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官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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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

    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

    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

    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职业官僚

    酷吏张汤是自杀的。[1]

    元鼎二年,也就是张汤担任御史大夫的第六年,办案甚多的他自己也被别人举报,罪名是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泄露国家机密,破坏经济改革。因此,丞相庄青翟抓捕了张汤的亲信,供词也被送达御前。

    汉武帝问:朕每次打算有所动作,商人们都会事先得到消息,囤积货物。难道有人通风报信吗?

    张汤答:应该是。

    汉武帝认为他不老实,便派赵禹去审问。

    赵禹是张汤的老同事。武帝朝那些苛严的律条,就是他和张汤一起制定的。武帝让赵禹审理此案,应该说既想查明真相,也有保全之心。

    张汤却仍不认罪。

    赵禹便说:老兄怎么不守本分?扪心自问,被你弄得家破人亡的何止万千?现在人家告你,言之凿凿,只不过皇上不忍法办而已,你又何必硬要辩解?

    于是张汤自杀。

    张汤死后,家产少得可怜,都是俸禄所得和皇帝所赐,并无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他的兄弟和儿子想厚葬,他的母亲却反对。张汤母亲说:我儿身为天子之臣,竟被小人诬陷而死,何必厚葬,又岂能厚葬?

    最后,一辆牛车一口薄棺,埋葬了张汤。

    武帝得知,感慨万千。他说:不是这样的母亲,生不出那样的儿子。于是下令严查此案。结果,举报张汤的人被判死刑,丞相庄青翟下狱自杀。

    张汤一案的背后,无疑是官场的残酷斗争,且案情复杂,扑朔迷离。不过,张汤并未以权谋私,应是事实。他在任职期间并无渎职行为,更是事实。

    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张汤是清官。

    但,张汤也是酷吏,他的刀笔之下冤案不少。大司农颜异,就是被他妄加罪名害死的。汲黯也指出,张汤办案唯上不唯法,皇上讨厌的就设法诋毁,皇上喜欢的就曲意回护。请问,这能算是好法官吗?[2]

    恐怕不能。

    问题是张汤还有另一面:豪强的案子自己受理,从重从严从快。平民百姓犯案,则向皇帝口头汇报,那些人也往往被赦免。可见张汤在审理案件和汇报案情时,是不畏强暴的,也是向弱势群体倾斜的。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张汤,该怎么评价?

    职业官僚。

    秦汉帝国的职业官僚,叫文吏。吏是办事员,官才是管理者,就像僚是僚属,官是长官。不过,正如官与僚常常连用或通用,官与吏也往往不分。比如吏禄和吏治,便既包括吏,也包括官。封疆大吏,就更是大官。[3]

    但,文吏却不等于文官。

    严格意义上的文官,不但应该是读书人,而且要有政治理想或政治抱负,至少要有政治主张。他们从政的目的,是“致君尧舜上”;执政的任务,是“再使风俗淳”。也就是说,他们是政治家,或政治工作者。[4]

    文吏却是技术官僚。他们看重的是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财会、法律、公文写作。比如汉武帝重用的桑弘羊,就是经济专家;张汤、赵禹、杜周,则是法律专家。他们也多半受过专门训练,甚至有着基层工作的经验。

    武帝时代的文吏,就是这样一些人。宁成、赵禹、张汤、尹齐、杨仆、减宣、杜周,都做过小吏或刀笔吏,王温舒还做过亭长。他们平步青云,则因为能干。或者地方官“以为能”,或者汉武帝“以为能”。

    这就跟文官的选拔不一样。成为文官的标准,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文采斐然。这当然只有儒生才能充任。因此,文官的产生始于独尊儒术;而真正成为主流,则要到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

    选拔标准不同,价值观念也不同。

    文官的价值观是孔子的:君子谋道不谋食。态度是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追求是子夏的: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优,不是优秀,是优裕。也就是说,做官长袖善舞就治学,治学绰绰有余就做官。[5]

    因此,他们也可以不做官。

    相反,文吏却必须踏入官场走上仕途。做官为吏,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饭碗。换句话说,他们相当于律师和职业经理人,是靠为帝国打工谋生的。

    那么,律师或经理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为当事人服务。

    文吏的当事人又是谁?

