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各人自扫门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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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胡子亚伯拉罕气冲斗牛,莽夫一个,还没搞清咋回事儿,就冲着加百列发飙了。这家伙莽撞的要命,行事过于急躁。而且妄自菲薄,不分青红皂白,便欲问罪于加百列,真是岂有此理,愣头青一个啊。加百列何罪之有,他和蓝胡子亚伯拉罕本无过节,犯得着以死相拼么?说要和人决斗的是你蓝胡子,可不是加百列啊。
更何况,加百列站在那里,可是一言未发啊。他何时答应和人决斗了,莫须有的事儿。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其实是蓝胡子亚伯拉罕早看加百列不顺眼才对,二人可能天生犯克,谁看谁都不顺眼吧。这种情况倒也不新鲜啊,加百列不是神,不可能去讨好这世上的所有人渣,也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莫以为银色猎豹加百列是泥捏的,他只是深藏不露而已,真惹怒了加百列,包管这蓝胡子亚伯拉罕有苦头吃。此刻若雪在一旁观看,当然能够感觉出气氛的不对。这蓝胡子亚伯拉罕貌似不是要与加百列比试较量,而是想要拼死一战啊。这番变化很是突然,让冰雪聪明,自诩女诸葛的若雪大小姐很是不解。
若雪就不明白,这大胡子是抽得啥风儿,好端端的比武就比武,咋还动真格的了呢?若雪的小眼睛可不是电灯泡,那家伙贼尖,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脸上任何的细微变化都逃不过她的双眼。若雪刚才还看见蓝胡子亚伯拉罕一脸的狂热表情,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看来他很兴奋啊,若雪估计他就是一好战人士,见了对手比见了自个儿亲爹还高兴。
真是一战斗狂人,满脑袋里估计都是肌肉吧。对于这种人若雪很是不屑,虽然她也是敢作敢当、干脆利落的类型,但若雪决不愿做莽夫。打仗靠的是谋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蓝胡子亚伯拉罕勇虽勇,但已是骄兵悍将,绝无大将之才,这一点若雪可以断定。一将难求啊,像加百列这般智勇双全的将军极为罕见,可谓万中无一了。
单看他们的表现就可见一斑。蓝胡子亚伯拉罕彪悍之中带着傲气,睥睨天下,一副唯我独尊的气势,都快狂得没边儿了。似这种狂傲之徒,也只配替人看门护院而已,很难有何大的作为。今生的成就也就止步于此,再难有寸进了。此人终身止步于侍卫长这种阶层,将军级的存在他还无法胜任。
这蓝胡子亚伯拉罕与加百列刚好相反,加百列待人以宽仁,蓝胡子亚伯拉罕待人以严厉。加百列从不打骂军士,酗酒闹事,蓝胡子亚伯拉罕生性嗜酒,性格狂躁。加百列颇受上下将士之爱戴,威望颇高,蓝胡子亚伯拉罕嗜杀好斗,军士多畏惧,对其敬而远之,不敢靠近。加百列心如止水、古井无波,从不自恃其能,与人争强好胜。蓝胡子亚伯拉罕好勇斗狠,脾气粗暴,三天不打人心中就憋得慌,自恃其勇,天下无人可敌,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且气量狭小,好与人争锋。
加百列智勇超群,蓝胡子亚伯拉罕只懂蛮干拼杀。加百列心中有剑,手中无剑,蓝胡子亚伯拉罕依靠蛮力,毫无章法可言。加百列审时度势,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蓝胡子亚伯拉罕不懂人事,行事全依性情,率性而为,早晚必出大祸。加百列性格豪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蓝胡子亚伯拉罕外宽内忌,不能容物,心胸狭窄,小肚鸡肠。
加百列顺其自然,凡事量力而为。蓝胡子亚伯拉罕逆流而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莽夫傻汉。加百列暗藏韬略,深知兵法,蓝胡子亚伯拉罕草包废物,胸无一物。加百列队长有此十胜,蓝胡子亚伯拉罕有此十败,若雪料定,尽管二人尚未交锋,但胜负已定。
