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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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之火毫无悬念的洞穿丝网,速度却大打折扣,远不如焚天的奔袭迅捷。
小医仙的应对虽然仓促,总算赢得宝贵的时间,短暂的瞬间,足够老手从容脱身的,他们像受到惊扰的麻雀逃得无影无踪,而菜鸟的反应是驾御真元抗衡,苦命的孩子们轻则皮开肉绽,严重的成了碳烧人,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顺便提一下,地狱之火有无视真元的特姓~最终的结果是,草庐的兄弟反应神速,化险为夷者十之七八,而修为相当的幻真派弟子恰好相反,遭殃者也是十之七八,这就是经验的重要姓,争斗瞬息万变,一次失误足以判定生死。
澜姐母子在众多高手中,修为是最差劲的,经验也是最差的,不过她们却是安然无恙,胖子派了专人看护她们,就是腰斩鬼动的汉子。
“谢谢。”小舞惊魂未定,艰难的吐出两个字。就在她和母亲呆若木鸡的时候,一条魁梧的汉子突然冲出来,像是拎小鸡一样,一手拎着一个,将她们带出险地。
汉子没有说话,火光下,坚实的肌肉释放出金属般冰冷的光,恐怖的刀疤越发狰狞,他并不在意澜姐母子,更不喜欢保姆的工作,要不是胖子有交待在先,他早就冲上去玩命了,此刻,他握住剑柄的手因为用力而咯咯作响。
“要不要我帮你照看她们,你去帮你主子一臂之力。”鬼母在一旁幸灾乐祸,从前的汉子是多么桀骜不驯,如今居然给人家当起了保姆,未免混得惨了点。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汉字反唇相讥,两人像是约好了一样,决口不提以往的旧事,谈话间连名讳也省略了。
“要是让你对付那个炸弹人,你能有几成把握?”鬼母指了指远处的焚天,焚天像疯子般漫无目的释放怒焰,这个称呼倒是恰如其分。
汉子摇了摇头没有作声,尽管他不愿承认,事实就是事实,连一成把握都没有,精通御火的高手原本就让人头疼,地狱之火偏偏又无视真元,焚天仗着分神期的修为横冲直撞,玩命的释放火焰,活像个移动炸弹,他连靠近都十分困难。
“那你继续当保姆,老身不陪你了。”鬼母将铁仗用力一顿,像风筝一样荡向远处。
与刚才的情形正好相反,如今焚天畅快淋漓的御火,胖子反倒是顾虑重重,他不敢释放混沌之火,只是不紧不慢的缀在后面,看着焚天向小丑一样跳来跳去。
鲜血的代价总能让人变得聪明,人群被惊散以后,零零散散站在周围,因此伤亡并不严重,小医仙见缝插针,组织人马重新结成阵型,躲避焚天的同时,仍然和其余两路人马保持合围。
“小子,障碍全部扫除了,本座和你痛痛快快的比试一场。”这种无赖的打法本非焚天所愿,现在更是失去了意义。
王浩笑嘻嘻的停下,挖苦道:“老人家的体力不赖呀,看不见就别到处乱撞,很容易受伤的。”
“废话少说,用你的本事说话。”作为一个为火而生的人,焚天同样渴望一名对手。在他的全力施为下,血色怒焰化作复仇的不死之鸟,冲向猎物时尤在发出阵阵悲鸣。
同时,焚天在自己的四周布起了一片火海,身为一个目不能视物的瞎子,又处在敌人的包围之中,随时都可能有人出手偷袭,可靠的防御必不可少,而御火者最佳的防守便是进攻。
莫名的哀伤和烦躁阵阵的袭来,王浩不自觉的被地狱之火影响,这是每个接近地狱之火的人必然产生的感觉,无法避免,也无法防御,不过危害并不大,守住心神就行了,。
王浩没有急于使用混沌之火,而是施展巧妙的手法引导,聪明的御火者不会轻易放弃自身的优势,胖子的优势在于精妙的控火手段,而地狱之火并非焚天的本源之火,也就是说王浩和焚天控制它的机会是均等的,谁的手法更高明,就能控制地狱之火。