    皇帝。

    这就清楚了。据此,像张汤那样根据上意来决定判决的从宽从严,就不是缺德,反倒是恪守职业道德。

    事实上,正是职业的要求,使文吏们也具有儒家主张的某些道德,比如忠。他们甚至就像训练有素的鹰犬,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迅速扑上前去,并不管那猎物是同朝官吏、功臣勋贵,还是皇亲国戚、公子王孙。

    当然,皇帝要制造冤案,他们也干。

    但这与文吏们的个人品质无关。汉代酷吏,贪赃枉法的有,克己奉公的更多。比如赵禹,家里没有食客,外面没有朋友,公卿宰相前来拜访也不搭理,就是要拒绝一切人情面子,全心全意为他的当事人服务。

    景帝时的郅都,也如此。

    郅都是号称“苍鹰”的。他没有任何人情来往,从不收受馈赠和贿赂,执法也以“不避贵戚”而著称。当时朝廷主张无为而治,只有郅都厉行严刑峻法。于是列侯宗室都对他侧目而视,窦太后更是找了个茬要杀他。

    汉景帝说:郅都是忠臣。

    窦太后说:难道被他害死的就不是忠臣?

    汉景帝只好杀了郅都。

    如此下场,应该在郅都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既然告别双亲出来做官,那就只能尽忠尽责,死于职守,哪里还顾得上老婆孩子?

    请问,不道德吗?

    然而这样的职业官僚,却是儒家痛恨的。

    儒家痛恨文吏,并不奇怪。文吏的法家倾向、技术特征和职业习惯,都是儒家不喜欢的。儒家认为,忠于君主不等于唯命是从,王道应该大于王侯。所以,儒家出身的文官往往在朝堂据理力争,并不怕皇上的雷霆之怒。

    这是儒家的可贵之处。

    不过此类人物往往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高谈阔论,不切实际。相反,文吏却是操作能力极强的。所以,文吏是行善还是作恶,全看遇到什么样的皇帝。遇到好皇帝,他们是帮手;遇到坏皇帝,他们是帮凶。

    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一个有理想,一个有能力;一个讲原则,一个办实事;帝国该选谁?[6]

    汉武帝的首选,是文吏。

    再反封建

    号称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喜欢法家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却是事实。他重用的人,卫青、张汤、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则其实被边缘化。

    例外的是公孙弘。

    公孙弘非同一般。我们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个,罢官免职四人,获罪自杀二人,下狱处死三人。其余,则石庆胆小怕事,田蚡精神失常,车千秋唯唯诺诺。既平安无事又能有所作为的,几乎唯有公孙弘。

    然而公孙弘这位儒生却恰恰是狱吏出身,所以他跟张汤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张汤援引儒家经典解释判决,公孙弘则对张汤赞不绝口。其中奥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还得从头说起。

    先说秦。

    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这当然与他们靠法家思想立国有关。在法家看来,一个国家只需要两种人:农民和战士。农民为君主种田,战士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国强兵。其他人,都是多余。

    那么,谁来管理农民和战士呢?

    文吏。从朝廷大吏,到郡县长吏,再到乡里小吏,都如此。事实上,一个只有农民和战士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种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蚁”,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纪律听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刘邦创立的新政权则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务仍沿秦例交由文吏处理。占据要津的则不是功臣勋贵,便是他们的后代,比如曹参之子曹,周勃之子周亚夫。周亚夫还既当过太尉,也做过丞相。

    也就是说,政由勋贵,事归文吏。

    这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们是刘邦的战友。刘邦及其继承人既需要他们的政治经验、崇高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谢他们的功劳。这跟当年的分封诸侯建立王国,如出一辙。

    同样,这两件事也都是封建残余。[7]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业,还得由汉武帝来继承。当然,彻底铲除封建残余,要到隋唐以后。但,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却势在必行。

    贵族政治,怎么就要不得?

