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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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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雨天,部族里人都在家里呆着休息,忽然听到这么剧烈的敲门声,都吓了一跳。
这户石屋里住了一家三口,两个老人家还有个小伙子。
开门的是小伙子,看到野人,顿时吓得一个趔趄,这个野人看上去实在太吓人了,一脸的胡子渣渣,一身的毛毛,手里还抱着黑乎乎的一卷东西。
幸好老爷爷比较冷静,一把推开小伙子,“你……你是……”
“救她!”这两个字,之乐回忆了好久才想起,在抱着明欢欢来这儿的一路上,他不断的练习,不断的练习,只希望这些人,能明白他。
他把包裹在兽皮的明欢欢递了出去,石屋里的一家人才看了明白,原来,是个小姑娘啊。
接下来,在老爷爷的帮助下,之乐把明欢欢放到了床上,然后就没他的事情了,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小伙子去找来个青年男人,叫什么巫师的,看了看明欢欢,又给他熬了黑乎乎的水喝。
“她……她……”之乐站在旁边,很想知道明欢欢的情况,可是他已经许多年没有和人沟通了,说话的能力也失去了很多。
“你放心吧,小姑娘喝了药,会好起来的。”巫师心有灵犀的,马上给他解释着。
之乐似懂非懂,然而看到巫师微笑的脸,放心了很多,这些人,一定有办法救她的。
当晚之乐没有重离开部族庄,没地方住,他就蹲在明欢欢床边,守着她。
巫师走了,这一户三口人更是好奇了。
“这个野人,不就是那长年在山上的那个?”小伙子忽然脑袋一转,和旁边的父母说了起来。
老父亲点点头,“是啊,我们这周围的山里,也就他一个野人,好像住在山里快七八年了吧,从来不见他下山……”
“那是因为他要带着个小姑娘来医治,原来上次重信和重离说的是真的,野人有了个女人,十分美丽。”小伙忍不住悄悄去看床上的明欢欢。
这一下,这一家三口都伸长脖子了看着明欢欢,之乐发现了,有些不高兴,站起来挡住了三人的目光。
之乐身高体壮,这么一站,三人都很畏惧,也幸好这户人家善良,野人带着明欢欢来了他们就收留了。
这晚小伙把自己房间让给了明欢欢,和野人一起蹲在地上睡,而老夫妇去了里间。
……
当明欢欢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屋子里的床上,惊得半天没回过神来,她才觉得之前的一切都是一场梦,一扭头,就看到靠在床边睡着的之乐,明欢欢顿时吸了一口冷气,看来,她的梦太美了。
不过,现在她在哪儿呢?看着像是原始时代的石头房子,墙壁都是由大块不整齐的石头堆成的,头顶也是木头和草铺成的。
虽然粗糙不堪,但是这环境,比山洞好多了。等明欢欢再转个头,看到靠在角落的另一个人,似乎就明白这里是哪儿了。
那个靠在角落的人,穿着灰色的麻布衣服,头发也算比较整齐,看着和以前在草原见过的两个人打扮差不多,那么这里是人类社会群居的地方!
明欢欢欣喜极了,想要坐起来,然而浑身发软,一点儿气力使不上,而之乐却醒了,看到明欢欢气色好了点,他十分高兴,扑上来就抱着明欢欢嗷呜的嚎叫。
于是一屋子的人都醒了。老奶奶看到明欢欢醒了,就去煮饭去了。
“她看上去还是很不舒服,你快点放开她吧。”靠在角落的小伙子也苏醒过来,他叫重寒,是这个部族落里最强壮的小伙子之一。
这个部族里的几个没有配偶的少女,都很倾心他,但是重寒只想找个自己喜欢的。
看了看野人怀里的少女,重寒的心跳忽然加快了,这样雪白的皮肤,这样乌黑的头发……
红红的嘴,他们部族里的少女没有一个比得上的,这简直是天上来的仙女吧!
