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碎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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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早上五点钟起来,五点半开始去楼下晨跑,他跑完一圈的时候碰见了一身白色运动服扎着马尾的罗裴裴。
“早。”他对她微微颔首。
罗裴裴对他笑了笑:“我以为我起得够早了。”
“你已经很早了。”
荆楚和罗裴裴住得不远,荆楚家不到五分钟的步行距离就有一个大公园,每天早晨都有人来这里晨跑,他也是其中一员。
而罗裴裴和他交往之后听说了这件事,便表示自己也希望早起锻炼,以保持身材,荆楚也就每天五点钟打电话给她叫她起来,两个人约好了一起晨跑。
对于这两个工作狂人来说,这反而是难得的相处时间。
“我听说那个雨夜屠夫案已经破了?”罗裴裴显然对这件事十分好奇。
荆楚点点头:“有了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到现在还觉得杨绵绵突然出现在那里撞个正着十分巧合。
之前他们对于周大志的分析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心思缜密的人,并且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要不然也不至于让警方一无所获,但这样一个难缠的凶手,竟然会被一个高中女生捉个正着,实在是匪夷所思。
但无论如何,凶手落网都是一件好事。
公园极大,罗裴裴跑了一圈半就表示体力不支,从小跑改为了慢走,荆楚随她的速度放慢了脚步,陪她在清晨的公园里散步。
“早起果然是一件好事。”罗裴裴对他微笑,“看来我今天都不需要咖啡提神了。”她这样的咖啡爱好者是每天早上必喝一杯咖啡提神的,她这么说,不过是为了哄荆楚高兴而已,实在是难得的高手。
荆楚对她也笑了起来,在路边买了一瓶水给她,记得先拧开了:“慢慢喝,不要急。”
罗裴裴顺着他的话小口小口咽着水,心中道,荆楚这样的男人,错过了实在可惜,他是那种从来不花言巧语,但是会很妥帖照顾人的好男人。
如果不是他的职业,她的满意度可以打90分,100分?不不,天下间哪里有这样十全十美的男人,60分可以交往,70分就很难放手,80分,快快快,结婚吧,难得有这样好的男人。
不,这并不是女人恨嫁,而是哪怕再南城这样的大都市,女性一到30还没有对象,亲朋好友就觉得你犯了罪丢了脸,女人不结婚好像这一辈子没有意义,白做人了。
她从小到大读书到现在,努力拿奖学金,努力读最好的大学,一路披荆斩棘成为公司副总,付出的精力时间心血都不比男人少,但是到了年纪,照样被人说做人失败。
就因为没有男朋友!
她就是不想因为这个找男朋友才拖到现在,不是不希望有人陪,而是不容许自己因为别人说必须结婚就要匆忙找一个男人结婚生子,好像完成任务似的。
荆楚很好,但他们是否合适,却还有待商榷,她不能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因为一旦你着急了,接下来的较量就处于下风。
她深谙谈判之道。
现在是难得的独处时间,罗裴裴想找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谁知还没有开口,一声惊叫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一个扫地阿姨跌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身如抖筛,她粗糙的食指指着放在垃圾桶旁边的一个黑色提包,拉链拉开了一半,看不清里头是什么:“死、死人!”
罗裴裴能感觉到旁边荆楚的眼神一下子变了,他原本的神情的安适的,温和的,但是现在却一瞬间变得警觉锐利,好像被他扫一眼都觉得要浑身冒冷汗的。
他快步走上前去,挥手让其他涌过来的人群推开:“警察,让开,保护现场。”他严厉地说着,一边蹲下来查看情况。
提包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肉片,其中3根手指清晰可见。
他顿时就倒吸了一口冷气,掏出手机打电话:“柳玉,通知人来人民公园,出命案了。”
特案组的人很快赶到,现场被迅速封锁起来,罗裴裴站在隔离线外看了一会儿,在等荆楚看见她,和她告个别。
可是没有,他的心思好像已经全部被案件占据,再也没能分给她一丝一毫,她静静看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荆楚恍然未觉,依旧是在发布命令:“白平、武涛,你们去调查附近的监控,看看能不能发现抛尸者的线索,柳玉,你去问问周边的人有没有注意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卫寒,尽快确认死者的身份,常雁,你带人去排查附近的垃圾桶和其他可能的抛尸场地,看看有没有相似的提包,这个包里,绝对塞不下一个人!”
他有条不紊地把事情吩咐下去,等到他想起罗裴裴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他的手机上就一条简简单单的短信:
“你忙吧,我先走了。”
他盯着手机看了一秒钟,迅速装回了口袋里,现在,他没有时间去想这些男欢女爱的事情了。
卫寒的初步结论出来的很快:“女性,十八到二十岁,皮肤细腻,这是人体左臂到小腹的部分,没有明显的生理特征。”
荆楚点头,对白平吩咐道:“排查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有没有符合条件的,常雁,你那边找的怎么样了?”
