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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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多少岁,十四还是十五?还是更小一些?
当时他立马跑了出去,在卫生间吐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心里阴影,别人青春期回充满了好奇,他却只觉得恶心。
那些零碎的记忆,其中有一些细节却很清晰。
那个男人的儿子,虽然不读书了,但是在学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两级,因为他把他们母子当成入侵者,会经常让人来“问候”他。
有时候是桌子不见了,有时候是书本丢了,诸如种种,一直到高中后,情况才有好转。
他当时一直没告诉自己母亲,他甚至觉得,母子俩这么住到别人家,他分享了别人的房间,男人付给他们母子生活费。他本来就处于弱势。
这么多年,他的母亲一直很少出去工作,只是带着他不断的搬家,住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叔叔”家里。
他懂事了之后,便一天天话少了起来,连着在学校和人相处,都有了障碍,平日了独来独往,彻底的把自己封闭了起来。
宁逸慈扶住额头,他的记忆好像断片了,只记得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他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比如,当初到底因为什么,他会想轻生,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其实有问过自己的母亲,但是对方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当时又在异国他乡,渐渐的,他也就压下了那些疑惑,他心底有个声音,阻止他去探寻从前的事。
当时他的母亲终于找到了幸福,继父是个华裔,温文尔雅,对母子俩很好。
所以,那些压在尘嚣下得往事,变得不再重要,何必去解开伤疤。
听到了响声,宁逸慈回过头,是逛街唐琦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很大包小包,看起来心情不错。
唐琦虽然是个中法混血儿,但是五官深邃,要更偏像白种人一些,她从小在法国长大,中文说得也并不怎么样。更像是个纯粹的法国姑娘。
她的中文名字是母亲帮她取得。因为eric是中国人,所以她一直让对方叫自己中文名字,她觉得发音很好听。
“eric,我买了好多东西,我喜欢这个地方,我们应该早点来。”
宁逸慈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我们要在这里待两周,等忙完,我可以带你去其他的城市看看,难得有机会。”
唐琦开心的抱住对方,“那真是太好了。”她贴住了对方的脸颊,下一秒准备吻对方的时候,宁逸慈却侧身躲开了,身体甚至有些僵硬。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在自己想要有进一步亲密的动作,对方都会躲开,两个人虽然马上要订婚了,但是关系更像是朋友。
“宁逸慈。”
被叫到甚少会有人知道,并且称呼自己的中文名,发呆的人,一下就回过了神。
对方的中文一直很别扭,但这三个字的发音却异常的标准。
“lare,不好意思,我可能还需要点时间。”
对方耸了耸肩,“没事,能和你在一起,我已经很开心了,我会给你时间。”
两个人认识了快八年了,对方的私生活很干净,特别是在男女之事上,她开始以为是中国男人特有的保守。
开始两个人只是朋友,这些年,唐琦一直不断的换男朋友,有次过生日吹蜡烛感叹完了之后,他突然对宁逸慈说:“怎么办,eric,和你一对比,我谁都不满意,我可能嫁不出了,要是我四十岁了还没结婚,你那时候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好了。”
宁逸慈当时以为对方只是开玩笑,寿星最大,笑着点了点头。
不想今年三月,唐琦满了四十岁,又和他提起来当初那个玩笑。
他这些年一直一个人,不是没想过找个人陪着,但是好像不行,从心里抵触,感觉不对,他也说不出哪里。
所以对方一本正经的征求他的意见,他想了想说,让我考虑三天。
三天后,他答应了和对方在一起,他一直都没能喜欢上一个人,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他都这个岁数了,和对方又一直又很合拍,彼此陪伴,携手走以后的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有些性冷感,对方也一直知道的。
房子是套房,两个人晚上是不在一个房间,确实不像是即将订婚的人。
宁逸慈躺在床上,想到了那位赵先生的话,对方言辞恳切,难道真的有一个人和自己长得那么像?
