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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一连两天都见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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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忘忧和火爆玫瑰驾着车,往帝城西边的郊区而去。
路上开车就要浪费好多时间,也不知陶泽远和夜梦菡那两个“深井病”怎么会有闲心来这么远的地方游玩。
黎忘忧一边驾着车,一边在脑子里过滤自己最近得罪了什么人。
季家,那是得罪定了的,但季绍楠的主要精力是放在经商上,在部队中呼风唤雨,甚至能让特种部队配合自己,这非季绍楠所长。
余姿琪和楚醉谣母女俩,这两人她也得罪了,但是她俩要仰仗季家,季泰松现在也没办法在军队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今天是她驾车,火爆玫瑰坐副驾驶座,正低头研究着手机导航上的群山山脉走势,她仿佛是黎忘忧肚子里的蛔虫,头也不抬地说:“不是还有个封都兰吗?”
“NO。”黎忘忧。
封都兰?
她是有帮助过蔚然对付过封都兰,但那时她乔装打扮,封都兰也认不出她来。
至于后来紫薇星辰会所的事,那也是他们无忧联盟暗中进行的,封都兰也不清楚。
“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当然,她这么说是指明面上的,暗地里得罪的人她心大的忽略不计。
火爆玫瑰今日专泼她的冷水:“你要是把你和你家那口子的事秀出去,有可能全天下的女人都视你为公敌。”
“我干啥子了我?”她看了火爆玫瑰一眼。
“封雍啊!”火爆玫瑰依旧专心研究着地图,揣摩部队有可能在西边林子的哪几个地方驻军,随口答道:“他家那么声势煊赫,他自身的条件又那么好,等全国的女人都知道你找了这么一个老公,你还愁大家不对你群起而攻之?”
“对,找了个高级特帅富,等于就是找了一颗烂桃花。”黎忘忧心有戚戚焉的附和。
她想起来在网上看到的那位网友的评论:有个特帅又好看的男朋友,想炫耀又怕“贼”惦记,带出去了,又怕带不回来……
咩哈哈!别怪她不厚道,她每次想到这句话都想笑。
有个特帅特优秀的男朋友,女人也是累,整日抱着都怕别人抢走。
正说着,迎面驶来一辆亮铮铮的黑色军车,秋日艳阳下,军车的车身闪耀着冷冽幽亮的刺眼光芒,仿若一匹在野外奔驰的巨型黑豹,杀气凛冽,势不可挡,令人不敢逼视!
她脸色一肃,对火爆玫瑰道:“离目的地这么远居然就有军车驶过?看来果然是有大型的军事活动。”
火瀑玫瑰也抬起头来,眯着眼打量,1秒、2秒……军车离他们越来越近,她淡淡地说:“里面竟坐着一个少将。”
“嗖!”军车卷起一阵风,带起了黎忘忧头上的长发,气势磅礴的从他们的车身旁驶过,飞驰而去。
黎忘忧也看到了,那车四敞,里面除了荷包实弹的士兵,还有一位面容冷肃,剑眉星目,目不斜视的英挺少将,正是程千烨。
后面有车在行驶,很快便有女孩子尖叫起来:“啊!兵哥哥!军官哥哥,我看到了一位好帅的军哥哥!好帅呀!帅的一塌糊涂!”
“是啊!他的军官制服上有1颗金星,是个少将耶!好年轻好英俊!眼神也杠杠的,我看的心都醉了!”
“军官哥哥太帅了,我好喜欢!”
黎忘忧:“……”
她伸手按住头上仍在随风乱舞的长长发丝,似笑非笑,众人皆醉我独醒,唯独她和火爆玫瑰没有尖叫。
火爆玫瑰蹙眉:“好像是禾口王程家的程千烨。”
“你对他有所了解?”她诧异侧目。
火爆玫瑰道:“我在帝城的时间比你长,而且我是开咖啡馆的,咖啡馆也做收集消息用。”
黎忘忧瞬间恍然大悟,程千烨也有一间咖啡馆,还是以他妹妹的名字为名,叫卡密拉。
她于是立刻在在驾驶座上折腾开了:“你说,我去找程千烨会不会管用?陶泽远和夜梦菡应该能被放回来吧?”
