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沙漠之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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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鼻腔里哼唱出的草原长调高亢悠远,舒缓自由。长调在蒙古语中被称作“乌日汀哆”,意为长久与永恒,似乎与眼前的场景有着几分契合。与刚刚的诵经声十分不同,这声音让人感觉身心舒畅,仿佛牛羊、骏马和蓝天,马上就要出现在眼前,心底里只想放下凡尘俗事,躺在青草地上看水流云竞。
周萌和江晓俞的注意力都被这边吸引过去,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一直靠墙坐在角落里、满口花言巧语的老人却忽的站了起来。
在他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丝红润,像是吸收了刚才的那一口血食,他深吸了一口气,胸口高高隆起,却是用尽力气喷了一口鲜血出去,全喷到了骨堆上,化作一团血雾。
接着抹了一下嘴角,语声轻微:“本来想等你慢慢恢复的,看来是真的来不及了,我只能送你到这了……”说完一头栽倒,原来他说的牺牲,竟然是自己。
这时候血雾笼罩着七芒星的法阵,一个黑影从塔顶上落了下来,原来337号实验体一直藏在上面的阴影里或许现在该称它为应龙了。
血雾里一阵翻腾,随着一声吼叫撕开浑浊的空气,巨大的骨龙从血雾中走了出来。它巨大的头骨上只包裹着半边皮肉,仅有的几根肌腱连接着白骨的关节,显然来的有些匆忙。
它昂首而立,没有了昔日的雄壮,空荡荡的胸腔里只有一团紫色的雾气,正挥动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长尾抽打着地面。
但它仍然是一条龙,一条曾经主宰过战场的巨龙,睥睨天下的气势还在,四只龙爪也依旧锐历,爪尖寒光闪闪。它这一生只遇到过一个对手,也是它最后一个对手,应龙似乎把对那个人的怨恨都转移到了面前的两个人身上。
巨龙发出低沉的怒吼,黑色巨塔都开始摇晃,它突然冲向江晓俞,龙爪凌空拍下。
周萌一把拉住江晓俞,大喊:“赶紧往外跑!如果在这里被它堵在墙角,咱们必死无疑!”
……
他们顾不上吐血倒地的老人是不是真的牺牲了自己,也顾不上理会依然哼着长调的草原使者,甚至来不及思考塔里另外的那两个人。
周萌拉着他冲出高塔,骨龙追在后面。刚刚恢复了不完整的身体,骨龙的脚步还有些凌乱,撞烂了高塔的大门,它站在蓝色的河边,示威一般展开了白骨森然的双翼,眼神里满是杀意。
战斗就这样意外而又顺理成章的开始了。
骨龙飞扑向江晓俞,庞大的身体带起一阵烟尘,龙爪像泰山压顶一般铺天盖地挥舞下来。
江晓俞握着枪,手心里都是汗,他往斜后方连翻了几个跟头,险而又险的躲了过去。而龙爪接连落地,拍在他上一刻还在的位置上,击打出一连串的深坑,岩石碎屑四处飞溅。
周萌肩膀受伤,虽然并没有那么严重,但活动稍许受到了些限制。她只能用左手握着匕首,闪过寒光凛冽的龙爪,看准机会一刀刺向骨龙的身体,虽然不知道这一堆白骨之上到底哪里才是要害,但她也只能试试。
没想到匕首刺到龙骨上,大马士革钢千锤百炼的刀尖应声崩断,周萌感觉手臂震的发麻,白骨上却连个痕迹都没有留下。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但眼下却是绝对力量的差距,再多的勇敢也无能为力。
应龙感受到了这一刀,或许对它来说,这只是和爱抚相差无几。但它还是马上转过身来,头颅里闪着紫色亮光的眼睛盯着周萌,突然扬起两只前爪,人立而起,朝她猛扑过来。
周萌拼了命的往旁边一跃,将将躲开了这一击,就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冲江晓俞大喊:“你开枪啊!开枪打它!”
“我不会啊!刚才是离得近,现在这么远,它还动,我打不着它!”
“别废话!弹夹里一共有七发子弹,炼金弹头是第四发,刚才你开了一枪,现在你还有两次练习的机会,快!”
