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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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沫回来得太快,王候权还以为她是来放自己回家的。刚刚新分配过来看守他的人简直把他当犯人对待,他想出自己家厨房的门都不被允许。
真是,这些警察凭什么?他可是受害者家属,不是凶手!一点都不讲理!
他决定先发制人,从气势上压倒他们:“喂,你们想干什么?我可是守法公民,你们不是抓不到杀我妈的凶手,随便找个人顶罪吧?哼,我可懂法,我要告你们!”
“哦?告我们什么?”文沫不急不徐地问道:“请问王先生,您是练过轻功,还是学过幻影显形?又或者隔空取物?”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什么意思?”王候权的嗓门很大,似是要在半夜里把四邻全吵醒,以期让他们来见证他受了委屈,为他出头。
“你大可以继续大一点声音,反正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了。索性我就把他们全叫进来,让他们评评理,杀害亲生母亲、抢夺财物,不论放在哪个年代,都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大约是被杀害亲生母亲、十恶不赦的字眼吓住,王候权瞠目结舌,噎了好半天,然后一蹦三尺高:“你、你、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害我妈了?啊?你们是要草菅人命吗?可真是官字两个口,我一个小老百姓说不过你!”他喋喋不体地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急得在厨房里乱转,碰掉一堆碗筷,瓷器碎裂的声音才让他稍微缓过神来,见文沫仍然是一副淡淡的,不相信他的样子,他便又拿出自己的绝活,开始跟唱戏似得哭。快四十岁的大老爷们了,也真不嫌丢人,他长长的头发随着他点头的动作甩啊甩,让文沫腻烦得紧。
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说的可能就是王候权这类人。而他显然同时具备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优良品质,到底是该说他心理素质过硬还是死不要脸呢?
真是多跟这样人品低劣到一定程度的人说一句话都恶心,文沫懒得跟兜圈子,直接问他:“你打开卧室门,看到满地零乱的衣服和被褥了吗?”
“看到又怎么了?那么一地,我能看不到吗?”王候权说话算数带着哭腔,可是脸上干干净净的,一丝泪痕都没有,连眼圈都没红。
“然后你走过去,推了推死者?”
“是啊。我先叫了她两声,她没回应,我才走过去推的,接着就发现了她身子都凉了。有什么问题吗?”王候权梗着脖子瞪文沫,那样子活样你要说出不同意我就掐死你。
“你别看我,低头看看你的鞋?”
鞋怎么了?这警察说话莫名其妙!果然女人都是不可理喻的,不管她穿不穿警服!虽然心里这么想,王候权还是低下了头。
“哎哟喂!我的新鞋啊!该死的!”王候权嗷一嗓子开骂,唠叨着到母亲家这边的路真是难走,又是水又是泥的,居委会管闲事的功力一等一,正儿八经该他们干的活反倒没人管了,果然贫困落后的地方就是不行。骂到最后,连已经死了的亲妈都骂进去了,即使没有太多难听词汇,也让文沫听着十分刺耳。
她很客气地打断他:“那你告诉我,你这一鞋的泥,案发现场的衣物上丁点没沾着,你不会轻功,怎么发现你妈已经死亡多时的?别现在告诉我你了双千里眼,她头可是冲着墙的!”
“我......”王候权牙关紧咬,脸上肌肉都在抽筋,看起来很后悔刚才把话说得太满,跟警察抵赖是没有用的,现在要怎么圆回来呢?
周聿简直就是个神助功,她走进厨房,把刚刚采集到的样本递给文沫,故意大声说出她刚才的发现:“我们把地上的衣服稍微收捡了几件做物证,然后在地上发现了几个四十二码的新鲜鞋印,这是刚刚提取到的样本,现在就差找检材比对了。”
文沫注意到王候权好像牙疼似的皱了皱眉,又扯动几下嘴角,终还是忍住,什么都没说。她觉得有必要再加一把火,不给王候权留任何侥幸心理:“王候权,证明你清白的时候到了,鞋脱下来,我们比对比对,尽快把你留下的痕迹排除,才能找真正的凶手不是。”她跟周聿一左一右地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示意另外一名在场的同事给他脱鞋。
王候权杀猪一般地开始喊叫:“我错了!我错了!别抓我,我说!我说!”那模样,鼻涕眼泪全落下来了。
他蹲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慢慢将手伸进怀里,拽出一个牛皮纸袋,依依不舍地递给文沫。文沫可是狠用了几分力,才最终将纸袋从王候树手里拽出来,也亏得牛皮纸质量好才没有散架。
纸袋掂在手里分量不重,文沫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是房产证和大概五千元现金,她目光锐利地望向王候权,期待他的解释,后者垂头丧气地说:“我来的时候大约11点,她真的已经死了,我没杀人!但是......”
