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琴瑟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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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相机,打开,对焦,白衣男子如画的眉眼映入镜头里,“咔嚓”一声,定格,名片大小的照片便从机身缓缓吐出来,取出照片递给白衣男子,他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讶,继而淡淡的笑开了,有种天山雪莲开在雪峰上的绝世独立感:“这是这么做到的?”
“这个解释起来就复杂了,看,这个相机里面有一个透明的镜片,这个镜头相当于一个凸透镜,来自物体的光经过镜头后汇聚在胶片上,形成一个倒立,缩小的实像,相机里面有一种叫做胶片的东西,它上面涂了一层对光敏感的物质,曝光后发生化学变化,物体的像就被记录在上面了,经过显影,定影后成为底片,再冲洗就成为照片啦!”
叶锦瑟自己讲得畅快,完全不知道运用的那些名词眼前这两位听不听得懂,末了,又拿起ipad:“这个更神奇,它可以听歌,看电影,玩游戏,还有这个······”
流风一脸迷茫,却抓住她话里的关键:“你会唱歌?”
“唱歌?会啊,我会唱很多歌,许嵩的,汪苏泷的,徐良的,张杰的,王菲的,陈奕迅的,我都会。”
白衣男子闻言,嘴角的笑意深了几许:“不知玉某有没有荣幸听姑娘唱上一曲?”
“可以啊,公子你想听什么歌?”
“姑娘随意。”
叶锦瑟歪着脑袋想了想,唱歌而已,小case,她可是个超级麦霸,学校哪次演出少得了她,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王菲的深情款款,但好歹也算婉转悠扬,唱首歌还难不倒她。
清了清嗓子,一首【天下】信口拈来:
烽烟起,寻爱似浪淘沙。
遇见他,如春水映梨花。
挥剑断天涯,相思轻放下。
梦中我痴痴牵挂。
顾不顾将相王侯,管不管万世千秋。
求只求爱,化解,这万丈红尘纷乱永不休。
爱不爱天长地久,要更要似水温柔。
谁在乎谁主春秋。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抛去江山如画,换她笑面如花,
抵过这一生空牵挂。
心若无怨爱恨也随他,天地大情路永无涯,
只为他,袖手,天下!
一曲终了,脖子上一凉,锋利的宝剑赫然枕上她的脖颈:“谁派你来的?老实说!”
两分钟前还一脸好奇宝宝的求知样,转眼就变成满眼杀气的冷酷保镖,这一前一后的转变让叶锦瑟措手不及,慌忙大叫:“你干什么?别别别,把剑放下,伤着我啦!玉公子救命!”
“流风。”白衣公子用眼神遣退他:“叶姑娘刚刚叫我什么?”
“玉公子,你不是说你姓玉吗?”惊魂未定的摸摸脖子,差一点,她白白嫩嫩的脖子就要留疤了。
“姑娘好记性。”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全名叫什么?玉这个姓很少见诶!”叶锦瑟狗腿的凑近他,他身上带着淡淡的药草香,不像传统中药那么刺鼻,有着很清爽的味道,像薄荷,像金银花,淡雅中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在下玉连城。”
“好名字,和田玉,连城璧,你爸爸妈妈好有才,给你取一个这么衬气质的名字!”叶锦瑟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玉连城唇角弯起,漫天阳光在他的笑容下都失去了光辉。
“敢问姑娘刚刚所唱的曲子是哪位高人所谱?”
“是张······是我编的,你想想,金戈铁马,征战天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抵不过美人唇畔盈盈一笑,那该是一种怎样的铁骨柔情啊!太罗曼蒂克了~”
“叶姑娘好才情!”
被眼前的绝色美男这么一夸,叶锦瑟顿时有些飘飘然,双手叉腰口若悬河起来:“这算什么,我可是天朝最高等艺术学院的优等生,唱歌跳舞,弹琴谱曲那完全是小case······”
玉连城双眸含笑,意味深长的看着眼前口齿伶俐舌灿莲花的女子,有个念头正慢慢破土而出。
谈兴正浓,有个僧人模样的小男孩跑进来:“公子,方丈请您过去。”却在看到叶锦瑟时目瞪口呆:“这个······这个怪人哪来的?”
叶锦瑟一听炸毛了:“小子你说什么?你有胆再说一遍?怪人?我哪里怪了?”