肯定是这样的,连身上穿的衣服他都没见过……
可是这样的仙女,怎么就被野人捡到了?重寒嫉妒得咬牙了。
之乐赶紧把明欢欢放开了点,果然,之乐的力气太大,将明欢欢抱得差点喘不过气了,赶紧放来了明欢欢,让她自由呼吸了会儿。
“欢欢?”之乐小心翼翼的看着明欢欢,想再一次确定,她没事了。
明欢欢刚想露给之乐一个笑,肚子却不适宜的咕噜咕噜叫起来。自从前晚生病,明欢欢就没好好吃过,或者说,她根本就是吃不下干燥的烤肉嘛。
重寒第一个反应过来,“我去煮点粥……”然后呼啦的跑了出去。
之乐有点不好意思,他看着还留在石屋里的老爷爷老奶奶,生涩的吐出两个字,“谢谢。”
“没事啦没事啦,怎么说,我们算是邻居……”这话说得勉强,事后明欢欢努力去想山洞重离部族庄的距重离,这能算的上邻居?
古人对邻居的范围定义可真远。
很快小米粥煮好了,明欢欢感动的差点落泪,吃了十几天的烤肉,然后能吃上小米粥,实在是太幸福了,她摸了摸眼泪,被之乐喂着,一碗小米粥吃得个精光。
之乐脸上的表情又是高兴又是忧桑,高兴的是,明欢欢终于能吃东西了,还吃这么多,这么说她的身体快好了。
忧桑的是,他的小伴侣好像更适应这里的生活,甚至是喜欢吃这里的食物,这样的话,他还能将她留在身边么?
吃了粥,重寒又给明欢欢煎药,这个长得高高大大的男人对明欢欢十分殷勤,之乐看在眼里十分不满,可是他也不能阻止,毕竟是他亲自把欢欢带到这里,求他们救她的。
到了中午,明欢欢的情况明显好了很多,她甚至能下床走两步,对于这个古老的石屋她很好奇,在之乐的搀扶下,她把屋里逛了一圈。
明欢欢能判定,这应该是在个很原始的时代,他们使用的工具还没出现铁,只有类似青铜材质的,而且很稀少。
除了打猎用的刀枪用了点青铜之外,很少会再见到青铜了,甚至煮饭的锅,都是石锅。
这些原始人身上也穿着麻布的衣服,床上垫的,却是草,睡上去很不舒服,甚至还不如她和野人的山洞,然而至少这个石屋能遮风避雨,这一点要强很多。
在和重寒一家相处过程中,之乐的交流能力似乎一下子提高了很多,甚至能比较流畅的说出完整的句子。
就像现在,两个男人在那叽叽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将明欢欢撂在一边,让她感觉十分不爽呢。
“你要去打猎,雨还没停呢!”重寒有些不赞同,虽然他不得不承认他的体魄和力量都不如野人,但是下雨天出去打猎是很危险的,能看到的范围会缩小,而且下雨产生的声音会影响判断力。
但是显然之乐心意已决,如果不是这次情况不得已,他绝不愿意来求别人,而现在既然已经欠了人家,他也必须尽快偿还才行。所以他打算去抓几只大猎物来给重寒一家。
“麻烦你照顾欢欢。”之乐指了指跟在旁边一脸疑惑的小女人,他肯定这一家人是好人,所以才能放心的将欢欢留在这里。
重寒心里一喜,如果这样的话,他就有机会和这个美丽的女人单独说话了,所以重寒没有再阻止之乐,反而说,“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的。一会儿我会让她再喝一次药。”
于是野人抱了抱明欢欢,借了重寒的青铜猎枪,就往外走去。
明欢欢不明白状况,以为之乐要走,顿时就急了。
她虽然更加喜欢住在屋子里,但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她唯一认识的,对她无限好的人,也只有之乐。
之乐对她来说就是依靠和全部,重离开了他,明欢欢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所以她赶紧冲过去拉住之乐的胳膊,一脸惶恐,“你要去哪儿?你要丢下我么?”她吓得脸色惨白,声音也十分紧张,之乐吓了一跳,他听不懂她的话,所以也不太明白她的担心。
之乐能做的,只有拍拍她的背,像是重安慰幼崽一样。
“我想她可能以为你要丢下她。”重寒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她好像很害怕。”
之乐心里一阵微微的颤抖,说不出的感觉,不论以前发生了什么,能得到欢欢,之乐心里再也没有了怨恨。
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欢欢,再也不让她生病了。
之乐把手里的猎枪指给明欢欢看,想让她明白,他只是出去打猎,绝不会丢下她。
“打猎。”之乐再三将这个词告诉明欢欢,现在他有点后悔,应该多教她点语言,这样的话,现在也不会这么尴尬了。
