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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外族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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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外族商人把带来的东西都摆在了石桌上,明欢欢跑过去看,忽然也动心了,盐巴这种东西的确很重要,还有那些玉石,虽然做工不怎么样,但是肯定是货真价实的!
她眼睛发亮了,伸手就将玉石拿起,这要是拿到现代去,可算得上千年古玉呢!
“你喜欢?”之乐的声音忽然想起,他的手将她握住玉石的小手包住。
一只又大又黑又粗糙,另一只呢又小又白又华润,看着明欢欢就差点笑了。
“我们还有好几块多余的兽皮,拿来换吧!”看到明欢欢笑了,之乐拉着她就往回跑,明欢欢赶紧放下玉石,跟他回去取了兽皮。
之乐家里的兽皮是最多的,因为族长会把兽皮分给处理最多的那个人,所以大部分兽皮都分给了之乐。
他们从家里拿了七八张兽皮,之乐抗在肩膀上,像是一座山,当他们到广场的时候,那几个外族商人都吓傻了。
明欢欢换了盐巴,麻布,还有一些青铜工具,本来她是不想换玉石这样没有实际用处的东西,不过之乐却很坚持,给她换了一串碧绿玉石串,还亲手给她挂在了脖子上,看得旁边的女人个个羡慕不已。
这些外族商人一共五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女人,这女人个子也很高大,但是身材却没有那么健硕了,看明欢欢换了那么多东西,她主动拉着她说话。
“你男人真厉害,他一个人拿出这么多兽皮啊!”高个子女人皮肤也比较白,看着很亲切,不过她的口音却让明欢欢听着很费力了。
“还好啦,他别的不行,就是力气大,会打猎!”明欢欢现在心里又甜蜜又满足,果然之乐是最棒的,听到别人夸自己的男人,简直是比夸自己还爽呢!
于是明欢欢越看这个女人越爽,兴奋地跟她聊开了!
很快,她就了解到了很多,原来这个时期的部族果然很多,大大小小几百个,比较有名的也有十几个。比如姒氏部族、有扈氏部族、有男氏部族、斟鄩氏部族、彤城氏部族、褒氏部族、费氏部族、杞氏部族、缯氏部族、辛氏部族、冥氏部族、斟灌氏部族等,而小部族,就像重氏部族这样两三百人口部族,更是多得不行了。
而这些部族也存在着许多斗争,如今几个大部族之间斗来斗去,最厉害的一族就是姒氏部族,连年斗争,吞并其他部族,势力扩张很厉害。
像重部族这样的小部族,偏居在南方一角,反而挺重安全了。
而这些外族商人,是从离这里比较近的大部族来的。
“我们的部族叫做辛氏族,就在你们的北边。”女人笑着,越说越多,而明欢欢不免心动了,既然来到这里,怎么能甘心就在这小地方待着呢,至少,也要到大地方见识见识嘛,再说了,那里的条件也许好很多呢。
不过,怎么也得过了这个冬天再说。
明欢欢将换来的盐巴送了一大半给族里家里没有青壮年男人的家庭,比如男人太老,或者男孩子还太小,没办法分配到兽皮的家族。
这样他们也有盐巴吃了,那些人对明欢欢十分感激,而明欢欢也更高兴,助人为之乐就是这样子的。
看到明欢欢拿着一大堆东西跟之乐兴高采烈的回去了,重安慢慢叹了口气,也许最终,他只是空有心,而无力罢了……之乐有足够的能力将明欢欢照顾得很好,根本没有他介入的余地啊。
……
天黑后,族长重安排五个外族商人住在附近的空房子里,而五个人此时正凑在一起说话。
“怎么样,这个重氏部族虽然小,但是条件还是不错的吧?看看,一下子拿出十几张兽皮,家里还不知道藏了多少兽皮呢!”那个高个子女人眯着眼睛,一脸算计。
“恩,而且这里的女人看着还真不错,别的就不说了,就今天换东西最多的那个,长得真好看!”一边壮汉子吸了吸口水。
那个坐在最中间,一脸沉静如水,像是几人中的领头,“那个女人的男人,不是个好招惹的。”他指的是之乐。
“族长,你怕什么,我们辛族厉害的小伙子那么多,就族长您的能力,打到那个一脸毛的野人,还不容易?”高个子女人对辛族族长笑得谄媚。
原来,他们并不是普通的外族商人,而是来探听虚实的。
各个大族之间互相吞并,辛族处于中原最南边的大族,面对其他几个部族的威胁,显得岌岌可危,所以,他们也有了自己的计划,从身边的小部族开始吞并,慢慢壮大实力,然后跟那些中原大部族一较高下。
“他们虽然是小族,但是几个青年人还真不错,如果能得到他们为我族所用……”辛族族长眼中露出精光,他们部族,实在太缺奴隶了,很多打猎生产的事情,都要自己人做,没法腾出人手训练兵卒,也就没有武力和其他部族人对抗!