“你认识程千烨?”换火爆玫瑰对她刮目相看。
“昨儿见过他,他是封雍三婶娘家的侄子。”
黎忘忧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人不见就不见,见了便接二连三的碰上面——她昨天中午才碰到过程千烨,今天便又看到了他。
“既然是亲戚,应该能管用吧,他这么牛,陶泽远和夜梦菡本来也不是间谍,他派人随便查一下便能明白。”
“等等!”黎忘忧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轻抚自己的长发,眼神若有所思:“他刚才从我们的身边经过,我和你都认出他来了,他却像没有看到我们一样,估计他并不想搭理我们。”
“你想太多了吧?”火爆玫瑰斜了她一眼:“人家军职在身又有军务,哪能在路上随随便便做出有违军人风范的事。”
“且慢,我还是慢慢来,以免暴露了我是无忧派遣幕后boss的身份,我若太急着替陶泽远和夜梦菡求情,程千烨肯定会怀疑。”黎忘忧道:“我们先去找卓煜城。”
……
封雍正在办公室里办公,别晟意敲了敲门之后,进来报告:“爷,三夫人的侄子程少将来了。”
封雍有点诧异:“他怎么来了?”
“怎么,除了公事,我就不能来找你吗?”
随着清冷刚硬,格外有质感的话音一落,穿着量身定做,剪裁笔直的军官制服的程千烨踏着坚定的步伐走了进来。
他气宇轩昂,眼神清正,棱角分明的的五官轮廓自信逼人,又酷又帅又拉风的军官制服将他修长俊挺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
封雍不慌不忙了合起面前的笔记本,唇角微勾,看着他:“就是觉得你是个大忙人,除了军事和军队上的活动能吸你,平常的事情应该引不起你的兴趣。”
“我又不是神,我还有父母亲人妹妹,家人总不能不关心。”
封雍听了这话,眼神微闪。
他走出办公桌。带着程千烨来到休息区,两人在真皮沙发上坐下,命秘书送上茶。
他开门见山:“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贝贝想来你这里工作,你为什么不答应?”
“我这家公司不适合她。”封雍轻描淡写:“况且,你们程氏有自己的企业,让她在自己的家族企业里工作,不是更能让她发挥所长,如鱼得水吗?”
“那我把这份资料给你,你觉得能换一个贝贝在你这里工作的机会吗?”
快人快语的可怕,一句多余的废话也没有。
他把手边的一个档案袋扔到封雍面前的大理石茶几上:“这是你女朋友的一些资料,如果你觉得我调查的不够仔细,我还可以给你奉上一些。”
封雍望着他的瞳孔骤然一缩,紧接着,他幽黑深邃的双眼缓缓眯起,语气不怒自威:“你竟然背着我查忧忧?”
“她这样的人,谁都可以查她。”程千烨神情冷漠,语气很淡,并不惧他:“她行迹诡异,做事亦正亦邪,不……应该说她邪气居多,尽捞偏门,为了手中能掌握更多的权力和金钱,她放着好好的正道不走,只取些邪门歪道的捷径。”
“不,你错了!”封雍眼里燃着两簇小火苗,脸色沉沉地盯着他:“她走捷径,也只是因为生活所迫,她并未干过什么真正的坏事,她前期受过最正统的教育,良知和正义还在她心里!她做事有自己的分寸,所以你不要污蔑她!”
