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酒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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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酒祖]
詹天涯、曾达,这两个人原本是上下级的关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如果那夜在人贩子老巢中,胡顺唐并没有被宋松的麻醉枪击倒,而是目睹了其后发生的一切,面对那个保持沉默,又不断重复着“情节严重者,执行死刑”的曾达,他恐怕早就察觉出了这个老人不对劲。因为远在镇魂棺事件中,刘振明就已经猜测出了曾达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对那个贸然闯进病房来的派出所所长所说的话,所做的事,足以证明他的个性属于古科学部激进派,换言之,在这个人的眼中,世间所存在的法律,仅仅是少数人制定给多数人遵守的游戏规则。
赌局也是游戏,那么为什么总是要别人来坐庄呢?
詹天涯是否知道曾达的所作所为,胡顺唐没有办法判断,身在这所特殊的监狱之中,能保持与詹天涯联系的恐怕只有刘振明与曾达两个人,虽说詹天涯叮嘱过,这次的任务由胡顺唐来负责,其他人都得听他的命令,可詹天涯明知道胡顺唐现在的犯人身份是没有办法与他取得联系的,如果他又得知曾达做出了这种事情,那么剩下只有刘振明一个人可以与他联系。
这就是詹天涯最聪明的地方,表面上让胡顺唐负责,但暗地里却让刘振明监视一切。
曾达和名单上的那个五个人很明显已经控制了这所监狱,而这五个人背后的指使者,毫无疑问就是曾达。是的,这里脱离了古科学部的管辖范围,在这个过程中,曾达到底是动了什么手脚让他自己成为了这里的王者,但有一点胡顺唐可以肯定,曾达的背后一定有人支持,说不定就是军方的高层。
换个角度来想,得出这个结论后还可以推断出,古科学部上层或者是军方其他部门,已对詹天涯不满。
胡顺唐思来想去,觉得还是首先得百分之百确定曾达就是内鬼,于是问:“是你把安全屋的消息透露给那个奇怪的模仿者吧?”
胡顺唐之所以没有直接说“判官”,而要说“模仿者”,目的就是为了试探曾达是否知道夜叉王与判官属于同一人。判官的嘴很严,而且有自己的目标计划,况且他只是贺昌龙一部分的意识而化成的,而夜叉王又擅长转移身体,现在夜叉王占了判官的身体,回到了贺昌龙的体内,这应该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这个过程又是怎么回事?就看胡顺唐怎么去编造故事了。而知道这件事底细的其他人,只有莎莉、况国华,以及在况国华体内的那个冥耳首领的记忆体。
夜叉王将莎莉藏了起来,古科学部找不到,唯一能够下手的只有况国华,但詹天涯会将这些秘密透露给除了自己的其他人吗?不,不会。因为他来到监狱,同时看到刘振明和夜叉王的时候,刘振明那句话明显是知道了夜叉王转移了身体,却不知道这其中隐藏着的秘密,如果知道,他的表情一定不会那么平静。
“模仿者?噢,你是说那个画脸谱当面罩的家伙吧?”曾达挑了下眉毛,“算是吧,但又不算是,我只是知道成都范围所有安全屋的位置,但不知道他们具体在哪个安全屋内,那家伙很有一套,自己竟然就找到了。”曾达道,“不过感谢有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家伙,如果不是他,我的计划没有办法进行得如此顺利。”
胡顺唐听到这,心中松了一口气。这就对了,曾达并不知道夜叉王与判官之间的关系,那么更不知道阎王刃是一把钥匙,可他的计划是什么呢?
