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117 观众先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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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沙姆·加里已经很久没有出场了,再这样下去估计很多人都会遗忘他。在一众新晋的领主中,灯塔领的安德鲁·霍尔和得到精灵帮助的迪德莉特成了话题人物,也就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被誉为“教枢年青一代旗帜”的格雷沙姆,反而逐渐被淡忘。这怎么行?
于是,波姬玛娜侯爵夫人特批,格雷沙姆今天要带着自己的未婚妻普林斯菈出席比武大会,必须先声夺人,让大家都看看“年轻旗帜”的风采。
作为圣骑士,格雷沙姆的风采自不用说。全套崭新的领主板甲,来自最好的工匠大师之手,极强的防护性能让其成为战场上的堡垒,华丽而威严的造型让他的主人不断享受到羡慕的注视和爱恋的呼喊。
未婚妻在侧,格雷沙姆肯定不会对那些“爱你爱你”的口号进行回应。事实上,他对自己胯下骏马的关注反而更多些。成为领主之后,来自教枢的支持者将这匹受到天界神术祝福的骏马送给了他。这匹白马雄壮威武,异常高大,承担着全副甲胄,动作依旧充满了优雅的力量。这匹马很通他的心意,易于指挥,而且能够分享他施展的战场神术。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匹马让他成为队伍中最高的那一个,一览众生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当他足够高的时候,旁边的轿子就显得太矮,只能看到他的一条腿。普林斯菈看了几眼就觉得无趣,于是将目光从轿子另一侧的窗户探出去。“茱伊塔,向后让让,别挡着我。”
她和娜拉教习修女以及女仆茱伊塔共乘前往比武大会的软轿,她被护在中间。不过,不管是教习修女还是女仆,都不能阻挡她的好奇心——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来了。
“能不能将帘子掀起来?都挡住我看了。”
修女摇了摇头:“侯爵夫人说了,或者是领主大人牵着你的手,或者是帘子挡住你的脸。现在城里聚集了太多闲人,需要为你的安全着想。”
又是这个理由。普林斯菈噘起嘴,装作没听到的样子。不过,她也没有伸手去掀帘子,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而和不重要的人冲突。再说,那个红色的帘幕是用极细的真丝制成,做工非常精良,并不怎么阻碍视线。唯独它将外面的一切都染成偏红的颜色,导致她看不到最喜欢的五彩缤纷,这点有些让人失望。
圣三城堡分外无聊,驿馆更是如同牢笼一样,待在里面度日如年。在被送来结婚之前,她至少能在自家的庄园中自由行动,叫同龄的女孩子们过来玩耍,一同借着缝衣服、绣花的机会谈一谈外面的事情。她喜欢听也喜欢说,最喜欢对特别亲密的闺蜜谈论男人。从小她就被教育要学会三种本领:如何与男人相处、管理庄园以及养育孩子。后两个还没有实践的机会,不说第一个还能说什么?
轿子外面的人很多,但都被卫兵们隔开。他们的脸是模模糊糊的红颜色,没什么可看的。普林斯菈将目光投向远方,看着城墙外、山脚下的平原河谷,看着河岸边数百顶帐篷,看着飘扬的各色旗帜。她注意到帐篷群中央熙熙攘攘的黑红色人群,中间不时有火焰升腾。难道来了马戏团,带着喷火的小丑?她心中有些激动。自己只看过一次马戏,是费奇·霍尔带着她偷偷去的。那一次她终生难忘。
到了山下,卫兵分开人群,他们一路畅通来到比武大会现场。数以千计的人一起喧嚣的声音让她有点喘不过气来,可能脸色都有些红了,不然修女不会突然抓紧她的胳膊。她的手抓上来很疼,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普林斯菈怀疑她根本不是修女,而是修习武技的女杀手,不然这么用力干什么?幸亏格雷沙姆及时出现,只要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臂弯中,修女就不敢碰自己了。
“咱们去观礼台吧,那边视野好。”
普林斯菈很想让未婚夫带着自己去人群中转转,看看小丑,再买点零食和鲜花。为此,她会很开心地送上香甜的激情的吻,而不是平时那种充满仪式感的简单碰触。她抬起又长又弯的睫毛,却看到格雷沙姆正在目视前方。他专注的表情坚毅刚强,却没有她。
好吧,没有小丑,来看看比武也不错,至少比在房间里画衣服、缝衣服、看衣服、试衣服要强得多。她也喜欢看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喜欢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旗帜鼓荡的阵阵巨响……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骑士。
“骑士们在哪里?”普林斯菈只看到一个方形的高台,周围用绳子拦起来,几个穿着廉价鳞甲的男人正在装模作样准备着武器。高声的吆喝也不是这个场地里观众发出来的,肯定是在外面,那里的人是这边的一百倍!“我以为是要进行骑士间的冲锋对抗呢!”
