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血染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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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弗莱年龄在四十左右,身材并不高大,提醒却极为彪悍,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如同花岗岩一般,让人产生一种极强的侵略性。
汉弗莱是格林家族族长的儿子,当然,汉弗莱能够担任这支部队的首领,靠的可不是关系,而是实力,他乃是格林家族第一汉弗莱是三支部落军队的首领之一。
高手——唯一的七阶角斗士。
格林家族是韦家集仅次于韦氏家族的第二大家族,族人有十万之众,加上与另外一个家族联姻,两大家族青壮年就有数万,在这次讨伐南城之前,又有无数小家族依附,格林家族的人人数已经隐隐有超越韦氏一族之势。
也正因为格林家族有机会成为韦家集第一大族,所以,这次格林家族可以说是倾尽全力,发动了所有的青壮年参加了这次远征,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拔得头筹,攻克南城,好让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情报显示,南城军区最强大的角斗士铁甲骑兵已经被刘飞歼灭,剩下的骑兵不到五万,而且为战斗力并不强大的藤甲骑兵和混甲骑兵,另外还有大约十五万步兵。
汉弗莱对于你五万骑兵还有一些忌惮,但是,那十五万步兵他并没有放在眼里,乌托邦共和国最强大的是骑兵,而不是步兵。
当然,汉弗莱对那十五万步兵也没有放在心上,南方军区的防御线很长,五万骑兵分散之后,也很难形成战斗力,毕竟,他现在可是手握十万大军,在他的右边,还有两支十万大军互为犄角,哪怕是五万骑兵击中在一起,靠人海战术淹也要淹死他们。
汉弗莱骑着一匹劲马奔驰在草原上,十万兵马紧随其后,密密麻麻漫山遍野,掀起漫天的烟尘,场面极为宏大,让人心驰神往。
汉弗莱心中升起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他喜欢这种重权在握的感觉,他喜欢这种令出如山酣畅。
还有两天就可以到达南城。
汉弗莱很聪明,他跑得并不快,他在蓄-精养锐,他可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让别捡一个便宜……
……
“首领,前方发现骑兵侦骑。”就在汉弗莱幻想着在另外两支部队浴血奋战,他却在战争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时候,一个斥候迎面快马而来,一脸惊惶之色。
“骑兵侦骑?”汉弗莱一愣。
“是的,是南方军区的骑兵侦骑,很可能有大规模的骑兵埋伏在前方,我们现在最好是和另外两支部队会合,互相照应。”
“不可能!”汉弗莱断然否定道:“这里离南城还有二天多的路程,他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南城城池险峻,他们没有理由冒险深入到这里来。”
“可是……”斥候顿时急了。
“放慢速度,布成防御阵型,哪怕是有骑兵,我们也不用畏惧,我们的人数有着绝对的优势,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骑兵都派到这里来,我们只要接阵,他们也无可奈何。”汉弗莱一脸肯定道。
斥候张了张嘴,终究是没有说出话来,沉默着退了下去。
汉弗莱传令下去,十万混杂的兵马开始形成防御阵型推进,在布阵之时,很多人听说有骑兵出现,一个个顿时摩拳擦掌,战意高昂,恨不得立刻与骑兵杀个你死我活。
他们的愿望很快实现了。
就在十万混杂的兵马还在慢悠悠的布阵时候,远处天空中飞扬起一阵烟尘,仿佛乌云压顶一般滚滚而来,铁蹄踏在草地上发出雄壮的撞击声,大地在颤抖,杀声震天。
杀!
杀!
杀!
草原上刮起一阵阵狂风,吹得双方的旗帜猎猎作响,快,太快了!还没有等十万大军从震撼之中醒悟过来,那支骑兵就像割麦子一般把十万大军一分为二,没有丝毫的阻力,如同热刀切奶油。
这是一支万人的角斗士藤甲骑兵,杀气腾腾,军容鼎盛,奔驰之间,气势磅礴
性格凶悍的战马纷纷扬起头颅,惊天动地的马蹄声震起遮天蔽日的尘土,如同猛烈的旋风席卷大地,前仆后继,勇往直前,永远不知道腿上,只知道朝前奋勇奔驰!
