

    “你到屋外来做什么?”

    “我饿了。”她说道,神情和其他小孩没什么分别。

    正值隆冬季节,新鲜食物像充满融融暖阳的梦境一样难得:我却有成串成串的苹果,去了核、风干了的苹果,挂在寝宫的横梁上。我取下一只递给她。

    “拿着。”

    秋天是风干与腌渍的季节,是采苹果、把鹅喂壮的季节。冬天是饥馑、白雪、死亡的季节:也是开冬至宴的季节,每逢这个时候,我们会把鹅油涂抹在猪皮上,用秋天的苹果塞满猪的肚子,然后,我们把它拿到火上烤一下,用炙叉叉住,趁它仍吱吱带响,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

    她从我手中接过风干的苹果,用尖利的黄牙咬住。

    “好吃吗?”

    她点点头。我一向很怕这位公主,然而那一刻,我心头涌起一丝怜惜,便用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看着我笑了——她难得笑——然后,她的牙齿刺进我的拇指根,在金星丘那个位置上拼命吸起血来。

    我大吃一惊,疼得喊出声来;她死死盯着我,我不由得噤了声。

    小公主把嘴紧贴住我的手掌,舔着,吮着,咽着。做完这一切,她扬长而去。等我定下神来细看,发现她留下的那个伤口在慢慢愈合、结痂,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到第二天,伤口就变成了一道陈旧的伤疤。

    我惊呆了,受她控制、让她摆布了。我对此感到害怕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害怕她嗜血这件事本身。那晚以后,一到天黑我就紧闭寝宫,用一根橡木棒拴住宫门,又命铁匠打造铁杠装在窗上。

    我的丈夫,我的情人,我的国王,派人召我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即便我去,他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再不能像个男人那样行事了;也不允许我用嘴取悦他:一次我想着么做,他大吃一惊,然后就哭了起来。我移开嘴巴,紧紧搂住他。后来,啜泣声终于停止,他睡着了,像个孩似的。

    等他睡着以后,我用手摸索他的身体。在他皮肤的表面,一道道的旧伤新疤多得数也数不清。可我不记得自我俩相爱那天起那上面有过什么疤,只有一条位于体侧的疤,那是他儿时被一头野猪抓伤后留下的。

    没隔多久,那个我邂逅于桥边并一见倾心之人,如今只剩下一具躯壳。他形销骨立,肤色发青泛白。我始终陪着他,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蓝眼珠颜色浑浊,头发胡子都褪了颜色,失去了光泽,变得越来越稀疏。来不及做临终忏悔,他就去世了,一身皮肤,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

    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地上的冰结得很厚,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以此作为祭奠,因为,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再没有留下什么,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

    这样一来,我成了王后。

    可我真的很傻,又那么年幼无知——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如今,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

    要是换了今天,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我要割了她的脑袋、胳膊和腿,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然后,我要去集市的广场,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一有飞禽野兽靠近,就把它们统统射死,乌鸦、狗、鹰、耗子,概莫能免。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就像吹散雪花一样。

    我没有这么做,因此,我付出了巨大代价。

    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那颗心不是她的。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也许是一匹牡鹿的,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他们那么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也有人说(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我拿到了那颗心,随后就把它吃掉了。彻头彻尾的谎言,半真半假的传说,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

    我的情人——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上也有疤。

    我没和他们一起去。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那时她睡得正香,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把尸体丢在溪谷里,让森林把她吞没。

    那片森林暗无天日,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没有人会这么傻,会去要求替那里发生的罪恶伸张正义。森林里住着罪犯,盗贼,还有野狼。就是走上好几天,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

    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母猪或牡鹿的心,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从胸口挖出来以后,还能不住跳动。

    我把它拿到寝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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