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单刀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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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哪儿?”陈明问。
“我要去完成任务了。”他说。
“这么快的吗?你不是昨天干做完一单,不休息一下吗?”
“如果我休息了,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休息不好。”他说,“所以我必须先把事情做完。”
“我还想跟你切磋一下拳脚呢!”小陈明笑着说。
“你现在已经比我厉害了。”他说。
“哪有!我的拳脚还不如你。我几次都跟乌尔大叔说让你跟我陪练,结果乌尔大叔总是骂我!”
他笑了笑:“乌尔是综合格斗大师,你跟他学的才正宗。”
“但是我敢说他拳脚不如你。不如你出发之前跟我切磋一下吧,就当做热身了。”
他还是笑了笑:“下次吧。”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白起知道什么,但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告诉陈明,就算陈明天天喊着闹着要找到他。
二十岁那年,陈明偶然在报纸上看到,在南非某地的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男尸的衣服陈明很熟悉,很熟悉。直到陈明把报纸摆到白起的面前,白起这才开口说出他是为了复仇,为了心中的正义只身闯那栋大厦了。
结果怎么样?结果,那个富翁现在还活着。
北树大桥,曾经还是一座非常有名的跨越落雁大江的横江大桥,不过自从魔都南边逐渐开发之后,所有的商业和企业也由北向南迁移,于是这座大桥就吃了坐落在北方的亏。
不到几年的时间,这座大桥就成了野生动物和茂密森林的乐园。
曾经有一段时间,它还能成为魔都市有名的自然和人文交汇的景观区,但是很快就由于一件骇人听闻的抛尸案,恶名疯传,周遭的居民本来就要面临着周围店家越来越少的压力,这下好了,他们纷纷搬了出去。于是这座大桥连同附近的小区,成了死城。
北树区的居民少了,就好像连太阳也不愿意照到这边来。所以这里也就成了黑夜的天堂。
很多流浪汉,和当地的混混便逐渐占领了这里。
不过他们白天是不出来的,所以在白天也是看不到人影的。但是一到了太阳下山,就像是这群人的闹钟一样,他们纷纷睁开眼睛,开始向魔都的南区出发,等到半夜,他们又会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来。所以在晚上六点以及十一点左右,大桥异常的热闹。
而这个时间段之外,也有不是混混和流浪汉的在大桥底下逗留,谈一下见不得光的生意的。别看魔都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只要有光的地方,那就一定有阴暗。
凌晨时分前一个小时,魔都医院那批混混就已经到了北树大桥底下。
小个子站在中间,旁边的人可不只是陈明在医院看到的四五个,而是二十多个。
“你们仨藏在桶子那边,你们四个藏在桥柱子后面,再派五个分别埋伏在几个出口,还有你,去大桥那头蹲着,如果看见警车立即通知我。剩下的,就跟着我。”
其中一个问:“咱们要对付的是什么人?居然要这么多的兄弟。”
小个子说:“那家伙听说很厉害,大块头都打不过他,他肯定又两把刷子。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又一个问:“那家伙,那不就是一个人吗?既然是一个人的话,何必惊动这么多的弟兄呢?咱们三就能治了他。”
小个子说:“保险起见。”
“你总是这样,一点小事也要保险成这样。”
“完全不用这么大动干戈的,就我一个人手里的家伙什就能送他上西天。”
接着有一个红鼻子的男人笑着走出来,似乎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枪?真枪假枪?”小个子问红鼻子。
红鼻子把**取下,里面装满了一颗颗在月光下反光的子弹。这么一看,这枪还真是货真价实的。
“这当然是真枪了,我从来不玩假的东西。”
这话一说,二十几个弟兄全都惊诧了,连小个子也很震惊,这红鼻子怎么会有枪的?在魔都这个成熟,别说弄到猎枪,连弄一把管制刀具都很麻烦。
“大鼻子,你怎么弄来的?”有人问。
“当然是凭本事弄来的。”红鼻子很得意。
小个子对红鼻子有枪很不舒服,也很忌惮。因为他和红鼻子本身就摩擦不断,而且红鼻子三番两次都想篡小个子的位。
“我们今天晚上的目的是为自己的兄弟出气,报复一下,但不是来杀人的。鼻子,你最好把枪收起来,万一差枪走火出了人命,你的罪过可就大了。”
红鼻子把枪在小个子面前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然后吹了**口:“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我的枪法很准的,保证百米之内能打死一只苍蝇。”
“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
月亮快升到当中了,该埋伏的都早已埋伏好了,小个子看了一下手表,离半夜十二点已经不远了。但是他可不确定那个欺负他的兄弟,还敢过来挑衅的家伙会不会这么有种敢单刀赴会。换作一般人肯定是报警。
那小个子到底会听到警声呢?还是看见陈明的身影?
