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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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新歌给雪兰带来了很高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它一下子红遍了大街小巷,小到酒家的卖唱女,大到夜总会里的女歌手,大家都在演唱这首歌。
似乎突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刘五姐的名字,知道了《冰冻千年》,一些比较有名的人也出来为这首歌和这个故事写了评论,最夸张的是一些鸳鸯蝴蝶派的文人,简直有痴了的架势,似乎要把《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推崇到天上去。好多人甚至在报纸上直抒对雪后山兰的赞美之情,还写了不少新诗,都用了这首歌的韵脚。
其实雪兰在这个派别是极有人缘的,虽然她写的是武侠,但她的武侠小说不同于当下的血腥暴力,而是如梦如幻,如同仙侠一般的武侠小说,人物也多是飘飘欲仙,情深似海。这跟热衷于写言情小说你侬我侬的鸳鸯蝴蝶蝴蝶派是比较相似的,因此得了他们的青眼。不对,是大大的青眼。
在很早以前,雪兰就收到过这个派别中有名的文人的来信,无不感动于她书写的风花雪月,都曰以她为知己,相逢恨晚。只是这信写得情意绵绵,而且过于夸张,明明一口一个仁兄,一口一句先生,但这笔调都肉麻的快赶上情书了。
我们现代人也许会觉得,一些男人用这种写作风格会很娘,不过在这个时代似乎还挺流行的。有更夸张变态的,两个男人互相写情书,没事写一写‘哦,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虽然能引来雪兰的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在年轻女性中间还是很受欢迎的。也许这个年代的女性都是盲婚哑嫁,大部分都未曾体会过爱情是何物,所以随便哪个男人出来歌颂一下爱情,都能得到年轻女士的青睐。
被炒得过热之后,就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首先就是有一位名妓在报纸上刊登消息,说自从听了山岚先生写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她就痴了傻了,非要见山岚先生一面不可。于是她在家里设下了酒宴,等待山岚先生登门,她当日日守候,扫榻以待。
不是开玩笑,这首歌如今已经是烟花之地的名曲,很多名伶都以此自嗟,出来赞山岚先生是知己的名妓已经有好几个了。
这本来也无伤大雅,但令雪兰内伤的是,有好多奇怪的人出来起哄。
有人要雪兰一定要去这位名妓家中,不要辜负了佳人的一番心意。
还有羡慕嫉妒恨的,通篇都在说羡煞旁人,能得美女垂青,你还不赶紧上,是男人不?
更有甚者,指名道姓林海潮声先生如今在北方巡演,山岚先生家中寂寞……
后来听说,那位名妓家中忽然汇集了各路名人,似乎都是来围观山岚先生是否出现的。
雪兰森森觉得,这位名妓的情商好高啊,你看这营销水准,多不一般啊。
同时她也有点伤心,不知这位名妓读没读懂《冰冻千年》,或者她真的读过《冰冻千年》吗?因为当前很多所谓的名妓,其实也只是会唱曲而已,根本就不识字。这件事不但让雪兰消沉和失望,而且还引发了很糟糕的后果。
究竟有多么糟糕呢?李氏居然提前回家了。
一回家,她就把山岚先生一顿好抽。
李氏去的时候默默无闻,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大明星了。而且现在流言越演越烈,都说她是山岚先生的太太。
不知不觉间,雪兰已婚男人的名声已经坐实了。
两个月不见,李氏和大妮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陪夫人去东北的时候,是坐飞机去的,坐飞机可太吓人了,我的耳朵里像有个人在吸一样,胸口也闷得想吐,我还以为自己快死了,然后就吓哭了,同座的军官要我张大嘴……”大妮滴里嘟噜说个没完,雪兰头一次发现原来她有话唠的特质。
“陪同的军官还说,要不是知道山岚先生身体不好,一定带您同去,因为大帅生气很听您写的书。嘿嘿,他们都不知道小姐您是个女的……”
而雪兰此时唯一的感想是,原来自己病秧子的名声也已经坐实了。
雪兰和三姐听大妮讲述了这一路上的故事,原来她们一路唱过去,是很受尊敬和欢迎的。尤其是李氏,很多人听她的歌都当场哭了。
然后她们还带回来两大箱礼品,都是一路上别人送的,里面有不少珍贵的东西呢。
雪兰拆开礼物看了看,基本都是送给雪后山岚‘贤夫妇’的。
误会大了,有点骑虎难下的感觉,雪兰头疼地想。
最后,大妮拿出了一本相册。
雪兰打开一开,不禁!!!!!了。
妈呀,好多历史名人啊,你和他们合照的时候,都知道他们是谁不?
