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再水一章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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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李歌回想着刚刚方宣映接过便当时那手足无措的样子发愣,强势的女人偶尔暴露出柔软的时候真的很让人心动。
也许是因为李歌在一旁看着的缘故吧,那女人吃饭小口小口的,尽力保持着斯文。
“我本来是给你赔礼道歉的,没想到你反应这么大,给我弄不会了。”
李歌好奇的看着方宣映,
“以前没有人给你送便当吗?”
方宣映习惯性的把鬓角别到耳后,留给李歌一个好看的侧脸,
“没有。”
“我不信,你这么好看,以前肯定有人追。”
方宣映顿了顿,以李歌浅薄到忘得差不多的心理学水平来看,她应该有一肚子的话想跟李歌说,但是碍于某种禁锢而不敢说。
“驽那。”
“啊?”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的过去呢,能跟我说说吗?正好我还没吃饭,咱们边吃边聊啊。”
“不。。。不都是给我的吗?”
李歌满脑门的黑线,得,还是低估那女人的饭量了。
“先。。。垫两口,晚上我带你出去吃。”
“我是不是太能吃了。”
方宣映有些窘迫,这种事情对于韩国女孩儿来说就好像胸不够大,腿不够长,手不好看,脸不漂亮一样,都是难以启齿的事情。
“没事,我养得起你,哦不对,是你养得起自己,还能顺便养活我。”
方宣映看着嬉皮笑脸的李歌无奈的摇摇头,
“没正形。”
紧接着方宣映迟疑了一下,然后试探性问问,
“你真想听我的故事?”
“嗯。”
“挺枯燥的。”
“没事,再枯燥的故事里有你,都是最精彩的小说。”
方宣映不在乎李歌说的情话是真是假,她只是有些痴迷的看着李歌的嘴唇,女孩儿比男孩儿好色,只是她们能装。所以方宣映迫切的想知道,李歌的嘴唇舔起来是不是和他说话一样甜。
“我出生在鸣凤里,村庄,就一条主干路通往县里,每天只有一班车,有个弟弟,我是家里的老大,除此之外家人倒是都挺齐全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还健在,只是成年之后就有些年没见过了。”
“小的时候我确实聪明,那时候家里没电视,只有一台很老旧的收音机,我就凭着那么一个东西学会了汉城话。之后上学学日语,我才发现我对语言真的很敏感,我学的很快,然后就发现其实我的日语老师其实是个半吊子。”
说到这儿,方宣映有些恐惧的看着李歌,但是她恐惧的对象其实是她自己,
“我,挺可怕的,可怕到有时连我自己都害怕,当我触及老师的极限的时候,他就没资格在当我的老师了,我只用了两年就掏空了他全部的知识,考试我全都是满分,但那只是因为试卷只有满分。”
“至于你问我有没有人给我送便当,其实是有的,在我读大学的时候,但那是后话了,在大学以前确实是没有的。”
“就像刚刚说的,我太聪明了,又有些高傲,看不起那些笨笨的男孩子,所以从来不和他们打交道,而女生之间,太容易嫉妒了。我曾经被校园暴力过,很多次,不过好在,我个子大,虽然很能吃,但是也很能打,逐渐的他们就再也不理我了。我连朋友都没有,怎么可能有人给我送便当啊。”
“至于家里,李歌,你知道吗,鸣凤里是我家,我的根在那,我牵挂的一切都在那,可我却厌恶它的愚昧落后和无知,我父母很好,可是那里的传统是重男轻女的,我读完小学就有很多人劝我父母不要我再读了。他们说,女孩儿长得漂亮能生养就够了,学那么多知识有什么用,指望着当女状元吗?”