但是他确实没有亲人在国内,一直就只有他和母亲两个人。更重要的时,他已经很多年没回过这里了。
其实来杉市的这两天,他有些莫名焦躁,沉下心去想又理不出头绪。
宁逸慈熄了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看来,自己确实不适合这里。
等着忙完这段时间,回法国了就好。
———
很大的雨,天色灰蒙蒙的,连着白天都看不清路,疾驰而过的的士溅起很高的水花,少年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孩子,伞被风给刮得倒逆了过来,离着屋檐只有几步了,少年索性丢了伞,弓着身体,快速的跑了进去。
怀里的孩子睡得正熟,少年没带身份证。神色焦急的找到黄牛党买了张去上海的票,这个时间,只剩下了晚上那班火车。
少年拽着车票,坐在了旅客熙攘的候客厅。他的眼里全是血丝,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身体瘦得有些过分。
可能是太累了,他抬眼看了下,离着火车进站的时间还有六个多小时。然后,他就在嘈杂的火车站,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
宁逸慈打开了墙头的壁灯,他伸手摸了摸脸,手上全是泪。之后,他梦到那个少年,疯狂的找消失了的孩子,情绪一点点的崩溃。
像是身临其境一样,他能真切的体会到那种心情。
梦里的那个少年,五官说不出的熟悉,就像是年轻时的……自己,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
宁逸慈看了看时间,还才凌晨两点,接下来,一直到天亮他都没有再能入睡,那个梦太真实了。
梦里的那种抽痛感让他很不舒服。
这个梦是什么预兆?假如他是那个少年,那个怀里的孩子,到底又是谁?
他有些烦闷的想,那个少年怎么能在火车站就这么睡着了,梦里的火车站,设施还很简陋,时间像是在几十年。
过了许久,宁逸慈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要去纠结一个莫名其妙的梦,他压下了那些情绪,稍微收拾了下,外面天已经亮了。
那个奇怪的梦,让他一直心绪不宁,唐琦说想要参观一下他从前读书的学校。他带着对方去母校,他想,也许去那里,他可以想起那段缺失的记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虽然知道,那段几率很大几率不是愉快,但是他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也觉得无所谓。
心里的那种焦躁感一直上升,已经到了不能不闻不问的地步,况且,他自己也想弄明白。
两个人吃过了早饭,宁逸慈就带着唐琦出了门,二十年多后,杉市一中已经大不同了,校门经过了几次翻修,连着里面的建筑也大不一样,除了最右边的那栋状元楼。
每年高三的学生,都会搬到状元楼里,据说那里风水好,出过不少的人才,所以虽然破旧了些,但是却一直没有拆建,怕坏了风水。
因为是周末,两个人进去畅通无阻,学校的跑道和体育场周末会开放给周围健身的居民。
两个人沿着跑道走,唐琦的金发碧眼,在周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情况下,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宁逸慈?”
听到有人叫自己,宁逸慈站住了脚步,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戴着副眼镜。
之前他也有想过,来这里会不会遇到以前旧知,不然,也可以问问自己从前。
但是过了将近三十年,只怕是遇见了,别人也未必认识自己。
宁逸慈没想到,还真的能遇见。
对方推了推眼镜,仔细的看了下,“我应该没有认错人吧?”
“您好,我是宁逸慈。”
“我就说,我是你高中的班主任,你不记得我呢?”
从前很多事情,宁逸慈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也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他没想到能碰到自己的班主任,“你好,肖老师。”
“我就说,我对你印象深的很,我是教化学的,你那时候是我的课代表,对了,那时候你突然转学了,后来也一直没有你的消息,你现在在做什么。”
宁逸慈是他当老师带得第一届,那时候他才二十三岁,现在他都五十多了,带完了最后这届,他就要退休了,告别三尺讲台。
平时还不觉得时间有多快,在特定的时间,看到特定的人才会发现岁月的齿轮转得很快。
他还记得当年,和班上的学生,吃完了晚饭在球场打篮球,现在他却只能每天饭后散散步了。
老胳膊老腿的,再也折腾不动了,想不服老都不行。
“我当初和我母亲移民去了法国,走得太匆忙,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
肖庆笑了笑,“去了法国,那就难怪了。”顿了下,他把视线放到自己学生旁边的外国美女身上,“这位是?”
