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命机,缘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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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无缘不相逢,无巧不成书!!!
银魂!又是银魂!
难道她时绯清这辈子都摆脱不了银魂的命运么?
发泄似的狠狠一拳揍在树上,虽然同为女子,这弱不禁风地身子显然承受不住这一击的反力,痛得惊呼一声。
风似乎从极远的地方吹来,呼啦啦刮过河对面的一片芦苇,河面粼粼起了波纹,日光碎金般耀眼。
这种景致在中凌城可不曾见过,烦闷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叹了口气,一边揉着发疼的手背,就地坐了下来,开始分析自己的处境。
毫无疑问,借尸还魂,那是星道垂顾,老天待她不薄。
既然上天待自己不薄,便没有轻贱自己的道理。
命运再悲催,活着总是有无限可能。
不就是银魂,那就继续找改变魂体的方法好了。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地。那个离书焕能改变魂体,她时绯清也一定能做到!
只是,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先前潇洒倜傥的七尺身高,以及天生英气的眉目还可以混淆视听,可这扶风弱柳的五短身材怎么冒充男子?
脸上还那么大一块胎记,以后就算回中凌,可怎么去见人?
“大姐姐?”
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时绯清有些疑惑地回过头,发现一个半大的男孩抱着一只野灰兔,正怯生生又略带疑惑地瞅着自己。
宽大的棉衣和棉毡帽,让他整个显得有点滑稽。
时绯清弯了弯嘴角,站起身走到男孩身边,蹲了下来,“你,在叫我?”
那小孩点了点头。
瞧瞧瞧瞧,连个小孩都瞒不了,这本尊究竟如何女扮男装的?
“小弟弟,认识我不?”
原本是想从小男孩口中套些话,谁知这小孩竟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不对啊,难不成这身体本尊不是那傻汉的儿子?呵,真是糊涂了呢,要是真是那傻汉孩子,他不该叫她女儿的么!
虽然这身衣裳已经污浊破败的不成样子,手臂上还有几个小伤口,似乎是被什么利器割破,但它的质地却是上乘的芙丝绸,这绝对不是普通人族能穿得起。
那么,问题来了,这本尊究竟是谁?
将疑惑暂抛一边,“我不是姐姐,我是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星儿。”男孩的眼睛很亮,是那种纯澈到无杂质的亮。
笑着一手搭上他那顶破毡帽,揉了揉,“好名字。它叫什么?”
谈到那只兔子,小男孩似乎才放松了些,嘴角也浮起些笑意,“小灰灰。它会跳,跳得很高。”
时绯清逗弄了两下。
“呵,是只可爱的兔子。星儿住在这村里么?”
“嗯。”男孩认真点了点头。
那是同龄世家子弟绝难企及的懂事与乖巧。要是他出生于世家,被关注,被栽培,必定也是万众瞩目的炼星士。
“对了,这村子叫什么?”
“流沙村。”
“流沙村?”
