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绿如新叶,润似水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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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顾凛川心中有这样那样的执念,但父母兄长上门来请求帮助,他并没有任何格外的言行举止,只是将关照嫂子和侄子的事答应下来,只说日后会让沈端言多过府去看谢楹,至于他当然是不方便出面的。
顾凛川这个人身上,有着从小被教导出来的良知与底限,只是他通常自己都会忽略这些东西而已。所以,纵然流放的事,他确实没办法帮他们抹去,但让他们在路上,以及到地方后过得舒服一些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只要上头示意,加上下打点,纵使路途遥远,顾家人也不会吃太多苦。但顾凛川并不是说,一旦他们落魄,他就能把过往全揭过的人,所以他没有去为父母兄长求助于沈观潮。如果沈观潮能出面,流放之事且不提能不能解决,至少能让这流放过得跟旅行一般轻松自在。
是,对于他来说只是开口求人而已,但是,那样他们这个亏吃得还有什么意义。自从有小红后,顾凛川总是尝试着去理解父母,但最后他不得不承认,他始终还是有一部分无法理解的。这或许也就是沈端言说的“没缘法”,她不喜欢王焕章是没缘法,他身为亲子,却不能与父母相亲,不能与兄妹融洽,这也是没缘法。
“言言,我必努力,不使将来后悔。”这是顾凛川心思辗转万千之后,唯一想要说出口的话。他与父母不能亲近,从小就得不到曾经求之若渴的亲情,那么,他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孩子也经历那样的痛苦。虽则五指亦有长短,他不能保证对每一个儿女都一样,但他会珍重每一个,感谢他们到来。
因为他已然发现,世上没有比儿女更好的老师,小红的出现,让他心甘情愿努力去成为更好的丈夫,更好的父亲,甚至是……更好的人。
顾家人流放的地方,已经可以说是流放的地儿里相对较好的,除偏远一些,贫困一些,并没有其他太需要担忧的地方。相比起来,王家人要倒霉得多,再说那王氏,她作为沈观潮的继室夫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她的危机感,却比任何一个王家人都来得深重。
“他肯定已经知道……”王氏惶惶不可终日,心中的恐惧一天比一天更盛,有的人会在恐惧中被毁灭,而有的人会在恐惧中开始思索着如何毁灭所有人。而王氏,无疑是后一种,只是眼下看起来,她已经没有太好的牌在手里,所以她必需蜇伏下来。
因此,王氏二话不说,当机立断作出决定,她要去长安城外十数里外的白露庵潜心礼佛,为王家人赎罪。这个决定作出,不待沈观潮回来,王氏就立刻着手安排,在沈观潮回府时,她人就已经出了长安城。
王氏想得没错,她只要再慢一点,等来的就是沈观潮的发难,王顾两家解决,安亲王已被关起来,只待哪日送出海。现在王氏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些年来,沈观潮从来不曾碰过王氏一根手指头,沈观潮是个挺小心眼的人,把人往坏处想的时候,心眼尤其刻薄,他主要是怕哪天喜当爹。
“她倒是走得快,就这样吧,只要她不回来,我倒也不介意。”沈观潮年纪上来,也不想再折腾,王氏一旦被他弄走,势必会有人给他再塞个续弦来,经王氏一事,沈观潮续弦的心一丝儿也没有了。所幸府里还有个陪他经年的侧室,也不至于府里没人照料,儿子也早几年成婚搬出去,所以府里十分清净,没什么需要太过操心的。
这样一来,沈观潮也能好好地把大部分时间都空出来,教导萧霄他们这群少年。说实话,就是沈观潮也十分有压力,如果教不好,他曾经为之奉献出大半生的家国天下就可能被毁于一旦。毁别人的可能还没那么不甘,要把自己建起来的毁了,沈观潮怎么也不乐见。
