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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是毒舌,也有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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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在猎宫中居住的别院叫玉笙居。
虽说是别院,可占地却不小,里面居然还有个荷花塘。
现正值春日,小荷才露尖尖角,荷面一汪碧池,春风一吹,满面清凉,倒是十分幽静。
春杏早就带着人先来玉笙居收拾,过了一会儿,看见自家小姐被王爷从外面抱回来,先是一惊,接着又是一喜,可是在看见楚星月面露苍白之色时,暗地里又是一吓。
“小姐你怎么了?可是身上的伤口没好妥帖,又疼起来了?”
赵凌将楚星月放置到床榻上,转身就叫云霄速去请太医。
楚星月虽说心口疼痛,但也知道这疼痛的缘由是什么,眼见春杏因为她的身体而急的直掉眼泪,又看赵凌要为自己宣太医,生怕他们这边的动静会惊动他人,就忙出手抓住赵凌的手臂,阻止。
“我真的没事,只要稍稍歇一会儿就好了。”
说着,她就叫一声春杏:“给我倒杯温水。”
春杏抹了眼泪就忙为楚星月拿来一杯温水,欲要服侍她喝下,赵凌却在这时伸手接过。
跟着,就看见他动作略显笨拙的将楚星月扶起来,任由她靠在自己的肩头,一口一口的小心喂着她。
春杏看见这一幕,真是又心疼又高兴,在交代一声后,便走出卧房。
小姐重伤刚痊愈,身体到底还是虚弱,再加上今天这么一颠簸,恐怕胃口也不会太好。
她还是赶紧去别院中的小厨房里看看有什么时令的新鲜果蔬,做些简单清淡的饭菜给小姐用比较好。
楚星月在喝了几口温水后才觉得像是活了过来,真没想到这具身体居然会对赵煊的留恋如此强烈,只是看见他离去的背影,心脏就疼的快炸起来。
由此可见,楚冰月有多深爱赵煊。
可是,却也反映出赵煊这个男人有多渣。
一个为了爱你连命都不顾惜的女人,你不真诚相待也就罢了,还视她为棋子加以利用,这样的渣男恐怕在现代社会也是少有的。
不行,她要找个机会好好地为楚冰月讨个公道不可。
“在想什么?”赵凌拿出帕子动作轻柔的为楚星月擦拭着润湿的嘴角。
听到赵凌的声音,楚星月这才想起这个男人还没离开;看他动作娴熟的半抱着自己,任由她舒服的靠在他结实的肩头。
她勾唇一笑,眼神媚媚的看向他:“王爷可还满意?”
“满意什么?”
“刚才在赵煊面前的表现呀。”
楚星月调皮的对他眨眨眼:“我的那声夫君叫的还是挺溜的吧。”
刚才还是一副病的快要死的模样,现在就又立刻恢复如往昔那般顽劣精怪,她的生命力可真够顽强的。
可不知怎么,如今瞧着能笑能闹的她,他却觉得格外安心,认为还是张牙舞爪的样子适合她,先前那副要死要活的模样,实在是令人不喜。
赵凌伸手就捏了下她挺翘的鼻子,语气中带着连他都没注意的丝丝宠溺:“是啊,本王很是满意,以后还要请王妃继续保持。”
楚星月突然被赵凌来了这么一下子,觉得鼻子都快被他捏掉了,赶紧推开他使坏的手,皱着鼻,拧着眉,瞪他:“要我保持你还敢捏我,赵凌,我的鼻子都快被你捏掉了。”
“真的掉了吗?本王瞧瞧。”
说着,他还敢往她面前凑。
楚星月才没心思跟他瞎闹,赶紧卷了被子就滚到床里头,捂着自己被捏红的鼻子,道:“谁让你看了,嫌弃你,快走开。”
赵凌脸上的笑容扬起,尤其是在看见她因为鼻子酸疼而变的水汪汪的眼睛时,更觉得他家的这只小狐狸顽劣的可爱,一时间,连跟她说话的声音都柔软了些。
“跟你说正事,今日天晚了,你可以不用先去拜见父皇,但等到了明天,你就要随我一起去觐见父皇;而且明日还是春猎的第一天,父皇要当着众人的面进行烟祭仪式;届时随行的官员和跟随女眷及嘉宾都必须整装出行,到时你跟在我身后,不要出了乱子。”
看着赵凌认真叮嘱的模样,楚星月也忍不住受他感染,整个人都严肃起来。
他口中所提的‘烟祭仪式’,或多或少她是了解一点的。
听说,这是一种草原狩猎的习俗,意味祈祷和召唤猎物的祭祀,而且颇为隆重。
看赵凌这样事无巨细的叮嘱她,想必是看她从未参加过皇家狩猎,担心她出了岔子,这才着重对她讲了这些。
“我此次出来所有的东西都是春杏帮忙收拾的,我也不知道穿什么衣服适合参加烟祭,要不就穿我的王妃服饰?”
