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雾里的人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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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书第一天就有收藏和推荐票,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店里今天就只有我一个人了,说寂寞那倒是没有,但多少有些忙碌,终于到了中午,我才把早上带来的早饭吃了。
戴上耳机,放一首好听的音乐,我最近常听《Wolves》和《问》,我喜欢那种喧闹中的宁静感,这个时候漱漱口,让嘴巴里没有其他的味道,再来坐下一杯Espresso,真是好极了。
“叮铃——”
门上的铃铛轻响,我却以为是音乐的伴奏,没有站起来去看来人,直到她来到了台前,挡住了一片阳光,我才看见了那人。
“好久不见,燕子。”
“嗯。”
燕子今天没有化妆,但精神却好了不少,没有了那种压抑的神情,更多的是轻松,气质上相比之前成熟了不止一点,一身卡其色的风衣,面料顺滑,一看也就是四位数的价格了。
燕子的家境比我好得多了,我也清楚她不会因为离开了卢澈而变得潦倒,只是第一次见到气质这样成熟的燕子,多少有些不习惯。
那人若是还活着,到了快二十七岁的年纪,也差不多吧。
“哥,我今天看见了一家咖啡,说叫什么黑金咖啡,给你带了一杯尝尝。”说着,燕子把手上拿着的纸袋放在了我面前,里面有两杯咖啡。
“嚯,在喜欢喝咖啡的人开的咖啡店里请他和别的店的咖啡?”我打趣地说了一句,随即便将那两杯咖啡拿了出来,其中有一杯十分冰手,仔细看了一眼标签,这就是那黑金咖啡。
这杯黑金咖啡的卖相可以说十分不错了,底层三分之一是淡淡的金色,上层是咖啡,两层的交融处并不突兀,反倒显得和谐,只是当我看清了里面细密的气泡,顿时就不怎么期待它了。
“哥,你店里的的小女孩呢?”燕子朝卡座的走道里看了一眼,却没看见语文的身影,疑惑地问道。
“哦,她啊,结婚了。”
“这样啊……那现在招人吗?”
2,
招啊,为什么不招,我一个人一天下来也不轻松,一天累下来哪有心情写书。
但我听得出燕子想说什么,便没回答她,而是默默拆开了那杯“黑金”它这种圆盖的包装只能用吸管来喝,我吸了一口,险些没吐出来。
“燕子,你花多少钱买的?”我强忍着口腔中的异样问道。
“啊……啊?二十七。”燕子似乎察觉到了我表情的异样,面带惊讶地问道:“不好喝?”
“他不是好不好喝的问题。”
喝了一口,我就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了,雪碧加金桔柠檬配咖啡。
我不知道开发出这种喝法的人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但金桔柠檬的酸直接打破了咖啡中原有的酸涩平衡,雪碧中的二氧化碳使得口感本身就已经不再是咖啡。而且目测它这个配料,大概是一百毫升雪碧和十五毫升金桔柠檬浓缩液,加起来成本没有一块钱,加上四十五毫升咖啡浓缩液和水,整体成本大概四块几,卖二十七。
我把这些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燕子,说穿了,这个最多能叫咖啡风味的饮料,不能叫咖啡,我希望燕子告诉我这是哪家店卖的,我以后再也不去那家了。
而我还故意把语气说得很烦躁。
“哥,你这里还招人吗?”突然,燕子打断了我的抱怨,认真地问道。
“我……”
我必须承认我被她的话噎住了,她难道就看不出来吗?
我是想招人,但我招你……这样不好。
“我是还招人。”我摘下了耳机,忍住不让她看见我的犹豫“可是你不会做咖啡啊。”
“你门口不是写着第一个月学徒工工资两千二吗?”
“我……”我抬手从鼻到下巴抹了一把,我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
“我第一个月可以给你打白工,你教我做咖啡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怕我心软。
3,
我让燕子今天先回去,三天之内给她答复。
下午五点,太阳已经困了,我心情复杂地看着那四位数的营业额,却高兴不起来。
我心里想骂人,却骂不出口,也不知道该骂谁。
骂自己好了。
想了半天想不出骂自己什么词,就只好抱怨抱怨赵宇哲,这臭小子要是长得不那么帅,或许大学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女孩倾心,或许他也能和燕子在一起了。
这么说似乎把女孩说得肤浅,但一个又高又帅又有钱又温柔又优秀的男生就站在那里,你要问我哪个女孩不心向往之,说实话我也不太相信。
再说了,在那个年龄段,谁又比谁肤浅,谁又比谁成熟到哪里呢?
