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 谁诚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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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的汗血宝马身上,茸毛竟被马鞭抽的东缺一块西缺一块,隐约中可见的血色鞭痕,让人看了惨不忍睹,这可真是所谓的“汗血”宝马了。
也不知道眼前女子用了多大的劲儿?
才能把一匹马鞭策的失心疯?
刑炎牵着已经温顺的马儿走向纳兰铭风,只是,在看着痴痴注目铭风的女子时,刑炎对女子的神色不自觉间流露出一种不喜欢。这样一个狠辣的女人,纳兰铭风会喜欢么?
当然,因为刑炎本身就是冷漠深情,所以他的心里变化自不会落入别人眼里。
“小姐,你没事吧?”铭风唤着女子,刚给了她时间缓神,这会儿也该醒过来了吧?
见女子仍是只看着自己,纳兰铭风眉头呈一字眉,有丝不悦。怎么大燕的女子何时变得开放了?紧靠在男子怀里,成何体统?
哇,连皱眉都这么好看,这么迷人。女子甚是自我陶醉的想。
显然,女子不是没有注意到纳兰铭风的不快,只是沉浸在男子的男人魅力中无法自拔。
自女子有记忆以来,都是男人诚服于她,也从没有见过任何男子胜过自己,如今破天荒见了一个气势强大的男人,怎不叫她痴迷?
对于女人来说,特别是对于一个强势的女人来说,要么找一个完全诚服于她的人,要么找一个完全让她诚服的人。因为只有磁场足够强大的男人,才能收服桀骜不羁的强势女人。
而眼前的女子,无疑是强势女的代表,所以,她能被比她更强大的纳兰铭风吸引,不足为奇。
见女子似乎一副不愿放手的神色,铭风只得强行把女子从自己身上扒下来,放在一旁。彼时,因为离开了喜欢的人的怀里,女子才终于醒了过来。
这不醒不要紧,一醒,女子才惊觉自己刚刚是犯了白痴。顿时想找块地钻进去,再也不出来了。羞得直低头,两只手,竟也象多余般,不知该放哪儿。
当然,纳兰铭风怎会注意这些小女人的心思?
“小姐,你的马。”刑炎上前,递还给女子。
“啊?谢谢。”女子抬起头,笑得犹如春天初开的玫瑰,艳美而娇嫩。只是,眼前的玫瑰,带刺儿。不仅带刺儿,而且还是刺儿最多的那一朵。一旦沾惹,很可能刺的你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不用怀疑,她有这样的本事。
就不知,纳兰铭风欣赏不欣赏?
自女子说了谢谢之后,四周一片哗然。
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大小姐跟谁说过谢字了?
莫非今日的太阳,打西边出来的?
其实在看着女子安安分分躺在男子怀中时,众人均是一阵不可思议。何时,有人见过她这般小鸟依人了?没有,绝对没有。
又莫非,是自己眼花?
女子被人抛下马居然没有要分他尸?
众人揉了揉眼睛,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
在反复印证确实如是时,好吧,人们不得不承认今日太阳打西边儿出来的。
把马还给了女子,刑炎和纳兰铭风相继走回客栈。
眼见喜欢的人转身离开,女子当然不会什么也不做。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比司马梵谷更适合做夫君的人,她岂可会放过?
