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银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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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
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
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
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
而我喜欢他。
这是唯一不该发生的事。
-
到了银魅,一堆人已经在那里玩了起来。
李貅把我载过来之后,就跟不认识一样,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没有茶水,只能喝啤酒。
喝了半杯啤酒,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来,一张无比漂亮的脸在对着我笑。郑敖小时候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人当成女孩子,长大之后骨骼长开了,好了很多,充其量只算中性而已。
“怎么来了都不跟我打招呼!”他习以为常地用手臂揽住我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他手上端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我刚到,还没看见你。”我把啤酒杯挪了一挪,让他把杯子放下来。他完全没看到,喝了一口酒。
近在咫尺的身体,只是这样靠在一起坐着,就已经让我不知今夕何夕。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靠得太近,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大概是什么香水,像阳光下的森林,却很适合他。
他大概玩累了,靠了点重量在我身上,坐的姿势随意,喝着酒,偶尔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他抬抬杯子,勾一勾嘴角。郑家家传这种笑容,只翘一边嘴角,优雅而敷衍,转瞬即逝,连礼貌都算不上。
“你晚上还要回家吧?少喝点酒。”我忍不住劝他。
“今天不回去。”他简短答一句,不知道看到谁,站了起来。端着杯子要走,懒洋洋地吩咐我:“你等会先别走,晚上还有节目。”
我点了下头,看见他走过去的方向,有个女人正在表情热烈地跟他挥手打招呼。十分明艳照人的一张脸,并非中国传统的那种美人,而是狂野健康的,轮廓深,一双大眼睛,睫毛浓密,眉色黑润,唇色鲜红,头发黑得像墨,带着鸦羽般光泽。身材□□,穿着贴身的低胸蜜色长裙,漂亮得咄咄逼人,简直照亮半个酒吧。我看见郑敖走过去,她夸张地张开双手和他拥抱,亲吻他脸颊。漂亮的人就有这点好处,不管做多夸张的表情都不会显得难看。周围的人笑着说什么,大概是感慨他艳福不浅。
“那是Shakira。”旁边有人跟我解释:“美籍华裔,刚回国,很漂亮吧。”
我转过头,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年轻,带一点苍白,然而也是非常俊美的,只是瞳色浅,面庞窄,莫名地显得忧郁。
我天生一张配角脸,极少有人和我搭讪,尤其是同性。这算是非常意外的情况。
他和我对视一眼,笑起来,极绅士地伸出手来:“我姓罗。”
我和他握手:“我姓许。”
大概是我针锋相对的回复逗笑他,这位姓罗的先生笑起来,他的笑也是忧郁的,带点迁就别人心情意思。
“好吧,我叫罗熙,熙熙攘攘的那个熙。”
“我叫许朗,朗读者的那个朗。”
“你喜欢看电影?”他不急不慢地问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
“那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不过不重要了。”他没有端酒杯,大概也是这酒吧的常客,往后靠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双手,表情惬意得很:“我常到这来,还是第一次看见你。”
“我不常来。”我转过眼睛看看周围,陆嘉明不在这里,李貅不会玩得多专心。他性格和他父亲很像,是很冷硬的,高傲得近乎无趣。酒吧里这些男男女女的事在他看来没什么吸引力,我从小就听他抱怨说那群和他一起上学的纨绔子弟蠢得像猪。
如果罗熙有问题的话,李貅应该不会不过来把他骂走。
我没办法不知道这个人的来意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他交谈,我的性格里缺少若无其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那份安然。因为我的人生里顺其自然发生的没有什么好事。
他大概也看出我的戒备,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朋友过来打招呼,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朝我笑一笑,先离开了。
他的衣服质地很好,态度带着某个阶层特有的优雅矜持,并不像是会莫名其妙搭讪别人的人。
当初,我刚到李家的时候,也有些人会猜不透我来历,过来打探,或者有些误会,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是我搬出来读书之后,就少了很多……
他看起来也不像是这种人。
“在想什么?”一件外套扔了过来,郑敖搂着Shakira,懒洋洋地叫我:“我们要走了,把外套穿上,外面很冷。”
Shakira明艳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她穿的长裙是蜜色的,贴身,一闪一闪的,勾勒出柔韧细长的腰肢,是最美好的女性曲线,而郑敖的手正搭在她腰间。
他扔给我的外套是黑色的,皮衣,脱下来的时候翻了过来。我低下头躲开Shakira的眼睛,翻衣服的手指尖却好像针在扎。
很久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叫郑敖的人。因为只要和他有关的事都让我心跳失控,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我就像上课时偷溜去打篮球的小孩,明明知道家长知道之后就会遭殃,却又无法自控地贪恋这种偷来的温暖。
但,有一件事,就算和他待在一起,也让我觉得痛。
我跟着苏律师接的第一个案子,当事人丈夫出轨,要离婚,临上庭前躲在家里不肯出来,我们劝她不要感情用事,她隔着门朝我们喊:“你们懂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心里有多痛……”
其实当时我很想告诉她,最痛的并不是失去。
而是坐在他身边,看着他拥抱着别的人,他的笑容,他专注的眼神,他的副驾驶座,他的卧室关闭的门,都是给别人的。
一分一秒,一刀一刀。
痛过凌迟。
