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再见,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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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再见,警察]
不知已经变成什么东西的何志勇跑到了两个民警和米粉店老板的身后,站在几米开外,还渗出血的双眼已经翻白,嘴唇挂着唾液和鲜血的混合物,顺着身体有频率的抽搐而抖动,左手依然握着那个冥币叠成的纸飞机。
“酒……”何志勇口中吐出这个字来的时候,竟然还打了一个酒嗝,裂开的皮肤颤动着,有些扭曲的五官拼凑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随即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向曾达三人慢慢走去。
“锦堂。”曾达在侧目看到向他们走过来的何志勇,向高锦堂低语道,“小心,不要伤了无辜的人。”
高锦堂攥紧拳头答道:“知道。”
陈金城呼出一口气,紧了紧斜跨的包,手慢慢伸了进去,这个动作映在了商务车内的胡顺唐眼中,他一直抬在半空的手轻轻放下,却是拍了拍夜叉王的肩头轻声道:“再等等,有警察,不要伤了无辜的人……”
夜叉王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搓着自己的两根手指头,随着指头的催动,傀儡怪尸慢慢移动到了商务车的中门口,一只手抬起抓住了门把,只需要一个信号,它就会拉开门冲出去。
何志勇说着那个“酒”字从民警和吓得快尿出来的米粉店老板跟前慢慢走过,就在走到三人跟前的时候,突然摔倒了……
讯号!
这就是一个讯号!
何志勇摔倒的同时,高锦堂猛然转身俯身冲向何志勇身下,标准的俯冲规避的动作后,抱住了何志勇的腰间。其身后的民警瞪大了双眼,他们吃惊是因为自己完全没有看清楚高锦堂转身、冲刺、抱住这三个动作是怎么在这段时间内完成的。
拔枪!拔枪!拔枪!两个民警脑子中只有这两个字,就在他们抬手的时候还感觉自己象被点穴一样浑身麻木,这时脑袋从何志勇腋下探出来的高锦堂微微一笑,将何志勇身子向旁边一拽,拽开后,露出了在其身后的已经举起手中带折叠枪托的56式突击步枪的陈金城!
商务车内的胡顺唐见到陈金城举枪,喊道:“咸蛋!救人!”
“啪!”夜叉王打了一个响指,傀儡怪尸拉开车门就冲了出去,与此同时夜叉王也转身从右侧的窗口跃了出去,胡顺唐拔出棺材钉,滑出打开的车门,以前方的傀儡怪尸作为掩护,迎头冲去。
“白痴!”跳出车窗外的夜叉王咬牙在一旁骂道,“正面冲过去!找死吗!?”
“呯……呯……”已经晚了,陈金城扣动了扳机,可子弹击向的不是那两个民警的身体,而是他们腰间的枪套,子弹打穿枪套的绑带,枪套下滑,两个民警也下意识合力抓住了米粉店老板,再顾不得从枪套中滑落的左轮手枪,就向旁边的民居中扑去。
三人扑进后,抓着何志勇的高锦堂大喝一声,奋力将何志勇的身体抛向已经冲到曾达跟前的傀儡怪尸,傀儡怪尸跃起,一脚将何志勇的身体踢飞,借力又向曾达击去,曾达身子一闪,避过傀儡怪尸那致命一击后,抬腿就向其身后的举起棺材钉的胡顺唐压去!
陈金城调转了枪口,却不是瞄准胡顺唐和傀儡怪尸,而是对准了商务车车头,刚才露了个头的夜叉王,随即扣动了扳机,用连续的火力压制着车内的人不要上前。
“放下枪!”
“放下枪!”