玉连城含笑不语,小沙弥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公子,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有偷懒,我一直都守在门外,公子明察,公子明察······”
叶锦瑟呆住了。
难道这玉连城是什么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在这山野小寺里静养,不许外人打扰,然后她无意中闯进来,所以这看门的小沙弥才会这么惶恐?
流风眉头一皱,不耐烦的挥手赶人:“退下。”
小沙弥如获大赦,转身一溜烟的跑开了。
“姑娘,在下还有要事······”
“我能不能跟你一起走?”话一出口,叶锦瑟才觉得唐突,脸瞬间红了,支支吾吾:“这地方我初来乍到,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公子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间?我很能干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我都会,等我找到安身之所了马上就走,要是我以后发达了一定会报答公子的!”
玉连城笑而不语,唇角的弧度让人捉摸不透,气氛登时尴尬起来。
好半天,叶锦瑟泄气了,看来这帅哥是不肯收留她了,算了算了,还是自己出去看看,她就不信,自己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会饿死在两千年前。
嘟着嘴垂头丧气的把摆得像展览会一样的零食一一塞回背包,却在抬头时不经意撞进他的眼里,黑白分明的瞳仁,像深蓝的夜空里洒满了碎钻,像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的海水,如此璀璨生辉的眸子,却平静无波得像一口深井,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这扇“窗户”,叶锦瑟却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缓缓转身,催动着身下的轮椅,珠落玉盘般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有两个字,却让她心花怒放,他说:
“走吧。”
雀跃一声,把手上的背包甩给流风,叶锦瑟谄媚的跑上去推轮椅:“公子,我来帮你。”
“锦瑟,把这壶水送到东苑去,老夫人等着呢。”
“哦,好。”
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身丫鬟装的叶锦瑟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厨房,从张妈手里接过水壶,转身就走。
来到这个位于江南水乡的“琴瑟山庄”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每天除了在厨房洗洗菜,打打下手,给各个院子送送水之外,叶锦瑟其他时间都是在数着手指头过的,没想到她堂堂s市高级艺术学府多才多艺的高材生,莫名其妙的穿越回两千年前,居然只能做个打下手的丫鬟,这这这说出去不笑死人!
在这里待了半个月,在仆从们的闲聊中也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山庄的情况,山庄主人姓玉,是梁国有名的珠宝商家,家底殷实,在三妻四妾成风的梁国里,玉老爷却只有一个原配妻子,这委实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但知内情的人都明白,玉老爷惧内,玉夫人性子泼辣耿直,行事雷厉风行,家族里的大小事务她都有一定的话语权,玉老爷和玉夫人育有三子一女,大公子玉连城,性子温和,温润如玉,却从小患有腿疾,玉老爷和玉夫人为此遍访天下名医,奈何即使自称华佗在世扁鹊再生的大夫在看了他的腿疾后,无一不是摇摇头,叹一声有心无力。
二公子玉瑾墨,自幼习武,去年高中武状元,如今已是梁国一名掌管皇家卫队的中郎将,吃的是皇粮,领的是俸禄,二公子一年也难从天子脚下回一次山庄,三公子玉瑾枫,头脑精明,八岁时就开始跟着玉老爷经商外出四处游玩,十岁时无意中翻阅账本,发现其中一起纰漏,从而识破门下一间分号商铺企图分裂,抹黑玉氏的阴谋,玉老爷大为欣慰,从此带着他走南闯北四处见识,如今已能独撑一面,因此常年不在山庄。
四小姐玉疏影,年方十四,由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玉夫人对她宠爱有加,养成了她骄纵跋扈的性子,动辄对下人打骂,捉弄人花样百出,一手鞭子舞得出神入化,山庄内的下人都知道这位四小姐不好惹,见了她都是绕道走,传闻中四小姐貌若天仙,但叶锦瑟一直没见过,两个月前四小姐去了梁国都城一位远房亲戚家里游玩,至今未归。
叶锦瑟叹一声天意弄人,有些人生来就是命好,好比大公子玉连城,虽患有腿疾,常年以轮椅代步,但这丝毫不妨碍玉老爷和玉夫人对他的宠爱,更甚至,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玉夫人在他身上倾注的关心比其他几个子女都要多,也因为腿疾,他不必像二公子和三公子一样,一个远在皇朝为官,一个终日奔波经商,日日清闲,坐在庭院晒晒太阳,打理打理花草,其他的时间就是把自己关进屋子里,捣鼓研究草药,所以他身上时常带了一股淡淡的草药香。
拿过相机,打开,对焦,白衣男子如画的眉眼映入镜头里,“咔嚓”一声,定格,名片大小的照片便从机身缓缓吐出来,取出照片递给白衣男子,他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讶,继而淡淡的笑开了,有种天山雪莲开在雪峰上的绝世独立感:“这是这么做到的?”