    因为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是共生并存的。在封建制度下,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国破家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诸侯无不治国,大夫无不齐家,这就叫“首长负责制”。

    何况封建前期的家和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伎,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8]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中央与地方

    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机构。

    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机构,地方的是政权机构。

    具有政治意义的“中央”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原文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这说明战国末年集权制已成定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9]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却要到秦汉。

    秦汉帝国的中央,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楚。机构,是皇宫、相府、卿寺;首长,则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汉代也被叫做县官,宋代则叫官家。这就是说,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国的政治,岂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长的分工也很明确。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是政府部长。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三权分列。至于九卿和九寺,则官职与官署同名,其职责是:

    太常,负责宗庙礼仪和皇家祭祀;

    光禄勋,负责宫殿大门和宫中宿卫;

    卫尉,负责宫城屯兵;

    太仆,负责皇宫车马和皇帝出行;

    廷尉,负责刑律;

    大鸿胪,负责蛮邦事务;

    宗正,负责皇亲国戚;

    大司农,负责国家经济;

    少府,负责工商税务(用作皇帝私房钱),以及皇帝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

    中尉,负责京城保卫。

    显然,这里面只有大司农(财政部部长)、大鸿胪(外交部部长)、廷尉(公安部部长)和中尉(首都卫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员。其余,则都是皇帝的家臣:光禄勋是门房和侍卫队长,卫尉是近卫军司令,太仆是马车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则是皇帝的大管家。

    这实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却又同时管国务。比如担任顾问的博士,便隶属于太常;负责议论的大夫,便隶属于郎中令;作为秘书的尚书,则隶属于少府。

    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皇家事务和国家政务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实就连宰相,也一样。邦国时代,天子、诸侯、大夫的家臣,在内打理家务叫宰,出门担任副官叫相。宰相这个词,也是封建残余。[10]

    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要到隋唐。那时,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国中央才像模像样地有了政府。秦汉两代的组织变革,则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汉的地方政权都是两级:郡和县。县属郡,郡属中央。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郡县是下属机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根基在县。

    汉代县的长官不叫县官(县官是皇帝),叫县令或县长(大县叫令,小县叫长)。县令或县长的佐属,是县丞和县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局长。

    但,县令和县长是官,县丞和县尉是吏,他们的品秩(读如志,俸禄)也不一样:县令六百石到千石(读如但),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和县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长吏(长读如掌)。级别更低的叫少吏(少读如绍),秩百石。

    县的上级则是郡。

    秦和汉初,郡的主官有三个: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郡尉(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郡监(汉武帝时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西汉中央主要职官职掌秩禄简表

    部门 沿秦 汉改置 职掌 秩禄 备注

    三太 太师 —— 辅佐皇帝 金印紫绶 位在三公之上,不常置。

    三太 太傅 ——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太 太保 ——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公 丞相(相国) 大司徒 总理庶政,辅佐皇帝 金印紫绶万石汉高祖时置一丞相,高祖十一年更名为“相国”,哀帝时改称“大司徒”。

    三公 太尉 大司马 掌全国军政 金印紫绶万石 武帝建元二年,省去太尉,后又置大司马,冠以将军之号。

    三公 御史大夫 大司空 掌论议及纠察诸事 银印青绶万石(上卿) 成帝时改称“大司空”,哀帝时又复置,后又改称“大司空”。

    九卿 奉常 太常 掌祭祀礼仪 银印青绶中二千石 秦之“奉常”,景帝时改称“太常”。

    九卿 郎中令 光禄勋 掌宫殿掖门 同上 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称“光禄勋”。

    九卿 卫尉 中大夫令 掌宫门卫屯兵 同上 景帝时改称“中大夫令”,后复之。

    九卿 太仆 太仆 掌舆马 同上 ——

    九卿 廷尉 大理 掌刑狱 银印青绶中二千石 景帝时改称“大理”。

    九卿 典客 大行令大鸿胪 掌宾客朝觐及边地各民族之事务 同上 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时改称“大鸿胪”。

