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最理想的生活(求各种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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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冰魂看起来好像还是很纠结的样子,抱着手坐在我的电脑前,我刚才把电脑开了,并且重新打开了外面的监视器。从反馈回来的视频看来,这栋旧楼真的很寂静,很亮眼的阳光洒在外面,没有风,门口的几棵树都无精打采的耷拉着叶片。在一片寂静之中,我们的耳朵里飘进来了知了那种没心没肺的鸣声。
进入盛夏了。我确实是很喜欢盛夏的,那当然是因为盛夏里女孩们越穿越少的衣服裙子。可是,在这个明晃晃的夏天,我突然又觉得有种很强烈的寂寞感。也许,是因为肖那个爱惹祸,但是又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鬼主意的家伙不在的缘故吧。眼前虽然有一个精灵般的美女,但是必须要说的是,在生活的想象力上,她比李莎还不如。
李莎现在已经很懂得衣服的搭配了,而雪冰魂穿来穿去还是她那一身少校军服。不知道在抗洪救灾中她立下了大功,有没有可能又破格晋升中校的。我虽然是个制服控,但是同样一套制服看来看去,也总是会看厌烦的。还有她的头式,认识她这么久,还是那种垂到耳际的学生头,我很想对她说,你要是这样子一条路走到黑,没几年搞成大校什么的,甚至再进一步把杠杠换成稻穗了,那你真没法嫁人是不停的喝水,我的饮水机上还有半桶矿泉水。给她咕嘟咕嘟地喝了一阵,就剩下一小半了。她甚至喝得小腹都微微鼓了起来。我就笑。说:“你别喝了,要不然待会李莎来一看,还以为你和我有
“你……”雪冰魂气得眼睛一翻,说:“别人正烦着呢,你少说风凉话!”
我点点头。赞许的说:“不错,还是这样子有女人味一点。其实你也别纠结了。我想,还不如让肖误会好一些。”我看她要急,就说:“你知道肖最介意地是什么吗?她最介意的是很多事情她不能和我一起面对,你刚才要是说我们正在打仗呢,她倒是不会误会。可是也许会更没信心,更不会回来了。就让她误会一下,觉得我们只是比较暧昧,那她可能反而会更有斗志一些。”
雪冰魂想了想,说:“什么歪理啊!”
这时候我在监控上看到了李莎,她把头发在脑后绑了一根棍子,穿着件冰蓝色的小衬衣。白色短裙,穿着双平跟凉鞋,挎着个彪马的小包,很妖娆的冲着摄像头做了个鬼脸。她这打扮就像个才从大学毕业不久地女生。妖艳而充满活力。而且,不光是穿着。就连神态看起来也没有丝毫的破绽。走在街上随便是谁都想不出她的挎包里装的可能就是一支0.45英寸的德制p229大口径手枪。
我知道这种状态才是她真正想过生活,所以。这种感觉不是她装出来的,应该是她最本色地表演吧。可是。进了楼道以后,她脸上那种阳光明媚的笑容就不见了,换回了我平常看到的冷静,冷淡,甚至冷漠的表情。直到她进来,看到我,又看到雪冰魂,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变化。
我把刚才摄像头录下来的她做的鬼脸放给她看,说:“你看,这样子多漂亮啊,干嘛总绷着个脸?”
李莎看了我一眼,还是笑了,摆着手说:“职业病,不好意思。”
雪冰魂正喝水呢,噗地一下喷了,说:“拜托,是不是每个接近古裂的人,最后都会变得有点痞的。而且,他一定要别人陪着他重复重复再重复的看《喜剧之王》。”
李莎微笑着说:“不要说别人了。你说话地语气也是这样子了。”
雪冰魂想了一下。她刚才地“重复重复再重复”同样出自周星星同学地电影——《大内密探零零发》。自己就忍不住笑了。说:“看来有点病毒蔓延地感觉。不说了。我请吃饭。”
我说:“可是少校。貌似每次我们一说在外面吃饭。就有事要发生。要不你们聊聊。我去买菜回来。就在家里吃吧。我也很久没有在家里做饭吃了。”
李莎说:“这个主意好。我赞成。不过买菜这种事就让女人去吧。”
我摆手说:“不用。外面那么热。你们在家里休息。呃。我想把小雅也叫来。你们不会介意吧?”
