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7章 睡美人和私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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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木屋内,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落在地面上形成几道光柱,房间的中央一张简陋的木床,薇拉.希顿犹如睡美人一样平躺在上面。
那满头的秀发铺散开来,犹如精致的绸缎。身上还穿着遇袭哪天被鲜血染红的长裙,胸口的血迹已经变成黑紫色,其脸上的表情平静从容,仿佛随时都可能醒过来。
但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体温,跟死人又没什么区别。
也许唯一的不同在于,别人死了早就烂成枯骨,眼前这位美人却如同时光停滞一般,从她被安置在这间木屋内后,就一直如此,甚至…。
林森站在薇拉.希顿的身体旁边,伸手戳了戳了美人的脸庞,那因为守贞誓言而美丽的容颜依然如故,保持着粉嫩的光泽和腻人的弹性,那副端庄的模样叫人不忍亵渎。
潘宁站在木屋的门口,双手捂住嘴巴,害怕中带着好奇的问道:“你再戳戳她的手,她的手还保持弹性吗?”
林森没有戳薇拉.希顿的胳膊,而是直接将手指戳在其高耸的胸脯上,那两团坚挺的软肉在外力的作用下晃了几晃,依旧保持生前的触感。
“流氓!不许这样。”潘宁立刻轻声骂道,但她还是对薇拉.希顿的情况更加好奇,“奇怪了!她到底是怎么了?”
现在离林森将薇拉.希顿带回庄园,已经过去十多天了。最开始潘宁看到薇拉.希顿的遗体时,还忍不住伤心的哭了一整天。这是她来到塞德城后,少有的两个朋友之一。
而且在出事前的十几个小时,薇拉.希顿还邀请她一起去诺曼,谁知道希顿一伙偷偷出发,却在半路上遇到了亡灵的截杀,以至于现在身死人灭。
本来么,人生自古谁无死?潘宁虽然伤心,但对薇拉.希顿的去世还是可以理解的。
这间木屋就是林森专门搭建用来当放置薇拉.希顿的,毕竟两人对薇拉.希顿再有好感,也不愿意跟一具尸体待的太近。林森原本还想着过几天发现尸体臭了,就立刻将其埋了,好歹算是入土为安。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就很奇怪了!
林森早就发现一个事实——薇拉.希顿的身体依旧保持着柔软,跟活着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再次回想凯东.希顿逃离前交代的事情,林森意识到凯东.希顿显然是知道自己妻子将会出现的状况,却故意对林森进行了隐瞒。
“他为什么要瞒着你?如果这是某种魔法的效果,也可以直接告诉你啊。”潘宁现在也很好奇,“或者这是她守贞誓言的效果。不是说爱神淑妮曾经祝福过她吗?”
“也许当时情况太紧急,希顿先生来不及说。也有可能这其中还藏着什么秘密。”林森始终不认为事情会如同潘宁说的那么简单,洛林山脉中围剿法塔赫,以及‘悲嚎的灵魂漩涡’的事情他一直都没告诉潘宁。
“算了,不管她了。也许过几天凯东就回来把他妻子带走,我们也少个麻烦。”林森拉着潘宁离开木屋,他这几天没事就来看看薇拉.希顿,毕竟这睡美人给人很特别的感觉。
木屋建在庄园的一座树林内,两人牵手从中走出来,慢慢的朝庄园主宅走去。许是最近无事烦扰,潘宁心情好,踏着路边一片枯草,哼着小曲蹦蹦跳跳的绕着林森打转。
林森看着哈哈大笑,两人一路挨挨碰碰的好似孩童一样玩闹不停,“宁宁,你以前也这样活泼吗?现在已经是个准妈妈了,还这么闹腾。”
潘宁跑动一会,又偎依到林森怀里,抓着他的大巴掌放在自己已经明显隆起的小腹,轻轻摩挲着说道:“以前哪有这么自由?我现在做什么都是完全为我自己,我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想干活,就干活。
我出门有仆人跟随,下令就有人执行,吃饭穿衣都有人伺候。我住的地方是按公顷算的,住宅附近就是天然森林,小河环绕,水波粼粼。我走到哪里都受人尊重,只需要一点点小小的恩惠就可以得到别人的感激。
这种生活上哪里找去?神仙也没我快活啊!”