镇内,警灯闪烁,警笛齐鸣,两辆面包车停在了几十米开外的地方横住,车内跳下无数警察,持枪瞄准了这个方向,一时也不知道到底应该对准谁,只得大声喝令所有人放下武器。
高锦堂顺势向先前民警和米粉店老板扑进的民居跑去,不慌不忙,还带着笑意,走过去的时候偏头看着在车头那被子弹压得抬不起头的夜叉王,轻轻摇摇头。
“妈的!”夜叉王快速地看着周围的环境,终于发现车旁的小山后方连着的正是那个民居的后方,迎头就飞奔了过去,陈金城的子弹在夜叉王的身后跟随着,打完一个弹夹,单手又换上另外一个弹夹,在看到夜叉王的身影消失在小山之中时,立即调转枪口对准了那一排警车,扳机扣动后,56式突击步枪的子弹将两个警车的警灯打得粉碎,枪口再顺势向下扫过,打爆了面对这个方向的车胎,随即平静地靠在民居的柱头后,躲避着警方射来的子弹。
胡顺唐与曾达的厮斗,谁都没有占到便宜,倒是让胡顺唐觉得奇怪,曾达的身手怎么会如此好?明明没有什么套路,仅仅是普通的擒拿格斗,都用得这么出神入化,而且十分淡定,丝毫不慌乱,连气都不喘,就连那傀儡怪尸在旁边都不知道如何插手,大概是夜叉王的控制,担心伤了胡顺唐的缘故。
被扔出老远的何志勇又一次晃晃悠悠站起来,刚站起来“咔嚓”一声大腿骨却断裂了,只得用双手抓着地向曾达爬行而去,嘴里依然说着那个字——酒。
民居内,高锦堂与两个民警对峙着,米粉店老板瘫倒在地,已经吓尿了,裤裆内湿了一片,从未想到这种事情自己竟然会亲身经历。两个手无寸铁的民警虽然也很害怕,但依然硬挺着站在那,也不躲避高锦堂的眼神,与其对视。
高锦堂看了看两个小警员,咧嘴笑了:“毕业不久吧?哪个学校的?泸州警校?”
两个民警没说话,半晌后其中一个才点了点头。
“冯教官还好吧?”高锦堂依然带着笑意。
两个民警一愣,随即立即对视了一眼,马上明白眼前这个人也许……
在其中一个民警还未开口询问的时候,高锦堂对两个人竖起大拇指说:“做得不错,救人在先,抓人再后,可以打90分了,平日里对自己严格一点,不要做违心的事情,当个……好警察!”
当个好警察!两个民警皱紧的眉头展开,又对视了一眼,正要说话,后方的屋门被一脚踹飞了,随即夜叉王从屋内飞了出来,扑向高锦堂,抱住他的身体一同滚出了民居,两人抱紧翻滚到了街道中心,厮打着。
两个民警追出来看了一眼,其中一个赶紧回去背起米粉店老板向警车方向跑去,对面唯一持有防爆盾牌的几个警察立即冲了上来,掩护着两个民警和米粉店老板撤离到警车后方。
在没有罪孽堂那种利于高锦堂的环境下,高锦堂根本不是夜叉王的对手,整个人的面部几乎被夜叉王给揍开花了,在不远处的陈金城好几次想出来救援,都被警方的火力给压了回去。
陈金城也好几次瞄准了夜叉王的脑袋,却没有扣动扳机,那是曾达的交代,不要杀害胡顺唐那支队伍中的任何一个人,可这是为什么?陈金城不明白,他想不明白。
高锦堂用双臂挡住自己的面部,却无法完全挡下夜叉王如雨点般的拳头,终于他用力推开夜叉王,仰头朝天大声喊道:“走吧!这里的计划完成了!走吧!快他妈走吧!把剩下的事情安安心心都给做了!”
高锦堂的话传进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胡顺唐闪身离开,看着压住高锦堂的夜叉王举起拳头,却没有再击打下去,而是愣在那看着高锦堂满脸是血的面部,许久终于直起身子来,吹了口哨,领了傀儡怪尸就向商务车跑去,跑过胡顺唐身边的时候,拽了胡顺唐就走,一语不发,却在跑了十几米后又回头看了高锦堂一眼,眼中的愤怒早已消失。
曾达立即转身向高锦堂跑去,刚探头,警方又集中火力打了过来,曾达闪身回避,摇头道:“这群小伙子在射击课肯定得的都是零分!”
自言自语完,曾达又扭头向陈金城喊道:“烟雾弹!”
陈金城掏出两个烟雾弹扔向街道中心,等烟雾弹爆开烟雾腾出后,又对准那个方向胡乱开了几枪,接着又扔了两颗闪光弹。曾达趁着这个机会,赶紧冲向街道中抱起高锦堂就向民居后方的山林中跑去。
远处,商务车原地打转后,葬青衣将车横在镇子门口,刘振明同时打开车门,接应了胡顺唐、夜叉王和他的傀儡怪尸上车,随即关门,胡顺唐跃上车就指着山中说:“走!抢在曾达前头找到五行坊!否则就晚了!”
