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再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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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修很明显的愣住了,像是陷入了绵长的会议中一般。

    也不怪他会愣住,实在是因为我今日的造型像极了七年前的宁纯然。

    鲜红的裙子像是流淌的血液一样贴服在我雪白的肌肤上,添了一种毁灭般的妖异美感。

    平素的我是不化妆的,鱼谣的这张美人脸条件得天独厚,即使是素颜也依旧让人移不开眼睛。

    今日,我用眼线笔细细地描出了猫一样妖媚的眼线,刷出浓密的长睫毛,就连眉毛也是细细修过的,长飞入鬓。

    这才是当年的宁纯然,如此的放肆、张扬。

    我将脚从她的脸上移开,飘忽地看了他一眼:“我不喜欢看到这个替身。”

    耳后,我朝门边走去,换上鞋子越过他走向那一片草坪。

    “纯然!”他在我身后像是魔怔一样突然大喊了一声。

    我的唇边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我不管他此刻是清醒的还是迷糊的,我只知道,我宁纯然又回来了!

    只要是我想得到的,我一定会得到,只要是我想占有的,我一定会狠狠地占有。

    没有与他重逢之前,我可以安安心心地扮演好鱼谣的角色,温婉、知性,但与他重逢之后,我为什么还要苦苦压抑自己的性格?

    离开这里之后,我立刻飞回了香港,向自己的上司递交了辞呈。

    我的上司非常惊讶,并表示让我考虑几天,但我却毅然拒绝了他的好意挽留。

    不过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上司,即使我辞职了,还是帮我联系了内地的一个化验所,让我过去就职。

    正好,那个化验所就在深圳,让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回到深圳的时候,我打了个电话给江绿萱。

    “宁姐,你终于给我打电话了,之前我就一直有点担心。”

    “你担心什么?”我笑了笑,语气非常的轻松。

    “当然是担心景婉泽啊,我知道你跟。景婉泽见过面了,她……她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当然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就好,娱乐圈的人各种门道都懂你一点,我就怕她对你不利。”江绿萱松了一口气。

    “不过是个虚有其表的女人罢了,这一点你还是不用太担心的,”我顿了顿,叹了口气,“当年我和陆修的事情,你也算是知道不少,你说,如果我现在还想跟他在一起,会怎样?”

    “这……”江绿萱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毕竟这事情也过了这么多年,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么多年物是人非,他身边又有了别人,就怕替身最后真的代替了你,那就不好办了。”

    “替身的事情,我倒是不怕,毕竟我已经去试探了过一次了,那个替身不足为惧。真正令我感到矛盾的是,我既想靠近他,又想远离他。还有就是,我现在的容貌改变的非常大,基本上已经可以说是另一个人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我他还能不能接受。”

    “你是说你现在整容了?”江绿萱疑惑地问道。

    “不算是整容,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也许我们该见一面。”

    “好吧,正好我也在这座城市,我们约个地方喝咖啡,边聊边说吧。”

    约好了地点之后,我挂了电话,心中有些紧张。

    毕竟我现在真的算是另一个人了,见了江绿萱之后,我该怎么说?

    或许,我还是不应该跟她见面?

    怀抱着一堆疑虑,我犹豫了好久,才走出酒店。

    打车来到她说的那家咖啡厅的时候,江绿萱已经等在那里了。

    这些年过去,她没有多大的变化,依然是尖尖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看起来活泼可爱。

    不同而是,在她现在的这一份活泼可爱之下,多了一些难得的成熟。

    “江绿萱,”我走过去,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在她疑惑的目光中自我介绍道,“我是宁纯然,也是鱼谣。”

    江绿萱呆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喃喃地说道:“整容能把一个人整成完全不同的样子吗?天啦,这得花多少钱?”

    我被她可爱的语气弄得笑了起来。

    “你就这么相信我了,你就不怕我是骗你的?”

    “宁姐,别人我或许不知道,但是你我再知道不过了,你给我的感觉很熟悉。”江绿萱笃定地说道。

    这时候,服务员走了进来,我微笑着点了两杯咖啡,正是我和她当年爱喝的咖啡。

    “我还记得,你那时候有一颗少女心,喜欢喝卡布奇诺,现在还这样吗?”我的语气中带了一丝怀念。

    “现在依然喝卡布奇诺,但是早就没有了当年的那份心情了,”她叹了口气,“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呢?”