看着潘宁幸福而满足的笑容,林森心里也高兴,轻吻她的脸颊说道:“你喜欢就好!”
两人情浓意切的牵手回到庄园的宅院,只见伊玟.索斯塔站在宅院的门口正等着他们俩。这位前塞德城行政次官已经被潘宁任命为唐泰斯骑士领的财政顾问,实际上算是给潘宁打下手。
“找我吗?”潘宁问道。
“抱歉,夫人,我是来找老爷的。”伊玟.索斯塔上前一步向林森说道:“您要求编制地精狼骑的预算,我已经做出来了。”
“噢…。”林森赶忙接过递来的几张草纸,他准备正式将设想中的地精狼骑编制出来,只是由于地精就那么十来个,工作不会太复杂,正好交给新上任的财政顾问练练手。
由于地精狼骑完全是林森自己臆想的一个兵种,一切都处于未知,所有东西都是摸索。
林森想要一个能在复杂地形下,不停进行侦查和联络的兵种,因为就他自己在战场上的感受来说,冷兵器时代的指挥官可以有效指挥的范围也就在五十米左右,两百米范围内还可以通过传令兵控制一下局面,一旦超过这个距离一切都抓瞎。
这种情况一旦进入复杂地形就更为严重了,视线遮蔽会让人完全失去敌我双方的情况,作战意志不坚定的一方很容易会因为一点点小问题而崩溃。
哪怕是一名法师,施展各种预言系的奥术也不能说掌控一切。
而现在林森打算做些尝试,试验一种轻骑兵,看看能否对破解战场迷雾有所改善。
既然是轻骑兵,地精狼骑完全不着甲,连皮甲都免了,关键在于速度和灵活性,至于武器则使用手弩,反正也不指望地精那点胆子发动什么主动的攻击行为。
林森总共只招募了五头地精狼骑,这支小队伍的主要消耗在于驯养座狼上。当然,如何让天生好奇心强的地精遵守纪律也是个麻烦的事情。
这支小队伍的队长是野地精的头领科玛,而闯祸大王勾勾则主动跑来帮忙,主要的工作就是帮助它的同伴们学习如何跟人类沟通?
由于训练地精跟训练人类士兵完全是两码事,勾勾的加入倒是让林森大大松口气,唯一恼火的是勾勾一直在要求林森给他的地精士兵发薪资。
“善良的领主大人,您怎么忍心让你的士兵忍饥挨饿,它们也有家人要养活啊!”黄毛地精跑到林森面前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苦求,不知道的人还真的会以为这惹祸精是在为同类争取利益。
“死开,别人养地精都是拿来当奴隶使用。我包它们吃住就已经够仁慈了,从来没听说过有谁给地精发薪水的?这种念头想想都可笑!”
“您是仁慈的领主,自然跟别人不同了。您如果平等对待我的族人,它们肯定会对您感激不尽的,以后会有更多的地精加入到您的麾下,您一定会成为地精之王!”
“去死!真要被人叫做‘地精之王’,我非羞愧死不可!要不你可以给它们开工钱,我没有意见。这样以后你就是地精之王了。”
勾勾还真的犹豫了一下,‘地精之王’这个称呼似乎有那么一些吸引力,但考虑到要付出黄灿灿的金币才能得到这么个称呼,勾勾立刻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领主大人,您就不能象征性的给点钱吗?哪怕一个铜币也好啊!”