葬青衣点头,狠下一脚踩死了油门……
曾达搀扶着意识有些不清楚的高锦堂慢慢走着,陈金城持枪站在后方掩护,一面朝着冲出烟雾的警察脚前点射逼退他们,一面准备着将剩下的烟雾弹和闪光弹全部扔出去。
三人有秩序地撤离,可高锦堂却好像并不愿意再走,低声叫着曾达的名字“曾老”,曾达不理他,咬着牙继续搀扶着高锦堂缓慢前进。
“曾老!”高锦堂又说,期待曾达能够回应,曾达没有理他,依然向前吃力的走着。
“高锦堂!给老子闭嘴!”后方的陈金城骂道。
“曾老!你们走吧!我不走了,我真的累了!”高锦堂用尽力气将曾达给推开,曾达干脆抱着高锦堂继续前进,虽然曾达算是这个年龄段中最彪悍的老人,但依然不得不服老,抱着高锦堂走不了多久就气喘吁吁,双臂双腿发酸。
高锦堂干脆按住曾达的胸口,用力一推,让自己的身体从其怀抱中滚落下来,挣扎着靠着后方的一颗树道:“走吧,我活了这么多年算是赚了,真的,够了。”
陈金城掏出烟雾弹又扔了出去,转身来到高锦堂身边蹲下来,伸手要去搀扶他,却被高锦堂一巴掌打开,带着难看的笑容道:“金城!你他妈又来了,不听话是不是?”
“我们现在不是警察了,什么都不是了,所以我不用再听你的命令,我们还有事没有做完呢。”陈金城把枪跨好,就要搀扶高锦堂。
高锦堂挥挥手,看着曾达,面无表情的曾达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此时高锦堂突然发现自己背靠着的是一颗高大的银杏树,他抬头看着茂密的树顶,揉了揉眼睛,以为看不清楚是因为血污导致的,却遗忘了双眼早被揍得肿得凸起,遮挡住了双眼,只能透过那一条微小的缝隙窥视着外界。
“妈的!”陈金城提枪就准备去追赶胡顺唐一伙儿,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夜叉王打成马蜂窝。
高锦堂一把抓住陈金城的裤脚,摇头道:“喂,听我最后一次行不行?别找那家伙的麻烦,记得吗?当警察的人要留意别人的眼神,我从他眼睛里面能看出来,他不是坏人,不是我们所说的坏人。”
陈金城转身来又要作势抱起高锦堂,高锦堂靠紧了树干摇头道:“我迟早要死了,就算平平安安我能活多久?十天?二十天?我这个病要不是曾老给我撑着,早就死硬了,我死在这,总比死在医院的床上好,我不喜欢追悼会,再说了,我们做了这样的事情,没有人给我们开追悼会,死了能有人给你收尸,一把火烧了,骨灰随便找个地方一放,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一辈子就这么结束了。”
曾达和陈金城看着树下的高锦堂,一句话没说,能说什么?他们只想听,只想听这个昔日并肩作战的战友还有多少话想说,他们想要记住他最后的话,刻在心里,带进坟墓中,如果他们死后还有坟墓。
远处烟雾慢慢散开,警方从民居周围围了过来,却碍于茂密的山林没有贸然进入,只是用扩音器在那呼喊着让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喂,你们听听,以前这种话是我们讲给其他人的,真可妈可笑,今天自己听了一遍……”高锦堂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得人心酸,他又抓起一片银杏树叶子,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着,“我记得当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有一颗银杏树,那时候真没文化,都不知道银杏树是咱们中国的国树,代表了长寿,但后来又听说银杏树好,银杏果也好,但吃多了也会中毒,对了,曾老,这是你告诉我的,我没有记错吧?”
陈金城紧握着手中的56式突击步枪,却没有再看高锦堂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曾达蹲在一旁,捏了下自己的鼻子,仿佛在强忍着什么,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最终还是高锦堂笑道:“曾老,我有个心愿,但也不强求……”
说完,高锦堂撕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的伤痕,手指在那划了一下道:“96年我追捕毒贩的时候,落在那群王八蛋手里了,好在我没有死,却落了一身疤痕,我妈死之前一直埋怨说我这副德行,总是会吓走那些来相亲的女孩儿,所以大半辈子过去了,没个媳妇儿,要是我死了能落个全尸,辛苦两位让美容师给我打理打理,再烧个纸人媳妇儿,我不要太漂亮的,能操持家务孝顺父母的就行,这个要求过分吗?”
曾达和陈金城点了点头,高锦堂挥手道:“好了,走吧。”
曾达使劲点头,转身带了陈金城离开,走了几步曾达慢慢转身,看着银杏树下的高锦堂,刚要开口说话,一直紧盯着两人背影的高锦堂努力睁开肿起的眼睛,敬礼道:“曾老,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还是那句老话对吧——做个好警察!”
“对,做个好警察……”曾达深吸了一口气,回了礼,浑身颤抖着,许久才说,“再见!警察!”
“再见!警察!”陈金城皱眉抑制着自己的爆发,然后转身和曾达消失在山林之中。
等两人走远,高锦堂努力撑着的身子散开了,整个人瘫倒在树下,脑袋歪向一侧,呼吸开始变得缓慢,他努力地抬头看着银杏树的顶端,眼泪从红肿的眼缝中掉落出来,喃喃道:“再见!警察!下辈子如果能选,我还是要当个警察,当个好警察!”
