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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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失歌一路往后院去,便见了一个足有足球场那么大的一个校练场,几乎占据了后院的大半片位置,左右的刀枪剑戟均被蹭得锃明瓦亮,可见十四对练武的痴迷。
十四一袭白色单衣,提着一柄长枪在场中比划着,银枪如一道白龙在他身周翻飞,打到兴起时,他还不忘掏过桌上摆着的白酒,咕咚咕咚地喝上两口,才继续比划。
“十四爷,人家都带王公子来送双花云锦了,您倒是瞅我一眼呐!”百里失歌娇嗔开口。
“搁一边去,别来烦我!”十四依旧没正眼瞧上一眼,满脸都是愤愤,百里失歌都不由得嘟嘴,暗自计较:“怎么了,这是跟谁啊?”
百里失歌忽而似是想起来什么,便又抓着乐璇的手大叫:“十四爷,王公子带了有趣儿的东西来给你瞧呢,真的,特别有趣!”
这回换乐璇挠头了,她就是睡得迷迷糊糊地顺嘴一说,这家伙居然也能当成个噱头来吸引十四爷的注意?她要是没有有趣的东西呢!
“反正有趣话是你说的,若无趣要罚也不是罚我!”乐璇眼瞧着百里失歌一边说话,一边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笑容,顿时便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
午后的阳光正酣,十四正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百里似乎早已经跟他混熟了,看百里的样子,该是真的拿她当个少年了吧?市井上的那群傻子说他是少年,他却一眼便看得出这不过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女扮男装也想在他的驼城闯出点名堂来,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究竟能有多大能耐。
百里失歌却是一脸的兴奋:“快,什么有趣儿的东西,我都等不及了呢!”
乐璇扁扁嘴,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乐璇从袖中掏出一串配饰,那红线穿着的几个铜钱大小的珠儿,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晶莹剔透,竟如同那冬日里房檐上垂下了的冰溜儿,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格外夺目灿烂。
十四有些好奇,这已近春天,她是从哪儿搞来的冰球呢?
“你从怀里掏出冰球来,是算戏法么?”百里失歌眨着小鹿一般的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球”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便伸手去夺,才碰触,便惊呼:“哎,居然不是冰球,是温的,是温的!”
十四伸手去触碰,竟真的不是冰球,那珠儿分明还带着体温,若是冰,一早便化了。十四不禁牵起嘴角:“果真是个有趣儿的,这是何物?”
乐璇冲十四坦然一笑:“就是一种如同铜铁、陶瓷一般的人工制品——玻璃。”
乐璇初入驼城时便发现这驼城竟然盛产石英,这便让乐璇动了制造玻璃的念头,她若是可以做这玻璃制品的龙头老大,便真的不愁以后半辈子没产业了。
不过,想想若是整个天朝一掷千金地买玻璃杯,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十四原本挂在嘴边的笑容却顿时消失了,一双浓眉也紧皱起来:“你说,叫玻璃?”十四眯了眯双眼,冷冷一哼:“百里,送客,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说完,便甩袖径直而去。
乐璇有些惊讶,她似乎并没有想把玻璃跟十二联系在一起,不过十四说的也没有错,她确实与十二交好。像十四这种放浪不羁的人,原来也有放不开的心结。只是十二对玄凌珏那么好,对玄凌瑨也不算太差,没有理由与十四交恶啊!
也许,这事儿只有十二才能解释了吧?
百里失笑也扁扁嘴,满脸都是纠结:“走吧,王公子,十四爷最讨厌与十二皇子有关的人了,恐怕你在这驼城要难熬了!”
这突然的反转让如乐璇般冷静的人都有片刻迟疑,在驼城,得罪了十四爷会是怎样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
玉黎庄的后院并不大,当初乐璇用了不过半天的时间便已经归置得井井有条,天井里的一棵参天杨树才微微泛着绿意,在夕阳的照耀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乐璇站在阴影里,思考着接下来该如何处理。
方如喜会对她恭敬有加,不得不说是有十四爷的面子在,如今十四跟她闹翻了,她又该如何立足,如何挽回呢?
忽而一个黑影闪现,乐璇抬头,便见一个黑衣人恭敬地站在她面前:“乐小姐,王爷派属下送信来。”
玄凌珏?乐璇微微怔了一霎,才接了信件:“关于我在驼城的事情,你们王爷可差人打点过?”
