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欢迎来到天国(感谢第一位打赏百万的白银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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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了吗?
一片混沌的虚无,就像自己出生的古墓地宫。浓墨彩绘的梓木棺椁,一床轻柔的罗衾被子,填满武则天时代的金银珠玉。金色袍服,面容苍白,头顶束起发髻,赤色金边丝带缠绕,船头锋利金簪。他已沉睡了一千二百年,穿越重重尘埃与蛛网,唯一生死相随的伙伴,是一头名唤“九色”的幼麒麟镇墓兽。
深呼吸,空气里带有某种味道。空灵优雅,不可描述,丝丝入扣地潜入鼻孔与肺叶,挠得让人浑身发痒神魂颠倒……
血液重新流动,每一寸皮肤都有了知觉。灵魂像个调皮的顽童,回到秦北洋的躯壳。
夜凉如水,黎明前的天空,星辰忽隐忽现。狂乱山风袭来,卷着无法形容的异香,拂乱头发与心思。手指头可以动了,接着是胳膊,大腿,还有头颅。
秦北洋站起来,脚底略微打晃,晕晕乎乎,仿佛还在东海达摩山的夜航船。但他摸到了胸口的暖血玉坠子,背后的三尺唐刀。
“九色!”
大声呼唤他的小镇墓兽,四周群山传来悠扬的回声,仿佛无数个少年此起彼伏地呼唤。但他发觉自己只是个孤家寡人,面对烟云缭绕的天空。
不对!不对!梦还没有醒?
记忆停留在北京,国会议员曲靖和的灭门之夜。他让九色留在圆明园,自己单独追踪唐朝小皇子的棺椁,到了铁狮子胡同的北洋政府陆军部。混乱之中,两个年轻刺客出现了,其中一个右脸有刀疤——秦北洋的杀母仇人。他抽出唐刀,想要抓住刺客复仇,却在跳上屋顶的刹那,被一枚鹅卵石砸中。
然后,他坠入深渊,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秦北洋确信眼前所见一切,绝非在北京城里,哪怕重峦叠翠的西山,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景致——
大片群峰耸峙的山顶,左边山峰裸露黑色岩石,像把冲破苍天的利剑;右边山峰宛如森严白骨,老天爷的鬼斧神工,削成硕大墓碑的形状。黑白两座山峰之间,有块马鞍形的平地。一道白练般的瀑布,从黑色山峰垂下,充满氤氲的云雾。湿气扑面而来,仿佛回到江南烟雨。但很冷,当风吹到胸膛,浑身起鸡皮疙瘩。
黎明终于过去,太阳从云海升起。仿佛无穷无尽的棉花田野上,长出一朵金色的咸蛋黄,千古难见的奇观。从前在太行山上为袁世凯修墓,他跟齐远山也见过云海,相比眼前却黯然失色。
秦北洋明白了,此处是海拔数千米的高山之巅,远离人间的仙境。道家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和七十二福地亦不过如此。
忽然,有颗小石头砸到头顶心。
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儿,同时抽出唐刀,才发觉满地奇花异草,仿佛绿地毯上缀着五彩斑斓的丝线,也是鼻中的异香来源。
“你是谁?”
有个女孩站在面前,手中握着块小石头。不消说,刚刚就是她砸的秦北洋。
她大约十二三岁,穿一身古代衣服,像是唐朝的女童服饰,古画里常能看到。头顶扎着两个乌黑发髻,像一对猫耳朵,两绺丝线垂落,晃悠在鬓发旁,俨然神仙世界的童子。
“我是秦北洋,这是什么地方?”
“欢迎来到天国!”
“天……国?”
秦北洋摸不着头脑,女孩又将小石头准确砸中他的额头,无比真实的疼痛,出了个明显的血印子。
“喂,不要害怕!”汉服女孩说着一口京片子,目光里有贵胄之气,瘦长的脸型,细细的眉眼,苍白的皮肤,像北京城里的旗人孩子,“其实,你的所有感觉是假的。”
“什么意思?这里是假的?”
“对你来说是真的,但对世界来说并不存在!”女孩蹦蹦跳跳地走到山顶边缘,底下就是壁立万仞的悬崖,只看到一团白雾茫茫,“因为,你是一个死人。”
“我是死人?”