“这是我的未婚妻。”宁逸慈说完,又和一边的唐琦交谈了几句。
唐琦看着眼前的老头,没想到对方是宁逸慈的班主任,用着生硬的中文,笑着和对方打招呼,“你好。”
“你好。”肖庆有些诧异,“你还没有结婚,不过也是,国外很多人晚婚晚育。林国威的女儿都很大了,小姑娘和他爸爸一样本事,二十岁就大学毕业了。五一的时候,林国威还和女儿,回来探望了我。他在北京读完了书,就一直留在了那里,现在是个教授了,很能干。我带的那一届,风光全被你们三个小子抢完了,一个你,一个林国威,一个中途插班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好像是叫徐霄镝,打篮球很厉害,他可是我们办公室老师,早恋重点关注的对象。”
徐霄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宁逸慈怔了下,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像是久违了一般。
这个人,是自己以前的朋友吗?
“林国威一直在找你,上次还提到了你,既然你回国了,给他回个电话吧,我刚好有他号码,你们读书的时候就关系好。”
“嗯。”
和人告别后,宁逸慈看着手机上新存的号码,林国威,这个人一直在找他?
那这么说起来,应该对他的事情,很清楚。
宁逸慈按了拨号键,嘟声响了五下,那边接听了电话。
“喂,你好。”
“你好,请问是林教授吗?我是宁逸慈。”他主动报上了自己名字。
林国威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呼吸一哽,手里的试管一下掉在了地上,“你说你说谁?”
“我是宁逸慈,听说你一直在找我,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过了很久,他开始怀疑电话那边有人是不是有人在听,对方终于又说话了,“你这些年,都在那里?你现在,在哪里?”
“我一直在法国,才刚回来,现在人在杉市。”
“杉市是吧?你先不要离开,这个是你的电话对吧,我这两天就来找你,不,是今天就来找你,我现在就去机场,你给我听着,你绝对不能再一声不吭的消失。”
宁逸慈怔了下,他能听到对方的声音的颤抖,呼吸不由一紧。
“好。”
———
陆贻林下了班直接回了家,赵世承已经接到了跳跳。
他发现,很多方便,赵世承比他还要细心,对方可正是宜家宜室。
天气太热,陆贻林晚餐弄了两个冷盘,口味也尽量清淡,杉市的夏天温度真让人受不了。
本来今天是周末,他不用去上班,但是才修完了年假,客房部有很多的事,他只好提前去报道,桌子上等着他看的,是堆积如山的报表,全是关于这次装修翻新的。
晚上的温度下来了些,三个人吃完了饭出去散步。
赵世承突然开口问,“三十岁的生日,你想怎么过?”
“啊?”陆贻林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你的三十岁生日,我们一起去旅游怎么样,就去四年前的那家红酒旅馆,带着跳跳一起。”
难道要旧梦重温?但是自己生日不是现在啊,陆贻林想起来了,他简历上的生日,比他实际要大一岁半。
他没和赵世承说过。
陆贻林笑了笑,“我的生日不是现在,我其实也不知道具体的日子,但是大概是在冬天,十一月左右,我也不过三十岁的生日,当初因为要提早读书,赵姨把我改大了一岁多。”
赵世承看着对方,脑子里灵光闪现,要是这样的话,和那个男人离开的时间,刚好对上。
十七岁有孩子,虽然早了些,但是也不是不可能。
赵世承想了想说,“贻林,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你见到了就知道了。”
“我认识吗”
“不认识。”
“那是你认识的人。”难道是赵家的人?
“可以这么说,我才见了他一面。”
那为什么要他去见,陆贻林疑惑的看着对方,见到了就知道了,这么神秘?
“好吧,不过我这两天很忙,要见也只能下班后。”顿了顿,陆贻林又问,“对方是男是女,是美人吗?”
赵世承看着对方,想着两张肖似的脸,笑了下,“你见到了就知道,不过,是个大美人没错。”
赵世承评价这么高,陆贻林还真来了兴趣,“那行啊,我最喜欢美人了。”
———
林国威从实验室出来,直接定了最近一班的飞机,连着家都没来得及回一趟,就直接打的去了机场。
他害怕,一个不经意,对方又不见了,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找个二十多年。
他少年时期的好友,宁逸慈,倔强又敏感,他比对方年长一岁,曾经想过要好好照顾对方,但后面都成了泡影。
这是他最大的缺憾。
二十几年前,从那个人开始接近宁逸慈,他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可是到了最后,他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切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多少岁,十四还是十五?还是更小一些?
