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九章 贪念毁灭,相互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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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的财富……”
北高丽的确富裕,那也是相对富人阶级而言,两个财团继承人都会被神龙的财物迷花眼,更别提两家的手下。
中产家庭出身的人不至于给财团做打手,能给金、郑两家卖命的人也是为了钱,看见满室价值连城的财物,不管是金小姐还是郑公子都约束不了他们。
“这是纯金的!”
一个男人忍不住捧起了箱子里的金条,放在嘴里使劲咬了下。
夜明珠的光芒被水晶折射,金子的光亮也被放大数倍,照得人脸色都黄灿灿一片。
男人不禁把金条往怀里揣去。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他打手们都受到了鼓舞。
石殿里的财宝数之不尽,随便撬几块金砖一辈子就够终生享用了!更别提一箱箱珍珠,一株株极品珊瑚……金希珠被这些蠢货给气死了。
“通通给我放下,没有家主的允许,殿里的所有东西都不能动!”
郑成珉闻言阴阳怪气道:“需要哪家家主的允许,金希珠你要把话说清楚!”
郑家的人,不输于金家,这里凭什么要听金希珠做主?这个女人太把自己当回事,也太不把郑家当回事了!
两个年轻的财团继承人剑拔弩张,不知是谁趁乱挑拨:
“这是我们辛辛苦苦用生命危险换来的财宝,不管是金家,还是郑家,都不能抢走它们……各位,我们何不把殿里的财富平分,有了这些宝贝,全世界哪里都能去,何必再回北高丽当财团的走狗!”
这话简直是往油锅里倒了水,整个石殿的场面都被炸起来。
“不错,这是我们的!”
“分掉,把财宝分掉!”
“我们会变成富人……”
对财宝的贪念,烧掉了人最后的理智。两拨打手本来还各自为营相互警惕,因为共同的利益,他们又在短时间内站成了一片——说财宝平分肯定是鬼话,但在分财宝前,他们必须要解决掉碍事的小姐和少爷!
除掉金希珠和郑成珉,所有人都站到了金、郑两家的对立面,破釜沉舟,他们只有带着财宝远走高飞!
金希珠察觉到形势不对,忽然踢翻一名离她最近的下属,从他腰上抢过了手枪。
砰砰砰!
她悍然开枪,出其不意之下,一瞬间干翻了十来个男人,直到打空了弹夹才滚到一边。被金希珠打中的,不仅有已经开始抢财宝的叛徒,有些人明明在迟疑中,这个女人不肯留下后患,却也是无差别射杀。
这种时刻,面和心不合的未婚夫妻倒生出了默契,金希珠夺枪的瞬间,郑成珉就用完好的那只手臂反手刺死了离自己最近的两名下属。
郑成珉练的是自由搏击,他还特别擅长用刀,金希珠一直嫌弃郑公子蠢,一路同行,她连郑成珉的刀藏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蠢的究竟是谁,
郑成珉和金希珠的默契配合下,殿内起码有二十个人失去了行动能力。
不过两人的暴击效果也仅限于此,殿内还有三十几个男人很快反应过来,开始合围金、郑两人。
这种时候,金、郑两人站到了同一条船上,想要保命,必须毫不保留展现实力。晶莹璀璨的水晶宫成了人间修罗场,金砖被鲜血染红,金色蛊惑人心,红色能刺激人的凶性!
尘埃落定时,石殿里只剩下金、郑二人还活着。
虽然活着,大半条命也没了,两人都像是从血池里捞起来的恶鬼。金希珠脸上一条鲜红色的口子从额头斜劈到下巴,贯穿整张脸,差点连眼珠子都给戳爆了。伤口处红的血,白的肉,看着分外恐怖。
郑成珉也没好多少,他完好的手臂被人砍得只剩下一层皮,手腕诡异垂着,已是断了。
两个曾经讲究的财团继承人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忽然相识一笑:
“我们居然还活着!咳咳咳,就算成了残废,好歹也活着啊。”
“呵呵,枪里的子弹早就打光了,我也没想到能活下来。成珉,我脸上的伤口恐不恐怖?”
金希珠的脸已经痛得麻木了,可血一直在往下滴,她知道自己肯定毁容了。
不过比起郑成珉,她又是多么幸运啊,北高丽整容技术发达,脸毁了能修复,郑成珉的断手等走出长白山脉时,肯定已经完全坏死了。
注定要变成一个残废的郑成珉用还能视物的那只眼睛仔细端详着金希珠的面容:“胡说八道,一点都不恐怖,希珠你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希珠,那些蠢货哪里知道真正的宝藏,等我们将神龙带回家完成家族的任务,我们结婚吧!”
金希珠的眼睛里沁出泪光:
“成珉,这种时候任何宝藏都比不上你重要,我先帮你包扎伤口吧?”