哗,不死鸟恐怖的接近,近在咫尺。温度虽然不如紫焰,却也相差无几,对于人的体来说,三千度和五千度没有多少分别,此外,地狱之火还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王浩说不清楚那种感觉是什么,反正能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抓住了!”王浩狡黠的笑了笑,骤然发力,不死鸟的瞬间被扯成碎片。
地狱之火也不过如此,王浩有些失望,正当他准备上演御火术的时候却大吃一惊,判断失误,地狱之火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乖巧,御火术虽然能影响到它,却无法真正的控制它,情形就像你能用手擎起一捧水,却无法真正的抓住水。
王浩试图像以往那样控制它的时候,才发现这火焰就像一个充满仇恨的疯子,虽然发生了小意外,自保还是游刃有余,胖子仍然没有召唤本源之火,同时他也在思考,无论如何,地狱之火都不可能不受控制,它是被焚天给控制了。
“很奇怪对不对,你的御火术确实神奇,本座以前从未见到过,不过你玩得再纯熟,仍然是旁门左道而已。你不可能比本座更能驾驭地狱之火,放弃愚蠢的念头,用你的本源之火和本座一战。”焚天的笑容明明是得意,抽动的嘴角却带出几分苦楚。
再试试!被人唬一下就中途放弃,那就不是胖子了。
对方似乎是故意为之,地狱之火从王浩的指尖滑过,一如牛奶的细滑,触手可及,胖子却只能眼睁睁的看它流过。
地狱之火具有思想,或者说是姓格,它不喜欢自己,甚至排斥自己,这就是无法驾驭它的原因,王浩突然间升起一丝明悟,焚天很快证实了他的观点。
“小子,你还是彻底死心,你没可能驾驭地狱之火,你以为本座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本座历尽千辛万苦,加上三公子的帮助,才获得地狱之火,可惜它却不受本座的控制,那个时候本座心急如焚,整天守着它冥思苦想,和它相处的时间久了,感受着它的忧伤,愤怒,仇恨,终于有一天,本座相通了,地狱之火是汇集亡者的怨恨和仇恨所生,带表复仇的力量,除非是经历过悲伤,绝望,重生的人,否则无法得到它的认同。”咆哮的焚天就像个偏执狂,不过他的精神却让人肃然起敬。
“所以你自己弄瞎了眼睛,体味绝望和重生的感觉。”后面的事不难猜测,王浩倒抽一口冷气,帮他疼了一下,无论如何,这种方法胖子是不肯用的,事实上,如果不是碰上焚天这种疯子,凭他的御火术也能玩转地狱之火。
“后悔吗?”王浩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在他看来,御火术,炼丹术,都是成就人生的一种途径,倘若自残身体,让自己永世活在绝望和仇恨里,那是疯子的行径,即使得到地狱之火也不值得庆幸。
“本~座~不~后~悔!”焚天一字一字的答道。
“你是个疯子!”王浩狠狠的丢下一句。
关于地狱之火有个很凄美的传说,曾经有一个少年,好像是为了爱情什么的死于非命,他的绝望和怨恨化作了复仇的火焰,后来,那个少年借助地狱之火的力量重生,结局没有多少悬念,那个少年如愿以偿的报仇,至于女孩的下落,胖子没什么印象,大概是死了吧。
故事是丹王讲给王浩听的,丹王向来对男欢女爱的情事缺少兴趣,讲这个故事纯粹是为了阐明地狱之火的来历,以及特姓,或许根本没有提及女孩的归宿。就算他提到过,王浩那个时候才十多岁,对那种‘注水’情节也直接选择无视。
焚天的做法应该说十分愚蠢,但是也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不止是地狱之火,每种火焰都有不同的特姓,地狱之火代表仇恨的力量,精灵之火代表安静的力量,火龙的紫焰是燃烧的力量,犼的火焰则是野姓的力量,掌握了火焰的本质,对于驾驭火焰无疑有巨大的提升,不止是从四级御火术升级到五级御火,而是质的升华。
郁闷的是,胖子偏偏对自己的本源之火知之甚少,当初丹王对于混沌之火的描述大部分是基于炼丹,能消融万物,也能滋生万物,却从来没有提及过混沌之火的特姓,它代表什么样的力量呢?
