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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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歌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仗义,因为今天他屠了江南所有午夜独行的单身狗,所过之处片甲不留那种。
李歌是个手里闲不住的人,所以手上从来也不戴什么手表配饰,因为戴不住,可能明明是新买的,但是没几天就被他给玩坏了。
而此时离李歌的爪子最近的东西就两样,一个是方宣映的高跟鞋,一个是方宣映的丝袜。
高跟鞋有点儿硬,这个是真的玩不动,那遭殃的就只能是方宣映的丝袜了。
于是方宣映那可怜的丝袜就破开了一个大洞,露出她白花花的大腿。
而李歌那闲不住的大手,则又可以玩儿新的东西了。。。
这就过分了呀,你怀里抱一个破格级美女无所谓,我们充其量羡慕你幸运,命好。
这你还当着我们面儿玩儿腿,兄弟你这么不拿我们当外人的吗?
你知不知道你这一个举动春了我们多少兄弟的梦啊!
“我是不是吃的有点儿多。。。”
方宣映有些不好意思的问李歌,她手里的雪媚娘已经是她今晚吃的第四份小吃了。
“多吗?”
李歌真没觉得,男生嘛,饭量都大,尤其是他还是东北的,四寸五的碗一顿两碗饭那真是常规操作,东北的姑娘都得来一整碗饭才行,不然会被人说身体不健康的。
可方宣映毕竟是一个在韩国成长起来的女孩子,在她的观念里,女孩子就应该少吃一点,玲珑一些,自己吃这么多,会被李歌笑话的吧,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很粗俗的女孩儿?
然而在李歌的想法里,这姑娘每天考虑那么多事情,那么拼命的工作,多累啊,每天不知道要累死多少脑细胞,所以多吃一点再好不过了,就得这样多补一补才行嘛。十里就不同风,何况是这还跨了个国呢,习俗观念不同再正常不过了。
“就这点儿东西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呢,你要是吃不了的话剩下的雪媚娘给我,我再带你去吃点别的。”
李歌说的很仗义,全然不考虑是方宣映在花钱。方宣映听的很开心,因为女孩子嘛,更在意的是美食的味道而非份量。
李歌这么说,就意味着她可以吃更多的东西了,至于吃不了的部分,嘛,身下这不是有个当坐骑的大牲口呢嘛,他能吃啊!
还不用担心浪费,一举多得啊,至于钱,方宣映表示,一亿韩元以下的钱,那都不叫钱。
“这家店铺新开的吗?好漂亮。”
方宣映看着购物中心一楼的一家明亮的尤为突出的店铺问道。
李歌尴尬的笑了笑,
“我都一年多没回首尔了,这我哪知道啊。”
“也是哦。”
放在平时,方宣映不可能问出这种低能的问题,可见在李歌怀里她是真的感受到了安全感,连高筑的心防都敞开了,难得的没有经过思考就开了口。
其实吸引方宣映的并不是店铺的灯火,而是店铺门口为了吸引顾客的白色波士顿钢琴。
这种钢琴算不上高端,仅仅是较佳消费型的而已,但是胜在美观大方,摆在店铺外唬人还是很有气势的。
没人是完美的,方宣映也不例外,她在商业上无敌也就意味着她在其他的地方存在短板。比如说音乐,她在这一方面的技能点基本是零。
女孩儿大多幻想过一个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人弹着钢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然后一曲终了,再在万众瞩目中捧着一束玫瑰花,走向自己,向自己告白。
方宣映也是如此,只是她已经二十八岁了,尘封的梦境早就被遗忘,直到某一刻再被重新唤醒。
方宣映看了看钢琴,然后又低头看了看李歌,她记得,这个男人在明知专门大学学习过音乐来着,不知道他会不会弹钢琴。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感受到方宣映的注视,李歌轻笑着问道,
“啊,没什么,你要不要喝奶茶?”
王顾左右而言他,很好,李歌的绝招被方宣映copy掉了。
“来一口,刚刚那团子有点腻。”
“哇~”
别误会,惊呼的不是方宣映,而是商场里其他的人,以女生为主。
原来是一对儿刚刚从楼上看完电影的情侣,走到这边的时候男孩子突然从商场的装饰花圃中抽出了一大束玫瑰花,开始了告白。
“年轻真好。”
方宣映有些感慨,她以前也做过这样的梦,只是很多年前这样的梦就醒了。
李歌看看感慨的方宣映,看了看言辞有些笨拙的男孩子,又看了看围观的吃瓜群众,最后看了看被围观得十分脸红的小姑娘,表情有些奇怪。
怎么觉得按这个发展趋势下去最后表白会失败呢?小伙子发言稿不行啊,你得煽情一点,让女孩儿忽略周围的视线,只注意你才行嘛!