若雪心思玲珑,冰雪聪明,眼光独到,以她的眼力绝不会看错,这蓝胡子亚伯拉罕表面骁勇,实则不堪大用,做一看门小吏足矣。反倒是加百列队长,他的人品教若雪很是赞赏,此人有才而不外露,身居高位却不狂妄,甘居下流,而不与他人相争。若雪对其的评价非常之高,此人将来必成大器,绝不会仅限于区区队长级而已。
仅从瞬息之间,便将加百列与蓝胡子亚伯拉罕二人的优劣长短分析得如此透彻,淋漓尽致,我们的大小姐若雪才是女中诸葛,深藏不露啊。若雪此刻仍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满脸笑意的观看二人交锋。大小姐十分惬意,竟无分毫的担忧神色,眼瞧着蓝胡子亚伯拉罕手持巨矛就要刺穿加百列的胸膛了,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暗暗为其提心吊胆,心惊胆颤。
就在众人全都心中紧张万分之际,我们的大小姐若雪竟然还乐的出来,这份闲心可是大了去了。现在,若雪是在场诸人中唯一一个还面带笑容、面色如常的人,许多圣光守卫都不及她。这些圣光守卫也是饱经历练的战士,这等小场面他们也不是没见过。他们之前见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欲要和人交战,心中还很是雀跃,以为会有一场好戏要看。
谁知事发突然,不知为何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竟突然狂性大发,挺矛直刺对面银铠男子,也就是加百列队长的胸膛。看其拼命三郎的架势,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是动了真怒,欲取人性命了。这可该如何是好,这些圣光守卫此刻人人面带紧张,双手紧紧攥在了一起,为加百列捏了一把冷汗啊。比武切磋倒也无伤大雅,但可千万别出人命啊。
这些守卫有心上前制止,但是一来为时已晚,二来他们摄于蓝胡子亚伯拉罕的威势,不敢轻易上前,更怕误伤。因而是人人自危,心怀忐忑,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密切注视着场中情景,祈祷不要有悲剧发生啊。看这名银铠男子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应该不是绣花枕头,但愿其有何过人之处,能够逃过此劫啊。
圣光守卫不敢上前,生怕殃及池鱼。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啊,加百列和他们非亲非故,没啥关联。他们这些圣光守卫,不愿为了一个外人,而得罪自家长官。蓝胡子亚伯拉罕终归是他们的上司,身为其下属,也只有俯首听命的份儿而已。让他们相助外人,开罪长官,此等蠢事,这些守卫们无人愿为。
试问,现如今还会有谁愿意为一素不相识之人,仗义直言,挺身相护呢?估计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样做不值啊,不智啊。假如说,他们真的不顾一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仗义出手。那么事后,又能得到什么呢?撑死就是两声感谢的话语,碰见好心当作驴肝肺的,人家还会骂你多管闲事,多此一举,吃饱了吃的没事干。
好心的人士费了大力帮了你一把,最后却得到如此嘉奖,试问,何人不心寒呢?一句多管闲事,比冬日寒霜还要冰冷,多么火热的心也要凉透了呀。好心当做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这种事经历过一次两次之后,当他们再遇到第三次的时候,还会有人愿意出手相帮么?人家也有自知之明啊,明明知道多管闲事,那还凑啥热闹。
冷眼旁观算不错,嬉笑怒骂也平常啊。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啊,如今的菲欧雷王国看似和谐,实则人心早已丧乱。大小姐若雪正是敏感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才决定有所行动。试图凭自己的绵薄之力,力挽狂澜,再造乾坤。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若雪深明此道,所以她决定先从细枝末节处入手,拨乱反正。菲欧雷王国祸乱之根源,在于人心丧乱。