断腕不包扎,流血也得流死了。
金希珠表情真挚,到真像是在全心替未婚夫考虑。
……
难道经历生死考验,这两个各怀鬼胎的高丽男女反而擦出了爱情火花?
看他们的样子,不仅是点燃了爱火,甚至达到了至死不渝的程度。
从殿里杀红了眼睛,宝镜和云峥两人就肆无忌惮离开了白鹰的巢穴,他们就站在殿外,却没人注意到。亲眼看见一出血腥大戏,宝镜有些反胃。金希珠和郑成珉的命也真是大,两人能解决掉这么多人,居然不是看上去那般草包。
爱情戏虽然感人,宝镜也不至于放虎归山。
金希珠和郑成珉不仅不能把龙墓的财宝带出去,他们本人也不能离开禁地。
太阴镜可以催眠人,真正有效的是普通人,金、郑两人执念太深,宝镜没办法让他们彻底忘记龙墓的事。龙墓看不上她归看不上,接了玲珑珍宝阁的传承,宝镜可是龙墓传承有序的守墓人,自然要保障龙墓的安全性。
她以为自己少不得要出手亲自解决金、郑两人,秦云峥拉住她:
“再等等,还有好戏看。”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合伙做生意的难免会拆伙,把感情当生意经营,两个高丽人肯定要翻脸!
就在秦云峥拉住宝镜之时,殿里异变陡生——金希珠借着替郑成珉包扎的时机,忽然伸手擒住了郑成珉的断腕,面目狰狞的女人忽然举起手枪对准郑成珉。
“郑成珉,你真是太天真了,一个合格的枪手,永远不会打光弹匣里的子弹!”
砰——
溅起一篷血花,金希珠所谓没有子弹的手枪里,射出最后一颗子弹,击中了郑成珉的心脏。子弹射中郑成珉的瞬间,案板上的死鱼忽然最后挣扎起来,郑成珉似乎不能承受子弹穿胸的痛,弓起身体像只大虾子。
大虾子的头往金希珠胸前重重一撞,终于无力往后倒去。
金希珠喉咙呵呵作响,鲜血狂飙,她丢掉手枪用两只手都堵不住脖颈处喷出的血液。
“龙座……”
龙座,她距离龙座,只是几步路的距离啊!
金希珠不甘心,倒在地上后还奋力往前爬行了几米,沾满鲜血的手抬起来,只差两寸就要挨着神龙王座,最终无力垂下。
金希珠死时,心中怨愤难当,睁着大大的眼睛死不瞑目!
在她几米远外,躺着郑成珉的尸体。
和金希珠的不甘相比,郑成珉的嘴角居然挂着诡异的笑容,牙齿仅仅咬合刀片不放松,好像在嘲笑金希珠:一个合格的刀客,永远也不会丢掉自己的刀。
……
“就像看电影一样。”
石殿还是那个石殿,空荡荡阴沉沉毫无生活气息,在宝镜眼里,看不见什么金砖,什么水晶墙,什么夜明珠和神龙王座。她只知道这些高丽人进入龙墓后就开始发疯,对着虚无的空气如癫似狂,大喊大叫,最后更自相残杀。
秦云峥倒是如高丽人一般看见了龙墓的变化。
那当然是幻化的表象。
长白山的龙墓仅仅是安葬龙首的位置,一切都是为了复生神龙服务,华而不实的水晶宫,神龙要来何用?
何况,神龙当时已经身陨,龙墓不是神龙督建,哪里会安放许多水族珍宝——黄金、珍珠、珊瑚、夜明珠等物,只是凡人眼里的包财宝,对黄金神龙而言,和海里的沙粒也没啥差别,怎么配当龙墓的陪葬品!
害死高丽人的不是龙墓制造的幻境,而是人心的贪念。
秦云峥早就看惯了人在权利财富面前的丑陋面目,倒没有宝镜唏嘘感慨。不过高丽人把龙墓给弄脏了,神龙想来不会高兴……他们已经达到了此行的目的,秦云峥不欲在龙墓久留。
“你预备怎么带它出去?”
总不能像一开始计划的那样,用麻醉枪把白鹰放到,然后他和宝镜带着白鹰走过没有信号的深山,等到了能联系支援的地带,再交由直升飞机将白鹰载走,他和宝镜也搭乘顺风机直返京城。
宝镜只知道白鹰有了灵智,是对付蛊虫的利器。
但她没有料到,白鹰不仅有了灵智,短时间相处,她就摸出了这货的智力水平大约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小孩。
七八岁的熊孩子们已经记事,又最是记仇,把白鹰运到京城,它若是不配合,宝镜只有干瞪眼。
“我看它挺喜欢你的,这该不会是只母鹰吧?”