所以,可怜了萧霄他们这几个少年,如今连爹妈都不过问沈观潮怎么管他们了,学不好就一顿罚。沈观潮可不是沈端言,沈端言爱玩文罚,沈观潮喜欢体罚,什么面对墙根双脚贴墙站着,什么头顶装着清水的碗在太阳底下站着,以及蹲马步在水缸上站着。各种各样的体罚方式层出不穷,少年们被折腾得yu仙yu死。
“陛下这段时间身体时好时坏,天气暖和时还好些,天冷下来后十天倒有六天不怎么很好。我看着只怕就这几年,萧霄他们,岳父大人还需要加紧调|教教才成呐,我看他们这样,只怕难堪大任。”也是,昨天还把沈观潮为画画专门养的锦鸡给烤来吃掉,气得沈观潮追着他们满园子打,把天下交给这么一群不靠谱的少年,实在有种天下将要毁于一旦的感觉呀。
“不管外边怎么变化,你自己做好衙门的事就行,听说有两位王府世子来找过你,你可千万别掺和到这些事里去。”沈端言是知道毒草对权利有多大欲望的,倒不是说她觉得顾凛川会倒戈,她是担心毒草设计他们用以向萧霄卖好。
“怎会,避还来不及,我如今又不是一个人,有你有小红,怎么还会拿命去玩这危险的游戏。”顾凛川说着叹了口气,说:“我还要给小红好好备嫁妆,将来看着她出嫁呢。”
嗯,这不舍的语气,这要杀人的表情,沈端言觉得小红将来恐怕不很好嫁,她现在应该就可以开始给女婿点蜡了:“你倒想得真长远,她才半岁都不到,你就想着嫁妆和出嫁的事。”
“十几年很快的,你不懂。”那沧桑的语气,让人真想糊他一脸鸡血:“谁知道将来会是哪个混帐东西娶小红,谁知道那混帐东西会不会对小红好,若……若是不好,我非要他命不可。”
沈端言:我算明白了,毒草就算要黑化,肯定也是为小红黑化的。
“这才哪到哪儿,说不定就会有个好的呢。”沈端言默默看小红,小红正啃着磨牙的南瓜条,小嘴一抿一抿,开开合合,流口水的小模样都萌得一塌糊涂。
“好的?哼,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好的。”顾凛川说完,过得片刻,原本很足的气势一下子缩回去,因为他忽然想起自己也是个不好的,对沈端言负过太多,如今虽说省悟,那也是因梦境,若非有梦境中的种种,他也难以省悟。
“嘁,你也知道呀,不错嘛,还挺有自知之明的。”沈端言眼挑起,直勾勾地看向顾凛川。
顾凛川:言言,你又开始大白天不正经了。
“等等,你坐这我去取件东西来。”顾凛川说着就起身出去,他要去取的就是送给沈端言和小红的新年礼物,虽说拖到现在都已经是元宵节才送,但没出元宵就是新年嘛,这也不算太晚。
顾凛川给小红备的礼物十分简单,赤金镶珊瑚项圈,珊瑚被雕成花朵的形状,有小粒珍珠镶作花蕊,珊瑚花朵下还缀着六枚亮闪闪的红宝石水滴,虽小巧但光泽度和颜色都十分好。小红明显十分喜欢,挂到脖子上好就不许人摘,谁摘她冲谁摆哭脸。
而送给沈端言的,沈端言接到手里,只觉得手一沉,乌木盒子,小小方方的一个,里边也不知装的是什么。打开一看吧,里边还有缂丝小锦袋包着,将小锦袋打开,里边是一对儿碧盈盈,如春水里戳下一圈的碧玉手镯。这对儿手镯绿得十分润泽通透,望之以晶莹剔透之感,对着光去看,就像是阳光洒落在嫩叶初绿的枝头上,那份通透生晕,盈盈生碧的质感,好得让人惊叹于它的美好。
原主喜欢碧玉,沈端言从前倒没这嗜好,不过看到这镯子,再没眼光也会被它所吸引:“它们真好看,绿如新叶,润似水濯。”
沈端言只拿一个在手里摆弄着欣赏,顾凛川见状取出另一个,趁沈端言不注意就将碧玉手镯套上了沈端言的手腕。素手凝辉,碧玉莹润,两相映衬,美得令人惊心魂魄之余,竟忍不住想要叹息——分明这般美,却美得让人觉得遗憾,又不知道为什么遗憾。
“哎呀,戴在手上真好,十分衬肤色呢,大小也刚好。”古人戴镯子不爱正好卡着手寸,喜欢略松一点,方便取戴,也显得手腕更加纤细美好。沈端言将另一只也戴在手上看了看,眼里满是喜欢,这对镯子实在太美,美得让人压根没法不喜欢。
顾凛川见状,心中有好多想法,什么“花再多钱也值得”,什么“终于扳回一城”,什么“少年,跟我斗你还嫩点”诸如此类,总之内心比收到礼物的沈端言还要欢喜。
甚至心里有种——原来,收到我所赠的礼物,比收到任何人的礼物都更能使她开怀。
大雾,这纯粹是对好东西的赞美,沈端言再没眼光,东西好赖总能看出点来。手镯应该与和田碧玉是一样的,却更多一份通透之感,绿如新叶盈盈润眼,多一分会艳,少一分会淡。
——这是在现代就算喜欢也只能看看的传世货色呐,一支就能值一大串零,何况是完美无暇的一对儿。
有人送礼物什么的真是太美好了!