若要治乱,必先收人心。若雪若要成事,就要循序渐进,逐步实行。造福苍生,对其修炼魔法也是大有益处。攘外必先安内,治乱先从兰斯镇开始。兰斯镇,乃是菲欧雷王国的重镇之一。经济繁荣,人丁兴盛,颇为繁华。而影响兰斯镇氛围的,首当其冲,当属这狼牙佣兵团。狼牙佣兵团,这几年发展过**猛,汇聚大批流氓无赖,引为所用。
然而,人数虽多,却都是些乌合之众,难成大事。这些混混,如同一盘散沙,极难教化。但反过来,若能将他们收为己用,彻底改造。那么,对于兰斯镇的氛围一定是大有用处,会有极大的改观。所以,消灭狼牙佣兵团不是目的,将他们收而教之,才是重中之重。杀一人容易,改造一人难。
那些不通教化的流氓无赖,能否脱胎换骨,就看大小姐的手段了。魔法之道,造福万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若雪这样做,其实也暗合天道,顺其自然了。身为魔法师,若雪也仅是做了她该做之事。正义法师造福苍生,邪恶法师自取灭亡。而这天壤之别,其结果也定是天差地远,云泥之分。
若要改变菲欧雷王国,必先从兰斯镇入手。若要改变兰斯镇的氛围,就要从兰斯镇最大的毒瘤,流氓地痞的聚集地,狼牙佣兵团着手。狼牙佣兵团在兰斯镇盘根错节、根深蒂固。人员众多,势力庞大。尽管都是些乌合之众、跳梁小丑,但蚁多可以咬死象。若雪虽是魔法师,并且天赋惊人,已有不俗的实力。但好汉架不住狼多,双拳难敌四手。
与之正面抗衡,尚不是若雪一人之力可以面对的。尽管是些无赖流氓,垃圾混混,但这些乌合之众汇聚起来所产生的力量仍然不可小视。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此言不虚。这番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说不要小看任何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若雪也不是神人,若要成事还是不能好高骛远,仍需脚踏实地,量力而行。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自量力后果不堪设想。
试想一下,若我们的大小姐不动脑子,一路蛮干,其结果将会如何?若雪疯了,拿着魔杖,通灵出本命魔宠,然后骑着宠物冲进狼牙佣兵团的大本营里大杀四方。凭借魔法师的强大,配合上大威力的魔咒,再加上彪悍的魔宠,相信若雪还是能给狼牙佣兵团一个迎头痛击的。可当她技穷之后呢,魔力总有耗尽的一刻,魔宠也有疲惫的时候。
当若雪的魔力耗尽,宠物战斗不能,大小姐的下场又会如何呢?魔法师的强大有两点,一点是其本身的魔咒威力巨大,堪称无以伦比,惊惧骇人。另一点,便是其生死相随、至死不渝的本命魔宠。魔宠的强横还不为世人所知,但不可否认,拥有魔宠的魔法师是强大的。但是,人力有时穷,魔兽有时尽,浑身是铁能打几颗钉子。
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若雪和她的魔宠都会悲剧的。到那时,猎人与猎物之间的位置瞬间转换,强弱立时颠倒啊。魔法师依仗的魔咒,因为魔力的衰竭耗尽,所以无法发挥效用。而与其签订本命契约的魔宠,也因为魔力的衰竭,体力的耗尽,变成了累赘包袱。魔法师的优势瞬间荡然无存,没有其他战斗能力的魔法师,只能沦为对方蹂躏的对象,成为敌人的活靶子。
因为魔法师作战依靠的是吟唱魔咒,而其本身并不擅于战斗肉搏和拼杀撕砍。魔法师的体能不是很好,他们是智慧型不是战斗型的啊。魔法师的防御力很差,一旦失去了防御魔法的加持,就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了牙的老虎,再难有所作为了。所以防御魔法,是魔法师的唯一屏障。
失去了这层屏障的保护,魔法师便会完全暴露在敌人的利剑之下,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仅有任人宰割的份儿而已啊。在战斗中,千千万万要保护好魔法师的安全,因而魔法师真的很脆弱很脆弱。这还真是有点矛盾,魔法师的魔咒威力巨大,甚至可以开山断石、崩碎山河、日月失色,造成山崩地裂,洪水海啸,令江河泛滥,民不聊生。
魔法师仿佛神人,好强大好厉害。能够造成此等威势,不是神人又是什么。在世人的眼中,能够做到这些的,相信也只有天界的天神了。天神的神力无所不在,无坚不摧。天神就是万能的,世人都很崇拜天神。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就算不是天神,也一样可以做到这些惊人之举。这类人,就是魔法师。魔法师也是人,他们有血有肉,和普通人一样都是人。
