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投稿《明报》,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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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乐成觉得这件事有一定可行性,但是他又很清楚地记得,这个案子其实是有很多疑点的。
被抓凶手现在的身份其实是假的。
他在刚早之前,港岛一起纵火案的逃犯。
跑路到了香山澳以后,改名换姓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
而他之所以能那么顺利地跑路十几年不被追查到,是因为他曾经当过警察,熟知警方的查案方式。
八仙饭店灭门案案发,他被抓后,承认自己是纵火案的元凶,但不承认自己杀害这十个人,咬定自己拿走他们家的铺子和两套房子是受害者抵债给他的,之后这一家失踪,跟自己无关。
最后警方是以纵火案的名义将他逮捕的,而他又在狱中用易拉罐拉环盖片的侧锋割腕自杀。
一个五十几岁的人,一夜杀十个人,哪怕多半是老弱妇孺,也非常勉强。
很多人怀疑他有帮凶,帮凶很可能是他的亲人,他逃到香山澳后是有家口的,长子都二十几岁了,甚至有人怀疑他的确是被栽赃的,但无论如何,破案是警察的事。
郦乐成暗下决心,自己只能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尽力去尝试阻止那一家被杀,尽了人事,其他就听天命了。至于结果如何,他问心无愧就行。
但是,无论是后世的影视作品还是其他,都是建立在事情过去之后,大家知道了情况后才进行了改编。现在,郦乐成不能那么做,否则他会很危险。他要把一切做得就像一个合理的巧合:他来八仙饭店吃饭,点了叉烧包,然后看到有人上门讨债,他脑洞爆发,编了个悬疑故事。
只是那么简单。
而且还不能暴露,这个故事是他编的,对,得匿名。
但这只是第一层。
还要更周全稳健一点。
背景和设定都要模糊化,似是而非,但又很有指向性。
首先,这个人的确是潜逃的纵火犯。所以,不能把这点写进去,尤其他还是个警察这种事情更不行,毕竟想象力和现实完全重合,对方很可能被吓住,然后做出疯狂的举动。但又不能不写,否则剧情不完整……所以只要说他是逃犯就行了,默认是奸杀犯之类的,不需要交代清楚原来他原来的故事。
年龄也要变,五十几岁不行,改成三十六七岁,潜逃十年的样子,儿子20岁,还得是潜逃后收养掩饰身份的。必须有家人,否则干嘛要经营饭店?光棍,那得再编个东西模糊焦点,比如,他还跟饭店老板娘有一腿……图别人老婆,出千下套谋财害命,作为坏人,这样岂不是很合理?
还有这个……八仙饭店,也不能叫八仙饭店,改成八仙饭馆。
地点也不能写是在香山澳,设定在港岛观塘一带。
否则最后谁都没出事,他被告侵犯名誉权也岂不是冤大头!
郦乐成想好这些关节。便有了谱。
第二日乐队演出完了后,他没有再跟团里一起住一晚,而是连夜坐最后一班渡船回到了港岛,跑去了胖波家。
“哇,你拉那么多行李到我家,是要搬进来跟我一起住的意思吗?好啊,正好看球有伴!”
胖波给他开门时嘴巴里满口炸鸡味,手里还抓着啤酒,他正在家里看球呢。
“哎呀,谁跟你一起住,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待两天,我就借你电脑用用!”
“又写企划案啊?你脑子里点子真多!还写上瘾了……也对,多写几个企划案也可以换钱嘛,诶,我认识tva的人,我帮你卖去那边怎么样?保证tvk的人不知道是你,你还在那边混嘛……”
“不是,我写小说!”郦乐成道。
本来笑呵呵的胖波突然面容凝住了:“真的啊?半夜杀过来,写小说也那么急的吗?”
“灵感转瞬即逝!”郦乐成熟稔地走去他书房。
胖波摇摇头:“哇,我倒要看你写得怎么样。”
郦乐成哼了一声:“小学国文考试,我其他一塌糊涂,作文却经常得最高分。”
胖波哈哈大笑:“你也说是小学啦!”
郦乐成不跟他斗嘴,打开电脑开始敲键盘:
《八仙饭馆之人肉叉烧包》
“我给你一些软盘,这样你写的东西就能存档了。”金德波从书架的盒子里拿出一叠3寸软盘,后头刚好看到这个刺激眼球的标题!
“哎呀!这么直白,这么刺激的吗!悬疑恐怖啊!”
“没错,就是你猜得那种剧情!”