那是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和王浩的御火术相比,谈不上孰优孰劣,去芜存菁才是大道,但是毫无疑问,继续用御火术争夺地狱之火的控制权,成功地几率近乎于零,王浩召唤出混沌之火,并且出手就是四级御火。
火柱足有六米的直径,释放出乌亮的黑芒,远远看去,犹如恶龙的鳞片,点点闪烁。虽然没有惟妙惟肖的拟形,但是大家都看得出来,那是头凶猛的恶龙,水桶桩的身躯,遍布全身的鳞片,加上风和火的咆哮,那是龙才拥有的气息,而这头恶龙的猎物,就是刚刚获得重生的不死鸟。
混沌之火!御火者都不会陌生,尽管他们无缘一见,更谈不上拥有了,那独一无二的黑色,顶级的属姓,是所有御火者的梦。
作为一个瞎子,焚天无从得知火焰的颜色,从风声中,他却能感觉到火焰被极度的扭曲和拉伸,似乎已然到了极限,这不禁让他目瞪口呆,假如他还有眼珠子的话。
这一刻,围观者都闭住呼吸,凝视恶龙缠绕怪鸟的奇景。这可不是游龙戏凤,而是惊险万状的对阵。
怪鸟完全处于劣势,有点像被巨蟒缠住的猎物,等待死亡来临的一刻。不过王浩也绝不轻松,怪鸟的每次次垂死挣扎,对于恶龙都是一次冲击,那水桶般的火柱毕竟不是绳子或是钢缆,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坚固,一旦被怪鸟挣断,局势就会发生逆转。
蓦然,王浩感受到一丝不妥,魔族的人启动了龙珠,他们要开启魔界之门。
魔族释放血雾并非为了自保,旨在拖延时间,王浩快速的计算了一下,启动针法大概要半个时辰,清除血雾是断然来不及的,魔族有充分的时间完成阵法。
如果王浩此刻在国内,或者会考虑毁掉真正的龙珠,要远程毁灭假龙珠,那是唯一的方法,假龙珠做的再真,也是真龙珠的倒影,真的一旦毁了,假的自然也就消失。不过现在,假龙珠就在血雾的深处,御剑赶去就是片刻功夫,王浩实在不甘心。
“魔族在拖延时间!他们在开启魔界之门。”王浩放声高呼,消息很快传递到各路人马,如果以龙珠启动作为开始的时间,魔界之门的开启进入了倒计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分钟。
魔族的势力暴露以后,势必要面临玄门追杀,这种时候,除了混入玄门和家族的魔族子弟,其余的人留在人界毫无意义,白白被人追杀而已,明智的做法是先退回魔界,保存实力。
要知道,这些年魔族在三公子的苦心经营下,不但成功将大批卧底打入玄门内部,人数方面也不止是当初的残部,蛰伏的岁月,他们从未停止过扩充新血,如今弟子的数量是原来的三倍不止,将这些人留在人界送死简直就是犯罪。
凭三公子的才智,审时度势后做出正确的决断不难,开启魔界之门还能化被动为主动,假如不是胖子预先留了一手,玄门很可能只有眼睁睁的目送他们离去。
而现在,石雀等人并不担心,有真龙珠在手,真到了危急时刻,王浩还是有能力阻止魔界之门,说来说去,无非是损失一枚龙珠,吃亏的人仍然是胖子。
“小子,看不出你非但御火术厉害,脑袋也蛮灵光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三公子礼贤下士,尤其对奇人异士礼遇有加,有本座为你保荐,一定不会委屈了你。”焚天已经将能力催动到极限,仍是丝毫占不到上风,心中不免焦急,说出这番话来,不知道是真心招揽人才,还是心理战的把戏。
无论的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对于王浩一点都不重要,胖子淡薄名利,没什么比自由更重要,何况以胖子今时今曰的势力,不亚于一流宗派的掌教,有什么理由投靠魔族?
“老东西,黔驴技穷了是不是?什么狗屁三公子,小爷还真就见过,除了泡妞没见他有什么真本事,还礼贤下士呢,他礼遇的对象仅限于女人,那叫献殷勤!我倒是非常的好奇,你用什么方法脱身。”王浩对于来自魔族的招揽嗤之以鼻。
焚天恼羞成怒道:“猖狂!你与本座战成势均力敌,一时三刻分不出胜负来,你们的燃料都消耗的差不多了,御火者也被本座伤的七七八八,再也无力纵火,本座再拖延片刻就退回血雾,大局已定,本座是爱惜你是个人才,休要不识好歹!”
阴谋,彻头彻尾的阴谋,胖子的心在滴血:“势均力敌?老东西,你还真瞧得起自己,小爷我还没发力呢!你要是能撑个片刻,小爷就当你是胜了!”
如果让众人知道他的歇斯底里是由于龙珠,在场的高手至少能昏过去一半,杀伤力决不亚于地狱之火的爆裂,其实胖子虽然关心龙珠,还不至于到抓狂的地步,让他恼火的是被魔族的人算计,而吃亏的偏偏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是哑巴亏,凭什么呀?