#我就说我爹是脑补帝了嘛#
#金有价玉无价,人家也想要玉手镯#
#摔,难道只有娘才是无价之宝,那我算什么#
#我肯定是捡来的,我要回去找亲爹亲妈#RS
虽然顾凛川心中有这样那样的执念,但父母兄长上门来请求帮助,他并没有任何格外的言行举止,只是将关照嫂子和侄子的事答应下来,只说日后会让沈端言多过府去看谢楹,至于他当然是不方便出面的。
顾凛川这个人身上,有着从小被教导出来的良知与底限,只是他通常自己都会忽略这些东西而已。所以,纵然流放的事,他确实没办法帮他们抹去,但让他们在路上,以及到地方后过得舒服一些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只要上头示意,加上下打点,纵使路途遥远,顾家人也不会吃太多苦。但顾凛川并不是说,一旦他们落魄,他就能把过往全揭过的人,所以他没有去为父母兄长求助于沈观潮。如果沈观潮能出面,流放之事且不提能不能解决,至少能让这流放过得跟旅行一般轻松自在。
是,对于他来说只是开口求人而已,但是,那样他们这个亏吃得还有什么意义。自从有小红后,顾凛川总是尝试着去理解父母,但最后他不得不承认,他始终还是有一部分无法理解的。这或许也就是沈端言说的“没缘法”,她不喜欢王焕章是没缘法,他身为亲子,却不能与父母相亲,不能与兄妹融洽,这也是没缘法。
“言言,我必努力,不使将来后悔。”这是顾凛川心思辗转万千之后,唯一想要说出口的话。他与父母不能亲近,从小就得不到曾经求之若渴的亲情,那么,他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孩子也经历那样的痛苦。虽则五指亦有长短,他不能保证对每一个儿女都一样,但他会珍重每一个,感谢他们到来。
因为他已然发现,世上没有比儿女更好的老师,小红的出现,让他心甘情愿努力去成为更好的丈夫,更好的父亲,甚至是……更好的人。
顾家人流放的地方,已经可以说是流放的地儿里相对较好的,除偏远一些,贫困一些,并没有其他太需要担忧的地方。相比起来,王家人要倒霉得多,再说那王氏,她作为沈观潮的继室夫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她的危机感,却比任何一个王家人都来得深重。
“他肯定已经知道……”王氏惶惶不可终日,心中的恐惧一天比一天更盛,有的人会在恐惧中被毁灭,而有的人会在恐惧中开始思索着如何毁灭所有人。而王氏,无疑是后一种,只是眼下看起来,她已经没有太好的牌在手里,所以她必需蜇伏下来。
因此,王氏二话不说,当机立断作出决定,她要去长安城外十数里外的白露庵潜心礼佛,为王家人赎罪。这个决定作出,不待沈观潮回来,王氏就立刻着手安排,在沈观潮回府时,她人就已经出了长安城。
王氏想得没错,她只要再慢一点,等来的就是沈观潮的发难,王顾两家解决,安亲王已被关起来,只待哪日送出海。现在王氏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些年来,沈观潮从来不曾碰过王氏一根手指头,沈观潮是个挺小心眼的人,把人往坏处想的时候,心眼尤其刻薄,他主要是怕哪天喜当爹。
“她倒是走得快,就这样吧,只要她不回来,我倒也不介意。”沈观潮年纪上来,也不想再折腾,王氏一旦被他弄走,势必会有人给他再塞个续弦来,经王氏一事,沈观潮续弦的心一丝儿也没有了。所幸府里还有个陪他经年的侧室,也不至于府里没人照料,儿子也早几年成婚搬出去,所以府里十分清净,没什么需要太过操心的。
这样一来,沈观潮也能好好地把大部分时间都空出来,教导萧霄他们这群少年。说实话,就是沈观潮也十分有压力,如果教不好,他曾经为之奉献出大半生的家国天下就可能被毁于一旦。毁别人的可能还没那么不甘,要把自己建起来的毁了,沈观潮怎么也不乐见。
所以,可怜了萧霄他们这几个少年,如今连爹妈都不过问沈观潮怎么管他们了,学不好就一顿罚。沈观潮可不是沈端言,沈端言爱玩文罚,沈观潮喜欢体罚,什么面对墙根双脚贴墙站着,什么头顶装着清水的碗在太阳底下站着,以及蹲马步在水缸上站着。各种各样的体罚方式层出不穷,少年们被折腾得yu仙yu死。
“陛下这段时间身体时好时坏,天气暖和时还好些,天冷下来后十天倒有六天不怎么很好。我看着只怕就这几年,萧霄他们,岳父大人还需要加紧调|教教才成呐,我看他们这样,只怕难堪大任。”也是,昨天还把沈观潮为画画专门养的锦鸡给烤来吃掉,气得沈观潮追着他们满园子打,把天下交给这么一群不靠谱的少年,实在有种天下将要毁于一旦的感觉呀。