十分钟后,银杏树下,除了已经死去的高锦堂之外,周围围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两个民警站在人群中,看着紧靠着树干的高锦堂,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们虽然从警的时间短,但也能从心里感觉到,这个人是个警察,至少曾经是个警察,还是个好警察。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没有答案,这个答案也许对他们人生来说很重要,因为答案可以变成一座高耸云端的灯塔,照亮他们前进的路。可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他们心中只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答案,那个答案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做个好警察!
两个民警站在那抬手向高锦堂敬礼,这一幕却被赶来的詹天涯、宋松和吴军看在眼中,三个人站在远处停下脚步,一直到那两个民警放下手来,这才慢慢从他们身边走过。所有的人都看着这三个穿着迷彩服,身背多功能武装带,既像特警又像军人的家伙,看着他们拨开人群走到银杏树下,看着正在被法医检查的高锦堂尸体。
“高锦堂,1972年出身,以前是缉毒警察,1996年因为破获贩毒集团荣获公安厅二等功,2003年因为不明原因被调至某市刑警大队,未任职,2008年地震期间,因擅自离岗被处分,离开警队。”詹天涯耳边响起宋松所说的话,这些信息来得太晚了,都是在接受了天网的摄像头照片后,他们才彻底明确了高锦堂的身份,曾经的身份。
“不明原因?怎么会是不明原因?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在那种时候离岗?”詹天涯不明白。
宋松没说,只是盯着屏幕,最终还是吴军将拿到的并不属于官方资料的那张纸上面的文字念了出来:“传言2003年被调离,是因为不满警队中安插进来某上司的亲戚,2008年并未擅自离岗,仅仅是地震开始期间表现良好,上头承诺将其调回一线,但地震结束后并未兑现,找了莫须有的理由……”
“别念了!”詹天涯回忆到这突然张口说,身边的宋松和吴军愣了下,但谁也没有反问詹天涯在说什么,只是那个站在旁边摆弄高锦堂的法医抬头看着他们。
“悍匪呀!”法医粗略检查了高锦堂的尸体后,摇头道,“他的身体应该早就跨了才对,从皮肤表面就能看出身体机能受损,怎么会活这么久?肯定是吸毒的!抬走吧,妈的,老子大老远赶来,饭还没吃呢!”
“吸你妈!滚!”吴军突然沉声骂道。
法医抬头来扶了下眼镜,怒视吴军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詹天涯凑近法医,眼睛却盯着高锦堂的尸身,淡淡地说:“吸——你——妈!给老子滚!否则我马上让你脱了这身皮!”
“哎,你……”法医指着詹天涯。
詹天涯一把抓了他的手指,扭着他的身体将脑袋按了下去,让法医盯着高锦堂的尸体,周围的警察立刻围了上来,吴军和宋松立即转身面朝他们,扫视着周围每个人,此时卢洪营带着的8名特战队员出现在周围,无声无息像是鬼魅一样。
其他警察很知趣地开始做着各自的事情,知道这个来路不明的人肯定不是普通单位的。
詹天涯按着那个法医的脑袋,轻声道:“我现在告诉你,他是警察,而且是个好警察,这样的警察很多,但就因为你这样的败类太多了,导致好警察越来越少!给他磕个头,认个错,然后找你上司辞职,接着滚蛋!”
法医见周围的人没有一个人帮他,只得按照詹天涯的要求跪下磕头,接着起身灰溜溜的离开了,离开人群后就开始骂骂咧咧。詹天涯蹲下来,细心地整理着高锦堂的尸身,抹去他脸上的血污。
宋松蹲下来低声道:“他们肯定走远了,现在追或许还来得及。”
“不急。”詹天涯慢吞吞地清理着高锦堂的尸身,“把这兄弟的尸身给收好了,别扔在这给地方的人,让善后组抬回去,好好整理下,看看他有没有家人,如果有,通知他们,就说……”
詹天涯说到这闭上眼,好半天才说了下面的话:“就说,这位兄弟旅游的时候,遭遇劫匪,却不忘自己曾经是个警察,但最终寡不敌众……明白了吗?”