    九卿 宗正 宗伯 掌亲属诸事务 同上 平帝时改称“宗伯”。

    九卿 治栗内史 大农令大司农 掌谷货 同上 景帝时改称“大农令”,武帝时改称“大司农”。

    九卿 少府 —— 掌山泽租税 同上 成帝时置尚书五人,东汉发展为尚书台。

    列卿 中尉 执金吾 掌徼循京师 银印青绶中二千石 武帝时改称“执金吾”。

    列卿 典属国 —— 掌蛮夷降者 二千石 成帝时并入大鸿胪。

    列卿 将作少匠 将作大匠 掌治宫室 二千石 景帝时更名“将作大匠”。

    宫官 詹事 掌皇后太子家事 二千石 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

    宫官 —— 长信詹事、长信少府、长乐少府 掌皇帝后宫诸事 二千石 长信詹事,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

    宫官 将行 大长秋 皇后卿 二千石 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宫官 太子太傅、太子少傅 —— 掌教太子 二千石 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军官 —— 大将军 —— —— 武帝初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公之上。

    军官 —— 骠骑将军 掌兵及征伐之事 —— 不常设

    军官 —— 车骑将军 同上 —— 同上

    军官 —— 卫将军 同上 —— 同上

    军官 前后左右军 —— 同上 —— 同上

    军官 —— 列将军 同上 —— 同上

    本表据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县廷),也称寺(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许,这正好说明郡县是中央的分支,也说明秦汉两代重视地方。汉宣帝就说,要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只能靠好的郡守。实际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银印青绶,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样。[11]

    因此,郡尉升为郡守,郡守转为九卿,都不困难。直接升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党郡守任敖,淮阳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后来还做了丞相)。同样,九卿转任郡守也不算降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县,只有三级。层级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难上达,政令亦很通畅,可谓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对于中央集权的大国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东汉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再简捷,层级也越来越多。东汉,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抚。

    当然,明清的总督和巡抚,从理论上讲都是中央派驻地方之专员,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职和官衔,严格地说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长。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刚开始也不是行政区。但,县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与汉武帝有关。因为最早成为郡县之上行政区域的州,便正是汉武帝的发明。

    那就从州说起。

    牧民与牧官

    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州官,汉代叫州牧。

    牧,是很早就有的官名。尧舜时代有十二牧,其实是大部落的酋长,兼任部落联盟的职务。十二牧之上,还有四岳,其实是小联盟的盟主。后来,牧,慢慢成为治民之官的称谓,叫牧夫、牧令、牧守、牧伯。

    管理人民,就像放牧一样吗?

    是。被汉武帝树为道德楷模的爱国商人卜式,就是这么认为的。当时卜式捐款甚多,却不肯做官。于是汉武帝便说,你到朕的上林苑去放羊吧!

    结果,上林苑的羊被卜式养得肥肥大大。

    汉武帝大为赞赏。

    卜式却说,管理老百姓,也跟放羊一样啦!

    汉武帝听他这么说,便让他做了县令。没想到,卜式先后担任县令的两个县,一派祥和太平。[12]

    县令也好,郡守也罢,岂非牧?

