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二章 燕王抡大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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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那支千人规模的骑兵,用三倍兵力给本王围困,本王用兵向来是要把握,干了多次牛刀杀鸡的事情,这次也不例外。”
别管是什么时代,重骑兵都是稀少的兵种,就算是西亚有使用重骑兵的传统。萨珊波斯的数量应该也不过万人,应该不会超过长生军的编制。单独以粟特人而言,能够到处搜刮出来近千人的骑兵已经很不错了,这还要考虑到代替遗留问题,河中阿富汗这里毕竟不是重点经营的地方,遗留下来古典骑兵的环境也属于正常,但终归会慢慢消亡。
能够拉扯起来数万重骑兵的势力,似乎东亚这边也只有抢了金国和花剌子模的蒙古人做到过,十五万蒙古骑兵的重骑轻骑比例是多少,司马季并不知道,但轻骑在常理上肯定要比重骑多。
大旗随风而动,燕王又是惯常的套路,留下身边的晋卫解决基本安全问题,就全军压上,飞扬的马刀开始收割联军的生命了。月氏人在遭到这种打击下,最先脱离战场,他们要逃离这个可怕的地狱。粟特人还在拼命的抵抗,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家园。
但是这种抵抗在晋军面前充其量算是勇气可嘉,震天的呼号伴随着大龙雀刀惯有的铁环声,一万龙雀营拉开了阵势,赤红色的战袍下,银白色的胸甲已经沾满了血迹。
中军的粟特人在接阵后,可能是保家卫国的信念,也可能是被战场的形势所感染,有着浓厚经商文化的他们,竟然没有退缩,但是勇敢的心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纪律在战场上比个人勇武还有什么血性重要得多,司马季的兵马就是这个时代最有纪律的,任何农业时代的帝国都不可能胜过他们。
对龙雀营而言,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列于全军阵前冲杀,在数年前面对邺城大军的时候,就是他们在短短时间杀溃邺城前军,才给那次大战建立了胜利的基础。
金色的沙子、绿色的草原,鲜红色的血液则成为了这片天地的点缀。和上次大战相比,龙雀营的数量已经从五千变成了一万,个人战力没有减少,数量则翻倍增加。
而在司马季眼中,此时面前的场景有些英国大龙虾对着帝俄哥萨克的既视感,他不敢说自己的兵马能够和十九世纪的英国大龙虾相提并论,但粟特人肯定比帝俄哥萨克差得远。伴随推进向前砍杀的龙雀营,也在证明着这一点。
在月氏人彻底崩溃之后,这场战斗也彻底没有了悬念,而那支早就被司马季发现的古典重骑兵,粟特人眼中可以扭转一切的力量,瞬间就被好几倍于己的骑兵包围,轰隆隆的马蹄声响彻了原野,似乎整个大地都颤动了起来。双方骑兵快速的接近,可其中一支骑兵明显规模要大得多,大得多的那支骑兵自然属于擅长以多打少的司马季。
喊杀声,兵器碰撞的声音,还有惨叫声都混合在马蹄声中,向远处传去。既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心惊肉跳,“两个冲锋交接,就让他们成为历史。”唐强高声下达着军令,“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致命一击!”
能把燕王抡大锤解释的这么清丽脱俗,这个新的晋卫重骑统领也算是一个人才。
两个时辰之后,已经安静如鸡的战场,晋军将士正在寻找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可以交火,毕竟都是穷苦出身,幽州向来提倡节俭,并不忌讳从敌人的尸体上寻找战利品。还有部分兵马正在追击还没有回来,至于俘虏么。
司马季一副听天书的样子,对着一个义愤填膺满脸血迹的幸运儿指着自己叫嚷,歪着头对身边同样穿着甲胄的译者询问道,“他说什么?”
