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我想你会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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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夕歌。
沈朝歌也就径直朝花颂那边去了,此时与她说话的正是钟玄明。
花颂前一世的夫君。
钟玄明已经25岁了,丧妻。
前一世,他娶了三房妻子都先后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去世了。
旁人私下议论钟玄明克妻,谁也不敢把自家闺女再嫁给他,但花颂胆大呀,在夕歌的搭桥牵线下,结识了钟玄明,且嫁给她为续弦了。
虽然说是续弦,这钟玄明的父亲却是这广陵郡的都尉大人,仅次于太守,以花颂的身世嫁过去,不亏。
钟玄明的父亲与韩公子的父亲是同僚,两家关系自然交好,钟玄明与这韩公子也一样交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她本想沿着前世的轨迹,错过夕歌与韩孝郡的相识,引荐花颂与韩公子来个意外的碰撞,没想到竟令花颂遇着了她前一世的夫君钟玄明,夕歌还是与韩孝郡相识了。
思量之间,她已眉眼含笑。
“表姐,你在这儿干什么呀?”沈朝歌走了过去,唤她的声音又娇又柔。
钟玄明果然被她娇柔的嗓音吸引,朝她看来时目光为之一亮。
“这位大人是?”她假装害羞,欲言又止,一双眉眼却是大胆的盯着他,暗送一记秋波。
没等花颂介绍,他便自报了姓名。
“姑娘,我姓钟,玄明。”
“钟大人好,我和表姐先回去了。”她依旧故作娇柔的行了一礼,之后拽了一下花颂,转身走了。
钟玄明目送她离去。
天下竟有如此貌美可爱的姑娘,又娇、又柔、又嫩、又水灵。
就像花一样。
哦不,像一朵待开的花一样。
好想把她提前剥开。
没关系,他已打听到花颂姑娘是沈府的人了,想结识这位花一样的姑娘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后来他打探到这位七姑娘竟然是韩孝郡的未婚妻,只能作罢。
回春堂的二楼之上,靠近街窗之处,霁月颀长的身影就倚在那里,把那一幕都尽收眼底。
他已经站在这儿好一会了,眼睛一直往外飘,也不知道究竟在看个啥。
萧大夫不动声色的走了过来,也朝外看了看。
街市之中人来人往,并没看出个所以然。
萧大夫姓萧,名归流,20岁了,眉眼之间尽是风流,因一身妙手回春的本事而闻名。
萧大夫也是个有脾气的古怪人,每天固定只给三个人看病,看病还要提前到他门前找药童预定好时间。不仅如此,他收的价钱奇高,一般人看不起。
因此,能找他看病的也都是权贵之人。
“走了。”霁月转身过来,往外走。
“还真是来去匆匆呀。”萧大夫跟着他往外走。
来去匆匆。
朝歌回去之前又买了串糖葫芦。
倒也不是她有多想吃,她毕竟是一个大人了,过了吃糖葫芦的年纪,虽然她现在实际年纪是12岁,身体里住的却是一位20岁的成熟灵魂。
她是考虑到霁月兴许喜欢吃哩。
前些日她把掉地上的且又呸了一口的糖葫芦送给霁月,他没接,却伸手夺了那个干净的咬了一口。
想来,霁月多半也是喜欢吃这个的吧?