“在梧桐公园发现一个相似的提包,已经让人送来局里去了。”常雁刚刚打完电话,和他汇报情况。
截止到晚上八点,警方找到了两个相似的黑色提包,里面都装着肉片,但是经过卫寒的分析,尸体依然缺少最重要的一部分。
头颅。
杨绵绵放学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但是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劲,骑上车的时候嘀咕了一句:“怎么觉得毛骨悚然的。”
粉红色的山地车表示:“Σ(°△°|||)︴天啦撸,绵绵你还不造啊!出人命了!”
杨绵绵:“……天天有人死,你大惊小怪什么?”
“不是不是!”山地车激动地表示,“不是车祸自杀病死,是有人被杀掉了!”
杨绵绵依然淡定:“人就是这种自相残杀的动物啊,不是挺正常的。”
山地车委屈了:“可是,她被人分尸成了一块一块,不,一片一片!肉片!装在包里丢在了垃圾桶里。”
它说这句话的时候,杨绵绵正嘴馋地看着街边摊上卖的炸里脊,一片一片,刷上甜面酱别提多好吃了,她没钱买,看看也解馋。
但这句话一出口,她当下一个急刹车,差点没从车上摔下来:“你们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山地车:“……就是那样一片片!”
杨绵绵这回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去便利店打工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赵涛从她开始上班就嘀嘀咕咕说起今天的事情来,手机不离手,时不时就刷一会儿微博:“大家都说那个会不会是有一个雨夜屠夫,专门把人片成烤鸭的那种!”
“呵呵。”杨绵绵冷嘲脸,理都不想理他。
一个人就这么死了,但是居然会有人津津乐道,像是在说一件新鲜的八卦,而不是一个惨烈的凶杀案,实在也是滑稽透了。
不过,也是托他喋喋不休的福,因此杨绵绵回家路上看到那只狗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个和新闻上描述得差不多的黑色提包。
虽然她觉得现在看到的情况有些怪诞。
那只她见过一面的小狗凶狠地压低声音,呜呜威胁着对面的三只大狗,巧的是,那三只大狗杨绵绵都认识。
老城区三霸,大黄,老黑,小花。
对了,这三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
但它们三儿的确是老城区的狗界霸主,到处撒尿显示自己的主权,有别的野狗过来肯定会被它们赶走,值得一提的是,小花是公狗,但是它喜欢的也是公狗,杨绵绵曾经看到过它骚扰一只家养的比熊,那只可怜的比熊吓得落荒而逃,好几天没敢下楼来遛弯。
扯远了,所以说,它们还是要对那只小狗出手了?
大黄谨慎,先让老黑上去试试,那只瘦骨嶙峋但是尖牙森森的大黑狗上前一步,想要叼住小狗的脖子,被它躲开,身体压低一扑,反而是咬住了老黑的脖子,顿时就见了血。
小花这只狗界的基佬则绕到它屁股后面,伸出脑袋去闻,那只小狗受惊,一口就咬了过去。
杨绵绵啧了一声,这只狗小归小,凶是真凶,她在插手和围观之间选择了后者。
并非冷血无情作壁上观,而是世界上适者生存,活不下去就是活不下去,活得下去那食物就是它的了……等等。
“你里面装的是什么啊?”四下无人,她也就不掩饰了,直勾勾盯着那个黑色的提包。
提包:“人的头和肉。”
杨绵绵:=口=
此时,那只小狗已经非常剽悍地以一敌三赶走了大黄、老黑和小花,当然不排除是大黄估计有人类在场,不想多生事端,大概上次咬熊孩子的后遗症还在,让她对人类格外顾忌,所以衡量再三,决定放弃提包里的食物,带着两个跟班走了。
而那只小狗看见杨绵绵挪过来,转身冷冷盯着她看。
杨绵绵心里叫了一声糟糕,这种野狗最是凶狠不过,和它抢食物就等于是拼命,它会毫不留情给她来一口的。
她试探着后退了几步,那只狗果然就没有那么戒备了,而是慢吞吞趴下来不动了,唯一的一只独眼却死死盯着她。
杨绵绵毫不怀疑自己有异动,它就会扑过来咬下她一块肉来。
不过奇怪的是,如果它是把提包里的肉当做食物,那为什么不吃呢,所有的野狗都会在第一时间吃掉自己面前的食物以免被抢走。
提包:“它好像是在守着我,今天已经赶走第三波过来吃的狗了。”
杨绵绵诧异极了,她蹲下来看着它:“你是在守着这个包,谁让你守的?”
小狗巍然不动。
“你是认得凶手,还是认得……死掉的那个人?”