“但是你发现死者之后,并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先翻箱倒柜,找起值钱的东西来。是也不是?”周聿打断了王候权将要说的话:“你让我觉得恶心!”
反正自己辛苦大半天,毛线也没落着,无论如何都有些不甘心,平常可是他来看老妈的时候最多,那两个哥哥姐姐,就跟没有一样,现在老妈死了,剩下这点家产理所当然是要归他的,他不可是提前一会拿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说出大天去,他也不怕!反正他没杀人!
“是啊!我这也是怕你们警察有手脚不太干净的,万一再丢了少了的,不好解释不是?也是为你们好。”
“谁给你的权利破坏现场?死的那个人是你妈,你满脑子只能想到钱?”
“嗨!什么妈不妈的,那老东西已经73了,身子骨又那样,活着也是受罪,早死早托生,反正她是吃过苦享过福,一辈子不亏。我才可怜呢,年纪一大把了,被她惯坏,一事无成,家里老婆孩子跟着挨饿,她既然不能养我一辈子,干嘛把我惯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性子?反正我是吃定她了,这房子,这钱,早晚还是归我,哼!”
王候权确实是被父母宠得过了,懦弱,自私,唯利是图,六亲不认,但是这种人一般也都胆子小,真正的大恶是不敢的,所以文沫相信这一次,他说了实话,刘梅花的死与他是无关的。
警告他如果警方找他他要随叫随到后,文沫便让他麻利地滚蛋,因为他再呆下去,不保证不挨打,所有听到他话的人都看他不顺眼。
等到王候权的背影都看不见了,周聿才继续说刚才的发现:“我们刚刚在老人家指甲缝里找到些生物组织,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她临死时候从凶手身上抓下来的。
意外的惊喜。DNA证据在现在,基本可以算得上铁证,因为自然界中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DNA吻合的机率可以低到忽略不计——同卵双胞胎除外。
犯罪嫌疑人曾经有过案底也说不定。当然了,鉴于我国DNA信息库的不全程度,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果然处处有惊喜。周聿熬到下午五点没合过眼,最后居然真的比对出了一个嫌疑人!
凌非晨,现年20岁,家住本市XX小区,两年前曾因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被判过一年半有期徒刑,刚刚放出来没多久。
浆糊一样的案子终于捞出来点干的,众人一阵兴奋,立刻组织人手去抓人!
凌非晨躲在楼下小酒馆喝了顿饱的,醉熏熏刚回到家,母上大人骂人的功力刚开始展现,一群警察仿佛从天而降般把他们包围了。凌妈妈一开门,吓了一大跳,而凌非晨看到来人反而十分平静,迷醉的双眼睁开,神情带了几分清明:“你们来得好快!”
他极配合地跟警方走了,凌妈妈自然不放心,一定要跟着去。
一路拉着警笛回了局里,直到坐进预审室里,文沫还有几分不真实感,这就破案了?先前还纠结于凶手半丝行藏不露,手艺娴熟了反倒倒退着去犯了初学者的错误?
别忘了,罗敏也是被掐死的,她死的时候显然求生意志比刘梅花要强上不少,她还有个病儿子要照顾,她死了,范思哲就得等死,而且她也要年轻不少,再没足够的力气挣扎不过凶手,抓他两道血印子不是难事吧?可是罗敏的指甲缝里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凌非晨的胳膊上一小条一小条的红肿,有些地方还破了皮,袖子一圈上去,他很配合摆出容易将伤痕照出的姿势拍照取证,还没等郭建峰审,他就主动交代了:“罗敏,范思哲,武庆毅,陈智睿,还有刘梅花,都是我杀的。”
作案经过说得丝毫不差,笔录做完,他很干脆地签了字,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乖乖戴上手铐,跟着王家栋往外走。
凌妈妈猛扑过来,被王家梁拦住,没有经过审判的嫌疑人私下见家属是违反规定的,他唯一能见的,应该是他的代表律师。她突破不过去,自然碰不到儿子,她只是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承担他没犯过的罪行!
“不!你们别抓他,他没做过,什么也没做过!我可以证明,他生病了,快要死了,我天天陪着他呢,他哪有空出去杀那么多人!不是他,不是他!”
众人惊讶。文沫刚刚的怀疑,已经被凌非晨身上的伤说服了,可是现在这又是唱得哪一出?到底是凌非晨撒了谎,还是凌妈妈救子心切,口不择言?