他是男神我是什么?我只是他们男神的普通朋友。
我没有赵宇哲那样的容貌,仅仅是不算丑吧,家里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服务员,赵宇哲一米八七,我一米七五,他是个刚强又温润的人,而我呢,在很多人眼里我不过就是个矫情的,自以为是的家伙。
那些人说错了吗?不,没有。
他们说对了吗?
我大概也不知道。
我是个很在意第一印象的人,比如我几岁的时候第一次吃香菇,因为那股返上来的鲜味而吐了,从此至今二十年,我都不吃香菇。我十一岁的时候第一次写小说,那会儿我写的是什么?是网游里的精灵角色的同人,大概就写了三千字吧,不写了,但从此往后十五年,我从未放弃过写作的梦。
我十三岁那年遇见了那个人。
从此她的青春便在我的眼中,一往而终。
4,
男人对女人的情感,总是主观臆测的,我记得我十八岁的时候有个朋友,中专生,后来升大专了,学的旅烹。
他长得也挺帅的,就是思想特别单纯,在他中专实习之前谈了个女朋友,一开始是女孩先追的他,后来两人就在一起了,只是在肌肤之亲过后,基本上就变成他倒过来讨好她。
她化妆,他就想着送她口红,却送了一个她不喜欢的色号。
她打游戏,他也打,但带不动她,还要挨她反过来抱怨。
他们就不断地闹矛盾,再和好,后来怎么样了,我也不知道。
遇见一个人,那一刻我们觉得自己遇见了那个对的灵魂,从此意切情真,越陷越深。
却不想,一朝分别,还是孑然一身,却再不完整。
夜深了,我把我此刻想到的句子写进了我的新书里,希望每个读者保留自己个人的主观思考,也希望每个读到我这句话的人能明白这种无奈,如果感同身受,我愿意祝你幸福。
如果你不曾感受到,那真是太好了。
我依然要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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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耳机,放一首好听的音乐,我最近常听《Wolves》和《问》,我喜欢那种喧闹中的宁静感,这个时候漱漱口,让嘴巴里没有其他的味道,再来坐下一杯Espresso,真是好极了。
“叮铃——”
门上的铃铛轻响,我却以为是音乐的伴奏,没有站起来去看来人,直到她来到了台前,挡住了一片阳光,我才看见了那人。
“好久不见,燕子。”
“嗯。”
燕子今天没有化妆,但精神却好了不少,没有了那种压抑的神情,更多的是轻松,气质上相比之前成熟了不止一点,一身卡其色的风衣,面料顺滑,一看也就是四位数的价格了。
燕子的家境比我好得多了,我也清楚她不会因为离开了卢澈而变得潦倒,只是第一次见到气质这样成熟的燕子,多少有些不习惯。
那人若是还活着,到了快二十七岁的年纪,也差不多吧。
“哥,我今天看见了一家咖啡,说叫什么黑金咖啡,给你带了一杯尝尝。”说着,燕子把手上拿着的纸袋放在了我面前,里面有两杯咖啡。
“嚯,在喜欢喝咖啡的人开的咖啡店里请他和别的店的咖啡?”我打趣地说了一句,随即便将那两杯咖啡拿了出来,其中有一杯十分冰手,仔细看了一眼标签,这就是那黑金咖啡。
这杯黑金咖啡的卖相可以说十分不错了,底层三分之一是淡淡的金色,上层是咖啡,两层的交融处并不突兀,反倒显得和谐,只是当我看清了里面细密的气泡,顿时就不怎么期待它了。
“哥,你店里的的小女孩呢?”燕子朝卡座的走道里看了一眼,却没看见语文的身影,疑惑地问道。
“哦,她啊,结婚了。”
“这样啊……那现在招人吗?”