“这个解释起来就复杂了,看,这个相机里面有一个透明的镜片,这个镜头相当于一个凸透镜,来自物体的光经过镜头后汇聚在胶片上,形成一个倒立,缩小的实像,相机里面有一种叫做胶片的东西,它上面涂了一层对光敏感的物质,曝光后发生化学变化,物体的像就被记录在上面了,经过显影,定影后成为底片,再冲洗就成为照片啦!”
叶锦瑟自己讲得畅快,完全不知道运用的那些名词眼前这两位听不听得懂,末了,又拿起ipad:“这个更神奇,它可以听歌,看电影,玩游戏,还有这个······”
流风一脸迷茫,却抓住她话里的关键:“你会唱歌?”
“唱歌?会啊,我会唱很多歌,许嵩的,汪苏泷的,徐良的,张杰的,王菲的,陈奕迅的,我都会。”
白衣男子闻言,嘴角的笑意深了几许:“不知玉某有没有荣幸听姑娘唱上一曲?”
“可以啊,公子你想听什么歌?”
“姑娘随意。”
叶锦瑟歪着脑袋想了想,唱歌而已,小case,她可是个超级麦霸,学校哪次演出少得了她,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王菲的深情款款,但好歹也算婉转悠扬,唱首歌还难不倒她。
清了清嗓子,一首【天下】信口拈来:
烽烟起,寻爱似浪淘沙。
遇见他,如春水映梨花。
挥剑断天涯,相思轻放下。
梦中我痴痴牵挂。
顾不顾将相王侯,管不管万世千秋。
求只求爱,化解,这万丈红尘纷乱永不休。
爱不爱天长地久,要更要似水温柔。
谁在乎谁主春秋。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抛去江山如画,换她笑面如花,
抵过这一生空牵挂。
心若无怨爱恨也随他,天地大情路永无涯,
只为他,袖手,天下!
一曲终了,脖子上一凉,锋利的宝剑赫然枕上她的脖颈:“谁派你来的?老实说!”
两分钟前还一脸好奇宝宝的求知样,转眼就变成满眼杀气的冷酷保镖,这一前一后的转变让叶锦瑟措手不及,慌忙大叫:“你干什么?别别别,把剑放下,伤着我啦!玉公子救命!”
“流风。”白衣公子用眼神遣退他:“叶姑娘刚刚叫我什么?”
“玉公子,你不是说你姓玉吗?”惊魂未定的摸摸脖子,差一点,她白白嫩嫩的脖子就要留疤了。
“姑娘好记性。”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全名叫什么?玉这个姓很少见诶!”叶锦瑟狗腿的凑近他,他身上带着淡淡的药草香,不像传统中药那么刺鼻,有着很清爽的味道,像薄荷,像金银花,淡雅中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在下玉连城。”
“好名字,和田玉,连城璧,你爸爸妈妈好有才,给你取一个这么衬气质的名字!”叶锦瑟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玉连城唇角弯起,漫天阳光在他的笑容下都失去了光辉。
“敢问姑娘刚刚所唱的曲子是哪位高人所谱?”
“是张······是我编的,你想想,金戈铁马,征战天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抵不过美人唇畔盈盈一笑,那该是一种怎样的铁骨柔情啊!太罗曼蒂克了~”
“叶姑娘好才情!”
被眼前的绝色美男这么一夸,叶锦瑟顿时有些飘飘然,双手叉腰口若悬河起来:“这算什么,我可是天朝最高等艺术学院的优等生,唱歌跳舞,弹琴谱曲那完全是小case······”
玉连城双眸含笑,意味深长的看着眼前口齿伶俐舌灿莲花的女子,有个念头正慢慢破土而出。
谈兴正浓,有个僧人模样的小男孩跑进来:“公子,方丈请您过去。”却在看到叶锦瑟时目瞪口呆:“这个······这个怪人哪来的?”
叶锦瑟一听炸毛了:“小子你说什么?你有胆再说一遍?怪人?我哪里怪了?”