人命关天的案子,自然不可能简单审一回就移送检察院,而且他们更加不可能只听凌非晨一面之词。王家栋带凌非晨去拘留所,凌妈妈则被文沫引到一组办公室。
凌妈妈颤抖着手捧着茶杯,想要汲取些力量,过了好半晌才开口:“晨儿命苦,是我对不住他。他算不上好孩子,是我教育失误。但是当妈的,不可能一点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不会是个杀人犯的。不会的。”
李承平递过来一个记录本,上面记载着四起案件发生的大概时间,凌妈妈反复回想,再三确定:“这几天,他绝对是跟我在一起的。尤其是这一天,我跟他在医院。你们可以查了查。至于这一天......”凌妈妈在最后刘梅花死的日期迟疑了:“他出去了,半夜才回来,喝得醉熏熏的,应该没有时间去杀人吧?”
“您先回去等消息。我们警察是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如果凌非晨真的不是凶手,我们不会冤枉他。”凌妈妈一步三回头地由着王家梁送她回家,再三说着她明天再过来的话。
第二天,凌妈妈很早就等在公安局门口,看样子似乎一夜没睡,等到郭建峰上班来时,才把她带进来,送到小会议室,让她临时休息。
凌非晨没有被关在拘留所,因为他患有尿毒症,隔三差五需要透析一回,不然就可能小命不保,根治的方法有,便是换肾。
可是凌妈妈与他血型不同,不绝对不可以为儿子提供肾源的,而凌非晨的爸爸,咳咳,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从来不在画面以内,据凌妈妈自己说,当初她外出打工,跟男友同居,因为想不想留下孩子的事意见无法统一,才最终分的手,离了那个工厂,茫茫人海再也找不到,二十年过去,早断了联系,连对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在儿子生病后也曾多方打听,无奈她对对方的家庭背景、联系方式一无所知,除了一个中国最大众的名字之外。
凌非晨只能一次又一次做着透析,直到家里再无力承担为止。可以说,他已经在死神的黑名单上挂了号,无非是拖日子。以他现在每天酗酒度日的心态来看,他显然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活好,可以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从这一点上看,他倒是符合凶手的一方面特征:自己或者亲近的人患了绝症。
文沫回来得太快,王候权还以为她是来放自己回家的。刚刚新分配过来看守他的人简直把他当犯人对待,他想出自己家厨房的门都不被允许。
真是,这些警察凭什么?他可是受害者家属,不是凶手!一点都不讲理!
他决定先发制人,从气势上压倒他们:“喂,你们想干什么?我可是守法公民,你们不是抓不到杀我妈的凶手,随便找个人顶罪吧?哼,我可懂法,我要告你们!”
“哦?告我们什么?”文沫不急不徐地问道:“请问王先生,您是练过轻功,还是学过幻影显形?又或者隔空取物?”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什么意思?”王候权的嗓门很大,似是要在半夜里把四邻全吵醒,以期让他们来见证他受了委屈,为他出头。
“你大可以继续大一点声音,反正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了。索性我就把他们全叫进来,让他们评评理,杀害亲生母亲、抢夺财物,不论放在哪个年代,都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大约是被杀害亲生母亲、十恶不赦的字眼吓住,王候权瞠目结舌,噎了好半天,然后一蹦三尺高:“你、你、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害我妈了?啊?你们是要草菅人命吗?可真是官字两个口,我一个小老百姓说不过你!”他喋喋不体地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急得在厨房里乱转,碰掉一堆碗筷,瓷器碎裂的声音才让他稍微缓过神来,见文沫仍然是一副淡淡的,不相信他的样子,他便又拿出自己的绝活,开始跟唱戏似得哭。快四十岁的大老爷们了,也真不嫌丢人,他长长的头发随着他点头的动作甩啊甩,让文沫腻烦得紧。
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说的可能就是王候权这类人。而他显然同时具备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优良品质,到底是该说他心理素质过硬还是死不要脸呢?
真是多跟这样人品低劣到一定程度的人说一句话都恶心,文沫懒得跟兜圈子,直接问他:“你打开卧室门,看到满地零乱的衣服和被褥了吗?”
“看到又怎么了?那么一地,我能看不到吗?”王候权说话算数带着哭腔,可是脸上干干净净的,一丝泪痕都没有,连眼圈都没红。
“然后你走过去,推了推死者?”