雪冰魂立刻表态说:“神经病。我干嘛要介意。关我什么事。”
李莎看了她一眼,说:“少校小姐地反应太快了,有时候,反应过激只能说明有问题哦。”
“我……”雪冰魂很无辜的看了我一眼,但是,指望我帮她说话那是不现实地。我就巴不得把水搅得更混更复杂呢。这样才有机会混水摸鱼
李莎在我给黎雅打了电话之后抱着手看着我问:“我倒想知道,还会有谁来?”
我很心虚的笑了一下,说:“没有了,除非肖现在回来。”我就想肖回来她们四个人凑一桌麻将好了,这样我也知足了。至于兰若淅,大家有代沟,可能搞在一起不太好相处的。我觉得我这个人并不是很贪心的嘛,我都没有想过大兰小兰姐妹痛吃,顺便再把小倩拉进来,作为男人,我已经很克制了。更何况雪我也没敢真把她算在里面来的。
一时间,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猥琐,甚至觉得自己高尚了起来。迅哥在中国文学史上最大的意义,就是教会了我们,人一定要学会精神胜利法。
不过,在买菜的时候。我在想兰若淅那里倒是不能再拖下去了,要是万一她一不高兴。真地和老外好了,那我就真的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了。还有,我准备劝她辞职离开那家医院,我也不想她去做魏淅地私人护士了,我答应过她姐姐要照顾她。很多事,能让她避开的,就不要把她牵扯进去。最迟明天,我就去找她。
黎雅是直接到菜场来找到我的,她也没问还有谁,只是陪我一起买菜。然后一起提着菜回去。救灾这段时间她刚冲锋陷阵两天竟然就病倒了,这让她非常的郁闷,还一个劲的问我是不是那天地事情伤了元气了。我很无语,生老病死那都是人之常情,有时候有点小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还元气,真不知道她看的都是些什么书。
这种一起提着菜回家的感觉很像过日子,但同时我又觉得自己在踩钢丝。我和黎雅一起走上楼的样子。李莎可以在监控里看到,也不知道她看在眼里会是什么感觉。现在这屋里如果把雪冰魂换成肖,那三个女孩都和我有着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了,和她们坐在一起吃饭。算不算就是齐人之福呢?也许,我还要多看一些yy小说。好好地把内功再修炼一下,才能真正做到滴水不漏。左右逢源。
饭倒是吃得风平浪静的,虽然好久没有操作。但是我的手艺还没有生疏。我做菜的时候黎雅一直在旁边给我打下手,吃完饭以后李莎还是像最开始那样默默的收拾了碗筷去洗碗。雪冰魂好像觉得她也得做点什么,就提了拖把拖地。
恍惚之间,我好像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了很久了。这个寂静地旧楼,好像穿越了时空,停留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路口。外面的一切,也与我无关了,我不要再去理会什么蜥蜴教,更不用对警队里的内鬼提心吊胆。唯一需要提防地是肖。洗菜做饭洗碗拖地这些事情她统统都不会做的,但是,她绝对有足够地坏主意搞破坏。当然,她把大家的劳动成果糟蹋了之后,肯定是要受到惩罚地。
而最好的惩罚,莫过于让那三个人以女同地方式轮了她,最后我再息事宁人的把她们都……yy了,太yy了,我简直都要流口水了。
等李莎和雪冰魂都忙完了,我就提议说:(手机 阅读 1 6 . n)“我去弄副麻将来打吧?”
雪冰魂说:“打麻将?太颓废了吧?怎么说我也是我军一名光荣的具有伟大理想的指战员啊。”
我说:“我喜欢颓废。我就希望我能这样颓废一辈子,我现在觉得,躲在家里当颓废男,有钱的时候找人打打麻将斗斗地主,没钱的时候窝在床边下小电影,就是人生最理想的生活方式了。当然,如果还有陪,而且还不止一个,那就是天堂。”
李莎和黎雅都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雪冰魂就撇嘴说:“低级趣味,简直是低级趣味。”这时候我觉得她和肖能做好朋友,真是很有道理的。她虽然常常批评肖过于理想主义,不过有时候她自己也蛮教条,毕竟是军队里长大的人啊。
李莎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我,那种眼神似乎在说,身体,身体行不行啊?