“你的计划就是要杀死盐爷?”胡顺唐问,这点很纳闷,曾达是个嫉恶如仇的人,难道是因为盐爷当初犯下的罪行而要杀死他?和判官所说的一样,那样做仅仅是为了正义,不,判官却说那是交换,可曾达其后的回答让胡顺唐有些意外。
曾达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手绢交给胡顺唐,示意他擦擦脸,又道:“我和那个家伙都有相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接近你。他接近你,是为了更方便自己的复仇计划,杀死夜叉王,不过现在看来,这家伙失败了,身体也没了,很可悲,但我成功了,我终于可以在一个我能掌控的范围内和你商谈下面的事情。”
确定了。曾达百分之一百不知道判官和夜叉王的关系,就如寻找阎王刃的过程中,胡顺唐也推测判官仅仅是为了要复仇。曾达的目的就是为了搅和詹天涯这次的pass任务,因为执行那任务的人原本就是盐爷,而盐爷被杀,詹天涯只能被迫起用自己。
胡顺唐用手绢擦拭着脸上的水渍,还有那些没有擦掉的呕吐物,又问:“如果盐爷死了,詹天涯没有用我,而是选择了其他人,那你的计划不是失败了?”
曾达摆摆手,笑道:“不可能,我与詹天涯算是共事多年,就算他用其他人,也不会找内部的特工假扮犯人,因为内部特工中,懂异术的人只是少部分。就算他真的起用了,那很简单,在那个人没进来之前我就想办法先解决了。”
周密的计划,再加上凶狠的手段,这就是曾达计划成功的关键。他利用了詹天涯的pass任务来执行自己的计划,就好像是杜鹃鸟,会将自己的蛋产在其他鸟类的巢穴中,同时将那个巢穴中已有的蛋推落出去摔碎,产蛋结束后离开,当那只鸟回来之后并不知情,于是将那枚杜鹃鸟的蛋孵化,抚养长大。
詹天涯恐怕还蒙在鼓里,刘振明和夜叉王也同样不知情。
此时,胡顺唐却有一阵阵的窃喜,甚至想大笑出来。因为他清楚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从白狐盖面、镇魂棺、牧鬼箱和阎王刃一系列事件中,他首先学得最多的是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这其中的精髓是什么?那就是利用,人和动物一样,要生存下去就得学会利用,这和人学会使用工具生活是同样的道理,人利用刀叉、筷子来吃饭,人利用动植物来填饱肚子,同时也能换取其他利益。所以,眼下说不定是一个机会,可以从曾达那得知他的目的不说,还能找出詹天涯的目的和他的弱点,将自己这个被利用的角色完美转变。
这些念头在胡顺唐脑子中快速划过的同时,他又感觉到有些害怕。从之前的某个时候开始,他就觉察到了自己的不对劲,好像是阴暗面被无意中挖了出来,主导着他的意识,每次经历的事情和接触的人都在影响着他,阴暗面像是癌细胞一样慢慢扩散,他担心自己有一天真的变成一个没心没肺的怪物。
“胡顺唐,你怎么了?”曾达盯着胡顺唐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最主要的是他双目无神,有些呆滞。
胡顺唐猛然清醒了,知道自己刚才思考得太深,恐怕会被曾达察觉出什么,但又得掩饰住自己的想法,只得依然保持呆滞的模样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做了又有什么好处?”
曾达笑笑:“好处有三个,首先是让你知道詹天涯的真面目,其次是开棺人的秘密,最后一个是将胡淼和莎莉在那个身体中分开来。”
说完,曾达从白大褂口袋中掏出一个和装维生素大小相同的透明瓶子,摇晃了下瓶身,轻轻放在了桌上。
胡顺唐拿了一把椅子挨桌子坐下,他的体力差不多算是恢复了,但身体被重击处还在火烧火燎的痛,他盯着桌上的那个瓶子道:“詹天涯的真面目是什么我没兴趣,开棺人的秘密我迟早也会查清楚,至于你所说的胡淼和莎莉的事情,你认为我会相信吗?你难道会比李朝年那个怪物更厉害?”