“不,这里进行的是骑士的选拔,而不是骑士的对抗。”格雷沙姆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然后温柔地解释着:“领主们借此机会看看有没有能成为骑士的人才,然后揽至麾下。不用担心,比赛仍旧会非常精彩。你猜猜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不知道,你能告诉我吗?”
“因为有些精灵战士加入到比赛中,而一些真正的骑士要去教训他们。你可以猜一猜,下面的人里面,那个会是隐藏起来的骑士?”
“啊,是个游戏吗?我喜欢。”普林斯菈高兴起来。她向后拢了拢棕红色的秀发,挺直身子坐好,眯起眼睛开始观察场地中的那些人。格雷沙姆喜欢看着她的样子,不管是绿色的裙子,金色的领口,白皙的皮肤还是脸上调皮的小雀斑,都像是完美的画卷一样。
“那个人应该是!哦,不对,可能不是。他的盔甲有些地方都生锈了,骑士不会允许那样。那个人,格雷沙姆,你看看那个是不是?他很高大强壮,挥起大剑来就像是挥舞小树枝。可惜他的脑袋是秃的,应该不是骑士。”
“没有头发和骑士有什么关系?”格雷沙姆笑着问道。
“我见过的所有骑士都有头发。你想,要是连头发都保护不了,怎么能保护好庄园和领地呢?”
“这么一说的确有些道理,我会注意这点的。”格雷沙姆开心地笑了起来,金色的头发随之颤动。
人类的骑士不会因为头发的多少而决定胜负,但是精灵们有这个可能。他们的头发都很长,能一直垂到大腿的位置。这么长的头发很容易受到攻击,但长长的头发也代表他们全都战胜了对手,是武技高超的表现。这样的精灵难得一见,这一次却一下子来了七个。当他们进场的时候,普林斯菈差点尖叫起来。
“我第一次见到精灵,以前只见过半精灵!”普林斯菈靠在格雷沙姆的肩膀上,板甲凉凉的、硬硬的,但是给人很安全的感觉。“精灵们厉害吗?你能不能打赢他们?”
“我需要交手之后才能知道精灵们的实力。但你要知道,精灵想要回到大陆来,但一直只能呆在岛上,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是很明白,但我知道你比他们厉害就可以了。”
看了一会儿精灵之后,普林斯菈突然发现一种分辨伪装骑士的办法:那些总是盯着精灵,眼神非常坚毅严厉的人,十有八九是骑士。如果仔细观察一下,能够注意到他们都拥有非常精良的武器。这些人虽然没有穿着华丽的板甲,但是那些胸甲、鳞甲之类也都是做工优良,保养完善的——换言之:亮晶晶的。
她刚想将这个发现分享给自己的未婚夫,突然在人群中发现一个奇怪的背影。那个人独自在角落里,没有披甲,把方盾当做椅子,钉头锤随意扔在脚边的尘土中,唯独专心看着手中的一本书。他用右手捧着书,翻页的左手手腕上缠着根链子,上面似乎吊着个东西。
“加里,你瞧瞧那个人,还在看书,好有趣。他手腕上是什么东西,你能看清吗?”
格雷沙姆移动目光过去,然后用力皱紧眉头。那个动作懒散、目光专注的背影,不就是费奇·雪人·冰峰吗?在比武场上看书,这是什么吸引注意力的怪异方式?不做准备活动,难道等着被人打下来吗?
