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再审谷阿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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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翻了翻我家里的柜子什么的,找到了大约四五百块钱,再加上我最近一段时间打工挣的,一共一千多块钱,打算逃跑的路上花。出门的时候天刚刚要放亮,走了一会儿我才发现我身上全是血,有我自己的,也有于大龙的,更多的是抱我爸妈尸体时沾上的,我不敢再回家里,但我女朋友家就在附近,我去了她家,路上偷了两件衣服,就是现在身上这两件,我女朋友是个盲人……”
李宪打断他:“我们已经找过你女朋友了,去她家发生的事你就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了,你说说从你女朋友家离开之后的事情吧。”
“从阿妹家出来后,我不敢坐车,一路往中湖方向走,走到镇东头的小桥时,我把我换下来的衣服和脚上的鞋都扔到桥下,光着脚,沿着公路两边的绿化带继续往中湖走,走了差不多一上午,到了中湖市区里,在一家卖鞋的店偷了一双鞋,就是我现在脚上这双。本来我打算坐长途车去南方,但我突然发现我把钱几乎都给了阿妹,我没钱买票了,就开始在车站附近的小区闲逛,饿了渴了就去翻垃圾箱,晚上就去睡天桥洞,几天下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李宪:“那你现在怎么跑来自首了?”
陈默:“前几天我在车站看到了于大龙的通缉令,还挺纳闷,心想你们警察不抓我抓他干什么,再说他都死了啊。不过既然你们要抓他,我就不着急跑了,过了两天,我发现他的通缉令没了,换上了我的,我就开始慌了,准备要跑,这时候和我一起翻垃圾箱的一个大叔问我是不是通缉令上的人,我当然说不是啦,但他特别肯定的说我就是,还说没打算告发我,就是想问问我犯了什么事儿,平常这个大叔挺照顾我的,有时还分给我饭吃,我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和他说了。他说我这个罪过不大,于大龙杀了我爸妈,很可能也杀了我妹妹,我当时在卧室发现尸体时,如果不小心出了声,他就肯定会来杀我,所以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我把他杀了,但也不能算杀人,连防卫过当都不是,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于大龙的……”
陈默顿了一下,“那个词儿怎么说的来着?什么终止?那大叔说完我忘了。”
李宪试探着提醒道:“于大龙的犯罪行为还未终止?”
“对对对,”陈默使劲点着头,“就是这个词儿!行为还未终止!所以我没什么罪过,应该主动来公安局把事情说清楚。”
李宪眨巴眨巴眼睛,“都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都是隐藏高人的地儿,看来真是,谁能想到一个翻垃圾的流浪汉大叔还懂刑法?关键这还是去年才发布的司法解释。”
于宝夫插了一句:“听你的意思,你应该很清楚,我们警方应该第一个怀疑你?”
陈默:“是啊,我一边逃跑一边就琢磨,电视上凶手杀完人,又是纵火烧尸的,又是擦指纹的,我什么都没干,你们肯定头一个会怀疑我啊。”
李宪:“你没擦指纹?”
陈默:“没有啊,别说擦指纹了,门都没锁我就直接跑出来了。”
李宪和于宝夫对视一眼——又有新情况了。
陈默说他没有处理过现场,但是事实上,现场没有指纹,凶器也被清理过,顾海的尸体还被洒上了84消毒液,报案人到达案发现场时大门也是在里面锁着的。
这就说明有人在陈默离开后,进入过现场,帮陈默清理了可能留下的证据,这个人一定是想帮陈默,会是谁呢?
目前看来,之前案情推演中提出的几个疑问,除了“顾海什么时候处理的陈晨尸体”这个并不算很重要的问题以外,其它疑点随着陈默的自首,都解决了。
但又出现了新问题:谁帮陈默处理了现场?
李宪怀疑是谷阿妹,因为目前看来只有她有理由帮陈默,但她是一个盲人,不可能在目不能视物的情况下做这么多事。
还有谁会这么做呢?
陈默被暂时安置在刑警队的羁留室,因为正如和他一起翻垃圾那位大叔所言,陈默的行为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确实不是犯罪。
但为了后续调查方便,再加上他也确实无处可去,便留在了刑警队。李宪还特意去永川把谷阿妹接了来,让她和陈默见了一面。
恰在此时,杜林带着莫安然来找李宪告辞,因为技术方面的侦察已经基本结束,杜林毕竟还有自己的诊所,莫安然也想回永川和父母团聚,所以也该回去了。
李宪和刑警队的其他人向杜林和莫安然表示了感谢,并亲自送杜林莫安然两人下楼,在走廊正好遇上了被一位女警察扶着走路的谷阿妹。
“这个就是陈默那个盲人女朋友。”李宪小声对杜林说道。
“谁?她?盲人?”杜林奇怪地问了一句。
李宪:“是啊,叫谷阿妹的那个。”
杜林摇摇头,“她不是盲人,别看她戴着墨镜,但她绝对不是盲人。”
李宪:“你怎么知道?”
杜林:“盲人走路时,因为看不见路,害怕前方有障碍物,所以哪怕有人领路,也会脚尖先着地,尽量让腿和脚在身体和头部的前方探路,甚至是‘趟着脚’走路,这是在黑暗中走路的本能反应,也是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但你看她,走路和正常人一样,脚跟先着地,身体挺直不后仰,所以她不像是个盲人。”
李宪马上叫住扶着谷阿妹那个女警,让她带谷阿妹去讯问室。
杜林也不着急走了,让莫安然自己先走,他和李宪一起到讯问室,打算会一会这位装瞎的谷阿妹。
李宪:“谷阿妹,你和我们说实话,你到底是不是盲人?”