李歌貌似想通了什么,看着方宣映笑了笑,突然有了主意。
“姐,能站一会儿吗?”
“哦,可以。”
方宣映还以为李歌累了,忙不迭的答应道。李歌这边才帮方宣映穿好鞋,那边人群里的小姑娘都要被围观哭了。
李歌撇撇嘴,废物,好好的告白搞这么尴尬,这我今天要是不推你一把你明天就得养七夕青蛙。
李歌迈开大长腿几步就跑到了那架白色波士顿前面坐好。李歌活动了一下手指,又想起了以前在明知大学炸女寝的美好时光。
《致爱丽丝》,明明轻快却让人觉得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整个商场都安静了,低头调试高跟鞋的方宣映愣愣的抬起头,然后就看见了钢琴前坐的笔直的李歌。
方宣映不禁有些痴了,钢琴前的这个男人,微笑着,自信而优雅,利落的短发,剪裁得体的服装,宛若穿着礼服的王子。
方宣映没忘记,李歌身上的衣服,是她上午亲手为他穿好的,她说,她想亲手给他打一次领带,他说,来日方长。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方宣映被周围人潮发出的音浪惊得回过神来,原来路人早已先她一步反应了过来,并开始为小伙子帮起了忙。
人都是从众的,当喊的人多的时候,一两个人不喊都有点不好意思,这就是所谓的人多势重。
被围观的小姑娘也被喊的有点上头,羞红的捂着嘴巴,激动的点了点头。
“哇哦!”
人群又是一阵欢呼。
妈的,总算是成了,这小子,脸皮薄就不要学人家玩这套嘛,没有海王的脸皮还想搞这个,太天真了。话说这钢琴因有点儿不准啊,你们是不是买来之后音都没调就放这儿了?
“那个,oppa,谢谢!”
“啥?”
李歌刚刚溜号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满脸羞红的小姑娘有些拘谨的把一大束玫瑰花放在了他面前的钢琴上,然后就一溜小跑的跑回了刚刚表白的那个小伙子的怀里。
“噢,谢我帮她解围啊,不用谢,小姑娘,请叫我**!话说你把男朋友送你的玫瑰花转手就送我是不是不太好。。。”
嘛,其实女生真不大喜欢玫瑰花来着。。。这东西看着浪漫,其实拿着挺烦的,而且没有卵用。不是真的有闲情逸致的精致女人,真的不大接受这个东西。所以要表白啊,还是送香水口红来得更合适一些。
“小姑娘都走了,还想什么呐?”
方宣映的语气有些调皮,看得出来她现在心情真的不错。李歌大出风头,她作为他的女人,一样与有荣焉。
“在想你。”
李歌站起来,把方宣映摁在琴凳上。
“贫嘴!”
方宣映笑骂道,声音里却明明是宠溺和欢喜。
李歌拿着那女孩儿刚刚送给他的玫瑰花单膝跪到了方宣映的面前。
“努那,我喜欢你。”
一切都是这样的突如其来,却又是这样的合情合理。李歌多细腻的人啊,李居丽多看一眼的小裙子,他都会帮她买回来,何况方宣映盯着那钢琴看了那么久。
早在他准备弹首曲子帮帮忙的时候他就想通了一切,弹钢琴的男孩子魅力有多大,他是清楚得很的,想必方宣映的心里,也是有着这样的期待吧。
于是方宣映经年的旧梦成真了。她的白马王子在所有人欣赏赞叹的目光中走向她,向她表白。
方宣映有些想哭,用好看的双手紧紧的捂住嘴巴,她怕自己感动得哭出来。
从二十三岁起,她就被告知他就是她余生的全部了。她不忿过,却不敢反抗,她悲哀过,却不敢诉说,她认命过,最后却发现,原来他一直是她最好的选择。
她曾怕错付余生,却哪里想过,他就是她最值得托付的人。
方宣映眼里满是晶莹,她的地位比普通人要高的多,同样的,她背负的东西也要多的多。所以当内心被感动的时候,她的情绪也要倾泻得汹涌更多。
就像李歌玩笑里说的,冰山化了,化作一江春水。
春水的眼里只有李歌这位白马少年,根本不在意耳边轰鸣的雷声,那是周围的观众在鼓掌。
“我也喜欢你,从2009年6月16日的凌晨四点开始,从你抱住我的大腿帮我取暖的那一刻开始。”
李歌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仗义,因为今天他屠了江南所有午夜独行的单身狗,所过之处片甲不留那种。
李歌是个手里闲不住的人,所以手上从来也不戴什么手表配饰,因为戴不住,可能明明是新买的,但是没几天就被他给玩坏了。
而此时离李歌的爪子最近的东西就两样,一个是方宣映的高跟鞋,一个是方宣映的丝袜。
高跟鞋有点儿硬,这个是真的玩不动,那遭殃的就只能是方宣映的丝袜了。
于是方宣映那可怜的丝袜就破开了一个大洞,露出她白花花的大腿。
而李歌那闲不住的大手,则又可以玩儿新的东西了。。。
这就过分了呀,你怀里抱一个破格级美女无所谓,我们充其量羡慕你幸运,命好。
这你还当着我们面儿玩儿腿,兄弟你这么不拿我们当外人的吗?
