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喜欢着,也心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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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刀锋架在脖子上,锦瑟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噗通”甩下黑衣人的尸体,苍鹰眯起眼睛,冷冷的看着挟持着锦瑟的黑衣人。
“自残双手,我就放过她!”
苍鹰不说话,一步一步逼近黑衣人。
“站住!”黑衣人低吼:“再往前一步我就杀了她!”
苍鹰脚步一顿,继而仿若未闻,一步一步,气势如虹的逼近。
黑衣人没想到苍鹰竟不顾这个女子的死活,看来这步棋走错了,可刚才明明见他无论情势多危险都不肯放开这个女子,怎么现下又如此绝情?
脖子上的刀又紧了几分,锦瑟腿都软了,苍鹰大侠,拜托拜托,我还不想死啊······
见锦瑟这个棋子失了作用,黑衣人明白难逃一死,索性不做无所谓的挣扎,手上的刀一动,就要拉着锦瑟陪葬,“嗖”的一声,动作生生顿住,胸口,一支箭穿过心脏,沾着鲜红血液的银白箭头上,雕刻着刺目的“洛”字,洛王······
感觉到黑衣人的杀意,锦瑟做好一死的准备,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箭从背后结果了黑衣人,见黑衣人圆睁着眼倒下,死不瞑目的狰狞表情中更多的是惊讶,锦瑟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就要回头看看“程咬金”的真面目,脖颈处被重重一击,酸麻感传来,双眼一翻就失去了知觉。
意识沉沦在一片暗色里,一道犀利的白光划破黑夜,掀起一阵腥风血雨,黑衣人咕噜噜滚落的头颅,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的鲜血,飞出的断臂,和架在脖子上泛着寒气的钢刀,锦瑟头痛欲裂,快跑,快跑,苍鹰快跑,别管我了,快跑······
浑浑噩噩的醒来,天已大亮,躺在厢房里,眼前晃动的是玉连城清俊如玉的脸庞,见她恢复意识,玉连城明显松了口气,回过头对流风说:“把药端过来。”
“公子。”锦瑟挣扎着坐起来,眼前一阵阵发黑,脖子依然酸酸的疼,伸手揉揉脖颈:“我这是怎么了?”
玉连城微微蹩眉:“今早宋府的管家发现你满身是血的躺在大门口,幸好没受伤,你昨晚去哪了?”
“呃······那个,我······”锦瑟支支吾吾,苍鹰是何等人,武功高强,且图谋不轨,进进出出宋府多次都没被流风这个所谓的武林高手发现,要是把这件事告诉玉连城,以他的性格,一定会替自己出头摆脱苍鹰,要是惹得苍鹰不快,对公子下毒手······锦瑟不敢再想下去。
“昨晚我在房间睡觉,然后听到很奇怪的声音,我就走出去看啊,结果······结果被一个黑衣人抓走了,后来那黑衣人半路上遇到另一帮人,双方就打起来,打起来我就趁乱跑啊,跑啊跑啊,结果太累了就晕倒在大门口了,恩,就是这样!”
锦瑟边说边偷偷观察玉连城的神态,见他并无怀疑之色,渐渐放下心来。
流风大步流星的从外面走进来,手里端着一碗药:“公子,药来了。”
黑浓的汤汁散发着中药特有的苦味,玉连城接过:“来,把药喝了。”
锦瑟一见中药就想躲:“干嘛要喝药?我没受伤没生病。”
“你昏迷的时候一直在梦呓,应该是受到了惊吓,喝点压惊的汤药,安安神。”
“哦。”感动于玉连城的细心,锦瑟接过药碗,皱着眉头一饮而尽,苦味漫过舌苔,穿过咽喉,一直浸到了心里,撂下碗,像小狗一样大口大口的吐着气,想让舌尖上的苦味尽快散去。
一颗蜜饯伸到眼前,锦瑟想也没想就着玉连城的手一口咬下,蜜饯的香甜在口腔里散开,皱成一团的眼睛鼻子这才舒展开来,苦尽甘来,惬意溢于言表。
玉连城含笑看着她毫不做作的天真表情,稳声道:“这点苦就怕成这样,还怎么做我的助手。”
“助手?做公子的助手?”锦瑟差点被蜜饯噎着,连忙猛嚼了几口咽下,又急急追问:“公子,你是说要我做你的助手?”