李氏也变了,但她的外表跟去时没两样,还是穿着朴素的旗袍,不施粉黛。但却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她的变化,人的精神头不一样了,她抬头挺胸的样子感觉特别带劲。
她也是一回家就没完没了的说这一路上的见闻,似乎有说不完的新鲜事。最奇特的是,李氏也和那些年轻学生一样,说起了全国统一的事情,而且还非常激动。
环境的确会影响人的,不同的环境会带来不同的理念和思想,连李氏这么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妇女,出去一趟回家后,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外面的舆论氛围。
但即便出去见了世面,李氏的内心也依然是个老封建,只听到女儿的名字跟妓字沾边,就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急火火地回家了。哪怕雪兰把《冰冻千年》读给她听后,她也依然脸色不太好,反对雪兰写这样一个故事,第二天就托人给她找学校了。
于是雪兰逍遥了没多久后,又开始上学了。
只是这头一天上学的路上,雪兰就遇到了熟人。
她是坐黄包车上学的,坐在车上的时候,忽然听到耳边‘啪嗒啪嗒’的声响。
一转头,就看到有个小伙子正跟着跑呢。
小伙子转头一笑说:“你来沪市,是追着我来的吗?”
雪兰囧囧地看着他,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不是总在半夜爬墙头的殷久远小哥吗。
“你也来沪市了啊?”雪兰问。
“别装了,你不是跟着我来的吗?”小伙子边跑边笑。
“呵呵。”雪兰低声说,“是啊,你还真香呢。”
“你娘回来了?”他问。
“嗯?你知道我娘离开过吗?”
“我当然知道了,我还知道你之前住在那位许编辑家是不是?”
雪兰无奈地看着他,他对她的事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你不知道吗?咱们来沪市的时候坐了同一趟火车,所以安慧姐才会给你们送了清心草啊。”
“噢!”雪兰瞪大眼睛看着他,恍然大悟。
“但是你来了沪市后从不单独出门,我一直没找到机会跟你搭话,我家离你家可远了,我每次都要走好远,才能来到你家附近呢,虽然来了也见不到你……”小伙子不好意思地说。
雪兰听了,心里有点软软的。
唉,这小伙子真会说话啊。
“你现在又开始上学了吗?”他问。
“是啊。”
“那我每天早上来送你上学好不好?”
“啊?”
“就这么说定了啊。”
殷小哥也不等雪兰有什么反应,拍了拍拉车的车夫,车夫笑了笑把位子让给了他,然后殷小哥拉着车跑了起来。
“喂!你?”
“我送你上学嘛,我跑得很快,你放心吧。”他爽朗的笑声似乎比朝阳还清亮。
不知为什么,雪兰没有拒绝,也没有责问他怎么跟她家雇佣的车夫勾搭上的,而是默默地靠在了椅背上,看着前面飞快奔跑的少年,她抑制不住地翘起了嘴角。
到了学校门口,雪兰笑眯眯地伸出一只手说:“呐,给你的辛苦费。”
殷小哥伸出手。
雪兰把一枚炒蚕豆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我吃剩下的,别客气。”
殷小哥眯了眯眼睛,一下把蚕豆丢进了嘴里。
雪兰笑了,转身走进了学校。殷小哥在门口看了一会儿,蹦跶着拉着车跑了。
殷久远回到家里,乐呵呵地捧着脸发呆。
安慧走过来,戳了他的脑袋一下问:“怎么?见着她了?”
“嘿嘿。”殷久远傻笑了两声。
“唉,那你可记着帮我问问啊。”安慧说。
殷久远蹙了蹙眉说:“我跟她才见过没几次,哪能问这种事。”
“这有什么?你就问问嘛,或者等你们熟了再问,到时候她肯定不好意思不答应的。”安慧说。
“我不问人家这种事!跟我算计她什么似的。”
“死脑筋,你不算计人家,你每天傻不啦叽的去找人家?人都看不到……再这样下去,你每天偷溜的时候,我可不帮你瞒着师父了。”
“我不算计她,我喜欢她还不行吗?”
安慧翻了个白眼:“所以说你小子傻,喜欢她跟算计她还不一个意思吗?”
