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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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听过的第一场明星演唱会就是在这里,那时偌大的场馆里坐了浩浩荡荡上万人,此起彼伏的尖叫欢呼声震耳欲聋,满场明黄色的荧光棒交相辉映,打着各种logo的灯牌却只闪耀一个人的名字,那样绚烂的舞台,那个人感动的泪水,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们陌生又熟悉的拥抱,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很多画面,那还是在大三的时候,每天除了上课,爬篮球架偷窥秦朔,就是跟室友一起追星,她也曾因此逃课,也曾在大雨中举着灯牌只为在那人走过红毯时遥遥的喊一嗓子,也曾电脑前奋战几天几夜不停歇只为他能得到一个奖项而努力投票,也曾为了他的第一张专辑,第一次电影感动的大哭大笑,那时听说他要举办第一场演唱会,她激动的跳起来高声欢呼,对秦朔软磨硬泡让他陪她一起去看,可秦朔不喜欢那些,怎么都不肯答应,后来她一个人去了,演唱会结束已经夜里十一点,她从体育场走出来,外面下着雨,秦朔就坐在正门前的一张长椅上等她,浑身淋透了,不知道等了多久,回头望见她没有生气也没有抱怨,只是淡淡的问了句:“结束了?”
她错愕的看着黑暗中那张有些苍白却故作若无其事的脸孔,只觉得喉咙一哽,眼泪就掉了下来。
他微微皱了皱眉,走过来摸摸他的头,漫不经心的说了句:“给人补课回来路过这里,想到你之前说要来看演唱会,就等了几分钟。”
他说的那样轻描淡写,可后来她听白桐说那天秦朔特意问过她知不知道演唱会的场地,他一早就来了,只是方洵只顾着跟外地来的一些朋友说笑,没有看到他,而他也没有走上前。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沉默不喜言语也不善表达,为人冷淡又严肃,用白桐的话来说,是个超级无趣的人,除了长得帅点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取之处,不知道她怎么就看上了他,其实方洵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那日的阳光特别好,或许是她那日的心情特别好,她在校园的林荫道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绽放在阳光下的明朗笑容,他对她笑了,她以为这就是一见钟情,后来白桐十分仗义的提醒她:“人家哪里是对你笑,人家是对着你身后的系主任笑啊,你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大姐。”
但她觉得,不管那个笑容是不是因为她,但她恰巧看到了,这是什么?这是缘分。
然后白桐彻底败下来了。
然后她就彻底陷进去了。
然后她开始注意他,打听他的名字,专业,兴趣爱好,有没有女朋友,总是刻意制造一些偶遇,借机搭讪,最后靠着几个要好的同学关系顺利打听到了他的宿舍,知道那就是学校小操场正对着的302寝室。
于是她开始了没羞没臊的偷窥生涯。
她不知道秦朔怎么看她,但是对于她明目张胆的喜欢,明目张胆的偷窥他并没有很生气,在她刻意出现,刻意搭讪的时候也没有对她摆脸色,所以她觉得秦朔并不讨厌她,这是个很好的开始,而事实也是如此,即使大家已经开始议论纷纷,看到他会不经意的投来古怪眼神,他也没有在意,照常上自己的课,过自己的日子,对方洵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不拒绝也不主动靠近,可是越这样越撩拨的方洵心里痒痒,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的想法。
她还记得那天的天气特别好,她像往常一样趴在篮球架上偷窥传说中的302,那时本该像往常一样在寝室啃书本的秦朔突然出现在篮球架下,他穿了件白色的t恤,衬得他那张冷淡到发白的脸孔十分明朗干净,他就那样站在篮球架下,眉头微皱,一脸思索的看着她。