“族长,我刚才和重族族长商量过了,会在这里多待两天,足够我们搞清楚一切状况了!”高个子女人脸上挂着笑,像是危险的蛇一般。
族长点点头,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
第二天族长只让一半的青年出去打猎,其他人部族里招呼外族客人。
明欢欢则比谁都勤快,她想从外族人那里多了解一些关于外面的事情,可是今天那个高个子女人忙着和其他女人说话,没有多少时间搭理她,结果其中一个身材健壮匀称的男人跑过来跟她说话。
男人叫做辛,他长得端正,看上去沉稳,浑身有种说不出来的气质,明欢欢总觉得他不像是一般的男人。
不过,管他呢,她只想多听听这个时代的事情。
“你想走出这个部族出去看看?”辛挑了挑眉头,这个女人,看起来很有趣,很与众不同,真难相信,这样的小部族,还有这么可爱的女人。
“是啊,你们辛族重离我们远吗?”明欢欢眨巴着眼睛,全然不知道自己卖萌是多么让人招架不住。
“……其实也不远,走五天,就到了。”辛决定了,他是辛族族长,有理由得到自己想要的女人。
所以,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攻打这个部落,抢走这个女人。
“五天!”明欢欢张大嘴巴,喵个咪的,最近的大部落都要五天,那么她想去北方中原地方的部落,得多久呢。
辛忍不住想笑,其实何止是五天呢,最少也要七天,这都把这女人给吓住了。
明欢欢还想多问几句,一边的重妲挤了过来,她给明欢欢丢了白眼,“欢欢,你是成天没事做么?不是说要为大家圈养动物,保证我们每天不饿肚子么?怎么在这里跟别的男人说个没完?”重妲嘲笑着,心里却恨得牙痒痒,这个女人也太狐狸精了,明明有了之乐,又得到了重安和重寒的喜欢,还来招惹男人。
明欢欢也怎么看重妲不顺眼,跟辛打了招呼就走了,她还要回家喂养小羊呢,等小羊长大了,又生了小小羊,她就要全族人知道她的厉害……等等,一只羊怎么生出小羊?!
明欢欢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疯狂往家里跑去。
而辛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圈养动物?”他好奇的问着旁边的重妲,重妲脸上一红,族里的男人好的都和她看不对眼,那么,她只能找外族男人了……就像这个大部族来的商人,摸样和身体,都是相当不错的。
“是啊,她呀,就喜欢高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却又不事生产,浪费粮食!”重妲满是抱怨,在辛的引导下,将欢欢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
她仔细趴在石栏外面观察着里头已经被饿瘦的小羊,努力朝它的腹部看,左看右看,就是看不明白,这只到底是公羊还是母羊呢?