“怎么?你不愿意?我看你对医理挺有天赋,还想好好栽培你,既然你不愿意,那就······”
“求之不得!”锦瑟举双手表态,兴冲冲地道:“能为公子服务,是小人祖上积德,我保证,以后一定尽心尽力,为公子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听了这话,玉连城嘴角的笑却渐渐隐去,沉吟半晌,他淡淡的吩咐:“好好休息,准时喝药。”
转身催动着轮椅就走。
锦瑟愣在原地,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不解的目光望向流风,对方只是冷淡的看了她一眼,跟着玉连城出去了。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玉连城前脚刚走,后脚就有家丁来禀告:宋大小姐来访。
锦瑟心下疑惑,宋大小姐心眼就那么好,连一个下人受伤了也要过来探望?
想归想,疑惑归疑惑,锦瑟还是老老实实的起身穿好衣服束起长发,昨晚一夜奔波,脸色苍白得像张宣纸,看上去确实有那么几分病态。
宋烟芜婀娜的身姿出现在厢房的时候,锦瑟正坐在桌旁给自己倒水喝,搞不懂宋烟芜此行的目的,锦瑟也没多大热情招待她,故意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宋大小姐好。”
宋烟芜娇媚的掩唇一笑,尽显大家闺秀风范,今天的她穿了一身粉绿色的裙子,清新的颜色甚是养眼,柔柔弱弱的开口:“听下人碎嘴,叶公子受伤了,今天特意过来看看,是府上招待不周,让叶公子受惊了。”
锦瑟只是沾了一身的血,除了那突如其来的一击脖颈有点酸麻之外,根本算不得受伤,玉连城也嘱咐过下人此事不宜张扬,没想到宋烟芜还是知道了,还劳师动众过来看她,这多多少少让她有点受宠若惊。
“大小姐言重,我没受伤,只是有些疲倦,估计是这两天跟着公子废寝忘食研究医理,劳累过度而已,有劳大小姐挂心,小人惶恐。”
说归说,锦瑟脚步都没挪一下,只想快点打发她出去,这个女孩子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有事没事往厢房跑,谁知道是不是看上公子,想把公子泡到手,看她姣好的面容,婀娜的身段,再看看自己一身不显山不露水的男装,身材就跟搓衣板似的,只要是个男人,是个不瞎的男人,都会选她而不是自己。
危机感袭来,锦瑟更加没好气,装模作样的寒暄了几句,便懒懒的打了个呵欠,自顾自的说:“有些困。”
宋烟芜也听得出她话里的敷衍之意,脸色一僵,笑笑说:“再过七日便是六月六天贶节,届时千荷池畔有采莲,赏荷活动,可否邀公子共游千荷池?”
锦瑟一听马上来了兴致,来到这个时空这么久,除了上次跟着流风出去逛了一圈外,她还没认真见过真正的集市呢,有机会出去玩玩也好,但一想到公子戒药之事又犹豫了,戒药这种事自然是越快越好,要是在这里过天贶节,那不是又要耽搁上十天半个月,还是算了,早点回琴瑟山庄,早点帮公子戒药。
“多谢大小姐美意,但庄上还有些事要处理,恐怕不能在这里耽搁时日,他日若得空,必定亲自到府上拜访大小姐。”
毫无意外,宋烟芜脸上的失望显而易见,但她只是盈盈一笑:“如此,便不打扰叶公子休息了。”
“大小姐慢走。”
宋烟芜一走,锦瑟就偷偷笑开了,哼哼,想用约自己这个借口约公子游湖,没门!
乐不可支的搬了张躺椅到院子里的树荫下乘凉,刚刚被玉连城引发的莫名其妙的情绪一扫而空,锦瑟边嗑瓜子边捞了本医书看起来。
让锦瑟没想到的是玉连城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天贶节的事,居然决定留下来,过了天贶节再回去,美其名曰:美意难拒,恭敬不如从命。
锦瑟虎着脸,不满全写在脸上。
动作僵硬的捣着杵臼里的药草,锦瑟闷声问:“公子,你为什么答应留下来过节?”
玉连城卷起宽大的衣袖,正凝神调配着手上的药末,闻言浅浅一笑:“怎么,你不想留下来?”