玉连城含笑不语,小沙弥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公子,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有偷懒,我一直都守在门外,公子明察,公子明察······”
叶锦瑟呆住了。
难道这玉连城是什么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在这山野小寺里静养,不许外人打扰,然后她无意中闯进来,所以这看门的小沙弥才会这么惶恐?
流风眉头一皱,不耐烦的挥手赶人:“退下。”
小沙弥如获大赦,转身一溜烟的跑开了。
“姑娘,在下还有要事······”
“我能不能跟你一起走?”话一出口,叶锦瑟才觉得唐突,脸瞬间红了,支支吾吾:“这地方我初来乍到,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公子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间?我很能干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我都会,等我找到安身之所了马上就走,要是我以后发达了一定会报答公子的!”
玉连城笑而不语,唇角的弧度让人捉摸不透,气氛登时尴尬起来。
好半天,叶锦瑟泄气了,看来这帅哥是不肯收留她了,算了算了,还是自己出去看看,她就不信,自己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会饿死在两千年前。
嘟着嘴垂头丧气的把摆得像展览会一样的零食一一塞回背包,却在抬头时不经意撞进他的眼里,黑白分明的瞳仁,像深蓝的夜空里洒满了碎钻,像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的海水,如此璀璨生辉的眸子,却平静无波得像一口深井,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这扇“窗户”,叶锦瑟却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缓缓转身,催动着身下的轮椅,珠落玉盘般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有两个字,却让她心花怒放,他说:
“走吧。”
雀跃一声,把手上的背包甩给流风,叶锦瑟谄媚的跑上去推轮椅:“公子,我来帮你。”
“锦瑟,把这壶水送到东苑去,老夫人等着呢。”
“哦,好。”
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身丫鬟装的叶锦瑟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厨房,从张妈手里接过水壶,转身就走。
来到这个位于江南水乡的“琴瑟山庄”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每天除了在厨房洗洗菜,打打下手,给各个院子送送水之外,叶锦瑟其他时间都是在数着手指头过的,没想到她堂堂s市高级艺术学府多才多艺的高材生,莫名其妙的穿越回两千年前,居然只能做个打下手的丫鬟,这这这说出去不笑死人!
在这里待了半个月,在仆从们的闲聊中也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山庄的情况,山庄主人姓玉,是梁国有名的珠宝商家,家底殷实,在三妻四妾成风的梁国里,玉老爷却只有一个原配妻子,这委实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但知内情的人都明白,玉老爷惧内,玉夫人性子泼辣耿直,行事雷厉风行,家族里的大小事务她都有一定的话语权,玉老爷和玉夫人育有三子一女,大公子玉连城,性子温和,温润如玉,却从小患有腿疾,玉老爷和玉夫人为此遍访天下名医,奈何即使自称华佗在世扁鹊再生的大夫在看了他的腿疾后,无一不是摇摇头,叹一声有心无力。
二公子玉瑾墨,自幼习武,去年高中武状元,如今已是梁国一名掌管皇家卫队的中郎将,吃的是皇粮,领的是俸禄,二公子一年也难从天子脚下回一次山庄,三公子玉瑾枫,头脑精明,八岁时就开始跟着玉老爷经商外出四处游玩,十岁时无意中翻阅账本,发现其中一起纰漏,从而识破门下一间分号商铺企图分裂,抹黑玉氏的阴谋,玉老爷大为欣慰,从此带着他走南闯北四处见识,如今已能独撑一面,因此常年不在山庄。
四小姐玉疏影,年方十四,由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玉夫人对她宠爱有加,养成了她骄纵跋扈的性子,动辄对下人打骂,捉弄人花样百出,一手鞭子舞得出神入化,山庄内的下人都知道这位四小姐不好惹,见了她都是绕道走,传闻中四小姐貌若天仙,但叶锦瑟一直没见过,两个月前四小姐去了梁国都城一位远房亲戚家里游玩,至今未归。
叶锦瑟叹一声天意弄人,有些人生来就是命好,好比大公子玉连城,虽患有腿疾,常年以轮椅代步,但这丝毫不妨碍玉老爷和玉夫人对他的宠爱,更甚至,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玉夫人在他身上倾注的关心比其他几个子女都要多,也因为腿疾,他不必像二公子和三公子一样,一个远在皇朝为官,一个终日奔波经商,日日清闲,坐在庭院晒晒太阳,打理打理花草,其他的时间就是把自己关进屋子里,捣鼓研究草药,所以他身上时常带了一股淡淡的草药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