静谧的夜,只有清脆的瀑布声充斥着整个萧山,漫山已经是满满的春意盎然,虽然入夜,却还是可以嗅到清新的草香。玄凌珏负手而立,望着窗外不甚明朗的月光。
乐璇传话说她觉得方如喜的态度十分可疑,可他虽然派人打点了驼城的商户,却并没有知会方如喜。
只是乐璇想多了吗?玄凌珏是相信乐璇的判断的,所以这一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他以外,还有他人在关注着乐璇的一举一动。
思及至此,玄凌珏不由得抿紧薄唇,绝不能让乐璇受到伤害。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将那玻璃珠串完全覆盖。
一片月光下尚未安睡的还有乐璇,虽然夜已经深了,乐璇却仍旧清醒地立在杨树下。天鹰走了三天了吧,估计应该已经到了萧山。
乐璇不仅开始反思自己的表现,为什么这么依赖玄凌珏,他不过派了个属下来,她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分享给他听?
甚至还带着炫耀地将刚刚做好的玻璃串儿送了过去,她这是怎么了?
期待着玄凌珏的眼中会出现如十四一般好奇的神情吗?
乐璇不仅愤愤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她这是胡思乱想什么呢!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把玻璃推广开,在天朝变成一种奢侈品吧?
所有的奢侈品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必须要有名人的认可和支持,而有能够推广玻璃的能力的人,却只有十四最适合。
十四啊,乐璇微微叹气,想起玄凌珏带给她的信,信里简单地讲述了十二与十四所谓的过节,让她突然对这个十四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十三皇子玄凌瑾与十四皇子玄凌璨是禧妃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因为与十二年龄相仿,从小便与十二玩在一起,无论是玄凌珏称帝时在原来的王府里,还是清君侧后玄泽称帝住进皇宫,三个人始终是形影不离的。
十二年前,皇宫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硕大的荷花池,三个小孩便好奇地跑去看荷花,不想十三与十四两人双双落进湖水之中,十二呼救了许久也无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只得自己跳进湖水里去救人,谁知只救到了十四,再去救十三时,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次游湖,原本就是十四的主意,所以十四始终坚持,十二应该先救十三的,他才是该死的那一个,也是因此,十四每次提及十二,都是满心愤愤,其实连十二都清楚,与其说十四是在恨十二,还不如说他是在恨自己。
乐璇浅笑,十四到底只是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感情的孩子啊!
“这大半夜的不去睡觉,是在等我吗?”一个诡谲妖娆的声音从房檐上传来,乐璇抬头,便看见一袭红衣立在房檐上。
乐璇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百里失笑?”
“别动,就是这个神情!”百里失笑牵起一侧嘴角,纵身一跃到乐璇身前,捻起兰花指在她眉间一点,“可算在你脸上看见点惊讶了,否则我百里失笑的成就感就统统毁在你手上了!”
乐璇皱眉:“你又是来带我走的?”
“不了,现在不需要了!”百里失笑轻轻摇头,“我现在要陪着你!”百里失笑的笑意还涔在嘴角,却已经兰指微动,两枚梨花针带着幽蓝的光射向院子的角落,乐璇随着他的手看去,便见鬼瞳抽搐着倒在地上。
“你的针有毒!”乐璇不禁怒目圆瞪。
“真聪明!”百里失笑浅浅一笑,仿佛刚刚射杀的不过是个躲在暗处的蝼蚁。
“解药拿出来!”乐璇竟也不知哪儿来的底气,冲着百里怒吼,“谁准你随便杀我的人!”
百里失笑不怒反笑:“杀了她又如何,不过是个小丫头,大不了陪你一个就是了!还有……”百里失笑猛地掐住了乐璇的脖子,“谁准你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的!”
乐璇冷哼:“你不是来陪我的?若是杀了我,你是准备到地府陪我去么?”
百里失笑撇嘴,一双柔夷顺着乐璇的脖颈向上移,掐住了乐璇的脸蛋:“你死了我也一样可以陪着你啊,你的尸体肯定比你活蹦乱跳的听话多了,我每天给你换最漂亮衣服,画最美的妆,用最好的熏香掩盖你死后的味道,在这方面你是可以绝对相信我的审美的,保证三年后你下葬的时候还跟刚死的时候一样!”
乐璇嫌弃地皱眉:“这是什么恶趣味啊!你不是有恋尸癖吧?难怪百里失歌会让你养成这种模样!”