“谁知道那宋大小姐安的什么心,好端端的叫我们留下来过节,你们这些古人不都最忌讳家里养个医生吗?她倒好,巴不得我们不走。”锦瑟越说越小声,嘟嘟囔囔,明显的底气不足。
“大小姐只是感激我们救了她一命,知恩图报,她留我们在府上小住几日也在情理之中,天贶节是江南一年一度的节日,也叫姑姑节,翻经节,据说今年的天贶节盛况空前,去看看也好,这些日子忙前忙后替我收拾药材,你也受累了,到时一起去走走。”
玉连城好脾气的解释着,锦瑟这才露了笑脸,跃跃欲试的问:“公子,你觉得······宋大小姐这人怎么样?”
“知书达理,秀外慧中,知府大人的女儿自然是不错的。”
“那,若是公子娶亲,会选这样的女子吗?”
玉连城若有所思的看了锦瑟一样,看得她有些心虚,连忙撇清:“我的意思是······是想看看公子对另一半的要求,好······好按标准给公子物色物色。”
玉连城失笑,无奈的摇摇头:“你啊······”说罢又专心调配药末。
锦瑟生平最讨厌说话说一半,故意留悬念的人,但这样欲语不语的公子她却怎么也反感不起来,只是心里越发的悲悯起来,公子这是有苦难言了?
宽大的褐色木质轮椅为背景,玉连城白衣飘逸的身影略显清瘦单薄,墨发一丝不苟的束起,容颜清俊,谪仙般的气质让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毫无疑问,若是没有残疾,玉连城该是一个多么出彩的人,鲜衣怒马,海阔天空,乘风破浪,步月登云,以他的才情,在朝廷谋得一官半职并不是难事,或者子承父业,做一个风流倜傥的商贾巨头,游遍芳丛,无论是哪一种生活,都远比眼下这个永远一身白衣,言笑晏晏间眉眼笼罩着淡淡疏离的男子要好,他太冷清,太淡漠,不争不抢,不喧不闹,即使被人遗忘也无所谓,这样安静的玉连城让锦瑟欣赏着,喜欢着,也心疼着。
冰冷的刀锋架在脖子上,锦瑟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噗通”甩下黑衣人的尸体,苍鹰眯起眼睛,冷冷的看着挟持着锦瑟的黑衣人。
“自残双手,我就放过她!”
苍鹰不说话,一步一步逼近黑衣人。
“站住!”黑衣人低吼:“再往前一步我就杀了她!”
苍鹰脚步一顿,继而仿若未闻,一步一步,气势如虹的逼近。
黑衣人没想到苍鹰竟不顾这个女子的死活,看来这步棋走错了,可刚才明明见他无论情势多危险都不肯放开这个女子,怎么现下又如此绝情?
脖子上的刀又紧了几分,锦瑟腿都软了,苍鹰大侠,拜托拜托,我还不想死啊······
见锦瑟这个棋子失了作用,黑衣人明白难逃一死,索性不做无所谓的挣扎,手上的刀一动,就要拉着锦瑟陪葬,“嗖”的一声,动作生生顿住,胸口,一支箭穿过心脏,沾着鲜红血液的银白箭头上,雕刻着刺目的“洛”字,洛王······
感觉到黑衣人的杀意,锦瑟做好一死的准备,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箭从背后结果了黑衣人,见黑衣人圆睁着眼倒下,死不瞑目的狰狞表情中更多的是惊讶,锦瑟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就要回头看看“程咬金”的真面目,脖颈处被重重一击,酸麻感传来,双眼一翻就失去了知觉。
意识沉沦在一片暗色里,一道犀利的白光划破黑夜,掀起一阵腥风血雨,黑衣人咕噜噜滚落的头颅,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的鲜血,飞出的断臂,和架在脖子上泛着寒气的钢刀,锦瑟头痛欲裂,快跑,快跑,苍鹰快跑,别管我了,快跑······
浑浑噩噩的醒来,天已大亮,躺在厢房里,眼前晃动的是玉连城清俊如玉的脸庞,见她恢复意识,玉连城明显松了口气,回过头对流风说:“把药端过来。”
“公子。”锦瑟挣扎着坐起来,眼前一阵阵发黑,脖子依然酸酸的疼,伸手揉揉脖颈:“我这是怎么了?”