在短暂的羞涩之后,女子恢复了她本来的面貌,那么不可一世。但这不可一世的美貌下,多了丝柔情。至少,比见司马梵谷更多了些温柔。
她快步追上纳兰,“等等,你救了我一命,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我叫王碧玉。碧绿的碧,宝玉的玉。”碧玉伸出手,意示与男子相握。
纳兰铭风被女子的爽快震住,既然王小姐已经伸出手,他断不能让她凉在空中,“纳兰铭风。”铭风回握,在不让人产生误会的时间内,抽离了手。
恩,看来大燕的女子,多豪情。
“谢谢你救了我。铭风,很高兴认识你这个朋友。”女子象女王一般宣布着,也不待纳兰铭风允不允许她直呼名讳,豪爽的不似女子。碧玉叫着铭风的名字,好不亲昵。
说说眼前这个叫王碧玉的美丽女人吧,她就是霸王之一,豹子王唯一的女儿。
这豹子王儿子好几个,却唯独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对这个女儿有求必应,宠爱到了只要王碧玉想要水里的月亮,他也会命人去捞。
整个洛县,与其说豹子王是一大不能惹,不如说眼前这个叫王碧玉的女子才是真正的不能惹。
原因很简单,只要是王大小姐不高兴了,豹子王必定倾其所有让他宝贝女儿高兴。杀人放火,只为了取悦女儿,只为了女儿的一个笑容,做的那叫一个绝。甚至还唯恐做的不够,怕女儿不笑,都是变本加厉的做。
王碧玉在如此环境中长大,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里过的分外惬意。可以说,从小到大,她就没有受到过拒绝,更没有谁敢违逆她。
所以,当她直爽的告诉司马梵谷,喜欢他的时候,司马梵谷的拒绝,让她整个人受到莫大打击。彼时,司马梵谷正跟张兰心打得火热,怎可能理她?
但不管如何,不管司马梵谷心里有没有人,王大小姐都是不接受自己被拒绝的事。所以就卯足了劲儿追求司马梵谷,司马梵谷很是受困,三番两次拒绝,都磨灭不了王大小姐越战越勇的心。
所幸,最后只得私奔了事。只没想到……
王大小姐知道两人最后还是私奔,不惜离家出走也要避开自己,痛苦了好久……
其实,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受到过挫折的人,对于一个拥有全世界的人来说,司马梵谷的拒绝,无疑是让她的自尊极度受损。一个高高在上的女子,自尊受损,那是很严重的事,即使她不那么喜欢司马梵谷,也是必须得到他不可。
这已经与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纯粹上升到了尊严问题。一旦一个问题牵扯到了尊严,不严重都胜似严重。
所以,王碧玉会放弃整个森林,独独钟情于司马梵谷。也因为王碧玉对司马梵谷的感情,只是征服,算不上爱情,所以当他半身不遂之后,碧玉放手很快。
当然,气愤肯定少不了。因为这个男人,她始终得不到。也因为这个男子,将是她人生永久的一块或缺。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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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的汗血宝马身上,茸毛竟被马鞭抽的东缺一块西缺一块,隐约中可见的血色鞭痕,让人看了惨不忍睹,这可真是所谓的“汗血”宝马了。
也不知道眼前女子用了多大的劲儿?
才能把一匹马鞭策的失心疯?
刑炎牵着已经温顺的马儿走向纳兰铭风,只是,在看着痴痴注目铭风的女子时,刑炎对女子的神色不自觉间流露出一种不喜欢。这样一个狠辣的女人,纳兰铭风会喜欢么?
当然,因为刑炎本身就是冷漠深情,所以他的心里变化自不会落入别人眼里。
“小姐,你没事吧?”铭风唤着女子,刚给了她时间缓神,这会儿也该醒过来了吧?
见女子仍是只看着自己,纳兰铭风眉头呈一字眉,有丝不悦。怎么大燕的女子何时变得开放了?紧靠在男子怀里,成何体统?
哇,连皱眉都这么好看,这么迷人。女子甚是自我陶醉的想。
显然,女子不是没有注意到纳兰铭风的不快,只是沉浸在男子的男人魅力中无法自拔。
自女子有记忆以来,都是男人诚服于她,也从没有见过任何男子胜过自己,如今破天荒见了一个气势强大的男人,怎不叫她痴迷?
对于女人来说,特别是对于一个强势的女人来说,要么找一个完全诚服于她的人,要么找一个完全让她诚服的人。因为只有磁场足够强大的男人,才能收服桀骜不羁的强势女人。
而眼前的女子,无疑是强势女的代表,所以,她能被比她更强大的纳兰铭风吸引,不足为奇。
见女子似乎一副不愿放手的神色,铭风只得强行把女子从自己身上扒下来,放在一旁。彼时,因为离开了喜欢的人的怀里,女子才终于醒了过来。
这不醒不要紧,一醒,女子才惊觉自己刚刚是犯了白痴。顿时想找块地钻进去,再也不出来了。羞得直低头,两只手,竟也象多余般,不知该放哪儿。
当然,纳兰铭风怎会注意这些小女人的心思?