    实际上,地方官就是帝国的牧羊人,他们的辖区也就是牧区。好一点的牧羊人如卜式,基本上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凶一点如宁成,便被批评为“如狼牧羊”。[13]

    这样看,州官叫州牧,并不奇怪。

    不过,汉武帝设州之时,派出的官员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务也不是牧民,而是牧官。他们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县令和县长。

    汉武帝,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帝国实在太大。据统计,秦郡三十六,汉郡一百多,县则有一千三百个左右,“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如此庞大的队伍,皇帝一人根本就管不过来,只好让一部分官员去管另一部分官员。[14]

    于是,有牧民之官,也有牧官之官。

    牧官之官也有两种。一种是上级官员,一种是监察官员。其实上级管下级,原本就有监察的职责。问题是上级官员包括丞相,也需要被监察。结果,相对独立、直接向皇帝负责的监察官员,便应运而生。

    这样的官员,就叫御史。

    御史也是很早就有的,但到汉代才成为监察官员。此后,中华帝国的监察官员,在中央的都叫御史。其长官和次官,明清以前叫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明清以后叫都御史和副都御史。派往地方的,秦和汉初叫监御史,武帝以后叫刺史,唐代叫观察使,宋代叫监司。

    监察官员的地位很崇高,他们的法冠叫獬豸。獬豸(读如谢志)是一种神兽,见了不法分子就会用角去顶。因此但凡重大弹劾案,御史都要头戴獬豸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读起诉书。被弹劾的官员则必须立即站出来等待处分,无一例外。

    御史的身份和职权也很特殊。

    首先权限大。上至宰辅,下至郡县,包括其他监察官员和自己的顶头上司,都可以弹劾。御史大夫张汤,便差点栽在副手御史中丞李文的手上。

    其次责任轻。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叫“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

    第三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长官批准。因为监察机关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监察官员也只对皇帝负责。因此,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

    这三条,从秦汉到明清,一贯到底。帝国中央的监察部门也一直存在,只不过西汉叫御史府,东汉到元叫御史台,明清叫都察院。

    但,仅有中央监察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必须往地方派遣巡视员,这就是刺史。只不过,汉武帝在派遣刺史的同时,还设置了监察区。

    监察区共十三个,十二个在地方,即冀州、并州、幽州、兖州、徐州、青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京师所在的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内郡、河东郡、河南郡),则与弘农郡合为司隶部。一部加十二州,合起来叫十三州部。

    这是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的事。

    司隶部的监察官员叫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犀印青绶。他不但负责监察本部地方官员,也负责监察朝廷,因此地位崇高。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出席中央会议时,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一起专席而坐,号称“三独坐”。

    派往十二州的刺史秩六百石,监察对象是二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吏。监察事项则有六种,叫“六条问事”,超过范围就不能过问,也不能问小吏。

    也就是说,刺史治官不治民,查大不查小,问事不干政,巡视不长驻。他们在州里也没有治所,每年八月出京,岁末回朝。刺史的主要佐属则叫别驾,意思是另外驾一辆车,跟着刺史到处巡视。

    由此可见,刺史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特派监察巡视员。州也不是行政区,而是监察区。可惜后来刺史的权力越来越大,管事越来越多,也有了固定的治所。牧官之官同时也牧民,州作为监察区便慢慢向行政区过渡。

    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刺史改为州牧,职掌与刺史相同,官阶却高得多,秩二千石,位次九卿。以后反反复复,一会儿叫州牧,一会儿叫刺史。到东汉末年,汉灵帝再改刺史为州牧,并赋予军政大权。汉帝国的地方建制,就由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以后的唐、宋、元、明、清,也如此。一方面,帝国中央不断派出监察官员和监察机关(比如元代的行御史台);另一方面,监察区和特派员,也不断变成行政区和地方官。比如清代的总督和巡抚,就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监察部部长)和右副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这时,与汉武帝的设置州部和派遣刺史,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仕途广阔

    跟牧官同样重要的,是选官。[15]

    汉代官吏的选拔和任命,途径有三:察举、征辟(读如避)、杂途。察举是选举的一种,选举即选择和举荐。这也是历朝历代最主要的仕途,号称正途。

    中华帝国的选举制度也有三种:汉代察举,魏晋荐举,隋唐以后科举。三举之不同,在于科举通过考试,荐举通过考量,察举通过考察。考察而后选举,叫察举。

    察举是帝国中央极其重视的一件事。元朔元年(前128)十一月,汉武帝下诏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因此,郡守、九卿、礼官、博士,如果不向中央政府举荐人才,就算有罪。