玉连城微微蹩眉:“今早宋府的管家发现你满身是血的躺在大门口,幸好没受伤,你昨晚去哪了?”
“呃······那个,我······”锦瑟支支吾吾,苍鹰是何等人,武功高强,且图谋不轨,进进出出宋府多次都没被流风这个所谓的武林高手发现,要是把这件事告诉玉连城,以他的性格,一定会替自己出头摆脱苍鹰,要是惹得苍鹰不快,对公子下毒手······锦瑟不敢再想下去。
“昨晚我在房间睡觉,然后听到很奇怪的声音,我就走出去看啊,结果······结果被一个黑衣人抓走了,后来那黑衣人半路上遇到另一帮人,双方就打起来,打起来我就趁乱跑啊,跑啊跑啊,结果太累了就晕倒在大门口了,恩,就是这样!”
锦瑟边说边偷偷观察玉连城的神态,见他并无怀疑之色,渐渐放下心来。
流风大步流星的从外面走进来,手里端着一碗药:“公子,药来了。”
黑浓的汤汁散发着中药特有的苦味,玉连城接过:“来,把药喝了。”
锦瑟一见中药就想躲:“干嘛要喝药?我没受伤没生病。”
“你昏迷的时候一直在梦呓,应该是受到了惊吓,喝点压惊的汤药,安安神。”
“哦。”感动于玉连城的细心,锦瑟接过药碗,皱着眉头一饮而尽,苦味漫过舌苔,穿过咽喉,一直浸到了心里,撂下碗,像小狗一样大口大口的吐着气,想让舌尖上的苦味尽快散去。
一颗蜜饯伸到眼前,锦瑟想也没想就着玉连城的手一口咬下,蜜饯的香甜在口腔里散开,皱成一团的眼睛鼻子这才舒展开来,苦尽甘来,惬意溢于言表。
玉连城含笑看着她毫不做作的天真表情,稳声道:“这点苦就怕成这样,还怎么做我的助手。”
“助手?做公子的助手?”锦瑟差点被蜜饯噎着,连忙猛嚼了几口咽下,又急急追问:“公子,你是说要我做你的助手?”
“怎么?你不愿意?我看你对医理挺有天赋,还想好好栽培你,既然你不愿意,那就······”
“求之不得!”锦瑟举双手表态,兴冲冲地道:“能为公子服务,是小人祖上积德,我保证,以后一定尽心尽力,为公子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听了这话,玉连城嘴角的笑却渐渐隐去,沉吟半晌,他淡淡的吩咐:“好好休息,准时喝药。”
转身催动着轮椅就走。
锦瑟愣在原地,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不解的目光望向流风,对方只是冷淡的看了她一眼,跟着玉连城出去了。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玉连城前脚刚走,后脚就有家丁来禀告:宋大小姐来访。
锦瑟心下疑惑,宋大小姐心眼就那么好,连一个下人受伤了也要过来探望?
想归想,疑惑归疑惑,锦瑟还是老老实实的起身穿好衣服束起长发,昨晚一夜奔波,脸色苍白得像张宣纸,看上去确实有那么几分病态。
宋烟芜婀娜的身姿出现在厢房的时候,锦瑟正坐在桌旁给自己倒水喝,搞不懂宋烟芜此行的目的,锦瑟也没多大热情招待她,故意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宋大小姐好。”
宋烟芜娇媚的掩唇一笑,尽显大家闺秀风范,今天的她穿了一身粉绿色的裙子,清新的颜色甚是养眼,柔柔弱弱的开口:“听下人碎嘴,叶公子受伤了,今天特意过来看看,是府上招待不周,让叶公子受惊了。”
锦瑟只是沾了一身的血,除了那突如其来的一击脖颈有点酸麻之外,根本算不得受伤,玉连城也嘱咐过下人此事不宜张扬,没想到宋烟芜还是知道了,还劳师动众过来看她,这多多少少让她有点受宠若惊。
“大小姐言重,我没受伤,只是有些疲倦,估计是这两天跟着公子废寝忘食研究医理,劳累过度而已,有劳大小姐挂心,小人惶恐。”
说归说,锦瑟脚步都没挪一下,只想快点打发她出去,这个女孩子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有事没事往厢房跑,谁知道是不是看上公子,想把公子泡到手,看她姣好的面容,婀娜的身段,再看看自己一身不显山不露水的男装,身材就跟搓衣板似的,只要是个男人,是个不瞎的男人,都会选她而不是自己。
危机感袭来,锦瑟更加没好气,装模作样的寒暄了几句,便懒懒的打了个呵欠,自顾自的说:“有些困。”
宋烟芜也听得出她话里的敷衍之意,脸色一僵,笑笑说:“再过七日便是六月六天贶节,届时千荷池畔有采莲,赏荷活动,可否邀公子共游千荷池?”