之乐回来就是这么个画面,她的女人撅着屁股蹲在地上朝羊肚子下面看,仿佛羊肚子下面有什么宝贝一样。
之乐挠着脑袋一头雾水走到明欢欢后面,也跟着她一样撅着屁股往羊肚子看,“欢欢,你在看什么?”
“看它是男的还是女的。”明欢欢闷闷回答着,这羊太小,她看半天看不明白,结果之乐一下子就把欢欢拉了起来,“……它是只公羊。”原来小女人是看这个,之乐有些无语看着欢欢在地上弄一身泥,真是……说什么好呢。
“……哦,你怎么知道的?”明欢欢还是有些费解。
“它带了把子。”之乐指了指羊屁股,忽然咕噜咕噜笑了,这个女人,可真是傻乎。
“哦……这个是公羊,那你得给我找一只母羊来!”明欢欢一脸懊恼,“浪费我几天功夫,一只羊顶什么事啊!”
之乐一头雾水,“一只羊不行?”
“当然,没有母羊,小羊羔从哪儿生出来?我怎么继续驯养小羊?”明欢欢跺跺脚!
这下之乐有点明白了,“你是想让大羊生小羊,小羊又生羊?”
“是啊,以后我们就有吃不完的羊了!”明欢欢仿佛看到眼前有成千上万的养,之乐得眯起了眼睛。
“好,明天我再给你抓一只母羊。”之乐说着将手里的一大堆木头放下,“今天我去了更远的深林,找到这些木头,应该能做成你要的东西。”原来是给明欢欢做弓身用的。
眼看自己计划的东西都一步一步实现,明欢欢惊喜不已。
于是她赶紧讨喜似的,去烧火做饭了,现在他们的伙食已经多样化了,煮粥煮饭做菜,或者烤肉,每次都轮流着,这样也不至于太单调。
今天明欢欢就打算煮菜粥加烤肉。
之乐的忍受能力非常高,他通常是来者不拒,只要有吃的,什么他都能吃,不过明欢欢的捣鼓,让他有了口服,所以,他也之乐于让欢欢折腾。
那些外族商人把带来的东西都摆在了石桌上,明欢欢跑过去看,忽然也动心了,盐巴这种东西的确很重要,还有那些玉石,虽然做工不怎么样,但是肯定是货真价实的!
她眼睛发亮了,伸手就将玉石拿起,这要是拿到现代去,可算得上千年古玉呢!
“你喜欢?”之乐的声音忽然想起,他的手将她握住玉石的小手包住。
一只又大又黑又粗糙,另一只呢又小又白又华润,看着明欢欢就差点笑了。
“我们还有好几块多余的兽皮,拿来换吧!”看到明欢欢笑了,之乐拉着她就往回跑,明欢欢赶紧放下玉石,跟他回去取了兽皮。
之乐家里的兽皮是最多的,因为族长会把兽皮分给处理最多的那个人,所以大部分兽皮都分给了之乐。
他们从家里拿了七八张兽皮,之乐抗在肩膀上,像是一座山,当他们到广场的时候,那几个外族商人都吓傻了。
明欢欢换了盐巴,麻布,还有一些青铜工具,本来她是不想换玉石这样没有实际用处的东西,不过之乐却很坚持,给她换了一串碧绿玉石串,还亲手给她挂在了脖子上,看得旁边的女人个个羡慕不已。
这些外族商人一共五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女人,这女人个子也很高大,但是身材却没有那么健硕了,看明欢欢换了那么多东西,她主动拉着她说话。
“你男人真厉害,他一个人拿出这么多兽皮啊!”高个子女人皮肤也比较白,看着很亲切,不过她的口音却让明欢欢听着很费力了。
“还好啦,他别的不行,就是力气大,会打猎!”明欢欢现在心里又甜蜜又满足,果然之乐是最棒的,听到别人夸自己的男人,简直是比夸自己还爽呢!
于是明欢欢越看这个女人越爽,兴奋地跟她聊开了!