“燕王赎罪,他说你这个恶魔是会下火狱的。”译者先告了一声罪才小心翼翼的开口。
“原来袄教是这么诅咒人啊,本王还以为只是传闻。”司马季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只不过上一次还是在书上看到的。至于这本书大大有名,在中国叫一千零一夜,在其他地方翻译叫阿拉伯之夜。
阿拉伯之夜当中有很多以和平教和拜火教的故事在其中,只不过中国人一般接触到的是没有浓厚宗教背景的故事。至于涉及到宗教问题的故事,真有不少关于诅咒报应的段落,他记得最为深刻的故事,背景是中国南方的小国上,因为不信安拉被灭国的事情,如果这个背景是在东南亚,那肯定是十二世纪之后的背景,这样才能和印度文化和阿拉伯文化争夺当地影响力的事实对上。
“可本王是无神论者,爱母拆腻思!”司马季嘟哝了一句让译者不明所以的话,冷声下令道,“活着这么痛苦,杀了他也是给他一种解脱,拉下去斩首。”
左右亲卫闻言直接把这个大放厥词的俘虏拉下去,俘虏虽然听不懂司马季的话,但见到这种情况,也急眼了嘴里哇啦哇啦往外喊话。
“燕王,他说可以掏钱赎身,他是粟特贵族。”译者见到燕王如此好奇,不由得再次翻译道,“不过此等小人冒犯燕王,小人也是义愤填膺。”
“哎!”司马季挥挥手道,指着这个俘虏道,“本王并非一个没有容人之量的人,不过既然是贵族,告诉他要加钱。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要是死了,漂亮的老婆和懵懂的孩子还不是便宜别人了么,别人睡他老婆打他儿子,哪有自己喝酒打老婆痛快,是不是?”
司马季又不是过来兼并波斯帝国的,这地方大晋够不到,目前也没这个精力。主要精力都在南洋,所以无意故意杀戮,人留着才有利益,像是蒙古糙哥那样做一锤子买卖,怎么能够建立起来长期关系呢?至于现在横尸战场的几万尸体,仅仅就是因为挡路,再说河中联军是主动发难,燕王打的是自卫反击战。
“本王就喜欢自负勇武的部族,能够和本王正面厮杀,最讨厌的就是南洋土人,打不过就钻树林,要都是像粟特人这样的对手,本王睡觉都香。”司马季插着腰,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尸体,“掩埋就不必了,又不是我们的土地,这里气候干燥,不会有大病疫的。”
这一战的结果证明,目前的河中地区,还是没有能够挡住燕王抡大锤的势力存在,想要找一个够得上台面的对手,此处应该是没有这种可能了,有分出一万骑北上去追赶慕容翰,不知道他那边的情况如何。
“特别注意那支千人规模的骑兵,用三倍兵力给本王围困,本王用兵向来是要把握,干了多次牛刀杀鸡的事情,这次也不例外。”
别管是什么时代,重骑兵都是稀少的兵种,就算是西亚有使用重骑兵的传统。萨珊波斯的数量应该也不过万人,应该不会超过长生军的编制。单独以粟特人而言,能够到处搜刮出来近千人的骑兵已经很不错了,这还要考虑到代替遗留问题,河中阿富汗这里毕竟不是重点经营的地方,遗留下来古典骑兵的环境也属于正常,但终归会慢慢消亡。
能够拉扯起来数万重骑兵的势力,似乎东亚这边也只有抢了金国和花剌子模的蒙古人做到过,十五万蒙古骑兵的重骑轻骑比例是多少,司马季并不知道,但轻骑在常理上肯定要比重骑多。
大旗随风而动,燕王又是惯常的套路,留下身边的晋卫解决基本安全问题,就全军压上,飞扬的马刀开始收割联军的生命了。月氏人在遭到这种打击下,最先脱离战场,他们要逃离这个可怕的地狱。粟特人还在拼命的抵抗,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家园。
但是这种抵抗在晋军面前充其量算是勇气可嘉,震天的呼号伴随着大龙雀刀惯有的铁环声,一万龙雀营拉开了阵势,赤红色的战袍下,银白色的胸甲已经沾满了血迹。
中军的粟特人在接阵后,可能是保家卫国的信念,也可能是被战场的形势所感染,有着浓厚经商文化的他们,竟然没有退缩,但是勇敢的心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纪律在战场上比个人勇武还有什么血性重要得多,司马季的兵马就是这个时代最有纪律的,任何农业时代的帝国都不可能胜过他们。
对龙雀营而言,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列于全军阵前冲杀,在数年前面对邺城大军的时候,就是他们在短短时间杀溃邺城前军,才给那次大战建立了胜利的基础。
金色的沙子、绿色的草原,鲜红色的血液则成为了这片天地的点缀。和上次大战相比,龙雀营的数量已经从五千变成了一万,个人战力没有减少,数量则翻倍增加。
而在司马季眼中,此时面前的场景有些英国大龙虾对着帝俄哥萨克的既视感,他不敢说自己的兵马能够和十九世纪的英国大龙虾相提并论,但粟特人肯定比帝俄哥萨克差得远。伴随推进向前砍杀的龙雀营,也在证明着这一点。
在月氏人彻底崩溃之后,这场战斗也彻底没有了悬念,而那支早就被司马季发现的古典重骑兵,粟特人眼中可以扭转一切的力量,瞬间就被好几倍于己的骑兵包围,轰隆隆的马蹄声响彻了原野,似乎整个大地都颤动了起来。双方骑兵快速的接近,可其中一支骑兵明显规模要大得多,大得多的那支骑兵自然属于擅长以多打少的司马季。
喊杀声,兵器碰撞的声音,还有惨叫声都混合在马蹄声中,向远处传去。既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心惊肉跳,“两个冲锋交接,就让他们成为历史。”唐强高声下达着军令,“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致命一击!”
