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今夜请让我爱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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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玺挤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晚上的公车上没什么人,他找了个座位坐下,朝着车窗外望去,想再看看夏鸿所在的小区,但他朝外望去,却早已经过了那个小区。
他靠回自己座位,闭上眼,他的手指间有夏鸿指尖留下的清凉,仿佛依稀还带有她身上淡淡的花香。
他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小师妹,是在开学的第二天。
她一个人拖着一大堆的行李,因为火车晚点,她迟到了一天,错过了新生统一报到,她站在学校的门口找不到自己的班级,茫然无措。
而他正好是学生会主席,专门负责迎接新生的。他从新生的欢迎会上出来,一眼望去,就看到了那个有着一双黑濛濛大眼睛的小女生。
他走过去对她说:“嗨,是新同学吗?欢迎你到林业大学!”
她有些疑虑地看着他,说:“林大里的不都是种树的吗?你怎么拿着吉他?”
就这样,她一头扎进了他的生活里。一转眼四年即将过去,她也从一个怯怯的小女生变成了如今美丽清纯的大女孩。
汽车在黑夜中行驶,丁玺看着车窗外不住掠过的憧憧树影,思绪漂浮。
他曾是一个孤儿。一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没人要的孩子。
遥远的那年,刚满月的他躺在医院的下水道边哇哇哭泣的时候,一对久未生育的中年夫妇发现了他。那对好心的中年夫妇,因为妻子身体柔弱生病,被丈夫搀扶着来到医院,然后惊喜地发现了他。因为尽管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他们第一眼看到在襁褓里哇哇哭泣的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他们像抱起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抱着他,他们欣喜地看见他多皱的小脸上泪光盈盈,那一刻,他们的心被击中,他们感觉这就是他们盼了一辈子的那个孩子。
于是,他再不是那个出生后就注定是个孤儿的孩子,他从出生的第二天,便有了独属于他的幸福。
然而他们很穷。他的父亲和母亲都体弱多病,靠着摆小地摊生活,可是,他们是那样爱他,倾尽所有的爱呵护着他长大。
尽管在16岁以前他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新衣服,可是他不在乎,因为他的父母让他感觉他的身上像是穿了这世上最华美的衣服;他从来没有吃过一餐很像样的饭,可是他从来没有为此而难过,他知道,这个家里的每份食物,都是他的父母用爱他的心尽力去做的。
当他看着已经年迈的父母把好吃的都留给他,而后用开始没牙的嘴细心地咀嚼着剩下的难以下咽的食物,他的心里面都是柔软的幸福与疼痛。
那一年,他17岁,他毫不费力地考上了这所全国重点名牌大学。
因为营养不良,他面黄肌瘦,他经常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在那个繁华的城市里出没。他不是自己班里最用功的学生,但他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
可以说他是这所大学里有着最凄惨命运的一个,但他不是这个学校里面最忧郁的学生。他经常微笑着,看着班级上的美女们欢笑而甜美的容颜,开朗乐观地为同学们唱歌,他甚至还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他平时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有时候没有钱可赚,他也经常很坦然每天就着咸菜,喝一点粥或者吃上一个馒头。宿舍里的哥儿们经常搜寻一些不穿的衣服给他,他微笑着拿过来便穿。寒假或者暑假的时候,有同学非要跟着他回家去,那班同学里就有夏鸿。
他毫不介意地让他们进自己破旧的家门,那是他的家,尽管他感谢他们的方式最多只是请他们吃乡间的土特产,喝山间清澈的天然矿泉水。但他也没有觉得有丝毫的寒酸和尴尬。因为特产是他亲自晒干的,而水是他亲自挑来煮开的,盛水的碗是他亲自洗的。
有人愿意资助他,校长的女儿孟倩倩是他的同班同学,她说她愿意让父亲资助他学习,但他婉言谢绝了,他有能力也有信心为自己打工赚学费。
其实有的时候,他已经吃不上饭了,甚至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这个时候,他无意间去翻自己的书,竟然在书里发现了一叠饭票,那正好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他拿着从天而降的饭票第一个反应是去找孟倩倩,但在思索片刻之后,才发觉之前朝他借书的,只有夏鸿。
他并没拿着这叠饭票去食堂吃饭,他的手紧紧地握住饭票,他第一次感觉心底里面的痛开始清晰地上浮,他的手心触着那叠饭票,却没有勇气把手掌摊开,他觉得,他的手就是他的心。
没过多久,他就和孟倩倩成了引人注目的一对,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曾经在人群中看到夏鸿那张沉默苍白的脸,也看到过她那双抑郁的眼神,他觉得心底里很痛,但却觉得有些坦然,真的在乎一个人,就是让她看到他的成功。若是不能给她幸福,那就远离她。
现在,孟倩倩是他的女朋友,而夏鸿,是他的师妹,小师妹。他再一次对自己强调。
夜晚的丁玺有些疲惫,连日来不分昼夜的排练与莫名的焦躁让他疲倦得难以言语。
他凝眸望着黑漆漆的窗外,看得很认真,但外面那么黑,他其实什么也看不见。
丁玺挤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晚上的公车上没什么人,他找了个座位坐下,朝着车窗外望去,想再看看夏鸿所在的小区,但他朝外望去,却早已经过了那个小区。
他靠回自己座位,闭上眼,他的手指间有夏鸿指尖留下的清凉,仿佛依稀还带有她身上淡淡的花香。
他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小师妹,是在开学的第二天。
她一个人拖着一大堆的行李,因为火车晚点,她迟到了一天,错过了新生统一报到,她站在学校的门口找不到自己的班级,茫然无措。
而他正好是学生会主席,专门负责迎接新生的。他从新生的欢迎会上出来,一眼望去,就看到了那个有着一双黑濛濛大眼睛的小女生。
他走过去对她说:“嗨,是新同学吗?欢迎你到林业大学!”