一个鼻子两只手,两只眼睛两条腿,从外表上看,和普通人没啥大的区别。其实压根儿就没区别,魔法师还不也是人麽。他们也是爹生娘养的,也不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若雪、露茜,还有艾琳娜,他们都是魔法师。若雪是水系魔法师,露茜是光系魔法师,艾琳娜是暗黑系魔法师。但甭管是什么系的魔法师,反正她们和正常人没啥大不同。
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们拥有了魔力。魔法师可以感受到天地元素的存在,温柔的水元素、热情的火元素、自由的风元素、柔和的光元素、厚实的土元素、邪魅的暗元素、生命的木元素、狂放的雷元素等等。这些都是与天地共存的基本元素,他们应该早已被人所熟知。大江大海和湖泊,大雨和波涛,冰雹和海啸,不就是水元素的汇集么。
炙热的烈焰,火灾的肆虐,温暖的火炉,火元素与我们共存。轻轻拂面的微风,自由翱翔的风元素大家早已不陌生了。照亮黑暗的是光元素,脚下所踩的就是土元素,黑夜的来临迎来暗元素,茂密的森林象征着勃勃生机的木元素。闪现在虚空,瞬息而过,勾勒出美丽的弧线,画出惊心动魄的线条,雷鸣声炸响,雷元素振聋发聩,在黑夜画出一幅黑白抽象画,它是艺术的大师,抽象派的始祖。
魔法元素无所不在,无所不包。魔法大陆便是由元素组成的,风火水地土光暗雷这些都是极为常见的元素,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察觉到它们的存在。只不过,魔法师所感觉到的更加纯粹一些,他们看到的并非元素的表象,而是魔法元素的本身。但凡是魔法师,与魔法元素沟通乃是基本要求,若是连元素都感觉不到,还如何通过冥想引元素入体,增强魔力来修练呢。
判断一名魔法师的天赋如何,最主要的还是看其冥想状态时汇聚魔法元素的快慢。冥想时,魔法元素汇聚的快慢因人而异,有的快一些,有的慢一些,魔力的高低因此而分,魔法师天赋的差距因此而生。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魔法师不是什么神人,只是被上天所选中的有缘人而已。有缘能够感受到魔法元素的存在,有缘能够修炼魔法,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情。魔法师的存在蒙天地恩赐,受万物赐予,更应该造福苍生,给魔法大陆带来福音才是啊。
蓝胡子亚伯拉罕气冲斗牛,莽夫一个,还没搞清咋回事儿,就冲着加百列发飙了。这家伙莽撞的要命,行事过于急躁。而且妄自菲薄,不分青红皂白,便欲问罪于加百列,真是岂有此理,愣头青一个啊。加百列何罪之有,他和蓝胡子亚伯拉罕本无过节,犯得着以死相拼么?说要和人决斗的是你蓝胡子,可不是加百列啊。
更何况,加百列站在那里,可是一言未发啊。他何时答应和人决斗了,莫须有的事儿。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其实是蓝胡子亚伯拉罕早看加百列不顺眼才对,二人可能天生犯克,谁看谁都不顺眼吧。这种情况倒也不新鲜啊,加百列不是神,不可能去讨好这世上的所有人渣,也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莫以为银色猎豹加百列是泥捏的,他只是深藏不露而已,真惹怒了加百列,包管这蓝胡子亚伯拉罕有苦头吃。此刻若雪在一旁观看,当然能够感觉出气氛的不对。这蓝胡子亚伯拉罕貌似不是要与加百列比试较量,而是想要拼死一战啊。这番变化很是突然,让冰雪聪明,自诩女诸葛的若雪大小姐很是不解。
若雪就不明白,这大胡子是抽得啥风儿,好端端的比武就比武,咋还动真格的了呢?若雪的小眼睛可不是电灯泡,那家伙贼尖,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脸上任何的细微变化都逃不过她的双眼。若雪刚才还看见蓝胡子亚伯拉罕一脸的狂热表情,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看来他很兴奋啊,若雪估计他就是一好战人士,见了对手比见了自个儿亲爹还高兴。
真是一战斗狂人,满脑袋里估计都是肌肉吧。对于这种人若雪很是不屑,虽然她也是敢作敢当、干脆利落的类型,但若雪决不愿做莽夫。打仗靠的是谋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蓝胡子亚伯拉罕勇虽勇,但已是骄兵悍将,绝无大将之才,这一点若雪可以断定。一将难求啊,像加百列这般智勇双全的将军极为罕见,可谓万中无一了。
