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一夜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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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之间,到底怎么回事?”
看到金沐晨和杜强尼之间发生冲突,到最后金沐尘把杜强尼赶走,瑞克并没有出生劝阻,反正之前那杜强尼的举动,让他也觉得很烦人,更何况虽然他们之间以前有过多次交易,可是他一直都不太喜欢那家伙的为人。
金沐晨就把那天去本特利家车库甩卖的事情,大概给瑞克说了一遍,这样一来,瑞克也就大概知道了他们之间交恶的缘由。
说实话对于杜强尼这种数典忘祖的家伙,他也挺讨厌的,一个人可以连自己的祖宗都不认,那他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你们呢?你们又是怎么认识的?说实话瑞克,我真是想不太明白,你怎么会和一个人品这么差的人做生意?”
金沐晨无意间随口问了一句,瑞克耸了耸肩。
“这个杜强尼确实挺讨厌的,其实他入这个行当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圈子里的口碑确实不怎么好。”
瑞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把他和杜强尼之间认识的经历大概给金沐晨说了一遍。
“这个杜强尼是香江人,最早的时候,早些年父母是香江的富商很有钱,后来香江回归的时候,他们全家就移民来到了美国。”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就知道,感情这一家子全都是那种对大陆态度不太友善,甚至不信任的家伙,也难怪这家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
再想想他来到美国之后,受到美国这边这么多年的洗脑教育,对中国,以及对大陆同胞不友善的态度,也就理所当然了。
“他们家移民来美国之后,就在曼哈顿华埠那边开了一家亚洲超市,生意还算不错。他还娶了个不错的老婆,可是后来,这家伙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居然学着人家去炒股,炒期货,玩金融。结果你知道,刚好碰上了08年的次贷危机,一下就输了个倾家荡产。后来听说他老婆,也跟着他们家的白人律师跑掉了。。。”
听瑞克说道这里,金沐晨不由得更是一阵恶寒,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个杜强尼整个就特么一个脑残啊,迷信他的白人干爹,居然迷信到这般地步,被人家忽悠的都倾家荡产了,甚至连老婆都特么被人家给忽悠走了,你特么居然还这么跪舔那些家伙,看来你那下场也是活该。
“后来这家伙没办法,就去华埠的中餐馆当了厨师。。。”
听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都忍不住想笑了,什么?还真叫自己给猜对了,感情这孙子,真的特么的在华埠中餐馆里干过颠大勺的炒河粉阿叔啊!
“再到后来,听说这家伙用了非常不光彩的手段,从一家大陆过来的新移民手里坑了好几件古董,而他也正是靠着那几件古董翻了身,又变成了有钱人。我和他打交道,就是从前几年,他入这一行之后,听说这家伙经常会从哪些新移民手里骗东西,有时候是古董,或者珍贵的玉石什么的拿出来卖。也就是从哪个时候开始,我们就熟悉了。不过你也别觉得我做的过分,反正做古董生意的都这样,他不来我这,也会去找别人,这就是咱们这行的潜规则。”
这么不光彩的事情,瑞克都没瞒着金沐晨,显然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原来这孙子,还有这么不光彩的过去,原本还觉得自己可能有点过分的金沐晨,这时候立马就熄了那心思,自己不但一点都不过分,甚至还有些太仁慈了。
这样一个完全不把自己当中国人,反而还品名坑害同胞的孙子,刚刚就扇了他一个耳光,就把他放走,真是太便宜他了。
“瑞克,你怎么知道他那么多过去?”
金沐晨实在没忍住又问了一句,瑞克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喜欢去曼哈顿唐人街的,谁不知道他那点破事啊?再者说了,我这开门做生意,怎么也得了解一下,自己的交易对象是不是?毕竟做咱们这一行的,可是要相当的谨慎。”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也点了点头,确实是那么回事。
“好了,那家伙已经滚蛋了,咱们就不说他了,还是来看看眼前的这几盏台灯!”
瑞克把话题绕回到主题,金沐晨当然也不愿意在那个混蛋身上在浪费时间。
瑞克拿起了桌面上的第二盏灯,这盏灯是那只黄铜灯座的牡丹花灯罩的台灯,说实话以金沐晨的审美眼光来看,这盏灯才应该是这三盏灯里面最漂亮的,可是谁让人家那盏归家孔雀灯珠玉在前了呢。
“黄铜灯座,而且这灯座还是仿的埃菲尔铁塔的造型。。。”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这才留意到,原来这灯座还真是按照埃菲尔铁塔的造型来设计的,难怪之前看到这灯的灯座的时候,怎么会感觉那么眼熟呢?
