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将汉帝国理论化的哲学家:董仲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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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
可是不是一切人都能自己做到这一点。所以政府的职能就是帮助发展人性。董仲舒写道:“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深察名号》)
王者以庆、赏、罚、刑为“四政”,相当于四季。董仲舒说:“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四时之副》)
政府的组织也是以四季为模型。照董仲舒说,政府官员分为四级,是模仿一年有四季。每级每个官员下面有三个副手,也是模仿一季有三月。官员像这样分为四级,又是因为人的才能和德性也是自然地分为四等。所以政府选出那些应该当选的人,再按他们德才的自然等级而加以任用。“故天选四时、十二(月),而人变尽矣。尽人之变,合之天,唯圣人者能之。”(《官制象天》)
天人关系既然如此密切,所以董仲舒认为,社会上政治的过失必然表现为自然界的异常现象。阴阳家早已提出这种学说,董仲舒则提供目的论的和机械论的解释。
从目的论上讲,人间的政治过失必然使天生气,发怒。天怒的表现,是通过自然界的灾异,诸如地震、日食、月食、旱灾、水灾。这都是天的警告,要人主改正错误。
从机械论上讲,照董仲舒所说,则是“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物固以类相召也”(《同类相动》)。所以人的异常必然引起自然界的异常。董仲舒认为这完全是自然规律,毫无超自然的因素,这就与他在别处所讲的目的论学说矛盾了。
历史哲学
在第十二章我已经讲到邹衍如何以五德终始的学说解释改朝换代。某个朝代,因为它用某德,必须用合乎此德的方式进行统治。董仲舒修改了这个学说,认为朝代的更迭不是根据五德运行,而是根据他所说的“三统”顺序。三统是黑统、白统、赤统。每统各有其统治系统,每个朝代各正一统。(见《三代改制质文》)
照董仲舒的说法,在实际历史上,夏朝(传说在公元前2205年至前1766年)正黑统;商朝(约公元前1766年至约前1122年)正白统;周朝(约公元前1122年至前255年)正赤统。这形成历史演变的循环。周朝以后的新朝代又要正黑统,照此循环下去。
有趣的是,我们看到,在现代也用颜色表示社会组织的各种不同的系统,它也正是董仲舒所用的那三种颜色。按照他的学说,我们也许可以说,法西斯主义正黑统,资本主义正白统,共产主义正赤统。
当然,这只不过是巧合。照董仲舒所说,三统并无根本不同。他认为,新王建立新朝代,是由于他受命于天。所以他必须做出某些外表上的改变,以显示他受了新命。这些改变包括“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董仲舒说:“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制之实。”(《楚庄王》)
改制并没有改变基本原则,董仲舒称之为“道”。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
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并不是新学说。《书经》中已有此说,孟子则把它说得更清楚。但是董仲舒把它纳入他的总体的天人哲学中,使之更加明确了。
在封建时代,君主都是从祖先继承权威。即使是秦始皇帝也不例外。创建汉朝的刘邦则不然,他出身平民,却取得了天下。这需要某种理论根据,董仲舒就提供了这种根据。
董仲舒的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既为行使皇权提供根据,又对行使皇权有所限制。皇帝必须注视天的喜怒表现,依照它来行事。汉朝的皇帝,以及以后各朝皇帝也或多或少地是一样,就是用这一点检验他自己和他的政策,一旦出现灾异使之不安的时候,就试图改正。
董仲舒的三统说也对每个朝代的统治有所限制。一个皇家,无论多么好,其统治时间是有限的。终点一到,它就得让位给新朝,新朝的创建者又是受新命于天的。儒家就是用这样的一些措施,试图对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加以约束。
对《春秋》的解释
照董仲舒说,直接继承周朝的既不是秦朝,也不是汉朝。他断言,实际上是孔子受天命继周而正黑统。孔子不是实际的王,却是合法的王。
这是一个奇怪的学说,但是董仲舒及其学派竟然坚持它,相信它。《春秋》本是孔子故乡鲁国的编年史,却被他们(不正确地)认为是孔子的重要政治著作。他们说孔子在《春秋》中行使新王的权力。孔子正黑统,按照黑统进行了一切改制。董仲舒以解释《春秋》而著名,能够引用《春秋》来证实他哲学的各方面。实际上,他不过是引《春秋》以为他的权威的主要来源。他的著作题为《春秋繁露》,原因就在此。