最后还是重寒聪明,做出了个打猎的动作,形象生动的向明欢欢展示了之乐的去向。
这下明欢欢才放了心,她像是送丈夫去战场妻子,在门口跟丈夫依依不舍泪别……
等之乐的身影终于消失在雨中,明欢欢忽然有点后知后觉,这是什么跟什么,她和野人的感情,有那么深么?搞得像是生重离死别似的。
拜托,她只不过认识野人十几天而已,如果不是在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她也不需要这么依赖这个野人。
总之,他们的感情就是环境所致,并不算得多么深厚。刚才,她也只是情绪一时激动而已。
这样想着,明欢欢放心了很多。
“欢欢?”之乐走了,重寒一点都不愿意耽误时间,他看着眼前的小仙女,身上的衣服是那么的精致好看,那么鲜亮的颜色,那样的材质,应该是天上才有吧。
她的皮肤那么雪白那么细嫩,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亮,除了个子小了点,真是毫无瑕疵了。
重寒止不住心里对她冒出喜欢。
明欢欢点点头,然后指了指重寒。
“重寒。”互相介绍了名字,重寒的父母进来了。
重寒老爹又端来了药,用粗糙的陶制碗装着,他们对明欢欢十分和蔼热情,这让她心里充满重信心,来这里居住,也许并不是件苦难的事情吧。
下午明欢欢的精神更好了,就拉着重寒当老师。
重寒的耐心比之乐好很多,他不厌其烦的教明欢欢每个东西的念法。才不到两个小时,明欢欢已经学会了不少家里用品的说法。
比如床,比如桌子,比如碗,等等。
而明欢欢也了解到,这个部族落叫做重部族,大概有四五十人,在众多部族中,属于中小型部族。
语言不畅通让他们的交流很困难,后来明欢欢累极了,又跑去睡了。
在这样的雨天,部族里人都在家里呆着休息,忽然听到这么剧烈的敲门声,都吓了一跳。
这户石屋里住了一家三口,两个老人家还有个小伙子。
开门的是小伙子,看到野人,顿时吓得一个趔趄,这个野人看上去实在太吓人了,一脸的胡子渣渣,一身的毛毛,手里还抱着黑乎乎的一卷东西。
幸好老爷爷比较冷静,一把推开小伙子,“你……你是……”
“救她!”这两个字,之乐回忆了好久才想起,在抱着明欢欢来这儿的一路上,他不断的练习,不断的练习,只希望这些人,能明白他。
他把包裹在兽皮的明欢欢递了出去,石屋里的一家人才看了明白,原来,是个小姑娘啊。
接下来,在老爷爷的帮助下,之乐把明欢欢放到了床上,然后就没他的事情了,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小伙子去找来个青年男人,叫什么巫师的,看了看明欢欢,又给他熬了黑乎乎的水喝。
“她……她……”之乐站在旁边,很想知道明欢欢的情况,可是他已经许多年没有和人沟通了,说话的能力也失去了很多。
“你放心吧,小姑娘喝了药,会好起来的。”巫师心有灵犀的,马上给他解释着。
之乐似懂非懂,然而看到巫师微笑的脸,放心了很多,这些人,一定有办法救她的。
当晚之乐没有重离开部族庄,没地方住,他就蹲在明欢欢床边,守着她。
巫师走了,这一户三口人更是好奇了。
“这个野人,不就是那长年在山上的那个?”小伙子忽然脑袋一转,和旁边的父母说了起来。
老父亲点点头,“是啊,我们这周围的山里,也就他一个野人,好像住在山里快七八年了吧,从来不见他下山……”
“那是因为他要带着个小姑娘来医治,原来上次重信和重离说的是真的,野人有了个女人,十分美丽。”小伙忍不住悄悄去看床上的明欢欢。
这一下,这一家三口都伸长脖子了看着明欢欢,之乐发现了,有些不高兴,站起来挡住了三人的目光。
之乐身高体壮,这么一站,三人都很畏惧,也幸好这户人家善良,野人带着明欢欢来了他们就收留了。
这晚小伙把自己房间让给了明欢欢,和野人一起蹲在地上睡,而老夫妇去了里间。
……
当明欢欢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屋子里的床上,惊得半天没回过神来,她才觉得之前的一切都是一场梦,一扭头,就看到靠在床边睡着的之乐,明欢欢顿时吸了一口冷气,看来,她的梦太美了。
不过,现在她在哪儿呢?看着像是原始时代的石头房子,墙壁都是由大块不整齐的石头堆成的,头顶也是木头和草铺成的。
虽然粗糙不堪,但是这环境,比山洞好多了。等明欢欢再转个头,看到靠在角落的另一个人,似乎就明白这里是哪儿了。
那个靠在角落的人,穿着灰色的麻布衣服,头发也算比较整齐,看着和以前在草原见过的两个人打扮差不多,那么这里是人类社会群居的地方!