“明白了!”宋松点头,起身来,此时在一旁的吴军抬手向高锦堂敬礼。随后周围的特战队员也抬手敬礼,这个姿势似乎感染了其他人,虽然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这群来自不明单位的人,要向一个先前他们在围捕的“匪徒”敬礼,但迟疑了一会儿,也纷纷举手敬礼。
那天,银杏树下,没有哭声,只能看到一个手势……
再见,警察。
第五十四章[再见,警察]
不知已经变成什么东西的何志勇跑到了两个民警和米粉店老板的身后,站在几米开外,还渗出血的双眼已经翻白,嘴唇挂着唾液和鲜血的混合物,顺着身体有频率的抽搐而抖动,左手依然握着那个冥币叠成的纸飞机。
“酒……”何志勇口中吐出这个字来的时候,竟然还打了一个酒嗝,裂开的皮肤颤动着,有些扭曲的五官拼凑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随即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向曾达三人慢慢走去。
“锦堂。”曾达在侧目看到向他们走过来的何志勇,向高锦堂低语道,“小心,不要伤了无辜的人。”
高锦堂攥紧拳头答道:“知道。”
陈金城呼出一口气,紧了紧斜跨的包,手慢慢伸了进去,这个动作映在了商务车内的胡顺唐眼中,他一直抬在半空的手轻轻放下,却是拍了拍夜叉王的肩头轻声道:“再等等,有警察,不要伤了无辜的人……”
夜叉王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搓着自己的两根手指头,随着指头的催动,傀儡怪尸慢慢移动到了商务车的中门口,一只手抬起抓住了门把,只需要一个信号,它就会拉开门冲出去。
何志勇说着那个“酒”字从民警和吓得快尿出来的米粉店老板跟前慢慢走过,就在走到三人跟前的时候,突然摔倒了……
讯号!
这就是一个讯号!
何志勇摔倒的同时,高锦堂猛然转身俯身冲向何志勇身下,标准的俯冲规避的动作后,抱住了何志勇的腰间。其身后的民警瞪大了双眼,他们吃惊是因为自己完全没有看清楚高锦堂转身、冲刺、抱住这三个动作是怎么在这段时间内完成的。
拔枪!拔枪!拔枪!两个民警脑子中只有这两个字,就在他们抬手的时候还感觉自己象被点穴一样浑身麻木,这时脑袋从何志勇腋下探出来的高锦堂微微一笑,将何志勇身子向旁边一拽,拽开后,露出了在其身后的已经举起手中带折叠枪托的56式突击步枪的陈金城!
商务车内的胡顺唐见到陈金城举枪,喊道:“咸蛋!救人!”
“啪!”夜叉王打了一个响指,傀儡怪尸拉开车门就冲了出去,与此同时夜叉王也转身从右侧的窗口跃了出去,胡顺唐拔出棺材钉,滑出打开的车门,以前方的傀儡怪尸作为掩护,迎头冲去。
“白痴!”跳出车窗外的夜叉王咬牙在一旁骂道,“正面冲过去!找死吗!?”
“呯……呯……”已经晚了,陈金城扣动了扳机,可子弹击向的不是那两个民警的身体,而是他们腰间的枪套,子弹打穿枪套的绑带,枪套下滑,两个民警也下意识合力抓住了米粉店老板,再顾不得从枪套中滑落的左轮手枪,就向旁边的民居中扑去。
三人扑进后,抓着何志勇的高锦堂大喝一声,奋力将何志勇的身体抛向已经冲到曾达跟前的傀儡怪尸,傀儡怪尸跃起,一脚将何志勇的身体踢飞,借力又向曾达击去,曾达身子一闪,避过傀儡怪尸那致命一击后,抬腿就向其身后的举起棺材钉的胡顺唐压去!
陈金城调转了枪口,却不是瞄准胡顺唐和傀儡怪尸,而是对准了商务车车头,刚才露了个头的夜叉王,随即扣动了扳机,用连续的火力压制着车内的人不要上前。
“放下枪!”
“放下枪!”