骑兵的那强劲有力的铁蹄和长刀轻易的就把十万大军分割,十万大局被这支为数并不太多的骑兵不停的穿插分割,宛若一把利剑在一块巨大的肉上面肆无忌惮的切割,一个接一个的士兵倒下,倒在铁蹄之下被踏为肉泥。
一开始热血沸腾的十万大军很快就被这惨烈的屠杀杀得找不到北,士气低落,士兵们就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在草原上胡乱奔跑躲避着那雪亮的长刀,这种混乱让本就不森严的战阵变得疏散,士兵们互相践踏着,惨叫着,呻呤着……
草原成了人间地狱。
这是一轮血淋淋的屠杀,十万大军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在一片胡乱的惨叫,短暂惊慌之后,一些士兵开始拼死战斗,纷纷拔出兵刃砍杀,弓箭手也混乱射击。
这种毫无组织的反抗面对如狼似虎的凶悍骑兵没有任何意义,骑兵分成若干冲锋战队,每每看到有人聚集在一起结阵抵抗,立刻纵马冲散,至始至终,汉弗莱都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
汉弗莱就像发疯了一般在混乱的人群之中左右砍杀,他已经杀红眼了,他不止杀死了一个骑兵,但是,他的勇武在这成千上万的军队之中显得微不足道,一支骑兵小队似乎知道他是首领,一直都在他周围冲杀,把他与士兵完全隔离。
终于,汉弗莱力竭了。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他的铠甲已经残破无比,他身上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痕,他的长刀的刃口已经卷曲,他的双眼也被额头上流下的血液浸得视线模糊……
汉弗莱孤零零的站在草原上,在他的周围,是堆积如山的尸体,一匹巨马从远处狂奔而来,在马头前面,是一把闪烁着寒芒的巨大的长枪,长枪在空中发出刺耳的破空声,令人心悸。
汉弗莱没有动,他感觉自己的手臂就像山一般沉重,他缓缓的举起手中的长刀,一脸木然的看着那越来越近的战马和长枪,他仿佛感受到了死神在召唤。
“嗤……”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汉弗莱感觉时间无比的漫长,就像过了千千万万年,他的身体凝固不动,他并没有感觉到疼痛,他低头看了一眼穿透自己胸口的长枪,然后又缓缓抬头,看着那手持长枪的军人,那军人高高在上,也俯视着他,一双眼睛里面,露出一丝笑意,仿佛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
汉弗莱年龄在四十左右,身材并不高大,提醒却极为彪悍,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如同花岗岩一般,让人产生一种极强的侵略性。
汉弗莱是格林家族族长的儿子,当然,汉弗莱能够担任这支部队的首领,靠的可不是关系,而是实力,他乃是格林家族第一汉弗莱是三支部落军队的首领之一。
高手——唯一的七阶角斗士。
格林家族是韦家集仅次于韦氏家族的第二大家族,族人有十万之众,加上与另外一个家族联姻,两大家族青壮年就有数万,在这次讨伐南城之前,又有无数小家族依附,格林家族的人人数已经隐隐有超越韦氏一族之势。
也正因为格林家族有机会成为韦家集第一大族,所以,这次格林家族可以说是倾尽全力,发动了所有的青壮年参加了这次远征,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拔得头筹,攻克南城,好让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情报显示,南城军区最强大的角斗士铁甲骑兵已经被刘飞歼灭,剩下的骑兵不到五万,而且为战斗力并不强大的藤甲骑兵和混甲骑兵,另外还有大约十五万步兵。
汉弗莱对于你五万骑兵还有一些忌惮,但是,那十五万步兵他并没有放在眼里,乌托邦共和国最强大的是骑兵,而不是步兵。
当然,汉弗莱对那十五万步兵也没有放在心上,南方军区的防御线很长,五万骑兵分散之后,也很难形成战斗力,毕竟,他现在可是手握十万大军,在他的右边,还有两支十万大军互为犄角,哪怕是五万骑兵击中在一起,靠人海战术淹也要淹死他们。
汉弗莱骑着一匹劲马奔驰在草原上,十万兵马紧随其后,密密麻麻漫山遍野,掀起漫天的烟尘,场面极为宏大,让人心驰神往。
汉弗莱心中升起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他喜欢这种重权在握的感觉,他喜欢这种令出如山酣畅。
还有两天就可以到达南城。