她有些疑虑地看着他,说:“林大里的不都是种树的吗?你怎么拿着吉他?”
就这样,她一头扎进了他的生活里。一转眼四年即将过去,她也从一个怯怯的小女生变成了如今美丽清纯的大女孩。
汽车在黑夜中行驶,丁玺看着车窗外不住掠过的憧憧树影,思绪漂浮。
他曾是一个孤儿。一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没人要的孩子。
遥远的那年,刚满月的他躺在医院的下水道边哇哇哭泣的时候,一对久未生育的中年夫妇发现了他。那对好心的中年夫妇,因为妻子身体柔弱生病,被丈夫搀扶着来到医院,然后惊喜地发现了他。因为尽管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他们第一眼看到在襁褓里哇哇哭泣的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他们像抱起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抱着他,他们欣喜地看见他多皱的小脸上泪光盈盈,那一刻,他们的心被击中,他们感觉这就是他们盼了一辈子的那个孩子。
于是,他再不是那个出生后就注定是个孤儿的孩子,他从出生的第二天,便有了独属于他的幸福。
然而他们很穷。他的父亲和母亲都体弱多病,靠着摆小地摊生活,可是,他们是那样爱他,倾尽所有的爱呵护着他长大。
尽管在16岁以前他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新衣服,可是他不在乎,因为他的父母让他感觉他的身上像是穿了这世上最华美的衣服;他从来没有吃过一餐很像样的饭,可是他从来没有为此而难过,他知道,这个家里的每份食物,都是他的父母用爱他的心尽力去做的。
当他看着已经年迈的父母把好吃的都留给他,而后用开始没牙的嘴细心地咀嚼着剩下的难以下咽的食物,他的心里面都是柔软的幸福与疼痛。
那一年,他17岁,他毫不费力地考上了这所全国重点名牌大学。
因为营养不良,他面黄肌瘦,他经常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在那个繁华的城市里出没。他不是自己班里最用功的学生,但他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
可以说他是这所大学里有着最凄惨命运的一个,但他不是这个学校里面最忧郁的学生。他经常微笑着,看着班级上的美女们欢笑而甜美的容颜,开朗乐观地为同学们唱歌,他甚至还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他平时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有时候没有钱可赚,他也经常很坦然每天就着咸菜,喝一点粥或者吃上一个馒头。宿舍里的哥儿们经常搜寻一些不穿的衣服给他,他微笑着拿过来便穿。寒假或者暑假的时候,有同学非要跟着他回家去,那班同学里就有夏鸿。
他毫不介意地让他们进自己破旧的家门,那是他的家,尽管他感谢他们的方式最多只是请他们吃乡间的土特产,喝山间清澈的天然矿泉水。但他也没有觉得有丝毫的寒酸和尴尬。因为特产是他亲自晒干的,而水是他亲自挑来煮开的,盛水的碗是他亲自洗的。
有人愿意资助他,校长的女儿孟倩倩是他的同班同学,她说她愿意让父亲资助他学习,但他婉言谢绝了,他有能力也有信心为自己打工赚学费。
其实有的时候,他已经吃不上饭了,甚至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这个时候,他无意间去翻自己的书,竟然在书里发现了一叠饭票,那正好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他拿着从天而降的饭票第一个反应是去找孟倩倩,但在思索片刻之后,才发觉之前朝他借书的,只有夏鸿。
他并没拿着这叠饭票去食堂吃饭,他的手紧紧地握住饭票,他第一次感觉心底里面的痛开始清晰地上浮,他的手心触着那叠饭票,却没有勇气把手掌摊开,他觉得,他的手就是他的心。
没过多久,他就和孟倩倩成了引人注目的一对,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曾经在人群中看到夏鸿那张沉默苍白的脸,也看到过她那双抑郁的眼神,他觉得心底里很痛,但却觉得有些坦然,真的在乎一个人,就是让她看到他的成功。若是不能给她幸福,那就远离她。
现在,孟倩倩是他的女朋友,而夏鸿,是他的师妹,小师妹。他再一次对自己强调。
夜晚的丁玺有些疲惫,连日来不分昼夜的排练与莫名的焦躁让他疲倦得难以言语。
他凝眸望着黑漆漆的窗外,看得很认真,但外面那么黑,他其实什么也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