川泫大陆上有很多沙流,像河流一样分布各处,河流自东向西流入万沧海,流沙却是自北向南流入炎庙古城。
这种沙流分静沙流和动沙流。动沙流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动,而静沙流几无可查,这种沙流之上经常长草生木,在野外行走,要是没有一定的辨识经验,很容易误入其中而被吞噬。
这个村子已流沙命名,倒是闻所未闻。
遍布川泫的大小村落成千上万个,就算听过看过也不一定记得住。何况这种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落,川泫地图上怎么也不会有它的一席之地。
大概长于山野乡村之故,小孩对时绯清并无防备之心,对于她的提问,根据自己的认知,更是一一作详尽回答。
时绯清又是暗暗一阵感叹,一个陌生小孩尚能赤诚待人,那些自诩为民请命的炼星士却虚伪做作,甚至做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勾当。
“这里是西夜州。阿娘说阿爹去了西夜城,大哥哥是西夜城来的吗?阿娘说,西夜城有很多荷花,每一朵荷花里长着一颗星星,像星儿一样。”
这一还魂,竟到了西夜州。
“哥哥不是西夜来的,哥哥是要去西夜,只是走到这里不小心迷路了。”
“这样啊,哥哥不怕,等阿爹来了,可以带哥哥和星儿一起去。”
“呵,小鬼头!你家在哪,哥哥带你回家。”
*
热腾腾的稀葫芦米粥上来,让饿了整整一天的时绯清食指大动。
见星儿炯炯的大眼睛一瞬不瞬盯着自己面前的米粥,放下木匙,抹去占在男孩额上的一点泥灰,笑了笑,“去拿个碗来。”
“不,星儿吃过了,星儿不饿。”男孩慌忙摇头。
“庄先生,不必跟星儿客气。”星儿他娘又从外面走了进来,一阵浓郁的药味儿马上盖过了米粥的香味。
一碟青黄的莆萝,色泽嫩滑,“这是莆萝瓜,可以御寒,咱们乡间百姓,每日必食,先生不妨也尝尝。”
这样一碗米粥和一小碟莆萝瓜,看似简陋,可对这个资源匮乏的乡村来说,简直是最奢华的款待。
看星儿闪着星星似的眼睛就知道,他平日里可没有福气尝尝吃这些。
时绯清也是在进院子后,才从星儿他娘口中得知了这具身体本尊的一些事。
这个姓庄的女子并不是流沙村人,七日前晚上,途径此村庄,机缘巧合在星儿家借宿,将持续发高烧,昏迷不醒,连村医都束手无策的星儿救了回来。他娘感恩戴德,却不知如何回报,本想好好招待这庄姓女子几日,第二日那女子却已不辞而别。
听那口气,星儿他娘似乎并未发现本尊女子身份。
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三日前,是那傻汉背回来的,村医说已经断了气。星儿他娘本想劝那傻汉让这位恩人入土为安,傻汉却不肯,嚷嚷着说那是他儿子,他儿子还活着。村人只怜那傻汉前些年死了儿子,至今疯疯癫癫,想等那傻汉再出远门时,再敛葬那个不幸的少年。
也幸亏那傻汉拒绝敛葬。老天有眼,让她活了过来。
星儿他娘现在只恨不得将所有藏食都拿出来招待这位恩人。
“星儿娘,客气,我一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就让星儿替我分担一点吧。”
星儿娘显然有些为难,时绯清也不等她再说什么,去碗架上又取了只碗来,匀了一半推到星儿面前。
星儿不敢接,看了看他娘又看了看时绯清,最后又看了看他娘,有些怯怯又蔫蔫地低下头去。
“星儿娘,那些艾宁草再不见太阳,怕是要霉掉了。”
星儿娘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你说的是,那我先去忙了,这饭菜,就慢慢用。星儿,好好陪庄先生,可别惹事。”
“是,娘。”声音响亮而干脆,还带着些欣喜,为时绯清所珍视的亮光又再次回到男孩眸中,与时绯清相视一笑,再看向眼前半碗米粥时,仿佛已是口中之物。
谁知他娘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星儿伸向木匙的手立刻又缩回桌子底下。
“哦,对了。庄先生这几日就住在这里吧,傻大黑那里还是不要回去了,他那里也没什么吃的用的,而且只有一间屋子,据说还养了很多虫子,听着都怪瘆人的。”
见星儿一副做贼似的样子,时绯清忍住笑。
不管这少年是何身份,又何缘由出现在此,看他这副银魂之躯,又弱不禁风的模样,一旦被炼星士抓到,只有炼炉的份。且西夜到中凌少说也有千万里之遥,徒步而往,显然不切实际,退一步讲,就算自己现在回去,以现在的模样,根本连时锦的一根头发都见不到。
至于那傻汉,肯定也问不出个事儿来了,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星儿娘说这本尊曾告诉她,是来这一带找东西,却不知找个什么东西。看她这身打扮也不像普通百姓,说不定来附近找什么大机缘。
时绯清心里默默盘算了一通,遍笑着应了。
果然无缘不相逢,无巧不成书!!!