“我污蔑她?”程千烨嘴角泛起一抹淡漠的轻嘲,用下巴挑了挑那个被他扔在茶几上的档案袋:“你何不看看这里面都记载些什么,然后你再来告诉我,她良知和正义未泯,所以做的都是让人称道的事。”
封雍并未去动那个档案袋,只微抿着绝美性感的唇,凝视着那个档案袋,颀长的身子纹丝不动。
他五官冷峻,长眉飞扬,漆黑的眼,高挺的鼻,无不彰显着他的高贵优雅与盛世美颜,他此刻面无表情,神情带着冷漠和疏离,已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
程千烨看了他一眼,“怎么?不想自己看,那我念给你听?”
“黎忘忧,18岁,在青福口,为了保护巫文山的老大,一刀斩下了青福口老大的人头,小小年纪,当场杀心大起,连挫青福口老大9名手下,每个人都被她挑断了脚筋手筋,这样的人你还敢说她没有干过一件坏事?”
“那大概是她第一次杀人,她竟然都丝毫不手软,这种人天生就是一个刽子手,心狠手辣超出了寻常人。”
封雍脸上的表情突然松懈下来,他从茶几上拿起一支烟为自己点上,淡淡地吸了一口,慢悠悠的吐出烟雾,波澜不惊地说:“你觉得青福口的老大不该被杀吗?黑社会火拼,本来就是常有的事,再加上青福口老大作恶多端,我们每年都会有多少警察死在他的手中,她替我们除去了一害,你怎么不但不感谢她,反而对她诸多诟病?”
“再说她挑去脚筋和手筋的那些人,都是青福口的主要骨干力量,没有了这些人,青福口这个黑社会势力几乎被毁,当地的人深受其害,额首称庆都来不及。”
“那也不该由她来杀!”程千烨反驳:“她不是正义使者,不能够代表法律,何况你不用美化她的行为,以为她是在为民除害,她只是为了钱,在保护另一个黑社会老大而已,玉龙,你让我很吃惊!在你眼里,她竟然无论做什么。你都觉得她的出发点是好的。”
封雍撇开眼,在茶几里弹了弹烟灰:“别再叫我这个名字,从今往后请叫我封雍,我和你也没有那么亲热!”
黎忘忧和火爆玫瑰驾着车,往帝城西边的郊区而去。
路上开车就要浪费好多时间,也不知陶泽远和夜梦菡那两个“深井病”怎么会有闲心来这么远的地方游玩。
黎忘忧一边驾着车,一边在脑子里过滤自己最近得罪了什么人。
季家,那是得罪定了的,但季绍楠的主要精力是放在经商上,在部队中呼风唤雨,甚至能让特种部队配合自己,这非季绍楠所长。
余姿琪和楚醉谣母女俩,这两人她也得罪了,但是她俩要仰仗季家,季泰松现在也没办法在军队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今天是她驾车,火爆玫瑰坐副驾驶座,正低头研究着手机导航上的群山山脉走势,她仿佛是黎忘忧肚子里的蛔虫,头也不抬地说:“不是还有个封都兰吗?”
“NO。”黎忘忧。
封都兰?
她是有帮助过蔚然对付过封都兰,但那时她乔装打扮,封都兰也认不出她来。
至于后来紫薇星辰会所的事,那也是他们无忧联盟暗中进行的,封都兰也不清楚。
“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当然,她这么说是指明面上的,暗地里得罪的人她心大的忽略不计。
火爆玫瑰今日专泼她的冷水:“你要是把你和你家那口子的事秀出去,有可能全天下的女人都视你为公敌。”
“我干啥子了我?”她看了火爆玫瑰一眼。
“封雍啊!”火爆玫瑰依旧专心研究着地图,揣摩部队有可能在西边林子的哪几个地方驻军,随口答道:“他家那么声势煊赫,他自身的条件又那么好,等全国的女人都知道你找了这么一个老公,你还愁大家不对你群起而攻之?”
