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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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伦敦,已经一周阴雨连绵了。
糟糕的天气让不少人的心情都变得阴沉了起来,不过今天下班的时候,在市政府工作的亨得利先生心情却十分的愉快,收拾东西的时候脸上除了一丝笑容之外,还有非常明显的焦急之意,手上的动作也格外利索,似乎一心急于离开一样。
“年轻人,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儿吗?”
看到亨得利这一副高兴的样子,在一个屋子里的同事莫夫斯先生不咸不淡的问了一句:“不会是晚上又有约会吧?”
对于同屋的这个年轻人,刚来时莫夫斯先生原本是颇有好感的,毕竟勤奋好学又颇为谦虚的年轻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但是随着接触的增加,莫夫斯偶然发现亨得利有一个非常轻浮的习惯——这家伙仗着自己身材高大,相貌英俊,下班的时候经常和不同的女孩子约会,让他这个思想守旧的人颇为不喜。
亨得利嘿嘿一笑,摆了摆手道:“不,今天没有约会,只是《大西洋周刊》今天就要出版新的一期了,心中有些期待罢了!”
“大西洋周刊?”
莫夫斯先生一怔,随即恍然大悟道:“你是在期待最新一篇福尔摩斯吧?”
作为忠实的福尔摩斯迷,亨得利平时可没少在同事们面前提及这个出色的小说人物,莫夫斯先生自然是知道的。事实上。当时因为好奇的缘故,他本人也找亨得利要了刊登福尔摩斯小说的杂志看过,自然很清楚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
“是的。先生!”
亨得利用力的点了点头,乐呵呵的说道:“杂志已经预告了今天将刊登新的故事,抱歉,我必须要离开了……如果稍晚一些的话,恐怕就卖光了!”
这个说法当然是亨得利的推托之词,虽然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但是毕竟出现的比较晚。还远远没到几年后大受欢迎的程度。只不过因为接触过的人大多都非常喜欢,因此倒也积累了不少铁杆。亨得利就是其中之一。
“嗯,别忘了明天把杂志拿来给我看看。”
莫夫斯先生眉头一挑,提醒了对方一句,然后慢条斯理的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跟在亨得利身后离开了办公室……
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约翰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屋中。
作为一名单身汉,同时要为自己的将来攒钱,所以亨得利的晚餐自然是要靠自己解决的,只不过今天的他可没有做饭的心思,随意的吃了点买的食物之后就急忙坐到了桌子旁边,拿出了刚刚买到手的《大西洋周刊》。
原本昏暗的煤油灯,被一向节省的亨得利给调亮了。
虽然是接受新鲜事物比较容易的年轻人,但是薪水毕竟不算太高。而且平时在女人的身上开销也比较大,因此亨得利家可没有使用电灯的资格,一到晚上就只能依靠煤油灯来照亮。只不过煤油同样昂贵。所以亨得利用的时候依然要精打细算,从来不敢奢侈。不过今天在福尔摩斯的诱惑下,他可没有心疼的时间,直接把亮度调到了最大!
翻开这一期的《大西洋周刊》,亨得利迅速翻到了这一期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页面上。在这一页的第一行,是这一篇探案小说的标题——《血统》……
……
“咦?!”
第二天一大早走进办公室。当莫夫斯先生见到同事亨得利的时候,忍不住被吓了一跳。
和往常一样。亨得利是第一个来到办公室的,但是莫夫斯没有看到他和往常一样忙碌着干活,而是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发呆。而且今天的亨得利一改往日的精神饱满,就像是一夜没睡一样,整个人都显得异常颓废,这让莫夫斯先生忍不住有些惊奇了起来。
上前拍了拍亨得利的肩膀,莫夫斯先生低声的问道:“你的样子看起来很糟糕,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吗?”
“啊?没……没事儿!”
被莫夫斯先生的话惊醒过来,亨得利的表情却有些慌乱,这让莫夫斯不由得更加诧异了。
稍稍犹豫了一下,莫夫斯最终还是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转移话题道:“你昨天买的《大西洋周刊》吗?能借我看看嘛?”