银魂!又是银魂!
难道她时绯清这辈子都摆脱不了银魂的命运么?
发泄似的狠狠一拳揍在树上,虽然同为女子,这弱不禁风地身子显然承受不住这一击的反力,痛得惊呼一声。
风似乎从极远的地方吹来,呼啦啦刮过河对面的一片芦苇,河面粼粼起了波纹,日光碎金般耀眼。
这种景致在中凌城可不曾见过,烦闷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叹了口气,一边揉着发疼的手背,就地坐了下来,开始分析自己的处境。
毫无疑问,借尸还魂,那是星道垂顾,老天待她不薄。
既然上天待自己不薄,便没有轻贱自己的道理。
命运再悲催,活着总是有无限可能。
不就是银魂,那就继续找改变魂体的方法好了。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地。那个离书焕能改变魂体,她时绯清也一定能做到!
只是,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先前潇洒倜傥的七尺身高,以及天生英气的眉目还可以混淆视听,可这扶风弱柳的五短身材怎么冒充男子?
脸上还那么大一块胎记,以后就算回中凌,可怎么去见人?
“大姐姐?”
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时绯清有些疑惑地回过头,发现一个半大的男孩抱着一只野灰兔,正怯生生又略带疑惑地瞅着自己。
宽大的棉衣和棉毡帽,让他整个显得有点滑稽。
时绯清弯了弯嘴角,站起身走到男孩身边,蹲了下来,“你,在叫我?”
那小孩点了点头。
瞧瞧瞧瞧,连个小孩都瞒不了,这本尊究竟如何女扮男装的?
“小弟弟,认识我不?”
原本是想从小男孩口中套些话,谁知这小孩竟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不对啊,难不成这身体本尊不是那傻汉的儿子?呵,真是糊涂了呢,要是真是那傻汉孩子,他不该叫她女儿的么!
虽然这身衣裳已经污浊破败的不成样子,手臂上还有几个小伤口,似乎是被什么利器割破,但它的质地却是上乘的芙丝绸,这绝对不是普通人族能穿得起。
那么,问题来了,这本尊究竟是谁?
将疑惑暂抛一边,“我不是姐姐,我是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星儿。”男孩的眼睛很亮,是那种纯澈到无杂质的亮。
笑着一手搭上他那顶破毡帽,揉了揉,“好名字。它叫什么?”
谈到那只兔子,小男孩似乎才放松了些,嘴角也浮起些笑意,“小灰灰。它会跳,跳得很高。”
时绯清逗弄了两下。
“呵,是只可爱的兔子。星儿住在这村里么?”
“嗯。”男孩认真点了点头。
那是同龄世家子弟绝难企及的懂事与乖巧。要是他出生于世家,被关注,被栽培,必定也是万众瞩目的炼星士。
“对了,这村子叫什么?”
“流沙村。”
“流沙村?”