汉弗莱很聪明,他跑得并不快,他在蓄-精养锐,他可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让别捡一个便宜……
……
“首领,前方发现骑兵侦骑。”就在汉弗莱幻想着在另外两支部队浴血奋战,他却在战争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时候,一个斥候迎面快马而来,一脸惊惶之色。
“骑兵侦骑?”汉弗莱一愣。
“是的,是南方军区的骑兵侦骑,很可能有大规模的骑兵埋伏在前方,我们现在最好是和另外两支部队会合,互相照应。”
“不可能!”汉弗莱断然否定道:“这里离南城还有二天多的路程,他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南城城池险峻,他们没有理由冒险深入到这里来。”
“可是……”斥候顿时急了。
“放慢速度,布成防御阵型,哪怕是有骑兵,我们也不用畏惧,我们的人数有着绝对的优势,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骑兵都派到这里来,我们只要接阵,他们也无可奈何。”汉弗莱一脸肯定道。
斥候张了张嘴,终究是没有说出话来,沉默着退了下去。
汉弗莱传令下去,十万混杂的兵马开始形成防御阵型推进,在布阵之时,很多人听说有骑兵出现,一个个顿时摩拳擦掌,战意高昂,恨不得立刻与骑兵杀个你死我活。
他们的愿望很快实现了。
就在十万混杂的兵马还在慢悠悠的布阵时候,远处天空中飞扬起一阵烟尘,仿佛乌云压顶一般滚滚而来,铁蹄踏在草地上发出雄壮的撞击声,大地在颤抖,杀声震天。
杀!
杀!
杀!
草原上刮起一阵阵狂风,吹得双方的旗帜猎猎作响,快,太快了!还没有等十万大军从震撼之中醒悟过来,那支骑兵就像割麦子一般把十万大军一分为二,没有丝毫的阻力,如同热刀切奶油。
这是一支万人的角斗士藤甲骑兵,杀气腾腾,军容鼎盛,奔驰之间,气势磅礴
性格凶悍的战马纷纷扬起头颅,惊天动地的马蹄声震起遮天蔽日的尘土,如同猛烈的旋风席卷大地,前仆后继,勇往直前,永远不知道腿上,只知道朝前奋勇奔驰!
骑兵的那强劲有力的铁蹄和长刀轻易的就把十万大军分割,十万大局被这支为数并不太多的骑兵不停的穿插分割,宛若一把利剑在一块巨大的肉上面肆无忌惮的切割,一个接一个的士兵倒下,倒在铁蹄之下被踏为肉泥。
一开始热血沸腾的十万大军很快就被这惨烈的屠杀杀得找不到北,士气低落,士兵们就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在草原上胡乱奔跑躲避着那雪亮的长刀,这种混乱让本就不森严的战阵变得疏散,士兵们互相践踏着,惨叫着,呻呤着……
草原成了人间地狱。
这是一轮血淋淋的屠杀,十万大军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在一片胡乱的惨叫,短暂惊慌之后,一些士兵开始拼死战斗,纷纷拔出兵刃砍杀,弓箭手也混乱射击。
这种毫无组织的反抗面对如狼似虎的凶悍骑兵没有任何意义,骑兵分成若干冲锋战队,每每看到有人聚集在一起结阵抵抗,立刻纵马冲散,至始至终,汉弗莱都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
汉弗莱就像发疯了一般在混乱的人群之中左右砍杀,他已经杀红眼了,他不止杀死了一个骑兵,但是,他的勇武在这成千上万的军队之中显得微不足道,一支骑兵小队似乎知道他是首领,一直都在他周围冲杀,把他与士兵完全隔离。
终于,汉弗莱力竭了。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他的铠甲已经残破无比,他身上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痕,他的长刀的刃口已经卷曲,他的双眼也被额头上流下的血液浸得视线模糊……
汉弗莱孤零零的站在草原上,在他的周围,是堆积如山的尸体,一匹巨马从远处狂奔而来,在马头前面,是一把闪烁着寒芒的巨大的长枪,长枪在空中发出刺耳的破空声,令人心悸。
汉弗莱没有动,他感觉自己的手臂就像山一般沉重,他缓缓的举起手中的长刀,一脸木然的看着那越来越近的战马和长枪,他仿佛感受到了死神在召唤。
“嗤……”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汉弗莱感觉时间无比的漫长,就像过了千千万万年,他的身体凝固不动,他并没有感觉到疼痛,他低头看了一眼穿透自己胸口的长枪,然后又缓缓抬头,看着那手持长枪的军人,那军人高高在上,也俯视着他,一双眼睛里面,露出一丝笑意,仿佛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