方宣映眼睛红红的,瞪大眼睛盯着便当盒里的米饭,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可用力的手指却不小心把筷子捏变了形。
“我父母真的很好,他们一直没给我下辍学的通牒,只是默默的帮我交了初中高中的学费。他们其实都是老实人,在背后,他们其实真的听够了太多的风言风语和冷嘲热讽。我讨厌风言风语,他们就像毒刺,让你痛苦,又不让你死去。”
“后来我读高中,在县里,很久才回一次家,那时我漂亮,成绩好,但是没钱,穿着朴素。”
说着方宣映忍不住的扬了扬嘴角,像是苦笑,又像是炫耀,
“有人给我买“上档次”的衣服,鞋子,甚至是化妆品,他们是县里人,比我们村里人有钱的多,也高傲的多。我看不起他们的嘴脸,也觉得他们幼稚,所以我没要。然后,你能想象得到吧,十七八的男孩子能干出多么恶心的事情,他们说我认了市里来的糟老头子当干爹,说我周末没有回家而是去站街,在学校只是假清高,他们甚至趁我周末不在的时候溜进我到寝室去偷我的内衣,然后撸。。。”
方宣映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在之后将那狼狈不堪的内衣放到我的桌箱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知道的,我有准备,但是我真的没钱,那样的内衣我没办法再穿,但是我真的没得换。”
方宣映应该是想拉住李歌的,她想要安慰,但是她忍住了,没敢。
“我几乎快忘了我当时有多狼狈,我忍着恶心洗了又洗,晒干,然后再洗,再胆战心惊的捏着鼻子穿上。也许是太紧张吧,那一次我例假晚了,我差点就带着那几个男同学一起走了,幸好,都是虚惊一场。但是李歌,我从此讨厌男人,真的,来自骨子里。”
方宣映突然就平静了下来,她已经不是十多年前的她了,她现在强的可怕,以前让她狼狈不堪的事情,现在却已经连让她动容都做不到,只是相应的,她也变得不再柔软。
“后来读了大学,家里没钱,所以我弟弟辍学了,只读完了初中。然后去跟人到工地搬砖赚钱养我,第一个月他被人骗了,只给了他两万韩元,但是他竟然没意识到,还觉得很开心。”
李歌背后的汗毛不自觉的立了起来,尽管方宣映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表情都很平静,但是李歌能察觉到其中的杀意,李歌当过兵,死过战友,手里也沾过血,淌过生死之后获得的第六感对杀气太过敏感。李歌很确定,这女人的手掌再白净,也绝对不会干净。她能容忍自己受欺负受委屈,但是绝不允许自己在乎的人受蒙骗侮辱。
但是接着她的语气又软了下来,淡淡的哀伤里是一些欣慰。
“然后我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弟弟就拿着从家里带过来的便当找我了。”
“第一次出县里,就到了汉城,我至今无法想象他一个十六岁的乡下孩子是怎么操着一口土话来汉城问路,然后找到当时在汉城大学读书的我的。我只记得那天他找到我时手足无措的样子,一向没规矩的他那天竟拘束得像个犯错的孩子。”
方宣映缓缓直起身靠在椅背上,笔直的长发垂下,遮住了她半张哀戚的脸。
“那天他低着头跟我说对不起,说他没想到汉城那么大,那么远,说他不知道汉城大学里的食堂做的比家里的好吃,他说他以为学校食堂都想老家中学那样只会做猪食,然后他把那个拿塑料袋包裹得很仔细的便当盒递给我,却忽略了当时是夏天,打开的时候里面的小米饭已经馊掉了,带着浓浓的酸味。”
“然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翻墙之后摔下来都只会拍拍屁股咧咧嘴的男孩儿其实是会哭的,他说他真的不知道原来来汉城需要那么久,他说了很多,我都忘了,没敢记,怕记住了,就再也睡不好觉了。但是他的最后一句我记住了,他说驽那对不起,我给你丢人了。”
“可那个考试只能考出个位数的傻子知道什么呀,他没有给我丢人,他是我最大的骄傲。”
“谢谢~”
李歌回想着刚刚方宣映接过便当时那手足无措的样子发愣,强势的女人偶尔暴露出柔软的时候真的很让人心动。
也许是因为李歌在一旁看着的缘故吧,那女人吃饭小口小口的,尽力保持着斯文。
“我本来是给你赔礼道歉的,没想到你反应这么大,给我弄不会了。”
李歌好奇的看着方宣映,
“以前没有人给你送便当吗?”
方宣映习惯性的把鬓角别到耳后,留给李歌一个好看的侧脸,
“没有。”
“我不信,你这么好看,以前肯定有人追。”
方宣映顿了顿,以李歌浅薄到忘得差不多的心理学水平来看,她应该有一肚子的话想跟李歌说,但是碍于某种禁锢而不敢说。
“驽那。”
“啊?”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的过去呢,能跟我说说吗?正好我还没吃饭,咱们边吃边聊啊。”
“不。。。不都是给我的吗?”
李歌满脑门的黑线,得,还是低估那女人的饭量了。
“先。。。垫两口,晚上我带你出去吃。”
“我是不是太能吃了。”
方宣映有些窘迫,这种事情对于韩国女孩儿来说就好像胸不够大,腿不够长,手不好看,脸不漂亮一样,都是难以启齿的事情。
“没事,我养得起你,哦不对,是你养得起自己,还能顺便养活我。”
方宣映看着嬉皮笑脸的李歌无奈的摇摇头,
“没正形。”
紧接着方宣映迟疑了一下,然后试探性问问,
“你真想听我的故事?”