很快,她就了解到了很多,原来这个时期的部族果然很多,大大小小几百个,比较有名的也有十几个。比如姒氏部族、有扈氏部族、有男氏部族、斟鄩氏部族、彤城氏部族、褒氏部族、费氏部族、杞氏部族、缯氏部族、辛氏部族、冥氏部族、斟灌氏部族等,而小部族,就像重氏部族这样两三百人口部族,更是多得不行了。
而这些部族也存在着许多斗争,如今几个大部族之间斗来斗去,最厉害的一族就是姒氏部族,连年斗争,吞并其他部族,势力扩张很厉害。
像重部族这样的小部族,偏居在南方一角,反而挺重安全了。
而这些外族商人,是从离这里比较近的大部族来的。
“我们的部族叫做辛氏族,就在你们的北边。”女人笑着,越说越多,而明欢欢不免心动了,既然来到这里,怎么能甘心就在这小地方待着呢,至少,也要到大地方见识见识嘛,再说了,那里的条件也许好很多呢。
不过,怎么也得过了这个冬天再说。
明欢欢将换来的盐巴送了一大半给族里家里没有青壮年男人的家庭,比如男人太老,或者男孩子还太小,没办法分配到兽皮的家族。
这样他们也有盐巴吃了,那些人对明欢欢十分感激,而明欢欢也更高兴,助人为之乐就是这样子的。
看到明欢欢拿着一大堆东西跟之乐兴高采烈的回去了,重安慢慢叹了口气,也许最终,他只是空有心,而无力罢了……之乐有足够的能力将明欢欢照顾得很好,根本没有他介入的余地啊。
……
天黑后,族长重安排五个外族商人住在附近的空房子里,而五个人此时正凑在一起说话。
“怎么样,这个重氏部族虽然小,但是条件还是不错的吧?看看,一下子拿出十几张兽皮,家里还不知道藏了多少兽皮呢!”那个高个子女人眯着眼睛,一脸算计。
“恩,而且这里的女人看着还真不错,别的就不说了,就今天换东西最多的那个,长得真好看!”一边壮汉子吸了吸口水。
那个坐在最中间,一脸沉静如水,像是几人中的领头,“那个女人的男人,不是个好招惹的。”他指的是之乐。
“族长,你怕什么,我们辛族厉害的小伙子那么多,就族长您的能力,打到那个一脸毛的野人,还不容易?”高个子女人对辛族族长笑得谄媚。
原来,他们并不是普通的外族商人,而是来探听虚实的。
各个大族之间互相吞并,辛族处于中原最南边的大族,面对其他几个部族的威胁,显得岌岌可危,所以,他们也有了自己的计划,从身边的小部族开始吞并,慢慢壮大实力,然后跟那些中原大部族一较高下。
“他们虽然是小族,但是几个青年人还真不错,如果能得到他们为我族所用……”辛族族长眼中露出精光,他们部族,实在太缺奴隶了,很多打猎生产的事情,都要自己人做,没法腾出人手训练兵卒,也就没有武力和其他部族人对抗!