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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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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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
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
而我喜欢他。
这是唯一不该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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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银魅,一堆人已经在那里玩了起来。
李貅把我载过来之后,就跟不认识一样,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没有茶水,只能喝啤酒。
喝了半杯啤酒,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来,一张无比漂亮的脸在对着我笑。郑敖小时候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人当成女孩子,长大之后骨骼长开了,好了很多,充其量只算中性而已。
“怎么来了都不跟我打招呼!”他习以为常地用手臂揽住我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他手上端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我刚到,还没看见你。”我把啤酒杯挪了一挪,让他把杯子放下来。他完全没看到,喝了一口酒。
近在咫尺的身体,只是这样靠在一起坐着,就已经让我不知今夕何夕。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靠得太近,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大概是什么香水,像阳光下的森林,却很适合他。
他大概玩累了,靠了点重量在我身上,坐的姿势随意,喝着酒,偶尔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他抬抬杯子,勾一勾嘴角。郑家家传这种笑容,只翘一边嘴角,优雅而敷衍,转瞬即逝,连礼貌都算不上。
“你晚上还要回家吧?少喝点酒。”我忍不住劝他。
“今天不回去。”他简短答一句,不知道看到谁,站了起来。端着杯子要走,懒洋洋地吩咐我:“你等会先别走,晚上还有节目。”
我点了下头,看见他走过去的方向,有个女人正在表情热烈地跟他挥手打招呼。十分明艳照人的一张脸,并非中国传统的那种美人,而是狂野健康的,轮廓深,一双大眼睛,睫毛浓密,眉色黑润,唇色鲜红,头发黑得像墨,带着鸦羽般光泽。身材□□,穿着贴身的低胸蜜色长裙,漂亮得咄咄逼人,简直照亮半个酒吧。我看见郑敖走过去,她夸张地张开双手和他拥抱,亲吻他脸颊。漂亮的人就有这点好处,不管做多夸张的表情都不会显得难看。周围的人笑着说什么,大概是感慨他艳福不浅。
“那是Shakira。”旁边有人跟我解释:“美籍华裔,刚回国,很漂亮吧。”
我转过头,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年轻,带一点苍白,然而也是非常俊美的,只是瞳色浅,面庞窄,莫名地显得忧郁。
我天生一张配角脸,极少有人和我搭讪,尤其是同性。这算是非常意外的情况。
他和我对视一眼,笑起来,极绅士地伸出手来:“我姓罗。”
我和他握手:“我姓许。”
大概是我针锋相对的回复逗笑他,这位姓罗的先生笑起来,他的笑也是忧郁的,带点迁就别人心情意思。
“好吧,我叫罗熙,熙熙攘攘的那个熙。”
“我叫许朗,朗读者的那个朗。”
“你喜欢看电影?”他不急不慢地问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
“那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不过不重要了。”他没有端酒杯,大概也是这酒吧的常客,往后靠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双手,表情惬意得很:“我常到这来,还是第一次看见你。”
“我不常来。”我转过眼睛看看周围,陆嘉明不在这里,李貅不会玩得多专心。他性格和他父亲很像,是很冷硬的,高傲得近乎无趣。酒吧里这些男男女女的事在他看来没什么吸引力,我从小就听他抱怨说那群和他一起上学的纨绔子弟蠢得像猪。
如果罗熙有问题的话,李貅应该不会不过来把他骂走。
我没办法不知道这个人的来意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他交谈,我的性格里缺少若无其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那份安然。因为我的人生里顺其自然发生的没有什么好事。
他大概也看出我的戒备,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朋友过来打招呼,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朝我笑一笑,先离开了。
他的衣服质地很好,态度带着某个阶层特有的优雅矜持,并不像是会莫名其妙搭讪别人的人。
当初,我刚到李家的时候,也有些人会猜不透我来历,过来打探,或者有些误会,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是我搬出来读书之后,就少了很多……
他看起来也不像是这种人。
“在想什么?”一件外套扔了过来,郑敖搂着Shakira,懒洋洋地叫我:“我们要走了,把外套穿上,外面很冷。”
Shakira明艳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她穿的长裙是蜜色的,贴身,一闪一闪的,勾勒出柔韧细长的腰肢,是最美好的女性曲线,而郑敖的手正搭在她腰间。
他扔给我的外套是黑色的,皮衣,脱下来的时候翻了过来。我低下头躲开Shakira的眼睛,翻衣服的手指尖却好像针在扎。
很久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叫郑敖的人。因为只要和他有关的事都让我心跳失控,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我就像上课时偷溜去打篮球的小孩,明明知道家长知道之后就会遭殃,却又无法自控地贪恋这种偷来的温暖。
但,有一件事,就算和他待在一起,也让我觉得痛。
我跟着苏律师接的第一个案子,当事人丈夫出轨,要离婚,临上庭前躲在家里不肯出来,我们劝她不要感情用事,她隔着门朝我们喊:“你们懂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心里有多痛……”
其实当时我很想告诉她,最痛的并不是失去。
而是坐在他身边,看着他拥抱着别的人,他的笑容,他专注的眼神,他的副驾驶座,他的卧室关闭的门,都是给别人的。
一分一秒,一刀一刀。
痛过凌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