2,
招啊,为什么不招,我一个人一天下来也不轻松,一天累下来哪有心情写书。
但我听得出燕子想说什么,便没回答她,而是默默拆开了那杯“黑金”它这种圆盖的包装只能用吸管来喝,我吸了一口,险些没吐出来。
“燕子,你花多少钱买的?”我强忍着口腔中的异样问道。
“啊……啊?二十七。”燕子似乎察觉到了我表情的异样,面带惊讶地问道:“不好喝?”
“他不是好不好喝的问题。”
喝了一口,我就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了,雪碧加金桔柠檬配咖啡。
我不知道开发出这种喝法的人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但金桔柠檬的酸直接打破了咖啡中原有的酸涩平衡,雪碧中的二氧化碳使得口感本身就已经不再是咖啡。而且目测它这个配料,大概是一百毫升雪碧和十五毫升金桔柠檬浓缩液,加起来成本没有一块钱,加上四十五毫升咖啡浓缩液和水,整体成本大概四块几,卖二十七。
我把这些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燕子,说穿了,这个最多能叫咖啡风味的饮料,不能叫咖啡,我希望燕子告诉我这是哪家店卖的,我以后再也不去那家了。
而我还故意把语气说得很烦躁。
“哥,你这里还招人吗?”突然,燕子打断了我的抱怨,认真地问道。
“我……”
我必须承认我被她的话噎住了,她难道就看不出来吗?
我是想招人,但我招你……这样不好。
“我是还招人。”我摘下了耳机,忍住不让她看见我的犹豫“可是你不会做咖啡啊。”
“你门口不是写着第一个月学徒工工资两千二吗?”
“我……”我抬手从鼻到下巴抹了一把,我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
“我第一个月可以给你打白工,你教我做咖啡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怕我心软。
3,
我让燕子今天先回去,三天之内给她答复。
下午五点,太阳已经困了,我心情复杂地看着那四位数的营业额,却高兴不起来。
我心里想骂人,却骂不出口,也不知道该骂谁。
骂自己好了。
想了半天想不出骂自己什么词,就只好抱怨抱怨赵宇哲,这臭小子要是长得不那么帅,或许大学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女孩倾心,或许他也能和燕子在一起了。
这么说似乎把女孩说得肤浅,但一个又高又帅又有钱又温柔又优秀的男生就站在那里,你要问我哪个女孩不心向往之,说实话我也不太相信。
再说了,在那个年龄段,谁又比谁肤浅,谁又比谁成熟到哪里呢?
他是男神我是什么?我只是他们男神的普通朋友。
我没有赵宇哲那样的容貌,仅仅是不算丑吧,家里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服务员,赵宇哲一米八七,我一米七五,他是个刚强又温润的人,而我呢,在很多人眼里我不过就是个矫情的,自以为是的家伙。
那些人说错了吗?不,没有。
他们说对了吗?
我大概也不知道。
我是个很在意第一印象的人,比如我几岁的时候第一次吃香菇,因为那股返上来的鲜味而吐了,从此至今二十年,我都不吃香菇。我十一岁的时候第一次写小说,那会儿我写的是什么?是网游里的精灵角色的同人,大概就写了三千字吧,不写了,但从此往后十五年,我从未放弃过写作的梦。
我十三岁那年遇见了那个人。
从此她的青春便在我的眼中,一往而终。
4,
男人对女人的情感,总是主观臆测的,我记得我十八岁的时候有个朋友,中专生,后来升大专了,学的旅烹。
他长得也挺帅的,就是思想特别单纯,在他中专实习之前谈了个女朋友,一开始是女孩先追的他,后来两人就在一起了,只是在肌肤之亲过后,基本上就变成他倒过来讨好她。
她化妆,他就想着送她口红,却送了一个她不喜欢的色号。
她打游戏,他也打,但带不动她,还要挨她反过来抱怨。
他们就不断地闹矛盾,再和好,后来怎么样了,我也不知道。
遇见一个人,那一刻我们觉得自己遇见了那个对的灵魂,从此意切情真,越陷越深。
却不想,一朝分别,还是孑然一身,却再不完整。
夜深了,我把我此刻想到的句子写进了我的新书里,希望每个读者保留自己个人的主观思考,也希望每个读到我这句话的人能明白这种无奈,如果感同身受,我愿意祝你幸福。
如果你不曾感受到,那真是太好了。
我依然要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