    我就把现在的情况说了一些。

    “没想到你现在都这么厉害了,真是失敬失敬。”

    “没有什么好厉害的,就是死读书,狂做实验,感觉自己的人生都已经毁在实验上面了,你呢?”我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咖啡,用勺子在杯中搅拌了几下。

    “我闲着没事干啊,开了个网店,偶尔写写小说。”她笑着耸耸肩。

    “我上网查了,你现在可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小说家呀,书都畅销到国外了,还在跟我谦虚。”

    “我还记得当年你走之前,跟我说女孩子一定要学好,现在我们俩转变都挺大的,可是当年以为能够一辈子走下去的人,却消失在了人山人海。”

    “抱歉。”见她那么难过的样子,我的心中也十分不好受。

    “没什么好抱歉的,贫贱夫妻百事哀,那时候我们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最后我过够了这样的日子,就提出了分手。那样的生活,让我感觉非常绝望。我每天都在担心受怕,担心他会不会被人打伤,担心他会不会被抓紧局子,担心他会不会惹上黑社会的人被人砍,担心他会不会因为实在太缺钱了去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担心的时间久了,我感觉我才十几岁就像是四十几岁的人似的,有时候生活就是有让人歇斯底里的本事,也许我还是太懦弱了,以至于最后我们不能走到最后。”

    “别这样想,命运的事情谁说的清楚呢?我们最后要回归的,也不过是生活。如果不适合生活在一起,那么也没必要强求。我是很想再为爱情而轰轰烈烈一次,但若是那份爱情并不适合我,那么我还是会选择退隐生活。”

    “宁姐,”她担忧地看着我,“你现在变化这么大,你怎么向他解释?”

    “我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他只需要静静发现就好。”

    “可是当年的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甚至你的墓地都立了起来呢。”

    “当年的墓地在哪里,我想过去看看。”心中一动,我赶紧说道。

    江绿萱想了想,找服务员借了纸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地址,递给我:“就是这里了。”

    “谢谢你。”我由衷地露出了一个微笑,心里真是百味陈杂。

    “你要这个干什么?难道你是想去推了墓地?”

    “没有,就是去看看。我已经在深圳找好工作了,下周一上班,今天才星期四,足够我回去一趟,好好看看了。”

    我知道,现在想从陆修的口中得知当年发生了什么事,貌似是不太可能了,所以我只能自己去寻找这个答案。

    跟江绿萱告别了之后,我走到人来人往的街上,突然看到一个小偷,抢了一个路人的公文包。

    也许因为从事的是警察方面的事情,导致我下意识地拔腿就跑!

    灵魂中的桀骜不驯激发了我的潜能,没想到最后我倒是真的从那个小偷的手中夺回了公文包。

    那个小偷倒是有两下子,不过我也不是吃素的,当年不知道打过多少架,最开始或许是有些生疏,但很快我的动作便熟练了起来。

    抢回公文包之后,我回到了原地,将公文包交给了那个路人。

    “小姐,你真是太见义勇为了,我该怎么谢谢你?”那个路人感激地说道。

    “见义勇为是每个市民应该做的,你还是赶紧看看公文包中有没有少了什么东西吧。”

    他将公文包给翻了出来,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下,最后松了口气说道:“东西都在这里,太感谢你了。”

    说着,他又拿出钱包,从里面掏出一沓钞票递给我:“这些东西非常重要,是些钱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你收下。”

    “不用了我相信不仅是我,换做任何一个拥有一颗勇敢的心的人,见到别人的东西被抢了,都会挺身而出的,更何况,我从事的是与警察相关的工作,”说罢,我看了一眼手表,“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冲我点了点头,上了附近停着的一辆车。

    我似乎看到车窗边抽烟的人,好像是陆修。

    而那个路人却喊了一声:“欧总。”

    或许是我看错了,或许是他跟陆修长得有些相似吧。

    之后,我用手机买了一张去南阳的机票,便打车去了机场。

    南阳的冬天跟深圳不同,十分的寒冷,一走出机场,我便被天空落下的雪花给弄得十分狼狈。

    寒风中,我瑟瑟发抖,试图拦到一辆车。

    几分钟过去后,原先在咖啡厅前遇到的那个路人,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件西装外套,递给我说道:“好巧,原来你也到南阳来了,我刚刚在那边看到你了,老板说大雪天的让一个穿得这么少的女孩子站在风中不好,让我给你送来了一件衣服。”