实际上,胡顺唐对这三个问题很感兴趣,但以前的教训告诉他,就算有兴趣,也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一点头便迈进了别人布下的圈套之中。
曾达将桌子上的瓶子用手指一拨,让其滑到胡顺唐的身前去,盯着那瓶子说:“这里面装着一种东西,姑且可以称之为酒,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酒祖。因为只要靠它作为基酒,就可以做出市面上任何一种酒来,完全一模一样,就算是最顶级的品酒师都尝不出来其中的区别。”
胡顺唐看了一眼瓶子,又看着曾达,摇头道:“我不信。”
曾达像一个酒水促销员一样继续说着自己的话:“茅台、五粮液、汾酒、泸州老窖、西凤酒、古井贡、董酒、剑南春等等,都可以用这种酒祖做出来,当然我这样说你当然不信,因为你不喝酒,也不懂酒,既然这样,我还得说,有酒祖在,就连红酒都能做出来。”
不可能!胡顺唐脑子里蹦出来三个字,甚至觉得有些可笑。他养父吴天禄曾经是开小超市的,开小超市都明白,酒水饮料是最赚钱的,如果能找到很好的进货渠道,其利润相当可观,可惜吴天禄只是这个渠道中最后的一个环节。所以胡顺唐对酒也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很清楚白酒属蒸馏酒,而红酒又属酿造酒,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制造工艺所需原料都完全不同,要将白酒转化成为红酒,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你往白酒里面兑水加纯葡萄汁,那味道也是有天壤之别。
曾达后退两步,指着脚边那具还未收拾的尸体道:“看看他,死前还念念不忘让自己毙命的酒。还有你隔着那扇玻璃看到的那些手舞足蹈,看见血腥场面,不害怕相反还很兴奋的囚犯门,他们都是我们的第一批顾客,免费品尝。当然,他们喝的都是改良后的酒祖,我们调制其中酒祖的分量,加入其他的替代品,因为不这样做,直接让人饮用,会死得很难看。”
这酒会让人上瘾,先前看到僵尸的表现胡顺唐就已经知道了。
酒瘾比烟瘾更难戒,有烟瘾的人在没有烟的情况下,无非就是略微难受一点,但也能扛过去,但酒瘾却不一样,会让人浑身难受,坐立不安,如果到了那一步,人差不多也算彻底废了。
曾达所说的酒祖听起来就像是高纯度的海洛因一样,直接吸食会导致人死亡,通常这种高纯度的海洛因都会经过好几道程序,说白了,就是在保持海洛因纯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加入其他东西,缩短吸食者死亡的时间。
听起来,酒祖和能让人上瘾的毒品之间关系很近。
胡顺唐将目光投向那个小瓶子,看了许久,抬头道:“这种东西能把胡淼和莎莉分开?可你说了这么久,却没有说出让我信服的理由来,只是告诉我这酒美味,人不喝不行。”
“酒,毕竟是用可食用物制作而成的,而酒祖对身体有益无害。我先前说过酒祖可以改良成为很多品种,这里有个犯人的糖尿病,就是用改良后的酒祖所制作而成的药水治好的。”曾达竖起一根指头,敲了敲桌面,“别忘了,我还有一个身份是医生,对人体构造十分了解,又能治病,又能解剖尸体……”
曾达和那五个人把这个地方当做实验室,把这里的犯人当做了试验用的小白鼠,他所说的第一批顾客,还有得了糖尿病又被治疗好的犯人,都足以证明这一切。难怪他要费尽心机控制这所监狱,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试验他的酒祖。试想,这所特殊的监狱里,关的全是特殊的人,都是声称有精神病进来的,就像僵尸,死了,也可以说犯病自杀身亡,顶多写个报告受个处分。
“曾老……”胡顺唐抓起那个瓶子来,看着曾达,“你知道中国的近代史吗?当年把鸦片带进来的那些家伙,也说鸦片对人体百益而无一害。他们说鸦片可以治病,还起了个儒雅的名字叫‘福寿膏’,得了顽疾生不如死的那些人都吸食鸦片来止痛,效果很明显,的确也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实际上那种东西仅仅只是能够让病人死的时候稍微轻松一点,却不能真正治好他的病,我真不明白你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脑子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胡顺唐说完,将瓶子扔给曾达,曾达抬手接过去,捏在手中,冲胡顺唐招招手道:“你跟我来。”
第十五章[酒祖]
詹天涯、曾达,这两个人原本是上下级的关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如果那夜在人贩子老巢中,胡顺唐并没有被宋松的麻醉枪击倒,而是目睹了其后发生的一切,面对那个保持沉默,又不断重复着“情节严重者,执行死刑”的曾达,他恐怕早就察觉出了这个老人不对劲。因为远在镇魂棺事件中,刘振明就已经猜测出了曾达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对那个贸然闯进病房来的派出所所长所说的话,所做的事,足以证明他的个性属于古科学部激进派,换言之,在这个人的眼中,世间所存在的法律,仅仅是少数人制定给多数人遵守的游戏规则。
赌局也是游戏,那么为什么总是要别人来坐庄呢?
