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三人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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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冷凡的意思是因为洛麒生病所以要在这再留宿一晚,第二天再动身,可是在林之恒不断地“感个冒死不了人”的抗议下改为上午去买东西,主要是林之恒的衣服和翠信鸟,下午出发进军翠居山。
林之恒身边平白无故的多了两个衣着光鲜相貌俊秀的同龄人,一时间还真为自己身上满是破洞的衣服脸红,好在里客栈不远就有一家不错的成衣店。
“老板,把你们这最好的衣服拿出来让小爷过过目。”林之恒还是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走进成衣店里,随意坐下。
“你……”店主人有些犹豫,虽然因为临近翠居山,有过在山中呆了一段时间衣着狼狈但却是有钱的人来买过衣服,但是依稀记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在集市中摆过摊还貌似真救过几个人的样子。
“拿给他吧!”洛麒和冷凡跟在后面进去。
洛麒和冷凡虽然特意换了些较为普通的衣服,可在这种地方显然还算的上精致的。所以店家一看他们的衣着,就再不敢怠慢了。
“这位小爷您里边请,我们这客人消费到一定的数额可以沐浴更衣,我看您是不是?”
“快让他洗洗吧!否则还真对不住你这的衣服。”冷凡冷冷的说。
对着冷凡撇撇嘴,林之恒跟着店家走进里屋去了。
洛麒还随意的看了看店中的陈设,冷凡站在那连动都没动过。
“看样子他确实有些本事,可平白无故来了这么个人,会不会太诡异了些啊?”
“到底有多大本事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就以他那点灵力,连我都能轻松制服他能对咱们产生多大的不利。”洛麒说的倒也是实话,自己灵力确实不高,但好在对魂式的掌握在同一水平中无人能及,看样子林之恒的灵力显然要比自己好若几分,对付他还是很容易的。并且,以洛麒的年里,论实力在平常百姓中怎么也能算是中等偏上,只是金銮城中都天赋异禀,并且自己有了一段空白期,让人觉得不再有提升的可能了,才被看做废物。
“但愿如此吧!”
“金銮城中确实有想把我这废人除之而后快的,但是这么绞尽脑汁的置我于死地的人应该还没有。”虽然这次回去后就不一定了。毕竟在他灵力停滞的那么长时间中,总有些人用这件事嘲讽他,倘若他回去后实力提升迅速,那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败类必将对其下杀手一面日后报复。
“怎么样?”林之恒满脸微笑的对两个不知道在谈论什么凝重话题的两个人说。
“你……”看着面前的林之恒,冷凡不由的有些震惊。男生凌乱的发丝经过梳洗整理一丝不苟的呆在合适的位置,突然变得干净的脸上虽然有一种长期经受风雨洗礼的沧桑,却又显得格外潇洒,一身棕色长袍虽不似城中的那般做工精巧、用料考究,却也绣着即可苍劲有力的墨绿色苍松。叫上一双黑色长靴挺拔而结实,考虑到进山的缘故所以没有太多额外的装饰,只在靴口出用金色丝线点缀了龙纹。当然之所以能让冷凡说不出话来是因为林之恒那个仿佛是他全部家当的破大布兜还挂在身上。
“你把这布兜摘了吧,一会儿再给你买个金蟾壳。”
“金蟾壳?你确定?”林之恒脸上满是惊喜,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攒钱买一个金蟾壳,这样以后被别人追赶的时候逃跑能更利落些。
“老板,这身衣服多少钱。”
“一共两个橙菱。”要是换上别人,这老板定会将这件衣服做工怎样,质地多么好还有沐浴等一类条目收个清楚,可是面前这两位显然不在乎这些小钱。当然,要不是一开始就看出这点,他也不会直接把店里最贵的衣服给林之恒。要知道,在翠居镇的大多数东西还用“圆”来做计量单位呢。
“什么,两个橙菱。”林之恒把那个橙字咬的格外清楚,特别是看到冷凡竟然就这样给他的时候,想要冲过去阻止,可他怎么是冷凡的对手,一把给他推到一旁的凳子上。
“你把钱给我,我的命就是你们的了。”林之恒满脸郁闷的看着付完钱用鄙视的眼光大量着自己的冷凡,“看什么看啊,等有朝一日你连饭都吃不起时你就知道你现在是多么的丧尽天良了。”
“她不是鄙视你节俭,而是鄙视你就换个衣服还把人家的梳子顺了出来。”洛麒从林之恒的袖口里拿出那柄普通的木质梳子,颇为歉意的还给店主。
“不行,花了这么多钱,这梳子算赠送的。”
“看着小爷着实喜欢,这梳子就拿去吧!”店主也不想和他争执,毕竟能随手花两个橙菱的人也不是他惹得起的,再说这把梳子还是自己不懂事的小女儿不知从那个骗子的手中买来的,确实不怎么好用,给他也无妨。