    有关部门则定出罪名:大不敬和不称职。[16]

    从此,各地人才源源不断涌向中央。

    察举也是有科目的,比如孝廉、贤良、秀才。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贤良有贤良方正和贤良文学,秀才则叫秀才异等,后来避光武帝刘秀的讳改称茂才。

    顾名思义,孝廉重德,秀才重才,贤良则方正重德、文学重才。但总体上说,汉武帝的方针是德才兼备。

    举孝廉和举秀才,有规定的时间、名额和制度,属于常科。举贤良则是根据皇帝的诏书,是特科。但不论常科特科,都由官员举荐,被举荐者甚至还要参加考试。这是一般吏民走上仕途的常规方式。

    非常规的,是征辟。

    征辟就是征和辟。征即皇帝征召,辟即官员辟用。三公、九卿、太守、刺史,都有权辟用吏员(属于官员副职的则必须由朝廷任命)。所以,辟的范围,远大于征。

    不过,物以稀为贵,位以帝为尊。被皇帝征召,面子当然比被官员辟用大。面子最大的,朝廷还要派专车恭迎进京,沿途地方也要提供食宿。皇帝为了表示诚意,有时还要一请再请。后来刘备的三顾茅庐,就是遗风。

    这就是选举和征辟的不同。选举是乡选里举,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征辟则是高层看中,自上而下,一步到位。所以后来那些自视甚高的名士,都热衷于征辟。

    征辟靠名气,选举靠德才,这是大多数人向往的。如果名气和德才都不够,就只能靠杂途。

    杂途的名目也很多,比如荫袭。荫就是荫子,袭就是袭爵。袭爵仅限于王侯,其他爵位不能世袭。荫子则是级别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只要任满三年,就可以推荐子弟一人为官,所以又叫任子。

    显然,荫袭制度的受惠者是官二代。

    惠及富二代的是赀补。赀读如资,意思也是资。汉制,身家不足十万不得为吏,不足五百万不得为官。这项规定的本意,是认为富人做官便不会贪污。但久而久之,却变成了有钱就可以做官,因此这个制度很是遭人诟病。

    但更不像话的,是卖官鬻爵(鬻读如玉)。

    鬻爵的始作俑者是秦始皇,时间在公元前243年,价钱是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卖官的创始人则是汉武帝,时间在公元前114年,规矩是交够一定数量的粮食或牲畜,平民补吏,吏员补官,官位可到秩六百石。

    据说,这个主意是桑弘羊出的。[17]

    选举、征辟、荫袭、赀补、卖官、鬻爵,帝国的仕途真是广阔,帝国的官员也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这么多的官员该如何任用,便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这里面同样大有文章。

    实际上帝国的官员队伍弄得如此庞杂,有一多半是因为不得已。功臣要酬劳,故有袭爵;高官要笼络,故有荫子;遭遇天灾或开支太大,便只好赀补、卖官、鬻爵。

    好在秦皇汉武都不是糊涂虫。他们很清楚,官吏的任用不是小事,马虎不得。同为官吏,不能同样安排。有的给面子,有的给实权。结果,便弄出繁多的名目来。

    拜,正式任命,往往用于高官,以示尊荣。

    除,除去旧官,任命新职。

    真,正式任命(相对于守而言)。

    守,试用,兼任,代理。

    假,正式任命前代行职权。

    平,参与某事。

    领,兼管某事。

    录,统管某事。

    兼,兼任某官。兼与平、领、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兼官(有官职官衔),后三者是兼事(无官职官衔)。