虽然霁月也17岁了,但没到弱冠之年,说起来比她还小哩。
她还买了本霁月推荐给她的书法,准备临摹。
花颂知道府中要办学堂之事,只是不知道她能坚持几天。
就她这脑子,还想读书。
~
坐马车回去的路上,朝歌一手拿着糖葫芦一边漫不经心的敲打花颂:“你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姑娘了,怎么能随便站在路上与陌生男人说话哩,我刚看见韩公子了,你这样子是会让韩公子轻看了去的。”
“我……”花颂一言难尽。
她也不想站在那里与这个老男人说话呀,但那个老男人一直问东问西,他是官大人,她不能得罪的。
她本是想扑进韩公子的怀里,来个意外的相遇,谁知道就阴差阳错的扑进了那个老男人的怀里。
想起这事来她心里也是气的,白白错过了与韩公子相识的机会。
朝歌半真半假的胡诌起来:“那位大人我是听说过一些的,25岁了,死了三位夫人了,都是难产而死的,关键是,他不仅克妻还风流得很哩,常流于烟花之地,府里不知道养了多少小妾哩,这种浪荡之人稍微离他近一些,他身上的浊气都能过给人哩,我可听说他因为太过风流还身染隐疾了哩,你刚离他那么近,万一过了你怎么办。”
花颂顿时吓了一跳,小脸一白,急着辩解:“我根本不想和他说话的,他一直朝我问东问西,这种人一看就不是个正经的。”
朝歌故作傲慢的说:“那是当然,他连韩公子的一根头发都不如。”
那位韩公子,花颂也仅仅瞧了一眼。
确实是绝顶的英俊,那个老男人当然不如韩公子的一根头发。
“表妹说得是,韩公子是何等的人,岂是一般人能比的。”
朝歌一派的姐俩好作风:“你我不分彼此,只要我顺利的嫁进了韩家,我肯定会带你一块进府让你为妾。”
花颂温婉的垂眸:“能常陪在表妹身边我已经很高兴了。”
妾,她咋不去做妾?她花颂才不是做妾的命。
说话之间,马车沿着来时的路,回府了。
回了府,朝歌便直奔行云院了。
手里的糖葫芦放置太久便不可口了,她想赶紧送过去让霁月尝个鲜。
和往常一般,她径直入了无人看守的院子。
也和往常一般,霁月依旧坐在案前看书。
“大哥,猜猜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她把手都藏在身后,不让他先瞅见自己手里的东西。
他扫了她一眼,她满脸欢喜,看来事情是办成了。
但这孩子的把戏。
他不猜。
低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讨了个无趣,朝歌索性把糖葫芦拿了出来,跪坐在他面前,递到他。
“我想你兴许还想尝一尝这个,就买了回来。”
她一脸的真情实感,他并没有忘记不久前发生的事情,朝糖葫芦上喷吐沫。
“喷了吐沫或是掉在地上滚过了吧。”
他话带着讽刺,当然要旧事重提。
她小脸一皱:“大哥,你到底要怎么才会忘记之前的事情呀,你告诉我,我都照做。”
幸亏她重生在12岁,若是再往后两三年,她和霁月之间基本上是没有修复的可能了,必须是相杀啊!
霁月看着她,一时之间没有言语。
她自己个咬了一口,吃了,以此明证她根本没在糖葫芦上作过任何手脚。
“你也吃吧。”她又递给他,这可是特意为他买来的。
一脸的讨好,好似你再拒绝,她就能哭出来。
多给她几分委屈就受不了。
娇气。
霁月没有伸手去接,却低首咬了她剩下的那半块。
打完夕歌。
沈朝歌也就径直朝花颂那边去了,此时与她说话的正是钟玄明。
花颂前一世的夫君。
钟玄明已经25岁了,丧妻。
前一世,他娶了三房妻子都先后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去世了。
旁人私下议论钟玄明克妻,谁也不敢把自家闺女再嫁给他,但花颂胆大呀,在夕歌的搭桥牵线下,结识了钟玄明,且嫁给她为续弦了。
虽然说是续弦,这钟玄明的父亲却是这广陵郡的都尉大人,仅次于太守,以花颂的身世嫁过去,不亏。
钟玄明的父亲与韩公子的父亲是同僚,两家关系自然交好,钟玄明与这韩公子也一样交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她本想沿着前世的轨迹,错过夕歌与韩孝郡的相识,引荐花颂与韩公子来个意外的碰撞,没想到竟令花颂遇着了她前一世的夫君钟玄明,夕歌还是与韩孝郡相识了。
思量之间,她已眉眼含笑。
“表姐,你在这儿干什么呀?”沈朝歌走了过去,唤她的声音又娇又柔。
钟玄明果然被她娇柔的嗓音吸引,朝她看来时目光为之一亮。
“这位大人是?”她假装害羞,欲言又止,一双眉眼却是大胆的盯着他,暗送一记秋波。
没等花颂介绍,他便自报了姓名。
“姑娘,我姓钟,玄明。”
“钟大人好,我和表姐先回去了。”她依旧故作娇柔的行了一礼,之后拽了一下花颂,转身走了。
钟玄明目送她离去。
天下竟有如此貌美可爱的姑娘,又娇、又柔、又嫩、又水灵。
就像花一样。
哦不,像一朵待开的花一样。
好想把她提前剥开。
没关系,他已打听到花颂姑娘是沈府的人了,想结识这位花一样的姑娘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后来他打探到这位七姑娘竟然是韩孝郡的未婚妻,只能作罢。
回春堂的二楼之上,靠近街窗之处,霁月颀长的身影就倚在那里,把那一幕都尽收眼底。
他已经站在这儿好一会了,眼睛一直往外飘,也不知道究竟在看个啥。
萧大夫不动声色的走了过来,也朝外看了看。
街市之中人来人往,并没看出个所以然。
萧大夫姓萧,名归流,20岁了,眉眼之间尽是风流,因一身妙手回春的本事而闻名。
萧大夫也是个有脾气的古怪人,每天固定只给三个人看病,看病还要提前到他门前找药童预定好时间。不仅如此,他收的价钱奇高,一般人看不起。
因此,能找他看病的也都是权贵之人。
“走了。”霁月转身过来,往外走。
“还真是来去匆匆呀。”萧大夫跟着他往外走。
来去匆匆。
朝歌回去之前又买了串糖葫芦。
倒也不是她有多想吃,她毕竟是一个大人了,过了吃糖葫芦的年纪,虽然她现在实际年纪是12岁,身体里住的却是一位20岁的成熟灵魂。
她是考虑到霁月兴许喜欢吃哩。
前些日她把掉地上的且又呸了一口的糖葫芦送给霁月,他没接,却伸手夺了那个干净的咬了一口。
想来,霁月多半也是喜欢吃这个的吧?
