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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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霄就这么走了,连件衣服也没拿,叶含铮跟着管家去游戏间把他那些童年的玩具封存起来,发现藏在足球盒子里面的叶胖啾也跟着不见了,不知道飞去了哪里,是不是再次蒸发了。
陆家所有人都围着陆明霄转,他去哪里,爷爷奶奶就会跟着去哪里,陆先生也一同走了,他似乎只是回来坐了坐,并没打算长久地留下来。平时忙忙碌碌的陆家,因为主人们再次离开,又一次闲散下来,管家随和,只要他们把分内的事情做好,偶尔偷偷懒,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含铮依旧每天按时上课按时回家,依旧住在陆明霄的卧室里,没人让他搬出去,也没人赶他走,所有人都正常地生活着,只有叶含铮的时间好像还停滞在陆明霄离开的那一刻,等他渐渐缓过神来,酷热的暑假已经来了。
“明天就放假啦!你们准备去哪?”乔可把书一扔,挤到小四眼旁边,一起扭头找叶含铮说话。
“一共就放十几天的假,能去哪啊。”小四眼说:“还是摊在家里吹空调吧。”
乔可说:“十几天也是假啊,赶紧抓住机会出去跑一圈,不然到了高三肯定没时间了。”
“还是算了吧。”小四眼说:“我打算在家养精蓄锐,要是考不上清大,我妈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你成绩那么好还不是随便上吗?有什么可担心的。”又问叶含铮:“你真的要去明大啊?找个离家远点的多自由啊。”
叶含铮迟钝地应了一声,半晌,又点了点头。
“怎么还是这么没精神啊?”乔可叹了口气:“你妈妈的事情不是早就辟谣了吗?别想了。”
“是呀。”小四眼说:“那个演员只是跟你和你妈妈长得像而已,带头传看的人也承认是故意找茬,已经被开除学籍啦。”
叶含铮恍惚了很久,才想起他们说的这件事,陆明霄走后的第三天,那些嘲笑他,议论他的同学,集体转变了态度,有些人甚至跑来跟他道歉,郑重地跟他说对不起。
叶含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跟着老师去了趟办公室,见到了一个长头发的女人,那女人风情万种,长得真像年轻时的叶芝兰,无论声调语态,还是鼻子上那一点褐色的痣,都一模一样。
她看到叶含铮也惊了一下,不可思议地说:“如果不是我确实没生过孩子,还真以为你是我的儿子。”
她叫李岑,听说是个广告模特,网上可以查到她的信息,来到学校当众承认那些见不得光的电影是她演的。跟叶含铮没有半点关系。
“你为什么说谎?”叶含铮看着她问。
“拿钱办事咯。”李岑把鬓角的头发撩到耳后,抽出纸巾擦掉了鼻翼上的小痣,笑着说:“不过你可得保密,金主不让我见你,我是太好奇了,想看看咱们是不是真的一模一样。”她打量着叶含铮,啧啧称奇,真的太像了。
两人只说了几句话,李岑就走了,她出门前打了个电话:“哈尼,来接我吧,事情结束啦。”
“哈哈当然快了,一群高中生而已,这买卖太值了,虽然毁了一点点名誉,但随随便便就拿到一千万,够我躺着花好几年。”
一千万……
乔可还在计划着出哪玩,叶含铮的脑海里却始终回荡着这个数字,他好像突然之间醒悟过来,提着书包飞快地跑回家。
“您知道,怎么可以赚到一千万吗?”管家正在收拾陆老爷子的旧报纸,听到叶含铮提出这个问题,楞了几秒,笑着说:“这……好像有些困难。”
叶含铮也觉得困难,一边帮管家分类,一边说:“傅叔,我可以去外面打工吗?”
“打工?暑假吗?”