“你觉得那个人怎么样,是不是骑士呢?”
普林斯菈观察并思考起来。她觉得那个背影很熟悉,但实在是想不起来。费奇在进入冰峰要塞后进行了大量身体训练,体型和过去产生很大的差异,是不容易分辨。普林斯菈只是觉得那发型样式以及侧脸的轮廓似曾相识。
场地中两个人不知何故发生口角,突然摔打在一起,扬起大量灰尘。尘土被风吹动,劈头盖脸将费奇整个包在里面。他叹了口气,用力吹去书页上的尘土,然后甩甩头,将头发上的尘土甩出去。
“他好傻。我家的大狗丹尼洗完澡就是那样甩的。”普林斯菈掩着嘴笑了起来,然后转移了注意力,指着场地另一头让格雷沙姆看。还是鲜衣怒马更容易引起她的注意,从来不会是沙子和尘土。
如果她继续看下去,她会更加惊讶。灰头土脸的费奇突然从地上捻起一撮土,放在鼻子下嗅嗅,伸出舌头来舔了一下,然后对着它念念有词。这个神经病似的举动引来很多惊疑不定的注视,哪怕他手腕上的牧师圣徽闪闪发光,也不能打消大家的担忧。他们或者窃窃私语,或者对疯子报以同情的目光。只有几个精灵突然警觉起来,用鼻子嗅嗅周围,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太对劲。
“这土真不错,在圣三城堡周围被神术氛围影响了这么多年,已经变得很容易就能被法术影响。唉,用那招对付他们,是不是有点太赖皮了?”
费奇摇摇头,换了个不会被灰尘影响的角落坐好,继续看手里的书。他的魔法书已经进入了新的篇章:《可控电流与磁场战时应用》。
这一章节还没有完成,费奇依旧在进行着推导。他掐着手指嘀嘀咕咕,终于再次被普林斯菈注意到了。
红发姑娘的心脏停跳了两拍,她数得清清楚楚。
格雷沙姆·加里已经很久没有出场了,再这样下去估计很多人都会遗忘他。在一众新晋的领主中,灯塔领的安德鲁·霍尔和得到精灵帮助的迪德莉特成了话题人物,也就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被誉为“教枢年青一代旗帜”的格雷沙姆,反而逐渐被淡忘。这怎么行?
于是,波姬玛娜侯爵夫人特批,格雷沙姆今天要带着自己的未婚妻普林斯菈出席比武大会,必须先声夺人,让大家都看看“年轻旗帜”的风采。
作为圣骑士,格雷沙姆的风采自不用说。全套崭新的领主板甲,来自最好的工匠大师之手,极强的防护性能让其成为战场上的堡垒,华丽而威严的造型让他的主人不断享受到羡慕的注视和爱恋的呼喊。
未婚妻在侧,格雷沙姆肯定不会对那些“爱你爱你”的口号进行回应。事实上,他对自己胯下骏马的关注反而更多些。成为领主之后,来自教枢的支持者将这匹受到天界神术祝福的骏马送给了他。这匹白马雄壮威武,异常高大,承担着全副甲胄,动作依旧充满了优雅的力量。这匹马很通他的心意,易于指挥,而且能够分享他施展的战场神术。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匹马让他成为队伍中最高的那一个,一览众生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当他足够高的时候,旁边的轿子就显得太矮,只能看到他的一条腿。普林斯菈看了几眼就觉得无趣,于是将目光从轿子另一侧的窗户探出去。“茱伊塔,向后让让,别挡着我。”
她和娜拉教习修女以及女仆茱伊塔共乘前往比武大会的软轿,她被护在中间。不过,不管是教习修女还是女仆,都不能阻挡她的好奇心——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来了。
“能不能将帘子掀起来?都挡住我看了。”
修女摇了摇头:“侯爵夫人说了,或者是领主大人牵着你的手,或者是帘子挡住你的脸。现在城里聚集了太多闲人,需要为你的安全着想。”
又是这个理由。普林斯菈噘起嘴,装作没听到的样子。不过,她也没有伸手去掀帘子,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而和不重要的人冲突。再说,那个红色的帘幕是用极细的真丝制成,做工非常精良,并不怎么阻碍视线。唯独它将外面的一切都染成偏红的颜色,导致她看不到最喜欢的五彩缤纷,这点有些让人失望。
圣三城堡分外无聊,驿馆更是如同牢笼一样,待在里面度日如年。在被送来结婚之前,她至少能在自家的庄园中自由行动,叫同龄的女孩子们过来玩耍,一同借着缝衣服、绣花的机会谈一谈外面的事情。她喜欢听也喜欢说,最喜欢对特别亲密的闺蜜谈论男人。从小她就被教育要学会三种本领:如何与男人相处、管理庄园以及养育孩子。后两个还没有实践的机会,不说第一个还能说什么?