“呃……当然。”
干巴巴的应了一句之后,亨得利把杂志递了过去。
今天的工作比较清闲,忙乎了一个小时之后莫夫斯先生便轻松了下来,干脆拿出了这本《大西洋周刊》,就在办公室里看了起来。只不过虽然工作不算忙,但是断断续续的却也总有事情,再加上他阅读本来就慢,因此一直到下班的时候他依然还是没有看完,只能冲着亨得利笑道:“这本杂志我能明天还给你吗?哈哈,就差一个结局就能看完了……啧啧,这一篇比以前的似乎更加精彩一些啊,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了!”
“当然可以,您留着看吧。”
眼看下班时间到了,今天一直有些心神不定的亨得利随口撂下了一句话之后,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唔,这小子今天真奇怪。”
看着亨得利匆匆离开,莫夫斯有些不解的嘟囔了一句。
看了看时间,又看了看手边的《大西洋周刊》,早已经被情节勾的心痒难搔的莫夫斯很快就决定暂时先不回家,把这篇小说的最后几页看完再说。按照故事前面的情节提示,奇怪的案件似乎牵扯到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这让莫夫斯的好奇心达到了顶点。
一个小时后……
“上帝!”
看完了最后一个单词的莫夫斯张大了嘴巴,脸上一片震惊之色的喃喃自语道:“通过血型竟然可以辨别出孩子是否是父亲的亲生,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看过之前福尔摩斯小说的莫夫斯,当然知道什么是血型。只不过让他惊诧的是,血型竟然是可以从父母传给子女的,不同血型的父母只能生出特定血型的子女,而在这一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中,大侦探和华生正是通过这一点破获了案件,这怎能不让莫夫斯为之惊叹?而且小说中通过华生的口说的很清楚,这个理论是一位名叫约翰?亨特拉尔的医师发现的,一如他之前发现了血型的存在一样,有名有姓,一切让莫夫斯感觉是如此的真实!
“咦?难道……”
惊讶过后,莫夫斯心中突然闪过了今天亨得利那奇怪的表现,再联想到那小子平时的不检点,终于隐隐的明白了一点儿什么了……(未完待续)
六月初的伦敦,已经一周阴雨连绵了。
糟糕的天气让不少人的心情都变得阴沉了起来,不过今天下班的时候,在市政府工作的亨得利先生心情却十分的愉快,收拾东西的时候脸上除了一丝笑容之外,还有非常明显的焦急之意,手上的动作也格外利索,似乎一心急于离开一样。
“年轻人,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儿吗?”
看到亨得利这一副高兴的样子,在一个屋子里的同事莫夫斯先生不咸不淡的问了一句:“不会是晚上又有约会吧?”
对于同屋的这个年轻人,刚来时莫夫斯先生原本是颇有好感的,毕竟勤奋好学又颇为谦虚的年轻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但是随着接触的增加,莫夫斯偶然发现亨得利有一个非常轻浮的习惯——这家伙仗着自己身材高大,相貌英俊,下班的时候经常和不同的女孩子约会,让他这个思想守旧的人颇为不喜。
亨得利嘿嘿一笑,摆了摆手道:“不,今天没有约会,只是《大西洋周刊》今天就要出版新的一期了,心中有些期待罢了!”
“大西洋周刊?”
莫夫斯先生一怔,随即恍然大悟道:“你是在期待最新一篇福尔摩斯吧?”
作为忠实的福尔摩斯迷,亨得利平时可没少在同事们面前提及这个出色的小说人物,莫夫斯先生自然是知道的。事实上。当时因为好奇的缘故,他本人也找亨得利要了刊登福尔摩斯小说的杂志看过,自然很清楚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
“是的。先生!”
亨得利用力的点了点头,乐呵呵的说道:“杂志已经预告了今天将刊登新的故事,抱歉,我必须要离开了……如果稍晚一些的话,恐怕就卖光了!”