一个铜币?!似乎真不多。
“好吧,一个铜币就一个铜币,我想我还是可以做的与众不同一些的。”考虑到钱确实不多,林森答应了下来。
“等等…,等等…。”勾勾一听就急了,“领主大人,我只是夸张的形容一下而已,并不是说您只能给一个铜币啦,这也太少了!莱依婶婶卖的蛋饼都要五个铜币啦!一个月好歹给一个金币呀!”
“滚!我就知道你这只贪吃的地精不会这么好心,你肯定是想骗钱去买吃的。”识破这只黄毛地精的骗局后,林森很干脆的将它一脚踢飞。
只不过对于一铜币的月薪,林森是不打算拖欠的,他也想试试看这能不能对提升地精狼骑对他的忠诚性有所帮助。
只不过当野地精头领科玛从林森手里接过一枚黄色的铜板时,完全不知道这一铜币能干什么,洛林山脉中的野地精部落已经脱离文明社会数千年,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给它们付薪水了。
而在发完薪水后,勾勾就偷偷摸摸的跑到科玛等同类面前,“科玛,我们是好朋友吧,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对不对?集齐五枚铜币就可以买个蛋饼哦,怎么样?把它给我吧。”
科玛虽然不爱说话,但地精的天性却让它对同伴勾勾保持警惕,“对不起,不给。这是领主大人发的。而且,在总督府放火的那天晚上,我们似乎背走一大口袋金币。你还没告诉我到底有多少呢?”
一提那一口袋金币,勾勾立刻转身就想逃,只是比起一向自称‘地精大发明家’的勾勾,科玛可算是强壮的多,“你刚刚说的,你的钱就是我的钱,那些钱是不是应该跟我分一分呢?”
直到被打的鼻青脸肿,勾勾才满不情愿的带着科玛去自己的藏宝洞。
两头地精来到城外的一个树林,勾勾在树林中挖了个地洞,通过狭窄的洞口进入一个较为宽敞的洞室,里面是勾勾收藏多年得来的珍宝。
这些珍宝大多是书籍和工具,还有些绘画和雕像。
“哇哦…,这里有书耶!”科玛举着一支蜡烛,借着微弱的光线摩挲着几本草纸装订的书籍,这东西在野地精的眼里简直是圣物,“你能看书?都是从哪里弄来的?”
哈哈哈…,勾勾得意的笑了起来,“这些…,都非常珍贵!”
科玛瞬间将分金币的事情抛在脑后,拿起一本书翻开说的:“我听族里的老者说过,能看书的人叫做学者,是非常尊贵的人。可我们族群里从来没人能看书,也从来没有书。这书里记录的都是什么?”
“啊…!我来跟你讲。”勾勾也突然来了兴致,接过那本书后说道:“这是一本描写地精神话的史诗,我来跟你讲吧…。”
“我们地精有神话?你快说!”科玛立刻端端正正的坐在地上,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勾勾。
“我们地精有很多神灵啦…,就好像人类有战神,有爱神,有死神一样,我们地精也有啦…。”
“我们的神灵拥有无上的威能,它们保护我们地精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而我们地精也虔诚的信仰着它们…。”
“我们地精的神灵曾经杀入地狱挑战恶魔,攻入深渊绞杀魔鬼,它们曾经纵横多元宇宙,每一个位面都留下它们的足迹…。”
两只地精就在这藏宝洞里开起来了故事会。一个讲,一个听,讲的那个口若悬河,唾沫四飞;听的那个心驰神往,抓耳挠腮。
这期间蜡烛都点了无数,时光在不知不觉中飞逝。讲到最后,科玛忍不住问了个问题,“勾勾,我们的神灵都叫什么名字啊?你为什么每次都不直接说明呢?”
“呃…,这个啊。”勾勾估计也是讲的太高兴了,想也不想的就说道:“我还没给他们取名字呢。”
“哦,还没取啊。呃…,嗯?”陶醉于神话故事中的科玛突然举着有些不对劲,“你没取名字?什么意思?”