八仙饭店案之后,人肉包子这个元素多么具有吸引力啊!
徐客拍《新龙门客栈》时都忍不住用进去!这个案子,还真是对影视行业影响颇深,迸发了多少创作灵感。
郦乐成想好了,里面cult元素要多,要有多惊爆眼球就多惊爆眼球,还有关于人物的塑造,也要让人毛骨悚然,设定的悬念和留白一定要让人细思恐极!恐怖玩到最后,其实还是玩弄人心!
金德波本来不当一回事,但越看越觉得吓人。球都不看了,大夏天的裹着个毛巾毯坐他边上看他写。
“哼,我现在是明白了,你还真的会写东西,无论是上次那个策划还是这个恐怖小说……是真的书香门第啊!也对,你老豆身前是港大中文系的教授……噢~你应该不是真不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吴承恩说的!你是在故意耍我!”金德波后知后觉。
“我虽然是老实人,但老实人也是会开玩笑的嘛。”郦乐成拍拍他肩膀。
郦乐成毕竟后世来人,现在的人这类型的小说,看过个什么,也就看过个《卫斯理》之类的,恐怖悬疑类的小说、影视剧也不过如此,现在的桥段及悬念设计套路在他看来一点也不恐怖,包括90年代初原版的《八仙饭馆之人肉叉烧包》电影,90年代看很恐怖,在21世纪看,也就一般恐怖而已……
“哎呀,居然1点多了!我该睡觉去了!不然要折寿的!2点以后再不睡,肝脏就要开始受损了!”
郦乐成打了一万多字,看到时钟,一个激灵,立刻跑去客房睡觉,连洗漱都赶着不做了!
金德波汗毛直竖,连忙追了出去:“喂喂!我好害怕啊!你把我吓得都睡不着了!你就这样去睡觉!我怎么办?!”
郦乐成无语:“谁让你看的?还看得那么起劲!”
金德波瑟缩一下:“能不能跟你一起睡?我好怕!”
郦乐成也跟着浑身一哆嗦:“跟你睡觉比在八仙饭馆吃饭还恐怖!”
第二日礼拜天,七点多,郦乐成又起来开始码字,奋战到晚上10点多的样子才彻底完工。
一天两夜,写了三万字的小中篇,短,但极为精彩,就是有些地方有些糙。
他当然可以写很长,但那没必要了,该写的都写了,而且也不宜写太细,时间紧迫,他又不是为了赚那点报纸稿费。
又在金德波家睡了一晚,第二天,郦乐成带着纸质的打印稿和软盘回去上班,早上还特意在沿路换乘的公交车站附近找到了一个邮筒,把信封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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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乐成觉得这件事有一定可行性,但是他又很清楚地记得,这个案子其实是有很多疑点的。
被抓凶手现在的身份其实是假的。
他在刚早之前,港岛一起纵火案的逃犯。
跑路到了香山澳以后,改名换姓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
而他之所以能那么顺利地跑路十几年不被追查到,是因为他曾经当过警察,熟知警方的查案方式。
八仙饭店灭门案案发,他被抓后,承认自己是纵火案的元凶,但不承认自己杀害这十个人,咬定自己拿走他们家的铺子和两套房子是受害者抵债给他的,之后这一家失踪,跟自己无关。
最后警方是以纵火案的名义将他逮捕的,而他又在狱中用易拉罐拉环盖片的侧锋割腕自杀。
一个五十几岁的人,一夜杀十个人,哪怕多半是老弱妇孺,也非常勉强。
很多人怀疑他有帮凶,帮凶很可能是他的亲人,他逃到香山澳后是有家口的,长子都二十几岁了,甚至有人怀疑他的确是被栽赃的,但无论如何,破案是警察的事。
郦乐成暗下决心,自己只能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尽力去尝试阻止那一家被杀,尽了人事,其他就听天命了。至于结果如何,他问心无愧就行。
但是,无论是后世的影视作品还是其他,都是建立在事情过去之后,大家知道了情况后才进行了改编。现在,郦乐成不能那么做,否则他会很危险。他要把一切做得就像一个合理的巧合:他来八仙饭店吃饭,点了叉烧包,然后看到有人上门讨债,他脑洞爆发,编了个悬疑故事。
只是那么简单。
而且还不能暴露,这个故事是他编的,对,得匿名。
但这只是第一层。
还要更周全稳健一点。
背景和设定都要模糊化,似是而非,但又很有指向性。
首先,这个人的确是潜逃的纵火犯。所以,不能把这点写进去,尤其他还是个警察这种事情更不行,毕竟想象力和现实完全重合,对方很可能被吓住,然后做出疯狂的举动。但又不能不写,否则剧情不完整……所以只要说他是逃犯就行了,默认是奸杀犯之类的,不需要交代清楚原来他原来的故事。
年龄也要变,五十几岁不行,改成三十六七岁,潜逃十年的样子,儿子20岁,还得是潜逃后收养掩饰身份的。必须有家人,否则干嘛要经营饭店?光棍,那得再编个东西模糊焦点,比如,他还跟饭店老板娘有一腿……图别人老婆,出千下套谋财害命,作为坏人,这样岂不是很合理?