“对,找了个高级特帅富,等于就是找了一颗烂桃花。”黎忘忧心有戚戚焉的附和。
她想起来在网上看到的那位网友的评论:有个特帅又好看的男朋友,想炫耀又怕“贼”惦记,带出去了,又怕带不回来……
咩哈哈!别怪她不厚道,她每次想到这句话都想笑。
有个特帅特优秀的男朋友,女人也是累,整日抱着都怕别人抢走。
正说着,迎面驶来一辆亮铮铮的黑色军车,秋日艳阳下,军车的车身闪耀着冷冽幽亮的刺眼光芒,仿若一匹在野外奔驰的巨型黑豹,杀气凛冽,势不可挡,令人不敢逼视!
她脸色一肃,对火爆玫瑰道:“离目的地这么远居然就有军车驶过?看来果然是有大型的军事活动。”
火瀑玫瑰也抬起头来,眯着眼打量,1秒、2秒……军车离他们越来越近,她淡淡地说:“里面竟坐着一个少将。”
“嗖!”军车卷起一阵风,带起了黎忘忧头上的长发,气势磅礴的从他们的车身旁驶过,飞驰而去。
黎忘忧也看到了,那车四敞,里面除了荷包实弹的士兵,还有一位面容冷肃,剑眉星目,目不斜视的英挺少将,正是程千烨。
后面有车在行驶,很快便有女孩子尖叫起来:“啊!兵哥哥!军官哥哥,我看到了一位好帅的军哥哥!好帅呀!帅的一塌糊涂!”
“是啊!他的军官制服上有1颗金星,是个少将耶!好年轻好英俊!眼神也杠杠的,我看的心都醉了!”
“军官哥哥太帅了,我好喜欢!”
黎忘忧:“……”
她伸手按住头上仍在随风乱舞的长长发丝,似笑非笑,众人皆醉我独醒,唯独她和火爆玫瑰没有尖叫。
火爆玫瑰蹙眉:“好像是禾口王程家的程千烨。”
“你对他有所了解?”她诧异侧目。
火爆玫瑰道:“我在帝城的时间比你长,而且我是开咖啡馆的,咖啡馆也做收集消息用。”
黎忘忧瞬间恍然大悟,程千烨也有一间咖啡馆,还是以他妹妹的名字为名,叫卡密拉。
她于是立刻在在驾驶座上折腾开了:“你说,我去找程千烨会不会管用?陶泽远和夜梦菡应该能被放回来吧?”
“你认识程千烨?”换火爆玫瑰对她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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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忘忧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人不见就不见,见了便接二连三的碰上面——她昨天中午才碰到过程千烨,今天便又看到了他。
“既然是亲戚,应该能管用吧,他这么牛,陶泽远和夜梦菡本来也不是间谍,他派人随便查一下便能明白。”
“等等!”黎忘忧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轻抚自己的长发,眼神若有所思:“他刚才从我们的身边经过,我和你都认出他来了,他却像没有看到我们一样,估计他并不想搭理我们。”
“你想太多了吧?”火爆玫瑰斜了她一眼:“人家军职在身又有军务,哪能在路上随随便便做出有违军人风范的事。”
“且慢,我还是慢慢来,以免暴露了我是无忧派遣幕后boss的身份,我若太急着替陶泽远和夜梦菡求情,程千烨肯定会怀疑。”黎忘忧道:“我们先去找卓煜城。”
……
封雍正在办公室里办公,别晟意敲了敲门之后,进来报告:“爷,三夫人的侄子程少将来了。”
封雍有点诧异:“他怎么来了?”
“怎么,除了公事,我就不能来找你吗?”
随着清冷刚硬,格外有质感的话音一落,穿着量身定做,剪裁笔直的军官制服的程千烨踏着坚定的步伐走了进来。
他气宇轩昂,眼神清正,棱角分明的的五官轮廓自信逼人,又酷又帅又拉风的军官制服将他修长俊挺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
封雍不慌不忙了合起面前的笔记本,唇角微勾,看着他:“就是觉得你是个大忙人,除了军事和军队上的活动能吸你,平常的事情应该引不起你的兴趣。”
“我又不是神,我还有父母亲人妹妹,家人总不能不关心。”
封雍听了这话,眼神微闪。
他走出办公桌。带着程千烨来到休息区,两人在真皮沙发上坐下,命秘书送上茶。
他开门见山:“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贝贝想来你这里工作,你为什么不答应?”