勾勾突然脸色尴尬起来,讪讪的将手中的书放回到书堆中去。
科玛这才醒悟过来,“刚刚讲的故事该不会是你编的吧?”
勾勾讪笑几下,突然沉默下来,最后神情低落的说道:“对不起,确实是我编的。我找遍了城里所有的书店,也问遍了所有来塞德城的商人和冒险者,都没有找到关于我们地精神灵的故事,他们都嘲笑我们地精,说地精怎么可能有神灵?”
“但这不公平!”勾勾猛的跳了起来,就在这狭窄的藏宝洞内大喊起来,“人类有神灵,精灵有神灵,矮人也有,兽人也有,半身人有,侏儒都有,为什么地精就没有神灵?”
这头黄毛小地精突然攥紧了拳头,脸带愤怒的朝科玛说的:“我们一样是智慧生物啊,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神灵?为什么我们就没有历史?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办法到处捞钱吗?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外出游历,我要去找寻我们神灵的下落,我不相信我们地精天生就是卑劣的种族。只要有神灵保护,我们不会老是受人欺负,老是被人看不起了。”
这一番话说的振聋发聩,掷地有声,坐在对面的科玛完全被震慑住了,它呆了半天后才大呼一口气说道:“这是你的梦想吗?我觉着真是很伟大。但那肯定很难吧,不可能实现的。”
勾勾那一头的黄毛这会全部竖立了起来,昂着头说道:“我没指望你能理解我,但我一定要为之努力。好啦,如果你要分钱的话,钱都在你身后的箱子里,你可以拿走一半。”
科玛转过身去把箱子搬了出来,一打开后里面满满的全是金币,这都是那天晚上火势熄灭后,两个地精趁乱洗劫了总督府的地窖弄来的。
科玛看到这么多钱,毫不客气的找了个袋子取走了一半,勾勾心有不甘的跟着科玛离开,嘴里还在嘀咕道:“真是的,害我又要换个地方藏东西。”z
安静的木屋内,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落在地面上形成几道光柱,房间的中央一张简陋的木床,薇拉.希顿犹如睡美人一样平躺在上面。
那满头的秀发铺散开来,犹如精致的绸缎。身上还穿着遇袭哪天被鲜血染红的长裙,胸口的血迹已经变成黑紫色,其脸上的表情平静从容,仿佛随时都可能醒过来。
但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体温,跟死人又没什么区别。
也许唯一的不同在于,别人死了早就烂成枯骨,眼前这位美人却如同时光停滞一般,从她被安置在这间木屋内后,就一直如此,甚至…。
林森站在薇拉.希顿的身体旁边,伸手戳了戳了美人的脸庞,那因为守贞誓言而美丽的容颜依然如故,保持着粉嫩的光泽和腻人的弹性,那副端庄的模样叫人不忍亵渎。
潘宁站在木屋的门口,双手捂住嘴巴,害怕中带着好奇的问道:“你再戳戳她的手,她的手还保持弹性吗?”
林森没有戳薇拉.希顿的胳膊,而是直接将手指戳在其高耸的胸脯上,那两团坚挺的软肉在外力的作用下晃了几晃,依旧保持生前的触感。
“流氓!不许这样。”潘宁立刻轻声骂道,但她还是对薇拉.希顿的情况更加好奇,“奇怪了!她到底是怎么了?”
现在离林森将薇拉.希顿带回庄园,已经过去十多天了。最开始潘宁看到薇拉.希顿的遗体时,还忍不住伤心的哭了一整天。这是她来到塞德城后,少有的两个朋友之一。
而且在出事前的十几个小时,薇拉.希顿还邀请她一起去诺曼,谁知道希顿一伙偷偷出发,却在半路上遇到了亡灵的截杀,以至于现在身死人灭。
本来么,人生自古谁无死?潘宁虽然伤心,但对薇拉.希顿的去世还是可以理解的。
这间木屋就是林森专门搭建用来当放置薇拉.希顿的,毕竟两人对薇拉.希顿再有好感,也不愿意跟一具尸体待的太近。林森原本还想着过几天发现尸体臭了,就立刻将其埋了,好歹算是入土为安。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就很奇怪了!