“百里失歌?”百里失笑瞪大眼睛,松开钳制着她的手,“百里失歌在驼城?那那那,解药给你,不许告诉他我出现过!”百里失笑将解药往乐璇手里一塞,便转身要走。
随着失歌一路往后院去,便见了一个足有足球场那么大的一个校练场,几乎占据了后院的大半片位置,左右的刀枪剑戟均被蹭得锃明瓦亮,可见十四对练武的痴迷。
十四一袭白色单衣,提着一柄长枪在场中比划着,银枪如一道白龙在他身周翻飞,打到兴起时,他还不忘掏过桌上摆着的白酒,咕咚咕咚地喝上两口,才继续比划。
“十四爷,人家都带王公子来送双花云锦了,您倒是瞅我一眼呐!”百里失歌娇嗔开口。
“搁一边去,别来烦我!”十四依旧没正眼瞧上一眼,满脸都是愤愤,百里失歌都不由得嘟嘴,暗自计较:“怎么了,这是跟谁啊?”
百里失歌忽而似是想起来什么,便又抓着乐璇的手大叫:“十四爷,王公子带了有趣儿的东西来给你瞧呢,真的,特别有趣!”
这回换乐璇挠头了,她就是睡得迷迷糊糊地顺嘴一说,这家伙居然也能当成个噱头来吸引十四爷的注意?她要是没有有趣的东西呢!
“反正有趣话是你说的,若无趣要罚也不是罚我!”乐璇眼瞧着百里失歌一边说话,一边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笑容,顿时便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
午后的阳光正酣,十四正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百里似乎早已经跟他混熟了,看百里的样子,该是真的拿她当个少年了吧?市井上的那群傻子说他是少年,他却一眼便看得出这不过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女扮男装也想在他的驼城闯出点名堂来,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究竟能有多大能耐。
百里失歌却是一脸的兴奋:“快,什么有趣儿的东西,我都等不及了呢!”
乐璇扁扁嘴,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乐璇从袖中掏出一串配饰,那红线穿着的几个铜钱大小的珠儿,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晶莹剔透,竟如同那冬日里房檐上垂下了的冰溜儿,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格外夺目灿烂。
十四有些好奇,这已近春天,她是从哪儿搞来的冰球呢?
“你从怀里掏出冰球来,是算戏法么?”百里失歌眨着小鹿一般的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球”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便伸手去夺,才碰触,便惊呼:“哎,居然不是冰球,是温的,是温的!”
十四伸手去触碰,竟真的不是冰球,那珠儿分明还带着体温,若是冰,一早便化了。十四不禁牵起嘴角:“果真是个有趣儿的,这是何物?”
乐璇冲十四坦然一笑:“就是一种如同铜铁、陶瓷一般的人工制品——玻璃。”
乐璇初入驼城时便发现这驼城竟然盛产石英,这便让乐璇动了制造玻璃的念头,她若是可以做这玻璃制品的龙头老大,便真的不愁以后半辈子没产业了。
不过,想想若是整个天朝一掷千金地买玻璃杯,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十四原本挂在嘴边的笑容却顿时消失了,一双浓眉也紧皱起来:“你说,叫玻璃?”十四眯了眯双眼,冷冷一哼:“百里,送客,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说完,便甩袖径直而去。
乐璇有些惊讶,她似乎并没有想把玻璃跟十二联系在一起,不过十四说的也没有错,她确实与十二交好。像十四这种放浪不羁的人,原来也有放不开的心结。只是十二对玄凌珏那么好,对玄凌瑨也不算太差,没有理由与十四交恶啊!
也许,这事儿只有十二才能解释了吧?
百里失笑也扁扁嘴,满脸都是纠结:“走吧,王公子,十四爷最讨厌与十二皇子有关的人了,恐怕你在这驼城要难熬了!”
这突然的反转让如乐璇般冷静的人都有片刻迟疑,在驼城,得罪了十四爷会是怎样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
玉黎庄的后院并不大,当初乐璇用了不过半天的时间便已经归置得井井有条,天井里的一棵参天杨树才微微泛着绿意,在夕阳的照耀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乐璇站在阴影里,思考着接下来该如何处理。
方如喜会对她恭敬有加,不得不说是有十四爷的面子在,如今十四跟她闹翻了,她又该如何立足,如何挽回呢?
忽而一个黑影闪现,乐璇抬头,便见一个黑衣人恭敬地站在她面前:“乐小姐,王爷派属下送信来。”
玄凌珏?乐璇微微怔了一霎,才接了信件:“关于我在驼城的事情,你们王爷可差人打点过?”