“嗯。”
管家说:“可是你还没有成年。”
叶含铮说:“还有几个月就成年了,我可以先做家教,再打短工。”
管家考虑了一会,没有拦着,十八岁以后,叶含铮就可以选择离开了,他因为少爷而来,如今少爷走了,也没有再继续留下的理由。整个暑假,叶含铮都在为工作奔走,他接了两个家教,周末还会出去发发传单,如今不能凭白住在陆家,抽时间还要帮方姨做饭帮佣人收拾房间,明明每一天的时间都满满当当的,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特别想念陆明霄,他忍不住给少爷打过几次电话,但对面永远是关机状态,怎么都打不通。
他把自己赚到的钱存起来,直到高三毕业那年,顺利考上大学,交给了管家一个存折,里面不多不少,是这些年管家私自给他的零用钱,从小学到高中,积少成多,对一个孩子来讲,是笔不小的数字。
“学费,有了吗?”管家看他提着行李箱,不舍地问
叶含铮说:“已经存好了。”
管家点点头,叮嘱他照顾好自己,又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他们早就把彼此当成了亲人,叶含铮红着眼睛和他拥抱,轻声说:“傅叔,我要走了。”
“好。”管家的嗓子微微地哑了,眼角有点湿润:“一切小心,如果有机会,要回来看看。”
叶含铮“嗯”了一声,又怔怔地看着二楼的书房,他记得他刚来陆家的那一天,也是这样仰起头,看到陆明霄从上面跑了下来。
“少爷......有联系过您吗?”
管家摇摇头:“没有。”不止陆明霄,就连程书蕴和陆老爷子都没有打过电话,这是常事,一年到头,主人回来的时间并不多,这里也只是陆家的一处房产而已,大多时候都是佣人看着院子,等着他们回来罢了。
叶含铮抿着嘴角强迫自己笑起来,鞠了个躬,再次跟管家告别,李叔要开车送了他,帮他提行李的时候,被他拒绝了,行李箱很轻,里面空荡荡的,只放了一封写满了青涩爱意的情书。
那封情书在皮质的夹层里住了整整十年,伴随着风霜雪雨,冬去春来,渐渐地褪去了原本的色彩,变成了白色,又变成了淡淡的旧黄色。
陆明霄就这么走了,连件衣服也没拿,叶含铮跟着管家去游戏间把他那些童年的玩具封存起来,发现藏在足球盒子里面的叶胖啾也跟着不见了,不知道飞去了哪里,是不是再次蒸发了。
陆家所有人都围着陆明霄转,他去哪里,爷爷奶奶就会跟着去哪里,陆先生也一同走了,他似乎只是回来坐了坐,并没打算长久地留下来。平时忙忙碌碌的陆家,因为主人们再次离开,又一次闲散下来,管家随和,只要他们把分内的事情做好,偶尔偷偷懒,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含铮依旧每天按时上课按时回家,依旧住在陆明霄的卧室里,没人让他搬出去,也没人赶他走,所有人都正常地生活着,只有叶含铮的时间好像还停滞在陆明霄离开的那一刻,等他渐渐缓过神来,酷热的暑假已经来了。
“明天就放假啦!你们准备去哪?”乔可把书一扔,挤到小四眼旁边,一起扭头找叶含铮说话。
“一共就放十几天的假,能去哪啊。”小四眼说:“还是摊在家里吹空调吧。”
乔可说:“十几天也是假啊,赶紧抓住机会出去跑一圈,不然到了高三肯定没时间了。”
“还是算了吧。”小四眼说:“我打算在家养精蓄锐,要是考不上清大,我妈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你成绩那么好还不是随便上吗?有什么可担心的。”又问叶含铮:“你真的要去明大啊?找个离家远点的多自由啊。”
叶含铮迟钝地应了一声,半晌,又点了点头。
“怎么还是这么没精神啊?”乔可叹了口气:“你妈妈的事情不是早就辟谣了吗?别想了。”
“是呀。”小四眼说:“那个演员只是跟你和你妈妈长得像而已,带头传看的人也承认是故意找茬,已经被开除学籍啦。”