川泫大陆上有很多沙流,像河流一样分布各处,河流自东向西流入万沧海,流沙却是自北向南流入炎庙古城。
这种沙流分静沙流和动沙流。动沙流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动,而静沙流几无可查,这种沙流之上经常长草生木,在野外行走,要是没有一定的辨识经验,很容易误入其中而被吞噬。
这个村子已流沙命名,倒是闻所未闻。
遍布川泫的大小村落成千上万个,就算听过看过也不一定记得住。何况这种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落,川泫地图上怎么也不会有它的一席之地。
大概长于山野乡村之故,小孩对时绯清并无防备之心,对于她的提问,根据自己的认知,更是一一作详尽回答。
时绯清又是暗暗一阵感叹,一个陌生小孩尚能赤诚待人,那些自诩为民请命的炼星士却虚伪做作,甚至做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勾当。
“这里是西夜州。阿娘说阿爹去了西夜城,大哥哥是西夜城来的吗?阿娘说,西夜城有很多荷花,每一朵荷花里长着一颗星星,像星儿一样。”
这一还魂,竟到了西夜州。
“哥哥不是西夜来的,哥哥是要去西夜,只是走到这里不小心迷路了。”
“这样啊,哥哥不怕,等阿爹来了,可以带哥哥和星儿一起去。”
“呵,小鬼头!你家在哪,哥哥带你回家。”
*
热腾腾的稀葫芦米粥上来,让饿了整整一天的时绯清食指大动。
见星儿炯炯的大眼睛一瞬不瞬盯着自己面前的米粥,放下木匙,抹去占在男孩额上的一点泥灰,笑了笑,“去拿个碗来。”
“不,星儿吃过了,星儿不饿。”男孩慌忙摇头。
“庄先生,不必跟星儿客气。”星儿他娘又从外面走了进来,一阵浓郁的药味儿马上盖过了米粥的香味。
一碟青黄的莆萝,色泽嫩滑,“这是莆萝瓜,可以御寒,咱们乡间百姓,每日必食,先生不妨也尝尝。”
这样一碗米粥和一小碟莆萝瓜,看似简陋,可对这个资源匮乏的乡村来说,简直是最奢华的款待。
看星儿闪着星星似的眼睛就知道,他平日里可没有福气尝尝吃这些。
时绯清也是在进院子后,才从星儿他娘口中得知了这具身体本尊的一些事。
这个姓庄的女子并不是流沙村人,七日前晚上,途径此村庄,机缘巧合在星儿家借宿,将持续发高烧,昏迷不醒,连村医都束手无策的星儿救了回来。他娘感恩戴德,却不知如何回报,本想好好招待这庄姓女子几日,第二日那女子却已不辞而别。
听那口气,星儿他娘似乎并未发现本尊女子身份。
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三日前,是那傻汉背回来的,村医说已经断了气。星儿他娘本想劝那傻汉让这位恩人入土为安,傻汉却不肯,嚷嚷着说那是他儿子,他儿子还活着。村人只怜那傻汉前些年死了儿子,至今疯疯癫癫,想等那傻汉再出远门时,再敛葬那个不幸的少年。
也幸亏那傻汉拒绝敛葬。老天有眼,让她活了过来。
星儿他娘现在只恨不得将所有藏食都拿出来招待这位恩人。
“星儿娘,客气,我一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就让星儿替我分担一点吧。”
星儿娘显然有些为难,时绯清也不等她再说什么,去碗架上又取了只碗来,匀了一半推到星儿面前。
星儿不敢接,看了看他娘又看了看时绯清,最后又看了看他娘,有些怯怯又蔫蔫地低下头去。
“星儿娘,那些艾宁草再不见太阳,怕是要霉掉了。”
星儿娘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你说的是,那我先去忙了,这饭菜,就慢慢用。星儿,好好陪庄先生,可别惹事。”
“是,娘。”声音响亮而干脆,还带着些欣喜,为时绯清所珍视的亮光又再次回到男孩眸中,与时绯清相视一笑,再看向眼前半碗米粥时,仿佛已是口中之物。
谁知他娘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星儿伸向木匙的手立刻又缩回桌子底下。
“哦,对了。庄先生这几日就住在这里吧,傻大黑那里还是不要回去了,他那里也没什么吃的用的,而且只有一间屋子,据说还养了很多虫子,听着都怪瘆人的。”
见星儿一副做贼似的样子,时绯清忍住笑。
不管这少年是何身份,又何缘由出现在此,看他这副银魂之躯,又弱不禁风的模样,一旦被炼星士抓到,只有炼炉的份。且西夜到中凌少说也有千万里之遥,徒步而往,显然不切实际,退一步讲,就算自己现在回去,以现在的模样,根本连时锦的一根头发都见不到。
至于那傻汉,肯定也问不出个事儿来了,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星儿娘说这本尊曾告诉她,是来这一带找东西,却不知找个什么东西。看她这身打扮也不像普通百姓,说不定来附近找什么大机缘。
时绯清心里默默盘算了一通,遍笑着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