“我大魏民风开化,女子可如男儿一般上阵杀敌、骑马猎兽,春猎虽是皇家狩猎,但毕竟也是为了娱乐,你不必如此拘泥。明日春猎你要穿的衣服我已经让云霄为你准备好,是一件红色的骑装,到时候你若兴起,也可以要人帮你牵着马,冲到林子里溜几圈。”
本来还在为明天的烟祭担心,没想到这小子早就把事情准备好了。
楚星月立刻眉开眼笑,抱着被子就蹭到他面前,伸出手就朝着赵凌的胸口就给了一拳:“行啊你,早就准备好了也不告诉我,看不出来,你小子也有贴心细腻的一面。”
楚星月这小拳头的劲儿赵凌根本不会看在眼里,看她展颜一笑的模样刚想跟着她也一起笑笑,但忽然想到了什么,整个人又冷下来。
“本王这是防止你做出丢人现眼的事,这才替你办了;记住,到了明天,你给本王乖乖地,不准惹祸。”
看这孙子又拉下脸,楚星月就无聊的瘪了瘪嘴,真是没劲儿,臭小子太毒舌,刚才真是白夸他了。
是夜。
随着夜幕的降临,位于鹿骊山中的猎宫如掉落人间的仙家宫宇,处处一片灯火通明。
此次皇家狩猎是近几年场面最大的一场,昭和帝年纪越大便越喜欢热闹,所以这次就算是出来狩猎游玩,也带了不少人,光是后宫的妃子就带出了七八位,更何况是那些跟随着他一同出来的宮侍。
再加上,昭和帝邀请了为两国友好前来觐见的北蒙使者一同参加,似是为了故意在北蒙使者眼前彰显大魏风采与富足,更是将这趟春猎折腾的格外喧闹华丽。
哪怕是到了夜间,猎宫上下也是辉煌通亮,穿着春衫纱织的宫娥们衣袂翩跹,简直可以与天上的银河一争星辉。
身为镇国公府身份最娇贵的郡主,李福清自然也参加了此次春猎。
只因这次春猎皇后并未同行,所以她不能像往常一样居住在皇后的寝宫,只能似其他的官家女眷一般,被分到了猎宫偏南角的一处独院中。
其实有这样一个院落让她一人住着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毕竟此次昭和帝带出来的人太多,而猎宫只是作为一座行宫,宫宇殿阁都是有限的;能让她一个小姑娘独占一座并不是很小的院落,已经是看在皇后与镇国公二人的面子上对她格外照顾。
可是,这要向来在京城中骄傲跋扈、受尽万千宠爱的李福清还是无法接受。
以前跟在皇后娘娘身边她住的可是精致华丽的宫殿,没想到这次来的待遇居然这么差,先是不满的看看只有一座锦鲤池的院落,再很不高兴的瞅瞅陈设简单寡淡的卧房。
她真是越看越觉得寒酸,甚至到最后,简直都觉得这样的房子比她府中下人住的房间还不如。
李福清糟心不已,冲到院子中间的花坛前随手就拔了一朵盛开正美的山茶花,将那娇美动人的茶花一瓣一瓣的扯下来,揉在掌心中,狠狠撕碎。
菊心身为李福清身边贴身照顾的大丫鬟,自然早就看出郡主不满的心思。
她认为,其实有这样一个独院居住着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与她们一同前来的几位一品大员的夫人小姐们都是几家挤着住在一个院子里。
只可惜郡主从小养尊处优惯了,眼睛自然是往上翻的,所以才会瞅着这个院落处处不顺眼。
