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想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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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光的疼痛感比屁股针来得更加猛烈,更加刺激,张浩初彻底愣住了,自己没醒,自己完完好好地站在这。
昏暗的灯光下,胡医生和母亲两人带着惊恐地看着自己。
“这不是梦”
“哈哈!哈哈!这不是梦,这不是梦,妈,这不是梦,不是梦!”
“胡医生,你…你看这是不是烧糊涂了还要不要再打一针”
张浩初最后还是乖乖地打完一瓶吊针,再在胡医生这里开了两毛钱退烧药,和母亲两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自己的家!
重新再回到这个家,张浩初的心情和刚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家曾经是自己最痛恨的地方,矮小,老鼠到处都是,屋顶还到处漏水。
自己床边就放着一个陶瓷瓶,就是为了拿来接水的,每到下雨天,滴滴的雨水滴在陶瓷瓶里,伴随着他入眠。
张浩初父亲在他三岁就去世了,所以他记忆中的父亲模样基本没有,记忆中的父母,只有母亲那苍老的模样。
70.80年代,家里没有一个成年劳动力,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是很多城市人无法理解的。
童年的记忆里,自己就没有吃过肉,每天都是饿得脏兮兮,三岁的衣服,五岁还勉强在穿,就这样,靠着熬,一路熬到初中毕业,自己有了工作,才算是解决温饱问题。
回到家,张浩初借着手电微亮的光线划了火柴点燃煤油灯,很快在母亲房间里,找到一块小镜子,镜子里是一个长相清瘦,满脸青涩,嘴角毛绒绒的小胡子表示他刚刚进入青春期。
看着镜子里,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自己,张浩初内心五味杂陈,想了很多很多,自己的经历,如同黄粱一梦,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谁管那么多呢自己的人生,又开始重活一次。
“1984!我来了!”
墙上的日历微黄的纸张上很清晰地写着,1984年12月28日!
家里没有闹钟,但是外面已经有公鸡叫了,冬天夜长,此时外面还是一片漆黑。
安顿好母亲后,张浩初躺到自己床上,一层打着补丁棉被又厚又重,可是里面冷冰冰,没有一丝暖意,冻得张浩初打了一个哆嗦。
迷迷糊糊间,睡了过去!
第二天上午,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缓缓照射在张浩初的脸上,他一瞬间睁开眼,双眼睁得老大,看着破旧的楼顶,思绪终于回到身体,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刚在他已经清醒好一会了,但是不敢睁开眼睛,他怕自己睁开眼睛,自己又躺在那宽大的席梦思大床上,身上盖着一万多的蚕丝被。
此时,房顶上漏水的缝隙,一丝光亮仿佛照射进他的内心,身上那打着补丁的厚棉被让他感觉内心暖洋洋的。
“起床了,赶快来吃早饭!”
“好嘞!”
张浩初掀开被子,那暖意瞬间消失,冻得他只身跳起来穿裤子。
洗漱好后,张浩初整齐地坐在饭桌上,母亲伸出手在他额头摸了摸,见已经退烧了,这才满意地松开手。
母亲的手还是那么冰凉,张浩初露出一丝愧疚,自己何德何能被母亲这样爱护。
母亲得癌症后,自己虽然花了上百万给母亲住进了最好的医院,可母亲还是坚持回到家,她说那钱花得冤枉,癌症是治不好的,那钱还不如省下来,以后自己娶媳妇也要钱。
可直到母亲去世,自己也没有结婚,因为曾经他感情受到的伤,让他觉得感情这东西,真虚伪,自己没钱的时候,苦苦追求一个女孩,整整十年,最后她转眼嫁给他人,第二年就生了儿子。
等到自己有钱的时候,身边却再也找不到那不谈钱的感情了,金钱可以买来婚姻,可以买来感情,但是还有附加品,那就是隐瞒,欺骗,背叛…!
人生就是这样,你得到多少,就会失去多少,而你越在意的东西,你越去努力追求,等你真正得到它的时候,却再也不是你当初追求的那个它了。
它还是它,可已经不是它了!
“吃饭呀!胡想啥呢”
母亲那筷子轻轻的敲了一下他的碗,让张浩初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
“妈,你也吃!”