静谧的夜,只有清脆的瀑布声充斥着整个萧山,漫山已经是满满的春意盎然,虽然入夜,却还是可以嗅到清新的草香。玄凌珏负手而立,望着窗外不甚明朗的月光。
乐璇传话说她觉得方如喜的态度十分可疑,可他虽然派人打点了驼城的商户,却并没有知会方如喜。
只是乐璇想多了吗?玄凌珏是相信乐璇的判断的,所以这一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他以外,还有他人在关注着乐璇的一举一动。
思及至此,玄凌珏不由得抿紧薄唇,绝不能让乐璇受到伤害。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将那玻璃珠串完全覆盖。
一片月光下尚未安睡的还有乐璇,虽然夜已经深了,乐璇却仍旧清醒地立在杨树下。天鹰走了三天了吧,估计应该已经到了萧山。
乐璇不仅开始反思自己的表现,为什么这么依赖玄凌珏,他不过派了个属下来,她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分享给他听?
甚至还带着炫耀地将刚刚做好的玻璃串儿送了过去,她这是怎么了?
期待着玄凌珏的眼中会出现如十四一般好奇的神情吗?
乐璇不仅愤愤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她这是胡思乱想什么呢!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把玻璃推广开,在天朝变成一种奢侈品吧?
所有的奢侈品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必须要有名人的认可和支持,而有能够推广玻璃的能力的人,却只有十四最适合。
十四啊,乐璇微微叹气,想起玄凌珏带给她的信,信里简单地讲述了十二与十四所谓的过节,让她突然对这个十四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十三皇子玄凌瑾与十四皇子玄凌璨是禧妃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因为与十二年龄相仿,从小便与十二玩在一起,无论是玄凌珏称帝时在原来的王府里,还是清君侧后玄泽称帝住进皇宫,三个人始终是形影不离的。
十二年前,皇宫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硕大的荷花池,三个小孩便好奇地跑去看荷花,不想十三与十四两人双双落进湖水之中,十二呼救了许久也无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只得自己跳进湖水里去救人,谁知只救到了十四,再去救十三时,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次游湖,原本就是十四的主意,所以十四始终坚持,十二应该先救十三的,他才是该死的那一个,也是因此,十四每次提及十二,都是满心愤愤,其实连十二都清楚,与其说十四是在恨十二,还不如说他是在恨自己。
乐璇浅笑,十四到底只是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感情的孩子啊!
“这大半夜的不去睡觉,是在等我吗?”一个诡谲妖娆的声音从房檐上传来,乐璇抬头,便看见一袭红衣立在房檐上。
乐璇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百里失笑?”
“别动,就是这个神情!”百里失笑牵起一侧嘴角,纵身一跃到乐璇身前,捻起兰花指在她眉间一点,“可算在你脸上看见点惊讶了,否则我百里失笑的成就感就统统毁在你手上了!”
乐璇皱眉:“你又是来带我走的?”
“不了,现在不需要了!”百里失笑轻轻摇头,“我现在要陪着你!”百里失笑的笑意还涔在嘴角,却已经兰指微动,两枚梨花针带着幽蓝的光射向院子的角落,乐璇随着他的手看去,便见鬼瞳抽搐着倒在地上。
“你的针有毒!”乐璇不禁怒目圆瞪。
“真聪明!”百里失笑浅浅一笑,仿佛刚刚射杀的不过是个躲在暗处的蝼蚁。
“解药拿出来!”乐璇竟也不知哪儿来的底气,冲着百里怒吼,“谁准你随便杀我的人!”
百里失笑不怒反笑:“杀了她又如何,不过是个小丫头,大不了陪你一个就是了!还有……”百里失笑猛地掐住了乐璇的脖子,“谁准你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的!”
乐璇冷哼:“你不是来陪我的?若是杀了我,你是准备到地府陪我去么?”
百里失笑撇嘴,一双柔夷顺着乐璇的脖颈向上移,掐住了乐璇的脸蛋:“你死了我也一样可以陪着你啊,你的尸体肯定比你活蹦乱跳的听话多了,我每天给你换最漂亮衣服,画最美的妆,用最好的熏香掩盖你死后的味道,在这方面你是可以绝对相信我的审美的,保证三年后你下葬的时候还跟刚死的时候一样!”
乐璇嫌弃地皱眉:“这是什么恶趣味啊!你不是有恋尸癖吧?难怪百里失歌会让你养成这种模样!”
“百里失歌?”百里失笑瞪大眼睛,松开钳制着她的手,“百里失歌在驼城?那那那,解药给你,不许告诉他我出现过!”百里失笑将解药往乐璇手里一塞,便转身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