单看他们的表现就可见一斑。蓝胡子亚伯拉罕彪悍之中带着傲气,睥睨天下,一副唯我独尊的气势,都快狂得没边儿了。似这种狂傲之徒,也只配替人看门护院而已,很难有何大的作为。今生的成就也就止步于此,再难有寸进了。此人终身止步于侍卫长这种阶层,将军级的存在他还无法胜任。
这蓝胡子亚伯拉罕与加百列刚好相反,加百列待人以宽仁,蓝胡子亚伯拉罕待人以严厉。加百列从不打骂军士,酗酒闹事,蓝胡子亚伯拉罕生性嗜酒,性格狂躁。加百列颇受上下将士之爱戴,威望颇高,蓝胡子亚伯拉罕嗜杀好斗,军士多畏惧,对其敬而远之,不敢靠近。加百列心如止水、古井无波,从不自恃其能,与人争强好胜。蓝胡子亚伯拉罕好勇斗狠,脾气粗暴,三天不打人心中就憋得慌,自恃其勇,天下无人可敌,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且气量狭小,好与人争锋。
加百列智勇超群,蓝胡子亚伯拉罕只懂蛮干拼杀。加百列心中有剑,手中无剑,蓝胡子亚伯拉罕依靠蛮力,毫无章法可言。加百列审时度势,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蓝胡子亚伯拉罕不懂人事,行事全依性情,率性而为,早晚必出大祸。加百列性格豪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蓝胡子亚伯拉罕外宽内忌,不能容物,心胸狭窄,小肚鸡肠。
加百列顺其自然,凡事量力而为。蓝胡子亚伯拉罕逆流而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莽夫傻汉。加百列暗藏韬略,深知兵法,蓝胡子亚伯拉罕草包废物,胸无一物。加百列队长有此十胜,蓝胡子亚伯拉罕有此十败,若雪料定,尽管二人尚未交锋,但胜负已定。
若雪心思玲珑,冰雪聪明,眼光独到,以她的眼力绝不会看错,这蓝胡子亚伯拉罕表面骁勇,实则不堪大用,做一看门小吏足矣。反倒是加百列队长,他的人品教若雪很是赞赏,此人有才而不外露,身居高位却不狂妄,甘居下流,而不与他人相争。若雪对其的评价非常之高,此人将来必成大器,绝不会仅限于区区队长级而已。
仅从瞬息之间,便将加百列与蓝胡子亚伯拉罕二人的优劣长短分析得如此透彻,淋漓尽致,我们的大小姐若雪才是女中诸葛,深藏不露啊。若雪此刻仍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满脸笑意的观看二人交锋。大小姐十分惬意,竟无分毫的担忧神色,眼瞧着蓝胡子亚伯拉罕手持巨矛就要刺穿加百列的胸膛了,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暗暗为其提心吊胆,心惊胆颤。
就在众人全都心中紧张万分之际,我们的大小姐若雪竟然还乐的出来,这份闲心可是大了去了。现在,若雪是在场诸人中唯一一个还面带笑容、面色如常的人,许多圣光守卫都不及她。这些圣光守卫也是饱经历练的战士,这等小场面他们也不是没见过。他们之前见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欲要和人交战,心中还很是雀跃,以为会有一场好戏要看。
谁知事发突然,不知为何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竟突然狂性大发,挺矛直刺对面银铠男子,也就是加百列队长的胸膛。看其拼命三郎的架势,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是动了真怒,欲取人性命了。这可该如何是好,这些圣光守卫此刻人人面带紧张,双手紧紧攥在了一起,为加百列捏了一把冷汗啊。比武切磋倒也无伤大雅,但可千万别出人命啊。
这些守卫有心上前制止,但是一来为时已晚,二来他们摄于蓝胡子亚伯拉罕的威势,不敢轻易上前,更怕误伤。因而是人人自危,心怀忐忑,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密切注视着场中情景,祈祷不要有悲剧发生啊。看这名银铠男子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应该不是绣花枕头,但愿其有何过人之处,能够逃过此劫啊。
圣光守卫不敢上前,生怕殃及池鱼。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啊,加百列和他们非亲非故,没啥关联。他们这些圣光守卫,不愿为了一个外人,而得罪自家长官。蓝胡子亚伯拉罕终归是他们的上司,身为其下属,也只有俯首听命的份儿而已。让他们相助外人,开罪长官,此等蠢事,这些守卫们无人愿为。