镇内,警灯闪烁,警笛齐鸣,两辆面包车停在了几十米开外的地方横住,车内跳下无数警察,持枪瞄准了这个方向,一时也不知道到底应该对准谁,只得大声喝令所有人放下武器。
高锦堂顺势向先前民警和米粉店老板扑进的民居跑去,不慌不忙,还带着笑意,走过去的时候偏头看着在车头那被子弹压得抬不起头的夜叉王,轻轻摇摇头。
“妈的!”夜叉王快速地看着周围的环境,终于发现车旁的小山后方连着的正是那个民居的后方,迎头就飞奔了过去,陈金城的子弹在夜叉王的身后跟随着,打完一个弹夹,单手又换上另外一个弹夹,在看到夜叉王的身影消失在小山之中时,立即调转枪口对准了那一排警车,扳机扣动后,56式突击步枪的子弹将两个警车的警灯打得粉碎,枪口再顺势向下扫过,打爆了面对这个方向的车胎,随即平静地靠在民居的柱头后,躲避着警方射来的子弹。
胡顺唐与曾达的厮斗,谁都没有占到便宜,倒是让胡顺唐觉得奇怪,曾达的身手怎么会如此好?明明没有什么套路,仅仅是普通的擒拿格斗,都用得这么出神入化,而且十分淡定,丝毫不慌乱,连气都不喘,就连那傀儡怪尸在旁边都不知道如何插手,大概是夜叉王的控制,担心伤了胡顺唐的缘故。
被扔出老远的何志勇又一次晃晃悠悠站起来,刚站起来“咔嚓”一声大腿骨却断裂了,只得用双手抓着地向曾达爬行而去,嘴里依然说着那个字——酒。
民居内,高锦堂与两个民警对峙着,米粉店老板瘫倒在地,已经吓尿了,裤裆内湿了一片,从未想到这种事情自己竟然会亲身经历。两个手无寸铁的民警虽然也很害怕,但依然硬挺着站在那,也不躲避高锦堂的眼神,与其对视。
高锦堂看了看两个小警员,咧嘴笑了:“毕业不久吧?哪个学校的?泸州警校?”
两个民警没说话,半晌后其中一个才点了点头。
“冯教官还好吧?”高锦堂依然带着笑意。
两个民警一愣,随即立即对视了一眼,马上明白眼前这个人也许……
在其中一个民警还未开口询问的时候,高锦堂对两个人竖起大拇指说:“做得不错,救人在先,抓人再后,可以打90分了,平日里对自己严格一点,不要做违心的事情,当个……好警察!”
当个好警察!两个民警皱紧的眉头展开,又对视了一眼,正要说话,后方的屋门被一脚踹飞了,随即夜叉王从屋内飞了出来,扑向高锦堂,抱住他的身体一同滚出了民居,两人抱紧翻滚到了街道中心,厮打着。
两个民警追出来看了一眼,其中一个赶紧回去背起米粉店老板向警车方向跑去,对面唯一持有防爆盾牌的几个警察立即冲了上来,掩护着两个民警和米粉店老板撤离到警车后方。
在没有罪孽堂那种利于高锦堂的环境下,高锦堂根本不是夜叉王的对手,整个人的面部几乎被夜叉王给揍开花了,在不远处的陈金城好几次想出来救援,都被警方的火力给压了回去。
陈金城也好几次瞄准了夜叉王的脑袋,却没有扣动扳机,那是曾达的交代,不要杀害胡顺唐那支队伍中的任何一个人,可这是为什么?陈金城不明白,他想不明白。
高锦堂用双臂挡住自己的面部,却无法完全挡下夜叉王如雨点般的拳头,终于他用力推开夜叉王,仰头朝天大声喊道:“走吧!这里的计划完成了!走吧!快他妈走吧!把剩下的事情安安心心都给做了!”
高锦堂的话传进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胡顺唐闪身离开,看着压住高锦堂的夜叉王举起拳头,却没有再击打下去,而是愣在那看着高锦堂满脸是血的面部,许久终于直起身子来,吹了口哨,领了傀儡怪尸就向商务车跑去,跑过胡顺唐身边的时候,拽了胡顺唐就走,一语不发,却在跑了十几米后又回头看了高锦堂一眼,眼中的愤怒早已消失。
曾达立即转身向高锦堂跑去,刚探头,警方又集中火力打了过来,曾达闪身回避,摇头道:“这群小伙子在射击课肯定得的都是零分!”
自言自语完,曾达又扭头向陈金城喊道:“烟雾弹!”
陈金城掏出两个烟雾弹扔向街道中心,等烟雾弹爆开烟雾腾出后,又对准那个方向胡乱开了几枪,接着又扔了两颗闪光弹。曾达趁着这个机会,赶紧冲向街道中抱起高锦堂就向民居后方的山林中跑去。
远处,商务车原地打转后,葬青衣将车横在镇子门口,刘振明同时打开车门,接应了胡顺唐、夜叉王和他的傀儡怪尸上车,随即关门,胡顺唐跃上车就指着山中说:“走!抢在曾达前头找到五行坊!否则就晚了!”