她吓得差点从篮球架上掉下来,无措地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俊脸,完全不知做出什么反应,趴在那里愣怔了好半天,最后还是秦朔先说话:“爬那么高干什么,我住一楼,102……”
方洵手一抖,直接从篮球架上掉了下来。
所幸秦朔接住了她,没伤没残,但是受惊不小,秦朔扶着她去学校的医务室检查了下,确认没什么问题才稍稍放心。看着没心没肺的傻笑着,一直说没事没事的她,他突然就有些生气,脸色十分不好看:“以后别爬那么高了,不知道危险么。”
她终于止住笑,抬头直视着他的眼睛,试探着问道:“其实,你为什么会来呢,我以为我这样偷看你,你会很生气,根本不想理我。”
“是很生气。”他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她,“但实在忍不了了。”
“忍不了什么?”方洵激动的看着他,心想不会是要对我表白吧。
他一脸从容:“你太笨了。”
一盆冷水泼下来,她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失落道:“唉,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不过傻人有傻福,这次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接住我,我可能就摔瘸了,那样的话……”
他生硬打断:“那我只能抱你过来了。”
她惊愕的张大嘴巴,第一反应就是,还得再摔一次。
后来秦朔走了,她站在医务室的门口,呆呆的望着那个英挺俊拔的身影,不舍得移开视线,那日阳光很好,洒在他身上,像一束追光,她想那一刻他若是回头,阳光下他的笑容一定很好看。
他的脚步越来越慢,最后突然停住,犹豫了一下,他回过头来,没笑,可一贯冷淡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羞赧表情。
那日阳光正好,海棠树上不知什么时候悄然开出粉色花苞,她的笑容很是明媚耀眼。
那天之后方洵再没有爬篮球架,但她实在想把放假消息存心想看她出糗的混蛋找出来,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如果没有那人的恶作剧,秦朔就不会出现,她也不会掉下来,秦朔不会接住她,他们就不会开始……
算来算去,她怎么都该好好谢谢人家。
后来,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她就会陪他上课,他认真听课的时候,她就在一边偷偷吃零食,翻看娱乐杂志,或者支着头看他专注的模样,下了课两个人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周末一起爬山看日出,那些日子很简单,但是很快乐。
她从不怀疑秦朔是否真心喜欢过她,他的关心,他的拥抱,他只对她展露的笑,都是真的,而那些回不去的时光,它是属于她和他的独家记忆,连胤阳都给不了。
如果不是他的离开,他们本来会很好的走下去。
可惜,没有如果。
一辆黑色奔驰忽的停在了马路边,与方洵不过几步距离,听到明显的刹车声,方洵慢慢回头,平静目光在望见走下车来的那个高大身影时变得闪烁,有些无措的转过头来,心虚的听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他看着她,又看了看体育馆已经刷过新漆的大门,有些唏嘘感概,“这里没怎么变。”
她没回头,而是定定看着前方的一处角落:“我也没想过你会回来,怎么,终究是美国的饭不好吃吧?”
他苦笑一声,没答。顿了片刻,突然问道:“学校门前卖凉皮的摊子还在么?”
“在,还是一样味道。”
肯定的口气仿佛给了他继续下去的勇气,冷淡的脸上竟有了一丝喜悦之色。
“那……”
“可是涨价了。”她突然截断他的话,接着笑着叹了口气,“终究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他微微垂下眼睫,黑亮的眸子里有一闪而逝的歉疚,声音却强自镇定:“你还是不能原谅我么?”