谷阿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把墨镜摘下,露出眼睛。那是一双奇特的眼睛,瞳仁不是正常的黑色,而是一种接近灰色的青玉色,瞳孔比一般人要小很多,只有米粒儿大小,有点像哈士奇的眼睛,但更像丧尸电影中丧尸的眼睛,冷不丁看上去,有些吓人。
谷阿妹再次戴上墨镜,“小时候我得了一场大病,眼睛突然看不见东西了,我家是农村的,很穷,我爸妈没钱给我看病,我就失明了。后来,我的眼睛渐渐开始能看见东西,但视野里的事物和失明前比不一样了,具体怎么个不一样我也表达不清楚,总之就是看颜色比从前淡了好多,我能分辨颜色,但看不出颜色的深浅,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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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宪打断他:“我们已经找过你女朋友了,去她家发生的事你就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了,你说说从你女朋友家离开之后的事情吧。”
“从阿妹家出来后,我不敢坐车,一路往中湖方向走,走到镇东头的小桥时,我把我换下来的衣服和脚上的鞋都扔到桥下,光着脚,沿着公路两边的绿化带继续往中湖走,走了差不多一上午,到了中湖市区里,在一家卖鞋的店偷了一双鞋,就是我现在脚上这双。本来我打算坐长途车去南方,但我突然发现我把钱几乎都给了阿妹,我没钱买票了,就开始在车站附近的小区闲逛,饿了渴了就去翻垃圾箱,晚上就去睡天桥洞,几天下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李宪:“那你现在怎么跑来自首了?”
陈默:“前几天我在车站看到了于大龙的通缉令,还挺纳闷,心想你们警察不抓我抓他干什么,再说他都死了啊。不过既然你们要抓他,我就不着急跑了,过了两天,我发现他的通缉令没了,换上了我的,我就开始慌了,准备要跑,这时候和我一起翻垃圾箱的一个大叔问我是不是通缉令上的人,我当然说不是啦,但他特别肯定的说我就是,还说没打算告发我,就是想问问我犯了什么事儿,平常这个大叔挺照顾我的,有时还分给我饭吃,我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和他说了。他说我这个罪过不大,于大龙杀了我爸妈,很可能也杀了我妹妹,我当时在卧室发现尸体时,如果不小心出了声,他就肯定会来杀我,所以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我把他杀了,但也不能算杀人,连防卫过当都不是,应该是正当防卫,因为于大龙的……”
陈默顿了一下,“那个词儿怎么说的来着?什么终止?那大叔说完我忘了。”
李宪试探着提醒道:“于大龙的犯罪行为还未终止?”
“对对对,”陈默使劲点着头,“就是这个词儿!行为还未终止!所以我没什么罪过,应该主动来公安局把事情说清楚。”
李宪眨巴眨巴眼睛,“都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都是隐藏高人的地儿,看来真是,谁能想到一个翻垃圾的流浪汉大叔还懂刑法?关键这还是去年才发布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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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是啊,我一边逃跑一边就琢磨,电视上凶手杀完人,又是纵火烧尸的,又是擦指纹的,我什么都没干,你们肯定头一个会怀疑我啊。”
李宪:“你没擦指纹?”
陈默:“没有啊,别说擦指纹了,门都没锁我就直接跑出来了。”
李宪和于宝夫对视一眼——又有新情况了。
陈默说他没有处理过现场,但是事实上,现场没有指纹,凶器也被清理过,顾海的尸体还被洒上了84消毒液,报案人到达案发现场时大门也是在里面锁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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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来,之前案情推演中提出的几个疑问,除了“顾海什么时候处理的陈晨尸体”这个并不算很重要的问题以外,其它疑点随着陈默的自首,都解决了。
但又出现了新问题:谁帮陈默处理了现场?
李宪怀疑是谷阿妹,因为目前看来只有她有理由帮陈默,但她是一个盲人,不可能在目不能视物的情况下做这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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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宪和刑警队的其他人向杜林和莫安然表示了感谢,并亲自送杜林莫安然两人下楼,在走廊正好遇上了被一位女警察扶着走路的谷阿妹。
“这个就是陈默那个盲人女朋友。”李宪小声对杜林说道。
“谁?她?盲人?”杜林奇怪地问了一句。
李宪:“是啊,叫谷阿妹的那个。”
杜林摇摇头,“她不是盲人,别看她戴着墨镜,但她绝对不是盲人。”
李宪:“你怎么知道?”
杜林:“盲人走路时,因为看不见路,害怕前方有障碍物,所以哪怕有人领路,也会脚尖先着地,尽量让腿和脚在身体和头部的前方探路,甚至是‘趟着脚’走路,这是在黑暗中走路的本能反应,也是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但你看她,走路和正常人一样,脚跟先着地,身体挺直不后仰,所以她不像是个盲人。”
李宪马上叫住扶着谷阿妹那个女警,让她带谷阿妹去讯问室。
杜林也不着急走了,让莫安然自己先走,他和李宪一起到讯问室,打算会一会这位装瞎的谷阿妹。
李宪:“谷阿妹,你和我们说实话,你到底是不是盲人?”
谷阿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把墨镜摘下,露出眼睛。那是一双奇特的眼睛,瞳仁不是正常的黑色,而是一种接近灰色的青玉色,瞳孔比一般人要小很多,只有米粒儿大小,有点像哈士奇的眼睛,但更像丧尸电影中丧尸的眼睛,冷不丁看上去,有些吓人。
谷阿妹再次戴上墨镜,“小时候我得了一场大病,眼睛突然看不见东西了,我家是农村的,很穷,我爸妈没钱给我看病,我就失明了。后来,我的眼睛渐渐开始能看见东西,但视野里的事物和失明前比不一样了,具体怎么个不一样我也表达不清楚,总之就是看颜色比从前淡了好多,我能分辨颜色,但看不出颜色的深浅,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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