“灯罩的玻璃,线条非常流畅是一气呵成的作品,这彩色玻璃的颜色亮度也相当高,灯座设计恨整洁。在看着灯罩上的彩绘图案,设计很精巧,颜色艳丽,而且你看着背景由紫色,蓝色和黄色来构成,在配上这红色的大红花,风格艳丽鲜活,这样的台灯正是那些藏家们最喜欢的类型,也是可以拿去上拍的精品,而且肯定只要一亮相就会收到追捧,考虑到这也是路易斯为蒂芙尼公司七十周年庆设计制作的精品,这灯的价格肯定不会低于五十万!”
瑞克说出了他的评价和推断,金沐晨感觉自己的心砰砰砰的猛跳个不停,之前那灯就一百多万了,加上这灯五十万,那岂不是要超过二百万了?
自己就算是从哥大药理学专业顺利毕业,在顺利的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可是那要干多少年,才能赚到二百万美元啊?
这时候瑞克已经拿起了那第三盏灯,这盏灯说实话是这几盏灯里面最没什么特设的一款,青铜灯座,这次这灯座只是普通的几何外形设计,并没有仿什么知名建筑,但是底座的最下面,倒也有些别出心裁,做成了一个出水荷叶的图案。
而灯罩则是由深绿和浅绿色两种色调搭配而成的浅绿色灯罩,在灯罩的下面则是五只翅膀连在一起的大蜻蜓。
整座台灯的色彩称不上艳丽,但是看起来却很质朴素雅,而且灯罩的透光度,应该是几只台灯里最好的一只,看样子这应该是一款比较偏向实用性的台灯。
“哈哈,我看到了什么?这应该就是蒂芙尼蜻蜓台灯的鼻祖了吧?”
瑞克哈哈笑着说道,听他这么一说,金沐晨又是一愣。
“怎么地?难不成这蜻蜓台灯也有着很多说法不成?”
“呵呵,你小子,真是。。。”
听他这么一问,瑞克用很古怪的眼神看了看这小子,难道这个家伙运气真的就那么逆天?
难不成真的只有大外行,才能真正的捡到大漏不成?
“路易斯蒂芙尼创办了彩色玻璃公司之后,尤其是开始制作台灯之后,每年也就出产上千件作品,而且他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一旦有不合格的产品,他会亲自把那些产品敲碎。但是你知道他们工厂里生产的台灯,在市面上流通最多的是哪一件吗?”
金沐晨摇了摇头,他是真不知道!
瑞克也摇了摇头,然后说道:“就是这样的蜻蜓台灯!”
“哦?是吗?瑞克,我不太懂,你给我讲讲!”
“你要知道,不管路易斯。蒂芙尼,多么追求完美,可是他的工作室,毕竟是一个商业化机构。所以当一件成功的作品受到欢迎之后,他们很快就会推出一系列的复制品,或者衍生品。而蒂芙尼工作室最广受欢迎的台灯就是蜻蜓台灯。蜻蜓台灯可以说,是蒂芙尼工作室最具代表性的设计之一。一经上市就广受欢迎,于是后来工作室就制造了形状、大小各不相同的灯罩,包括吊灯、台灯以及落地灯的灯罩。根据后来的统计,蒂芙尼的工作室生产了总共大约上百盏蜻蜓台灯。所以现在蜻蜓台灯,就是市面上流通最多,也是被收藏最多的台灯。正因为存世量大,受众广,所以这蜻蜓台灯的价格才一路走高。而你这款更是蜻蜓台灯的创始原件,所以你这盏灯的价格只会更高。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这盏灯的价格,绝对不会低于四十万美元!”
金沐晨一听这话,感觉自己都要晕了,又是四十万,这次老子真特么的是要发达了!
百万富翁啊!一夜暴富这样的事,居然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尼玛,等老子有了钱,这钱该怎么去花?把纽约的豪华餐厅吃个遍?顺便再给自己办个绿卡?
再也不用想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打黑工了!反正今后要在美国做古董生意,有一张绿卡,还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的。
美国的绿卡确实不太好办,但是那是对普通人而言,对一个百万富翁可绝对不是什么难事,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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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之间,到底怎么回事?”