江晓俞最讨厌的就是数学题,哪怕是十以内的加减法,好在周萌已经把答案都告诉了他。
他举起了这把两公斤重的定制款沙漠之鹰,现在还有两次练习机会,第三枪就是炼金弹头,如果打不中,一时间似乎想不到其他可以取胜的手段。这就像一个难度超高的电脑游戏,远超hc难度,你没有魂斗罗的无限子弹,却有同样一碰就死的塑料体格。而且必须三枪干死boss,否则直接gameover,没有重来的机会,自动删存档删游戏主机自爆……
0.50口径的沙漠之鹰,配上10英寸长的多边形精锻加长枪管,即使没有经过执行局的魔改,也具有手枪里的顶级威力,它作为狩猎武器,可以一枪击毙200米之内的任何野兽,但不包括眼前的这条龙。
第一枪果然打偏了,火药燃烧的气体剧烈膨胀冲出枪口,巨响在耳边回荡,即便江晓俞刚刚已经开过一枪有了思想准备,还是再一次被巨大的后坐力震撼了一下。原版的沙漠之鹰被试枪员戏称,只有体重超过八十公斤的人才有可能正常使用它,而鬼知道执行局的人到底又在它上面动了什么手脚。
但在这样的巨响之后,这条龙却无动于衷,依然追逐着眼前身材娇小的周萌,完全不顾及身后这种大杀器正对着自己后脑勺的事实,像一条真正的汉子。
第二枪依然打偏了,子弹擦着巨龙的头骨飞出去,当然擦是相对第一枪说的,距离真正的命中依然有十几米的距离。而骨龙居然还是没有扭头过来看一眼。明明手枪这种东西对它来说应该是不存在的武器,而且如此巨大的声响,总该预示着相当程度上的危险,作为一条龙,无论是出于警觉还是好奇,都应该有所顾及才对,难道它是个聋子?江晓俞心想。
第三枪是唯一的炼金子弹,弹头里混合着贤者之石的粉末,应该蕴含着惊人的力量,但江晓俞握着手枪,心里却忍不住在吐槽。
在塔斯马尼亚岛的南部,他失散多年的师兄里格船长就曾经亲手交给他一把古董手枪,号称装填着贤者之石的子弹,据说还是某个与红酒同名的人所拥有的高级货,一枪命中之后虽然威力惊人,但结果却只有个卵用。
怀着这种“对希望丧失希望”的复杂心情,他瞄准了这条龙的头骨,再一次扣下了扳机。
从鼻腔里哼唱出的草原长调高亢悠远,舒缓自由。长调在蒙古语中被称作“乌日汀哆”,意为长久与永恒,似乎与眼前的场景有着几分契合。与刚刚的诵经声十分不同,这声音让人感觉身心舒畅,仿佛牛羊、骏马和蓝天,马上就要出现在眼前,心底里只想放下凡尘俗事,躺在青草地上看水流云竞。
周萌和江晓俞的注意力都被这边吸引过去,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一直靠墙坐在角落里、满口花言巧语的老人却忽的站了起来。
在他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丝红润,像是吸收了刚才的那一口血食,他深吸了一口气,胸口高高隆起,却是用尽力气喷了一口鲜血出去,全喷到了骨堆上,化作一团血雾。
接着抹了一下嘴角,语声轻微:“本来想等你慢慢恢复的,看来是真的来不及了,我只能送你到这了……”说完一头栽倒,原来他说的牺牲,竟然是自己。
这时候血雾笼罩着七芒星的法阵,一个黑影从塔顶上落了下来,原来337号实验体一直藏在上面的阴影里或许现在该称它为应龙了。
血雾里一阵翻腾,随着一声吼叫撕开浑浊的空气,巨大的骨龙从血雾中走了出来。它巨大的头骨上只包裹着半边皮肉,仅有的几根肌腱连接着白骨的关节,显然来的有些匆忙。
它昂首而立,没有了昔日的雄壮,空荡荡的胸腔里只有一团紫色的雾气,正挥动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长尾抽打着地面。
但它仍然是一条龙,一条曾经主宰过战场的巨龙,睥睨天下的气势还在,四只龙爪也依旧锐历,爪尖寒光闪闪。它这一生只遇到过一个对手,也是它最后一个对手,应龙似乎把对那个人的怨恨都转移到了面前的两个人身上。
巨龙发出低沉的怒吼,黑色巨塔都开始摇晃,它突然冲向江晓俞,龙爪凌空拍下。
周萌一把拉住江晓俞,大喊:“赶紧往外跑!如果在这里被它堵在墙角,咱们必死无疑!”