当时他立马跑了出去,在卫生间吐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心里阴影,别人青春期回充满了好奇,他却只觉得恶心。
那些零碎的记忆,其中有一些细节却很清晰。
那个男人的儿子,虽然不读书了,但是在学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两级,因为他把他们母子当成入侵者,会经常让人来“问候”他。
有时候是桌子不见了,有时候是书本丢了,诸如种种,一直到高中后,情况才有好转。
他当时一直没告诉自己母亲,他甚至觉得,母子俩这么住到别人家,他分享了别人的房间,男人付给他们母子生活费。他本来就处于弱势。
这么多年,他的母亲一直很少出去工作,只是带着他不断的搬家,住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叔叔”家里。
他懂事了之后,便一天天话少了起来,连着在学校和人相处,都有了障碍,平日了独来独往,彻底的把自己封闭了起来。
宁逸慈扶住额头,他的记忆好像断片了,只记得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他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比如,当初到底因为什么,他会想轻生,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其实有问过自己的母亲,但是对方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当时又在异国他乡,渐渐的,他也就压下了那些疑惑,他心底有个声音,阻止他去探寻从前的事。
当时他的母亲终于找到了幸福,继父是个华裔,温文尔雅,对母子俩很好。
所以,那些压在尘嚣下得往事,变得不再重要,何必去解开伤疤。
听到了响声,宁逸慈回过头,是逛街唐琦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很大包小包,看起来心情不错。
唐琦虽然是个中法混血儿,但是五官深邃,要更偏像白种人一些,她从小在法国长大,中文说得也并不怎么样。更像是个纯粹的法国姑娘。
她的中文名字是母亲帮她取得。因为eric是中国人,所以她一直让对方叫自己中文名字,她觉得发音很好听。
“eric,我买了好多东西,我喜欢这个地方,我们应该早点来。”
宁逸慈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我们要在这里待两周,等忙完,我可以带你去其他的城市看看,难得有机会。”
唐琦开心的抱住对方,“那真是太好了。”她贴住了对方的脸颊,下一秒准备吻对方的时候,宁逸慈却侧身躲开了,身体甚至有些僵硬。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在自己想要有进一步亲密的动作,对方都会躲开,两个人虽然马上要订婚了,但是关系更像是朋友。
“宁逸慈。”
被叫到甚少会有人知道,并且称呼自己的中文名,发呆的人,一下就回过了神。
对方的中文一直很别扭,但这三个字的发音却异常的标准。
“lare,不好意思,我可能还需要点时间。”
对方耸了耸肩,“没事,能和你在一起,我已经很开心了,我会给你时间。”
两个人认识了快八年了,对方的私生活很干净,特别是在男女之事上,她开始以为是中国男人特有的保守。
开始两个人只是朋友,这些年,唐琦一直不断的换男朋友,有次过生日吹蜡烛感叹完了之后,他突然对宁逸慈说:“怎么办,eric,和你一对比,我谁都不满意,我可能嫁不出了,要是我四十岁了还没结婚,你那时候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好了。”
宁逸慈当时以为对方只是开玩笑,寿星最大,笑着点了点头。
不想今年三月,唐琦满了四十岁,又和他提起来当初那个玩笑。
他这些年一直一个人,不是没想过找个人陪着,但是好像不行,从心里抵触,感觉不对,他也说不出哪里。
所以对方一本正经的征求他的意见,他想了想说,让我考虑三天。
三天后,他答应了和对方在一起,他一直都没能喜欢上一个人,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他都这个岁数了,和对方又一直又很合拍,彼此陪伴,携手走以后的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有些性冷感,对方也一直知道的。
房子是套房,两个人晚上是不在一个房间,确实不像是即将订婚的人。
宁逸慈躺在床上,想到了那位赵先生的话,对方言辞恳切,难道真的有一个人和自己长得那么像?