而主子若不高兴,身为奴才也不会好过,更何况她伺候的这位主子还是个惯会刁难人的。
菊心暗暗给自己打了打气,脸上带着笑就朝着院中的李福清走去,近前看见她正在辣手摧花,将好好地数朵珍品山茶花折腾的不成样子,忙出声阻止。
“我的郡主娘娘,这可是宫中花匠费了好大的精力才培育出来的绯爪芙蓉,就这么被你撕了,实在是可惜;要知道,在市面上,一朵绯爪芙蓉可是叫价十两黄金。”
李福清不屑的瞥了眼菊心,觉得她一个小奴婢就是没见识,便又故意当着她的面摘下来一朵拿在手中撕着玩。
“十两金子又怎么样?难道本郡主还出不起这个价吗?菊心,你去找杜总管问问,还有没有别的偏殿,我不要住在这里,这哪儿是给人住的,连我的小白龙住的草棚都比这里好。”
菊心当然知道李福清说的这些话就是在故意撒气,所以也不会真的放在心上,而是故意分散她的注意力,道:“郡主,您不是让奴婢去打听凌王殿下住在哪里吗?奴婢已经打听到了。”
“真的?三哥住在哪里?”果然,李福清这个鸡脑子立刻被牵着鼻子走了。
菊心笑着回道:“玉笙居,离咱们不远,也就半柱香的功夫就能到。”
赵凌在猎宫中居住的别院叫玉笙居。
虽说是别院,可占地却不小,里面居然还有个荷花塘。
现正值春日,小荷才露尖尖角,荷面一汪碧池,春风一吹,满面清凉,倒是十分幽静。
春杏早就带着人先来玉笙居收拾,过了一会儿,看见自家小姐被王爷从外面抱回来,先是一惊,接着又是一喜,可是在看见楚星月面露苍白之色时,暗地里又是一吓。
“小姐你怎么了?可是身上的伤口没好妥帖,又疼起来了?”
赵凌将楚星月放置到床榻上,转身就叫云霄速去请太医。
楚星月虽说心口疼痛,但也知道这疼痛的缘由是什么,眼见春杏因为她的身体而急的直掉眼泪,又看赵凌要为自己宣太医,生怕他们这边的动静会惊动他人,就忙出手抓住赵凌的手臂,阻止。
“我真的没事,只要稍稍歇一会儿就好了。”
说着,她就叫一声春杏:“给我倒杯温水。”
春杏抹了眼泪就忙为楚星月拿来一杯温水,欲要服侍她喝下,赵凌却在这时伸手接过。
跟着,就看见他动作略显笨拙的将楚星月扶起来,任由她靠在自己的肩头,一口一口的小心喂着她。
春杏看见这一幕,真是又心疼又高兴,在交代一声后,便走出卧房。
小姐重伤刚痊愈,身体到底还是虚弱,再加上今天这么一颠簸,恐怕胃口也不会太好。
她还是赶紧去别院中的小厨房里看看有什么时令的新鲜果蔬,做些简单清淡的饭菜给小姐用比较好。
楚星月在喝了几口温水后才觉得像是活了过来,真没想到这具身体居然会对赵煊的留恋如此强烈,只是看见他离去的背影,心脏就疼的快炸起来。
由此可见,楚冰月有多深爱赵煊。
可是,却也反映出赵煊这个男人有多渣。
一个为了爱你连命都不顾惜的女人,你不真诚相待也就罢了,还视她为棋子加以利用,这样的渣男恐怕在现代社会也是少有的。
不行,她要找个机会好好地为楚冰月讨个公道不可。
“在想什么?”赵凌拿出帕子动作轻柔的为楚星月擦拭着润湿的嘴角。
听到赵凌的声音,楚星月这才想起这个男人还没离开;看他动作娴熟的半抱着自己,任由她舒服的靠在他结实的肩头。
她勾唇一笑,眼神媚媚的看向他:“王爷可还满意?”