这个说法当然是亨得利的推托之词,虽然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但是毕竟出现的比较晚。还远远没到几年后大受欢迎的程度。只不过因为接触过的人大多都非常喜欢,因此倒也积累了不少铁杆。亨得利就是其中之一。
“嗯,别忘了明天把杂志拿来给我看看。”
莫夫斯先生眉头一挑,提醒了对方一句,然后慢条斯理的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跟在亨得利身后离开了办公室……
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约翰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屋中。
作为一名单身汉,同时要为自己的将来攒钱,所以亨得利的晚餐自然是要靠自己解决的,只不过今天的他可没有做饭的心思,随意的吃了点买的食物之后就急忙坐到了桌子旁边,拿出了刚刚买到手的《大西洋周刊》。
原本昏暗的煤油灯,被一向节省的亨得利给调亮了。
虽然是接受新鲜事物比较容易的年轻人,但是薪水毕竟不算太高。而且平时在女人的身上开销也比较大,因此亨得利家可没有使用电灯的资格,一到晚上就只能依靠煤油灯来照亮。只不过煤油同样昂贵。所以亨得利用的时候依然要精打细算,从来不敢奢侈。不过今天在福尔摩斯的诱惑下,他可没有心疼的时间,直接把亮度调到了最大!
翻开这一期的《大西洋周刊》,亨得利迅速翻到了这一期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页面上。在这一页的第一行,是这一篇探案小说的标题——《血统》……
……
“咦?!”
第二天一大早走进办公室。当莫夫斯先生见到同事亨得利的时候,忍不住被吓了一跳。
和往常一样。亨得利是第一个来到办公室的,但是莫夫斯没有看到他和往常一样忙碌着干活,而是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发呆。而且今天的亨得利一改往日的精神饱满,就像是一夜没睡一样,整个人都显得异常颓废,这让莫夫斯先生忍不住有些惊奇了起来。
上前拍了拍亨得利的肩膀,莫夫斯先生低声的问道:“你的样子看起来很糟糕,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吗?”
“啊?没……没事儿!”
被莫夫斯先生的话惊醒过来,亨得利的表情却有些慌乱,这让莫夫斯不由得更加诧异了。
稍稍犹豫了一下,莫夫斯最终还是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转移话题道:“你昨天买的《大西洋周刊》吗?能借我看看嘛?”
“呃……当然。”
干巴巴的应了一句之后,亨得利把杂志递了过去。
今天的工作比较清闲,忙乎了一个小时之后莫夫斯先生便轻松了下来,干脆拿出了这本《大西洋周刊》,就在办公室里看了起来。只不过虽然工作不算忙,但是断断续续的却也总有事情,再加上他阅读本来就慢,因此一直到下班的时候他依然还是没有看完,只能冲着亨得利笑道:“这本杂志我能明天还给你吗?哈哈,就差一个结局就能看完了……啧啧,这一篇比以前的似乎更加精彩一些啊,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了!”
“当然可以,您留着看吧。”
眼看下班时间到了,今天一直有些心神不定的亨得利随口撂下了一句话之后,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唔,这小子今天真奇怪。”
看着亨得利匆匆离开,莫夫斯有些不解的嘟囔了一句。
看了看时间,又看了看手边的《大西洋周刊》,早已经被情节勾的心痒难搔的莫夫斯很快就决定暂时先不回家,把这篇小说的最后几页看完再说。按照故事前面的情节提示,奇怪的案件似乎牵扯到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这让莫夫斯的好奇心达到了顶点。
一个小时后……
“上帝!”
看完了最后一个单词的莫夫斯张大了嘴巴,脸上一片震惊之色的喃喃自语道:“通过血型竟然可以辨别出孩子是否是父亲的亲生,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看过之前福尔摩斯小说的莫夫斯,当然知道什么是血型。只不过让他惊诧的是,血型竟然是可以从父母传给子女的,不同血型的父母只能生出特定血型的子女,而在这一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中,大侦探和华生正是通过这一点破获了案件,这怎能不让莫夫斯为之惊叹?而且小说中通过华生的口说的很清楚,这个理论是一位名叫约翰?亨特拉尔的医师发现的,一如他之前发现了血型的存在一样,有名有姓,一切让莫夫斯感觉是如此的真实!
“咦?难道……”
惊讶过后,莫夫斯心中突然闪过了今天亨得利那奇怪的表现,再联想到那小子平时的不检点,终于隐隐的明白了一点儿什么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