我说:“开玩笑,我是什么身体啊!对了,前一阵子我遇到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在森林公园里面搞了一个摄影楼的任飞歌,他们那个影楼倒闭了,他去房屋中介卖那栋旧房子,很便宜,不过他说没人敢接手,因为那房子在森林深处,很荒废,很孤立,连进去的路都长满了荒草,除了拍恐怖片的,谁也不会喜欢。”
李莎眼睛一亮,问:“他要多少钱?”
我说:“这个我倒没问,不过那种角落里,房子再大也不顶用,最多二三十万吧,水电网络这些倒也是通的,住人没问题。你有兴趣?”
李莎想了想,说:“可我没那么多钱。”做杀手不一定就有钱,更何况就算有点钱,还要时不时的在黑市上买装备。而且,他们现在根本就不敢接活。她算了一下,说:“我手里应该还有十来万吧,他能不能按揭的啊?”
我也想了一下,看起来李莎对那房子很有兴趣,如果我把那辆两厢爱丽舍卖了,那车还是八成新的,四五万应该可以卖得了,不过也还是差很远。其实那房子倒是很有味道的,座落在很深的森林深处,还是三层楼带一个地下室的大型建筑,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修建的。当时我和李莎在那里经历了最惨痛也是最美好的一幕,对于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但光是那环境,就很对我的胃口。
足够荒废,足够与世隔绝,安全方面我相信我们即便不能做到万无一失,至少一般的下毛贼根本不在话下。话又说回来,那地方老鼠都没有几只,贼就更没兴趣光顾了。
只可惜,钱还是一个问题。我叹了口气,说:“我估计任飞歌倒是不介意按揭,不过银行肯定不干。你说要是我们还不了钱,银行就算把房子收回去了,卖给谁啊?”
雪冰魂说:“反正没什么事,要不我们去看看那个房子吧,听你说起来,那房子比你这还破旧,那一定挺有味道的。”看来大家都有共同的审美观,那很多事情就都很有想象的空间了,哇哈哈哈。
我压制住心中那种窃喜,问:“干嘛,难道你想买下来当你们的一个训练基地啊。那就有点浪费,因为那地方我觉得最适合的就是玩点荒废,玩点惊悚,再来点神秘。归根到底又蛮小资的。要是你拿去训练,没几天肯定给你那些兵敲成一片废墟。”
雪冰魂说:“不是,我是想,要是真想你说的那么有味道,我也可以赞助你一点钱。不过产权上也要有我一份。”
我心里狂喜,看向黎雅问:“小雅也来投资吧?多少都行。说不定以后市区的楼市撑爆了,人们找不到地方买房子,突然有这么一栋林中别墅,我们就赚翻了。”
黎雅撇嘴说:“说不定那时候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赚钱又有什么用啊。不过我没有多少钱,这几年工作下来,工资都是交给我妈帮我存着的,我要是跟她说拿钱出来买这样的房子,她一定骂死我。自己手里留着的,也就一两万的样子吧。”
我满心欢喜的说:“钱多钱少这不是问题,重在参与吗。反正现在大家都没事,我们就看看去,然后再找任飞歌谈谈,叫他把价钱再压下来,反正他放着不卖也是一分钱都没有。”
雪冰魂看起来好像还是很纠结的样子,抱着手坐在我的电脑前,我刚才把电脑开了,并且重新打开了外面的监视器。从反馈回来的视频看来,这栋旧楼真的很寂静,很亮眼的阳光洒在外面,没有风,门口的几棵树都无精打采的耷拉着叶片。在一片寂静之中,我们的耳朵里飘进来了知了那种没心没肺的鸣声。
进入盛夏了。我确实是很喜欢盛夏的,那当然是因为盛夏里女孩们越穿越少的衣服裙子。可是,在这个明晃晃的夏天,我突然又觉得有种很强烈的寂寞感。也许,是因为肖那个爱惹祸,但是又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鬼主意的家伙不在的缘故吧。眼前虽然有一个精灵般的美女,但是必须要说的是,在生活的想象力上,她比李莎还不如。
李莎现在已经很懂得衣服的搭配了,而雪冰魂穿来穿去还是她那一身少校军服。不知道在抗洪救灾中她立下了大功,有没有可能又破格晋升中校的。我虽然是个制服控,但是同样一套制服看来看去,也总是会看厌烦的。还有她的头式,认识她这么久,还是那种垂到耳际的学生头,我很想对她说,你要是这样子一条路走到黑,没几年搞成大校什么的,甚至再进一步把杠杠换成稻穗了,那你真没法嫁人是不停的喝水,我的饮水机上还有半桶矿泉水。给她咕嘟咕嘟地喝了一阵,就剩下一小半了。她甚至喝得小腹都微微鼓了起来。我就笑。说:“你别喝了,要不然待会李莎来一看,还以为你和我有
“你……”雪冰魂气得眼睛一翻,说:“别人正烦着呢,你少说风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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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冰魂想了想,说:“什么歪理啊!”