葬青衣点头,狠下一脚踩死了油门……
曾达搀扶着意识有些不清楚的高锦堂慢慢走着,陈金城持枪站在后方掩护,一面朝着冲出烟雾的警察脚前点射逼退他们,一面准备着将剩下的烟雾弹和闪光弹全部扔出去。
三人有秩序地撤离,可高锦堂却好像并不愿意再走,低声叫着曾达的名字“曾老”,曾达不理他,咬着牙继续搀扶着高锦堂缓慢前进。
“曾老!”高锦堂又说,期待曾达能够回应,曾达没有理他,依然向前吃力的走着。
“高锦堂!给老子闭嘴!”后方的陈金城骂道。
“曾老!你们走吧!我不走了,我真的累了!”高锦堂用尽力气将曾达给推开,曾达干脆抱着高锦堂继续前进,虽然曾达算是这个年龄段中最彪悍的老人,但依然不得不服老,抱着高锦堂走不了多久就气喘吁吁,双臂双腿发酸。
高锦堂干脆按住曾达的胸口,用力一推,让自己的身体从其怀抱中滚落下来,挣扎着靠着后方的一颗树道:“走吧,我活了这么多年算是赚了,真的,够了。”
陈金城掏出烟雾弹又扔了出去,转身来到高锦堂身边蹲下来,伸手要去搀扶他,却被高锦堂一巴掌打开,带着难看的笑容道:“金城!你他妈又来了,不听话是不是?”
“我们现在不是警察了,什么都不是了,所以我不用再听你的命令,我们还有事没有做完呢。”陈金城把枪跨好,就要搀扶高锦堂。
高锦堂挥挥手,看着曾达,面无表情的曾达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此时高锦堂突然发现自己背靠着的是一颗高大的银杏树,他抬头看着茂密的树顶,揉了揉眼睛,以为看不清楚是因为血污导致的,却遗忘了双眼早被揍得肿得凸起,遮挡住了双眼,只能透过那一条微小的缝隙窥视着外界。
“妈的!”陈金城提枪就准备去追赶胡顺唐一伙儿,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夜叉王打成马蜂窝。
高锦堂一把抓住陈金城的裤脚,摇头道:“喂,听我最后一次行不行?别找那家伙的麻烦,记得吗?当警察的人要留意别人的眼神,我从他眼睛里面能看出来,他不是坏人,不是我们所说的坏人。”
陈金城转身来又要作势抱起高锦堂,高锦堂靠紧了树干摇头道:“我迟早要死了,就算平平安安我能活多久?十天?二十天?我这个病要不是曾老给我撑着,早就死硬了,我死在这,总比死在医院的床上好,我不喜欢追悼会,再说了,我们做了这样的事情,没有人给我们开追悼会,死了能有人给你收尸,一把火烧了,骨灰随便找个地方一放,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一辈子就这么结束了。”
曾达和陈金城看着树下的高锦堂,一句话没说,能说什么?他们只想听,只想听这个昔日并肩作战的战友还有多少话想说,他们想要记住他最后的话,刻在心里,带进坟墓中,如果他们死后还有坟墓。
远处烟雾慢慢散开,警方从民居周围围了过来,却碍于茂密的山林没有贸然进入,只是用扩音器在那呼喊着让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喂,你们听听,以前这种话是我们讲给其他人的,真可妈可笑,今天自己听了一遍……”高锦堂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得人心酸,他又抓起一片银杏树叶子,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着,“我记得当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有一颗银杏树,那时候真没文化,都不知道银杏树是咱们中国的国树,代表了长寿,但后来又听说银杏树好,银杏果也好,但吃多了也会中毒,对了,曾老,这是你告诉我的,我没有记错吧?”
陈金城紧握着手中的56式突击步枪,却没有再看高锦堂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曾达蹲在一旁,捏了下自己的鼻子,仿佛在强忍着什么,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最终还是高锦堂笑道:“曾老,我有个心愿,但也不强求……”
说完,高锦堂撕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的伤痕,手指在那划了一下道:“96年我追捕毒贩的时候,落在那群王八蛋手里了,好在我没有死,却落了一身疤痕,我妈死之前一直埋怨说我这副德行,总是会吓走那些来相亲的女孩儿,所以大半辈子过去了,没个媳妇儿,要是我死了能落个全尸,辛苦两位让美容师给我打理打理,再烧个纸人媳妇儿,我不要太漂亮的,能操持家务孝顺父母的就行,这个要求过分吗?”
曾达和陈金城点了点头,高锦堂挥手道:“好了,走吧。”
曾达使劲点头,转身带了陈金城离开,走了几步曾达慢慢转身,看着银杏树下的高锦堂,刚要开口说话,一直紧盯着两人背影的高锦堂努力睁开肿起的眼睛,敬礼道:“曾老,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还是那句老话对吧——做个好警察!”
“对,做个好警察……”曾达深吸了一口气,回了礼,浑身颤抖着,许久才说,“再见!警察!”
“再见!警察!”陈金城皱眉抑制着自己的爆发,然后转身和曾达消失在山林之中。
等两人走远,高锦堂努力撑着的身子散开了,整个人瘫倒在树下,脑袋歪向一侧,呼吸开始变得缓慢,他努力地抬头看着银杏树的顶端,眼泪从红肿的眼缝中掉落出来,喃喃道:“再见!警察!下辈子如果能选,我还是要当个警察,当个好警察!”