“是啊。我先叫了她两声,她没回应,我才走过去推的,接着就发现了她身子都凉了。有什么问题吗?”王候权梗着脖子瞪文沫,那样子活样你要说出不同意我就掐死你。
“你别看我,低头看看你的鞋?”
鞋怎么了?这警察说话莫名其妙!果然女人都是不可理喻的,不管她穿不穿警服!虽然心里这么想,王候权还是低下了头。
“哎哟喂!我的新鞋啊!该死的!”王候权嗷一嗓子开骂,唠叨着到母亲家这边的路真是难走,又是水又是泥的,居委会管闲事的功力一等一,正儿八经该他们干的活反倒没人管了,果然贫困落后的地方就是不行。骂到最后,连已经死了的亲妈都骂进去了,即使没有太多难听词汇,也让文沫听着十分刺耳。
她很客气地打断他:“那你告诉我,你这一鞋的泥,案发现场的衣物上丁点没沾着,你不会轻功,怎么发现你妈已经死亡多时的?别现在告诉我你了双千里眼,她头可是冲着墙的!”
“我......”王候权牙关紧咬,脸上肌肉都在抽筋,看起来很后悔刚才把话说得太满,跟警察抵赖是没有用的,现在要怎么圆回来呢?
周聿简直就是个神助功,她走进厨房,把刚刚采集到的样本递给文沫,故意大声说出她刚才的发现:“我们把地上的衣服稍微收捡了几件做物证,然后在地上发现了几个四十二码的新鲜鞋印,这是刚刚提取到的样本,现在就差找检材比对了。”
文沫注意到王候权好像牙疼似的皱了皱眉,又扯动几下嘴角,终还是忍住,什么都没说。她觉得有必要再加一把火,不给王候权留任何侥幸心理:“王候权,证明你清白的时候到了,鞋脱下来,我们比对比对,尽快把你留下的痕迹排除,才能找真正的凶手不是。”她跟周聿一左一右地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示意另外一名在场的同事给他脱鞋。
王候权杀猪一般地开始喊叫:“我错了!我错了!别抓我,我说!我说!”那模样,鼻涕眼泪全落下来了。
他蹲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慢慢将手伸进怀里,拽出一个牛皮纸袋,依依不舍地递给文沫。文沫可是狠用了几分力,才最终将纸袋从王候树手里拽出来,也亏得牛皮纸质量好才没有散架。
纸袋掂在手里分量不重,文沫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是房产证和大概五千元现金,她目光锐利地望向王候权,期待他的解释,后者垂头丧气地说:“我来的时候大约11点,她真的已经死了,我没杀人!但是......”
“但是你发现死者之后,并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先翻箱倒柜,找起值钱的东西来。是也不是?”周聿打断了王候权将要说的话:“你让我觉得恶心!”
反正自己辛苦大半天,毛线也没落着,无论如何都有些不甘心,平常可是他来看老妈的时候最多,那两个哥哥姐姐,就跟没有一样,现在老妈死了,剩下这点家产理所当然是要归他的,他不可是提前一会拿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说出大天去,他也不怕!反正他没杀人!
“是啊!我这也是怕你们警察有手脚不太干净的,万一再丢了少了的,不好解释不是?也是为你们好。”
“谁给你的权利破坏现场?死的那个人是你妈,你满脑子只能想到钱?”
“嗨!什么妈不妈的,那老东西已经73了,身子骨又那样,活着也是受罪,早死早托生,反正她是吃过苦享过福,一辈子不亏。我才可怜呢,年纪一大把了,被她惯坏,一事无成,家里老婆孩子跟着挨饿,她既然不能养我一辈子,干嘛把我惯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性子?反正我是吃定她了,这房子,这钱,早晚还是归我,哼!”
王候权确实是被父母宠得过了,懦弱,自私,唯利是图,六亲不认,但是这种人一般也都胆子小,真正的大恶是不敢的,所以文沫相信这一次,他说了实话,刘梅花的死与他是无关的。
警告他如果警方找他他要随叫随到后,文沫便让他麻利地滚蛋,因为他再呆下去,不保证不挨打,所有听到他话的人都看他不顺眼。
等到王候权的背影都看不见了,周聿才继续说刚才的发现:“我们刚刚在老人家指甲缝里找到些生物组织,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她临死时候从凶手身上抓下来的。
意外的惊喜。DNA证据在现在,基本可以算得上铁证,因为自然界中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DNA吻合的机率可以低到忽略不计——同卵双胞胎除外。
犯罪嫌疑人曾经有过案底也说不定。当然了,鉴于我国DNA信息库的不全程度,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果然处处有惊喜。周聿熬到下午五点没合过眼,最后居然真的比对出了一个嫌疑人!