    “谢谢。”我感激地点点头。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要不是你为我们追回了那个公文包,这个订单我们都不知道要损失多少钱。”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从善如流地接过了外套,居然看到商标是阿玛尼的,顿时有些惊讶,“这么贵的外套看来是不得不还了,留个电话吧。”

    “不用了,一件外套而已。”

    “阿玛尼可不是普通的外套,要不然这样好了,你把银行卡号码给我,我把钱还给他,好几万的西装可不是小数目。”

    “真的不用了,”他看了眼手表,“时间要来不及了,我先走了。”

    说罢,他便跑到了车旁,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车门被关上,流线型的法拉利像是一阵风一样疾驰而去。

    我叹了口气,披上了外套,心想,说不定人家有钱,根本就不在乎这件衣服呢。

    终于打到了一辆车,我钻进车内,报出了地址。

    两边的风景在快速地倒退,很多年没有回过南阳了,可是两边的建筑却依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变化。

    白雪包裹下的城市,泛着一种寒凉,像是残缺的雪莲花一般。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当年居住的楼房底下。

    四周围的景物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就连路灯都还是当年的路灯,卖馄饨的摊子都依然摆在那里。

    我走过去吃了一碗馄饨,还是当年的味道。

    这里的馄饨都是用干净的瘦肉剁碎了包的,很有嚼劲,汤也清亮鲜美,与如今的这些绞肉机绞出来的肉包的饺子想必,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吃了一碗馄饨之后,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了。

    大概是因为现在是严冬,所以各家各户大多窝在家里没有出来。

    雪地上,只有一些小孩子在玩爆竹。

    由于是小城市,倒是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并不是很严格。

    我爬上了二楼,看见走廊阳台上放着的那一盆仙人掌,依旧绿油油的,在莹莹的白雪中焕发着不屈的生机。

    我用手指拂去晶莹的白雪,翻开花盆,在花盆底下找到了一只陈旧的不锈钢钥匙。

    一股怀念的滋味瞬间从我的心中升了起来,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枚藏在花盆底下的钥匙居然还在这里,也没有被调皮的小孩子拿走。

    我拿着钥匙,忐忑地来到了家门前,用纸巾擦了擦钥匙,打开了房门。

    房子还是停留在多年前的样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只是落满了灰尘。

    我怀念地在房间内游走着,过往的记忆像是放电影一样,在脑海中浮现。

    我还记得我在沙发上,偷吻陆修;我还记得我在厨房里缠着他给我做饺子;我还记得我在卧室里,躺在他的腿上,让他教我念单词;我还记得我在浴室里,拉着他共赴巫山云雨……

    时间就像是房间中的灰尘一样,将所有的回忆染脏了。

    我推开我以前居住的那个房间,只见房间内已经空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四堵墙壁,想必房间里的东西全部都被陆修搬到了他的那栋别墅了。

    我感到一阵怅然若失。

    随后,我离开了这个房子,这里已经没有再来的必要了。

    下了楼,正好碰到了一楼的王奶奶,这个王奶奶平时很喜欢闲聊,对左邻右舍的事情都十分清楚。

    “姑娘,你找人啊?”王奶奶看着我,眼睛一亮。

    “啊,对,我找这一家的主人陆莺,我是她的一个远房侄女,我妈托我过来瞧瞧她,不过好多年不联系了。”我从善如流地撒谎道。

    王奶奶打量了我几眼,见我干干净净的,不像是小偷小摸的人,便说道:“姑娘,别找啦,那一家早就搬走了。”

    “搬走了?”我故意装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

    “是啊,搬走啦,后来她儿子回来过一趟,开着车子让人将他异父异母的姐姐的房间给搬空了,那之后便再也没回来了。由于这房子的户口是落在他姐姐那里,这房子也没法子卖,就一直空着。”

    “原来他还有个姐姐啊?”

    “可不是嘛,哎呀,他那个姐姐可不是个好姑娘,听说勾引弟弟来着呢,”王奶奶咂咂两声,露出一副鄙夷的样子,“不过那姑娘也可怜,被寻仇的给杀了。哟,当时这事情闹得可真大啊,那时候她儿子陆修啊,听说想去厨房拿一把刀子去救那个姐姐,结果被她知道了,就将儿子给反锁在厨房里。你想想看,厨房里只有一个小小的通风口,他根本出不去。那时候,他在厨房里求着他妈放他出去,他妈不肯,他就活生生地将一根小拇指给砍下来了!”

