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难道他喜欢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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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林差点给呛得含笑九泉,他指了指张云起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不放心,得,这事儿纯当我没说。”
张云起笑道:“看来余老板看不上我呀。”
余林呵了一声道:“看这说的是啥见外话,小张,再过八年,只要八年,如果你还没讨老婆,我就找你爸妈说亲去,到时候你可别反悔啊。”
张云起笑着说成。
两人说说笑笑扯着淡,洗完手,一起回包厢,只是走到半路的时候,张云起有些意外地迎面遇到了一个熟人。
高明。
高明显然喝了不少酒,醉熏熏的样子,他也看到了张云起,愣了好一会儿。
张云起没有和他打招呼的意思,直接越过他,和余林一起回了包厢。
这个小傻逼好几次找过他的茬了,虽说张云起没兴趣为了妹子跟他争风扎刺,但也没必要那么虚伪嘛,看人不爽直接来一板砖那是没脑子,看人不爽还腆着脸凑上去那就是窝囊废了。
余林是个人精,看出了点端倪,问张云起:“认识?”
张云起道:“一个学校的。”
余林笑笑说:“这小伙子是凤凰台老板高启天的公子,我来这里遇见好几次了,挺嚣张的,不过他老子高启天在江川能量很大,我觉得你最好还是不要得罪他,咱们做生意的,求的是财嘛,以和为贵,有些气能忍则忍。”
张云起点头:“有道理。”
两人来到包厢,余林望了眼他请来的老板们都在唱歌喝酒,就对门口的服务员招招手,让他喊经理带姑娘过来。
对于成年男人来说,在这个城市里,除了唱歌、桑拿、打炮之外,似乎也找不出其他更高雅的文艺活动。
几分钟之后,凤凰台的一个经理带着一排小姐像蝴蝶一样翩跹而入,站成一排,个个黑丝短裙,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但余林只是扫了一眼,就摆了摆手,道:“不要这么低级趣味。叫姑娘来,良家!知道不,别拿小姐蒙我!”
“可以可以,老板,我马上就换,换姑娘,绝对的良家姑娘!老板,麻烦您稍等片刻。”经理弯腰陪着笑脸,带着这一伙垂头丧气的小姐鱼贯而出,不多时,他就像专门搞批发似的,送了一堆清纯的姑娘进来。
张云起年纪最小,其他老板客客气气的让他先挑。
张云起摆手笑着说:“各位老哥可别客气,我经常和余哥来这边玩,你们难得来一次,你们尽管挑。”
大老爷们也没那么多客套,听张云起这么说就挑了起来,最后一人搂一个漂亮姑娘,张云起入乡随俗,也选了一个个高腿长的,和大家喝酒,玩骰子,谈笑风生。
这群老板都是做电子产品的大批发商,虽说这条人脉掌握在余林手头上,但张云起觉得跟他们培养培养交情还是很有必要的,指定那天就用得上,如果要开贸易公司,那就都是自己的财神爷。
喝到差不多深夜十一点多,这群人已经和张云起勾肩搭背互道哥们了。
当年他中专毕业分到一家国营食品厂,前面做技术管理,后面嫌工资低,他就转到了销售部,一步步慢慢爬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那些年真是身经百战,跟供应商、经销商、广告商、保险商谈判过无数次,跟形形色色的人砍过价吹过逼,历练出一身刀枪不入的本事,应付这种声色之娱不在话下。
到了下半夜,酒喝够了,牛逼吹足了,是时候进入最精彩的环节了,大伙都很有默契,打过招呼后,就各自扛着身边的漂亮姑娘,像熟练的屠夫扛着一口生猪肉,向两米长一米五宽的砧板走去。
最后,偌大的包厢里就只剩下张云起和他身边的那个漂亮姑娘,张云起可不打算把这辈子的处男之身糟蹋在这种地方,放下酒杯直接让姑娘收工走人。
之前被这么年轻的小男生挑中,这个姑娘心里还有几分得意,但让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从头到尾,这个男生除了跟她喝了两杯酒、聊了几句天之外,别说像其他老板那样在那些女人身上摸来摸去,甚至是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
她自然是不甘心的。
一晚上都浪费到这里了,陪酒和陪睡的待遇可不一样。
她贴到张云起身上,手往他的大腿根部摸,嘴里娇嗔着说:“老板,都这么晚了,要不要我陪你去休息一下?你长得这么年轻帅气,还没尝过吧?很舒服的哦~”
张云起恶心的胃里一阵翻滚,这他妈的就是所谓的良家?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扫了眼门口,低声说:“出去!”