林森早就发现一个事实——薇拉.希顿的身体依旧保持着柔软,跟活着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再次回想凯东.希顿逃离前交代的事情,林森意识到凯东.希顿显然是知道自己妻子将会出现的状况,却故意对林森进行了隐瞒。
“他为什么要瞒着你?如果这是某种魔法的效果,也可以直接告诉你啊。”潘宁现在也很好奇,“或者这是她守贞誓言的效果。不是说爱神淑妮曾经祝福过她吗?”
“也许当时情况太紧急,希顿先生来不及说。也有可能这其中还藏着什么秘密。”林森始终不认为事情会如同潘宁说的那么简单,洛林山脉中围剿法塔赫,以及‘悲嚎的灵魂漩涡’的事情他一直都没告诉潘宁。
“算了,不管她了。也许过几天凯东就回来把他妻子带走,我们也少个麻烦。”林森拉着潘宁离开木屋,他这几天没事就来看看薇拉.希顿,毕竟这睡美人给人很特别的感觉。
木屋建在庄园的一座树林内,两人牵手从中走出来,慢慢的朝庄园主宅走去。许是最近无事烦扰,潘宁心情好,踏着路边一片枯草,哼着小曲蹦蹦跳跳的绕着林森打转。
林森看着哈哈大笑,两人一路挨挨碰碰的好似孩童一样玩闹不停,“宁宁,你以前也这样活泼吗?现在已经是个准妈妈了,还这么闹腾。”
潘宁跑动一会,又偎依到林森怀里,抓着他的大巴掌放在自己已经明显隆起的小腹,轻轻摩挲着说道:“以前哪有这么自由?我现在做什么都是完全为我自己,我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想干活,就干活。
我出门有仆人跟随,下令就有人执行,吃饭穿衣都有人伺候。我住的地方是按公顷算的,住宅附近就是天然森林,小河环绕,水波粼粼。我走到哪里都受人尊重,只需要一点点小小的恩惠就可以得到别人的感激。
这种生活上哪里找去?神仙也没我快活啊!”
看着潘宁幸福而满足的笑容,林森心里也高兴,轻吻她的脸颊说道:“你喜欢就好!”
两人情浓意切的牵手回到庄园的宅院,只见伊玟.索斯塔站在宅院的门口正等着他们俩。这位前塞德城行政次官已经被潘宁任命为唐泰斯骑士领的财政顾问,实际上算是给潘宁打下手。
“找我吗?”潘宁问道。
“抱歉,夫人,我是来找老爷的。”伊玟.索斯塔上前一步向林森说道:“您要求编制地精狼骑的预算,我已经做出来了。”
“噢…。”林森赶忙接过递来的几张草纸,他准备正式将设想中的地精狼骑编制出来,只是由于地精就那么十来个,工作不会太复杂,正好交给新上任的财政顾问练练手。
由于地精狼骑完全是林森自己臆想的一个兵种,一切都处于未知,所有东西都是摸索。
林森想要一个能在复杂地形下,不停进行侦查和联络的兵种,因为就他自己在战场上的感受来说,冷兵器时代的指挥官可以有效指挥的范围也就在五十米左右,两百米范围内还可以通过传令兵控制一下局面,一旦超过这个距离一切都抓瞎。
这种情况一旦进入复杂地形就更为严重了,视线遮蔽会让人完全失去敌我双方的情况,作战意志不坚定的一方很容易会因为一点点小问题而崩溃。
哪怕是一名法师,施展各种预言系的奥术也不能说掌控一切。
而现在林森打算做些尝试,试验一种轻骑兵,看看能否对破解战场迷雾有所改善。
既然是轻骑兵,地精狼骑完全不着甲,连皮甲都免了,关键在于速度和灵活性,至于武器则使用手弩,反正也不指望地精那点胆子发动什么主动的攻击行为。
林森总共只招募了五头地精狼骑,这支小队伍的主要消耗在于驯养座狼上。当然,如何让天生好奇心强的地精遵守纪律也是个麻烦的事情。
这支小队伍的队长是野地精的头领科玛,而闯祸大王勾勾则主动跑来帮忙,主要的工作就是帮助它的同伴们学习如何跟人类沟通?