在冷凡和洛麒满脸无奈的表情下,林之恒乐呵呵的抱着自己的小梳子和强行被冷凡摘下来的破布口袋出门买金蟾壳去了。
为了防止林之恒再做如此丢人的事,洛麒和林之恒一起去买价格基本一定的翠信鸟,冷凡自己去买金蟾壳。
“不知两位小爷要什么啊?”一个在路边摆摊的似乎比洛麒还要小上一些年轻男子看着两个衣着光鲜的客人向自己的摊位走来,主动招呼着。
“叫谁小爷呢,我旁边这位是小爷,我是谁你都不认识了。”刚才洛麒还纳闷明明已经看见了好几家卖翠信鸟的大小摊贩,为什么林之恒非要来这买,原来是这有熟人啊。
“林哥?真是林哥,怎么一天不见你就这身打扮了。”年轻男子颇为激动的说。
“看你这没出息的样,这才哪到哪啊,等有一天哥真发达了,让你也穿这样。”林之恒满身豪气的说,一点没有刚才因为两个橙菱就喋喋不休的样子。
“我就知道林哥一定不是我们这种穷苦的命,我就知道。”年青男子竟然有些动容。一旁的洛麒看着快要两眼泪汪汪的人着实有点佩服林之恒“走到哪丢脸到哪”的本领。
“小兄弟,我们想买一雄两雌三只翠信鸟。”
“哦哦,对不起了,小爷。小的一时兴奋忘了正事。”男子说着在一堆这种大小的笼子中挑选着一笼三只鸟的。这时洛麒才有些惊异的发现,这笼子困住的竟只有雄鸟。
“你先别着急找,让他自己看看,这种有钱人买东西不看质量,也不管价钱。”说着话把那名男子拉到一旁,“我要离开这一段日子,说实话连回不回来都不清楚,这一个橙菱给你,以后做事踏实点,照顾好你的母亲。”
“林哥,我……”
“你什么你啊,看见哥这身衣服没,两个橙菱,况且那边那个人是个冤大头,我跟着他不用你惦记。”
“怎么飞了啊?”洛麒正在努力的区分这些鸟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不料一只看上去越发小巧,头上翎毛竟然是罕见的红色崔欣鸟突然飞起来。
“不应该啊,她的雄鸟在这,她是不会飞走的啊。”买鸟男子,满是不解的看着飞起的鸟,跑了一只还是小事,万一影响了以后的生意可就糟了啊。
“真是怪了,我还总不知道这雌翠信鸟敢离开丈夫的呢,”林之恒虽然也有几分疑惑,但是脸上还是挂满那招牌式的满不在乎,直到看见冷凡肩上刚好落下一只翠信鸟走过来,“原来是发现了更男人的生物了。”原本这句话是想讽刺冷凡的,可仔细一想这不也是在说自己还不如一个女的有雄性魅力吗,于是乎说道一半只能咽了下去。
“看来它和我有缘,就要这只吧!”冷凡刚才还在因为那两个买鸟的不知去向而有些苦恼,却突然发现这小东西落到自己肩上,叫了几声之后就有飞走了。这才跟着它,没想到就真的找到了这两个人。
“你就听这位姐姐的,看看知不知道这只鸟是从哪个笼子处飞出来的啊?”
男子听了命令,手脚麻利的清算着鸟的数量,“是这个,这鸟果然和这位小姐有缘,正好是三只的。”男子嘴上道着祝贺,脸上却满是不愿,要是自己这三十只的那笼该多好啊。
付了钱,几个人便往客栈方向去了。
因为看见了林之恒给那男子钱,所以洛麒本也想多给一些,可却被林之恒拦下,虽然不解,但当着那人的面也没好说什么。
“你为什么不让我多给他些钱呢?”距离那个摊位远了,洛麒才开口。
“我给他钱是因为当我快要饿死的时候,他娘救了我,给了我三天饱饭吃,虽然以后我又救了他几次,教会了他不鸟养鸟,可毕竟人家对我是救命之恩,是高尚,我对他们算是报恩,是本分。只是他为人并不像看见那般老实,若给他钱多了,想必又不干正经事了,我从他家搬出来就是不想让他依赖我生活。他娘最想看到的不是我帮了他多少,而是他长进了多少。”
洛麒看着面前的男人,第一次觉得,这将是个可以交一辈子的朋友。
“况且,马上我们就要进山了,倘若彼此之间不够信任,到了山中绝美好处。因为刚才的事有没有对我肃然起敬啊!”仿佛讲了个笑话一样,林之恒还是没心没肺的笑着,只是洛麒对于刚才林之恒讲的没有半分怀疑。
按照冷凡的意思是因为洛麒生病所以要在这再留宿一晚,第二天再动身,可是在林之恒不断地“感个冒死不了人”的抗议下改为上午去买东西,主要是林之恒的衣服和翠信鸟,下午出发进军翠居山。
林之恒身边平白无故的多了两个衣着光鲜相貌俊秀的同龄人,一时间还真为自己身上满是破洞的衣服脸红,好在里客栈不远就有一家不错的成衣店。
“老板,把你们这最好的衣服拿出来让小爷过过目。”林之恒还是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走进成衣店里,随意坐下。
“你……”店主人有些犹豫,虽然因为临近翠居山,有过在山中呆了一段时间衣着狼狈但却是有钱的人来买过衣服,但是依稀记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在集市中摆过摊还貌似真救过几个人的样子。
“拿给他吧!”洛麒和冷凡跟在后面进去。
洛麒和冷凡虽然特意换了些较为普通的衣服,可在这种地方显然还算的上精致的。所以店家一看他们的衣着,就再不敢怠慢了。
“这位小爷您里边请,我们这客人消费到一定的数额可以沐浴更衣,我看您是不是?”