你知不知道你这一个举动春了我们多少兄弟的梦啊!
“我是不是吃的有点儿多。。。”
方宣映有些不好意思的问李歌,她手里的雪媚娘已经是她今晚吃的第四份小吃了。
“多吗?”
李歌真没觉得,男生嘛,饭量都大,尤其是他还是东北的,四寸五的碗一顿两碗饭那真是常规操作,东北的姑娘都得来一整碗饭才行,不然会被人说身体不健康的。
可方宣映毕竟是一个在韩国成长起来的女孩子,在她的观念里,女孩子就应该少吃一点,玲珑一些,自己吃这么多,会被李歌笑话的吧,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很粗俗的女孩儿?
然而在李歌的想法里,这姑娘每天考虑那么多事情,那么拼命的工作,多累啊,每天不知道要累死多少脑细胞,所以多吃一点再好不过了,就得这样多补一补才行嘛。十里就不同风,何况是这还跨了个国呢,习俗观念不同再正常不过了。
“就这点儿东西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呢,你要是吃不了的话剩下的雪媚娘给我,我再带你去吃点别的。”
李歌说的很仗义,全然不考虑是方宣映在花钱。方宣映听的很开心,因为女孩子嘛,更在意的是美食的味道而非份量。
李歌这么说,就意味着她可以吃更多的东西了,至于吃不了的部分,嘛,身下这不是有个当坐骑的大牲口呢嘛,他能吃啊!
还不用担心浪费,一举多得啊,至于钱,方宣映表示,一亿韩元以下的钱,那都不叫钱。
“这家店铺新开的吗?好漂亮。”
方宣映看着购物中心一楼的一家明亮的尤为突出的店铺问道。
李歌尴尬的笑了笑,
“我都一年多没回首尔了,这我哪知道啊。”
“也是哦。”
放在平时,方宣映不可能问出这种低能的问题,可见在李歌怀里她是真的感受到了安全感,连高筑的心防都敞开了,难得的没有经过思考就开了口。
其实吸引方宣映的并不是店铺的灯火,而是店铺门口为了吸引顾客的白色波士顿钢琴。
这种钢琴算不上高端,仅仅是较佳消费型的而已,但是胜在美观大方,摆在店铺外唬人还是很有气势的。
没人是完美的,方宣映也不例外,她在商业上无敌也就意味着她在其他的地方存在短板。比如说音乐,她在这一方面的技能点基本是零。
女孩儿大多幻想过一个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人弹着钢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然后一曲终了,再在万众瞩目中捧着一束玫瑰花,走向自己,向自己告白。
方宣映也是如此,只是她已经二十八岁了,尘封的梦境早就被遗忘,直到某一刻再被重新唤醒。
方宣映看了看钢琴,然后又低头看了看李歌,她记得,这个男人在明知专门大学学习过音乐来着,不知道他会不会弹钢琴。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感受到方宣映的注视,李歌轻笑着问道,
“啊,没什么,你要不要喝奶茶?”
王顾左右而言他,很好,李歌的绝招被方宣映copy掉了。
“来一口,刚刚那团子有点腻。”
“哇~”
别误会,惊呼的不是方宣映,而是商场里其他的人,以女生为主。
原来是一对儿刚刚从楼上看完电影的情侣,走到这边的时候男孩子突然从商场的装饰花圃中抽出了一大束玫瑰花,开始了告白。
“年轻真好。”
方宣映有些感慨,她以前也做过这样的梦,只是很多年前这样的梦就醒了。
李歌看看感慨的方宣映,看了看言辞有些笨拙的男孩子,又看了看围观的吃瓜群众,最后看了看被围观得十分脸红的小姑娘,表情有些奇怪。
怎么觉得按这个发展趋势下去最后表白会失败呢?小伙子发言稿不行啊,你得煽情一点,让女孩儿忽略周围的视线,只注意你才行嘛!