“满意什么?”
“刚才在赵煊面前的表现呀。”
楚星月调皮的对他眨眨眼:“我的那声夫君叫的还是挺溜的吧。”
刚才还是一副病的快要死的模样,现在就又立刻恢复如往昔那般顽劣精怪,她的生命力可真够顽强的。
可不知怎么,如今瞧着能笑能闹的她,他却觉得格外安心,认为还是张牙舞爪的样子适合她,先前那副要死要活的模样,实在是令人不喜。
赵凌伸手就捏了下她挺翘的鼻子,语气中带着连他都没注意的丝丝宠溺:“是啊,本王很是满意,以后还要请王妃继续保持。”
楚星月突然被赵凌来了这么一下子,觉得鼻子都快被他捏掉了,赶紧推开他使坏的手,皱着鼻,拧着眉,瞪他:“要我保持你还敢捏我,赵凌,我的鼻子都快被你捏掉了。”
“真的掉了吗?本王瞧瞧。”
说着,他还敢往她面前凑。
楚星月才没心思跟他瞎闹,赶紧卷了被子就滚到床里头,捂着自己被捏红的鼻子,道:“谁让你看了,嫌弃你,快走开。”
赵凌脸上的笑容扬起,尤其是在看见她因为鼻子酸疼而变的水汪汪的眼睛时,更觉得他家的这只小狐狸顽劣的可爱,一时间,连跟她说话的声音都柔软了些。
“跟你说正事,今日天晚了,你可以不用先去拜见父皇,但等到了明天,你就要随我一起去觐见父皇;而且明日还是春猎的第一天,父皇要当着众人的面进行烟祭仪式;届时随行的官员和跟随女眷及嘉宾都必须整装出行,到时你跟在我身后,不要出了乱子。”
看着赵凌认真叮嘱的模样,楚星月也忍不住受他感染,整个人都严肃起来。
他口中所提的‘烟祭仪式’,或多或少她是了解一点的。
听说,这是一种草原狩猎的习俗,意味祈祷和召唤猎物的祭祀,而且颇为隆重。
看赵凌这样事无巨细的叮嘱她,想必是看她从未参加过皇家狩猎,担心她出了岔子,这才着重对她讲了这些。
“我此次出来所有的东西都是春杏帮忙收拾的,我也不知道穿什么衣服适合参加烟祭,要不就穿我的王妃服饰?”
