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别了,辫子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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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究竟会怎样呢?这个晚上,我真正的失眠了。林森说他要我做的事都是见得光的,既然是能见光的事,却又为什么始终神神秘秘,不让别人知道?而我们的对手又是些什么人呢?需要这样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对付的人,到底又有怎样的背景和势力?真让人抓狂。要是我把林森卖了,弃暗投明会不会更有搞头一些呢?可是我连对手是什么人都不知道,我怎么弃暗投明啊。或者我就赌一把,彻彻底底的把自己押上去?
为什么我这么想的时候没有那种壮士一起不复返的悲壮,而是一种被逼良为娼的凄苦落魄呢?虽然两者在归途上也差球不多,但是气势上是完全不同的。我知道我其实已经没什么选择,但是我还是指望着会有什么意外的奇迹出现。比如中个五百万,然后把这里的一切丢了,跑到另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混吃等死?
我为什么就不能一拍胸脯,浑身充满一种大不了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气势呢?事情都到了这个份上了,为什么我还要缩头缩脑,畏首畏尾,我对自己说,血性一点好不好?你可是个男人!然后我马上就回答自己说,血性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啊。我完全可以用其他方法证明我是男人的嘛。
唉,真烦闷啊。
就在我不但的质疑自己,否定自己,死活都拿不出一种清爽痛快的决定的时候,我的手机传来了短信的声音。我打开灯看了一下床头的闹钟,发现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这个时侯谁给我发短信呢?灵异的,还是暧昧的?
我拿起手机来,这个手机还是那一次和肖濛去朝阳区,路上遇到的中兴二太子扔进肖濛车里的,我去配了个充电器,蛮好用的一款手机。短信是李莎发来的。
“你睡了吗?”
我一想到李莎这个时候也正是缩在被子里给我发的短信,好像她就躺在我身边一样,立刻全身燥热起来。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莎莎姑娘你也睡不着。”
“神经!”
这是李莎常说的两个字,每次她觉得我搞扯的时候,总是带有一点小小的嗔怪,一点小小的微笑,有时候还微微皱一下眉头。唉,我发现我对她的每一个小结节都非常的了解。可是她知道我的什么呢?
“古裂。我想我要跟你告别了。”
我还没想好跟她扯点什么。李莎地又一条短信发了过来。
“告别?你要去哪?你不念书了吗?”
我知道她有时候会短期地离开一下。她家住在那一次我吓得屁滚尿流地市。有时候一去一两个月都有。可是她从来没有过告别什么地。这一次。她要去哪呢?唉。肖濛已经从我地世界里消失了。要是李莎走了。我不就没有美女可看了吗?说真地。审美这种东西也和别地很多事情一样。当你习惯了一种高度之后。再去看别地女人。就会觉得她们离美女两个字实在差距太大。
“我念不下去了。我在学习上实在没什么天份。我想去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你会想我吧?”
我差点哭了。我不知道她所说地要过另外一种生活具体指地什么。但是我感觉到她肯定会走到很远地地方去了。像肖濛一样。不。比肖濛更彻底地从我地世界里消失掉。我发现我是真地有点喜欢她了。我知道以我地条件。怎么都不可能追到她地。可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不是吗?对于肖濛。我只是觉得有点惆怅。可是对于李莎。我就觉得很难过了。
“你不要给我说这种话。”我给她回短信,说:“我都难过死了。真的。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不过我还是要说,其实我早就喜欢上你了。”反正她也要走了,而且本来我也没抱什么希望。我想也没想就加上了后面那句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女孩表白,也许这很不正式,但是我觉得我能表白出来,不管怎么说,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有勇气的一件事了。
“我知道。”
过了好一阵子,就在我都要发狂了的时候,她才回了这么一条短信。这太冷淡了。也太简单了。可是我又能指望什么呢?追求她的男人那么多,有好多都是开着小跑,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像我这种没背景没靠山没钱没房没车自己还长得平淡如水,简直就是一无是处的人,她又还能说什么呢?我都为她感到为难啊。说谢谢太做作虚伪,说你是一个好人吗?