“你才傻呢,喜欢和算计当然不是一个意思。”
殷久远不跟安慧胡扯,一翻身跑了,剩下原地的安慧气得跺了跺脚。
“真是个孩子。”
“久远又气你了?”一个身高体壮的男人忽然从房顶上跳了下来。
“师兄……”
张化龄跟安慧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师兄妹,只是安慧从小爱唱戏,所以没有跟着杂耍班子,而是去了戏班。
“我让他问问那位女先生,能不能给我写首歌唱,小久这小子面皮薄,张不开嘴,有什么不好意思啊?问问而已,那姑娘要是真喜欢他,肯定会答应的。要是连这点小事都不答应,我看他也别费劲了,人家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哪儿能看上咱们这种走南闯北的流浪人。”
这首新歌给雪兰带来了很高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它一下子红遍了大街小巷,小到酒家的卖唱女,大到夜总会里的女歌手,大家都在演唱这首歌。
似乎突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刘五姐的名字,知道了《冰冻千年》,一些比较有名的人也出来为这首歌和这个故事写了评论,最夸张的是一些鸳鸯蝴蝶派的文人,简直有痴了的架势,似乎要把《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推崇到天上去。好多人甚至在报纸上直抒对雪后山兰的赞美之情,还写了不少新诗,都用了这首歌的韵脚。
其实雪兰在这个派别是极有人缘的,虽然她写的是武侠,但她的武侠小说不同于当下的血腥暴力,而是如梦如幻,如同仙侠一般的武侠小说,人物也多是飘飘欲仙,情深似海。这跟热衷于写言情小说你侬我侬的鸳鸯蝴蝶蝴蝶派是比较相似的,因此得了他们的青眼。不对,是大大的青眼。
在很早以前,雪兰就收到过这个派别中有名的文人的来信,无不感动于她书写的风花雪月,都曰以她为知己,相逢恨晚。只是这信写得情意绵绵,而且过于夸张,明明一口一个仁兄,一口一句先生,但这笔调都肉麻的快赶上情书了。
我们现代人也许会觉得,一些男人用这种写作风格会很娘,不过在这个时代似乎还挺流行的。有更夸张变态的,两个男人互相写情书,没事写一写‘哦,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虽然能引来雪兰的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在年轻女性中间还是很受欢迎的。也许这个年代的女性都是盲婚哑嫁,大部分都未曾体会过爱情是何物,所以随便哪个男人出来歌颂一下爱情,都能得到年轻女士的青睐。
被炒得过热之后,就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首先就是有一位名妓在报纸上刊登消息,说自从听了山岚先生写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她就痴了傻了,非要见山岚先生一面不可。于是她在家里设下了酒宴,等待山岚先生登门,她当日日守候,扫榻以待。
不是开玩笑,这首歌如今已经是烟花之地的名曲,很多名伶都以此自嗟,出来赞山岚先生是知己的名妓已经有好几个了。
这本来也无伤大雅,但令雪兰内伤的是,有好多奇怪的人出来起哄。
有人要雪兰一定要去这位名妓家中,不要辜负了佳人的一番心意。
还有羡慕嫉妒恨的,通篇都在说羡煞旁人,能得美女垂青,你还不赶紧上,是男人不?
更有甚者,指名道姓林海潮声先生如今在北方巡演,山岚先生家中寂寞……
后来听说,那位名妓家中忽然汇集了各路名人,似乎都是来围观山岚先生是否出现的。
雪兰森森觉得,这位名妓的情商好高啊,你看这营销水准,多不一般啊。
同时她也有点伤心,不知这位名妓读没读懂《冰冻千年》,或者她真的读过《冰冻千年》吗?因为当前很多所谓的名妓,其实也只是会唱曲而已,根本就不识字。这件事不但让雪兰消沉和失望,而且还引发了很糟糕的后果。
究竟有多么糟糕呢?李氏居然提前回家了。
一回家,她就把山岚先生一顿好抽。
李氏去的时候默默无闻,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大明星了。而且现在流言越演越烈,都说她是山岚先生的太太。
不知不觉间,雪兰已婚男人的名声已经坐实了。
两个月不见,李氏和大妮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陪夫人去东北的时候,是坐飞机去的,坐飞机可太吓人了,我的耳朵里像有个人在吸一样,胸口也闷得想吐,我还以为自己快死了,然后就吓哭了,同座的军官要我张大嘴……”大妮滴里嘟噜说个没完,雪兰头一次发现原来她有话唠的特质。
“陪同的军官还说,要不是知道山岚先生身体不好,一定带您同去,因为大帅生气很听您写的书。嘿嘿,他们都不知道小姐您是个女的……”
而雪兰此时唯一的感想是,原来自己病秧子的名声也已经坐实了。
雪兰和三姐听大妮讲述了这一路上的故事,原来她们一路唱过去,是很受尊敬和欢迎的。尤其是李氏,很多人听她的歌都当场哭了。
然后她们还带回来两大箱礼品,都是一路上别人送的,里面有不少珍贵的东西呢。
雪兰拆开礼物看了看,基本都是送给雪后山岚‘贤夫妇’的。
误会大了,有点骑虎难下的感觉,雪兰头疼地想。
最后,大妮拿出了一本相册。
雪兰打开一开,不禁!!!!!了。
妈呀,好多历史名人啊,你和他们合照的时候,都知道他们是谁不?