明欢欢欣喜极了,想要坐起来,然而浑身发软,一点儿气力使不上,而之乐却醒了,看到明欢欢气色好了点,他十分高兴,扑上来就抱着明欢欢嗷呜的嚎叫。
于是一屋子的人都醒了。老奶奶看到明欢欢醒了,就去煮饭去了。
“她看上去还是很不舒服,你快点放开她吧。”靠在角落的小伙子也苏醒过来,他叫重寒,是这个部族落里最强壮的小伙子之一。
这个部族里的几个没有配偶的少女,都很倾心他,但是重寒只想找个自己喜欢的。
看了看野人怀里的少女,重寒的心跳忽然加快了,这样雪白的皮肤,这样乌黑的头发……
红红的嘴,他们部族里的少女没有一个比得上的,这简直是天上来的仙女吧!
肯定是这样的,连身上穿的衣服他都没见过……
可是这样的仙女,怎么就被野人捡到了?重寒嫉妒得咬牙了。
之乐赶紧把明欢欢放开了点,果然,之乐的力气太大,将明欢欢抱得差点喘不过气了,赶紧放来了明欢欢,让她自由呼吸了会儿。
“欢欢?”之乐小心翼翼的看着明欢欢,想再一次确定,她没事了。
明欢欢刚想露给之乐一个笑,肚子却不适宜的咕噜咕噜叫起来。自从前晚生病,明欢欢就没好好吃过,或者说,她根本就是吃不下干燥的烤肉嘛。
重寒第一个反应过来,“我去煮点粥……”然后呼啦的跑了出去。
之乐有点不好意思,他看着还留在石屋里的老爷爷老奶奶,生涩的吐出两个字,“谢谢。”
“没事啦没事啦,怎么说,我们算是邻居……”这话说得勉强,事后明欢欢努力去想山洞重离部族庄的距重离,这能算的上邻居?
古人对邻居的范围定义可真远。
很快小米粥煮好了,明欢欢感动的差点落泪,吃了十几天的烤肉,然后能吃上小米粥,实在是太幸福了,她摸了摸眼泪,被之乐喂着,一碗小米粥吃得个精光。
之乐脸上的表情又是高兴又是忧桑,高兴的是,明欢欢终于能吃东西了,还吃这么多,这么说她的身体快好了。
忧桑的是,他的小伴侣好像更适应这里的生活,甚至是喜欢吃这里的食物,这样的话,他还能将她留在身边么?