十分钟后,银杏树下,除了已经死去的高锦堂之外,周围围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两个民警站在人群中,看着紧靠着树干的高锦堂,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们虽然从警的时间短,但也能从心里感觉到,这个人是个警察,至少曾经是个警察,还是个好警察。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没有答案,这个答案也许对他们人生来说很重要,因为答案可以变成一座高耸云端的灯塔,照亮他们前进的路。可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他们心中只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答案,那个答案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做个好警察!
两个民警站在那抬手向高锦堂敬礼,这一幕却被赶来的詹天涯、宋松和吴军看在眼中,三个人站在远处停下脚步,一直到那两个民警放下手来,这才慢慢从他们身边走过。所有的人都看着这三个穿着迷彩服,身背多功能武装带,既像特警又像军人的家伙,看着他们拨开人群走到银杏树下,看着正在被法医检查的高锦堂尸体。
“高锦堂,1972年出身,以前是缉毒警察,1996年因为破获贩毒集团荣获公安厅二等功,2003年因为不明原因被调至某市刑警大队,未任职,2008年地震期间,因擅自离岗被处分,离开警队。”詹天涯耳边响起宋松所说的话,这些信息来得太晚了,都是在接受了天网的摄像头照片后,他们才彻底明确了高锦堂的身份,曾经的身份。
“不明原因?怎么会是不明原因?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在那种时候离岗?”詹天涯不明白。
宋松没说,只是盯着屏幕,最终还是吴军将拿到的并不属于官方资料的那张纸上面的文字念了出来:“传言2003年被调离,是因为不满警队中安插进来某上司的亲戚,2008年并未擅自离岗,仅仅是地震开始期间表现良好,上头承诺将其调回一线,但地震结束后并未兑现,找了莫须有的理由……”
“别念了!”詹天涯回忆到这突然张口说,身边的宋松和吴军愣了下,但谁也没有反问詹天涯在说什么,只是那个站在旁边摆弄高锦堂的法医抬头看着他们。
“悍匪呀!”法医粗略检查了高锦堂的尸体后,摇头道,“他的身体应该早就跨了才对,从皮肤表面就能看出身体机能受损,怎么会活这么久?肯定是吸毒的!抬走吧,妈的,老子大老远赶来,饭还没吃呢!”
“吸你妈!滚!”吴军突然沉声骂道。
法医抬头来扶了下眼镜,怒视吴军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詹天涯凑近法医,眼睛却盯着高锦堂的尸身,淡淡地说:“吸——你——妈!给老子滚!否则我马上让你脱了这身皮!”
“哎,你……”法医指着詹天涯。
詹天涯一把抓了他的手指,扭着他的身体将脑袋按了下去,让法医盯着高锦堂的尸体,周围的警察立刻围了上来,吴军和宋松立即转身面朝他们,扫视着周围每个人,此时卢洪营带着的8名特战队员出现在周围,无声无息像是鬼魅一样。
其他警察很知趣地开始做着各自的事情,知道这个来路不明的人肯定不是普通单位的。
詹天涯按着那个法医的脑袋,轻声道:“我现在告诉你,他是警察,而且是个好警察,这样的警察很多,但就因为你这样的败类太多了,导致好警察越来越少!给他磕个头,认个错,然后找你上司辞职,接着滚蛋!”
法医见周围的人没有一个人帮他,只得按照詹天涯的要求跪下磕头,接着起身灰溜溜的离开了,离开人群后就开始骂骂咧咧。詹天涯蹲下来,细心地整理着高锦堂的尸身,抹去他脸上的血污。
宋松蹲下来低声道:“他们肯定走远了,现在追或许还来得及。”
“不急。”詹天涯慢吞吞地清理着高锦堂的尸身,“把这兄弟的尸身给收好了,别扔在这给地方的人,让善后组抬回去,好好整理下,看看他有没有家人,如果有,通知他们,就说……”
詹天涯说到这闭上眼,好半天才说了下面的话:“就说,这位兄弟旅游的时候,遭遇劫匪,却不忘自己曾经是个警察,但最终寡不敌众……明白了吗?”
“明白了!”宋松点头,起身来,此时在一旁的吴军抬手向高锦堂敬礼。随后周围的特战队员也抬手敬礼,这个姿势似乎感染了其他人,虽然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这群来自不明单位的人,要向一个先前他们在围捕的“匪徒”敬礼,但迟疑了一会儿,也纷纷举手敬礼。
那天,银杏树下,没有哭声,只能看到一个手势……
再见,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