说你是一个好人,一定会带上“但是”两个字,然后补充很多这样那样的理由。更加的虚伪。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又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也喜欢你。”
或许这才是她深夜给我发短信的原因?或许,她跟我告别的真正目的是希望我去挽留?我想过很多她会对我说的话,唯独没想到她会说,我也喜欢你。
我眩晕了,我的心跳几乎停顿了,我的血液完全燃烧了。我突然间忘掉了我所有做人生活的准则,我随便套上一件衣服,连鞋都没有穿,就来开门跑了出去。我要做一件事情,我要去敲开她的门,我不是一定要有什么结果,但是我一定要去挽留她。她念书念不走没关系,我可以对她说:“我养你啊。”
就像《喜剧之王》里面尹天仇同学对柳飘飘小朋友说的那样。人家尹天仇同学都混到那程度了,还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吧,我又为什么不敢?大不了从此我就铁心跟林森出生入死,不管是抢银行还是抢菜市场,我都跟他一起冲进去就是……不行,这么重大神圣庄严的时刻,我不能还这么扯,我为什么就把林森想成黑社会的呢?
李莎住的那栋楼有单元门,但是爬上二楼的阳台上,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为此,我要感谢林森。
我一口气跑到了李莎的门口,急切而用力的敲起门来。
没有人开门,我着急的喊李莎李莎,是我古裂。我不知道她是不愿开门还是出了什么事了,我按捺不住心中那种波涛汹涌的情绪,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撞开了她的门。
屋里没人。
李莎租的同样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她的卧室门也是打开的,里面没人。但是屋子里的空调还开着,空气里充满一种我熟悉的温暖的气息。还有,是的,还有她的香味。我找了厨房和卫生间,也都没有人。她明明还在,可是人到哪去了呢?
我看到客厅的窗帘被风轻轻的吹动了一下,心中一阵狂喜。我冲过去,猛的拉开了窗帘,可我看到的不是李莎那曲线优美,诱人犯罪的身体,而是一把架在阳台上套着消声管的7.62毫米口径奥地利产g69狙击步枪。g69的枪口对着的,正是我偶尔会企图偷窥李莎的卫生间的窗口。
冬天里带着雪花的风迎面吹来,很冷,很冷。
我的人生究竟会怎样呢?这个晚上,我真正的失眠了。林森说他要我做的事都是见得光的,既然是能见光的事,却又为什么始终神神秘秘,不让别人知道?而我们的对手又是些什么人呢?需要这样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对付的人,到底又有怎样的背景和势力?真让人抓狂。要是我把林森卖了,弃暗投明会不会更有搞头一些呢?可是我连对手是什么人都不知道,我怎么弃暗投明啊。或者我就赌一把,彻彻底底的把自己押上去?
为什么我这么想的时候没有那种壮士一起不复返的悲壮,而是一种被逼良为娼的凄苦落魄呢?虽然两者在归途上也差球不多,但是气势上是完全不同的。我知道我其实已经没什么选择,但是我还是指望着会有什么意外的奇迹出现。比如中个五百万,然后把这里的一切丢了,跑到另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混吃等死?
我为什么就不能一拍胸脯,浑身充满一种大不了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气势呢?事情都到了这个份上了,为什么我还要缩头缩脑,畏首畏尾,我对自己说,血性一点好不好?你可是个男人!然后我马上就回答自己说,血性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啊。我完全可以用其他方法证明我是男人的嘛。
唉,真烦闷啊。
就在我不但的质疑自己,否定自己,死活都拿不出一种清爽痛快的决定的时候,我的手机传来了短信的声音。我打开灯看了一下床头的闹钟,发现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这个时侯谁给我发短信呢?灵异的,还是暧昧的?
我拿起手机来,这个手机还是那一次和肖濛去朝阳区,路上遇到的中兴二太子扔进肖濛车里的,我去配了个充电器,蛮好用的一款手机。短信是李莎发来的。
“你睡了吗?”
我一想到李莎这个时候也正是缩在被子里给我发的短信,好像她就躺在我身边一样,立刻全身燥热起来。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莎莎姑娘你也睡不着。”
“神经!”
这是李莎常说的两个字,每次她觉得我搞扯的时候,总是带有一点小小的嗔怪,一点小小的微笑,有时候还微微皱一下眉头。唉,我发现我对她的每一个小结节都非常的了解。可是她知道我的什么呢?