    待诏,等待诏书下达再上任。

    加官,在正式官衔之上再加头衔,比如大将军加官大司马。凡加官,都是中朝官,可以出入皇宫。

    计,官员年终汇报工作,又叫上计。

    课,考核官吏,据此决定奖惩,也叫考。

    迁,升官。逐级提升叫稍迁,越级提升叫超迁。

    左迁,降职,也叫左转、贬。

    免,罢官,是行政处分中最重的,再重就得判刑。

    沐,例假,五天一次,每次一天,又叫休沐。

    告,请假(事假或病假),又叫告归。如果是予告,则为奖励休假;如果是赐告,则为皇帝批准延长病假期。

    宁,丧假,也叫告宁,一般三年。

    致仕,退休,又叫告老、归老。

    不难看出,从选拔任命到使用管理,汉的官僚制度已相当精细,很可能是世界上前后出现的大小帝国中最复杂也最完备的。后代文官制度和干部制度的诸多要素,在这里几乎一应俱全,堪称百代官制之祖。

    更难得的是,汉代还建立了储备官制度。正是这一制度,打通了官、吏两道,贯通了儒、法两家,保证了帝国的人才辈出和吏治之隆。

    那就来看储备官。

    条条大路通长安

    汉代的储备官,是郎。

    郎就是廊,郎官就是廊官,即侍卫。秦制,殿上不准携带兵器,侍卫都只能站在廊檐之下,所以叫廊中,也叫郎中。后来郎中成为郎官的一种,统称为郎。

    郎官们的长官叫郎中令,汉武帝改名为光禄勋,银印青绶,中二千石。下属三署,司官为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和五官中郎将(曹丕担任过此职),比二千石。

    三署所辖郎官叫三署郎,有议郎(比六百石)、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他们的任务,是宿卫宫殿,侍从左右,备皇帝顾问或差遣,说白了就是皇帝身边打杂的。所以,也无定员。

    换句话说,郎官其实不是官。

    但,郎官也不是吏。相反,吏要成为官,往往得先成为郎。汉制,郡县和王国的吏员年终考核优秀,便由地方调入京城,补为郎官,叫“计吏补郎”,也叫“上计吏补郎”。这是地方基层小吏咸鱼翻身的重要途径。

    当然,吏员还有另外两条出路:察举和赀补。但察举和赀补者也往往先要为郎,司马相如就曾“以赀为郎”,也就是花钱买了一个郎官。任子也一样。所谓级别二千石以上官员可以推荐子弟一人为官,其实就是为郎。

    这是有道理的。郎官虽不在政府任职,却比正式官员更接近皇帝。朝夕相处,天长日久,皇帝对他们多少会有了解,他们自己也能学到不少知识。结果,郎官有了进身之阶,帝国有了培训机构,岂非双赢?

    郎署,是帝国的干训班。

    事实上郎官的出路相当好。外放可为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最低也是副县级;内任则可为尚书郎,成为皇帝的政治秘书,然后步步高升,出将入相。

    于是,为官先为郎,便成为踏入仕途的捷径,也成为帝国的制度安排:入选为郎叫郎选,由郎补官叫郎补。汉代有不少名流和政要,都是郎选和郎补出身,比如权倾一时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孔子的十二世孙孔安国。

    郎,岂非储备官?

    储备是必需的,何况还有见习的意义。因此,除皇帝征召和举为贤良者外,其余以各种方式(察举、任子、赀补、上计)成为预备官员的,都要先进郎署。

    条条大路通长安,郎署就是中转站。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特殊的,也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干部选拔制度,因此很快就跟独尊儒术的基本国策结合起来:太学生毕业考试成绩优异(甲等)的入宫为郎,叫补郎;成绩合格(乙等)的外放为吏,叫补吏。

    补郎的当然前途光明,下一步就是郎补。补吏的也不必灰心丧气,因为还可以通过察举、上计等方式由吏补官,只不过先得在郎署干一段时间。至于由郡守县令选举的孝廉,更是一定要先做郎中的。