“我这家公司不适合她。”封雍轻描淡写:“况且,你们程氏有自己的企业,让她在自己的家族企业里工作,不是更能让她发挥所长,如鱼得水吗?”
“那我把这份资料给你,你觉得能换一个贝贝在你这里工作的机会吗?”
快人快语的可怕,一句多余的废话也没有。
他把手边的一个档案袋扔到封雍面前的大理石茶几上:“这是你女朋友的一些资料,如果你觉得我调查的不够仔细,我还可以给你奉上一些。”
封雍望着他的瞳孔骤然一缩,紧接着,他幽黑深邃的双眼缓缓眯起,语气不怒自威:“你竟然背着我查忧忧?”
“她这样的人,谁都可以查她。”程千烨神情冷漠,语气很淡,并不惧他:“她行迹诡异,做事亦正亦邪,不……应该说她邪气居多,尽捞偏门,为了手中能掌握更多的权力和金钱,她放着好好的正道不走,只取些邪门歪道的捷径。”
“不,你错了!”封雍眼里燃着两簇小火苗,脸色沉沉地盯着他:“她走捷径,也只是因为生活所迫,她并未干过什么真正的坏事,她前期受过最正统的教育,良知和正义还在她心里!她做事有自己的分寸,所以你不要污蔑她!”
“我污蔑她?”程千烨嘴角泛起一抹淡漠的轻嘲,用下巴挑了挑那个被他扔在茶几上的档案袋:“你何不看看这里面都记载些什么,然后你再来告诉我,她良知和正义未泯,所以做的都是让人称道的事。”
封雍并未去动那个档案袋,只微抿着绝美性感的唇,凝视着那个档案袋,颀长的身子纹丝不动。
他五官冷峻,长眉飞扬,漆黑的眼,高挺的鼻,无不彰显着他的高贵优雅与盛世美颜,他此刻面无表情,神情带着冷漠和疏离,已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
程千烨看了他一眼,“怎么?不想自己看,那我念给你听?”
“黎忘忧,18岁,在青福口,为了保护巫文山的老大,一刀斩下了青福口老大的人头,小小年纪,当场杀心大起,连挫青福口老大9名手下,每个人都被她挑断了脚筋手筋,这样的人你还敢说她没有干过一件坏事?”
“那大概是她第一次杀人,她竟然都丝毫不手软,这种人天生就是一个刽子手,心狠手辣超出了寻常人。”
封雍脸上的表情突然松懈下来,他从茶几上拿起一支烟为自己点上,淡淡地吸了一口,慢悠悠的吐出烟雾,波澜不惊地说:“你觉得青福口的老大不该被杀吗?黑社会火拼,本来就是常有的事,再加上青福口老大作恶多端,我们每年都会有多少警察死在他的手中,她替我们除去了一害,你怎么不但不感谢她,反而对她诸多诟病?”
“再说她挑去脚筋和手筋的那些人,都是青福口的主要骨干力量,没有了这些人,青福口这个黑社会势力几乎被毁,当地的人深受其害,额首称庆都来不及。”
“那也不该由她来杀!”程千烨反驳:“她不是正义使者,不能够代表法律,何况你不用美化她的行为,以为她是在为民除害,她只是为了钱,在保护另一个黑社会老大而已,玉龙,你让我很吃惊!在你眼里,她竟然无论做什么。你都觉得她的出发点是好的。”
封雍撇开眼,在茶几里弹了弹烟灰:“别再叫我这个名字,从今往后请叫我封雍,我和你也没有那么亲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