詹天涯是否知道曾达的所作所为,胡顺唐没有办法判断,身在这所特殊的监狱之中,能保持与詹天涯联系的恐怕只有刘振明与曾达两个人,虽说詹天涯叮嘱过,这次的任务由胡顺唐来负责,其他人都得听他的命令,可詹天涯明知道胡顺唐现在的犯人身份是没有办法与他取得联系的,如果他又得知曾达做出了这种事情,那么剩下只有刘振明一个人可以与他联系。
这就是詹天涯最聪明的地方,表面上让胡顺唐负责,但暗地里却让刘振明监视一切。
曾达和名单上的那个五个人很明显已经控制了这所监狱,而这五个人背后的指使者,毫无疑问就是曾达。是的,这里脱离了古科学部的管辖范围,在这个过程中,曾达到底是动了什么手脚让他自己成为了这里的王者,但有一点胡顺唐可以肯定,曾达的背后一定有人支持,说不定就是军方的高层。
换个角度来想,得出这个结论后还可以推断出,古科学部上层或者是军方其他部门,已对詹天涯不满。
胡顺唐思来想去,觉得还是首先得百分之百确定曾达就是内鬼,于是问:“是你把安全屋的消息透露给那个奇怪的模仿者吧?”
胡顺唐之所以没有直接说“判官”,而要说“模仿者”,目的就是为了试探曾达是否知道夜叉王与判官属于同一人。判官的嘴很严,而且有自己的目标计划,况且他只是贺昌龙一部分的意识而化成的,而夜叉王又擅长转移身体,现在夜叉王占了判官的身体,回到了贺昌龙的体内,这应该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这个过程又是怎么回事?就看胡顺唐怎么去编造故事了。而知道这件事底细的其他人,只有莎莉、况国华,以及在况国华体内的那个冥耳首领的记忆体。
夜叉王将莎莉藏了起来,古科学部找不到,唯一能够下手的只有况国华,但詹天涯会将这些秘密透露给除了自己的其他人吗?不,不会。因为他来到监狱,同时看到刘振明和夜叉王的时候,刘振明那句话明显是知道了夜叉王转移了身体,却不知道这其中隐藏着的秘密,如果知道,他的表情一定不会那么平静。
“模仿者?噢,你是说那个画脸谱当面罩的家伙吧?”曾达挑了下眉毛,“算是吧,但又不算是,我只是知道成都范围所有安全屋的位置,但不知道他们具体在哪个安全屋内,那家伙很有一套,自己竟然就找到了。”曾达道,“不过感谢有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家伙,如果不是他,我的计划没有办法进行得如此顺利。”
胡顺唐听到这,心中松了一口气。这就对了,曾达并不知道夜叉王与判官之间的关系,那么更不知道阎王刃是一把钥匙,可他的计划是什么呢?