狗当然不会回答她了。
杨绵绵一时犯了难,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跑去了最近的一个电话亭,拨通了荆楚的电话。
荆楚早上五点钟起来,五点半开始去楼下晨跑,他跑完一圈的时候碰见了一身白色运动服扎着马尾的罗裴裴。
“早。”他对她微微颔首。
罗裴裴对他笑了笑:“我以为我起得够早了。”
“你已经很早了。”
荆楚和罗裴裴住得不远,荆楚家不到五分钟的步行距离就有一个大公园,每天早晨都有人来这里晨跑,他也是其中一员。
而罗裴裴和他交往之后听说了这件事,便表示自己也希望早起锻炼,以保持身材,荆楚也就每天五点钟打电话给她叫她起来,两个人约好了一起晨跑。
对于这两个工作狂人来说,这反而是难得的相处时间。
“我听说那个雨夜屠夫案已经破了?”罗裴裴显然对这件事十分好奇。
荆楚点点头:“有了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到现在还觉得杨绵绵突然出现在那里撞个正着十分巧合。
之前他们对于周大志的分析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心思缜密的人,并且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要不然也不至于让警方一无所获,但这样一个难缠的凶手,竟然会被一个高中女生捉个正着,实在是匪夷所思。
但无论如何,凶手落网都是一件好事。
公园极大,罗裴裴跑了一圈半就表示体力不支,从小跑改为了慢走,荆楚随她的速度放慢了脚步,陪她在清晨的公园里散步。
“早起果然是一件好事。”罗裴裴对他微笑,“看来我今天都不需要咖啡提神了。”她这样的咖啡爱好者是每天早上必喝一杯咖啡提神的,她这么说,不过是为了哄荆楚高兴而已,实在是难得的高手。
荆楚对她也笑了起来,在路边买了一瓶水给她,记得先拧开了:“慢慢喝,不要急。”
罗裴裴顺着他的话小口小口咽着水,心中道,荆楚这样的男人,错过了实在可惜,他是那种从来不花言巧语,但是会很妥帖照顾人的好男人。
如果不是他的职业,她的满意度可以打90分,100分?不不,天下间哪里有这样十全十美的男人,60分可以交往,70分就很难放手,80分,快快快,结婚吧,难得有这样好的男人。
不,这并不是女人恨嫁,而是哪怕再南城这样的大都市,女性一到30还没有对象,亲朋好友就觉得你犯了罪丢了脸,女人不结婚好像这一辈子没有意义,白做人了。
她从小到大读书到现在,努力拿奖学金,努力读最好的大学,一路披荆斩棘成为公司副总,付出的精力时间心血都不比男人少,但是到了年纪,照样被人说做人失败。
就因为没有男朋友!
她就是不想因为这个找男朋友才拖到现在,不是不希望有人陪,而是不容许自己因为别人说必须结婚就要匆忙找一个男人结婚生子,好像完成任务似的。
荆楚很好,但他们是否合适,却还有待商榷,她不能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因为一旦你着急了,接下来的较量就处于下风。
她深谙谈判之道。
现在是难得的独处时间,罗裴裴想找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谁知还没有开口,一声惊叫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一个扫地阿姨跌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身如抖筛,她粗糙的食指指着放在垃圾桶旁边的一个黑色提包,拉链拉开了一半,看不清里头是什么:“死、死人!”
罗裴裴能感觉到旁边荆楚的眼神一下子变了,他原本的神情的安适的,温和的,但是现在却一瞬间变得警觉锐利,好像被他扫一眼都觉得要浑身冒冷汗的。
他快步走上前去,挥手让其他涌过来的人群推开:“警察,让开,保护现场。”他严厉地说着,一边蹲下来查看情况。
提包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肉片,其中3根手指清晰可见。
他顿时就倒吸了一口冷气,掏出手机打电话:“柳玉,通知人来人民公园,出命案了。”
特案组的人很快赶到,现场被迅速封锁起来,罗裴裴站在隔离线外看了一会儿,在等荆楚看见她,和她告个别。
可是没有,他的心思好像已经全部被案件占据,再也没能分给她一丝一毫,她静静看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荆楚恍然未觉,依旧是在发布命令:“白平、武涛,你们去调查附近的监控,看看能不能发现抛尸者的线索,柳玉,你去问问周边的人有没有注意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卫寒,尽快确认死者的身份,常雁,你带人去排查附近的垃圾桶和其他可能的抛尸场地,看看有没有相似的提包,这个包里,绝对塞不下一个人!”
他有条不紊地把事情吩咐下去,等到他想起罗裴裴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他的手机上就一条简简单单的短信:
“你忙吧,我先走了。”
他盯着手机看了一秒钟,迅速装回了口袋里,现在,他没有时间去想这些男欢女爱的事情了。
卫寒的初步结论出来的很快:“女性,十八到二十岁,皮肤细腻,这是人体左臂到小腹的部分,没有明显的生理特征。”
荆楚点头,对白平吩咐道:“排查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有没有符合条件的,常雁,你那边找的怎么样了?”