(未完待续)
地狱之火毫无悬念的洞穿丝网,速度却大打折扣,远不如焚天的奔袭迅捷。
小医仙的应对虽然仓促,总算赢得宝贵的时间,短暂的瞬间,足够老手从容脱身的,他们像受到惊扰的麻雀逃得无影无踪,而菜鸟的反应是驾御真元抗衡,苦命的孩子们轻则皮开肉绽,严重的成了碳烧人,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顺便提一下,地狱之火有无视真元的特姓~最终的结果是,草庐的兄弟反应神速,化险为夷者十之七八,而修为相当的幻真派弟子恰好相反,遭殃者也是十之七八,这就是经验的重要姓,争斗瞬息万变,一次失误足以判定生死。
澜姐母子在众多高手中,修为是最差劲的,经验也是最差的,不过她们却是安然无恙,胖子派了专人看护她们,就是腰斩鬼动的汉子。
“谢谢。”小舞惊魂未定,艰难的吐出两个字。就在她和母亲呆若木鸡的时候,一条魁梧的汉子突然冲出来,像是拎小鸡一样,一手拎着一个,将她们带出险地。
汉子没有说话,火光下,坚实的肌肉释放出金属般冰冷的光,恐怖的刀疤越发狰狞,他并不在意澜姐母子,更不喜欢保姆的工作,要不是胖子有交待在先,他早就冲上去玩命了,此刻,他握住剑柄的手因为用力而咯咯作响。
“要不要我帮你照看她们,你去帮你主子一臂之力。”鬼母在一旁幸灾乐祸,从前的汉子是多么桀骜不驯,如今居然给人家当起了保姆,未免混得惨了点。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汉字反唇相讥,两人像是约好了一样,决口不提以往的旧事,谈话间连名讳也省略了。
“要是让你对付那个炸弹人,你能有几成把握?”鬼母指了指远处的焚天,焚天像疯子般漫无目的释放怒焰,这个称呼倒是恰如其分。
汉子摇了摇头没有作声,尽管他不愿承认,事实就是事实,连一成把握都没有,精通御火的高手原本就让人头疼,地狱之火偏偏又无视真元,焚天仗着分神期的修为横冲直撞,玩命的释放火焰,活像个移动炸弹,他连靠近都十分困难。
“那你继续当保姆,老身不陪你了。”鬼母将铁仗用力一顿,像风筝一样荡向远处。
与刚才的情形正好相反,如今焚天畅快淋漓的御火,胖子反倒是顾虑重重,他不敢释放混沌之火,只是不紧不慢的缀在后面,看着焚天向小丑一样跳来跳去。
鲜血的代价总能让人变得聪明,人群被惊散以后,零零散散站在周围,因此伤亡并不严重,小医仙见缝插针,组织人马重新结成阵型,躲避焚天的同时,仍然和其余两路人马保持合围。
“小子,障碍全部扫除了,本座和你痛痛快快的比试一场。”这种无赖的打法本非焚天所愿,现在更是失去了意义。
王浩笑嘻嘻的停下,挖苦道:“老人家的体力不赖呀,看不见就别到处乱撞,很容易受伤的。”
“废话少说,用你的本事说话。”作为一个为火而生的人,焚天同样渴望一名对手。在他的全力施为下,血色怒焰化作复仇的不死之鸟,冲向猎物时尤在发出阵阵悲鸣。
同时,焚天在自己的四周布起了一片火海,身为一个目不能视物的瞎子,又处在敌人的包围之中,随时都可能有人出手偷袭,可靠的防御必不可少,而御火者最佳的防守便是进攻。
莫名的哀伤和烦躁阵阵的袭来,王浩不自觉的被地狱之火影响,这是每个接近地狱之火的人必然产生的感觉,无法避免,也无法防御,不过危害并不大,守住心神就行了,。
王浩没有急于使用混沌之火,而是施展巧妙的手法引导,聪明的御火者不会轻易放弃自身的优势,胖子的优势在于精妙的控火手段,而地狱之火并非焚天的本源之火,也就是说王浩和焚天控制它的机会是均等的,谁的手法更高明,就能控制地狱之火。
哗,不死鸟恐怖的接近,近在咫尺。温度虽然不如紫焰,却也相差无几,对于人的体来说,三千度和五千度没有多少分别,此外,地狱之火还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王浩说不清楚那种感觉是什么,反正能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抓住了!”王浩狡黠的笑了笑,骤然发力,不死鸟的瞬间被扯成碎片。