“族长,我刚才和重族族长商量过了,会在这里多待两天,足够我们搞清楚一切状况了!”高个子女人脸上挂着笑,像是危险的蛇一般。
族长点点头,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
第二天族长只让一半的青年出去打猎,其他人部族里招呼外族客人。
明欢欢则比谁都勤快,她想从外族人那里多了解一些关于外面的事情,可是今天那个高个子女人忙着和其他女人说话,没有多少时间搭理她,结果其中一个身材健壮匀称的男人跑过来跟她说话。
男人叫做辛,他长得端正,看上去沉稳,浑身有种说不出来的气质,明欢欢总觉得他不像是一般的男人。
不过,管他呢,她只想多听听这个时代的事情。
“你想走出这个部族出去看看?”辛挑了挑眉头,这个女人,看起来很有趣,很与众不同,真难相信,这样的小部族,还有这么可爱的女人。
“是啊,你们辛族重离我们远吗?”明欢欢眨巴着眼睛,全然不知道自己卖萌是多么让人招架不住。
“……其实也不远,走五天,就到了。”辛决定了,他是辛族族长,有理由得到自己想要的女人。
所以,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攻打这个部落,抢走这个女人。
“五天!”明欢欢张大嘴巴,喵个咪的,最近的大部落都要五天,那么她想去北方中原地方的部落,得多久呢。
辛忍不住想笑,其实何止是五天呢,最少也要七天,这都把这女人给吓住了。
明欢欢还想多问几句,一边的重妲挤了过来,她给明欢欢丢了白眼,“欢欢,你是成天没事做么?不是说要为大家圈养动物,保证我们每天不饿肚子么?怎么在这里跟别的男人说个没完?”重妲嘲笑着,心里却恨得牙痒痒,这个女人也太狐狸精了,明明有了之乐,又得到了重安和重寒的喜欢,还来招惹男人。
明欢欢也怎么看重妲不顺眼,跟辛打了招呼就走了,她还要回家喂养小羊呢,等小羊长大了,又生了小小羊,她就要全族人知道她的厉害……等等,一只羊怎么生出小羊?!
明欢欢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疯狂往家里跑去。
而辛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圈养动物?”他好奇的问着旁边的重妲,重妲脸上一红,族里的男人好的都和她看不对眼,那么,她只能找外族男人了……就像这个大部族来的商人,摸样和身体,都是相当不错的。
“是啊,她呀,就喜欢高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却又不事生产,浪费粮食!”重妲满是抱怨,在辛的引导下,将欢欢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
她仔细趴在石栏外面观察着里头已经被饿瘦的小羊,努力朝它的腹部看,左看右看,就是看不明白,这只到底是公羊还是母羊呢?
之乐回来就是这么个画面,她的女人撅着屁股蹲在地上朝羊肚子下面看,仿佛羊肚子下面有什么宝贝一样。
之乐挠着脑袋一头雾水走到明欢欢后面,也跟着她一样撅着屁股往羊肚子看,“欢欢,你在看什么?”
“看它是男的还是女的。”明欢欢闷闷回答着,这羊太小,她看半天看不明白,结果之乐一下子就把欢欢拉了起来,“……它是只公羊。”原来小女人是看这个,之乐有些无语看着欢欢在地上弄一身泥,真是……说什么好呢。
“……哦,你怎么知道的?”明欢欢还是有些费解。
“它带了把子。”之乐指了指羊屁股,忽然咕噜咕噜笑了,这个女人,可真是傻乎。
“哦……这个是公羊,那你得给我找一只母羊来!”明欢欢一脸懊恼,“浪费我几天功夫,一只羊顶什么事啊!”
之乐一头雾水,“一只羊不行?”
“当然,没有母羊,小羊羔从哪儿生出来?我怎么继续驯养小羊?”明欢欢跺跺脚!
这下之乐有点明白了,“你是想让大羊生小羊,小羊又生羊?”
“是啊,以后我们就有吃不完的羊了!”明欢欢仿佛看到眼前有成千上万的养,之乐得眯起了眼睛。
“好,明天我再给你抓一只母羊。”之乐说着将手里的一大堆木头放下,“今天我去了更远的深林,找到这些木头,应该能做成你要的东西。”原来是给明欢欢做弓身用的。
眼看自己计划的东西都一步一步实现,明欢欢惊喜不已。
于是她赶紧讨喜似的,去烧火做饭了,现在他们的伙食已经多样化了,煮粥煮饭做菜,或者烤肉,每次都轮流着,这样也不至于太单调。
今天明欢欢就打算煮菜粥加烤肉。
之乐的忍受能力非常高,他通常是来者不拒,只要有吃的,什么他都能吃,不过明欢欢的捣鼓,让他有了口服,所以,他也之乐于让欢欢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