“古裂。我想我要跟你告别了。”
我还没想好跟她扯点什么。李莎地又一条短信发了过来。
“告别?你要去哪?你不念书了吗?”
我知道她有时候会短期地离开一下。她家住在那一次我吓得屁滚尿流地市。有时候一去一两个月都有。可是她从来没有过告别什么地。这一次。她要去哪呢?唉。肖濛已经从我地世界里消失了。要是李莎走了。我不就没有美女可看了吗?说真地。审美这种东西也和别地很多事情一样。当你习惯了一种高度之后。再去看别地女人。就会觉得她们离美女两个字实在差距太大。
“我念不下去了。我在学习上实在没什么天份。我想去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你会想我吧?”
我差点哭了。我不知道她所说地要过另外一种生活具体指地什么。但是我感觉到她肯定会走到很远地地方去了。像肖濛一样。不。比肖濛更彻底地从我地世界里消失掉。我发现我是真地有点喜欢她了。我知道以我地条件。怎么都不可能追到她地。可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不是吗?对于肖濛。我只是觉得有点惆怅。可是对于李莎。我就觉得很难过了。
“你不要给我说这种话。”我给她回短信,说:“我都难过死了。真的。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不过我还是要说,其实我早就喜欢上你了。”反正她也要走了,而且本来我也没抱什么希望。我想也没想就加上了后面那句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女孩表白,也许这很不正式,但是我觉得我能表白出来,不管怎么说,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有勇气的一件事了。
“我知道。”
过了好一阵子,就在我都要发狂了的时候,她才回了这么一条短信。这太冷淡了。也太简单了。可是我又能指望什么呢?追求她的男人那么多,有好多都是开着小跑,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像我这种没背景没靠山没钱没房没车自己还长得平淡如水,简直就是一无是处的人,她又还能说什么呢?我都为她感到为难啊。说谢谢太做作虚伪,说你是一个好人吗?
说你是一个好人,一定会带上“但是”两个字,然后补充很多这样那样的理由。更加的虚伪。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又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也喜欢你。”
或许这才是她深夜给我发短信的原因?或许,她跟我告别的真正目的是希望我去挽留?我想过很多她会对我说的话,唯独没想到她会说,我也喜欢你。
我眩晕了,我的心跳几乎停顿了,我的血液完全燃烧了。我突然间忘掉了我所有做人生活的准则,我随便套上一件衣服,连鞋都没有穿,就来开门跑了出去。我要做一件事情,我要去敲开她的门,我不是一定要有什么结果,但是我一定要去挽留她。她念书念不走没关系,我可以对她说:“我养你啊。”
就像《喜剧之王》里面尹天仇同学对柳飘飘小朋友说的那样。人家尹天仇同学都混到那程度了,还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吧,我又为什么不敢?大不了从此我就铁心跟林森出生入死,不管是抢银行还是抢菜市场,我都跟他一起冲进去就是……不行,这么重大神圣庄严的时刻,我不能还这么扯,我为什么就把林森想成黑社会的呢?
李莎住的那栋楼有单元门,但是爬上二楼的阳台上,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为此,我要感谢林森。
我一口气跑到了李莎的门口,急切而用力的敲起门来。
没有人开门,我着急的喊李莎李莎,是我古裂。我不知道她是不愿开门还是出了什么事了,我按捺不住心中那种波涛汹涌的情绪,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撞开了她的门。
屋里没人。
李莎租的同样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她的卧室门也是打开的,里面没人。但是屋子里的空调还开着,空气里充满一种我熟悉的温暖的气息。还有,是的,还有她的香味。我找了厨房和卫生间,也都没有人。她明明还在,可是人到哪去了呢?
我看到客厅的窗帘被风轻轻的吹动了一下,心中一阵狂喜。我冲过去,猛的拉开了窗帘,可我看到的不是李莎那曲线优美,诱人犯罪的身体,而是一把架在阳台上套着消声管的7.62毫米口径奥地利产g69狙击步枪。g69的枪口对着的,正是我偶尔会企图偷窥李莎的卫生间的窗口。
冬天里带着雪花的风迎面吹来,很冷,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