轿子外面的人很多,但都被卫兵们隔开。他们的脸是模模糊糊的红颜色,没什么可看的。普林斯菈将目光投向远方,看着城墙外、山脚下的平原河谷,看着河岸边数百顶帐篷,看着飘扬的各色旗帜。她注意到帐篷群中央熙熙攘攘的黑红色人群,中间不时有火焰升腾。难道来了马戏团,带着喷火的小丑?她心中有些激动。自己只看过一次马戏,是费奇·霍尔带着她偷偷去的。那一次她终生难忘。
到了山下,卫兵分开人群,他们一路畅通来到比武大会现场。数以千计的人一起喧嚣的声音让她有点喘不过气来,可能脸色都有些红了,不然修女不会突然抓紧她的胳膊。她的手抓上来很疼,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普林斯菈怀疑她根本不是修女,而是修习武技的女杀手,不然这么用力干什么?幸亏格雷沙姆及时出现,只要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臂弯中,修女就不敢碰自己了。
“咱们去观礼台吧,那边视野好。”
普林斯菈很想让未婚夫带着自己去人群中转转,看看小丑,再买点零食和鲜花。为此,她会很开心地送上香甜的激情的吻,而不是平时那种充满仪式感的简单碰触。她抬起又长又弯的睫毛,却看到格雷沙姆正在目视前方。他专注的表情坚毅刚强,却没有她。
好吧,没有小丑,来看看比武也不错,至少比在房间里画衣服、缝衣服、看衣服、试衣服要强得多。她也喜欢看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喜欢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旗帜鼓荡的阵阵巨响……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骑士。
“骑士们在哪里?”普林斯菈只看到一个方形的高台,周围用绳子拦起来,几个穿着廉价鳞甲的男人正在装模作样准备着武器。高声的吆喝也不是这个场地里观众发出来的,肯定是在外面,那里的人是这边的一百倍!“我以为是要进行骑士间的冲锋对抗呢!”
“不,这里进行的是骑士的选拔,而不是骑士的对抗。”格雷沙姆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然后温柔地解释着:“领主们借此机会看看有没有能成为骑士的人才,然后揽至麾下。不用担心,比赛仍旧会非常精彩。你猜猜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不知道,你能告诉我吗?”
“因为有些精灵战士加入到比赛中,而一些真正的骑士要去教训他们。你可以猜一猜,下面的人里面,那个会是隐藏起来的骑士?”
“啊,是个游戏吗?我喜欢。”普林斯菈高兴起来。她向后拢了拢棕红色的秀发,挺直身子坐好,眯起眼睛开始观察场地中的那些人。格雷沙姆喜欢看着她的样子,不管是绿色的裙子,金色的领口,白皙的皮肤还是脸上调皮的小雀斑,都像是完美的画卷一样。
“那个人应该是!哦,不对,可能不是。他的盔甲有些地方都生锈了,骑士不会允许那样。那个人,格雷沙姆,你看看那个是不是?他很高大强壮,挥起大剑来就像是挥舞小树枝。可惜他的脑袋是秃的,应该不是骑士。”
“没有头发和骑士有什么关系?”格雷沙姆笑着问道。
“我见过的所有骑士都有头发。你想,要是连头发都保护不了,怎么能保护好庄园和领地呢?”