“你的计划就是要杀死盐爷?”胡顺唐问,这点很纳闷,曾达是个嫉恶如仇的人,难道是因为盐爷当初犯下的罪行而要杀死他?和判官所说的一样,那样做仅仅是为了正义,不,判官却说那是交换,可曾达其后的回答让胡顺唐有些意外。
曾达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手绢交给胡顺唐,示意他擦擦脸,又道:“我和那个家伙都有相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接近你。他接近你,是为了更方便自己的复仇计划,杀死夜叉王,不过现在看来,这家伙失败了,身体也没了,很可悲,但我成功了,我终于可以在一个我能掌控的范围内和你商谈下面的事情。”
确定了。曾达百分之一百不知道判官和夜叉王的关系,就如寻找阎王刃的过程中,胡顺唐也推测判官仅仅是为了要复仇。曾达的目的就是为了搅和詹天涯这次的pass任务,因为执行那任务的人原本就是盐爷,而盐爷被杀,詹天涯只能被迫起用自己。
胡顺唐用手绢擦拭着脸上的水渍,还有那些没有擦掉的呕吐物,又问:“如果盐爷死了,詹天涯没有用我,而是选择了其他人,那你的计划不是失败了?”
曾达摆摆手,笑道:“不可能,我与詹天涯算是共事多年,就算他用其他人,也不会找内部的特工假扮犯人,因为内部特工中,懂异术的人只是少部分。就算他真的起用了,那很简单,在那个人没进来之前我就想办法先解决了。”
周密的计划,再加上凶狠的手段,这就是曾达计划成功的关键。他利用了詹天涯的pass任务来执行自己的计划,就好像是杜鹃鸟,会将自己的蛋产在其他鸟类的巢穴中,同时将那个巢穴中已有的蛋推落出去摔碎,产蛋结束后离开,当那只鸟回来之后并不知情,于是将那枚杜鹃鸟的蛋孵化,抚养长大。
詹天涯恐怕还蒙在鼓里,刘振明和夜叉王也同样不知情。
此时,胡顺唐却有一阵阵的窃喜,甚至想大笑出来。因为他清楚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从白狐盖面、镇魂棺、牧鬼箱和阎王刃一系列事件中,他首先学得最多的是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这其中的精髓是什么?那就是利用,人和动物一样,要生存下去就得学会利用,这和人学会使用工具生活是同样的道理,人利用刀叉、筷子来吃饭,人利用动植物来填饱肚子,同时也能换取其他利益。所以,眼下说不定是一个机会,可以从曾达那得知他的目的不说,还能找出詹天涯的目的和他的弱点,将自己这个被利用的角色完美转变。
这些念头在胡顺唐脑子中快速划过的同时,他又感觉到有些害怕。从之前的某个时候开始,他就觉察到了自己的不对劲,好像是阴暗面被无意中挖了出来,主导着他的意识,每次经历的事情和接触的人都在影响着他,阴暗面像是癌细胞一样慢慢扩散,他担心自己有一天真的变成一个没心没肺的怪物。
“胡顺唐,你怎么了?”曾达盯着胡顺唐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最主要的是他双目无神,有些呆滞。
胡顺唐猛然清醒了,知道自己刚才思考得太深,恐怕会被曾达察觉出什么,但又得掩饰住自己的想法,只得依然保持呆滞的模样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做了又有什么好处?”
曾达笑笑:“好处有三个,首先是让你知道詹天涯的真面目,其次是开棺人的秘密,最后一个是将胡淼和莎莉在那个身体中分开来。”
说完,曾达从白大褂口袋中掏出一个和装维生素大小相同的透明瓶子,摇晃了下瓶身,轻轻放在了桌上。
胡顺唐拿了一把椅子挨桌子坐下,他的体力差不多算是恢复了,但身体被重击处还在火烧火燎的痛,他盯着桌上的那个瓶子道:“詹天涯的真面目是什么我没兴趣,开棺人的秘密我迟早也会查清楚,至于你所说的胡淼和莎莉的事情,你认为我会相信吗?你难道会比李朝年那个怪物更厉害?”