    也就是说,青年知识分子的出路有两条:一是由太学生而郎而官,二是由太学生而吏而郎而官。后一条路虽然曲折,却意义重大。

    意义在统筹官与吏、儒与法。

    前面说过,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在他们那里,官就是吏,吏就是官。或者说,都是事务官或技术官。在秦人看来,有这些财会和法律人才便足以治国。汉人却认为,一个庞大的帝国要想长治久安,光靠技术不行,还得讲政治。因此,要有事务官,更要有政务官。

    政务官就是文官,事务官则是文吏。

    文吏和文官,缺一不可。

    事实上,汉帝国的选官从来就有两个途径,一个叫文学,一个叫吏道。吏道就是由吏而官,文学却不是诗词歌赋,而是经典文献。武帝之后,则专指儒家经典。也就是说,饱读诗书是文学;从基层做起,由于廉洁奉公又精明强干而得到提拔,是吏道。[18]

    张汤走的是吏道,公孙弘靠的是文学。

    这两条路线,在两汉是并行不悖的。武帝至东汉,都号称“三公辟召,四科取士”。四科是:

    德行,看道德品质;

    明经,看学术水平;

    明法,看法律知识;

    治剧,看执政能力。

    第四条最有意思。当时帝国中央根据治理的难易,曾把郡县分为剧、平两种。平就是容易治理的,剧则是穷山恶水泼妇刁民。所以,治剧科,看的就是吏能。[19]

    实际上无论哪一科,都要测试能力。确实胜任,才正式任命。否则,即便选举上来,中央也会退货。毕竟,治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不能只靠口若悬河。[20]

    汉武帝首选文吏,原因就在这里。

    当然,最理想的还是德才兼备,文武双全,既懂政治又懂业务,这就是公孙弘吃得开的原因。

    同样,太学生补吏,上计吏补郎,用心也在于此。基层吏员能被选举,能力不成问题,但需要学习政治,掌握全局,因此补郎。太学生学问不成问题,但实际操作能力有限,需要锻炼,因此补吏。

    补吏的太学生无一例外都要回到原籍。因为汉代有条不成文的规矩:郡守县令一定是外地人,郡县吏员则一定是本地人。各地青年由郡县而太学,又由太学而郡县,再由郡县而郎署,无形中便把中央与地方联系起来。

    文吏与文官的界限也在慢慢模糊。尽管直到东汉末年,法家酷吏与儒家之徒仍然是两个群体,官治天下也非一蹴而就,但汉制已明显地不同于秦制,天平也从吏治向官治倾斜。至少,帝国政府不再是刀笔吏的一统天下。武帝在重用文吏的同时,也打开窗户迎接八面来风。

    这扇窗户,就是郎署。

    想当年郎署之中一定十分热闹。任子的官二代,赀补的富二代,乡里的穷秀才,郡县的刀笔吏,摩肩接踵,熙熙攘攘,济济一堂。没错,汉武帝用人是不拘一格的,进入郎署的也不乏各种奇人怪才。

    比如东方朔。

    东方朔走的路子既非吏道也非文学,他是靠上书得官的。据说,他的奏章用了三千枚木简,有关部门派了两个壮汉才勉强抬动,汉武帝则用了两个月才看完。

    于是,这位自称“年二十二,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的奇才,被任命为郎。

    有一次,汉武帝跟他闲聊。

    汉武帝问:先生看朕是一个什么样的君主?

    东方朔说:前无古人呀!陛下的功德,超过五帝,盖过三王。看看陛下的朝廷吧!丞相是周公,御史大夫是孔子,将军是姜太公,廷尉是皋陶,大司农是后稷,少府是伊尹,大鸿胪是子贡,博士官是颜回,郎中令是子路,郡守是子产,开路先锋是后羿,人才济济呀!

    汉武帝哈哈大笑。[21]

    东方朔这话当然是半开玩笑。但,汉武帝的是非功过却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评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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