试问,现如今还会有谁愿意为一素不相识之人,仗义直言,挺身相护呢?估计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样做不值啊,不智啊。假如说,他们真的不顾一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仗义出手。那么事后,又能得到什么呢?撑死就是两声感谢的话语,碰见好心当作驴肝肺的,人家还会骂你多管闲事,多此一举,吃饱了吃的没事干。
好心的人士费了大力帮了你一把,最后却得到如此嘉奖,试问,何人不心寒呢?一句多管闲事,比冬日寒霜还要冰冷,多么火热的心也要凉透了呀。好心当做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这种事经历过一次两次之后,当他们再遇到第三次的时候,还会有人愿意出手相帮么?人家也有自知之明啊,明明知道多管闲事,那还凑啥热闹。
冷眼旁观算不错,嬉笑怒骂也平常啊。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啊,如今的菲欧雷王国看似和谐,实则人心早已丧乱。大小姐若雪正是敏感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才决定有所行动。试图凭自己的绵薄之力,力挽狂澜,再造乾坤。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若雪深明此道,所以她决定先从细枝末节处入手,拨乱反正。菲欧雷王国祸乱之根源,在于人心丧乱。
若要治乱,必先收人心。若雪若要成事,就要循序渐进,逐步实行。造福苍生,对其修炼魔法也是大有益处。攘外必先安内,治乱先从兰斯镇开始。兰斯镇,乃是菲欧雷王国的重镇之一。经济繁荣,人丁兴盛,颇为繁华。而影响兰斯镇氛围的,首当其冲,当属这狼牙佣兵团。狼牙佣兵团,这几年发展过**猛,汇聚大批流氓无赖,引为所用。
然而,人数虽多,却都是些乌合之众,难成大事。这些混混,如同一盘散沙,极难教化。但反过来,若能将他们收为己用,彻底改造。那么,对于兰斯镇的氛围一定是大有用处,会有极大的改观。所以,消灭狼牙佣兵团不是目的,将他们收而教之,才是重中之重。杀一人容易,改造一人难。
那些不通教化的流氓无赖,能否脱胎换骨,就看大小姐的手段了。魔法之道,造福万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若雪这样做,其实也暗合天道,顺其自然了。身为魔法师,若雪也仅是做了她该做之事。正义法师造福苍生,邪恶法师自取灭亡。而这天壤之别,其结果也定是天差地远,云泥之分。
若要改变菲欧雷王国,必先从兰斯镇入手。若要改变兰斯镇的氛围,就要从兰斯镇最大的毒瘤,流氓地痞的聚集地,狼牙佣兵团着手。狼牙佣兵团在兰斯镇盘根错节、根深蒂固。人员众多,势力庞大。尽管都是些乌合之众、跳梁小丑,但蚁多可以咬死象。若雪虽是魔法师,并且天赋惊人,已有不俗的实力。但好汉架不住狼多,双拳难敌四手。
与之正面抗衡,尚不是若雪一人之力可以面对的。尽管是些无赖流氓,垃圾混混,但这些乌合之众汇聚起来所产生的力量仍然不可小视。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此言不虚。这番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说不要小看任何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若雪也不是神人,若要成事还是不能好高骛远,仍需脚踏实地,量力而行。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自量力后果不堪设想。
试想一下,若我们的大小姐不动脑子,一路蛮干,其结果将会如何?若雪疯了,拿着魔杖,通灵出本命魔宠,然后骑着宠物冲进狼牙佣兵团的大本营里大杀四方。凭借魔法师的强大,配合上大威力的魔咒,再加上彪悍的魔宠,相信若雪还是能给狼牙佣兵团一个迎头痛击的。可当她技穷之后呢,魔力总有耗尽的一刻,魔宠也有疲惫的时候。