实际上,胡顺唐对这三个问题很感兴趣,但以前的教训告诉他,就算有兴趣,也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一点头便迈进了别人布下的圈套之中。
曾达将桌子上的瓶子用手指一拨,让其滑到胡顺唐的身前去,盯着那瓶子说:“这里面装着一种东西,姑且可以称之为酒,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酒祖。因为只要靠它作为基酒,就可以做出市面上任何一种酒来,完全一模一样,就算是最顶级的品酒师都尝不出来其中的区别。”
胡顺唐看了一眼瓶子,又看着曾达,摇头道:“我不信。”
曾达像一个酒水促销员一样继续说着自己的话:“茅台、五粮液、汾酒、泸州老窖、西凤酒、古井贡、董酒、剑南春等等,都可以用这种酒祖做出来,当然我这样说你当然不信,因为你不喝酒,也不懂酒,既然这样,我还得说,有酒祖在,就连红酒都能做出来。”
不可能!胡顺唐脑子里蹦出来三个字,甚至觉得有些可笑。他养父吴天禄曾经是开小超市的,开小超市都明白,酒水饮料是最赚钱的,如果能找到很好的进货渠道,其利润相当可观,可惜吴天禄只是这个渠道中最后的一个环节。所以胡顺唐对酒也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很清楚白酒属蒸馏酒,而红酒又属酿造酒,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制造工艺所需原料都完全不同,要将白酒转化成为红酒,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你往白酒里面兑水加纯葡萄汁,那味道也是有天壤之别。
曾达后退两步,指着脚边那具还未收拾的尸体道:“看看他,死前还念念不忘让自己毙命的酒。还有你隔着那扇玻璃看到的那些手舞足蹈,看见血腥场面,不害怕相反还很兴奋的囚犯门,他们都是我们的第一批顾客,免费品尝。当然,他们喝的都是改良后的酒祖,我们调制其中酒祖的分量,加入其他的替代品,因为不这样做,直接让人饮用,会死得很难看。”
这酒会让人上瘾,先前看到僵尸的表现胡顺唐就已经知道了。
酒瘾比烟瘾更难戒,有烟瘾的人在没有烟的情况下,无非就是略微难受一点,但也能扛过去,但酒瘾却不一样,会让人浑身难受,坐立不安,如果到了那一步,人差不多也算彻底废了。
曾达所说的酒祖听起来就像是高纯度的海洛因一样,直接吸食会导致人死亡,通常这种高纯度的海洛因都会经过好几道程序,说白了,就是在保持海洛因纯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加入其他东西,缩短吸食者死亡的时间。
听起来,酒祖和能让人上瘾的毒品之间关系很近。
胡顺唐将目光投向那个小瓶子,看了许久,抬头道:“这种东西能把胡淼和莎莉分开?可你说了这么久,却没有说出让我信服的理由来,只是告诉我这酒美味,人不喝不行。”
“酒,毕竟是用可食用物制作而成的,而酒祖对身体有益无害。我先前说过酒祖可以改良成为很多品种,这里有个犯人的糖尿病,就是用改良后的酒祖所制作而成的药水治好的。”曾达竖起一根指头,敲了敲桌面,“别忘了,我还有一个身份是医生,对人体构造十分了解,又能治病,又能解剖尸体……”
曾达和那五个人把这个地方当做实验室,把这里的犯人当做了试验用的小白鼠,他所说的第一批顾客,还有得了糖尿病又被治疗好的犯人,都足以证明这一切。难怪他要费尽心机控制这所监狱,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试验他的酒祖。试想,这所特殊的监狱里,关的全是特殊的人,都是声称有精神病进来的,就像僵尸,死了,也可以说犯病自杀身亡,顶多写个报告受个处分。
“曾老……”胡顺唐抓起那个瓶子来,看着曾达,“你知道中国的近代史吗?当年把鸦片带进来的那些家伙,也说鸦片对人体百益而无一害。他们说鸦片可以治病,还起了个儒雅的名字叫‘福寿膏’,得了顽疾生不如死的那些人都吸食鸦片来止痛,效果很明显,的确也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实际上那种东西仅仅只是能够让病人死的时候稍微轻松一点,却不能真正治好他的病,我真不明白你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脑子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胡顺唐说完,将瓶子扔给曾达,曾达抬手接过去,捏在手中,冲胡顺唐招招手道:“你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