秦北洋用力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分明感到体温和疼痛,难道都是幻觉?这鬼地方,眼前的小姑娘,也太不真实了,难道……
“那么你呢?你是活人还是鬼魅?”
“人耶鬼耶,是耶非耶,不过镜花水月,不如共看云海,同观日出!”
女孩走起路也是仙气盈盈,衣袂飘飘,踏上一条突出半空的石梁。她是如此镇定自若,但每踩出去一步都让秦北洋揪心,稍有差池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小心啊!”
他忍不住提醒一句,女孩却回头嘻嘻一笑:“死亡只存在于人间,但这里是天国!”
“一个没有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的世界?”
“跳出红尘轮回的世界。”
“对了,这是什么年代?唐朝吗?”
“这里没有年代,无所谓年代,这里与天地同寿!但你所说的唐朝,早已被朱全忠灭亡。至于天国的外面,是个叫公元二十世纪的世界。”
“公元二十世纪?中华民国还在?现在是民国七年,西元1918年是吗?”
“不知道,也许1988年,或者1998年。”
女孩盘腿坐在石梁上,犹如古代在山间修行的道人,只是两团发髻有些可爱。
秦北洋也在她的对面盘腿坐下,望着云海日出说:“请问我是怎么会在这里的?”
“你是来上学的。”
“上学?”
“你在人间读过书吗?”
他也不再掩饰,大言不惭道:“读到过小学三年级。”
“诺,你就是个不学无术之辈。”
“我可不是个废物!更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我在地宫博览过群书,我还跟父亲学会了上百种工匠手艺。”秦北洋急忙为自己辩解,不想被小姑娘看扁了,“而今我虽不是国立北京大学的学生,但也天天偷看人家上课。”
说话间,后头想起个少年的声音:“芳子!吃早饭啦!”
秦北洋回头一看,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明显正处于变声期,嗓音像只小公鸭子。他的身材瘦长,容貌俊美,也穿一身汉服,头顶扎了个发髻,长发从脖子两边垂到胸前,在这云雾高山之巅,宛如吴道子的画里走出来。
“嘿!原来你叫芳子!”
小女孩给了秦北洋一个白眼,从石梁上跳回来,走向汉服少年:“中山,我来啦!这个新来的叫北洋,还以为自己是个活人呢。”
“新来的?”看来这山上还有其他人,跟秦北洋同样的遭遇,昏迷后一觉醒来,就发觉到了“天国”,但他追上芳子背后说,“哈哈,你果然在骗我,还说什么天国!人死后怎能吃五谷杂粮?吃早饭就说明还在人间啊。”
“但愿你胃口好!”
小女孩说这句话怪怪的,仿佛又往秦北洋头上扔了一粒小石头。
跑到山顶的另一边,开满野花的草丛上,铺开一方地毯。十来个孩子,有男有女,幕天席地,盘腿而坐。他们中间最大的,就是叫中山的少年,其次是芳子,其余只有十岁出头,有些人脸上稚气未脱。总共十二个孩子,九个男生,三个女生。
秦北洋是第十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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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混沌的虚无,就像自己出生的古墓地宫。浓墨彩绘的梓木棺椁,一床轻柔的罗衾被子,填满武则天时代的金银珠玉。金色袍服,面容苍白,头顶束起发髻,赤色金边丝带缠绕,船头锋利金簪。他已沉睡了一千二百年,穿越重重尘埃与蛛网,唯一生死相随的伙伴,是一头名唤“九色”的幼麒麟镇墓兽。
深呼吸,空气里带有某种味道。空灵优雅,不可描述,丝丝入扣地潜入鼻孔与肺叶,挠得让人浑身发痒神魂颠倒……
血液重新流动,每一寸皮肤都有了知觉。灵魂像个调皮的顽童,回到秦北洋的躯壳。
夜凉如水,黎明前的天空,星辰忽隐忽现。狂乱山风袭来,卷着无法形容的异香,拂乱头发与心思。手指头可以动了,接着是胳膊,大腿,还有头颅。
秦北洋站起来,脚底略微打晃,晕晕乎乎,仿佛还在东海达摩山的夜航船。但他摸到了胸口的暖血玉坠子,背后的三尺唐刀。
“九色!”