锦瑟一听马上来了兴致,来到这个时空这么久,除了上次跟着流风出去逛了一圈外,她还没认真见过真正的集市呢,有机会出去玩玩也好,但一想到公子戒药之事又犹豫了,戒药这种事自然是越快越好,要是在这里过天贶节,那不是又要耽搁上十天半个月,还是算了,早点回琴瑟山庄,早点帮公子戒药。
“多谢大小姐美意,但庄上还有些事要处理,恐怕不能在这里耽搁时日,他日若得空,必定亲自到府上拜访大小姐。”
毫无意外,宋烟芜脸上的失望显而易见,但她只是盈盈一笑:“如此,便不打扰叶公子休息了。”
“大小姐慢走。”
宋烟芜一走,锦瑟就偷偷笑开了,哼哼,想用约自己这个借口约公子游湖,没门!
乐不可支的搬了张躺椅到院子里的树荫下乘凉,刚刚被玉连城引发的莫名其妙的情绪一扫而空,锦瑟边嗑瓜子边捞了本医书看起来。
让锦瑟没想到的是玉连城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天贶节的事,居然决定留下来,过了天贶节再回去,美其名曰:美意难拒,恭敬不如从命。
锦瑟虎着脸,不满全写在脸上。
动作僵硬的捣着杵臼里的药草,锦瑟闷声问:“公子,你为什么答应留下来过节?”
玉连城卷起宽大的衣袖,正凝神调配着手上的药末,闻言浅浅一笑:“怎么,你不想留下来?”
“谁知道那宋大小姐安的什么心,好端端的叫我们留下来过节,你们这些古人不都最忌讳家里养个医生吗?她倒好,巴不得我们不走。”锦瑟越说越小声,嘟嘟囔囔,明显的底气不足。
“大小姐只是感激我们救了她一命,知恩图报,她留我们在府上小住几日也在情理之中,天贶节是江南一年一度的节日,也叫姑姑节,翻经节,据说今年的天贶节盛况空前,去看看也好,这些日子忙前忙后替我收拾药材,你也受累了,到时一起去走走。”
玉连城好脾气的解释着,锦瑟这才露了笑脸,跃跃欲试的问:“公子,你觉得······宋大小姐这人怎么样?”
“知书达理,秀外慧中,知府大人的女儿自然是不错的。”
“那,若是公子娶亲,会选这样的女子吗?”
玉连城若有所思的看了锦瑟一样,看得她有些心虚,连忙撇清:“我的意思是······是想看看公子对另一半的要求,好······好按标准给公子物色物色。”
玉连城失笑,无奈的摇摇头:“你啊······”说罢又专心调配药末。
锦瑟生平最讨厌说话说一半,故意留悬念的人,但这样欲语不语的公子她却怎么也反感不起来,只是心里越发的悲悯起来,公子这是有苦难言了?
宽大的褐色木质轮椅为背景,玉连城白衣飘逸的身影略显清瘦单薄,墨发一丝不苟的束起,容颜清俊,谪仙般的气质让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毫无疑问,若是没有残疾,玉连城该是一个多么出彩的人,鲜衣怒马,海阔天空,乘风破浪,步月登云,以他的才情,在朝廷谋得一官半职并不是难事,或者子承父业,做一个风流倜傥的商贾巨头,游遍芳丛,无论是哪一种生活,都远比眼下这个永远一身白衣,言笑晏晏间眉眼笼罩着淡淡疏离的男子要好,他太冷清,太淡漠,不争不抢,不喧不闹,即使被人遗忘也无所谓,这样安静的玉连城让锦瑟欣赏着,喜欢着,也心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