“这么一说的确有些道理,我会注意这点的。”格雷沙姆开心地笑了起来,金色的头发随之颤动。
人类的骑士不会因为头发的多少而决定胜负,但是精灵们有这个可能。他们的头发都很长,能一直垂到大腿的位置。这么长的头发很容易受到攻击,但长长的头发也代表他们全都战胜了对手,是武技高超的表现。这样的精灵难得一见,这一次却一下子来了七个。当他们进场的时候,普林斯菈差点尖叫起来。
“我第一次见到精灵,以前只见过半精灵!”普林斯菈靠在格雷沙姆的肩膀上,板甲凉凉的、硬硬的,但是给人很安全的感觉。“精灵们厉害吗?你能不能打赢他们?”
“我需要交手之后才能知道精灵们的实力。但你要知道,精灵想要回到大陆来,但一直只能呆在岛上,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是很明白,但我知道你比他们厉害就可以了。”
看了一会儿精灵之后,普林斯菈突然发现一种分辨伪装骑士的办法:那些总是盯着精灵,眼神非常坚毅严厉的人,十有八九是骑士。如果仔细观察一下,能够注意到他们都拥有非常精良的武器。这些人虽然没有穿着华丽的板甲,但是那些胸甲、鳞甲之类也都是做工优良,保养完善的——换言之:亮晶晶的。
她刚想将这个发现分享给自己的未婚夫,突然在人群中发现一个奇怪的背影。那个人独自在角落里,没有披甲,把方盾当做椅子,钉头锤随意扔在脚边的尘土中,唯独专心看着手中的一本书。他用右手捧着书,翻页的左手手腕上缠着根链子,上面似乎吊着个东西。
“加里,你瞧瞧那个人,还在看书,好有趣。他手腕上是什么东西,你能看清吗?”
格雷沙姆移动目光过去,然后用力皱紧眉头。那个动作懒散、目光专注的背影,不就是费奇·雪人·冰峰吗?在比武场上看书,这是什么吸引注意力的怪异方式?不做准备活动,难道等着被人打下来吗?
“你觉得那个人怎么样,是不是骑士呢?”
普林斯菈观察并思考起来。她觉得那个背影很熟悉,但实在是想不起来。费奇在进入冰峰要塞后进行了大量身体训练,体型和过去产生很大的差异,是不容易分辨。普林斯菈只是觉得那发型样式以及侧脸的轮廓似曾相识。
场地中两个人不知何故发生口角,突然摔打在一起,扬起大量灰尘。尘土被风吹动,劈头盖脸将费奇整个包在里面。他叹了口气,用力吹去书页上的尘土,然后甩甩头,将头发上的尘土甩出去。
“他好傻。我家的大狗丹尼洗完澡就是那样甩的。”普林斯菈掩着嘴笑了起来,然后转移了注意力,指着场地另一头让格雷沙姆看。还是鲜衣怒马更容易引起她的注意,从来不会是沙子和尘土。
如果她继续看下去,她会更加惊讶。灰头土脸的费奇突然从地上捻起一撮土,放在鼻子下嗅嗅,伸出舌头来舔了一下,然后对着它念念有词。这个神经病似的举动引来很多惊疑不定的注视,哪怕他手腕上的牧师圣徽闪闪发光,也不能打消大家的担忧。他们或者窃窃私语,或者对疯子报以同情的目光。只有几个精灵突然警觉起来,用鼻子嗅嗅周围,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太对劲。
“这土真不错,在圣三城堡周围被神术氛围影响了这么多年,已经变得很容易就能被法术影响。唉,用那招对付他们,是不是有点太赖皮了?”
费奇摇摇头,换了个不会被灰尘影响的角落坐好,继续看手里的书。他的魔法书已经进入了新的篇章:《可控电流与磁场战时应用》。
这一章节还没有完成,费奇依旧在进行着推导。他掐着手指嘀嘀咕咕,终于再次被普林斯菈注意到了。
红发姑娘的心脏停跳了两拍,她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