方洵嗤笑一声,还是漫不经心的模样:“没什么原谅不原谅的,你又不欠我钱,当然可以想走就走,我没理由惦记,也没理由生气。”
他走过来,站在她面前,身形高大的可以完全遮住照在她身上的一束阳光,将她拢在自己的阴影里,然后直视着她想要躲闪的眼睛,语气肯定道:“那为什么不敢看我?方洵,其实你还在意我。”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不到阳光,却感到眼里一阵刺痛,她皱了皱眉,偏头躲开他目光:“你太高估自己了吧,而且……”她顿了顿,自嗓子里发出极低的一声冷笑,“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这样的话。”
一瞬间的沉默。
她知道这样的话很伤人,尤其是对秦朔这种不善言辞又内心敏感的人,她从前不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当然,从前他也不会做出让她说出这番话的事。
他的脸色有些发白,是想要确认一件事最后却被人狠狠戳穿的那种无力,阳光在他背后,他的脸有一些冰冷的陌生感和极度沉寂的阴暗,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似乎想到什么,他突兀的笑了一声,那笑声有些冰冷,也有些厚重:“方洵,你一点都没变。”他伸手扣住她肩膀,“喜欢说谎,但说谎的时候从来不看着人。”
方洵感到自己的身体紧绷的近乎僵硬,眼前好像是白花花的一片,他的声音比从前沉厚,但听在耳里却觉得支离破碎,微微垂眼看着他扣着自己肩膀的手,半天没说话。
身边偶尔有人经过,投来好奇目光,然后撇撇嘴走远,她紧紧咬着嘴唇,压抑在心底那些躁乱的情绪就要按捺不住,在身体里疯狂的翻涌,啃噬,叫人无所适从却避无可避。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她抬手揉了揉,然后慢慢看过来,一眨不眨的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突然冷笑一声:“别以为你很了解我,秦朔,你就是这样自以为是,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别人都是傻瓜,所以可以想丢就丢。可我告诉你,从你丢了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对自己说一定要忘了你,我要忘记跟你在一起经历的所有事,也忘记你对我的好。两年,我已经记不清你的样子了,很快我会连你的名字也彻底忘记,如果这个世上有一个人值得我珍惜在意,那一定不是你。你问我为什么不看你?假设,曾经你不小心被电线杆撞到过,虽然后来忘记了疼痛,但还是习惯性的绕着它走,你觉得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你放不下电线杆么,不过是因为人都有逃避疼痛的本能罢了。”
他按在她肩膀的双手突然变得无力,然后慢慢垂了下去:“是么?”
“你刚刚说这里没怎么变,呵……怎么会没变。”她伸手指指远处,“那个“馆”字上面的灯,晚上的时候不亮了,也一直没人想过修理。你以为没变,其实只是因为自己看不见,便可笑的以为全世界都看不见,你从前说我天真,其实你自己,才是最天真的那一个。”
她听过的第一场明星演唱会就是在这里,那时偌大的场馆里坐了浩浩荡荡上万人,此起彼伏的尖叫欢呼声震耳欲聋,满场明黄色的荧光棒交相辉映,打着各种logo的灯牌却只闪耀一个人的名字,那样绚烂的舞台,那个人感动的泪水,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们陌生又熟悉的拥抱,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很多画面,那还是在大三的时候,每天除了上课,爬篮球架偷窥秦朔,就是跟室友一起追星,她也曾因此逃课,也曾在大雨中举着灯牌只为在那人走过红毯时遥遥的喊一嗓子,也曾电脑前奋战几天几夜不停歇只为他能得到一个奖项而努力投票,也曾为了他的第一张专辑,第一次电影感动的大哭大笑,那时听说他要举办第一场演唱会,她激动的跳起来高声欢呼,对秦朔软磨硬泡让他陪她一起去看,可秦朔不喜欢那些,怎么都不肯答应,后来她一个人去了,演唱会结束已经夜里十一点,她从体育场走出来,外面下着雨,秦朔就坐在正门前的一张长椅上等她,浑身淋透了,不知道等了多久,回头望见她没有生气也没有抱怨,只是淡淡的问了句:“结束了?”