不过就算陈明今天晚上不来,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在诺大的魔都里找出陈明的。他们从来都是一群有仇必报家伙,无论你在哪儿。
然而半夜已经过去了一刻,小个子还是不见有人影出现。
“老大,那家伙应该是不会来了。”
“放我们鸽子的,罪加一等!”
“真是个孬种!”
“诶,害我们白在这里喂蚊子了!说起来就操蛋!”
“老子明天砍了他丫的!”
兄弟们各种狠话都放出来了,红鼻子也乘机嘲讽小个子:“我就说,谁敢一个人过来,那不是早死吗?正常人都知道,我们还在这里傻乎乎的干等着。兄弟们,咱们回去喝酒!我请每人一瓶啤酒!”
然后兄弟们跟着红鼻子起哄。
小个子很不喜欢红鼻子,但是眼下也只有回去了。于是他朝着埋伏好的兄弟吹口哨,并叫到:“收活了!回去!”
结果没有人应。
这就很奇怪了,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情况。
红鼻子打趣道:“你看兄弟们都无聊地睡着了,今天晚上可真是浪费时间。”
小个子没有理睬红鼻子,走到那块石头后面,三个兄弟躺在一起,一点都不像是在睡觉,他们可不会什么睡觉叠罗汉。然后下个字看过确定他们的呼吸,呼吸还有,就是怎么推他们都醒不来。
小个子经验丰富,一摸他们的后脑勺,肿起来很大一块,明显是被人击中了后脑勺昏了过去。连不远处的草堆里也是这样的情况。小个子马上意识到他们似乎被暗算了,赶紧对身后的兄弟们喊:
“有人偷袭!警戒起来!”
“怎么可能?我们在这儿老半天了,没有看见一个人影,怎么可能有人偷袭!”
红鼻子不信,走到大桥柱子后边,那里埋伏着他们几个兄弟。红鼻子只要确认他们的情况就能证明小个子在说谎话。他经常喜欢说谎话,也只有红鼻子一个人是听的出来。
“你要去哪儿?”陈明问。
“我要去完成任务了。”他说。
“这么快的吗?你不是昨天干做完一单,不休息一下吗?”
“如果我休息了,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休息不好。”他说,“所以我必须先把事情做完。”
“我还想跟你切磋一下拳脚呢!”小陈明笑着说。
“你现在已经比我厉害了。”他说。
“哪有!我的拳脚还不如你。我几次都跟乌尔大叔说让你跟我陪练,结果乌尔大叔总是骂我!”
他笑了笑:“乌尔是综合格斗大师,你跟他学的才正宗。”
“但是我敢说他拳脚不如你。不如你出发之前跟我切磋一下吧,就当做热身了。”
他还是笑了笑:“下次吧。”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白起知道什么,但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告诉陈明,就算陈明天天喊着闹着要找到他。
二十岁那年,陈明偶然在报纸上看到,在南非某地的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男尸的衣服陈明很熟悉,很熟悉。直到陈明把报纸摆到白起的面前,白起这才开口说出他是为了复仇,为了心中的正义只身闯那栋大厦了。
结果怎么样?结果,那个富翁现在还活着。
北树大桥,曾经还是一座非常有名的跨越落雁大江的横江大桥,不过自从魔都南边逐渐开发之后,所有的商业和企业也由北向南迁移,于是这座大桥就吃了坐落在北方的亏。
不到几年的时间,这座大桥就成了野生动物和茂密森林的乐园。
曾经有一段时间,它还能成为魔都市有名的自然和人文交汇的景观区,但是很快就由于一件骇人听闻的抛尸案,恶名疯传,周遭的居民本来就要面临着周围店家越来越少的压力,这下好了,他们纷纷搬了出去。于是这座大桥连同附近的小区,成了死城。
北树区的居民少了,就好像连太阳也不愿意照到这边来。所以这里也就成了黑夜的天堂。
很多流浪汉,和当地的混混便逐渐占领了这里。
不过他们白天是不出来的,所以在白天也是看不到人影的。但是一到了太阳下山,就像是这群人的闹钟一样,他们纷纷睁开眼睛,开始向魔都的南区出发,等到半夜,他们又会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来。所以在晚上六点以及十一点左右,大桥异常的热闹。
而这个时间段之外,也有不是混混和流浪汉的在大桥底下逗留,谈一下见不得光的生意的。别看魔都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只要有光的地方,那就一定有阴暗。