“小姐,你的马。”刑炎上前,递还给女子。
“啊?谢谢。”女子抬起头,笑得犹如春天初开的玫瑰,艳美而娇嫩。只是,眼前的玫瑰,带刺儿。不仅带刺儿,而且还是刺儿最多的那一朵。一旦沾惹,很可能刺的你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不用怀疑,她有这样的本事。
就不知,纳兰铭风欣赏不欣赏?
自女子说了谢谢之后,四周一片哗然。
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大小姐跟谁说过谢字了?
莫非今日的太阳,打西边出来的?
其实在看着女子安安分分躺在男子怀中时,众人均是一阵不可思议。何时,有人见过她这般小鸟依人了?没有,绝对没有。
又莫非,是自己眼花?
女子被人抛下马居然没有要分他尸?
众人揉了揉眼睛,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
在反复印证确实如是时,好吧,人们不得不承认今日太阳打西边儿出来的。
把马还给了女子,刑炎和纳兰铭风相继走回客栈。
眼见喜欢的人转身离开,女子当然不会什么也不做。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比司马梵谷更适合做夫君的人,她岂可会放过?
在短暂的羞涩之后,女子恢复了她本来的面貌,那么不可一世。但这不可一世的美貌下,多了丝柔情。至少,比见司马梵谷更多了些温柔。
她快步追上纳兰,“等等,你救了我一命,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我叫王碧玉。碧绿的碧,宝玉的玉。”碧玉伸出手,意示与男子相握。
纳兰铭风被女子的爽快震住,既然王小姐已经伸出手,他断不能让她凉在空中,“纳兰铭风。”铭风回握,在不让人产生误会的时间内,抽离了手。
恩,看来大燕的女子,多豪情。
“谢谢你救了我。铭风,很高兴认识你这个朋友。”女子象女王一般宣布着,也不待纳兰铭风允不允许她直呼名讳,豪爽的不似女子。碧玉叫着铭风的名字,好不亲昵。
说说眼前这个叫王碧玉的美丽女人吧,她就是霸王之一,豹子王唯一的女儿。
这豹子王儿子好几个,却唯独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对这个女儿有求必应,宠爱到了只要王碧玉想要水里的月亮,他也会命人去捞。
整个洛县,与其说豹子王是一大不能惹,不如说眼前这个叫王碧玉的女子才是真正的不能惹。
原因很简单,只要是王大小姐不高兴了,豹子王必定倾其所有让他宝贝女儿高兴。杀人放火,只为了取悦女儿,只为了女儿的一个笑容,做的那叫一个绝。甚至还唯恐做的不够,怕女儿不笑,都是变本加厉的做。
王碧玉在如此环境中长大,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里过的分外惬意。可以说,从小到大,她就没有受到过拒绝,更没有谁敢违逆她。
所以,当她直爽的告诉司马梵谷,喜欢他的时候,司马梵谷的拒绝,让她整个人受到莫大打击。彼时,司马梵谷正跟张兰心打得火热,怎可能理她?
但不管如何,不管司马梵谷心里有没有人,王大小姐都是不接受自己被拒绝的事。所以就卯足了劲儿追求司马梵谷,司马梵谷很是受困,三番两次拒绝,都磨灭不了王大小姐越战越勇的心。
所幸,最后只得私奔了事。只没想到……
王大小姐知道两人最后还是私奔,不惜离家出走也要避开自己,痛苦了好久……
其实,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受到过挫折的人,对于一个拥有全世界的人来说,司马梵谷的拒绝,无疑是让她的自尊极度受损。一个高高在上的女子,自尊受损,那是很严重的事,即使她不那么喜欢司马梵谷,也是必须得到他不可。
这已经与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纯粹上升到了尊严问题。一旦一个问题牵扯到了尊严,不严重都胜似严重。
所以,王碧玉会放弃整个森林,独独钟情于司马梵谷。也因为王碧玉对司马梵谷的感情,只是征服,算不上爱情,所以当他半身不遂之后,碧玉放手很快。
当然,气愤肯定少不了。因为这个男人,她始终得不到。也因为这个男子,将是她人生永久的一块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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