那个姑娘见张云起口气这么坚决,知道没戏,总算识趣,拎着包包起身离开。
只是她拉开包厢门正准备走出去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高明,吓了一跳。
高明立马做了一个闭嘴的手势,伸手把门合紧,才把她拉到一边低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那个姑娘有点惊慌:“他,他好像对女人没兴趣。”
“难道他对男的有兴趣?!”高明心里很恼火,他本来还以为这是一个让张云起在李雨菲和纪灵面前形象大跌的好机会,那知道这小子把老二管的这么严。
这时包厢里突然响起了张云起的声音。
高明摆摆手,让那个姑娘滚蛋,然后站在包厢外边听了听,然后就很无语了,心想这张云起是不是脑子有病呀,有妹子不睡,居然一个人悠哉悠哉地在包厢里唱歌,唱的还是谭咏麟的。
这首歌是谭咏麟99年发布的,收录于专辑中,同时也是992年香港电影里面的主题曲,现在已经红遍中国大江南北。
张云起很喜欢谭咏麟的歌,比较合他的胃口吧,因为从谭咏麟沉稳内敛的歌声中,他总能感受到到一种刻骨铭心的力量,就像平静的海水下面的火山。
记得前世刚刚走向社会的那会儿,他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闯荡漂泊,没有交心的朋友,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呆在出租屋里,真的特无聊,有时候也会觉得孤独,陪伴他的是谭咏麟,每天听着,听到无处安放的心里暖融融的。
如今回想起来,那个发福的中年胖子在前世内敛又激情的音乐,陪伴自己走过的孤独岁月,他心中不禁一颤:
如果痴痴的等某日
终于可等到一生中最爱
谁介意你我这段情
每每碰上了意外
不清楚未来
何曾愿意
我心中所爱
……
余林差点给呛得含笑九泉,他指了指张云起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不放心,得,这事儿纯当我没说。”
张云起笑道:“看来余老板看不上我呀。”
余林呵了一声道:“看这说的是啥见外话,小张,再过八年,只要八年,如果你还没讨老婆,我就找你爸妈说亲去,到时候你可别反悔啊。”
张云起笑着说成。
两人说说笑笑扯着淡,洗完手,一起回包厢,只是走到半路的时候,张云起有些意外地迎面遇到了一个熟人。
高明。
高明显然喝了不少酒,醉熏熏的样子,他也看到了张云起,愣了好一会儿。
张云起没有和他打招呼的意思,直接越过他,和余林一起回了包厢。
这个小傻逼好几次找过他的茬了,虽说张云起没兴趣为了妹子跟他争风扎刺,但也没必要那么虚伪嘛,看人不爽直接来一板砖那是没脑子,看人不爽还腆着脸凑上去那就是窝囊废了。
余林是个人精,看出了点端倪,问张云起:“认识?”
张云起道:“一个学校的。”
余林笑笑说:“这小伙子是凤凰台老板高启天的公子,我来这里遇见好几次了,挺嚣张的,不过他老子高启天在江川能量很大,我觉得你最好还是不要得罪他,咱们做生意的,求的是财嘛,以和为贵,有些气能忍则忍。”
张云起点头:“有道理。”
两人来到包厢,余林望了眼他请来的老板们都在唱歌喝酒,就对门口的服务员招招手,让他喊经理带姑娘过来。
对于成年男人来说,在这个城市里,除了唱歌、桑拿、打炮之外,似乎也找不出其他更高雅的文艺活动。
几分钟之后,凤凰台的一个经理带着一排小姐像蝴蝶一样翩跹而入,站成一排,个个黑丝短裙,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但余林只是扫了一眼,就摆了摆手,道:“不要这么低级趣味。叫姑娘来,良家!知道不,别拿小姐蒙我!”