凌晨时分前一个小时,魔都医院那批混混就已经到了北树大桥底下。
小个子站在中间,旁边的人可不只是陈明在医院看到的四五个,而是二十多个。
“你们仨藏在桶子那边,你们四个藏在桥柱子后面,再派五个分别埋伏在几个出口,还有你,去大桥那头蹲着,如果看见警车立即通知我。剩下的,就跟着我。”
其中一个问:“咱们要对付的是什么人?居然要这么多的兄弟。”
小个子说:“那家伙听说很厉害,大块头都打不过他,他肯定又两把刷子。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又一个问:“那家伙,那不就是一个人吗?既然是一个人的话,何必惊动这么多的弟兄呢?咱们三就能治了他。”
小个子说:“保险起见。”
“你总是这样,一点小事也要保险成这样。”
“完全不用这么大动干戈的,就我一个人手里的家伙什就能送他上西天。”
接着有一个红鼻子的男人笑着走出来,似乎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枪?真枪假枪?”小个子问红鼻子。
红鼻子把**取下,里面装满了一颗颗在月光下反光的子弹。这么一看,这枪还真是货真价实的。
“这当然是真枪了,我从来不玩假的东西。”
这话一说,二十几个弟兄全都惊诧了,连小个子也很震惊,这红鼻子怎么会有枪的?在魔都这个成熟,别说弄到猎枪,连弄一把管制刀具都很麻烦。
“大鼻子,你怎么弄来的?”有人问。
“当然是凭本事弄来的。”红鼻子很得意。
小个子对红鼻子有枪很不舒服,也很忌惮。因为他和红鼻子本身就摩擦不断,而且红鼻子三番两次都想篡小个子的位。
“我们今天晚上的目的是为自己的兄弟出气,报复一下,但不是来杀人的。鼻子,你最好把枪收起来,万一差枪走火出了人命,你的罪过可就大了。”
红鼻子把枪在小个子面前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然后吹了**口:“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我的枪法很准的,保证百米之内能打死一只苍蝇。”
“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
月亮快升到当中了,该埋伏的都早已埋伏好了,小个子看了一下手表,离半夜十二点已经不远了。但是他可不确定那个欺负他的兄弟,还敢过来挑衅的家伙会不会这么有种敢单刀赴会。换作一般人肯定是报警。
那小个子到底会听到警声呢?还是看见陈明的身影?
不过就算陈明今天晚上不来,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在诺大的魔都里找出陈明的。他们从来都是一群有仇必报家伙,无论你在哪儿。
然而半夜已经过去了一刻,小个子还是不见有人影出现。
“老大,那家伙应该是不会来了。”
“放我们鸽子的,罪加一等!”
“真是个孬种!”
“诶,害我们白在这里喂蚊子了!说起来就操蛋!”
“老子明天砍了他丫的!”
兄弟们各种狠话都放出来了,红鼻子也乘机嘲讽小个子:“我就说,谁敢一个人过来,那不是早死吗?正常人都知道,我们还在这里傻乎乎的干等着。兄弟们,咱们回去喝酒!我请每人一瓶啤酒!”
然后兄弟们跟着红鼻子起哄。
小个子很不喜欢红鼻子,但是眼下也只有回去了。于是他朝着埋伏好的兄弟吹口哨,并叫到:“收活了!回去!”
结果没有人应。
这就很奇怪了,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情况。
红鼻子打趣道:“你看兄弟们都无聊地睡着了,今天晚上可真是浪费时间。”
小个子没有理睬红鼻子,走到那块石头后面,三个兄弟躺在一起,一点都不像是在睡觉,他们可不会什么睡觉叠罗汉。然后下个字看过确定他们的呼吸,呼吸还有,就是怎么推他们都醒不来。
小个子经验丰富,一摸他们的后脑勺,肿起来很大一块,明显是被人击中了后脑勺昏了过去。连不远处的草堆里也是这样的情况。小个子马上意识到他们似乎被暗算了,赶紧对身后的兄弟们喊:
“有人偷袭!警戒起来!”
“怎么可能?我们在这儿老半天了,没有看见一个人影,怎么可能有人偷袭!”
红鼻子不信,走到大桥柱子后边,那里埋伏着他们几个兄弟。红鼻子只要确认他们的情况就能证明小个子在说谎话。他经常喜欢说谎话,也只有红鼻子一个人是听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