虽然霁月也17岁了,但没到弱冠之年,说起来比她还小哩。
她还买了本霁月推荐给她的书法,准备临摹。
花颂知道府中要办学堂之事,只是不知道她能坚持几天。
就她这脑子,还想读书。
~
坐马车回去的路上,朝歌一手拿着糖葫芦一边漫不经心的敲打花颂:“你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姑娘了,怎么能随便站在路上与陌生男人说话哩,我刚看见韩公子了,你这样子是会让韩公子轻看了去的。”
“我……”花颂一言难尽。
她也不想站在那里与这个老男人说话呀,但那个老男人一直问东问西,他是官大人,她不能得罪的。
她本是想扑进韩公子的怀里,来个意外的相遇,谁知道就阴差阳错的扑进了那个老男人的怀里。
想起这事来她心里也是气的,白白错过了与韩公子相识的机会。
朝歌半真半假的胡诌起来:“那位大人我是听说过一些的,25岁了,死了三位夫人了,都是难产而死的,关键是,他不仅克妻还风流得很哩,常流于烟花之地,府里不知道养了多少小妾哩,这种浪荡之人稍微离他近一些,他身上的浊气都能过给人哩,我可听说他因为太过风流还身染隐疾了哩,你刚离他那么近,万一过了你怎么办。”
花颂顿时吓了一跳,小脸一白,急着辩解:“我根本不想和他说话的,他一直朝我问东问西,这种人一看就不是个正经的。”
朝歌故作傲慢的说:“那是当然,他连韩公子的一根头发都不如。”
那位韩公子,花颂也仅仅瞧了一眼。
确实是绝顶的英俊,那个老男人当然不如韩公子的一根头发。
“表妹说得是,韩公子是何等的人,岂是一般人能比的。”
朝歌一派的姐俩好作风:“你我不分彼此,只要我顺利的嫁进了韩家,我肯定会带你一块进府让你为妾。”
花颂温婉的垂眸:“能常陪在表妹身边我已经很高兴了。”
妾,她咋不去做妾?她花颂才不是做妾的命。
说话之间,马车沿着来时的路,回府了。
回了府,朝歌便直奔行云院了。
手里的糖葫芦放置太久便不可口了,她想赶紧送过去让霁月尝个鲜。
和往常一般,她径直入了无人看守的院子。
也和往常一般,霁月依旧坐在案前看书。
“大哥,猜猜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她把手都藏在身后,不让他先瞅见自己手里的东西。
他扫了她一眼,她满脸欢喜,看来事情是办成了。
但这孩子的把戏。
他不猜。
低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讨了个无趣,朝歌索性把糖葫芦拿了出来,跪坐在他面前,递到他。
“我想你兴许还想尝一尝这个,就买了回来。”
她一脸的真情实感,他并没有忘记不久前发生的事情,朝糖葫芦上喷吐沫。
“喷了吐沫或是掉在地上滚过了吧。”
他话带着讽刺,当然要旧事重提。
她小脸一皱:“大哥,你到底要怎么才会忘记之前的事情呀,你告诉我,我都照做。”
幸亏她重生在12岁,若是再往后两三年,她和霁月之间基本上是没有修复的可能了,必须是相杀啊!
霁月看着她,一时之间没有言语。
她自己个咬了一口,吃了,以此明证她根本没在糖葫芦上作过任何手脚。
“你也吃吧。”她又递给他,这可是特意为他买来的。
一脸的讨好,好似你再拒绝,她就能哭出来。
多给她几分委屈就受不了。
娇气。
霁月没有伸手去接,却低首咬了她剩下的那半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