她错愕的看着黑暗中那张有些苍白却故作若无其事的脸孔,只觉得喉咙一哽,眼泪就掉了下来。
他微微皱了皱眉,走过来摸摸他的头,漫不经心的说了句:“给人补课回来路过这里,想到你之前说要来看演唱会,就等了几分钟。”
他说的那样轻描淡写,可后来她听白桐说那天秦朔特意问过她知不知道演唱会的场地,他一早就来了,只是方洵只顾着跟外地来的一些朋友说笑,没有看到他,而他也没有走上前。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沉默不喜言语也不善表达,为人冷淡又严肃,用白桐的话来说,是个超级无趣的人,除了长得帅点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取之处,不知道她怎么就看上了他,其实方洵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那日的阳光特别好,或许是她那日的心情特别好,她在校园的林荫道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绽放在阳光下的明朗笑容,他对她笑了,她以为这就是一见钟情,后来白桐十分仗义的提醒她:“人家哪里是对你笑,人家是对着你身后的系主任笑啊,你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大姐。”
但她觉得,不管那个笑容是不是因为她,但她恰巧看到了,这是什么?这是缘分。
然后白桐彻底败下来了。
然后她就彻底陷进去了。
然后她开始注意他,打听他的名字,专业,兴趣爱好,有没有女朋友,总是刻意制造一些偶遇,借机搭讪,最后靠着几个要好的同学关系顺利打听到了他的宿舍,知道那就是学校小操场正对着的302寝室。
于是她开始了没羞没臊的偷窥生涯。
她不知道秦朔怎么看她,但是对于她明目张胆的喜欢,明目张胆的偷窥他并没有很生气,在她刻意出现,刻意搭讪的时候也没有对她摆脸色,所以她觉得秦朔并不讨厌她,这是个很好的开始,而事实也是如此,即使大家已经开始议论纷纷,看到他会不经意的投来古怪眼神,他也没有在意,照常上自己的课,过自己的日子,对方洵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不拒绝也不主动靠近,可是越这样越撩拨的方洵心里痒痒,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的想法。
她还记得那天的天气特别好,她像往常一样趴在篮球架上偷窥传说中的302,那时本该像往常一样在寝室啃书本的秦朔突然出现在篮球架下,他穿了件白色的t恤,衬得他那张冷淡到发白的脸孔十分明朗干净,他就那样站在篮球架下,眉头微皱,一脸思索的看着她。
她吓得差点从篮球架上掉下来,无措地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俊脸,完全不知做出什么反应,趴在那里愣怔了好半天,最后还是秦朔先说话:“爬那么高干什么,我住一楼,102……”
方洵手一抖,直接从篮球架上掉了下来。
所幸秦朔接住了她,没伤没残,但是受惊不小,秦朔扶着她去学校的医务室检查了下,确认没什么问题才稍稍放心。看着没心没肺的傻笑着,一直说没事没事的她,他突然就有些生气,脸色十分不好看:“以后别爬那么高了,不知道危险么。”
她终于止住笑,抬头直视着他的眼睛,试探着问道:“其实,你为什么会来呢,我以为我这样偷看你,你会很生气,根本不想理我。”
“是很生气。”他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她,“但实在忍不了了。”
“忍不了什么?”方洵激动的看着他,心想不会是要对我表白吧。
他一脸从容:“你太笨了。”
一盆冷水泼下来,她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失落道:“唉,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不过傻人有傻福,这次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接住我,我可能就摔瘸了,那样的话……”
他生硬打断:“那我只能抱你过来了。”
她惊愕的张大嘴巴,第一反应就是,还得再摔一次。
后来秦朔走了,她站在医务室的门口,呆呆的望着那个英挺俊拔的身影,不舍得移开视线,那日阳光很好,洒在他身上,像一束追光,她想那一刻他若是回头,阳光下他的笑容一定很好看。
他的脚步越来越慢,最后突然停住,犹豫了一下,他回过头来,没笑,可一贯冷淡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羞赧表情。
那日阳光正好,海棠树上不知什么时候悄然开出粉色花苞,她的笑容很是明媚耀眼。
那天之后方洵再没有爬篮球架,但她实在想把放假消息存心想看她出糗的混蛋找出来,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如果没有那人的恶作剧,秦朔就不会出现,她也不会掉下来,秦朔不会接住她,他们就不会开始……
算来算去,她怎么都该好好谢谢人家。
后来,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她就会陪他上课,他认真听课的时候,她就在一边偷偷吃零食,翻看娱乐杂志,或者支着头看他专注的模样,下了课两个人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周末一起爬山看日出,那些日子很简单,但是很快乐。
她从不怀疑秦朔是否真心喜欢过她,他的关心,他的拥抱,他只对她展露的笑,都是真的,而那些回不去的时光,它是属于她和他的独家记忆,连胤阳都给不了。
如果不是他的离开,他们本来会很好的走下去。
可惜,没有如果。
一辆黑色奔驰忽的停在了马路边,与方洵不过几步距离,听到明显的刹车声,方洵慢慢回头,平静目光在望见走下车来的那个高大身影时变得闪烁,有些无措的转过头来,心虚的听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他看着她,又看了看体育馆已经刷过新漆的大门,有些唏嘘感概,“这里没怎么变。”
她没回头,而是定定看着前方的一处角落:“我也没想过你会回来,怎么,终究是美国的饭不好吃吧?”