“我大魏民风开化,女子可如男儿一般上阵杀敌、骑马猎兽,春猎虽是皇家狩猎,但毕竟也是为了娱乐,你不必如此拘泥。明日春猎你要穿的衣服我已经让云霄为你准备好,是一件红色的骑装,到时候你若兴起,也可以要人帮你牵着马,冲到林子里溜几圈。”
本来还在为明天的烟祭担心,没想到这小子早就把事情准备好了。
楚星月立刻眉开眼笑,抱着被子就蹭到他面前,伸出手就朝着赵凌的胸口就给了一拳:“行啊你,早就准备好了也不告诉我,看不出来,你小子也有贴心细腻的一面。”
楚星月这小拳头的劲儿赵凌根本不会看在眼里,看她展颜一笑的模样刚想跟着她也一起笑笑,但忽然想到了什么,整个人又冷下来。
“本王这是防止你做出丢人现眼的事,这才替你办了;记住,到了明天,你给本王乖乖地,不准惹祸。”
看这孙子又拉下脸,楚星月就无聊的瘪了瘪嘴,真是没劲儿,臭小子太毒舌,刚才真是白夸他了。
是夜。
随着夜幕的降临,位于鹿骊山中的猎宫如掉落人间的仙家宫宇,处处一片灯火通明。
此次皇家狩猎是近几年场面最大的一场,昭和帝年纪越大便越喜欢热闹,所以这次就算是出来狩猎游玩,也带了不少人,光是后宫的妃子就带出了七八位,更何况是那些跟随着他一同出来的宮侍。
再加上,昭和帝邀请了为两国友好前来觐见的北蒙使者一同参加,似是为了故意在北蒙使者眼前彰显大魏风采与富足,更是将这趟春猎折腾的格外喧闹华丽。
哪怕是到了夜间,猎宫上下也是辉煌通亮,穿着春衫纱织的宫娥们衣袂翩跹,简直可以与天上的银河一争星辉。
身为镇国公府身份最娇贵的郡主,李福清自然也参加了此次春猎。
只因这次春猎皇后并未同行,所以她不能像往常一样居住在皇后的寝宫,只能似其他的官家女眷一般,被分到了猎宫偏南角的一处独院中。
其实有这样一个院落让她一人住着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毕竟此次昭和帝带出来的人太多,而猎宫只是作为一座行宫,宫宇殿阁都是有限的;能让她一个小姑娘独占一座并不是很小的院落,已经是看在皇后与镇国公二人的面子上对她格外照顾。
可是,这要向来在京城中骄傲跋扈、受尽万千宠爱的李福清还是无法接受。
以前跟在皇后娘娘身边她住的可是精致华丽的宫殿,没想到这次来的待遇居然这么差,先是不满的看看只有一座锦鲤池的院落,再很不高兴的瞅瞅陈设简单寡淡的卧房。
她真是越看越觉得寒酸,甚至到最后,简直都觉得这样的房子比她府中下人住的房间还不如。
李福清糟心不已,冲到院子中间的花坛前随手就拔了一朵盛开正美的山茶花,将那娇美动人的茶花一瓣一瓣的扯下来,揉在掌心中,狠狠撕碎。
菊心身为李福清身边贴身照顾的大丫鬟,自然早就看出郡主不满的心思。
她认为,其实有这样一个独院居住着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与她们一同前来的几位一品大员的夫人小姐们都是几家挤着住在一个院子里。
只可惜郡主从小养尊处优惯了,眼睛自然是往上翻的,所以才会瞅着这个院落处处不顺眼。
而主子若不高兴,身为奴才也不会好过,更何况她伺候的这位主子还是个惯会刁难人的。
菊心暗暗给自己打了打气,脸上带着笑就朝着院中的李福清走去,近前看见她正在辣手摧花,将好好地数朵珍品山茶花折腾的不成样子,忙出声阻止。
“我的郡主娘娘,这可是宫中花匠费了好大的精力才培育出来的绯爪芙蓉,就这么被你撕了,实在是可惜;要知道,在市面上,一朵绯爪芙蓉可是叫价十两黄金。”
李福清不屑的瞥了眼菊心,觉得她一个小奴婢就是没见识,便又故意当着她的面摘下来一朵拿在手中撕着玩。
“十两金子又怎么样?难道本郡主还出不起这个价吗?菊心,你去找杜总管问问,还有没有别的偏殿,我不要住在这里,这哪儿是给人住的,连我的小白龙住的草棚都比这里好。”
菊心当然知道李福清说的这些话就是在故意撒气,所以也不会真的放在心上,而是故意分散她的注意力,道:“郡主,您不是让奴婢去打听凌王殿下住在哪里吗?奴婢已经打听到了。”
“真的?三哥住在哪里?”果然,李福清这个鸡脑子立刻被牵着鼻子走了。
菊心笑着回道:“玉笙居,离咱们不远,也就半柱香的功夫就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