“在梧桐公园发现一个相似的提包,已经让人送来局里去了。”常雁刚刚打完电话,和他汇报情况。
截止到晚上八点,警方找到了两个相似的黑色提包,里面都装着肉片,但是经过卫寒的分析,尸体依然缺少最重要的一部分。
头颅。
杨绵绵放学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但是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劲,骑上车的时候嘀咕了一句:“怎么觉得毛骨悚然的。”
粉红色的山地车表示:“Σ(°△°|||)︴天啦撸,绵绵你还不造啊!出人命了!”
杨绵绵:“……天天有人死,你大惊小怪什么?”
“不是不是!”山地车激动地表示,“不是车祸自杀病死,是有人被杀掉了!”
杨绵绵依然淡定:“人就是这种自相残杀的动物啊,不是挺正常的。”
山地车委屈了:“可是,她被人分尸成了一块一块,不,一片一片!肉片!装在包里丢在了垃圾桶里。”
它说这句话的时候,杨绵绵正嘴馋地看着街边摊上卖的炸里脊,一片一片,刷上甜面酱别提多好吃了,她没钱买,看看也解馋。
但这句话一出口,她当下一个急刹车,差点没从车上摔下来:“你们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山地车:“……就是那样一片片!”
杨绵绵这回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去便利店打工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赵涛从她开始上班就嘀嘀咕咕说起今天的事情来,手机不离手,时不时就刷一会儿微博:“大家都说那个会不会是有一个雨夜屠夫,专门把人片成烤鸭的那种!”
“呵呵。”杨绵绵冷嘲脸,理都不想理他。
一个人就这么死了,但是居然会有人津津乐道,像是在说一件新鲜的八卦,而不是一个惨烈的凶杀案,实在也是滑稽透了。
不过,也是托他喋喋不休的福,因此杨绵绵回家路上看到那只狗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个和新闻上描述得差不多的黑色提包。
虽然她觉得现在看到的情况有些怪诞。
那只她见过一面的小狗凶狠地压低声音,呜呜威胁着对面的三只大狗,巧的是,那三只大狗杨绵绵都认识。
老城区三霸,大黄,老黑,小花。
对了,这三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
但它们三儿的确是老城区的狗界霸主,到处撒尿显示自己的主权,有别的野狗过来肯定会被它们赶走,值得一提的是,小花是公狗,但是它喜欢的也是公狗,杨绵绵曾经看到过它骚扰一只家养的比熊,那只可怜的比熊吓得落荒而逃,好几天没敢下楼来遛弯。
扯远了,所以说,它们还是要对那只小狗出手了?
大黄谨慎,先让老黑上去试试,那只瘦骨嶙峋但是尖牙森森的大黑狗上前一步,想要叼住小狗的脖子,被它躲开,身体压低一扑,反而是咬住了老黑的脖子,顿时就见了血。
小花这只狗界的基佬则绕到它屁股后面,伸出脑袋去闻,那只小狗受惊,一口就咬了过去。
杨绵绵啧了一声,这只狗小归小,凶是真凶,她在插手和围观之间选择了后者。
并非冷血无情作壁上观,而是世界上适者生存,活不下去就是活不下去,活得下去那食物就是它的了……等等。
“你里面装的是什么啊?”四下无人,她也就不掩饰了,直勾勾盯着那个黑色的提包。
提包:“人的头和肉。”
杨绵绵:=口=
此时,那只小狗已经非常剽悍地以一敌三赶走了大黄、老黑和小花,当然不排除是大黄估计有人类在场,不想多生事端,大概上次咬熊孩子的后遗症还在,让她对人类格外顾忌,所以衡量再三,决定放弃提包里的食物,带着两个跟班走了。
而那只小狗看见杨绵绵挪过来,转身冷冷盯着她看。
杨绵绵心里叫了一声糟糕,这种野狗最是凶狠不过,和它抢食物就等于是拼命,它会毫不留情给她来一口的。
她试探着后退了几步,那只狗果然就没有那么戒备了,而是慢吞吞趴下来不动了,唯一的一只独眼却死死盯着她。
杨绵绵毫不怀疑自己有异动,它就会扑过来咬下她一块肉来。
不过奇怪的是,如果它是把提包里的肉当做食物,那为什么不吃呢,所有的野狗都会在第一时间吃掉自己面前的食物以免被抢走。
提包:“它好像是在守着我,今天已经赶走第三波过来吃的狗了。”
杨绵绵诧异极了,她蹲下来看着它:“你是在守着这个包,谁让你守的?”
小狗巍然不动。
“你是认得凶手,还是认得……死掉的那个人?”
狗当然不会回答她了。
杨绵绵一时犯了难,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跑去了最近的一个电话亭,拨通了荆楚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