“快让他洗洗吧!否则还真对不住你这的衣服。”冷凡冷冷的说。
对着冷凡撇撇嘴,林之恒跟着店家走进里屋去了。
洛麒还随意的看了看店中的陈设,冷凡站在那连动都没动过。
“看样子他确实有些本事,可平白无故来了这么个人,会不会太诡异了些啊?”
“到底有多大本事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就以他那点灵力,连我都能轻松制服他能对咱们产生多大的不利。”洛麒说的倒也是实话,自己灵力确实不高,但好在对魂式的掌握在同一水平中无人能及,看样子林之恒的灵力显然要比自己好若几分,对付他还是很容易的。并且,以洛麒的年里,论实力在平常百姓中怎么也能算是中等偏上,只是金銮城中都天赋异禀,并且自己有了一段空白期,让人觉得不再有提升的可能了,才被看做废物。
“但愿如此吧!”
“金銮城中确实有想把我这废人除之而后快的,但是这么绞尽脑汁的置我于死地的人应该还没有。”虽然这次回去后就不一定了。毕竟在他灵力停滞的那么长时间中,总有些人用这件事嘲讽他,倘若他回去后实力提升迅速,那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败类必将对其下杀手一面日后报复。
“怎么样?”林之恒满脸微笑的对两个不知道在谈论什么凝重话题的两个人说。
“你……”看着面前的林之恒,冷凡不由的有些震惊。男生凌乱的发丝经过梳洗整理一丝不苟的呆在合适的位置,突然变得干净的脸上虽然有一种长期经受风雨洗礼的沧桑,却又显得格外潇洒,一身棕色长袍虽不似城中的那般做工精巧、用料考究,却也绣着即可苍劲有力的墨绿色苍松。叫上一双黑色长靴挺拔而结实,考虑到进山的缘故所以没有太多额外的装饰,只在靴口出用金色丝线点缀了龙纹。当然之所以能让冷凡说不出话来是因为林之恒那个仿佛是他全部家当的破大布兜还挂在身上。
“你把这布兜摘了吧,一会儿再给你买个金蟾壳。”
“金蟾壳?你确定?”林之恒脸上满是惊喜,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攒钱买一个金蟾壳,这样以后被别人追赶的时候逃跑能更利落些。
“老板,这身衣服多少钱。”
“一共两个橙菱。”要是换上别人,这老板定会将这件衣服做工怎样,质地多么好还有沐浴等一类条目收个清楚,可是面前这两位显然不在乎这些小钱。当然,要不是一开始就看出这点,他也不会直接把店里最贵的衣服给林之恒。要知道,在翠居镇的大多数东西还用“圆”来做计量单位呢。
“什么,两个橙菱。”林之恒把那个橙字咬的格外清楚,特别是看到冷凡竟然就这样给他的时候,想要冲过去阻止,可他怎么是冷凡的对手,一把给他推到一旁的凳子上。
“你把钱给我,我的命就是你们的了。”林之恒满脸郁闷的看着付完钱用鄙视的眼光大量着自己的冷凡,“看什么看啊,等有朝一日你连饭都吃不起时你就知道你现在是多么的丧尽天良了。”
“她不是鄙视你节俭,而是鄙视你就换个衣服还把人家的梳子顺了出来。”洛麒从林之恒的袖口里拿出那柄普通的木质梳子,颇为歉意的还给店主。
“不行,花了这么多钱,这梳子算赠送的。”
“看着小爷着实喜欢,这梳子就拿去吧!”店主也不想和他争执,毕竟能随手花两个橙菱的人也不是他惹得起的,再说这把梳子还是自己不懂事的小女儿不知从那个骗子的手中买来的,确实不怎么好用,给他也无妨。
在冷凡和洛麒满脸无奈的表情下,林之恒乐呵呵的抱着自己的小梳子和强行被冷凡摘下来的破布口袋出门买金蟾壳去了。
为了防止林之恒再做如此丢人的事,洛麒和林之恒一起去买价格基本一定的翠信鸟,冷凡自己去买金蟾壳。