这时候我在监控上看到了李莎,她把头发在脑后绑了一根棍子,穿着件冰蓝色的小衬衣。白色短裙,穿着双平跟凉鞋,挎着个彪马的小包,很妖娆的冲着摄像头做了个鬼脸。她这打扮就像个才从大学毕业不久地女生。妖艳而充满活力。而且,不光是穿着。就连神态看起来也没有丝毫的破绽。走在街上随便是谁都想不出她的挎包里装的可能就是一支0.45英寸的德制p229大口径手枪。
我知道这种状态才是她真正想过生活,所以。这种感觉不是她装出来的,应该是她最本色地表演吧。可是。进了楼道以后,她脸上那种阳光明媚的笑容就不见了,换回了我平常看到的冷静,冷淡,甚至冷漠的表情。直到她进来,看到我,又看到雪冰魂,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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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看了我一眼,还是笑了,摆着手说:“职业病,不好意思。”
雪冰魂正喝水呢,噗地一下喷了,说:“拜托,是不是每个接近古裂的人,最后都会变得有点痞的。而且,他一定要别人陪着他重复重复再重复的看《喜剧之王》。”
李莎微笑着说:“不要说别人了。你说话地语气也是这样子了。”
雪冰魂想了一下。她刚才地“重复重复再重复”同样出自周星星同学地电影——《大内密探零零发》。自己就忍不住笑了。说:“看来有点病毒蔓延地感觉。不说了。我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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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看了她一眼,说:“少校小姐地反应太快了,有时候,反应过激只能说明有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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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心虚的笑了一下,说:“没有了,除非肖现在回来。”我就想肖回来她们四个人凑一桌麻将好了,这样我也知足了。至于兰若淅,大家有代沟,可能搞在一起不太好相处的。我觉得我这个人并不是很贪心的嘛,我都没有想过大兰小兰姐妹痛吃,顺便再把小倩拉进来,作为男人,我已经很克制了。更何况雪我也没敢真把她算在里面来的。
一时间,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猥琐,甚至觉得自己高尚了起来。迅哥在中国文学史上最大的意义,就是教会了我们,人一定要学会精神胜利法。
不过,在买菜的时候。我在想兰若淅那里倒是不能再拖下去了,要是万一她一不高兴。真地和老外好了,那我就真的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了。还有,我准备劝她辞职离开那家医院,我也不想她去做魏淅地私人护士了,我答应过她姐姐要照顾她。很多事,能让她避开的,就不要把她牵扯进去。最迟明天,我就去找她。
黎雅是直接到菜场来找到我的,她也没问还有谁,只是陪我一起买菜。然后一起提着菜回去。救灾这段时间她刚冲锋陷阵两天竟然就病倒了,这让她非常的郁闷,还一个劲的问我是不是那天地事情伤了元气了。我很无语,生老病死那都是人之常情,有时候有点小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还元气,真不知道她看的都是些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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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倒是吃得风平浪静的,虽然好久没有操作。但是我的手艺还没有生疏。我做菜的时候黎雅一直在旁边给我打下手,吃完饭以后李莎还是像最开始那样默默的收拾了碗筷去洗碗。雪冰魂好像觉得她也得做点什么,就提了拖把拖地。
恍惚之间,我好像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了很久了。这个寂静地旧楼,好像穿越了时空,停留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路口。外面的一切,也与我无关了,我不要再去理会什么蜥蜴教,更不用对警队里的内鬼提心吊胆。唯一需要提防地是肖。洗菜做饭洗碗拖地这些事情她统统都不会做的,但是,她绝对有足够地坏主意搞破坏。当然,她把大家的劳动成果糟蹋了之后,肯定是要受到惩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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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李莎和雪冰魂都忙完了,我就提议说:(手机 阅读 1 6 . n)“我去弄副麻将来打吧?”