李氏也变了,但她的外表跟去时没两样,还是穿着朴素的旗袍,不施粉黛。但却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她的变化,人的精神头不一样了,她抬头挺胸的样子感觉特别带劲。
她也是一回家就没完没了的说这一路上的见闻,似乎有说不完的新鲜事。最奇特的是,李氏也和那些年轻学生一样,说起了全国统一的事情,而且还非常激动。
环境的确会影响人的,不同的环境会带来不同的理念和思想,连李氏这么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妇女,出去一趟回家后,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外面的舆论氛围。
但即便出去见了世面,李氏的内心也依然是个老封建,只听到女儿的名字跟妓字沾边,就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急火火地回家了。哪怕雪兰把《冰冻千年》读给她听后,她也依然脸色不太好,反对雪兰写这样一个故事,第二天就托人给她找学校了。
于是雪兰逍遥了没多久后,又开始上学了。
只是这头一天上学的路上,雪兰就遇到了熟人。
她是坐黄包车上学的,坐在车上的时候,忽然听到耳边‘啪嗒啪嗒’的声响。
一转头,就看到有个小伙子正跟着跑呢。
小伙子转头一笑说:“你来沪市,是追着我来的吗?”
雪兰囧囧地看着他,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不是总在半夜爬墙头的殷久远小哥吗。
“你也来沪市了啊?”雪兰问。
“别装了,你不是跟着我来的吗?”小伙子边跑边笑。
“呵呵。”雪兰低声说,“是啊,你还真香呢。”
“你娘回来了?”他问。
“嗯?你知道我娘离开过吗?”
“我当然知道了,我还知道你之前住在那位许编辑家是不是?”
雪兰无奈地看着他,他对她的事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你不知道吗?咱们来沪市的时候坐了同一趟火车,所以安慧姐才会给你们送了清心草啊。”
“噢!”雪兰瞪大眼睛看着他,恍然大悟。
“但是你来了沪市后从不单独出门,我一直没找到机会跟你搭话,我家离你家可远了,我每次都要走好远,才能来到你家附近呢,虽然来了也见不到你……”小伙子不好意思地说。
雪兰听了,心里有点软软的。
唉,这小伙子真会说话啊。
“你现在又开始上学了吗?”他问。
“是啊。”
“那我每天早上来送你上学好不好?”
“啊?”
“就这么说定了啊。”
殷小哥也不等雪兰有什么反应,拍了拍拉车的车夫,车夫笑了笑把位子让给了他,然后殷小哥拉着车跑了起来。
“喂!你?”
“我送你上学嘛,我跑得很快,你放心吧。”他爽朗的笑声似乎比朝阳还清亮。
不知为什么,雪兰没有拒绝,也没有责问他怎么跟她家雇佣的车夫勾搭上的,而是默默地靠在了椅背上,看着前面飞快奔跑的少年,她抑制不住地翘起了嘴角。
到了学校门口,雪兰笑眯眯地伸出一只手说:“呐,给你的辛苦费。”
殷小哥伸出手。
雪兰把一枚炒蚕豆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我吃剩下的,别客气。”
殷小哥眯了眯眼睛,一下把蚕豆丢进了嘴里。
雪兰笑了,转身走进了学校。殷小哥在门口看了一会儿,蹦跶着拉着车跑了。
殷久远回到家里,乐呵呵地捧着脸发呆。
安慧走过来,戳了他的脑袋一下问:“怎么?见着她了?”
“嘿嘿。”殷久远傻笑了两声。
“唉,那你可记着帮我问问啊。”安慧说。
殷久远蹙了蹙眉说:“我跟她才见过没几次,哪能问这种事。”
“这有什么?你就问问嘛,或者等你们熟了再问,到时候她肯定不好意思不答应的。”安慧说。
“我不问人家这种事!跟我算计她什么似的。”
“死脑筋,你不算计人家,你每天傻不啦叽的去找人家?人都看不到……再这样下去,你每天偷溜的时候,我可不帮你瞒着师父了。”
“我不算计她,我喜欢她还不行吗?”
安慧翻了个白眼:“所以说你小子傻,喜欢她跟算计她还不一个意思吗?”
“你才傻呢,喜欢和算计当然不是一个意思。”
殷久远不跟安慧胡扯,一翻身跑了,剩下原地的安慧气得跺了跺脚。
“真是个孩子。”
“久远又气你了?”一个身高体壮的男人忽然从房顶上跳了下来。
“师兄……”
张化龄跟安慧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师兄妹,只是安慧从小爱唱戏,所以没有跟着杂耍班子,而是去了戏班。
“我让他问问那位女先生,能不能给我写首歌唱,小久这小子面皮薄,张不开嘴,有什么不好意思啊?问问而已,那姑娘要是真喜欢他,肯定会答应的。要是连这点小事都不答应,我看他也别费劲了,人家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哪儿能看上咱们这种走南闯北的流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