    “他妈没办法,先打了电话喊了好几个牛高马大的男人堵在门口,然后开了门。他儿子一出来就往外面冲,还砍伤了好几个人呢,不过最后还是被那帮牛高马大的男人制住了,绑着去了医院。”王奶奶叹息一声说道。

    我竟是没想到原来当年还有这样一番缘故。

    “那后来呢?”我紧张地问道。

    “后来啊,他到了医院之后,抢过小指头扔进了马桶冲走了,跑出了医院去找他那个姐姐,但是找到的时候,他姐姐已经死了。后来他们一家便搬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不过搬家那天,我瞅着那个男孩子,就跟死了一样,可叫人叹息了。”王奶奶摇了摇头。

    我的喉咙有些酸涩,心里堵得发慌,我强作镇定地说道:“既然他们一家都不在了,那我就先走了。”

    “姑娘慢走吧,下次若是她儿子回来了,我跟他说一声,就说你来这儿找过。”王奶奶热心地说道。

    我勉强冲她笑了笑,离开了此处。

    街角有一家花店,开了很多年,现在依然在。

    我去买了一束鲜红的玫瑰花和一束洁白的菊花,打了车往城郊的墓地行去。

    到达了目的之后,我朝看守墓地的老头打听了坟墓的所在,便踏着厚而干枯的野草,慢慢地走到了坟头。

    坟头的枯草已经很高了,墓碑上的女孩,含着一抹笑容,定定地看着我。

    我半跪在地上,摸了摸那张曾经最熟悉如今却有些陌生的脸,心里的滋味有些复杂。

    我将那一束鲜红的玫瑰花摆放在坟头,就像是祭奠我曾经的爱情。

    随后,我又将那一束洁白的菊花摆放宁纯然坟墓旁边的她母亲的坟墓上。

    重生之后,我相信灵魂是永生不灭的。

    我相信,我的母亲一定会在另一个地方,默默地注视着我,尽管她很早就死了,但我相信这份冥冥之中的母子情分一定还在。

    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细碎的声音,有些干枯的细小树枝被踏碎了。

    我回过头一看,却发现捧着一束洁白的菊花走过来的居然是顾绝。

    我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个男人了,或许我曾经是怨恨过他的,但是现在随着宁纯然的死亡,所有的恨都烟消云散了。

    我竟然能像是看一个故人一样,以平静的眼神来看他。

    顾绝走了过来,将那一束白色的雏菊放到了宁纯然的墓前。

    我们两人都没有说话,天地间寂静得只能听到风的声音。

    片刻后,他冷漠地说道:“请不要用红色的玫瑰花来亵渎她。”

    “可是我却觉得,只有红色的玫瑰,才是最适合她的鲜花,她就像是一朵永远不会凋谢的野生玫瑰。”

    他怔了怔,唇边勾起了一抹笑容:“是啊,她就像是一朵永远不会凋谢的野生玫瑰。”

    “她以前……跟我说起过你。”见不得他一脸难过的样子,我忍不住说道。

    “她说什么?”

    “她说……你是个好人,一个对她很好很好的人。”如今时过境迁,我倒是能从容地说出一些话了。

    他的眼中闪过一抹黯然,他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说道:“我倒是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好人?我哪里像个好人?”

    “可她确实是这么说的,她说你对她很好,你会细心地记住她喜欢吃什么,会给她准备她喜欢的衣裙,会在天冷的时候脱下外套给她,会因为不忍心打扰她睡觉,起床的时候动作很轻……”

    我说了很多,将当年没跟他讲的歉疚一股脑儿全说了去来,毕竟那个孩子,真的是我欠了他的。

    “她还说,她很后悔打掉了那个孩子,因为她当时真的不知道那个孩子对你而言这么重要。”我叹了口气,将最后一句话说了出来。

    他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像是溺水的人一般。

    “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是我对不起她。”

    他的声音中,带上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脆弱,脆弱到我以为,此刻的他是颤抖的。

    “你从来都没有对不起她,她说是她对不起你。她还说希望你以后能够遇到一个对的人,那个人能够知冷知暖,能够细心的体会到你的好,并且加倍的对你好。”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他的脸上划过了一抹水润的亮光,像是眼泪一般。

    也许是我看错了吧,这样的人怎么会流泪呢?

    离开墓园的时候,我看到了靠在车窗边吸烟的安梓淳,他的脚下落了一地的烟灰,像是雪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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