由于训练地精跟训练人类士兵完全是两码事,勾勾的加入倒是让林森大大松口气,唯一恼火的是勾勾一直在要求林森给他的地精士兵发薪资。
“善良的领主大人,您怎么忍心让你的士兵忍饥挨饿,它们也有家人要养活啊!”黄毛地精跑到林森面前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苦求,不知道的人还真的会以为这惹祸精是在为同类争取利益。
“死开,别人养地精都是拿来当奴隶使用。我包它们吃住就已经够仁慈了,从来没听说过有谁给地精发薪水的?这种念头想想都可笑!”
“您是仁慈的领主,自然跟别人不同了。您如果平等对待我的族人,它们肯定会对您感激不尽的,以后会有更多的地精加入到您的麾下,您一定会成为地精之王!”
“去死!真要被人叫做‘地精之王’,我非羞愧死不可!要不你可以给它们开工钱,我没有意见。这样以后你就是地精之王了。”
勾勾还真的犹豫了一下,‘地精之王’这个称呼似乎有那么一些吸引力,但考虑到要付出黄灿灿的金币才能得到这么个称呼,勾勾立刻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领主大人,您就不能象征性的给点钱吗?哪怕一个铜币也好啊!”
一个铜币?!似乎真不多。
“好吧,一个铜币就一个铜币,我想我还是可以做的与众不同一些的。”考虑到钱确实不多,林森答应了下来。
“等等…,等等…。”勾勾一听就急了,“领主大人,我只是夸张的形容一下而已,并不是说您只能给一个铜币啦,这也太少了!莱依婶婶卖的蛋饼都要五个铜币啦!一个月好歹给一个金币呀!”
“滚!我就知道你这只贪吃的地精不会这么好心,你肯定是想骗钱去买吃的。”识破这只黄毛地精的骗局后,林森很干脆的将它一脚踢飞。
只不过对于一铜币的月薪,林森是不打算拖欠的,他也想试试看这能不能对提升地精狼骑对他的忠诚性有所帮助。
只不过当野地精头领科玛从林森手里接过一枚黄色的铜板时,完全不知道这一铜币能干什么,洛林山脉中的野地精部落已经脱离文明社会数千年,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给它们付薪水了。
而在发完薪水后,勾勾就偷偷摸摸的跑到科玛等同类面前,“科玛,我们是好朋友吧,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对不对?集齐五枚铜币就可以买个蛋饼哦,怎么样?把它给我吧。”
科玛虽然不爱说话,但地精的天性却让它对同伴勾勾保持警惕,“对不起,不给。这是领主大人发的。而且,在总督府放火的那天晚上,我们似乎背走一大口袋金币。你还没告诉我到底有多少呢?”
一提那一口袋金币,勾勾立刻转身就想逃,只是比起一向自称‘地精大发明家’的勾勾,科玛可算是强壮的多,“你刚刚说的,你的钱就是我的钱,那些钱是不是应该跟我分一分呢?”
直到被打的鼻青脸肿,勾勾才满不情愿的带着科玛去自己的藏宝洞。
两头地精来到城外的一个树林,勾勾在树林中挖了个地洞,通过狭窄的洞口进入一个较为宽敞的洞室,里面是勾勾收藏多年得来的珍宝。
这些珍宝大多是书籍和工具,还有些绘画和雕像。
“哇哦…,这里有书耶!”科玛举着一支蜡烛,借着微弱的光线摩挲着几本草纸装订的书籍,这东西在野地精的眼里简直是圣物,“你能看书?都是从哪里弄来的?”