叶含铮恍惚了很久,才想起他们说的这件事,陆明霄走后的第三天,那些嘲笑他,议论他的同学,集体转变了态度,有些人甚至跑来跟他道歉,郑重地跟他说对不起。
叶含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跟着老师去了趟办公室,见到了一个长头发的女人,那女人风情万种,长得真像年轻时的叶芝兰,无论声调语态,还是鼻子上那一点褐色的痣,都一模一样。
她看到叶含铮也惊了一下,不可思议地说:“如果不是我确实没生过孩子,还真以为你是我的儿子。”
她叫李岑,听说是个广告模特,网上可以查到她的信息,来到学校当众承认那些见不得光的电影是她演的。跟叶含铮没有半点关系。
“你为什么说谎?”叶含铮看着她问。
“拿钱办事咯。”李岑把鬓角的头发撩到耳后,抽出纸巾擦掉了鼻翼上的小痣,笑着说:“不过你可得保密,金主不让我见你,我是太好奇了,想看看咱们是不是真的一模一样。”她打量着叶含铮,啧啧称奇,真的太像了。
两人只说了几句话,李岑就走了,她出门前打了个电话:“哈尼,来接我吧,事情结束啦。”
“哈哈当然快了,一群高中生而已,这买卖太值了,虽然毁了一点点名誉,但随随便便就拿到一千万,够我躺着花好几年。”
一千万……
乔可还在计划着出哪玩,叶含铮的脑海里却始终回荡着这个数字,他好像突然之间醒悟过来,提着书包飞快地跑回家。
“您知道,怎么可以赚到一千万吗?”管家正在收拾陆老爷子的旧报纸,听到叶含铮提出这个问题,楞了几秒,笑着说:“这……好像有些困难。”
叶含铮也觉得困难,一边帮管家分类,一边说:“傅叔,我可以去外面打工吗?”
“打工?暑假吗?”
“嗯。”
管家说:“可是你还没有成年。”
叶含铮说:“还有几个月就成年了,我可以先做家教,再打短工。”
管家考虑了一会,没有拦着,十八岁以后,叶含铮就可以选择离开了,他因为少爷而来,如今少爷走了,也没有再继续留下的理由。整个暑假,叶含铮都在为工作奔走,他接了两个家教,周末还会出去发发传单,如今不能凭白住在陆家,抽时间还要帮方姨做饭帮佣人收拾房间,明明每一天的时间都满满当当的,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特别想念陆明霄,他忍不住给少爷打过几次电话,但对面永远是关机状态,怎么都打不通。
他把自己赚到的钱存起来,直到高三毕业那年,顺利考上大学,交给了管家一个存折,里面不多不少,是这些年管家私自给他的零用钱,从小学到高中,积少成多,对一个孩子来讲,是笔不小的数字。
“学费,有了吗?”管家看他提着行李箱,不舍地问
叶含铮说:“已经存好了。”
管家点点头,叮嘱他照顾好自己,又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他们早就把彼此当成了亲人,叶含铮红着眼睛和他拥抱,轻声说:“傅叔,我要走了。”
“好。”管家的嗓子微微地哑了,眼角有点湿润:“一切小心,如果有机会,要回来看看。”
叶含铮“嗯”了一声,又怔怔地看着二楼的书房,他记得他刚来陆家的那一天,也是这样仰起头,看到陆明霄从上面跑了下来。
“少爷......有联系过您吗?”
管家摇摇头:“没有。”不止陆明霄,就连程书蕴和陆老爷子都没有打过电话,这是常事,一年到头,主人回来的时间并不多,这里也只是陆家的一处房产而已,大多时候都是佣人看着院子,等着他们回来罢了。
叶含铮抿着嘴角强迫自己笑起来,鞠了个躬,再次跟管家告别,李叔要开车送了他,帮他提行李的时候,被他拒绝了,行李箱很轻,里面空荡荡的,只放了一封写满了青涩爱意的情书。
那封情书在皮质的夹层里住了整整十年,伴随着风霜雪雨,冬去春来,渐渐地褪去了原本的色彩,变成了白色,又变成了淡淡的旧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