早餐是白米粥加红薯咸菜,这个早餐套餐曾经让张浩初无比厌恶,吃了整整一个童年,都成了他童年记忆中的噩梦了。
可今天再一次喝到滚烫烫的白粥,咬了一口带着甜味的红薯,还有那一根酸酸的酸豆角,让张浩初泪水夹在在滚烫烫地白粥,流进他的心房。
为了不让母亲再发现自己的流泪,张浩初含着泪一口气喝完碗里的稀饭,他以为自己早已经没有眼泪这东西了,想不到重生到这世上,第一顿早餐就是泪水就白粥。
张浩初的家乡是一个华夏靠近北方的一个南方小县城,这座县城是建立在一个矿上小县城,随着矿产资源越来越少,这座城市很快走上没落,三十年后,北上广房价已经一年比一年高,而这里房价已经如同被冰冻,数年没涨过,甚至无价无市,根本没人买,人口一年一年比一年少,甚至听说要撤县设区了,可惜到张浩初重生那一刻,都没见证历史。
这里属于南方,但是已经靠近北方,每年偶尔下雪,气温零下五六度,今年的气温特别冷,是一个张浩初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个冬天。
这一年为什么让张浩初记忆这么深刻呢
按照原历史轨迹,1984年过完年,张浩初就随村里一个亲戚去工作了。
张浩初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个工作是划玻璃,是学徒工,做了整整两年学徒工,那个注定是夕阳产业划玻璃。
也就是从哪里开始,开始了自己数十年的迷失人生。
冬天,对于农民来说,是难得的休息季节,春夏秋冬,春播,夏施,秋收,冬藏,数千年来,农民来回折腾,只为活下去。
冬天对于母亲来说,依然没什么休息时间,大早做好早餐,顺便把猪食也做好了,早餐那红薯就放在猪食上煮,好一点的捡出来做早餐,差一点的就是猪食。
喂完猪,母亲还得把碗洗了,再提着桶去河边洗衣服,顺便挑好水,忙忙碌碌又开始做中饭了,下午还得继续忙。
在张浩初记忆中,母亲仿佛永远有忙不完的事,干不完的农活。
耳光的疼痛感比屁股针来得更加猛烈,更加刺激,张浩初彻底愣住了,自己没醒,自己完完好好地站在这。
昏暗的灯光下,胡医生和母亲两人带着惊恐地看着自己。
“这不是梦”
“哈哈!哈哈!这不是梦,这不是梦,妈,这不是梦,不是梦!”
“胡医生,你…你看这是不是烧糊涂了还要不要再打一针”
张浩初最后还是乖乖地打完一瓶吊针,再在胡医生这里开了两毛钱退烧药,和母亲两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自己的家!
重新再回到这个家,张浩初的心情和刚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家曾经是自己最痛恨的地方,矮小,老鼠到处都是,屋顶还到处漏水。
自己床边就放着一个陶瓷瓶,就是为了拿来接水的,每到下雨天,滴滴的雨水滴在陶瓷瓶里,伴随着他入眠。
张浩初父亲在他三岁就去世了,所以他记忆中的父亲模样基本没有,记忆中的父母,只有母亲那苍老的模样。
70.80年代,家里没有一个成年劳动力,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是很多城市人无法理解的。
童年的记忆里,自己就没有吃过肉,每天都是饿得脏兮兮,三岁的衣服,五岁还勉强在穿,就这样,靠着熬,一路熬到初中毕业,自己有了工作,才算是解决温饱问题。
回到家,张浩初借着手电微亮的光线划了火柴点燃煤油灯,很快在母亲房间里,找到一块小镜子,镜子里是一个长相清瘦,满脸青涩,嘴角毛绒绒的小胡子表示他刚刚进入青春期。
看着镜子里,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自己,张浩初内心五味杂陈,想了很多很多,自己的经历,如同黄粱一梦,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谁管那么多呢自己的人生,又开始重活一次。
“1984!我来了!”
墙上的日历微黄的纸张上很清晰地写着,1984年12月28日!
家里没有闹钟,但是外面已经有公鸡叫了,冬天夜长,此时外面还是一片漆黑。
安顿好母亲后,张浩初躺到自己床上,一层打着补丁棉被又厚又重,可是里面冷冰冰,没有一丝暖意,冻得张浩初打了一个哆嗦。
迷迷糊糊间,睡了过去!