“可以可以,老板,我马上就换,换姑娘,绝对的良家姑娘!老板,麻烦您稍等片刻。”经理弯腰陪着笑脸,带着这一伙垂头丧气的小姐鱼贯而出,不多时,他就像专门搞批发似的,送了一堆清纯的姑娘进来。
张云起年纪最小,其他老板客客气气的让他先挑。
张云起摆手笑着说:“各位老哥可别客气,我经常和余哥来这边玩,你们难得来一次,你们尽管挑。”
大老爷们也没那么多客套,听张云起这么说就挑了起来,最后一人搂一个漂亮姑娘,张云起入乡随俗,也选了一个个高腿长的,和大家喝酒,玩骰子,谈笑风生。
这群老板都是做电子产品的大批发商,虽说这条人脉掌握在余林手头上,但张云起觉得跟他们培养培养交情还是很有必要的,指定那天就用得上,如果要开贸易公司,那就都是自己的财神爷。
喝到差不多深夜十一点多,这群人已经和张云起勾肩搭背互道哥们了。
当年他中专毕业分到一家国营食品厂,前面做技术管理,后面嫌工资低,他就转到了销售部,一步步慢慢爬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那些年真是身经百战,跟供应商、经销商、广告商、保险商谈判过无数次,跟形形色色的人砍过价吹过逼,历练出一身刀枪不入的本事,应付这种声色之娱不在话下。
到了下半夜,酒喝够了,牛逼吹足了,是时候进入最精彩的环节了,大伙都很有默契,打过招呼后,就各自扛着身边的漂亮姑娘,像熟练的屠夫扛着一口生猪肉,向两米长一米五宽的砧板走去。
最后,偌大的包厢里就只剩下张云起和他身边的那个漂亮姑娘,张云起可不打算把这辈子的处男之身糟蹋在这种地方,放下酒杯直接让姑娘收工走人。
之前被这么年轻的小男生挑中,这个姑娘心里还有几分得意,但让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从头到尾,这个男生除了跟她喝了两杯酒、聊了几句天之外,别说像其他老板那样在那些女人身上摸来摸去,甚至是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
她自然是不甘心的。
一晚上都浪费到这里了,陪酒和陪睡的待遇可不一样。
她贴到张云起身上,手往他的大腿根部摸,嘴里娇嗔着说:“老板,都这么晚了,要不要我陪你去休息一下?你长得这么年轻帅气,还没尝过吧?很舒服的哦~”
张云起恶心的胃里一阵翻滚,这他妈的就是所谓的良家?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扫了眼门口,低声说:“出去!”
那个姑娘见张云起口气这么坚决,知道没戏,总算识趣,拎着包包起身离开。
只是她拉开包厢门正准备走出去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高明,吓了一跳。
高明立马做了一个闭嘴的手势,伸手把门合紧,才把她拉到一边低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那个姑娘有点惊慌:“他,他好像对女人没兴趣。”
“难道他对男的有兴趣?!”高明心里很恼火,他本来还以为这是一个让张云起在李雨菲和纪灵面前形象大跌的好机会,那知道这小子把老二管的这么严。
这时包厢里突然响起了张云起的声音。
高明摆摆手,让那个姑娘滚蛋,然后站在包厢外边听了听,然后就很无语了,心想这张云起是不是脑子有病呀,有妹子不睡,居然一个人悠哉悠哉地在包厢里唱歌,唱的还是谭咏麟的。
这首歌是谭咏麟99年发布的,收录于专辑中,同时也是992年香港电影里面的主题曲,现在已经红遍中国大江南北。
张云起很喜欢谭咏麟的歌,比较合他的胃口吧,因为从谭咏麟沉稳内敛的歌声中,他总能感受到到一种刻骨铭心的力量,就像平静的海水下面的火山。
记得前世刚刚走向社会的那会儿,他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闯荡漂泊,没有交心的朋友,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呆在出租屋里,真的特无聊,有时候也会觉得孤独,陪伴他的是谭咏麟,每天听着,听到无处安放的心里暖融融的。
如今回想起来,那个发福的中年胖子在前世内敛又激情的音乐,陪伴自己走过的孤独岁月,他心中不禁一颤:
如果痴痴的等某日
终于可等到一生中最爱
谁介意你我这段情
每每碰上了意外
不清楚未来
何曾愿意
我心中所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