哈哈哈…,勾勾得意的笑了起来,“这些…,都非常珍贵!”
科玛瞬间将分金币的事情抛在脑后,拿起一本书翻开说的:“我听族里的老者说过,能看书的人叫做学者,是非常尊贵的人。可我们族群里从来没人能看书,也从来没有书。这书里记录的都是什么?”
“啊…!我来跟你讲。”勾勾也突然来了兴致,接过那本书后说道:“这是一本描写地精神话的史诗,我来跟你讲吧…。”
“我们地精有神话?你快说!”科玛立刻端端正正的坐在地上,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勾勾。
“我们地精有很多神灵啦…,就好像人类有战神,有爱神,有死神一样,我们地精也有啦…。”
“我们的神灵拥有无上的威能,它们保护我们地精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而我们地精也虔诚的信仰着它们…。”
“我们地精的神灵曾经杀入地狱挑战恶魔,攻入深渊绞杀魔鬼,它们曾经纵横多元宇宙,每一个位面都留下它们的足迹…。”
两只地精就在这藏宝洞里开起来了故事会。一个讲,一个听,讲的那个口若悬河,唾沫四飞;听的那个心驰神往,抓耳挠腮。
这期间蜡烛都点了无数,时光在不知不觉中飞逝。讲到最后,科玛忍不住问了个问题,“勾勾,我们的神灵都叫什么名字啊?你为什么每次都不直接说明呢?”
“呃…,这个啊。”勾勾估计也是讲的太高兴了,想也不想的就说道:“我还没给他们取名字呢。”
“哦,还没取啊。呃…,嗯?”陶醉于神话故事中的科玛突然举着有些不对劲,“你没取名字?什么意思?”
勾勾突然脸色尴尬起来,讪讪的将手中的书放回到书堆中去。
科玛这才醒悟过来,“刚刚讲的故事该不会是你编的吧?”
勾勾讪笑几下,突然沉默下来,最后神情低落的说道:“对不起,确实是我编的。我找遍了城里所有的书店,也问遍了所有来塞德城的商人和冒险者,都没有找到关于我们地精神灵的故事,他们都嘲笑我们地精,说地精怎么可能有神灵?”
“但这不公平!”勾勾猛的跳了起来,就在这狭窄的藏宝洞内大喊起来,“人类有神灵,精灵有神灵,矮人也有,兽人也有,半身人有,侏儒都有,为什么地精就没有神灵?”
这头黄毛小地精突然攥紧了拳头,脸带愤怒的朝科玛说的:“我们一样是智慧生物啊,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神灵?为什么我们就没有历史?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办法到处捞钱吗?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外出游历,我要去找寻我们神灵的下落,我不相信我们地精天生就是卑劣的种族。只要有神灵保护,我们不会老是受人欺负,老是被人看不起了。”
这一番话说的振聋发聩,掷地有声,坐在对面的科玛完全被震慑住了,它呆了半天后才大呼一口气说道:“这是你的梦想吗?我觉着真是很伟大。但那肯定很难吧,不可能实现的。”
勾勾那一头的黄毛这会全部竖立了起来,昂着头说道:“我没指望你能理解我,但我一定要为之努力。好啦,如果你要分钱的话,钱都在你身后的箱子里,你可以拿走一半。”
科玛转过身去把箱子搬了出来,一打开后里面满满的全是金币,这都是那天晚上火势熄灭后,两个地精趁乱洗劫了总督府的地窖弄来的。
科玛看到这么多钱,毫不客气的找了个袋子取走了一半,勾勾心有不甘的跟着科玛离开,嘴里还在嘀咕道:“真是的,害我又要换个地方藏东西。”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