第二天上午,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缓缓照射在张浩初的脸上,他一瞬间睁开眼,双眼睁得老大,看着破旧的楼顶,思绪终于回到身体,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刚在他已经清醒好一会了,但是不敢睁开眼睛,他怕自己睁开眼睛,自己又躺在那宽大的席梦思大床上,身上盖着一万多的蚕丝被。
此时,房顶上漏水的缝隙,一丝光亮仿佛照射进他的内心,身上那打着补丁的厚棉被让他感觉内心暖洋洋的。
“起床了,赶快来吃早饭!”
“好嘞!”
张浩初掀开被子,那暖意瞬间消失,冻得他只身跳起来穿裤子。
洗漱好后,张浩初整齐地坐在饭桌上,母亲伸出手在他额头摸了摸,见已经退烧了,这才满意地松开手。
母亲的手还是那么冰凉,张浩初露出一丝愧疚,自己何德何能被母亲这样爱护。
母亲得癌症后,自己虽然花了上百万给母亲住进了最好的医院,可母亲还是坚持回到家,她说那钱花得冤枉,癌症是治不好的,那钱还不如省下来,以后自己娶媳妇也要钱。
可直到母亲去世,自己也没有结婚,因为曾经他感情受到的伤,让他觉得感情这东西,真虚伪,自己没钱的时候,苦苦追求一个女孩,整整十年,最后她转眼嫁给他人,第二年就生了儿子。
等到自己有钱的时候,身边却再也找不到那不谈钱的感情了,金钱可以买来婚姻,可以买来感情,但是还有附加品,那就是隐瞒,欺骗,背叛…!
人生就是这样,你得到多少,就会失去多少,而你越在意的东西,你越去努力追求,等你真正得到它的时候,却再也不是你当初追求的那个它了。
它还是它,可已经不是它了!
“吃饭呀!胡想啥呢”
母亲那筷子轻轻的敲了一下他的碗,让张浩初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
“妈,你也吃!”
早餐是白米粥加红薯咸菜,这个早餐套餐曾经让张浩初无比厌恶,吃了整整一个童年,都成了他童年记忆中的噩梦了。
可今天再一次喝到滚烫烫的白粥,咬了一口带着甜味的红薯,还有那一根酸酸的酸豆角,让张浩初泪水夹在在滚烫烫地白粥,流进他的心房。
为了不让母亲再发现自己的流泪,张浩初含着泪一口气喝完碗里的稀饭,他以为自己早已经没有眼泪这东西了,想不到重生到这世上,第一顿早餐就是泪水就白粥。
张浩初的家乡是一个华夏靠近北方的一个南方小县城,这座县城是建立在一个矿上小县城,随着矿产资源越来越少,这座城市很快走上没落,三十年后,北上广房价已经一年比一年高,而这里房价已经如同被冰冻,数年没涨过,甚至无价无市,根本没人买,人口一年一年比一年少,甚至听说要撤县设区了,可惜到张浩初重生那一刻,都没见证历史。
这里属于南方,但是已经靠近北方,每年偶尔下雪,气温零下五六度,今年的气温特别冷,是一个张浩初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个冬天。
这一年为什么让张浩初记忆这么深刻呢
按照原历史轨迹,1984年过完年,张浩初就随村里一个亲戚去工作了。
张浩初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个工作是划玻璃,是学徒工,做了整整两年学徒工,那个注定是夕阳产业划玻璃。
也就是从哪里开始,开始了自己数十年的迷失人生。
冬天,对于农民来说,是难得的休息季节,春夏秋冬,春播,夏施,秋收,冬藏,数千年来,农民来回折腾,只为活下去。
冬天对于母亲来说,依然没什么休息时间,大早做好早餐,顺便把猪食也做好了,早餐那红薯就放在猪食上煮,好一点的捡出来做早餐,差一点的就是猪食。
喂完猪,母亲还得把碗洗了,再提着桶去河边洗衣服,顺便挑好水,忙忙碌碌又开始做中饭了,下午还得继续忙。
在张浩初记忆中,母亲仿佛永远有忙不完的事,干不完的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