凌非晨,现年20岁,家住本市XX小区,两年前曾因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被判过一年半有期徒刑,刚刚放出来没多久。
浆糊一样的案子终于捞出来点干的,众人一阵兴奋,立刻组织人手去抓人!
凌非晨躲在楼下小酒馆喝了顿饱的,醉熏熏刚回到家,母上大人骂人的功力刚开始展现,一群警察仿佛从天而降般把他们包围了。凌妈妈一开门,吓了一大跳,而凌非晨看到来人反而十分平静,迷醉的双眼睁开,神情带了几分清明:“你们来得好快!”
他极配合地跟警方走了,凌妈妈自然不放心,一定要跟着去。
一路拉着警笛回了局里,直到坐进预审室里,文沫还有几分不真实感,这就破案了?先前还纠结于凶手半丝行藏不露,手艺娴熟了反倒倒退着去犯了初学者的错误?
别忘了,罗敏也是被掐死的,她死的时候显然求生意志比刘梅花要强上不少,她还有个病儿子要照顾,她死了,范思哲就得等死,而且她也要年轻不少,再没足够的力气挣扎不过凶手,抓他两道血印子不是难事吧?可是罗敏的指甲缝里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凌非晨的胳膊上一小条一小条的红肿,有些地方还破了皮,袖子一圈上去,他很配合摆出容易将伤痕照出的姿势拍照取证,还没等郭建峰审,他就主动交代了:“罗敏,范思哲,武庆毅,陈智睿,还有刘梅花,都是我杀的。”
作案经过说得丝毫不差,笔录做完,他很干脆地签了字,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乖乖戴上手铐,跟着王家栋往外走。
凌妈妈猛扑过来,被王家梁拦住,没有经过审判的嫌疑人私下见家属是违反规定的,他唯一能见的,应该是他的代表律师。她突破不过去,自然碰不到儿子,她只是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承担他没犯过的罪行!
“不!你们别抓他,他没做过,什么也没做过!我可以证明,他生病了,快要死了,我天天陪着他呢,他哪有空出去杀那么多人!不是他,不是他!”
众人惊讶。文沫刚刚的怀疑,已经被凌非晨身上的伤说服了,可是现在这又是唱得哪一出?到底是凌非晨撒了谎,还是凌妈妈救子心切,口不择言?
人命关天的案子,自然不可能简单审一回就移送检察院,而且他们更加不可能只听凌非晨一面之词。王家栋带凌非晨去拘留所,凌妈妈则被文沫引到一组办公室。
凌妈妈颤抖着手捧着茶杯,想要汲取些力量,过了好半晌才开口:“晨儿命苦,是我对不住他。他算不上好孩子,是我教育失误。但是当妈的,不可能一点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不会是个杀人犯的。不会的。”
李承平递过来一个记录本,上面记载着四起案件发生的大概时间,凌妈妈反复回想,再三确定:“这几天,他绝对是跟我在一起的。尤其是这一天,我跟他在医院。你们可以查了查。至于这一天......”凌妈妈在最后刘梅花死的日期迟疑了:“他出去了,半夜才回来,喝得醉熏熏的,应该没有时间去杀人吧?”
“您先回去等消息。我们警察是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如果凌非晨真的不是凶手,我们不会冤枉他。”凌妈妈一步三回头地由着王家梁送她回家,再三说着她明天再过来的话。
第二天,凌妈妈很早就等在公安局门口,看样子似乎一夜没睡,等到郭建峰上班来时,才把她带进来,送到小会议室,让她临时休息。
凌非晨没有被关在拘留所,因为他患有尿毒症,隔三差五需要透析一回,不然就可能小命不保,根治的方法有,便是换肾。
可是凌妈妈与他血型不同,不绝对不可以为儿子提供肾源的,而凌非晨的爸爸,咳咳,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从来不在画面以内,据凌妈妈自己说,当初她外出打工,跟男友同居,因为想不想留下孩子的事意见无法统一,才最终分的手,离了那个工厂,茫茫人海再也找不到,二十年过去,早断了联系,连对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在儿子生病后也曾多方打听,无奈她对对方的家庭背景、联系方式一无所知,除了一个中国最大众的名字之外。
凌非晨只能一次又一次做着透析,直到家里再无力承担为止。可以说,他已经在死神的黑名单上挂了号,无非是拖日子。以他现在每天酗酒度日的心态来看,他显然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活好,可以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从这一点上看,他倒是符合凶手的一方面特征:自己或者亲近的人患了绝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