大声呼唤他的小镇墓兽,四周群山传来悠扬的回声,仿佛无数个少年此起彼伏地呼唤。但他发觉自己只是个孤家寡人,面对烟云缭绕的天空。
不对!不对!梦还没有醒?
记忆停留在北京,国会议员曲靖和的灭门之夜。他让九色留在圆明园,自己单独追踪唐朝小皇子的棺椁,到了铁狮子胡同的北洋政府陆军部。混乱之中,两个年轻刺客出现了,其中一个右脸有刀疤——秦北洋的杀母仇人。他抽出唐刀,想要抓住刺客复仇,却在跳上屋顶的刹那,被一枚鹅卵石砸中。
然后,他坠入深渊,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秦北洋确信眼前所见一切,绝非在北京城里,哪怕重峦叠翠的西山,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景致——
大片群峰耸峙的山顶,左边山峰裸露黑色岩石,像把冲破苍天的利剑;右边山峰宛如森严白骨,老天爷的鬼斧神工,削成硕大墓碑的形状。黑白两座山峰之间,有块马鞍形的平地。一道白练般的瀑布,从黑色山峰垂下,充满氤氲的云雾。湿气扑面而来,仿佛回到江南烟雨。但很冷,当风吹到胸膛,浑身起鸡皮疙瘩。
黎明终于过去,太阳从云海升起。仿佛无穷无尽的棉花田野上,长出一朵金色的咸蛋黄,千古难见的奇观。从前在太行山上为袁世凯修墓,他跟齐远山也见过云海,相比眼前却黯然失色。
秦北洋明白了,此处是海拔数千米的高山之巅,远离人间的仙境。道家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和七十二福地亦不过如此。
忽然,有颗小石头砸到头顶心。
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儿,同时抽出唐刀,才发觉满地奇花异草,仿佛绿地毯上缀着五彩斑斓的丝线,也是鼻中的异香来源。
“你是谁?”
有个女孩站在面前,手中握着块小石头。不消说,刚刚就是她砸的秦北洋。
她大约十二三岁,穿一身古代衣服,像是唐朝的女童服饰,古画里常能看到。头顶扎着两个乌黑发髻,像一对猫耳朵,两绺丝线垂落,晃悠在鬓发旁,俨然神仙世界的童子。
“我是秦北洋,这是什么地方?”
“欢迎来到天国!”
“天……国?”
秦北洋摸不着头脑,女孩又将小石头准确砸中他的额头,无比真实的疼痛,出了个明显的血印子。
“喂,不要害怕!”汉服女孩说着一口京片子,目光里有贵胄之气,瘦长的脸型,细细的眉眼,苍白的皮肤,像北京城里的旗人孩子,“其实,你的所有感觉是假的。”
“什么意思?这里是假的?”
“对你来说是真的,但对世界来说并不存在!”女孩蹦蹦跳跳地走到山顶边缘,底下就是壁立万仞的悬崖,只看到一团白雾茫茫,“因为,你是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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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的世界?”
“跳出红尘轮回的世界。”
“对了,这是什么年代?唐朝吗?”
“这里没有年代,无所谓年代,这里与天地同寿!但你所说的唐朝,早已被朱全忠灭亡。至于天国的外面,是个叫公元二十世纪的世界。”
“公元二十世纪?中华民国还在?现在是民国七年,西元1918年是吗?”
“不知道,也许1988年,或者1998年。”
女孩盘腿坐在石梁上,犹如古代在山间修行的道人,只是两团发髻有些可爱。
秦北洋也在她的对面盘腿坐下,望着云海日出说:“请问我是怎么会在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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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
“你在人间读过书吗?”
他也不再掩饰,大言不惭道:“读到过小学三年级。”
“诺,你就是个不学无术之辈。”
“我可不是个废物!更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我在地宫博览过群书,我还跟父亲学会了上百种工匠手艺。”秦北洋急忙为自己辩解,不想被小姑娘看扁了,“而今我虽不是国立北京大学的学生,但也天天偷看人家上课。”
说话间,后头想起个少年的声音:“芳子!吃早饭啦!”
秦北洋回头一看,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明显正处于变声期,嗓音像只小公鸭子。他的身材瘦长,容貌俊美,也穿一身汉服,头顶扎了个发髻,长发从脖子两边垂到胸前,在这云雾高山之巅,宛如吴道子的画里走出来。
“嘿!原来你叫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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