董仲舒分春秋时代(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为三世:孔子所见世,所闻世,所传闻世。据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时,用不同的词语记载这三世发生的事件。通过这些不同的“书法”就可以发现《春秋》的“微言大义”。
社会进化的三个阶段
以前有三部重要的解释《春秋》的书,即《三传》,从汉朝起这《三传》本身也成了经典。它们是《左传》(可能本来不是整个地为解释《春秋》而作,到后来才归附上去)、《公羊传》、《穀梁传》。“三传”都是以据说是作者的姓氏命名。其中以《公羊传》的解释,特别与董仲舒的学说相合。在《公羊传》中有相同的三世说。东汉后期,何休(129—182)为《公羊传》作解诂,进一步对这个学说进行了加工。
照何休的说法,《春秋》所记的过程,是孔子在理想上变“衰乱世”为“升平世”,再变为“太平世”的过程。何休以“所传闻世”与“衰乱世”相配合,这是第一阶段。在此阶段,孔子集中他的全部注意于自己的鲁国,以鲁为改制中心。何休以“所闻世”与“升平世”相配合,这是第二阶段。在此阶段,孔子已经治好了本国,进而将安定和秩序传到“中国”境内的其他华夏国家。最后,第三阶段,何休以“所见世”与“太平世”相配合。在此阶段,孔子不仅将安定和秩序传到诸夏之国,而且开化了周围的夷狄之国。在此阶段,何休说:“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公羊传》隐公元年注)当然,何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事孔子都实际完成了。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孔子当真有了权力、权威,他就会完成这些事。可是,即使如此,这个学说也仍然是荒诞的,因为孔子只活在《春秋》三世的后期,怎么可能做前期的事呢?
何休阐明的道路,是孔子从本国做起,进而治平天下。这条道路,与《大学》阐明的治国平天下的步骤相似。所以在这一方面,《春秋》成了《大学》的例证。
这种将社会进化分为三阶段的学说,又见于《礼记》的《礼运》篇。照《礼运》篇所说,第一阶段是乱世,第二阶段是“小康”之世,第三阶段是“大同”之世。《礼运》篇描述的“大同”如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窃切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虽然《礼运》篇作者说这种“大同”是在过去的黄金时代,它实际上代表了汉朝人当时的梦想。汉朝人看到的单纯是政治统一,他们一定希望看到更多方面的统一,像大同那样的统一。
[1]不是西方,虽然西方是与秋相配的。据董氏说法,其原因是天“任阳不任阴”(《阴阳位》)。
政治哲学
可是不是一切人都能自己做到这一点。所以政府的职能就是帮助发展人性。董仲舒写道:“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深察名号》)
王者以庆、赏、罚、刑为“四政”,相当于四季。董仲舒说:“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四时之副》)
政府的组织也是以四季为模型。照董仲舒说,政府官员分为四级,是模仿一年有四季。每级每个官员下面有三个副手,也是模仿一季有三月。官员像这样分为四级,又是因为人的才能和德性也是自然地分为四等。所以政府选出那些应该当选的人,再按他们德才的自然等级而加以任用。“故天选四时、十二(月),而人变尽矣。尽人之变,合之天,唯圣人者能之。”(《官制象天》)
天人关系既然如此密切,所以董仲舒认为,社会上政治的过失必然表现为自然界的异常现象。阴阳家早已提出这种学说,董仲舒则提供目的论的和机械论的解释。
从目的论上讲,人间的政治过失必然使天生气,发怒。天怒的表现,是通过自然界的灾异,诸如地震、日食、月食、旱灾、水灾。这都是天的警告,要人主改正错误。
从机械论上讲,照董仲舒所说,则是“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物固以类相召也”(《同类相动》)。所以人的异常必然引起自然界的异常。董仲舒认为这完全是自然规律,毫无超自然的因素,这就与他在别处所讲的目的论学说矛盾了。
历史哲学
在第十二章我已经讲到邹衍如何以五德终始的学说解释改朝换代。某个朝代,因为它用某德,必须用合乎此德的方式进行统治。董仲舒修改了这个学说,认为朝代的更迭不是根据五德运行,而是根据他所说的“三统”顺序。三统是黑统、白统、赤统。每统各有其统治系统,每个朝代各正一统。(见《三代改制质文》)
照董仲舒的说法,在实际历史上,夏朝(传说在公元前2205年至前1766年)正黑统;商朝(约公元前1766年至约前1122年)正白统;周朝(约公元前1122年至前255年)正赤统。这形成历史演变的循环。周朝以后的新朝代又要正黑统,照此循环下去。
有趣的是,我们看到,在现代也用颜色表示社会组织的各种不同的系统,它也正是董仲舒所用的那三种颜色。按照他的学说,我们也许可以说,法西斯主义正黑统,资本主义正白统,共产主义正赤统。