他苦笑一声,没答。顿了片刻,突然问道:“学校门前卖凉皮的摊子还在么?”
“在,还是一样味道。”
肯定的口气仿佛给了他继续下去的勇气,冷淡的脸上竟有了一丝喜悦之色。
“那……”
“可是涨价了。”她突然截断他的话,接着笑着叹了口气,“终究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他微微垂下眼睫,黑亮的眸子里有一闪而逝的歉疚,声音却强自镇定:“你还是不能原谅我么?”
方洵嗤笑一声,还是漫不经心的模样:“没什么原谅不原谅的,你又不欠我钱,当然可以想走就走,我没理由惦记,也没理由生气。”
他走过来,站在她面前,身形高大的可以完全遮住照在她身上的一束阳光,将她拢在自己的阴影里,然后直视着她想要躲闪的眼睛,语气肯定道:“那为什么不敢看我?方洵,其实你还在意我。”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不到阳光,却感到眼里一阵刺痛,她皱了皱眉,偏头躲开他目光:“你太高估自己了吧,而且……”她顿了顿,自嗓子里发出极低的一声冷笑,“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这样的话。”
一瞬间的沉默。
她知道这样的话很伤人,尤其是对秦朔这种不善言辞又内心敏感的人,她从前不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当然,从前他也不会做出让她说出这番话的事。
他的脸色有些发白,是想要确认一件事最后却被人狠狠戳穿的那种无力,阳光在他背后,他的脸有一些冰冷的陌生感和极度沉寂的阴暗,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似乎想到什么,他突兀的笑了一声,那笑声有些冰冷,也有些厚重:“方洵,你一点都没变。”他伸手扣住她肩膀,“喜欢说谎,但说谎的时候从来不看着人。”
方洵感到自己的身体紧绷的近乎僵硬,眼前好像是白花花的一片,他的声音比从前沉厚,但听在耳里却觉得支离破碎,微微垂眼看着他扣着自己肩膀的手,半天没说话。
身边偶尔有人经过,投来好奇目光,然后撇撇嘴走远,她紧紧咬着嘴唇,压抑在心底那些躁乱的情绪就要按捺不住,在身体里疯狂的翻涌,啃噬,叫人无所适从却避无可避。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她抬手揉了揉,然后慢慢看过来,一眨不眨的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突然冷笑一声:“别以为你很了解我,秦朔,你就是这样自以为是,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别人都是傻瓜,所以可以想丢就丢。可我告诉你,从你丢了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对自己说一定要忘了你,我要忘记跟你在一起经历的所有事,也忘记你对我的好。两年,我已经记不清你的样子了,很快我会连你的名字也彻底忘记,如果这个世上有一个人值得我珍惜在意,那一定不是你。你问我为什么不看你?假设,曾经你不小心被电线杆撞到过,虽然后来忘记了疼痛,但还是习惯性的绕着它走,你觉得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你放不下电线杆么,不过是因为人都有逃避疼痛的本能罢了。”
他按在她肩膀的双手突然变得无力,然后慢慢垂了下去:“是么?”
“你刚刚说这里没怎么变,呵……怎么会没变。”她伸手指指远处,“那个“馆”字上面的灯,晚上的时候不亮了,也一直没人想过修理。你以为没变,其实只是因为自己看不见,便可笑的以为全世界都看不见,你从前说我天真,其实你自己,才是最天真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