看到金沐晨和杜强尼之间发生冲突,到最后金沐尘把杜强尼赶走,瑞克并没有出生劝阻,反正之前那杜强尼的举动,让他也觉得很烦人,更何况虽然他们之间以前有过多次交易,可是他一直都不太喜欢那家伙的为人。
金沐晨就把那天去本特利家车库甩卖的事情,大概给瑞克说了一遍,这样一来,瑞克也就大概知道了他们之间交恶的缘由。
说实话对于杜强尼这种数典忘祖的家伙,他也挺讨厌的,一个人可以连自己的祖宗都不认,那他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你们呢?你们又是怎么认识的?说实话瑞克,我真是想不太明白,你怎么会和一个人品这么差的人做生意?”
金沐晨无意间随口问了一句,瑞克耸了耸肩。
“这个杜强尼确实挺讨厌的,其实他入这个行当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圈子里的口碑确实不怎么好。”
瑞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把他和杜强尼之间认识的经历大概给金沐晨说了一遍。
“这个杜强尼是香江人,最早的时候,早些年父母是香江的富商很有钱,后来香江回归的时候,他们全家就移民来到了美国。”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就知道,感情这一家子全都是那种对大陆态度不太友善,甚至不信任的家伙,也难怪这家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
再想想他来到美国之后,受到美国这边这么多年的洗脑教育,对中国,以及对大陆同胞不友善的态度,也就理所当然了。
“他们家移民来美国之后,就在曼哈顿华埠那边开了一家亚洲超市,生意还算不错。他还娶了个不错的老婆,可是后来,这家伙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居然学着人家去炒股,炒期货,玩金融。结果你知道,刚好碰上了08年的次贷危机,一下就输了个倾家荡产。后来听说他老婆,也跟着他们家的白人律师跑掉了。。。”
听瑞克说道这里,金沐晨不由得更是一阵恶寒,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个杜强尼整个就特么一个脑残啊,迷信他的白人干爹,居然迷信到这般地步,被人家忽悠的都倾家荡产了,甚至连老婆都特么被人家给忽悠走了,你特么居然还这么跪舔那些家伙,看来你那下场也是活该。
“后来这家伙没办法,就去华埠的中餐馆当了厨师。。。”
听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都忍不住想笑了,什么?还真叫自己给猜对了,感情这孙子,真的特么的在华埠中餐馆里干过颠大勺的炒河粉阿叔啊!
“再到后来,听说这家伙用了非常不光彩的手段,从一家大陆过来的新移民手里坑了好几件古董,而他也正是靠着那几件古董翻了身,又变成了有钱人。我和他打交道,就是从前几年,他入这一行之后,听说这家伙经常会从哪些新移民手里骗东西,有时候是古董,或者珍贵的玉石什么的拿出来卖。也就是从哪个时候开始,我们就熟悉了。不过你也别觉得我做的过分,反正做古董生意的都这样,他不来我这,也会去找别人,这就是咱们这行的潜规则。”
这么不光彩的事情,瑞克都没瞒着金沐晨,显然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原来这孙子,还有这么不光彩的过去,原本还觉得自己可能有点过分的金沐晨,这时候立马就熄了那心思,自己不但一点都不过分,甚至还有些太仁慈了。
这样一个完全不把自己当中国人,反而还品名坑害同胞的孙子,刚刚就扇了他一个耳光,就把他放走,真是太便宜他了。
“瑞克,你怎么知道他那么多过去?”
金沐晨实在没忍住又问了一句,瑞克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喜欢去曼哈顿唐人街的,谁不知道他那点破事啊?再者说了,我这开门做生意,怎么也得了解一下,自己的交易对象是不是?毕竟做咱们这一行的,可是要相当的谨慎。”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也点了点头,确实是那么回事。
“好了,那家伙已经滚蛋了,咱们就不说他了,还是来看看眼前的这几盏台灯!”
瑞克把话题绕回到主题,金沐晨当然也不愿意在那个混蛋身上在浪费时间。
瑞克拿起了桌面上的第二盏灯,这盏灯是那只黄铜灯座的牡丹花灯罩的台灯,说实话以金沐晨的审美眼光来看,这盏灯才应该是这三盏灯里面最漂亮的,可是谁让人家那盏归家孔雀灯珠玉在前了呢。
“黄铜灯座,而且这灯座还是仿的埃菲尔铁塔的造型。。。”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这才留意到,原来这灯座还真是按照埃菲尔铁塔的造型来设计的,难怪之前看到这灯的灯座的时候,怎么会感觉那么眼熟呢?