当然,这只不过是巧合。照董仲舒所说,三统并无根本不同。他认为,新王建立新朝代,是由于他受命于天。所以他必须做出某些外表上的改变,以显示他受了新命。这些改变包括“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董仲舒说:“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制之实。”(《楚庄王》)
改制并没有改变基本原则,董仲舒称之为“道”。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
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并不是新学说。《书经》中已有此说,孟子则把它说得更清楚。但是董仲舒把它纳入他的总体的天人哲学中,使之更加明确了。
在封建时代,君主都是从祖先继承权威。即使是秦始皇帝也不例外。创建汉朝的刘邦则不然,他出身平民,却取得了天下。这需要某种理论根据,董仲舒就提供了这种根据。
董仲舒的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既为行使皇权提供根据,又对行使皇权有所限制。皇帝必须注视天的喜怒表现,依照它来行事。汉朝的皇帝,以及以后各朝皇帝也或多或少地是一样,就是用这一点检验他自己和他的政策,一旦出现灾异使之不安的时候,就试图改正。
董仲舒的三统说也对每个朝代的统治有所限制。一个皇家,无论多么好,其统治时间是有限的。终点一到,它就得让位给新朝,新朝的创建者又是受新命于天的。儒家就是用这样的一些措施,试图对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加以约束。
对《春秋》的解释
照董仲舒说,直接继承周朝的既不是秦朝,也不是汉朝。他断言,实际上是孔子受天命继周而正黑统。孔子不是实际的王,却是合法的王。
这是一个奇怪的学说,但是董仲舒及其学派竟然坚持它,相信它。《春秋》本是孔子故乡鲁国的编年史,却被他们(不正确地)认为是孔子的重要政治著作。他们说孔子在《春秋》中行使新王的权力。孔子正黑统,按照黑统进行了一切改制。董仲舒以解释《春秋》而著名,能够引用《春秋》来证实他哲学的各方面。实际上,他不过是引《春秋》以为他的权威的主要来源。他的著作题为《春秋繁露》,原因就在此。
董仲舒分春秋时代(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为三世:孔子所见世,所闻世,所传闻世。据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时,用不同的词语记载这三世发生的事件。通过这些不同的“书法”就可以发现《春秋》的“微言大义”。
社会进化的三个阶段
以前有三部重要的解释《春秋》的书,即《三传》,从汉朝起这《三传》本身也成了经典。它们是《左传》(可能本来不是整个地为解释《春秋》而作,到后来才归附上去)、《公羊传》、《穀梁传》。“三传”都是以据说是作者的姓氏命名。其中以《公羊传》的解释,特别与董仲舒的学说相合。在《公羊传》中有相同的三世说。东汉后期,何休(129—182)为《公羊传》作解诂,进一步对这个学说进行了加工。
照何休的说法,《春秋》所记的过程,是孔子在理想上变“衰乱世”为“升平世”,再变为“太平世”的过程。何休以“所传闻世”与“衰乱世”相配合,这是第一阶段。在此阶段,孔子集中他的全部注意于自己的鲁国,以鲁为改制中心。何休以“所闻世”与“升平世”相配合,这是第二阶段。在此阶段,孔子已经治好了本国,进而将安定和秩序传到“中国”境内的其他华夏国家。最后,第三阶段,何休以“所见世”与“太平世”相配合。在此阶段,孔子不仅将安定和秩序传到诸夏之国,而且开化了周围的夷狄之国。在此阶段,何休说:“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公羊传》隐公元年注)当然,何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事孔子都实际完成了。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孔子当真有了权力、权威,他就会完成这些事。可是,即使如此,这个学说也仍然是荒诞的,因为孔子只活在《春秋》三世的后期,怎么可能做前期的事呢?
何休阐明的道路,是孔子从本国做起,进而治平天下。这条道路,与《大学》阐明的治国平天下的步骤相似。所以在这一方面,《春秋》成了《大学》的例证。
这种将社会进化分为三阶段的学说,又见于《礼记》的《礼运》篇。照《礼运》篇所说,第一阶段是乱世,第二阶段是“小康”之世,第三阶段是“大同”之世。《礼运》篇描述的“大同”如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窃切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虽然《礼运》篇作者说这种“大同”是在过去的黄金时代,它实际上代表了汉朝人当时的梦想。汉朝人看到的单纯是政治统一,他们一定希望看到更多方面的统一,像大同那样的统一。
[1]不是西方,虽然西方是与秋相配的。据董氏说法,其原因是天“任阳不任阴”(《阴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