……
他们顾不上吐血倒地的老人是不是真的牺牲了自己,也顾不上理会依然哼着长调的草原使者,甚至来不及思考塔里另外的那两个人。
周萌拉着他冲出高塔,骨龙追在后面。刚刚恢复了不完整的身体,骨龙的脚步还有些凌乱,撞烂了高塔的大门,它站在蓝色的河边,示威一般展开了白骨森然的双翼,眼神里满是杀意。
战斗就这样意外而又顺理成章的开始了。
骨龙飞扑向江晓俞,庞大的身体带起一阵烟尘,龙爪像泰山压顶一般铺天盖地挥舞下来。
江晓俞握着枪,手心里都是汗,他往斜后方连翻了几个跟头,险而又险的躲了过去。而龙爪接连落地,拍在他上一刻还在的位置上,击打出一连串的深坑,岩石碎屑四处飞溅。
周萌肩膀受伤,虽然并没有那么严重,但活动稍许受到了些限制。她只能用左手握着匕首,闪过寒光凛冽的龙爪,看准机会一刀刺向骨龙的身体,虽然不知道这一堆白骨之上到底哪里才是要害,但她也只能试试。
没想到匕首刺到龙骨上,大马士革钢千锤百炼的刀尖应声崩断,周萌感觉手臂震的发麻,白骨上却连个痕迹都没有留下。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但眼下却是绝对力量的差距,再多的勇敢也无能为力。
应龙感受到了这一刀,或许对它来说,这只是和爱抚相差无几。但它还是马上转过身来,头颅里闪着紫色亮光的眼睛盯着周萌,突然扬起两只前爪,人立而起,朝她猛扑过来。
周萌拼了命的往旁边一跃,将将躲开了这一击,就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冲江晓俞大喊:“你开枪啊!开枪打它!”
“我不会啊!刚才是离得近,现在这么远,它还动,我打不着它!”
“别废话!弹夹里一共有七发子弹,炼金弹头是第四发,刚才你开了一枪,现在你还有两次练习的机会,快!”
江晓俞最讨厌的就是数学题,哪怕是十以内的加减法,好在周萌已经把答案都告诉了他。
他举起了这把两公斤重的定制款沙漠之鹰,现在还有两次练习机会,第三枪就是炼金弹头,如果打不中,一时间似乎想不到其他可以取胜的手段。这就像一个难度超高的电脑游戏,远超hc难度,你没有魂斗罗的无限子弹,却有同样一碰就死的塑料体格。而且必须三枪干死boss,否则直接gameover,没有重来的机会,自动删存档删游戏主机自爆……
0.50口径的沙漠之鹰,配上10英寸长的多边形精锻加长枪管,即使没有经过执行局的魔改,也具有手枪里的顶级威力,它作为狩猎武器,可以一枪击毙200米之内的任何野兽,但不包括眼前的这条龙。
第一枪果然打偏了,火药燃烧的气体剧烈膨胀冲出枪口,巨响在耳边回荡,即便江晓俞刚刚已经开过一枪有了思想准备,还是再一次被巨大的后坐力震撼了一下。原版的沙漠之鹰被试枪员戏称,只有体重超过八十公斤的人才有可能正常使用它,而鬼知道执行局的人到底又在它上面动了什么手脚。
但在这样的巨响之后,这条龙却无动于衷,依然追逐着眼前身材娇小的周萌,完全不顾及身后这种大杀器正对着自己后脑勺的事实,像一条真正的汉子。
第二枪依然打偏了,子弹擦着巨龙的头骨飞出去,当然擦是相对第一枪说的,距离真正的命中依然有十几米的距离。而骨龙居然还是没有扭头过来看一眼。明明手枪这种东西对它来说应该是不存在的武器,而且如此巨大的声响,总该预示着相当程度上的危险,作为一条龙,无论是出于警觉还是好奇,都应该有所顾及才对,难道它是个聋子?江晓俞心想。
第三枪是唯一的炼金子弹,弹头里混合着贤者之石的粉末,应该蕴含着惊人的力量,但江晓俞握着手枪,心里却忍不住在吐槽。
在塔斯马尼亚岛的南部,他失散多年的师兄里格船长就曾经亲手交给他一把古董手枪,号称装填着贤者之石的子弹,据说还是某个与红酒同名的人所拥有的高级货,一枪命中之后虽然威力惊人,但结果却只有个卵用。
怀着这种“对希望丧失希望”的复杂心情,他瞄准了这条龙的头骨,再一次扣下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