能把燕王抡大锤解释的这么清丽脱俗,这个新的晋卫重骑统领也算是一个人才。
两个时辰之后,已经安静如鸡的战场,晋军将士正在寻找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可以交火,毕竟都是穷苦出身,幽州向来提倡节俭,并不忌讳从敌人的尸体上寻找战利品。还有部分兵马正在追击还没有回来,至于俘虏么。
司马季一副听天书的样子,对着一个义愤填膺满脸血迹的幸运儿指着自己叫嚷,歪着头对身边同样穿着甲胄的译者询问道,“他说什么?”
“燕王赎罪,他说你这个恶魔是会下火狱的。”译者先告了一声罪才小心翼翼的开口。
“原来袄教是这么诅咒人啊,本王还以为只是传闻。”司马季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只不过上一次还是在书上看到的。至于这本书大大有名,在中国叫一千零一夜,在其他地方翻译叫阿拉伯之夜。
阿拉伯之夜当中有很多以和平教和拜火教的故事在其中,只不过中国人一般接触到的是没有浓厚宗教背景的故事。至于涉及到宗教问题的故事,真有不少关于诅咒报应的段落,他记得最为深刻的故事,背景是中国南方的小国上,因为不信安拉被灭国的事情,如果这个背景是在东南亚,那肯定是十二世纪之后的背景,这样才能和印度文化和阿拉伯文化争夺当地影响力的事实对上。
“可本王是无神论者,爱母拆腻思!”司马季嘟哝了一句让译者不明所以的话,冷声下令道,“活着这么痛苦,杀了他也是给他一种解脱,拉下去斩首。”
左右亲卫闻言直接把这个大放厥词的俘虏拉下去,俘虏虽然听不懂司马季的话,但见到这种情况,也急眼了嘴里哇啦哇啦往外喊话。
“燕王,他说可以掏钱赎身,他是粟特贵族。”译者见到燕王如此好奇,不由得再次翻译道,“不过此等小人冒犯燕王,小人也是义愤填膺。”
“哎!”司马季挥挥手道,指着这个俘虏道,“本王并非一个没有容人之量的人,不过既然是贵族,告诉他要加钱。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要是死了,漂亮的老婆和懵懂的孩子还不是便宜别人了么,别人睡他老婆打他儿子,哪有自己喝酒打老婆痛快,是不是?”
司马季又不是过来兼并波斯帝国的,这地方大晋够不到,目前也没这个精力。主要精力都在南洋,所以无意故意杀戮,人留着才有利益,像是蒙古糙哥那样做一锤子买卖,怎么能够建立起来长期关系呢?至于现在横尸战场的几万尸体,仅仅就是因为挡路,再说河中联军是主动发难,燕王打的是自卫反击战。
“本王就喜欢自负勇武的部族,能够和本王正面厮杀,最讨厌的就是南洋土人,打不过就钻树林,要都是像粟特人这样的对手,本王睡觉都香。”司马季插着腰,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尸体,“掩埋就不必了,又不是我们的土地,这里气候干燥,不会有大病疫的。”
这一战的结果证明,目前的河中地区,还是没有能够挡住燕王抡大锤的势力存在,想要找一个够得上台面的对手,此处应该是没有这种可能了,有分出一万骑北上去追赶慕容翰,不知道他那边的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