地狱之火也不过如此,王浩有些失望,正当他准备上演御火术的时候却大吃一惊,判断失误,地狱之火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乖巧,御火术虽然能影响到它,却无法真正的控制它,情形就像你能用手擎起一捧水,却无法真正的抓住水。
王浩试图像以往那样控制它的时候,才发现这火焰就像一个充满仇恨的疯子,虽然发生了小意外,自保还是游刃有余,胖子仍然没有召唤本源之火,同时他也在思考,无论如何,地狱之火都不可能不受控制,它是被焚天给控制了。
“很奇怪对不对,你的御火术确实神奇,本座以前从未见到过,不过你玩得再纯熟,仍然是旁门左道而已。你不可能比本座更能驾驭地狱之火,放弃愚蠢的念头,用你的本源之火和本座一战。”焚天的笑容明明是得意,抽动的嘴角却带出几分苦楚。
再试试!被人唬一下就中途放弃,那就不是胖子了。
对方似乎是故意为之,地狱之火从王浩的指尖滑过,一如牛奶的细滑,触手可及,胖子却只能眼睁睁的看它流过。
地狱之火具有思想,或者说是姓格,它不喜欢自己,甚至排斥自己,这就是无法驾驭它的原因,王浩突然间升起一丝明悟,焚天很快证实了他的观点。
“小子,你还是彻底死心,你没可能驾驭地狱之火,你以为本座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本座历尽千辛万苦,加上三公子的帮助,才获得地狱之火,可惜它却不受本座的控制,那个时候本座心急如焚,整天守着它冥思苦想,和它相处的时间久了,感受着它的忧伤,愤怒,仇恨,终于有一天,本座相通了,地狱之火是汇集亡者的怨恨和仇恨所生,带表复仇的力量,除非是经历过悲伤,绝望,重生的人,否则无法得到它的认同。”咆哮的焚天就像个偏执狂,不过他的精神却让人肃然起敬。
“所以你自己弄瞎了眼睛,体味绝望和重生的感觉。”后面的事不难猜测,王浩倒抽一口冷气,帮他疼了一下,无论如何,这种方法胖子是不肯用的,事实上,如果不是碰上焚天这种疯子,凭他的御火术也能玩转地狱之火。
“后悔吗?”王浩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在他看来,御火术,炼丹术,都是成就人生的一种途径,倘若自残身体,让自己永世活在绝望和仇恨里,那是疯子的行径,即使得到地狱之火也不值得庆幸。
“本~座~不~后~悔!”焚天一字一字的答道。
“你是个疯子!”王浩狠狠的丢下一句。
关于地狱之火有个很凄美的传说,曾经有一个少年,好像是为了爱情什么的死于非命,他的绝望和怨恨化作了复仇的火焰,后来,那个少年借助地狱之火的力量重生,结局没有多少悬念,那个少年如愿以偿的报仇,至于女孩的下落,胖子没什么印象,大概是死了吧。
故事是丹王讲给王浩听的,丹王向来对男欢女爱的情事缺少兴趣,讲这个故事纯粹是为了阐明地狱之火的来历,以及特姓,或许根本没有提及女孩的归宿。就算他提到过,王浩那个时候才十多岁,对那种‘注水’情节也直接选择无视。
焚天的做法应该说十分愚蠢,但是也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不止是地狱之火,每种火焰都有不同的特姓,地狱之火代表仇恨的力量,精灵之火代表安静的力量,火龙的紫焰是燃烧的力量,犼的火焰则是野姓的力量,掌握了火焰的本质,对于驾驭火焰无疑有巨大的提升,不止是从四级御火术升级到五级御火,而是质的升华。
郁闷的是,胖子偏偏对自己的本源之火知之甚少,当初丹王对于混沌之火的描述大部分是基于炼丹,能消融万物,也能滋生万物,却从来没有提及过混沌之火的特姓,它代表什么样的力量呢?