宝镜暗示男人用美男计。
秦云峥抿唇,什么喜欢,它明明是怕他。
就像古林的红狼怕他一般……
“神龙的财富……”
北高丽的确富裕,那也是相对富人阶级而言,两个财团继承人都会被神龙的财物迷花眼,更别提两家的手下。
中产家庭出身的人不至于给财团做打手,能给金、郑两家卖命的人也是为了钱,看见满室价值连城的财物,不管是金小姐还是郑公子都约束不了他们。
“这是纯金的!”
一个男人忍不住捧起了箱子里的金条,放在嘴里使劲咬了下。
夜明珠的光芒被水晶折射,金子的光亮也被放大数倍,照得人脸色都黄灿灿一片。
男人不禁把金条往怀里揣去。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他打手们都受到了鼓舞。
石殿里的财宝数之不尽,随便撬几块金砖一辈子就够终生享用了!更别提一箱箱珍珠,一株株极品珊瑚……金希珠被这些蠢货给气死了。
“通通给我放下,没有家主的允许,殿里的所有东西都不能动!”
郑成珉闻言阴阳怪气道:“需要哪家家主的允许,金希珠你要把话说清楚!”
郑家的人,不输于金家,这里凭什么要听金希珠做主?这个女人太把自己当回事,也太不把郑家当回事了!
两个年轻的财团继承人剑拔弩张,不知是谁趁乱挑拨:
“这是我们辛辛苦苦用生命危险换来的财宝,不管是金家,还是郑家,都不能抢走它们……各位,我们何不把殿里的财富平分,有了这些宝贝,全世界哪里都能去,何必再回北高丽当财团的走狗!”
这话简直是往油锅里倒了水,整个石殿的场面都被炸起来。
“不错,这是我们的!”
“分掉,把财宝分掉!”
“我们会变成富人……”
对财宝的贪念,烧掉了人最后的理智。两拨打手本来还各自为营相互警惕,因为共同的利益,他们又在短时间内站成了一片——说财宝平分肯定是鬼话,但在分财宝前,他们必须要解决掉碍事的小姐和少爷!
除掉金希珠和郑成珉,所有人都站到了金、郑两家的对立面,破釜沉舟,他们只有带着财宝远走高飞!
金希珠察觉到形势不对,忽然踢翻一名离她最近的下属,从他腰上抢过了手枪。
砰砰砰!
她悍然开枪,出其不意之下,一瞬间干翻了十来个男人,直到打空了弹夹才滚到一边。被金希珠打中的,不仅有已经开始抢财宝的叛徒,有些人明明在迟疑中,这个女人不肯留下后患,却也是无差别射杀。
这种时刻,面和心不合的未婚夫妻倒生出了默契,金希珠夺枪的瞬间,郑成珉就用完好的那只手臂反手刺死了离自己最近的两名下属。
郑成珉练的是自由搏击,他还特别擅长用刀,金希珠一直嫌弃郑公子蠢,一路同行,她连郑成珉的刀藏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蠢的究竟是谁,
郑成珉和金希珠的默契配合下,殿内起码有二十个人失去了行动能力。
不过两人的暴击效果也仅限于此,殿内还有三十几个男人很快反应过来,开始合围金、郑两人。
这种时候,金、郑两人站到了同一条船上,想要保命,必须毫不保留展现实力。晶莹璀璨的水晶宫成了人间修罗场,金砖被鲜血染红,金色蛊惑人心,红色能刺激人的凶性!
尘埃落定时,石殿里只剩下金、郑二人还活着。
虽然活着,大半条命也没了,两人都像是从血池里捞起来的恶鬼。金希珠脸上一条鲜红色的口子从额头斜劈到下巴,贯穿整张脸,差点连眼珠子都给戳爆了。伤口处红的血,白的肉,看着分外恐怖。
郑成珉也没好多少,他完好的手臂被人砍得只剩下一层皮,手腕诡异垂着,已是断了。
两个曾经讲究的财团继承人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忽然相识一笑:
“我们居然还活着!咳咳咳,就算成了残废,好歹也活着啊。”
“呵呵,枪里的子弹早就打光了,我也没想到能活下来。成珉,我脸上的伤口恐不恐怖?”
金希珠的脸已经痛得麻木了,可血一直在往下滴,她知道自己肯定毁容了。
不过比起郑成珉,她又是多么幸运啊,北高丽整容技术发达,脸毁了能修复,郑成珉的断手等走出长白山脉时,肯定已经完全坏死了。
注定要变成一个残废的郑成珉用还能视物的那只眼睛仔细端详着金希珠的面容:“胡说八道,一点都不恐怖,希珠你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希珠,那些蠢货哪里知道真正的宝藏,等我们将神龙带回家完成家族的任务,我们结婚吧!”
金希珠的眼睛里沁出泪光:
“成珉,这种时候任何宝藏都比不上你重要,我先帮你包扎伤口吧?”