李歌貌似想通了什么,看着方宣映笑了笑,突然有了主意。
“姐,能站一会儿吗?”
“哦,可以。”
方宣映还以为李歌累了,忙不迭的答应道。李歌这边才帮方宣映穿好鞋,那边人群里的小姑娘都要被围观哭了。
李歌撇撇嘴,废物,好好的告白搞这么尴尬,这我今天要是不推你一把你明天就得养七夕青蛙。
李歌迈开大长腿几步就跑到了那架白色波士顿前面坐好。李歌活动了一下手指,又想起了以前在明知大学炸女寝的美好时光。
《致爱丽丝》,明明轻快却让人觉得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整个商场都安静了,低头调试高跟鞋的方宣映愣愣的抬起头,然后就看见了钢琴前坐的笔直的李歌。
方宣映不禁有些痴了,钢琴前的这个男人,微笑着,自信而优雅,利落的短发,剪裁得体的服装,宛若穿着礼服的王子。
方宣映没忘记,李歌身上的衣服,是她上午亲手为他穿好的,她说,她想亲手给他打一次领带,他说,来日方长。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方宣映被周围人潮发出的音浪惊得回过神来,原来路人早已先她一步反应了过来,并开始为小伙子帮起了忙。
人都是从众的,当喊的人多的时候,一两个人不喊都有点不好意思,这就是所谓的人多势重。
被围观的小姑娘也被喊的有点上头,羞红的捂着嘴巴,激动的点了点头。
“哇哦!”
人群又是一阵欢呼。
妈的,总算是成了,这小子,脸皮薄就不要学人家玩这套嘛,没有海王的脸皮还想搞这个,太天真了。话说这钢琴因有点儿不准啊,你们是不是买来之后音都没调就放这儿了?
“那个,oppa,谢谢!”
“啥?”
李歌刚刚溜号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满脸羞红的小姑娘有些拘谨的把一大束玫瑰花放在了他面前的钢琴上,然后就一溜小跑的跑回了刚刚表白的那个小伙子的怀里。
“噢,谢我帮她解围啊,不用谢,小姑娘,请叫我**!话说你把男朋友送你的玫瑰花转手就送我是不是不太好。。。”
嘛,其实女生真不大喜欢玫瑰花来着。。。这东西看着浪漫,其实拿着挺烦的,而且没有卵用。不是真的有闲情逸致的精致女人,真的不大接受这个东西。所以要表白啊,还是送香水口红来得更合适一些。
“小姑娘都走了,还想什么呐?”
方宣映的语气有些调皮,看得出来她现在心情真的不错。李歌大出风头,她作为他的女人,一样与有荣焉。
“在想你。”
李歌站起来,把方宣映摁在琴凳上。
“贫嘴!”
方宣映笑骂道,声音里却明明是宠溺和欢喜。
李歌拿着那女孩儿刚刚送给他的玫瑰花单膝跪到了方宣映的面前。
“努那,我喜欢你。”
一切都是这样的突如其来,却又是这样的合情合理。李歌多细腻的人啊,李居丽多看一眼的小裙子,他都会帮她买回来,何况方宣映盯着那钢琴看了那么久。
早在他准备弹首曲子帮帮忙的时候他就想通了一切,弹钢琴的男孩子魅力有多大,他是清楚得很的,想必方宣映的心里,也是有着这样的期待吧。
于是方宣映经年的旧梦成真了。她的白马王子在所有人欣赏赞叹的目光中走向她,向她表白。
方宣映有些想哭,用好看的双手紧紧的捂住嘴巴,她怕自己感动得哭出来。
从二十三岁起,她就被告知他就是她余生的全部了。她不忿过,却不敢反抗,她悲哀过,却不敢诉说,她认命过,最后却发现,原来他一直是她最好的选择。
她曾怕错付余生,却哪里想过,他就是她最值得托付的人。
方宣映眼里满是晶莹,她的地位比普通人要高的多,同样的,她背负的东西也要多的多。所以当内心被感动的时候,她的情绪也要倾泻得汹涌更多。
就像李歌玩笑里说的,冰山化了,化作一江春水。
春水的眼里只有李歌这位白马少年,根本不在意耳边轰鸣的雷声,那是周围的观众在鼓掌。
“我也喜欢你,从2009年6月16日的凌晨四点开始,从你抱住我的大腿帮我取暖的那一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