还有这个……八仙饭店,也不能叫八仙饭店,改成八仙饭馆。
地点也不能写是在香山澳,设定在港岛观塘一带。
否则最后谁都没出事,他被告侵犯名誉权也岂不是冤大头!
郦乐成想好这些关节。便有了谱。
第二日乐队演出完了后,他没有再跟团里一起住一晚,而是连夜坐最后一班渡船回到了港岛,跑去了胖波家。
“哇,你拉那么多行李到我家,是要搬进来跟我一起住的意思吗?好啊,正好看球有伴!”
胖波给他开门时嘴巴里满口炸鸡味,手里还抓着啤酒,他正在家里看球呢。
“哎呀,谁跟你一起住,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待两天,我就借你电脑用用!”
“又写企划案啊?你脑子里点子真多!还写上瘾了……也对,多写几个企划案也可以换钱嘛,诶,我认识tva的人,我帮你卖去那边怎么样?保证tvk的人不知道是你,你还在那边混嘛……”
“不是,我写小说!”郦乐成道。
本来笑呵呵的胖波突然面容凝住了:“真的啊?半夜杀过来,写小说也那么急的吗?”
“灵感转瞬即逝!”郦乐成熟稔地走去他书房。
胖波摇摇头:“哇,我倒要看你写得怎么样。”
郦乐成哼了一声:“小学国文考试,我其他一塌糊涂,作文却经常得最高分。”
胖波哈哈大笑:“你也说是小学啦!”
郦乐成不跟他斗嘴,打开电脑开始敲键盘:
《八仙饭馆之人肉叉烧包》
“我给你一些软盘,这样你写的东西就能存档了。”金德波从书架的盒子里拿出一叠3寸软盘,后头刚好看到这个刺激眼球的标题!
“哎呀!这么直白,这么刺激的吗!悬疑恐怖啊!”
“没错,就是你猜得那种剧情!”
八仙饭店案之后,人肉包子这个元素多么具有吸引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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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是老实人,但老实人也是会开玩笑的嘛。”郦乐成拍拍他肩膀。
郦乐成毕竟后世来人,现在的人这类型的小说,看过个什么,也就看过个《卫斯理》之类的,恐怖悬疑类的小说、影视剧也不过如此,现在的桥段及悬念设计套路在他看来一点也不恐怖,包括90年代初原版的《八仙饭馆之人肉叉烧包》电影,90年代看很恐怖,在21世纪看,也就一般恐怖而已……
“哎呀,居然1点多了!我该睡觉去了!不然要折寿的!2点以后再不睡,肝脏就要开始受损了!”
郦乐成打了一万多字,看到时钟,一个激灵,立刻跑去客房睡觉,连洗漱都赶着不做了!
金德波汗毛直竖,连忙追了出去:“喂喂!我好害怕啊!你把我吓得都睡不着了!你就这样去睡觉!我怎么办?!”
郦乐成无语:“谁让你看的?还看得那么起劲!”
金德波瑟缩一下:“能不能跟你一起睡?我好怕!”
郦乐成也跟着浑身一哆嗦:“跟你睡觉比在八仙饭馆吃饭还恐怖!”
第二日礼拜天,七点多,郦乐成又起来开始码字,奋战到晚上10点多的样子才彻底完工。
一天两夜,写了三万字的小中篇,短,但极为精彩,就是有些地方有些糙。
他当然可以写很长,但那没必要了,该写的都写了,而且也不宜写太细,时间紧迫,他又不是为了赚那点报纸稿费。
又在金德波家睡了一晚,第二天,郦乐成带着纸质的打印稿和软盘回去上班,早上还特意在沿路换乘的公交车站附近找到了一个邮筒,把信封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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