“不知两位小爷要什么啊?”一个在路边摆摊的似乎比洛麒还要小上一些年轻男子看着两个衣着光鲜的客人向自己的摊位走来,主动招呼着。
“叫谁小爷呢,我旁边这位是小爷,我是谁你都不认识了。”刚才洛麒还纳闷明明已经看见了好几家卖翠信鸟的大小摊贩,为什么林之恒非要来这买,原来是这有熟人啊。
“林哥?真是林哥,怎么一天不见你就这身打扮了。”年轻男子颇为激动的说。
“看你这没出息的样,这才哪到哪啊,等有一天哥真发达了,让你也穿这样。”林之恒满身豪气的说,一点没有刚才因为两个橙菱就喋喋不休的样子。
“我就知道林哥一定不是我们这种穷苦的命,我就知道。”年青男子竟然有些动容。一旁的洛麒看着快要两眼泪汪汪的人着实有点佩服林之恒“走到哪丢脸到哪”的本领。
“小兄弟,我们想买一雄两雌三只翠信鸟。”
“哦哦,对不起了,小爷。小的一时兴奋忘了正事。”男子说着在一堆这种大小的笼子中挑选着一笼三只鸟的。这时洛麒才有些惊异的发现,这笼子困住的竟只有雄鸟。
“你先别着急找,让他自己看看,这种有钱人买东西不看质量,也不管价钱。”说着话把那名男子拉到一旁,“我要离开这一段日子,说实话连回不回来都不清楚,这一个橙菱给你,以后做事踏实点,照顾好你的母亲。”
“林哥,我……”
“你什么你啊,看见哥这身衣服没,两个橙菱,况且那边那个人是个冤大头,我跟着他不用你惦记。”
“怎么飞了啊?”洛麒正在努力的区分这些鸟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不料一只看上去越发小巧,头上翎毛竟然是罕见的红色崔欣鸟突然飞起来。
“不应该啊,她的雄鸟在这,她是不会飞走的啊。”买鸟男子,满是不解的看着飞起的鸟,跑了一只还是小事,万一影响了以后的生意可就糟了啊。
“真是怪了,我还总不知道这雌翠信鸟敢离开丈夫的呢,”林之恒虽然也有几分疑惑,但是脸上还是挂满那招牌式的满不在乎,直到看见冷凡肩上刚好落下一只翠信鸟走过来,“原来是发现了更男人的生物了。”原本这句话是想讽刺冷凡的,可仔细一想这不也是在说自己还不如一个女的有雄性魅力吗,于是乎说道一半只能咽了下去。
“看来它和我有缘,就要这只吧!”冷凡刚才还在因为那两个买鸟的不知去向而有些苦恼,却突然发现这小东西落到自己肩上,叫了几声之后就有飞走了。这才跟着它,没想到就真的找到了这两个人。
“你就听这位姐姐的,看看知不知道这只鸟是从哪个笼子处飞出来的啊?”
男子听了命令,手脚麻利的清算着鸟的数量,“是这个,这鸟果然和这位小姐有缘,正好是三只的。”男子嘴上道着祝贺,脸上却满是不愿,要是自己这三十只的那笼该多好啊。
付了钱,几个人便往客栈方向去了。
因为看见了林之恒给那男子钱,所以洛麒本也想多给一些,可却被林之恒拦下,虽然不解,但当着那人的面也没好说什么。
“你为什么不让我多给他些钱呢?”距离那个摊位远了,洛麒才开口。
“我给他钱是因为当我快要饿死的时候,他娘救了我,给了我三天饱饭吃,虽然以后我又救了他几次,教会了他不鸟养鸟,可毕竟人家对我是救命之恩,是高尚,我对他们算是报恩,是本分。只是他为人并不像看见那般老实,若给他钱多了,想必又不干正经事了,我从他家搬出来就是不想让他依赖我生活。他娘最想看到的不是我帮了他多少,而是他长进了多少。”
洛麒看着面前的男人,第一次觉得,这将是个可以交一辈子的朋友。
“况且,马上我们就要进山了,倘若彼此之间不够信任,到了山中绝美好处。因为刚才的事有没有对我肃然起敬啊!”仿佛讲了个笑话一样,林之恒还是没心没肺的笑着,只是洛麒对于刚才林之恒讲的没有半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