“灯罩的玻璃,线条非常流畅是一气呵成的作品,这彩色玻璃的颜色亮度也相当高,灯座设计恨整洁。在看着灯罩上的彩绘图案,设计很精巧,颜色艳丽,而且你看着背景由紫色,蓝色和黄色来构成,在配上这红色的大红花,风格艳丽鲜活,这样的台灯正是那些藏家们最喜欢的类型,也是可以拿去上拍的精品,而且肯定只要一亮相就会收到追捧,考虑到这也是路易斯为蒂芙尼公司七十周年庆设计制作的精品,这灯的价格肯定不会低于五十万!”
瑞克说出了他的评价和推断,金沐晨感觉自己的心砰砰砰的猛跳个不停,之前那灯就一百多万了,加上这灯五十万,那岂不是要超过二百万了?
自己就算是从哥大药理学专业顺利毕业,在顺利的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可是那要干多少年,才能赚到二百万美元啊?
这时候瑞克已经拿起了那第三盏灯,这盏灯说实话是这几盏灯里面最没什么特设的一款,青铜灯座,这次这灯座只是普通的几何外形设计,并没有仿什么知名建筑,但是底座的最下面,倒也有些别出心裁,做成了一个出水荷叶的图案。
而灯罩则是由深绿和浅绿色两种色调搭配而成的浅绿色灯罩,在灯罩的下面则是五只翅膀连在一起的大蜻蜓。
整座台灯的色彩称不上艳丽,但是看起来却很质朴素雅,而且灯罩的透光度,应该是几只台灯里最好的一只,看样子这应该是一款比较偏向实用性的台灯。
“哈哈,我看到了什么?这应该就是蒂芙尼蜻蜓台灯的鼻祖了吧?”
瑞克哈哈笑着说道,听他这么一说,金沐晨又是一愣。
“怎么地?难不成这蜻蜓台灯也有着很多说法不成?”
“呵呵,你小子,真是。。。”
听他这么一问,瑞克用很古怪的眼神看了看这小子,难道这个家伙运气真的就那么逆天?
难不成真的只有大外行,才能真正的捡到大漏不成?
“路易斯蒂芙尼创办了彩色玻璃公司之后,尤其是开始制作台灯之后,每年也就出产上千件作品,而且他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一旦有不合格的产品,他会亲自把那些产品敲碎。但是你知道他们工厂里生产的台灯,在市面上流通最多的是哪一件吗?”
金沐晨摇了摇头,他是真不知道!
瑞克也摇了摇头,然后说道:“就是这样的蜻蜓台灯!”
“哦?是吗?瑞克,我不太懂,你给我讲讲!”
“你要知道,不管路易斯。蒂芙尼,多么追求完美,可是他的工作室,毕竟是一个商业化机构。所以当一件成功的作品受到欢迎之后,他们很快就会推出一系列的复制品,或者衍生品。而蒂芙尼工作室最广受欢迎的台灯就是蜻蜓台灯。蜻蜓台灯可以说,是蒂芙尼工作室最具代表性的设计之一。一经上市就广受欢迎,于是后来工作室就制造了形状、大小各不相同的灯罩,包括吊灯、台灯以及落地灯的灯罩。根据后来的统计,蒂芙尼的工作室生产了总共大约上百盏蜻蜓台灯。所以现在蜻蜓台灯,就是市面上流通最多,也是被收藏最多的台灯。正因为存世量大,受众广,所以这蜻蜓台灯的价格才一路走高。而你这款更是蜻蜓台灯的创始原件,所以你这盏灯的价格只会更高。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这盏灯的价格,绝对不会低于四十万美元!”
金沐晨一听这话,感觉自己都要晕了,又是四十万,这次老子真特么的是要发达了!
百万富翁啊!一夜暴富这样的事,居然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尼玛,等老子有了钱,这钱该怎么去花?把纽约的豪华餐厅吃个遍?顺便再给自己办个绿卡?
再也不用想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打黑工了!反正今后要在美国做古董生意,有一张绿卡,还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的。
美国的绿卡确实不太好办,但是那是对普通人而言,对一个百万富翁可绝对不是什么难事,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