“不管外边怎么变化,你自己做好衙门的事就行,听说有两位王府世子来找过你,你可千万别掺和到这些事里去。”沈端言是知道毒草对权利有多大欲望的,倒不是说她觉得顾凛川会倒戈,她是担心毒草设计他们用以向萧霄卖好。
“怎会,避还来不及,我如今又不是一个人,有你有小红,怎么还会拿命去玩这危险的游戏。”顾凛川说着叹了口气,说:“我还要给小红好好备嫁妆,将来看着她出嫁呢。”
嗯,这不舍的语气,这要杀人的表情,沈端言觉得小红将来恐怕不很好嫁,她现在应该就可以开始给女婿点蜡了:“你倒想得真长远,她才半岁都不到,你就想着嫁妆和出嫁的事。”
“十几年很快的,你不懂。”那沧桑的语气,让人真想糊他一脸鸡血:“谁知道将来会是哪个混帐东西娶小红,谁知道那混帐东西会不会对小红好,若……若是不好,我非要他命不可。”
沈端言:我算明白了,毒草就算要黑化,肯定也是为小红黑化的。
“这才哪到哪儿,说不定就会有个好的呢。”沈端言默默看小红,小红正啃着磨牙的南瓜条,小嘴一抿一抿,开开合合,流口水的小模样都萌得一塌糊涂。
“好的?哼,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好的。”顾凛川说完,过得片刻,原本很足的气势一下子缩回去,因为他忽然想起自己也是个不好的,对沈端言负过太多,如今虽说省悟,那也是因梦境,若非有梦境中的种种,他也难以省悟。
“嘁,你也知道呀,不错嘛,还挺有自知之明的。”沈端言眼挑起,直勾勾地看向顾凛川。
顾凛川:言言,你又开始大白天不正经了。
“等等,你坐这我去取件东西来。”顾凛川说着就起身出去,他要去取的就是送给沈端言和小红的新年礼物,虽说拖到现在都已经是元宵节才送,但没出元宵就是新年嘛,这也不算太晚。
顾凛川给小红备的礼物十分简单,赤金镶珊瑚项圈,珊瑚被雕成花朵的形状,有小粒珍珠镶作花蕊,珊瑚花朵下还缀着六枚亮闪闪的红宝石水滴,虽小巧但光泽度和颜色都十分好。小红明显十分喜欢,挂到脖子上好就不许人摘,谁摘她冲谁摆哭脸。
而送给沈端言的,沈端言接到手里,只觉得手一沉,乌木盒子,小小方方的一个,里边也不知装的是什么。打开一看吧,里边还有缂丝小锦袋包着,将小锦袋打开,里边是一对儿碧盈盈,如春水里戳下一圈的碧玉手镯。这对儿手镯绿得十分润泽通透,望之以晶莹剔透之感,对着光去看,就像是阳光洒落在嫩叶初绿的枝头上,那份通透生晕,盈盈生碧的质感,好得让人惊叹于它的美好。
原主喜欢碧玉,沈端言从前倒没这嗜好,不过看到这镯子,再没眼光也会被它所吸引:“它们真好看,绿如新叶,润似水濯。”
沈端言只拿一个在手里摆弄着欣赏,顾凛川见状取出另一个,趁沈端言不注意就将碧玉手镯套上了沈端言的手腕。素手凝辉,碧玉莹润,两相映衬,美得令人惊心魂魄之余,竟忍不住想要叹息——分明这般美,却美得让人觉得遗憾,又不知道为什么遗憾。
“哎呀,戴在手上真好,十分衬肤色呢,大小也刚好。”古人戴镯子不爱正好卡着手寸,喜欢略松一点,方便取戴,也显得手腕更加纤细美好。沈端言将另一只也戴在手上看了看,眼里满是喜欢,这对镯子实在太美,美得让人压根没法不喜欢。
顾凛川见状,心中有好多想法,什么“花再多钱也值得”,什么“终于扳回一城”,什么“少年,跟我斗你还嫩点”诸如此类,总之内心比收到礼物的沈端言还要欢喜。
甚至心里有种——原来,收到我所赠的礼物,比收到任何人的礼物都更能使她开怀。
大雾,这纯粹是对好东西的赞美,沈端言再没眼光,东西好赖总能看出点来。手镯应该与和田碧玉是一样的,却更多一份通透之感,绿如新叶盈盈润眼,多一分会艳,少一分会淡。
——这是在现代就算喜欢也只能看看的传世货色呐,一支就能值一大串零,何况是完美无暇的一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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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有价玉无价,人家也想要玉手镯#
#摔,难道只有娘才是无价之宝,那我算什么#
#我肯定是捡来的,我要回去找亲爹亲妈#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