断腕不包扎,流血也得流死了。
金希珠表情真挚,到真像是在全心替未婚夫考虑。
……
难道经历生死考验,这两个各怀鬼胎的高丽男女反而擦出了爱情火花?
看他们的样子,不仅是点燃了爱火,甚至达到了至死不渝的程度。
从殿里杀红了眼睛,宝镜和云峥两人就肆无忌惮离开了白鹰的巢穴,他们就站在殿外,却没人注意到。亲眼看见一出血腥大戏,宝镜有些反胃。金希珠和郑成珉的命也真是大,两人能解决掉这么多人,居然不是看上去那般草包。
爱情戏虽然感人,宝镜也不至于放虎归山。
金希珠和郑成珉不仅不能把龙墓的财宝带出去,他们本人也不能离开禁地。
太阴镜可以催眠人,真正有效的是普通人,金、郑两人执念太深,宝镜没办法让他们彻底忘记龙墓的事。龙墓看不上她归看不上,接了玲珑珍宝阁的传承,宝镜可是龙墓传承有序的守墓人,自然要保障龙墓的安全性。
她以为自己少不得要出手亲自解决金、郑两人,秦云峥拉住她:
“再等等,还有好戏看。”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合伙做生意的难免会拆伙,把感情当生意经营,两个高丽人肯定要翻脸!
就在秦云峥拉住宝镜之时,殿里异变陡生——金希珠借着替郑成珉包扎的时机,忽然伸手擒住了郑成珉的断腕,面目狰狞的女人忽然举起手枪对准郑成珉。
“郑成珉,你真是太天真了,一个合格的枪手,永远不会打光弹匣里的子弹!”
砰——
溅起一篷血花,金希珠所谓没有子弹的手枪里,射出最后一颗子弹,击中了郑成珉的心脏。子弹射中郑成珉的瞬间,案板上的死鱼忽然最后挣扎起来,郑成珉似乎不能承受子弹穿胸的痛,弓起身体像只大虾子。
大虾子的头往金希珠胸前重重一撞,终于无力往后倒去。
金希珠喉咙呵呵作响,鲜血狂飙,她丢掉手枪用两只手都堵不住脖颈处喷出的血液。
“龙座……”
龙座,她距离龙座,只是几步路的距离啊!
金希珠不甘心,倒在地上后还奋力往前爬行了几米,沾满鲜血的手抬起来,只差两寸就要挨着神龙王座,最终无力垂下。
金希珠死时,心中怨愤难当,睁着大大的眼睛死不瞑目!
在她几米远外,躺着郑成珉的尸体。
和金希珠的不甘相比,郑成珉的嘴角居然挂着诡异的笑容,牙齿仅仅咬合刀片不放松,好像在嘲笑金希珠:一个合格的刀客,永远也不会丢掉自己的刀。
……
“就像看电影一样。”
石殿还是那个石殿,空荡荡阴沉沉毫无生活气息,在宝镜眼里,看不见什么金砖,什么水晶墙,什么夜明珠和神龙王座。她只知道这些高丽人进入龙墓后就开始发疯,对着虚无的空气如癫似狂,大喊大叫,最后更自相残杀。
秦云峥倒是如高丽人一般看见了龙墓的变化。
那当然是幻化的表象。
长白山的龙墓仅仅是安葬龙首的位置,一切都是为了复生神龙服务,华而不实的水晶宫,神龙要来何用?
何况,神龙当时已经身陨,龙墓不是神龙督建,哪里会安放许多水族珍宝——黄金、珍珠、珊瑚、夜明珠等物,只是凡人眼里的包财宝,对黄金神龙而言,和海里的沙粒也没啥差别,怎么配当龙墓的陪葬品!
害死高丽人的不是龙墓制造的幻境,而是人心的贪念。
秦云峥早就看惯了人在权利财富面前的丑陋面目,倒没有宝镜唏嘘感慨。不过高丽人把龙墓给弄脏了,神龙想来不会高兴……他们已经达到了此行的目的,秦云峥不欲在龙墓久留。
“你预备怎么带它出去?”
总不能像一开始计划的那样,用麻醉枪把白鹰放到,然后他和宝镜带着白鹰走过没有信号的深山,等到了能联系支援的地带,再交由直升飞机将白鹰载走,他和宝镜也搭乘顺风机直返京城。
宝镜只知道白鹰有了灵智,是对付蛊虫的利器。
但她没有料到,白鹰不仅有了灵智,短时间相处,她就摸出了这货的智力水平大约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小孩。
七八岁的熊孩子们已经记事,又最是记仇,把白鹰运到京城,它若是不配合,宝镜只有干瞪眼。
“我看它挺喜欢你的,这该不会是只母鹰吧?”
宝镜暗示男人用美男计。
秦云峥抿唇,什么喜欢,它明明是怕他。
就像古林的红狼怕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