雪冰魂说:“打麻将?太颓废了吧?怎么说我也是我军一名光荣的具有伟大理想的指战员啊。”
我说:“我喜欢颓废。我就希望我能这样颓废一辈子,我现在觉得,躲在家里当颓废男,有钱的时候找人打打麻将斗斗地主,没钱的时候窝在床边下小电影,就是人生最理想的生活方式了。当然,如果还有陪,而且还不止一个,那就是天堂。”
李莎和黎雅都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雪冰魂就撇嘴说:“低级趣味,简直是低级趣味。”这时候我觉得她和肖能做好朋友,真是很有道理的。她虽然常常批评肖过于理想主义,不过有时候她自己也蛮教条,毕竟是军队里长大的人啊。
李莎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我,那种眼神似乎在说,身体,身体行不行啊?
我说:“开玩笑,我是什么身体啊!对了,前一阵子我遇到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在森林公园里面搞了一个摄影楼的任飞歌,他们那个影楼倒闭了,他去房屋中介卖那栋旧房子,很便宜,不过他说没人敢接手,因为那房子在森林深处,很荒废,很孤立,连进去的路都长满了荒草,除了拍恐怖片的,谁也不会喜欢。”
李莎眼睛一亮,问:“他要多少钱?”
我说:“这个我倒没问,不过那种角落里,房子再大也不顶用,最多二三十万吧,水电网络这些倒也是通的,住人没问题。你有兴趣?”
李莎想了想,说:“可我没那么多钱。”做杀手不一定就有钱,更何况就算有点钱,还要时不时的在黑市上买装备。而且,他们现在根本就不敢接活。她算了一下,说:“我手里应该还有十来万吧,他能不能按揭的啊?”
我也想了一下,看起来李莎对那房子很有兴趣,如果我把那辆两厢爱丽舍卖了,那车还是八成新的,四五万应该可以卖得了,不过也还是差很远。其实那房子倒是很有味道的,座落在很深的森林深处,还是三层楼带一个地下室的大型建筑,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修建的。当时我和李莎在那里经历了最惨痛也是最美好的一幕,对于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但光是那环境,就很对我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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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钱还是一个问题。我叹了口气,说:“我估计任飞歌倒是不介意按揭,不过银行肯定不干。你说要是我们还不了钱,银行就算把房子收回去了,卖给谁啊?”
雪冰魂说:“反正没什么事,要不我们去看看那个房子吧,听你说起来,那房子比你这还破旧,那一定挺有味道的。”看来大家都有共同的审美观,那很多事情就都很有想象的空间了,哇哈哈哈。
我压制住心中那种窃喜,问:“干嘛,难道你想买下来当你们的一个训练基地啊。那就有点浪费,因为那地方我觉得最适合的就是玩点荒废,玩点惊悚,再来点神秘。归根到底又蛮小资的。要是你拿去训练,没几天肯定给你那些兵敲成一片废墟。”
雪冰魂说:“不是,我是想,要是真想你说的那么有味道,我也可以赞助你一点钱。不过产权上也要有我一份。”
我心里狂喜,看向黎雅问:“小雅也来投资吧?多少都行。说不定以后市区的楼市撑爆了,人们找不到地方买房子,突然有这么一栋林中别墅,我们就赚翻了。”
黎雅撇嘴说:“说不定那时候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赚钱又有什么用啊。不过我没有多少钱,这几年工作下来,工资都是交给我妈帮我存着的,我要是跟她说拿钱出来买这样的房子,她一定骂死我。自己手里留着的,也就一两万的样子吧。”
我满心欢喜的说:“钱多钱少这不是问题,重在参与吗。反正现在大家都没事,我们就看看去,然后再找任飞歌谈谈,叫他把价钱再压下来,反正他放着不卖也是一分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