当若雪的魔力耗尽,宠物战斗不能,大小姐的下场又会如何呢?魔法师的强大有两点,一点是其本身的魔咒威力巨大,堪称无以伦比,惊惧骇人。另一点,便是其生死相随、至死不渝的本命魔宠。魔宠的强横还不为世人所知,但不可否认,拥有魔宠的魔法师是强大的。但是,人力有时穷,魔兽有时尽,浑身是铁能打几颗钉子。
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若雪和她的魔宠都会悲剧的。到那时,猎人与猎物之间的位置瞬间转换,强弱立时颠倒啊。魔法师依仗的魔咒,因为魔力的衰竭耗尽,所以无法发挥效用。而与其签订本命契约的魔宠,也因为魔力的衰竭,体力的耗尽,变成了累赘包袱。魔法师的优势瞬间荡然无存,没有其他战斗能力的魔法师,只能沦为对方蹂躏的对象,成为敌人的活靶子。
因为魔法师作战依靠的是吟唱魔咒,而其本身并不擅于战斗肉搏和拼杀撕砍。魔法师的体能不是很好,他们是智慧型不是战斗型的啊。魔法师的防御力很差,一旦失去了防御魔法的加持,就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了牙的老虎,再难有所作为了。所以防御魔法,是魔法师的唯一屏障。
失去了这层屏障的保护,魔法师便会完全暴露在敌人的利剑之下,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仅有任人宰割的份儿而已啊。在战斗中,千千万万要保护好魔法师的安全,因而魔法师真的很脆弱很脆弱。这还真是有点矛盾,魔法师的魔咒威力巨大,甚至可以开山断石、崩碎山河、日月失色,造成山崩地裂,洪水海啸,令江河泛滥,民不聊生。
魔法师仿佛神人,好强大好厉害。能够造成此等威势,不是神人又是什么。在世人的眼中,能够做到这些的,相信也只有天界的天神了。天神的神力无所不在,无坚不摧。天神就是万能的,世人都很崇拜天神。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就算不是天神,也一样可以做到这些惊人之举。这类人,就是魔法师。魔法师也是人,他们有血有肉,和普通人一样都是人。
一个鼻子两只手,两只眼睛两条腿,从外表上看,和普通人没啥大的区别。其实压根儿就没区别,魔法师还不也是人麽。他们也是爹生娘养的,也不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若雪、露茜,还有艾琳娜,他们都是魔法师。若雪是水系魔法师,露茜是光系魔法师,艾琳娜是暗黑系魔法师。但甭管是什么系的魔法师,反正她们和正常人没啥大不同。
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们拥有了魔力。魔法师可以感受到天地元素的存在,温柔的水元素、热情的火元素、自由的风元素、柔和的光元素、厚实的土元素、邪魅的暗元素、生命的木元素、狂放的雷元素等等。这些都是与天地共存的基本元素,他们应该早已被人所熟知。大江大海和湖泊,大雨和波涛,冰雹和海啸,不就是水元素的汇集么。
炙热的烈焰,火灾的肆虐,温暖的火炉,火元素与我们共存。轻轻拂面的微风,自由翱翔的风元素大家早已不陌生了。照亮黑暗的是光元素,脚下所踩的就是土元素,黑夜的来临迎来暗元素,茂密的森林象征着勃勃生机的木元素。闪现在虚空,瞬息而过,勾勒出美丽的弧线,画出惊心动魄的线条,雷鸣声炸响,雷元素振聋发聩,在黑夜画出一幅黑白抽象画,它是艺术的大师,抽象派的始祖。
魔法元素无所不在,无所不包。魔法大陆便是由元素组成的,风火水地土光暗雷这些都是极为常见的元素,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察觉到它们的存在。只不过,魔法师所感觉到的更加纯粹一些,他们看到的并非元素的表象,而是魔法元素的本身。但凡是魔法师,与魔法元素沟通乃是基本要求,若是连元素都感觉不到,还如何通过冥想引元素入体,增强魔力来修练呢。
判断一名魔法师的天赋如何,最主要的还是看其冥想状态时汇聚魔法元素的快慢。冥想时,魔法元素汇聚的快慢因人而异,有的快一些,有的慢一些,魔力的高低因此而分,魔法师天赋的差距因此而生。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魔法师不是什么神人,只是被上天所选中的有缘人而已。有缘能够感受到魔法元素的存在,有缘能够修炼魔法,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情。魔法师的存在蒙天地恩赐,受万物赐予,更应该造福苍生,给魔法大陆带来福音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