但是他确实没有亲人在国内,一直就只有他和母亲两个人。更重要的时,他已经很多年没回过这里了。
其实来杉市的这两天,他有些莫名焦躁,沉下心去想又理不出头绪。
宁逸慈熄了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看来,自己确实不适合这里。
等着忙完这段时间,回法国了就好。
———
很大的雨,天色灰蒙蒙的,连着白天都看不清路,疾驰而过的的士溅起很高的水花,少年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孩子,伞被风给刮得倒逆了过来,离着屋檐只有几步了,少年索性丢了伞,弓着身体,快速的跑了进去。
怀里的孩子睡得正熟,少年没带身份证。神色焦急的找到黄牛党买了张去上海的票,这个时间,只剩下了晚上那班火车。
少年拽着车票,坐在了旅客熙攘的候客厅。他的眼里全是血丝,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身体瘦得有些过分。
可能是太累了,他抬眼看了下,离着火车进站的时间还有六个多小时。然后,他就在嘈杂的火车站,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
宁逸慈打开了墙头的壁灯,他伸手摸了摸脸,手上全是泪。之后,他梦到那个少年,疯狂的找消失了的孩子,情绪一点点的崩溃。
像是身临其境一样,他能真切的体会到那种心情。
梦里的那个少年,五官说不出的熟悉,就像是年轻时的……自己,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
宁逸慈看了看时间,还才凌晨两点,接下来,一直到天亮他都没有再能入睡,那个梦太真实了。
梦里的那种抽痛感让他很不舒服。
这个梦是什么预兆?假如他是那个少年,那个怀里的孩子,到底又是谁?
他有些烦闷的想,那个少年怎么能在火车站就这么睡着了,梦里的火车站,设施还很简陋,时间像是在几十年。
过了许久,宁逸慈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要去纠结一个莫名其妙的梦,他压下了那些情绪,稍微收拾了下,外面天已经亮了。
那个奇怪的梦,让他一直心绪不宁,唐琦说想要参观一下他从前读书的学校。他带着对方去母校,他想,也许去那里,他可以想起那段缺失的记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虽然知道,那段几率很大几率不是愉快,但是他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也觉得无所谓。
心里的那种焦躁感一直上升,已经到了不能不闻不问的地步,况且,他自己也想弄明白。
两个人吃过了早饭,宁逸慈就带着唐琦出了门,二十年多后,杉市一中已经大不同了,校门经过了几次翻修,连着里面的建筑也大不一样,除了最右边的那栋状元楼。
每年高三的学生,都会搬到状元楼里,据说那里风水好,出过不少的人才,所以虽然破旧了些,但是却一直没有拆建,怕坏了风水。
因为是周末,两个人进去畅通无阻,学校的跑道和体育场周末会开放给周围健身的居民。
两个人沿着跑道走,唐琦的金发碧眼,在周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情况下,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宁逸慈?”
听到有人叫自己,宁逸慈站住了脚步,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戴着副眼镜。
之前他也有想过,来这里会不会遇到以前旧知,不然,也可以问问自己从前。
但是过了将近三十年,只怕是遇见了,别人也未必认识自己。
宁逸慈没想到,还真的能遇见。
对方推了推眼镜,仔细的看了下,“我应该没有认错人吧?”
“您好,我是宁逸慈。”
“我就说,我是你高中的班主任,你不记得我呢?”
从前很多事情,宁逸慈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也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他没想到能碰到自己的班主任,“你好,肖老师。”
“我就说,我对你印象深的很,我是教化学的,你那时候是我的课代表,对了,那时候你突然转学了,后来也一直没有你的消息,你现在在做什么。”
宁逸慈是他当老师带得第一届,那时候他才二十三岁,现在他都五十多了,带完了最后这届,他就要退休了,告别三尺讲台。
平时还不觉得时间有多快,在特定的时间,看到特定的人才会发现岁月的齿轮转得很快。
他还记得当年,和班上的学生,吃完了晚饭在球场打篮球,现在他却只能每天饭后散散步了。
老胳膊老腿的,再也折腾不动了,想不服老都不行。
“我当初和我母亲移民去了法国,走得太匆忙,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
肖庆笑了笑,“去了法国,那就难怪了。”顿了下,他把视线放到自己学生旁边的外国美女身上,“这位是?”