“嗯。”
“挺枯燥的。”
“没事,再枯燥的故事里有你,都是最精彩的小说。”
方宣映不在乎李歌说的情话是真是假,她只是有些痴迷的看着李歌的嘴唇,女孩儿比男孩儿好色,只是她们能装。所以方宣映迫切的想知道,李歌的嘴唇舔起来是不是和他说话一样甜。
“我出生在鸣凤里,村庄,就一条主干路通往县里,每天只有一班车,有个弟弟,我是家里的老大,除此之外家人倒是都挺齐全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还健在,只是成年之后就有些年没见过了。”
“小的时候我确实聪明,那时候家里没电视,只有一台很老旧的收音机,我就凭着那么一个东西学会了汉城话。之后上学学日语,我才发现我对语言真的很敏感,我学的很快,然后就发现其实我的日语老师其实是个半吊子。”
说到这儿,方宣映有些恐惧的看着李歌,但是她恐惧的对象其实是她自己,
“我,挺可怕的,可怕到有时连我自己都害怕,当我触及老师的极限的时候,他就没资格在当我的老师了,我只用了两年就掏空了他全部的知识,考试我全都是满分,但那只是因为试卷只有满分。”
“至于你问我有没有人给我送便当,其实是有的,在我读大学的时候,但那是后话了,在大学以前确实是没有的。”
“就像刚刚说的,我太聪明了,又有些高傲,看不起那些笨笨的男孩子,所以从来不和他们打交道,而女生之间,太容易嫉妒了。我曾经被校园暴力过,很多次,不过好在,我个子大,虽然很能吃,但是也很能打,逐渐的他们就再也不理我了。我连朋友都没有,怎么可能有人给我送便当啊。”
“至于家里,李歌,你知道吗,鸣凤里是我家,我的根在那,我牵挂的一切都在那,可我却厌恶它的愚昧落后和无知,我父母很好,可是那里的传统是重男轻女的,我读完小学就有很多人劝我父母不要我再读了。他们说,女孩儿长得漂亮能生养就够了,学那么多知识有什么用,指望着当女状元吗?”
方宣映眼睛红红的,瞪大眼睛盯着便当盒里的米饭,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可用力的手指却不小心把筷子捏变了形。
“我父母真的很好,他们一直没给我下辍学的通牒,只是默默的帮我交了初中高中的学费。他们其实都是老实人,在背后,他们其实真的听够了太多的风言风语和冷嘲热讽。我讨厌风言风语,他们就像毒刺,让你痛苦,又不让你死去。”
“后来我读高中,在县里,很久才回一次家,那时我漂亮,成绩好,但是没钱,穿着朴素。”
说着方宣映忍不住的扬了扬嘴角,像是苦笑,又像是炫耀,
“有人给我买“上档次”的衣服,鞋子,甚至是化妆品,他们是县里人,比我们村里人有钱的多,也高傲的多。我看不起他们的嘴脸,也觉得他们幼稚,所以我没要。然后,你能想象得到吧,十七八的男孩子能干出多么恶心的事情,他们说我认了市里来的糟老头子当干爹,说我周末没有回家而是去站街,在学校只是假清高,他们甚至趁我周末不在的时候溜进我到寝室去偷我的内衣,然后撸。。。”
方宣映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在之后将那狼狈不堪的内衣放到我的桌箱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知道的,我有准备,但是我真的没钱,那样的内衣我没办法再穿,但是我真的没得换。”
方宣映应该是想拉住李歌的,她想要安慰,但是她忍住了,没敢。
“我几乎快忘了我当时有多狼狈,我忍着恶心洗了又洗,晒干,然后再洗,再胆战心惊的捏着鼻子穿上。也许是太紧张吧,那一次我例假晚了,我差点就带着那几个男同学一起走了,幸好,都是虚惊一场。但是李歌,我从此讨厌男人,真的,来自骨子里。”
方宣映突然就平静了下来,她已经不是十多年前的她了,她现在强的可怕,以前让她狼狈不堪的事情,现在却已经连让她动容都做不到,只是相应的,她也变得不再柔软。
“后来读了大学,家里没钱,所以我弟弟辍学了,只读完了初中。然后去跟人到工地搬砖赚钱养我,第一个月他被人骗了,只给了他两万韩元,但是他竟然没意识到,还觉得很开心。”
李歌背后的汗毛不自觉的立了起来,尽管方宣映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表情都很平静,但是李歌能察觉到其中的杀意,李歌当过兵,死过战友,手里也沾过血,淌过生死之后获得的第六感对杀气太过敏感。李歌很确定,这女人的手掌再白净,也绝对不会干净。她能容忍自己受欺负受委屈,但是绝不允许自己在乎的人受蒙骗侮辱。
但是接着她的语气又软了下来,淡淡的哀伤里是一些欣慰。
“然后我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弟弟就拿着从家里带过来的便当找我了。”
“第一次出县里,就到了汉城,我至今无法想象他一个十六岁的乡下孩子是怎么操着一口土话来汉城问路,然后找到当时在汉城大学读书的我的。我只记得那天他找到我时手足无措的样子,一向没规矩的他那天竟拘束得像个犯错的孩子。”
方宣映缓缓直起身靠在椅背上,笔直的长发垂下,遮住了她半张哀戚的脸。
“那天他低着头跟我说对不起,说他没想到汉城那么大,那么远,说他不知道汉城大学里的食堂做的比家里的好吃,他说他以为学校食堂都想老家中学那样只会做猪食,然后他把那个拿塑料袋包裹得很仔细的便当盒递给我,却忽略了当时是夏天,打开的时候里面的小米饭已经馊掉了,带着浓浓的酸味。”
“然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翻墙之后摔下来都只会拍拍屁股咧咧嘴的男孩儿其实是会哭的,他说他真的不知道原来来汉城需要那么久,他说了很多,我都忘了,没敢记,怕记住了,就再也睡不好觉了。但是他的最后一句我记住了,他说驽那对不起,我给你丢人了。”
“可那个考试只能考出个位数的傻子知道什么呀,他没有给我丢人,他是我最大的骄傲。”