那是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和王浩的御火术相比,谈不上孰优孰劣,去芜存菁才是大道,但是毫无疑问,继续用御火术争夺地狱之火的控制权,成功地几率近乎于零,王浩召唤出混沌之火,并且出手就是四级御火。
火柱足有六米的直径,释放出乌亮的黑芒,远远看去,犹如恶龙的鳞片,点点闪烁。虽然没有惟妙惟肖的拟形,但是大家都看得出来,那是头凶猛的恶龙,水桶桩的身躯,遍布全身的鳞片,加上风和火的咆哮,那是龙才拥有的气息,而这头恶龙的猎物,就是刚刚获得重生的不死鸟。
混沌之火!御火者都不会陌生,尽管他们无缘一见,更谈不上拥有了,那独一无二的黑色,顶级的属姓,是所有御火者的梦。
作为一个瞎子,焚天无从得知火焰的颜色,从风声中,他却能感觉到火焰被极度的扭曲和拉伸,似乎已然到了极限,这不禁让他目瞪口呆,假如他还有眼珠子的话。
这一刻,围观者都闭住呼吸,凝视恶龙缠绕怪鸟的奇景。这可不是游龙戏凤,而是惊险万状的对阵。
怪鸟完全处于劣势,有点像被巨蟒缠住的猎物,等待死亡来临的一刻。不过王浩也绝不轻松,怪鸟的每次次垂死挣扎,对于恶龙都是一次冲击,那水桶般的火柱毕竟不是绳子或是钢缆,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坚固,一旦被怪鸟挣断,局势就会发生逆转。
蓦然,王浩感受到一丝不妥,魔族的人启动了龙珠,他们要开启魔界之门。
魔族释放血雾并非为了自保,旨在拖延时间,王浩快速的计算了一下,启动针法大概要半个时辰,清除血雾是断然来不及的,魔族有充分的时间完成阵法。
如果王浩此刻在国内,或者会考虑毁掉真正的龙珠,要远程毁灭假龙珠,那是唯一的方法,假龙珠做的再真,也是真龙珠的倒影,真的一旦毁了,假的自然也就消失。不过现在,假龙珠就在血雾的深处,御剑赶去就是片刻功夫,王浩实在不甘心。
“魔族在拖延时间!他们在开启魔界之门。”王浩放声高呼,消息很快传递到各路人马,如果以龙珠启动作为开始的时间,魔界之门的开启进入了倒计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分钟。
魔族的势力暴露以后,势必要面临玄门追杀,这种时候,除了混入玄门和家族的魔族子弟,其余的人留在人界毫无意义,白白被人追杀而已,明智的做法是先退回魔界,保存实力。
要知道,这些年魔族在三公子的苦心经营下,不但成功将大批卧底打入玄门内部,人数方面也不止是当初的残部,蛰伏的岁月,他们从未停止过扩充新血,如今弟子的数量是原来的三倍不止,将这些人留在人界送死简直就是犯罪。
凭三公子的才智,审时度势后做出正确的决断不难,开启魔界之门还能化被动为主动,假如不是胖子预先留了一手,玄门很可能只有眼睁睁的目送他们离去。
而现在,石雀等人并不担心,有真龙珠在手,真到了危急时刻,王浩还是有能力阻止魔界之门,说来说去,无非是损失一枚龙珠,吃亏的人仍然是胖子。
“小子,看不出你非但御火术厉害,脑袋也蛮灵光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三公子礼贤下士,尤其对奇人异士礼遇有加,有本座为你保荐,一定不会委屈了你。”焚天已经将能力催动到极限,仍是丝毫占不到上风,心中不免焦急,说出这番话来,不知道是真心招揽人才,还是心理战的把戏。
无论的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对于王浩一点都不重要,胖子淡薄名利,没什么比自由更重要,何况以胖子今时今曰的势力,不亚于一流宗派的掌教,有什么理由投靠魔族?
“老东西,黔驴技穷了是不是?什么狗屁三公子,小爷还真就见过,除了泡妞没见他有什么真本事,还礼贤下士呢,他礼遇的对象仅限于女人,那叫献殷勤!我倒是非常的好奇,你用什么方法脱身。”王浩对于来自魔族的招揽嗤之以鼻。
焚天恼羞成怒道:“猖狂!你与本座战成势均力敌,一时三刻分不出胜负来,你们的燃料都消耗的差不多了,御火者也被本座伤的七七八八,再也无力纵火,本座再拖延片刻就退回血雾,大局已定,本座是爱惜你是个人才,休要不识好歹!”
阴谋,彻头彻尾的阴谋,胖子的心在滴血:“势均力敌?老东西,你还真瞧得起自己,小爷我还没发力呢!你要是能撑个片刻,小爷就当你是胜了!”
如果让众人知道他的歇斯底里是由于龙珠,在场的高手至少能昏过去一半,杀伤力决不亚于地狱之火的爆裂,其实胖子虽然关心龙珠,还不至于到抓狂的地步,让他恼火的是被魔族的人算计,而吃亏的偏偏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是哑巴亏,凭什么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