“这是我的未婚妻。”宁逸慈说完,又和一边的唐琦交谈了几句。
唐琦看着眼前的老头,没想到对方是宁逸慈的班主任,用着生硬的中文,笑着和对方打招呼,“你好。”
“你好。”肖庆有些诧异,“你还没有结婚,不过也是,国外很多人晚婚晚育。林国威的女儿都很大了,小姑娘和他爸爸一样本事,二十岁就大学毕业了。五一的时候,林国威还和女儿,回来探望了我。他在北京读完了书,就一直留在了那里,现在是个教授了,很能干。我带的那一届,风光全被你们三个小子抢完了,一个你,一个林国威,一个中途插班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好像是叫徐霄镝,打篮球很厉害,他可是我们办公室老师,早恋重点关注的对象。”
徐霄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宁逸慈怔了下,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像是久违了一般。
这个人,是自己以前的朋友吗?
“林国威一直在找你,上次还提到了你,既然你回国了,给他回个电话吧,我刚好有他号码,你们读书的时候就关系好。”
“嗯。”
和人告别后,宁逸慈看着手机上新存的号码,林国威,这个人一直在找他?
那这么说起来,应该对他的事情,很清楚。
宁逸慈按了拨号键,嘟声响了五下,那边接听了电话。
“喂,你好。”
“你好,请问是林教授吗?我是宁逸慈。”他主动报上了自己名字。
林国威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呼吸一哽,手里的试管一下掉在了地上,“你说你说谁?”
“我是宁逸慈,听说你一直在找我,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过了很久,他开始怀疑电话那边有人是不是有人在听,对方终于又说话了,“你这些年,都在那里?你现在,在哪里?”
“我一直在法国,才刚回来,现在人在杉市。”
“杉市是吧?你先不要离开,这个是你的电话对吧,我这两天就来找你,不,是今天就来找你,我现在就去机场,你给我听着,你绝对不能再一声不吭的消失。”
宁逸慈怔了下,他能听到对方的声音的颤抖,呼吸不由一紧。
“好。”
———
陆贻林下了班直接回了家,赵世承已经接到了跳跳。
他发现,很多方便,赵世承比他还要细心,对方可正是宜家宜室。
天气太热,陆贻林晚餐弄了两个冷盘,口味也尽量清淡,杉市的夏天温度真让人受不了。
本来今天是周末,他不用去上班,但是才修完了年假,客房部有很多的事,他只好提前去报道,桌子上等着他看的,是堆积如山的报表,全是关于这次装修翻新的。
晚上的温度下来了些,三个人吃完了饭出去散步。
赵世承突然开口问,“三十岁的生日,你想怎么过?”
“啊?”陆贻林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你的三十岁生日,我们一起去旅游怎么样,就去四年前的那家红酒旅馆,带着跳跳一起。”
难道要旧梦重温?但是自己生日不是现在啊,陆贻林想起来了,他简历上的生日,比他实际要大一岁半。
他没和赵世承说过。
陆贻林笑了笑,“我的生日不是现在,我其实也不知道具体的日子,但是大概是在冬天,十一月左右,我也不过三十岁的生日,当初因为要提早读书,赵姨把我改大了一岁多。”
赵世承看着对方,脑子里灵光闪现,要是这样的话,和那个男人离开的时间,刚好对上。
十七岁有孩子,虽然早了些,但是也不是不可能。
赵世承想了想说,“贻林,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你见到了就知道了。”
“我认识吗”
“不认识。”
“那是你认识的人。”难道是赵家的人?
“可以这么说,我才见了他一面。”
那为什么要他去见,陆贻林疑惑的看着对方,见到了就知道了,这么神秘?
“好吧,不过我这两天很忙,要见也只能下班后。”顿了顿,陆贻林又问,“对方是男是女,是美人吗?”
赵世承看着对方,想着两张肖似的脸,笑了下,“你见到了就知道,不过,是个大美人没错。”
赵世承评价这么高,陆贻林还真来了兴趣,“那行啊,我最喜欢美人了。”
———
林国威从实验室出来,直接定了最近一班的飞机,连着家都没来得及回一趟,就直接打的去了机场。
他害怕,一个不经意,对方又不见了,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找个二十多年。
他少年时期的好友,宁逸慈,倔强又敏感,他比对方年长一岁,曾经想过要好好照顾对方,但后面都成了泡影。
这是他最大的缺憾。
二十几年前,从那个人开始接近宁逸慈,他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可是到了最后,他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切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