吃了粥,重寒又给明欢欢煎药,这个长得高高大大的男人对明欢欢十分殷勤,之乐看在眼里十分不满,可是他也不能阻止,毕竟是他亲自把欢欢带到这里,求他们救她的。
到了中午,明欢欢的情况明显好了很多,她甚至能下床走两步,对于这个古老的石屋她很好奇,在之乐的搀扶下,她把屋里逛了一圈。
明欢欢能判定,这应该是在个很原始的时代,他们使用的工具还没出现铁,只有类似青铜材质的,而且很稀少。
除了打猎用的刀枪用了点青铜之外,很少会再见到青铜了,甚至煮饭的锅,都是石锅。
这些原始人身上也穿着麻布的衣服,床上垫的,却是草,睡上去很不舒服,甚至还不如她和野人的山洞,然而至少这个石屋能遮风避雨,这一点要强很多。
在和重寒一家相处过程中,之乐的交流能力似乎一下子提高了很多,甚至能比较流畅的说出完整的句子。
就像现在,两个男人在那叽叽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将明欢欢撂在一边,让她感觉十分不爽呢。
“你要去打猎,雨还没停呢!”重寒有些不赞同,虽然他不得不承认他的体魄和力量都不如野人,但是下雨天出去打猎是很危险的,能看到的范围会缩小,而且下雨产生的声音会影响判断力。
但是显然之乐心意已决,如果不是这次情况不得已,他绝不愿意来求别人,而现在既然已经欠了人家,他也必须尽快偿还才行。所以他打算去抓几只大猎物来给重寒一家。
“麻烦你照顾欢欢。”之乐指了指跟在旁边一脸疑惑的小女人,他肯定这一家人是好人,所以才能放心的将欢欢留在这里。
重寒心里一喜,如果这样的话,他就有机会和这个美丽的女人单独说话了,所以重寒没有再阻止之乐,反而说,“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的。一会儿我会让她再喝一次药。”
于是野人抱了抱明欢欢,借了重寒的青铜猎枪,就往外走去。
明欢欢不明白状况,以为之乐要走,顿时就急了。
她虽然更加喜欢住在屋子里,但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她唯一认识的,对她无限好的人,也只有之乐。
之乐对她来说就是依靠和全部,重离开了他,明欢欢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所以她赶紧冲过去拉住之乐的胳膊,一脸惶恐,“你要去哪儿?你要丢下我么?”她吓得脸色惨白,声音也十分紧张,之乐吓了一跳,他听不懂她的话,所以也不太明白她的担心。
之乐能做的,只有拍拍她的背,像是重安慰幼崽一样。
“我想她可能以为你要丢下她。”重寒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她好像很害怕。”
之乐心里一阵微微的颤抖,说不出的感觉,不论以前发生了什么,能得到欢欢,之乐心里再也没有了怨恨。
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欢欢,再也不让她生病了。
之乐把手里的猎枪指给明欢欢看,想让她明白,他只是出去打猎,绝不会丢下她。
“打猎。”之乐再三将这个词告诉明欢欢,现在他有点后悔,应该多教她点语言,这样的话,现在也不会这么尴尬了。
最后还是重寒聪明,做出了个打猎的动作,形象生动的向明欢欢展示了之乐的去向。
这下明欢欢才放了心,她像是送丈夫去战场妻子,在门口跟丈夫依依不舍泪别……
等之乐的身影终于消失在雨中,明欢欢忽然有点后知后觉,这是什么跟什么,她和野人的感情,有那么深么?搞得像是生重离死别似的。
拜托,她只不过认识野人十几天而已,如果不是在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她也不需要这么依赖这个野人。
总之,他们的感情就是环境所致,并不算得多么深厚。刚才,她也只是情绪一时激动而已。
这样想着,明欢欢放心了很多。
“欢欢?”之乐走了,重寒一点都不愿意耽误时间,他看着眼前的小仙女,身上的衣服是那么的精致好看,那么鲜亮的颜色,那样的材质,应该是天上才有吧。
她的皮肤那么雪白那么细嫩,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亮,除了个子小了点,真是毫无瑕疵了。
重寒止不住心里对她冒出喜欢。
明欢欢点点头,然后指了指重寒。
“重寒。”互相介绍了名字,重寒的父母进来了。
重寒老爹又端来了药,用粗糙的陶制碗装着,他们对明欢欢十分和蔼热情,这让她心里充满重信心,来这里居住,也许并不是件苦难的事情吧。
下午明欢欢的精神更好了,就拉着重寒当老师。
重寒的耐心比之乐好很多,他不厌其烦的教明欢欢每个东西的念法。才不到两个小时,明欢欢已经学会了不少家里用品的说法。
比如床,比如桌子,比如碗,等等。
而明欢欢也了解到,这个部族落叫做重部族,大概有四五十人,在众多部族中,属于中小型部族。
语言不畅通让他们的交流很困难,后来明欢欢累极了,又跑去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